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共10篇)
1.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一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站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站全体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提高对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守法、诚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使市场环境继续净化,公平竞争原则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起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畜牧业发展环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重点治理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具体内容如下:
1、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2、在物资采购和工作行为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其他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4、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5、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私利的问题。
四、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5月底)。认真组织全站工作人员学习我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把握政策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站工作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自我检查纠正阶段(5月初-9月底)。各科室对照本《实施方案》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要求坚持原则、严肃对待,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掩不盖,实事求是地反映自身存在的问题。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可运用审查营销费用、营销项目,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要查找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查找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进行纠正,对突出问题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实事求是的作出处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清危害,找准根源,认真整改。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纠风工作,拿出有效纠正办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总结评估(11月)。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只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要督促其尽快复查;复查仍不认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局纪检部门报告。
五、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各科室要按照“坚持严格执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保护并重;坚持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要求,积极协助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鼓励我站内部人员和其他人员主动举报投诉。站设立举报电话(6393576),对发现的的商业贿赂问题,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查处。
要重点查处在商品交易、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和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过程中索贿,受贿的行为。
六、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书记、副站长****任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科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工作人员由***、****组成。工作联系电话:*********、********。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站领导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将其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要按照要求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全站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畜牧兽医站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2.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二
各小学:
根据国家、省、***市、***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教〔2006〕12号),结合我中心小学的实际,现就***中心小学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
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增多,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在教育系统时有发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教育部门的形象,腐蚀了干部和教师队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小学要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教育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公务、办事、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我中心小学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教育,教育行政权力和学校管理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建立起适应我中心小学教育系统实际的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我镇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效能监察和校务公开相结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2、统筹谋划,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解决突出问题,同时促进事业的发展。
3、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重大案件要予以曝光,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4、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中心小学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与检察、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治理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各学校要联系实际,认真分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组织教材图书编审发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统一校服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国内外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仑苍中心小学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校也要召开相应的会议,通过层层动员,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
师协会: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国土资源领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国土资源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将专项治理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快出台相关规范制度。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要将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规范和监督,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完成好中央部署的各个方面的治理任务,又要负责好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方面的治理任务。重点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问题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依法办案、依法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区分规定实施前后的界限。要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执行“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的政策。
二、治理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确定的范围,治理“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实际,重点是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自查自纠时间范围为2004年以来。属于商业贿赂案件的,按照法定追溯时限规定处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治理范围根据地方党委政府要求确定,但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将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纳入治理范围,并作为重点。
三、工作任务
(一)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第一,认真学习和掌握中央精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解决“与已无关”等思想认识问题,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第二,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各单位都要进行调查摸底,弄清不正当交易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的基本情况。第三,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按照规定的范围,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摆、议。查找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查找制度漏洞;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2004年1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发布实施以来,有无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8月31日以来出让的土地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1月以来出让的矿业权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第四,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处理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注意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解决。第五,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主动纠正,防止走过场。做到边整边改,同时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第六,加强督促检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必要时派员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重点进行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自查自纠工作从2006年3月3日部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始。具体时间进度安排为:部署学习在4月1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和查找问题在7月15日前完成;处理整改在9月1日前完成;9月份进行统计汇总,巩固工作成果,9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查办案件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相互促进。查办案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二是对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分类登记,认真研究分析。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对属于职权范围内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三是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谋取私利的行为;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坚决纠正和防止案件查处中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制度,防止、遏制商业贿赂发生。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巩固和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成果。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的改革,重点是从分类管理入手,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重点是推进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规范项目发包,重点是完善和制定土地整理等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从项目立项、设计、发包、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管理方式,确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参与宏观调控、沟通协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实现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重点是加快土地审批、矿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研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设置审批权限、简化报批程序、改进报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的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大行政审批部门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
四、工作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和矿产市场秩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部党组书记、部长孙文盛任组长,部机关14个司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治理工作由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组织督促检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矿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学习,制定完善自律和惩戒相关制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要根据部的统一部署,在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组织领导下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治理工作,但必须同步完成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的治理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中央的精神和各自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确定的治理内容,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并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督促。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治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在积极开展自身自查自纠、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督促检查的同时,还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分工,选择和确定若干专题,组织力量开展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政策措施。土地出让方面,由部土地利用司负责。矿业权出让方面,由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勘查司负责。土地和矿业权评估方面,土地评估由部土地利用司、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矿业权评估由部矿产资源储量司、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储量评审中心负责。项目发包方面,土地整理项目由部耕地保护司、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由部地质环境司负责;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信息中心、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这项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
