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共11篇)
1.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篇一
居家养老服务标准
A、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明确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
B、自尊自爱,和蔼热情。
C、不得泄露雇主的私人秘密和有关家庭信息,积极遵守雇主的隐私,不得泄露雇主及其亲友的家庭和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信息及其他私人信息。
D、尊重用户的生活习惯及合理要求,不干预雇主的私生活。
E、不擅自引领他人进入雇主家中。F、对用户家事不说长道短。
G、服务人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对工作要有耐心,对人要有爱心。
2.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篇二
一、人口老龄化问题带来的挑战
1、居家养老方式的养老质量面临挑战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日益增加、人口结构不断变化,传统居家养老方式功能渐弱。一是人口老龄化普遍产生了“四、二、一”家庭结构模式,而且老龄人口不断增加也导致老年抚养比从1964年的6.3%逐渐上升到2000年的10.1%以及2050年的33%。在人口流动频繁的今天,这两种情况必然导致家庭物质供养、生活照料以及精神安慰等方面严重缺乏。二是由于中青年群体和老年群体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方面代沟明显,导致“空巢家庭”老人的数量不断上升。数据显示,我国“空巢家庭”老人目前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5%,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则在35%以上。
2、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保障能力面临挑战
一是我国养老金支付能力面临挑战。我国现行的养老制度实行的是“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但是,老年人尤其是退休早、高龄老人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这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措施”以及“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合并管理的养老金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定会产生“空账”问题,2000年我国养老金“空账”还仅仅为360多亿元,到了2005年底,“空账”已经达到8000亿元。
二是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面临挑战。虽然我国遵循广覆盖原则逐渐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可是,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做到应保尽保,覆盖面非常有限。2004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64亿人,占总人口数的12.57%;2005年为1.74亿人,占总人口数的13.38%。虽然覆盖面有所上升,但是远远低于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20%最低线。三是我国医疗保障能力面临挑战。老年人是一个容易患病的特殊群体,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他们对医疗保险的需求将会急剧增加。
3、养老机构的养老能力面临挑战
由于老龄人口日益增多,需要不同程度的照料、护理的老人不断增加。调查表明,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口余寿中有平均四分之一左右的时间处于肌体功能受损状态,照此推算,中国约有三千二百五十万老年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而且,随着人们养老观念的转变,愿到机构养老的老人不断增加。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在我国约1.43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有5%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机构的愿望。
4、养老专业社会服务人员的质和量面临挑战
一方面,由于受传统世俗观念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服侍老人又脏又累,低人一等,不大愿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导致从事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很少。另一方面,由于国家重视不够,国家劳动等相关部门尚未开设养老服务培训课目。而且,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基本上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其业务技能通常只能应付一般的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难以应对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多样需求。
二、积极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1、积极推行社会改革,逐步实现全民社保
(1)城镇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首先,必须做大社会统筹部分。一是加大投入,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把国企的部分收益转投入社保资金账户解决历史欠债、建立各种社会捐赠基金和慈善基金用于社保账户、积极投资增加社保资金投资收益等,使国家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和支出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二是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确保城镇每个居民人人享有退休养老保险。其次,实行“统”、“账”分开管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弥补“空账”。
(2)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使城镇居民都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另外要完善管理制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为老年人群提供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特别是我们要解决一些困难企业的医疗保险问题。同时,积极完善重大疾病救助、伤残救助、疗养救助等救济制度。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发展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我国农村人口多,养老包袱重,而且农民绝大多数都没有退休金,国家必须投入大量的财力、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才能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2、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向纵深发展
一是建立信息服务中心。对每位居家老人都应建立一份完善的档案(个人资历、身体健康状况、生活服务预订需求等),并采用方便的、现代化的联络手段,使每位老人的任何一项需求(包括购物、求医、文化需求等)都可以及时与社区和相关机构取得联系。二是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区里的食堂、理发店、浴室、饭店、医院等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吃饭、清洁、就医等多项有偿服务,并逐步实现“产业化”,使老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服务都高度社会化。三是加强社区联合,修建福利院。
3、提供政策支持,引导、扶持和鼓励发展社会养老产业
一是将养老保障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以此作为地方政府业绩的考核内容。二是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推进养老投资的“多元化”,大胆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将资金投向养老、敬老事业。对社会化的养老机构在用地、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三是完善政府对养老福利事业的财政投入机制,对不同形式的养老机构给予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财政补贴,还可发行养老保障债券,增加福利彩票收益中用于养老事业的比例等。
4、加强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
社会化养老服务质量的高低最终取决于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国家应充分重视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的培养,鼓励失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就业。各地区应由民政、劳动部门牵头,汇合教育和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一方面在社区创设“社区护工”职业培训基地,招收家政服务员,重点培训老年人心理学知识、公共卫生防疫和家庭医护常识与基本技能等。另一方面,国家要有计划地办一批“社会服务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或高中生,培养高级别的护工,为不同需求的老人提供不同级别的服务。
参考文献
[1]郑作时.上升到政治高度的全民社保[J].南风窗,2006(3).
