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房屋租赁合同

2024-09-09

河南省房屋租赁合同(精选8篇)

1.河南省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2015年下半年云南省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不属于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责任的是____ A:汽车 B:火车 C:船舶 D:飞机

2、根据委托方的不同,保险经纪人可分为__。A.直接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 B.小型保险经纪人和大型保险经纪人 C.直接保险经纪人和大型保险经纪人 D.小型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

3、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具有____的作用。A:甲 B:乙 C:丙

D:甲、乙、丙分担

4、如果保险合同因故发生保险人必须退还保险费或保单现金价值的情况,有权领取这笔钱的人是()。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

D.被保险人指定的人

5、对于保险人而言,团体保险的经营成本会低于个人保险的原因不包括()。A.单证印制和单证管理成本低 B.附加佣金所占的比例较低 C.核保成本低 D.退保费用低

6、____是指保险商品从保险公司向保户转移过程中经过的途径。A:扩大险种组合

B:关联性小的险种组合 C:缩减险种组合

D:险种广度与深度并举

7、保险营销的整个过程都贯彻了__的理念。A.产品导向型 B.消费者导向型 C.市场导向型 D.生产导向型

8、自杀条款的规定既可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也可以____ A:20万元 B:25万元 C:35万元 D:40万元

9、从国际寿险业资产管理实际情况看,近年来寿险资金不动产投资比例呈__趋势,贷款投资比例呈__趋势。A.上升;上升 B.上升;下降 C.下降;上升 D.下降;下降

10、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被称 为()。A.保险赔偿 B.保险给付 C.保险保障 D.保险责任

11、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A:经济 B:民事 C:交换 D:日常

12、保险代理机构以《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或者出资最低限额设立的,可以设立__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此外,每申请增设一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人民币__万元。A.3 10 B.1 5 C.5 10 D.2 10

13、一般而言,遗属收入给付团体人寿保险关于保险金支付的规定包括下列__:①保证给付期;②最长给付期;③再婚规定;④观察期;⑤最后生存者规定。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②③⑤ D.①②③④⑤

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__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A.胁迫 B.欺诈

C.侮辱、诽谤 D.侵犯人身自由

15、在保险市场上,市场挑战者采用的竞争策略通常是____ A:核心产品 B:有形服务 C:附加产品 D:无形产品

16、职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__相联系。A.人际关系 B.劳动分工 C.管理制度 D.利益分配

17、财产保险补偿功能表现为()

A.使被保险人的受损财产或利益恢复到最初的水平而不允许得到额外的利益 B.使被保险人的受损财产或利益恢复到到市场平均水平而不允许得到额外的利益

C.使被保险人的受损财产或利益恢复到投保前的水平而不允许得到额外的利益 D.使被保险人的受损财产或利益恢复到损前水平而不允许得到额外的利益

18、法律手段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来引导、规范经营主体行为和市场活动秩序的一种手段。其明显的缺点是__。A.客观性 B.公正性 C.滞后性 D.强制性

19、《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取得__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A.所属保险公司 B.中国保监会 C.保险行业协会 D.保险代理机构

20、两全保险是一种把____和生存保险结合起来的保险形式。A:“失效”保单 B:“变更”保单 C:“孤儿”保单 D:“独立”保单

21、__保险不是以数理统计(大数法则)为基础做出承保决定和制定费率。A.信用 B.健康 C.死亡 D.生存

22、保险客户服务的目标不包括______。A.实现客户满意最大化 B.维系并培养忠诚保险客户 C.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D.实现客户价值与保险公司价值的共同增长

23、保险经纪机构的业务部门在2008年7月份支付办公费、折旧费、职工薪酬等共计30000元,那么会计分录应该是__。A.借:主营业务支出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 B.借:其他业务支出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 C.借:银行存款30000 贷:主营业务支出30000 D.借:银行存款30000 贷:其他业务支出30000

24、根据路面的等级和交通工具的性能限制时速,以减小交通风险,这体现了。A: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B:风险存在的普遍性 C: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 D:风险的可变性

25、下列哪项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__ A.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 B.各类赔偿数据 C.大数定律

D.各类保费数据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下列关于保险经纪人的判断中,不正确的是__。A.保险经纪人可以同时经营寿险和非寿险经纪业务