4.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我院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2010年,我院结合实际,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中索要和收受回扣、“红包”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为依据,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具体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院部成立了孙明院长为组长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钱军任副组长,组员是项旭东、陈战友、周华、冯静、文娴波。
(二)抓素质教育,提高思想境界
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培养有思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根本目标。我院一如既往的加强行风建设,坚持教育在先,重在预防。坚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共同思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使全院职工的文明素质逐步得到提高,自学抵制不正之风,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人心、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不负东港人民的众望和深情。
(三)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宣传,使全院医务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
2、自查自纠。4月份针对主要科室发放自查表60份,按照求认真开展自查。
3、完善管理,堵塞漏洞。通过自查,和平时监督,没有发现问题,针对存在的苗头问题,领导小组健全制度,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健全制度,切实加强纠风工作制度建设
1、进一步规范购销行为,继续实施并完善医疗机械,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制度。
2、完善医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奖制度,约束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物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知情同意书”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
5.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五
为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奇台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奇台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奇水党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站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自治区《贯彻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发生。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行为,逐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今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要依法查处大案,注重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达到以下目标:
1、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经营。
2、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工作重点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
在供水管理领域,重点治理在供水过程中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和违背群众监督的行为:在配水和水费收缴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现象,造成配水过程中出现“人情水、关系水”,少收或不收水费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4月15日—4月30日)。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通过动员和思想发动,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2、学习宣传(5月1日—31日)集中一个月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纪律和政策规定;学习自治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奇台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奇台县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板报、标语、宣传日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集中自查自纠(6月—7月)。依据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一是明确自查自纠内容;二是深入分析工作人员在商业贿赂中的各种表现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办法;三是认真组织查找问题;四是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五要形成合力查办案件。
4、整改落实(8月—10月)。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对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商业贿赂产生的条件。
5、接受检查验收(11月—12月)。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各类材料整理归档并上报局党委。
五、具体措施
1、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预防犯罪工作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水管工作的透明度。
2、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完善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3、认真抓好供水管理“三到户”、“三公开”和“一监督”制度,规范水费收缴的管理和使用。
6.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六
区委各部门、区级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镇政府,各人民团体,各经济板块,在区有关社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范,影响公平竟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同时,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按照中央“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步骤,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用6个月时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在调查摸底的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逐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南岸。
(二)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本行业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二是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南岸建设提供有力保证;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逐步建立起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责任
区属各主管(监管)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开展好宣传教育、法规解释、调查摸底,摸清本行业中的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搞不正当竟争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等基本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制定治理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主管(监管)部门也要在本部门及其系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现明确重点职责分工:一是工程建设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区建委、农林水利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土地出让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国土局负责;三是产权交易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国资委、财政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四是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由财政局负责;五是医药购销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医疗机构的由卫生局负责,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六是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有关农业、水利、林业等资源开发的由农林水利局负责;商贸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商委负责。其他领域和行业的自查自纠工作,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此外,区纪委监察局要抓好组织协调和行风政风评议工作;区法院要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涉及案件的定性把关;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其管辖主体预防犯罪和涉案的侦察工作;区工商分局、区审计局等成员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四)工作重点
加强对行政审批、生产经菅和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组织有关人员有重点的进行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抓好清理、纠正和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党委和政府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区里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委党委、卫生局、区审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南岸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认真抓好落实。
(二)联系实际,认真抓好三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7.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七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自治区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局开展治理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有利的机遇,同时也面对严峻的挑战。总体上说,国际国内环境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地发展,但不利的因素仍然存在并可能增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逐步得到遏制,但腐败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问题蔓延很快,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从我区的情况看,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一些领域较为严重,在查处的大案要案中发现了一些较为典型的商业贿赂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140件145人,主要发生在土地出让、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涉案的县处级干部有12件12人,大多数是各单位的正副职领导干部。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大开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不少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社会问题。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给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际关系带来负面影响,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成障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势在必行。
中央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005年7月,胡锦涛同志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作了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党委会议专门讨论了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阐明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分析了商业贿赂带来的严重危害,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了今年反腐倡廉六项重点工作,其中把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提出来。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都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和政府廉政建设的重点进行了部署。这表明了中央对治理商业贿赂的坚强决心。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曹伯纯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上、陆兵主席在自治区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分别对我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部署。
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牢牢把握和切实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决策和部署上来,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明确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我局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在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摸清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表现形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治理领域的当事人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加抑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政从业意识;掌握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重点岗位重点调查,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违法行为;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积极的合理的预防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工作目标: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基本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到位,制度健全的管理新局面。一是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严肃查处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二是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强化内部管理,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三是营造反对商业区贿赂的环境。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自觉抑制商业贿赂,积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三、治理工作重点和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
为确保专项工作能不折不扣地完成,将采取以下项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范,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改变和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精神,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信箱、电话和传真,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同时注意保护投诉人的安全,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的人员予以奖励。要严肃查处以索贿为目的,变相“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以及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严肃惩处。