[2]杨金志,陈泽伟,万一.养老服务业之困[J].瞭望新闻周刊,2006(47).
3.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再推进 篇三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是更好地提供为老服务、加强行业管理的准则和依据。
该意见设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涵盖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标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支撑保障标准以及老年人产品用品标准,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相衔接,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标准规范对民营养老机构来说是评星评优、获得扶持的依据;对公立机构来说则是示范养老产业‘工作质量目标化、工作方法规范化、工作过程程序化的一条标尺”,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期表示。
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一直为国家相关部门所重视,尤其是在最近几年,包括民政部在内的多个部委先后颁布《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速。
同出台上述文件的初衷一样,近期公布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促进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此前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发展等数项综合性政策或文件,指导意见首次就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提出针对性要求,可谓是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的新的关键一步。
标准化着力点在制定与试点
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全面性的工程,涉及指导原则、国内外标准研究、具体政策的调研与制定、试点推进以致全面应用等诸多方面。
就现阶段国内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现状而言,在已有较为充分的研究与修订基础上,尽早制定出系统性的行业标准是必要的。同时,做好国家、地方标准的衔接,推进系列标准在部分领域、地方先行先试也将是重要的着力点之一。
从前述指导意见及其他规范文件看,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应当是包括基础通用标准、服务技能标准、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老年产品用品标准等在内的一整套标准。
这些标准并且有更加细分的原则要求。基础通用标准方面,涉及养老机构分类与命名、养老服务基本术语、养老服务图形符号等;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方面,涉及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控制规范等;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包括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规范等;产品用品方面则要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用品产品标准,明确老年人用品行业分类等。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2项国家标准,正在制定的国家标准有7项,已发布行业标准3项,正在制定行业标准1项,初步解决了标准从无到有的问题。
标准制定之外,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也不可或缺。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发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提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争取通过两至三年的时间,在养老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和试点示范机构,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与示范引领。
标准示范的推进工作已经得到多个地区的积极响应,有数据显示,各地累计发布相关地方标准30余项。与此同时,北京、江苏、安徽等省市已先后开展了10个国家级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化试点建设,新一轮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任务也将于近期启动。
最近的关联消息来自广东。广东省质监局在2月份发布消息表示,该省首个养老院服务质量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已立项,并已提交送审,该标准若送审通过后,将在广东全省公立养老机构率先推广。
据悉,该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主要分为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三大块,对养老机构的环境、能源、信息、职业健康、安全应急、人力资源、财富管理等均有明确规定,甚至包括老人一天的生活安排、休闲服务、交通服务等都有明确甚至量化规定。
根据民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养老服务标准制定重点和工作计划以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标准的起草、送审等将得到国家层面更加积极和富有成效的协调与指导。同时,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的信息报送制度有望建立,地方标准上升或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努力也受到支持。
标准建设或化解产业困境
国家与地方层面的行业标准陆续出台,将至少推动国内养老服务业在两方面走出困境,从而推动产业实现更加规模化且规范化的健康发展。
首先,民营养老机构将获得更为规范的等级评定,进而争取到产业扶持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快速老龄化进程中,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会养老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崭露头角,而处于法律标准和政策规范缺失环境中的养老项目,质量和发展水平却良莠不齐。
有专家表示,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养老机构难以获得优劣判定,也没有获取财政补贴的资格,“标准缺失导致差钱,差钱导致位卑,位卑导致言微,言微最终导致了量少”。
这无疑加剧了我国高速老龄化过程中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也将导致民营养老机构陷入生存困境。作为对机构养老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方面的推荐性规范,新的一系列标准涉及养老建筑、机构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将有助于化解原有部分领域标准缺失引发的市场规范问题。
其次,标准化建设的逐步完善使得养老机构、老年人都有明确的权责归属,从而有效维护各自的正当权益。养老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极易发生事故,护理人员和护理服务等标准的缺乏造成事故权属难以厘定,这也成了养老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同时,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容易得到保护。
“标准体系的建立比信用体系的建立更加实用、有价值,标准化是国内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探索方向,它同时也是我国规范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步骤。”常青藤基金管理合伙人江合说。
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众多企业、行业协会及消费者对于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的期待:养老服务标准落实到行业管理和经营服务的各个环节,将极大提高全行业实施标准的自觉性。
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篇四
情况汇报