B.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C.保险经纪人既是投保人的经纪人,又是保险人的代理人 D.保险经纪人的报酬一般向保险人收取

2、对于不能准确预测业务量的寿险公司,应根据预计的在预算期内不同的业务量编制__。A.固定预算 B.零基预算 C.弹性预算 D.现金预算

3、保险最初起源于__。A.人身保险 B.陆上保险 C.海上保险 D.内河保险

4、团体保险的大客户在选择保险公司与保险产品时,考虑的关键点在于__。A.保险公司经营是否专业 B.保险产品操作性是否较强 C.投保能否给企业创造价值 D.保险产品是否量身定制

5、是指保险销售人员在准保户对投保建议书基本认同的条件下,促成准保户达成购买承诺的过程。A:促成签约 B:保险承保 C:保险承诺 D:签订保单

6、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方面开支的是____的后备基金。A:强制性和补偿性 B:无偿性和救助性 C:救助性和补偿性 D:无偿性和强制性

7、保险公司开展的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期间______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A.1年 B.2年 C.3年 D.10年

8、企业需要大量青年科技人才,但这类人才容易跳槽。根据激励理论,为了留住这些企业的骨干,最合适的员工福利项目是__。A.长期培训项目 B. 带薪休假 C.高薪酬 D.家属照顾

9、福利项目结构分析主要是分析企业的各种福利项目以及各个福利项目在所有福利项目中的比重。通过对福利项目的分析,可以把握企业现有福利的分布情况以及确定各个福利项目的相对重要性,分析福利计划的合理性以及是否满足企业发展与员工的具体要求。__ A.对 B.错

10、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其效力为__。A.有效 B.效力待定 C.无效

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11、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可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种。下列不属于特别附加险的是__。A.交货不到险 B.黄曲霉(毒)素险 C.进口关税险 D.包装破裂险

12、__,可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是由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决定的。中央税是指属于财政固定收入,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的税种。A.按课税标准

B.按税种的隶属关系 C.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 D.按征税对象

13、员工福利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制定福利开发战略,而员工福利规划战略目标主要包括__:①总量目标; ②结构目标;③成本目标;④效益目标;⑤体制目标。A.①②③④⑤ B.②③④⑤ C.①②③④ D.①③④⑤

14、按照______医疗保险包括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A.保障范围 B.保费多少

C.保险金的给付性质 D.投保人的健康程度

15、下列由国务院颁布,确立了我国养老保险基本框架的法规是__。A.《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B.《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C.《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D.《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6、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可以划分为。A:财务目标和技术支持 B:损失前目标和损失后目标 C:分析目标和处理目标 D: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

17、组合免疫技术是指通过资产组合选择,使资产与负债的价值差的利率敏感性达到最小,而免疫技术的主要方法则是使资产与负债的()相匹配。A.收益率曲线 B.到期日 C.持续期 D.凸度

18、__是保险中介体系的“三大支柱”。A.保险公估人和保险监督官、保险经纪人 B.保险公证人和保险理算人、保险公正行 C.保险公估人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 D.保险监督官和保险代理人、保险公正行

19、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停工收入损失保险金的保险被称为____ A:保险的本质和性质 B:保险的性质和作用 C:保险的本质和内容 D:保险的内容和作用

20、最能体现分保接受人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的部分是______。A.承保指南 B.操作手段 C.监控措施

D.风险管理目标

21、寿险公司长期投资未来可收回的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被称为长期投资减值。()A.对 B.错

22、就解释效力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保险法的过程中,对于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属于____ A:保险标的的收益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 B:保险标的的收益直接关系投保人的切身利益

C:保险标的的安全与损害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 D:保险标的的安全与损害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

23、保险人关心的投保团体特征包括__。①团体形成的原因

②团体的大小

③团体的稳定性

④团体的构成 A.①③ B.②④ C.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24、下列不属于国内水路、陆路(公路、铁路)运输货物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是()。

A.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折断、凹瘪、开裂、渗漏等损失,以及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B.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储装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储装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C.因外来原因致使提货不着的损失 D.地震造成的损失

25、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约定的期限______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2.河南省房屋租赁合同 篇二

一、租赁内含利率与租赁合同利率的内涵

根据租赁准则,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 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用公式表示为 (公式中以I租赁内含表示租赁内含利率, 以I租赁合同表示租赁合同利率) :