(三)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在预算管理体制上,将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编制制度改革,严格和强化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管理,确保各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改革各项规定和批复的预算执行,从源头上遏制商业性贿赂支出行为;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管理上。要针对各自的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四)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自律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完善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帐行为。
2、关口前移,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保证工程建设优质廉洁。严肃查办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工程分包、资金拨付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工程质量、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部位的事前监督,严肃查办发生在各单位的以权谋私案件。利用现有的资源,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工程、基础设施、采购的文件备案、信息公告、评标情况、中标结果、合同备案等全过程监督,减少人为干扰,构建防范商业贿赂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3、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要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受理制度,完善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机制。为发现和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力度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不仅要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查处,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尤其是对那些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形式
(一)成立自治区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今年3月,已成立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夏平同志担任,副组长为甘向群副局长、张慧纪检组长。成员有:局办公室主任廖忠群、人事教育处处长于洁、规划处处长吕家祥、经济运行与改革处处长田宁、科技处处长张阳、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萍、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振国、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无线电监测站站长商小杰、局监察室文桂莲同志(九位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监察室。
(二)按现行的管理体制,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要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治理工作。
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局领导小组抽查为辅。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报局领导小组。
具体的实施步骤,等会由张慧组长给大家说。各单位要认真按局领导小组下发的《自治区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各单位的领导对在治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或需加强预防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并且抓好自身的整改。局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好的地方和部门,要依照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8.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八
电力行业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深入调研行业治理重点,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工作。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电监会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2006年以来,已召开四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明确提出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
合: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结合起来;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全面建立电力企业自律机制。17个派出机构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分析本区域开展治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理顺工作关系。一是成立了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和协调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制定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规定、方案措施;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在电监会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二是理顺工作关系。为避免工作重复交叉,明确了职责范围,电监会直接对应中央管理的电力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由集团统一部署,电监会可重点检查指导;各电监局、电监办直接向电监会报告工作,没有电监办的省份的专项治理工作由区域电监局负责;电监会派出机构与所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地方电力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应与所在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沟通与配合,同时受电监会委托,办理辖区内央企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一是成立调研组,进行广泛的摸底调查。围绕制定《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电监会组成了多个调研组,分别到国家电网、华能集团、大唐集团、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电力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电力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和主要表现形式,以及近年来电力企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做法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同时听取了电力企业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的调查研究,为起草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二是电监会党组成员在3月份,分别带队到相关电力企业和电监会派出机构,就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进一步的专题调研。三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实施方案》的修改意见。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3月31日,召开了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总结了前段工作,布置了下阶段任务,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现已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坚持维护大局、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政策界限、建立长效机制等四条指导原则,确定了行业治理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范围。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包括:(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设计,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工程项目概算、结算、决算和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施工单位在项目分包、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之间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2)在购买煤、油等原材料和电力设备、物资时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未按招投标程序指定使用关联企业生产或提供的产品。(3)在产权交易及资产重组时与中介机构、重组和交易对象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4)供电企业在用户报装接电受理审批、提供用户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选购,电费抄表和检查用电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具体工作范围是:县级及以上电网(供电)经营企业;发电企业;水电、火电、输变电等施工企业;电力、水利电力工程设计单位。工作重点内容和范围的确定,为下一步制定电力行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和探索建立健全电力行业防治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宣传报道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案件举报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6023679、63028939),做到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又要实行线索集中管理,责任到人,防止案情外泄。三是理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络渠道,做到信息共享,电监会17个派出机构大部分已被列为相关省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九
治理的浓厚气氛。现将动员部署阶段和学习宣传阶段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员动员,做到思想先动
我们在接到文件通知后,立即召开全体专题会议,对我站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传达了水利局党委的实施方案,对我站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通过动员,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了治理商业贿赂、树立正确价值观专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了不正之风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和搞好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下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认真组织学习,深化思想认识
在搞好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我站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有关文件,着重学习了中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治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奇台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奇台县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提高了大家对基础工程、固本工程、关键工程的“三项工程”的认识,明确了目的要求,升华了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
三、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学好上级文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职工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我站又组织职工谈体会、写心得、表决心,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动员,充分激发了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热情,进一步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目前,我站全体职工已完全动员起来,大家均已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的工作中来,我们都已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站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为保证水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XXX水管站
10.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
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
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基本解决,木材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得到监制;林业部门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木竹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得为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廉洁、高效;林权改革进一步深入,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指导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推进财政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措施
1、深化教育,营造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在全系统形成遵纪守法、诚信文明的新风尚。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支持群众对商业贿赂进行监督。
2、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深入调研,跟踪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清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林业系统各单位要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从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环节入手,强化整改,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9个月时间,从2006年5月初开始,至2007年1月结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5月初至5月中旬)。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市、县两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工作部署。要通过学习掌握中央、省、市、县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觉性。局属各单位也要根据本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5月下旬到11月)。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林业行业中一些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二是查找突出问题。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四是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局属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交局办公室。
第三
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五、组织领导
成立定南县林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局长xxx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荐阅读: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10-27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09-20
**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09-14
区交通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06-18
关于开展鹅湖镇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10-02
中医院关于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09-01
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06-19
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XX市国土资源局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10-21
关于开展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