现就xxx县完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全县总人口数XXX万人,有XX岁以上老年人XXX人,占人口总数的XXX。其中:60岁~79岁老年人XXX人(城镇XXX人,农村XXX人),80岁~99岁老年人XXX人(城镇XXX人、农村XXX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XX人(农村XX人、农场XX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XXXX〕XXX号)要求,“十二五”以来,x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认真执行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xxx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管理多样化的适度普惠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龄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或不定期开展排球、门球、陀螺等比赛活动,极大丰富了老年人娱乐活动。目前,xxx县老年人活动中心(投资XXX万元,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室内装修。二是大力推进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2011年以来,我县不断加大投入,先后投资XXX万元,建成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XXX处。2013年,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XXX万元,建成了XXX个农村幸福院,同时为XXX个村(组)配送了乒乓球台、气排球、地掷球、门球等活动器材,确保了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三是以敬老院为载体,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指导各敬老院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五保老人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养老服务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相比,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乡镇农村敬老院的入住率不高,社会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自愿入住的少,居民养老方式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较低。
二是机构养老服务覆盖面窄,享受主体仍局限在一些特殊群体范围。养老服务的提供,主要以政府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供养对象大部分是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受益面少,养
老服务享受面窄。
三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现在机构养老主要还是以公办运作为主,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主要原因:1.为老年人服务市场还不成熟,缺乏有资质的为老年人服务实业机构和中介组织的龙头引领;2.社会办养老服务业效益周期长、风险高,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3.本地老年人靠子女养老的传统观念影响,自费购买所需养老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
四是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由于养老服务队伍人才缺乏,专业化水平低,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xxx镇和布朗山乡两所农村敬老院建成后,还未能落实工作人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农村地区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加大对老龄事业特别是农村老龄事业的投入,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加快农村服务网点、文化娱乐场所、健身场所及道路等设施的建设,保证老年人的多种服务需求都能得到有效的满足。加强对乡镇(农场)、村和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积极性,切实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5.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篇五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程度的加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我国目前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 19%。越来越多的失能老年人需要依靠养老机构 的专业化养老护理服务维持老年生活,有效应对这一需求成为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在社会化养老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各类社会力量涌入养老服务行业,使得近年来我国养老机构的规模和数量骤增,管理部门负担加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快,社会化养老发展时间较短,导致养老从业人员,特别是提供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队伍资历不高、数量不足等现实,成为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中不可规避的问题。因此,分析养老机构的服务和管理重点,构建统一的质量评价体系和平台,发掘不足之处,才能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改善养老服务质量,确保有限养老资源的高效和规范利用。
中国建立养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步骤与关键要点 :养老机构不管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人员与设施的多少,有一点相同的,也是最基本的:即千方百计利用好资源,为养老对象服务,使顾客(养老对象及其家属)满意。如何达到这一基本要求,一个养老机构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途径,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正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积累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的经验与做法,经过10多年的修改、总结所提出来的适应各类组织(机构),旨在增强顾客满意的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到2005年末已有近百个国家、地区,5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机构组织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已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做法和经验,养老机构推行ISO9001:2000的实施,一般可分为8个步骤。1.领导重视,统一认识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ISO9001:2000 0.1总则)。它不是一项临时的工作,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到养老机构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决策”。
机构是否使养老对象满意?怎样才能使养老对象满意?如何持续改进使养老对象更满意?ISO9000:2000提出的“过程方法”、“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和“持续改进”正确回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机构)该怎么做大的问题。所以机构的领导层,尤其是“一把手”要十分重视“贯标工作”,并且要在领导层和员工中统一认识。贯标的重要意义在于:
(1)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增强顾客(养老对象及其家属)满意;(2)提高管理水平,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3)提高机构声誉,增强市场竞争力;(4)提高机构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关键词: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推行 ISO9001:2000是养老机构的自我管理需求。
2.指定“管代”,机构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开展贯标工作,就应该由最高管理者(院长)指定一位管理者为“管理者代表”,规模小的机构可以由院长兼任(不另指派管理者代表)。所谓管理者代表,即除其本职工作之外在推行ISO9001:2000中受院长委派具体负责贯标工作,负责向院长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需求;在机构内提高满足顾客的意识,并负责与咨询机构、审核机构联络。
规模大的养老机构,院长要主管全面工作,而贯标又是一项十分系统而具体的日常工作,如果能明确一名管理者具体负责,并经常就贯标事宜对上向院长汇报,对下发动员工并督促检查,对外负债联络。因此,“管理者代表”的作用在贯标工作中十分重要。
“落实资源”是指机构要贯标就应该在人力、资金、时间方面予以落实。例如安排几位骨干组成“贯标小组”协助管代一起工作。若对ISO9001:2000认识或知识方面或人手安排确实存在差距,也可以聘请咨询机构的老师来辅导,此时就会有费用的支出。但这种支出(投入)是对今后更大的回报。
关键词:选好一位有较高威信,有协调能力,又善于学习的“管 理者代表”是养老机构推行ISO9001:2000的关键。为聘请一位把标准与养老机构实际情况结合好的咨询老师是实施ISO9001:2000搞得好不好的重要因素。