多数情况下是先确定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然后采用内插法求租赁内含利率。科学、准确地确定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是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的前提。

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规定根据租赁标的物的实际成本计算承租人分期偿付租金的利率。租赁合同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之分, 具体采用何种利率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利率计算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就是计算租金的逆运算, 即租赁合同上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

二、租赁内含利率与租赁合同利率的关系

1. 公式比较。如以租赁合同利率对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 则有:

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租赁合同上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进行比较 (其中, 出租方每期收取租金=承租人每期支付租金) , 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若公允价值>实际成本, 有:

如果第三方担保资产余值和未担保余值为零, 则租赁内含利率小于租赁合同利率;如果不为零, 则租赁内含利率与租赁合同利率的关系不好确定。

若公允价值=实际成本, 有:

则租赁内含利率大于或等于租赁合同利率。

若公允价值<实际成本, 有:

则租赁内含利率大于租赁合同利率。

通过以上分析可发现, 租赁内含利率并不一定小于租赁合同利率, 租赁准则中关于租赁内含利率小于租赁合同利率的隐含假设不准确。

2. 理论推断。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允价值作了解释, 即在公允价值计量下, 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在理论上, 现行市价、现行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均符合公允价值定义, 在实际中对资产也多以现行市价或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为资产的公允价值。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理解为现行市价或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租赁合同上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则包括租赁标的物的成本、利息和营业费用。租赁标的物的成本除了包括租赁标的物自身价值, 还应包括出租人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 如是进口的还包括进口关税;利息是指出租人因购买租赁标的物而筹措资金所支付的利息;营业费用指出租人开展租赁业务过程中所支付的业务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可以看出, 租赁合同上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涵盖范围大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涵盖范围, 一般情况下大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 租赁内含利率通常情况下是大于租赁合同利率的。

三、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租赁准则规定, 在租赁期开始日, 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此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操作, 一是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不好确定, 使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缺乏科学性和严肃性。二是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 承租人由于折现率取值不同而出现相同条件下租赁资产入账价值不同的状况。

笔者认为, 租赁资产入账价值是非常好确定的。《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 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从中不难发现, 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来购买租赁物的, 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购买成本甚至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是清楚的, 承租人可参照自己购置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 将购买价格加上租赁物的途中运输、保险、安装费等达到可供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费用,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按租赁合同利率折现后, 与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即承租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在租赁期间进行摊销即可。

另外, 为防止承租人将融资租赁作为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出现表外融资的情况, 可将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按租赁合同利率折现) 与租赁资产的实际成本比较, 比值超过 (含) 90%, 就可确定为融资租赁, 这在实践中操作性更强。

摘要:租赁内含利率并不一定小于租赁合同利率, 通过公式和理论比较, 多数情况下租赁内含利率是大于租赁合同利率的, 和租赁准则的隐含假设不相符。承租人对最低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时使用租赁合同利率更为相关和可靠。同时, 确定承租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有更简单实用的方法。

3.河南省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您好!我是一位退休在家的老人,1998年5月我把自家一处120平米的门头房出租给了一个远方亲戚做经营使用,租赁期限30年,租金每5年一涨,按市场价格确定,每半年交纳一次。开始几年我这位亲戚还不错,每次都按时把租金给我送来。但是近五六年来,他总是无故拖延,每次收租金都成了我和老伴的心病,往往电话打了几十个,跑上十几趟才能把他堵在家门口,把租金收上来。我们年纪大了,实在没有这份精力了。我听说,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不能超过20年,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这样,我是不是可以不再继续履行这份租赁合同了呢?

青岛 赵华闻

赵华闻:

您好!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其中第214条规定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在该法实施前签订的租赁合同超过20年的部分,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是1998年5月,是在现行《合同法》施行之前,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而当时的法律对租赁合同的期限并无限制性规定,因此您这份租期30年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您所说的,承租人不按时交纳房租的情况,您可以在每次到期之日发出书面的催缴通知,给他一段合理期限交纳房租,通知可以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以便保留证据。如果他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合法理由仍未交租金,您就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了。

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租赁关系,租金的及时交付总是出租人最关心的事情,建议您先把您的立场和难处向承租人阐述清楚,如果承租人并非恶意拖延,只是因为繁忙疏忽,您可以采用银行汇款等比较便捷的收取租金的方法,以便解决双方的不便,更好地履行合同。

商品房逾期交付 开发商可以免责吗

律师:

您好!我2009年6月购买了一套95平米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010年6月30日之前交房,如不能按时交房,则按日支付总购房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还写上了,如果因为政府原因、不可抗力、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逾期交房的,开发商免除责任。因为购房合同都是房地产公司提前打印好的,也不允许我们购房人改动,我只能一字不改地签订了合同。不想,买房后快3年了,开发商才于最近开始交房。而且,开发商提出不能按时交房是因为这两年夏天气候不正常,雨天过多无法施工造成的,加之小区修改规划无法报批才导致不能交房,责任并不在他们,属于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所以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只能象征性地补偿业主3个月的物业费。我觉得这样的结果很不公平,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呢?

济南 吕婷婷

吕婷婷:

您好!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属于一方提前统一印刷的格式合同文本。对此,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逾期交房的,开发商免除责任”这一条款无疑是免除了开发商自己应负的责任,该条款是无效的。

开发商提出的雨天过多,这一理由属于正常的气候现象,不是自然灾害,不能成为免责的事由。至于小区修改规划未能获批,更是其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的。逾期交房的事实,并不能因为购房合同中不平等的格式条款而免除责任,您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婚内夫妻间借款 离婚后还需要偿还吗

律师:

您好!我和妻子结婚12年,妻子娘家弟妹较多,日子比较困难,多年来我也一直帮助妻子的娘家。可是,什么事情都是有限度的,这些年来,妻子包揽了她弟妹上大学、找工作、买房等相当多的花销,我觉得难以接受。为此,我们两人经常发生矛盾。后来,我要求妻子的弟弟为我给他的10万元买房款写张借条时,妻子表示借条由她来写,算是她借我个人的钱,我们在借条中约定这10万元由妻子在5年内偿还给我个人。其实,当时我们夫妻间财产是一起管理使用的,我同意妻子来写借条,也是想给她一些约束,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是,现在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手续。我想请问,我可以凭这张借条找她要求还款吗?

烟台 刘刚

刘刚: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间通过借款的方式使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用于借款一方个人经营活动或其他个人事务,既可以避免或缓解因双方对财产的处分不一致而对夫妻关系产生不利的影响,又可以使一方通过选择借款的方式来满足其个人的追求和其他需要,也是对夫妻之间的和睦、家庭关系的和谐有益的,因而也是为法律所允许的。您与妻子离婚后,可以凭当时两人达成的借款字据,向她要求在约定期限内还款,您的借条是合法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的。

以父母的名义购买房改房

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律师:

您好!我于1999年10月结婚,婚后住在婆婆单位分配的公有住房里。2001年,婆婆单位推行住房改革,我和丈夫拿出8万元钱购买了我们居住的房子,不过因为是婆婆单位的房改房,房产证上仍然是婆婆的名字,但房子确是由我们夫妻出资并一直居住的。如今,我和丈夫的婚姻出现了裂痕,我想请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套房产是否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平阴 张伟

张伟:

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该处房产只能按照房产证的登记,归您婆婆所有。至于您当时出资的钱,可以按照债权处理,由您婆婆来偿还给您夫妻二人。如果出资时,您没有约定这笔钱的利息,而您这些年又一直居住这套房子的话,您婆婆是无需支付利息的。(案例由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 刘洪涛律师提供)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篇四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鸡冠区南山福地洞天小区9号楼3单元402室。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62.52 m²: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厨房有橱柜及排烟罩,一卧室有双人床。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用途。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双方一致同意,所租房屋租金按年计租,签署租赁合同时乙方须支付给甲方年租金元。

4、押金

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须交纳租赁押金,押金数额为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凭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费、煤气费相关清单复印件,双方结清后由甲方一次性将租赁押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交房

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于乙方使用,交房条件为交房时房屋现状,以交房时双方现场验房签字确认为准。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缴纳

由乙方负担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起收日期为年月日。截止日期年月日。

1、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收费 0.8 元/ m²,共计元,由乙方缴纳(甲方已经预交)。

2、水费每年130元及污水费80元,共计210元由乙方缴纳(甲方已经预交)。

3、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已经预交320元其中包括了20元的公共电费)。

4、煤气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5、有线电视收视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出售转移至第三方,应在正式销售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没有甲方的许可,禁止转租。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干涉乙方的自主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维修。