3.调查现状,制定计划。
要开展一项大型的管理活动,涉及机构方方面面的变革。因此先要对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如果外聘咨询师,更需要了解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以使今后的ISO9001:2000贯标既能符合标准要求,又符合机构实际情况。现状调查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即,整理现有的规章制度,现有的各种表单记录,各部门现有的人力资源安排与工作量,各部门所用的设施仪表与医疗康复器械。各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诸项内容先要自己整理,再判断哪些规章制度执行较好?哪些是形同虚设?养老对象的反应如何?记录执行又如何?设备设施利用情况又如何?您上述方面有什么改进建议等等。然后,再由工作小组或咨询老师按ISO9001:2000的要求进行调查。
在调查基础上,制定机构“建立于实施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工作计划”,才有可能得到认真实施而不至于走过场。
整个贯标从开始到第三方认证审核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咨询师及管理者代表就整个期间分若干阶段制订到“周”的严密工作计划,以便循序渐进,而不至于影响日常工作。
关键词: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4.培训知识,全员发动
咨询老师到养老机构经过调研,制定计划,接下来重要的是进行ISO9001:2000标准集基础知识的培训。基础知识培训主要讲3方面内容:为什么要开展贯标?什么是ISO9000族标准?本机构如何实施ISO9001:2000?培训要求时间为12小时以上,把上述问题将清楚,培训时院长及业务骨干、工作班子必须参加,并通过考试和评价。基础知识培训相当于养老机构开展实施ISO9001:2000的动员会,是全体人员都了解贯标的目的、意义、要求与做法。
关键词:只有理解了,才能真正地做好。
5.确定方针,明确职能
养老机构贯标就是要作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满足顾客要求,并不断持续改进服务。“承诺”的内容具体要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等形式予以公布。因此,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通常体现养老机构的宗旨。质量方针更应与养老机构的总方针一致。质量方针不是一句通用口号,而是结合养老机构的特点。例如,有的养老机构的质量方针为“一切为了老人,为了老人的一切”,不仅说明了把顾客作为关注焦点,而且具体到位了养老对象的“住、养、护、医、康、乐”各个方面,质量目标则要把质量方针具体化,可测量,并在相关职能、相关层次上分解落实。
明确职能是指针对ISO9001:2000的要求,养老机构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若标准有要求,但目前职责不清的,要补充,要调整,要理顺,使整个工作体系始终处于协调、系统、有序的状态下,发挥各部门的“合力”作用,而不是相互牵制,积极性抵消。
关键词:方针确定了,职能才可能理顺。
方针是质量管理体系的 最高层次的文件,必须由院长亲自主持制定与发布。
6.编写文件,批准发布
如果已聘请咨询机构,此时咨询师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再次对工作班子进行文件编写培训,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与相关的作业文件。文件编写宜由负责相关职能的人员进行。编写 过程既是对该项工作的总结提高(增值)过程,也是一个有效学习过程。初稿有不符合ISO9001:2000的地方,有咨询师协助提出修改意见并与编写人员共同讨论。第三层作业文件一定要与机构现有的规章制度、考核标准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现有制度中不足的可补全,不妥的趁贯标机会可以修改,不符合实际的可以删除。经过几次修改讨论,统一名词术语,统一格式,统一编号,是整个养老机构文件记录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关键词:应做的要写到,写到的要做到。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有 助于沟通意图、统一行动。
7.内审改进,完善体系
文件发布后,一是各部门组织所属员工通过相关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学习较深对ISO9001:2000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原有的和新增的、有变化的),以便按文件规定执行;三是明确岗位应该做的相关记录,以证实体系的运行。体系运行1个月左右,咨询老师对工作班子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时间为3天左右,考试合格发证),以培养一批机构自己的管理骨干。内审员培训后由院长聘任,然后在体系运行期间进行1~2此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倘若已聘请了咨询机构,第一次可由咨询师带教,第二次可由咨询师指导)。内审中发现问题,要求提出纠正措施,针对问题的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并由咨询师带领对纠正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对 纠正措施的效果进行验证。只有对问题不断纠正,才能使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关键词:体系运行有问题是正常,关键是对待问题的态度与处理问题的方法,采取纠正措施,而不是就事论事的纠正,更不要回避问题,这是“持续改进”与“创新”的基本要求。
8.管理评审,通过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按照ISO9001:2000要求)从建立(文件发布)到通过第三方认证,按认证规定,至少正常试运行3个月以上。通过三次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质量管理体系中不符合ISO9001:2000要求俄问题,以及体系运行中没有达到的文件规定的方面,可大部分得到整改。此时,由养老机构负责人(院长)亲自主持管理评审,即(一般)以会议形式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管理评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对所指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是否已经贯标设施,顾客意见及顾客满意的测量情况,对服务质量的符合性,内审结果及其纠正措施,内外部较大变化的反应情况以及改进建议均可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作出评价,形成输出,提出下一步包括对体系与服务的改进建议及对设备设施、工作环境与人力资源的需求。若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有了基本肯定,对一些较长期问题制定了相应纠正措施,列出整改计划,此时,可以申请第三方认证。从权威认证机构的审核来证实养老机构的质量 管理体系是否已基本符合要求。取得ISO9001:2000认证证书,说明了贯标阶段的第一步成功,此后还需要不断运行,持续改进、提高。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篇六
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公办养老机构因环境好收费不高深受老人喜爱,因而“满负荷”运转,现有床位不能满足需要;而民办养老机构则因为规模小,在土地、房屋、资金等方面均需自身应对,相当一部分养老机构条件简陋,功能不全,面临着发展步履艰难的局面,但床位空余多。
养老服务与需求明显不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覆盖面窄,内容单一;社区服务项目、服务设施提供受限,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求;养老机构不但数量偏少、规模较小,且经营理念保守,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服务人员不仅专业化程度不高,社会地位和待遇低,而且从业人员数量不足,队伍稳定性差,缺口大。
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滞后。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管理和办事的机构力量不足,为老龄人群开展各项老龄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和信息等工作开展不足。对老年人群有效的评估制度不健全,养老服务规划不够具体。
为解决社会养老场所不足的问题,应该加快社会养老体系建设:
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养老设施规划。一是充实老龄机构力量,明确老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强化老龄机构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按照中心城区、城郊乡、农村地区等不同区域,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模总量、标准,为养老机构发展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准确把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养老机构老年人登记制度。四是建立相关部门齐心合力,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扶持力度,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一是对经民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新建、扩建或利用其他设施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标准的,经过评审合格后,提高一次性建设资金的补助标准;二是继续按照床位数进行补贴,对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给予特殊补贴,引导民办养老机构收住生活能力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满足社会急需的护养服务。
积极完善养老土地保障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建设。一是将养老机构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土地供地计划,确保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做到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机构优先用地。二是对养老土地实行优待,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采用限价并提出建设要求的特殊招拍挂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养老机构的,采取农村占地方式使用土地。
7.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论坛在京举办 篇七
2015年5月6日下午, “第四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该主题论坛由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主办,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行业评估与标准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承办, 并获得了民政部、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丹麦霍尔拜克市政府、北京市民政局、北京慈爱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广州市老人院、哈尔滨安康社会福利院、北京天佑安康集团等政府机关, 养老机构和企业的大力支持。来自国内、外养老服务行业的代表和专家在这里分享他们的实践成果, 围绕着“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这一主题探讨中国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 但养老服务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发展任重道远。
本次论坛首先由民政部人事司副司长郭玉强致辞。来自丹麦霍尔拜克市政府、美国安乐居组织的代表分享了国外养老服务标准化发展的案例及经验。此次研讨会还邀请到了众多国内知名的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代表。来自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广州市老人院、哈尔滨安康社会福利院的代表, 以及北京天佑安康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者, 分别从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应用、企业施行标准方面, 介绍了自己的经验。
8.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篇八
一、沛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沛县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种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县域城乡养老服务业新路子。
(一)政府主导,科学谋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措施,明确了全县老龄工作以及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从政策层面构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网络。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和完善以养老、医疗、低保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基本建立了城乡统筹、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2013年,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工作目标,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全县敬老院提档升级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投入资金582万元,进行全县敬老院的提档升级改造工作,重点让老人不出房间就能如厕、看病、康复训练、洗澡、娱乐。
(三)城乡统筹,多轮驱动。近年来,不断新建、改建和扩建镇级敬老院,在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成总额的10%全部用于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力促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基本形成了县、镇、村(居)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同时鼓励支持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加快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目前,沛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处在初级阶段,机构养老供给水平比较低,居家养老刚刚起步,服务设施简陋,养老服务相对单一,服务人员专业护理水平不高,与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相比,与经济发展现状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建设,完善城乡敬老院配套设施,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实现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提升管理水平,形成养老机构良性发展的新局面。加快构建科学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政府加大监管服务力度。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要规范管理,健全设施,贴心服务,科学护理,拥有一支专业的服务队伍,建立起科学专业的服务体系;依托社区、乡镇敬老院,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以及文化娱乐设施;深化社区为老人服务工程,形成以设施服务为基础、以专业化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为支撑、以定点和上门服务为手段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机制。改革公办养老机构,加快养老机构社会化进程。积极推动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落实公办养老机构登记管理制度,理顺现有人员和资产关系,赋予乡镇(街道)敬老院法人地位。对现有养老机构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公办养老机构从为特定对象服务向为社会公众服务转变,从单纯的供养办院模式向医疗、教育、娱乐、康复和服务经营一体化模式转变,实现“以院养院”。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管,取缔无证经营养老机构。为加快养老机构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探索采取联营或兼并、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利用率,以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作者单位:江苏省沛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洪峰
9.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篇九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XX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XX人,占9.2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按照国际标准,我市早已迈入老龄化社会,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繁重。
一、XX、XX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
XX、XX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居家养老创特色、社区养老辟新径、社会养老促发展的思路,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地区特色、适合本地区市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
(一)政府推动、细化规划