3、甲方须按时将房屋交与乙方使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自主使用权。

2、乙方在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房屋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

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行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物业公司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如跑水等)造成租赁房屋或邻里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甲方有权扣除押金,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6、乙方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其他任何更改时,需经物业公司及甲方同意。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甲方交房时的设备、设施在无损坏、清洁并适宜租用的良好状况下交给甲方。

8、乙方在日常使用时注意做好水 电 火 的安全使用,防止跑水,电气故障,火灾安全等。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七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注意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

(7)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乙方如需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由甲方持有二份,乙方执一份。

2010年6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5.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 篇五

篇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通知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通知

:

您好!本人于年 月与您签订的关于(房屋地址)的租赁合同,将于 年月日到期。因本人决定不再与您续租,所以请您在合同到期之日起算一周之内搬离,并做好清场和恢复工作。对于一周之后仍未搬离的物品,将被视为放弃处理,本人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负任何责任。另外,如不做好房屋恢复工作,本人将按照租赁合同规定,从押金中扣掉您相关费用。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房东:

XX年6月12日

篇二:房屋租赁(续签)合同

房地产租赁(续签)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合同号:000XX(转载于: m校 园生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座落于的房屋,面积:㎡,继续出租给乙方,乙方也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

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续租时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押金为______元整,缴租方式为___按月银行划款__支付。

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继续承租的,应在期限届满前30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再承租的,应配合甲方约新租户看房,并在 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并归还租用物品。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五天后尚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上述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定的事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在房屋内进行的活动均与甲方无关。

七、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所付押金不退,作违约赔偿金。

八、本补充生效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合同中明确做出修改的条款外,原合同继续有效;本补充合同内容条款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三: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续租的请示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续租的请示

尊敬的xx集团领导:

您好!

本公司自20xx年xx月与北京xx园林绿化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至今,期间得到了贵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运营平台。我公司秉承“热情及时、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得到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广泛赞誉。

现因本公司与贵集团下属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本公司向贵集团申请续签合同,理由如下:

理由一:自与贵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我公司准时给付租金、积极严格履行各项合同义务,从无违约;

理由二:基于安全原因我公司计划对厂房主体进行升级,包括将彩钢板更换成更加环保的岩棉板,预计耗费资金不低于三十万;

理由三:在合同期内本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与贵公司相互配合,工作配合默契,事无俱细,有商有议,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及时协调双方提出的各项工作。

基于以上理由及本公司对彼此以后的合作有充分信心,特向贵公司提出申请续签十年的合同。望准为盼!申请人:北京xxx汽车修理厂日 期:XX年xx

月xx日

附件一:原《xxxx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6.河南省房屋租赁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南宁邕州饭店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财产(租赁物)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租赁物位置、面积及设施等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 落: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 18号 建筑面积: 0平方米。

1-2 甲方将房屋按现状出租给乙方,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租赁物作为乙方xxx 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租赁物使用规定和邕州饭店物业部的管理。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若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xx年xx月x日前向乙方交付该租赁物。租赁物的租赁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租赁物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为 元/月,合计 元/年,此后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均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第二年的租金为 元/月,第三年租金为 元/月)。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2)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年租金合计为 元,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4-2 租金的支付期限:以现金方式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其中,第一期租金共计人民xxxx元,应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给甲方;此后各期租金按季度交纳,每个自然季度末的一周内为下一季度租金的交纳日。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xxxx元,保证金不能抵租金。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有违约现象发生,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5-2 乙方应将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付至甲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南宁邕州饭店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民路支行 开户帐号:4505 0160 4258 0000 0118 5-3 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卫生、通讯、有线电视、供冷供暖、物业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为;水、电价格按当时使用度数及损耗定价。

乙方应在下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应交费用。

5-4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发生的其他公益性费用、租赁物和设备日常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中,租赁物日常维修费用指租赁物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租赁房屋的配套设施的轻度损坏;如租赁物非因乙方原因出现足以影响租赁物正常使用的严重损坏的(如墙体裂缝、基础下沉、租赁物漏雨渗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租赁物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租赁物墙体裂缝、基础下沉、租赁物漏雨渗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甲方对该租赁物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租赁物的影响。

6-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外墙及主体结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恢复原状。