市政府成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典型带动”的四轮驱动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业发展放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视野中谋篇部局,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项目,相继出台了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及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十二五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项目运作、完善体系
坚持“公办”、“民办”两手抓,强力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构建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进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三院”建设,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扩大床位规模,并向社会开放多余床位。二是满足多层次需求,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合资全作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业。通过招商引资,建成高标准的养老场所,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提升规范化水平,积极打造示范养老机构。提升软硬件条件,强化示范养老机构辐射延伸功能,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
(三)资源整合、建设载体
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载体建设中,着重发展居家养老。一是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坚持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硬件设施、资金保障“五到位”,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了居家养老组织协调机构和生活服务平台。二是打造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公安、劳动、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与通讯服务商合作,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提高居家老人的应急保障和服务能力。
(四)创新引领、解危救难
整合各项政策资源,打好救助、福利、慈善等各项民生政策组合拳,切实保障社会困难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分类保障,加强政策衔接。二是提高保障待遇。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建立健全边缘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
(五)培育队伍、强化服务
坚持“培养、选拔、使用、激励”并重原则,在养老服务领域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以专业人员为主体,慈善义工、社工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大力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老年法律援助,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指数。
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几点思考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思考:
(一)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中长期规划
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养老服务事业取得长足发放,2011年,养老服务机构达79家,床位7600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标准低,床位不足,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等。我市应当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中长期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老龄化发展水平相协调,惠及全体老年人口,服务水平较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电话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居家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方式,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居家养老相对投入较入、覆盖人群广、社会影响好。建议建立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电话。网络平台起到服务者和老人进行交流和沟通的作用,服务热线电话可提供便民服务和养老服务,居民通过拨打服务热线即可联系卫生保洁、家政服务、电器维修、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通过“一键式”终端获得救援。
(三)加强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鼓励社会资金建设一批标准、高要求、高起点的示范老年公寓,解决各类层次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
(四)提升社区养老的支撑作用
建设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使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五)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能力
10.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篇十
全县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召开
3月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召开。县长同志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办主任参加。会议主要是对上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总结,并就2014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在第一阶段,与会人员一行参观学习了街道村、村等15处已建和投入使用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在各处现场与会人员听取了各位院长的经验介绍,了解了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基本建设及运营情况,相互之间进行了沟通交流,使他们对这一社区、村(居)互助养老模式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县长在会上讲话,指出了我县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严峻形势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紧迫性、重要性,她要求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责任,从思想上要重视起来,要根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同时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力化量积极参与,最大限度的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
11.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篇十一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时期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打基础的起步阶段,投资主要侧重于机构床位等硬件设施的数量扩张,尽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这里仅从投资的角度提出几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财政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且不稳定
根据民政部提供数据,“十二五”前四年中央和地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总规模,仅占财政在社会服务领域全部支出的约1.7%。此外,从“十二五”前四年中央和地方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情况来看,2012年以来各年度的增幅或高到126.2%,或低至-31.8%,显示出资金规模的高度不稳定性,没有形成持续稳定的增长状态。地方政府提供的养老领域财政支出①数据,同样显露出以上特点。如北京市2012—2014年养老支出增幅分别为163.2%、-11.3%和177.4%,年度间增长波动巨大。
(二)设施建设投资的地方配套不足,影响建设进度和成效
目前,每年中央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资额度一般是既定的,仅对各地申报上来的项目进行有限的补贴,并对东、中、西部采取20%—30%、50%—60%、70%—80%的梯次补贴方式,不足部分靠逐级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来填平补齐。各地若要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定的床位数目标,主要靠地方财政支持。对于地方财力薄弱的欠发达地区而言,中央投资的地方配套一般都难以实现,尤其是县市级财政更加困难,使得一些项目半途搁置。按照地方配套40%,每个县每个养老院200张床位计算,土建要2000万资金,地方配套就要1000万左右,再加上装修购置设备,缺口就更大。
(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普遍偏低
目前我国省级行政区多已制定了对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政策,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则多由地市及以下级别政府制定,少数省级政策也包含这项内容。但是,将现行补贴标准与实际建设成本进行比较,会发现很多地区的补贴力度仍然較小,对社会资本投资成本的补偿作用不够显著。根据调研了解到的部分地方情况,如果按照建设成本低于北京市50%的较低水平估算,补贴占比最高可达到15%,而最低则仅为0.5%。综合考虑,估计按现行各地补贴标准,平均比例难以达到10%。从地方提供的年度社会办养老机构投资总规模和建设补贴支出的实际数据,也会发现建设补贴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处于较低水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或开办补贴政策也存在类似问题。
(四)财政资金投入与服务需求对应性不够强
一是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投资偏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等社区居家型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多由较低层级政府负责,在基层有限财力中对用于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投资和建设补贴的比例更少之又少。二是建设投入结构性引导滞后。例如,对社区养老服务投入缺乏足够引导。如居家养老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建设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因缺少财政资金支持还未有普遍的实质性推进,对社会需求很大的医护型床位建设缺乏统一的扶持性政策,对助餐服务、老旧楼房自动升降设备配置等紧缺的居家养老设施配置,以及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服务机制基础性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缺乏更加细化的导向性专项补贴。三是补需方的政策覆盖面相对狭窄。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类财政资金的基本投向是补供方,而补需方的政策对象范围多是集中在城镇“三无”及农村“五保”老人,或扩大到一定年龄以上的低保及低保边缘老人、经济困难(支出性贫困)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计生特扶老人及高龄老人等特殊人群。养老服务券等补贴形式对带动老年人群养老服务有效需求的效果不甚显著。
(五)设施建设不均衡问题突出
一是区域发展不均衡。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大于等于30张的省市有10个,占全国(31个省区市)的32.3%;全国有13个省市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小于2014年底全国平均水平(27.2张);水平最低的省份每千名老年人只有18张床位,差距显著。二是城乡差异显著。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明显高于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的覆盖率。在养老服务对象覆盖范围和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方面,差异同样显著。
(六)设施建设投资后续运营缺乏资金支持
由于“十二五”期间的中央财政侧重支持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环节,不承担运营环节的资助和补贴,尽管各地根据国家政策程度不同地安排了运营补贴,但总体上还重视不够、补贴力度不足,导致硬件设施闲置的问题开始凸显,既有几千张床位的大型机构设施无人经营运转,也存在基层乡镇敬老院或床位普遍空置或运转艰难,缺乏后续经费支持。
(七)民间力量的发展仍存在体制和政策约束
目前,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多以“民办非企业”机构注册,但“民费”身份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遇到企业市场融资和担保被法律禁止、无法进行连锁化经营等诸多政策制约,陷入“公益”与“营利”的尴尬博弈之中。在对民办机构扶持政策的实施中,国家在土地、税费、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往往得不到落实,既有部门间的阻隔,也受局部利益的羁绊。
二、“十三五”养老服务投资的主要影响因素
“十三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资方向和重点的选择和确定,应以这一时期养老服务需求规模和结构的变动为基本依据。
(一)老龄化程度加深对养老服务需求规模和结构的影响
预计从现在到2035年,全国老年人口年均增长100万以上,总量将达4亿人左右,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年均增长100万以上。孤寡、失能、空巢、贫困、高龄等老年群体的规模还将继续扩大。老年人口规模和比重的提高,尤其是高龄人口的增加,意味着老年失能和半失能人群比例的增加,调查显示,我国8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近50%失能或半失能,而女性这一比例接近六成。老龄化程度加深,将对社会养老服务产生不断扩大的新的需求。根据全国老龄委《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目前我国城市中48.5%的老年人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需要家政服务的占25.22%,需要护理服务的占18.04%,需要聊天解闷的占13.79%,需要法律援助服务的占2.25%,但是总满足率只有15.9%。
(二)养老方式既有格局和选择意愿对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的影响
多项调查已证实,目前我国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方式是居家养老。在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四川省的调查显示,57.7%的受访者表示根据目前的社会现实和家庭具体情况,倾向于选择自行居家养老;34.3%的受访者倾向于选择居家式社区(即居家养老与社区服务结合的养老模式);仅有8.0%的受访者倾向于选择参与专业养老机构养老。在北京市西城区的调查中,约12.5%的被访老年人愿意选择机构养老,其中以中低龄的老年人居多;高龄老年人中仅有8.1%的老人愿意入住养老院;失能老年人中也只有不足17%选择机构养老。具有基本相同的选择倾向。尽管,影响这种选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体现出以居家和社区服务为主要依托的下沉式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是我国未来5—10年间的主流选择。这意味着,在这一时期,社区需要承负至少几千万个空巢老人及其家庭的服务供给,老年人将逐步成为社区活动的主体,客观要求住宅和社区通道、医疗健康服务和生活照料服务、文化健身活动场地、生活服务设施等,能更加适合老年人的需求。对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和机制建设提出了更加紧迫的需求。
(三)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政策对养老服务有效需求的影响
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经济支付能力,随着城乡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和养老金待遇标准的提高,养老保险和养老服务之间的有机结合将是成为必然;医疗保险将养老服务与老年人的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医养结合将成为发展趋势。“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将更加公平和可持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将明显提高,以保障老年人康复护理需求为宗旨的长期照料护理保险将有可能出台,这些都将促进养老服务需求的增加。“十二五”以来,密集出台的国家系列相关政策,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重点、路径、方式等方面的政策更加清晰,尤其是对民间资本进入的政策扶持力度空前加大。随着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逐步落实,全社会合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局面将会尽早出现。
(四)财政支持力度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影响