6-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租赁物,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6-6 乙方保证不在该租赁物内存放危险性、放射性、腐蚀性物品,否则,如该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7 乙方不得占用租赁房屋外的公共区域内堆放垃圾及其他物品,不得搭建违章建筑,应注意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及正常秩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在限期内未整改的,甲方可委托工作人员清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物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当日内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三日内返还该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约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租赁物占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租赁物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7-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

7-4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处置乙方留存物品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可将该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8-2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租赁物与他人承租的租赁物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交换后,交换双方均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九、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租赁物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租赁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租赁物拆迁许可范围的;(4)该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租赁物的;

(5)该租赁物因甲方有重大建设改造项目需要拆迁的,甲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9-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使用的;(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9-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按约定交纳应由乙方交纳的租金以外各项费用超过7日的;(7)拖欠房租累积超过7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向乙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但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约定的违约行为之一,且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交还房屋并交清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后,还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其他费用的(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但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拖欠上述费用总额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结清租赁期间已发生的费用后,还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用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切断水源、电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如需抵押该租赁物,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且处分该租赁物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11-2 乙方超过用电量时须报增容计划给甲方批准,不报计划给甲方批准的,甲方有权切断电源,造成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超过甲方规定的用电、用水量所发生的增容量及其他费用(用电每KV按720元计,用水增容按国家规定计)由乙方自行负责。

11-3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租赁物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使用租赁物应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6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南宁邕州饭店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0771-2101358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7.融资租赁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篇七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第一, 融资租赁合同必然与另一个买卖合同相互依存。融资租赁合同本身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标的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受益,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可见, 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具有同一标的物, 出租人为了将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 必然先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说, 买卖合同的签订系基于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的需要, 同时也是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必要条件。

第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此点不同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一般财产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确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 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还可以是其他形式。但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笔者认为, 这主要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本身较为复杂, 融资数量较大、租赁期较长、涉及当事人数量较多及其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等。

第三, 融资租赁合同在确定和交付标的物方面都有其特殊性, 具体说来,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需要出租人作为买受人, 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来实现, 这里的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确定及数量、质量等均由承租人来确定, 而并不取决于买受人, 这是融资租赁合同在标的物确定方面的特殊性。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买卖合同中, 出卖人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而是由承租人检查验收、领受标的物。

第四, 融资租赁合同往往牵涉三方当事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当然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而根据199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是否需要列为当事人, 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供货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 则不应当将供货人列为当事人。”对此, 笔者的理解是如果仅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欠租纠纷, 而不涉及其他, 也就没有必要将供货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第五,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这与一般的财产租赁合同有所不同。

第六,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可以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买卖合同中, 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和出卖人,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 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索赔的权利应由出租人行使。但是, 由于买卖合同是否得到完全正当的履行, 直接涉及承租人的利益, 为此, 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另外, 由于承租人更了解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约定, 法律如此规定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第七,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这与一般财产租赁合同不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在租赁期满时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支付租赁物残余的价值购买租赁物而取得其所有权、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或以预定的租金继续承租租赁物, 等等。

第八, 融资租赁合同中在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方面也有特殊规定。《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二、融资租赁合同和保留所有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区别

1.二者的交易目的不同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出租人仅将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移转给承租人, 其目的是取得租金, 而在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尚需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特别规定;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 买受人的交易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而出卖人的目的则是取得价金。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 出卖人必须对租赁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而如前所述,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出租人仅在承租人是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时候, 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合同履行完毕后二者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不同

合同履行期届满后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有特别约定, 承租人才可于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一旦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成就, 标的物的所有权便当然移转买受人所有, 无需另订协议。

三、国融资租赁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国融资租赁市场上信用缺失, 信用体系有待完善。相较于美国租赁业租金回收率平均高达99%, 中国融资租赁租金的回收不容乐观。在相关的市场调查中, 租赁企业关心的问题, 拖欠租金占第一位。

二是相关立法有待健全。法律制度不健全, 无法可依。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租赁纠纷日益增多, 由于日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租赁立法, 使租赁机构权益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缺乏信用保险制度, 由于融资租赁的租赁对象价值大、租赁期长, 承租人一旦欠租, 将使租赁机构承担巨大风险, 严重的欠租问题给我国投资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 危及我国租赁业的生存与发展。

综上所述, 融资租赁虽然在我国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 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因此, 我国应该尽快采取措施, 使融资租赁发挥其自身的优势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使人们对融资租赁合同有更深一层的认识。这不仅有利于对合同进行分类和管理, 而且对于确保融资租赁的法律适用和维护当事人权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摘要: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 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文章通过对融资租赁特征等方面的分析, 对这种新兴的融资方式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特征,区别

参考文献

[1]史燕平.国际租赁的理论和实务[M].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1996.

[2]徐杰, 赵景文.合同法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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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明瑞, 房绍坤.新合同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5]梁慧星.融资租赁契约法性质论[J].法学研究, 1992, (4) :57.

[6]吴光炳, 谌才杰, 朱湘建.现代租赁概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8.

8.房屋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篇八

关键词:房屋建设;合同管理;项目工程;风险

在合同订立之后,合同的主体要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还有相关的全部的条款进行实施,也就是全面的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达到合同的客体所提出的目标。所以,在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的主体中的任何一方都应该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对其他方进行交底、纠正、检查、监督实施、总结等工作。我们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谈判、交底、合同签订、履行、纠编、监督检查、结束总结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的环节的系统管理称为对合同的管理。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的主体中的任何一方都对合同中的内容负有管理以及监督履行义务的责任,并同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主要内容。一个完备的有效的合同必须包含三个要素: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内容。合同的主体应该要表明企业的全称以及地址、企业的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等能够说明企业的真实的情况。合同的客体就是指合同的双方都要达到的一个目标,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对于时间的要求、质量的要求以及费用的要求等等。对于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来说,合同的客体主要就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为了同一栋房屋的完成。合同的内容要说明双方的义务和权力,主要是人员的安排以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如果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条件以及地点等。

房屋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合同的种类特别多,包括土地转让合同、地址勘察合同、项目咨询合同、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监理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委托检验合同、设备购买合同等等一个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开始,就是由这些不同种类的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的开始;当这些合同完结的时候,也就是这个工程结束的时候。所以房屋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在整个过程中,要把全部的过程都记录下来,这样可以方便以后的查询和总结的工作。

2、了解相关的情况以及重要性。对于相关材料的了解,我们通常是以收集资料为主要的方式,以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为例,我们应该特别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对合作对方的了解。这个主要是对即将合作的对方的规模、近年来的营业额、管理的模式和水平、施工的技术、施工的设备以及机具等各个方面的了解。从以上方面可以客观的评价一个施工单位的信誉、经济实力、企业发展的前景以及履行约定的能力。对于一些信誉好,履行能力强,合作系数比较高的合作企业,对日后实现合同的目标可以奠定坚实的基础。

(2)了解合作方的财务状况。合作方的财务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因为合作方的财务情况能够直接的反映出这个企业的真实的经营情况以及综合的实力,这是对于签订合同并履行约定的一个有力的后盾的支持。

(3)了解后期的服务。了解合作方的后期服务的质量对于合同的履行也是不能缺少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所谓后期的服务主要是指保修、维修以及是否及时等会直接的影响其在社会中的信誉的一些因素,还包括后期的服務态度、产品质量的好坏等等。这些都是对于一个企业的信誉的客观体现。

(4)合同风险的分析。在了解以上的相关信息之后,我们就要根据一些以往的经验以及对未来的一个预测来对签订的合同所能产生的风险进行一个量化的分析,尤其是对质量、安全、人和国家的法律、地方的法规等各个可能会对合同的执行所产生的风险的评估,然后根据具体的分类来确定哪些是可以回避的风险。

二、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据

1、以合同条款为根本的依据。主要是说把合同的谈判、订立、执行以及检查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位,只有这样才能在项目的全过程中做到真正的有效的控制。从房屋建设的项目实施开始,就要开始合作方的情况作全面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的选择合作的伙伴,也就能保证后期合同的履行。

2、关注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的变化。这是合同管理中另一个比较重要的依据。在合同签订以后,要及时的发现一些变化,这样就可以对一些风险进行预控。

三、结语

为了适应经济快速的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国的房建工程建设也有了很大的进步。现在人们对项目的管理越来越重视,但往往忽略项目管理中最基础的合同管理。合同是一个项目进行的依据,只有严格的按照合同来执行,才能保证企业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必须对合同的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就合同管理的内容以及依据做了简要的论述。希望项目管理人员可以在原有的管理體系的基础之上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以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推动我国房建工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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