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我国已经跃升为世界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我国财政实力在不断增强,“十二五”时期,各级财政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资空前提高,“十三五”时期,仍应将公共财政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引导力量,在财政收入增幅可能下滑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性投资力度不减,这对于在“十三五”时期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调整优化养老服务体系结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适度增进养老服务的普惠性,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上新台阶,具有举足轻重的支撑作用。
(五)国际先进经验示范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向的影响
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养老服务投资方面的主要特点和趋势显示,在养老支出方向上,重在服务能力建设,不仅包括养老院的建筑、设备建设,更为重要的是照料、护理、医疗等能力建设,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护工、护士以及医生的配备,这也是不同类型养老机构的核心区别所在。在服务设施建设上,政府基建投资主要集中在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基础设施方面,设施建设标准对公众基本需求全覆盖,其中包括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相关投资多不体现为单独的政府养老投资。养老机构多数是由慈善组织、私人机构遵循市场化规则经办,公立机构占绝少比重。在养老支出方式上,政府较少进行直接投资,购买服务是政府履行义务的主要渠道。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的减少,并不意味着政府减少了对养老服务的投入,相反,越来越多的政府支出通过支助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流向非公立养老机构。显然,在我国目前制度体制下,投资方式的调整绝非一日之功,但这个发展方向已是大势所趋,必须迎头赶上。
三、对“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工作建议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十三五”时期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应继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的体制建设方向。
(一)加强中央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投资结构合理化
“十三五”期间,建议将养老服务明确为省级事权,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区域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安排财政资金投入,统筹协调本区域内养老服务体系的均衡发展。中央政府在全国层面统筹协调,为省级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适度加大支持力度。县市级政府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并提供一定的配套资金,财政困难地区的县市允许按照规定免于配套。建议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的核定方式进行调整,变单纯按床位数核定为按机构给予定额补贴,将养老机构按床位规模归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重点向解决重点困难人群养老问题的公益性床位和医护型床位倾斜。建议中央财政对不同区域养老领域投资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在继续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地区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机构床位缺口和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提高中央财政投资分配的合理性和瞄准度,进一步缓解地区间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不平衡的矛盾。
(二)建立稳定的财政投资机制,确保对公益性养老支撑作用
针对目前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各级财政没有专项资金投入,仅有少量福利彩票公益金和预算内补助资金投入的现状,建议在中央和省级层面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增强上级对下级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在规划中建立与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额等指标挂钩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投资水平”的约束性指标,确保财政性资金对公益性养老服务的主要支撑作用。
(三)确定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比例,改进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方式
“十一五”时期和“十二五”前四年,养老设施预算内基建投资来自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比例都在1:2左右。考虑到经济下行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建议“十三五”时期保持这一比例大体不变,同时引导省级适当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应进行一定调整,一是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和财力差距,对财力较为薄弱的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补贴政策。二是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地方政府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创新吸引社会资本的政策措施等形成激励。结合地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中央财政资金发放奖励,继续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是探索以中央财政资金发起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地方性养老服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这种创新的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资金滚动使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四)增强财政资金投入适用性,引领社会养老投资方向
为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和活力,财政资金投入要做出灵活性安排。建议财政资金适度降低固定资产直接投资比例,增加购买养老服务支出比例,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加强对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对小微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消防设施改造补贴和租金补贴,支持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对养老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增加对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补贴,增加以奖代补的比例,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其对社会养老服务投资的引领作用。
(五)消除政策障碍,完善和落实吸引民间资本的政策支持体系
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将已有优惠政策标准化和规范化,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切实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收费、土地、融资等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不依提供服务主体的属性和类别作区别对待,而是以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服务对象的类别为依据,对公办机构和民办机构一视同仁。增设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满足通过租赁方式获取经营场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标实行计划单列,有效增加养老设施用房用地供给。减少对符合标准用房用途转化的人为障碍,鼓励企业利用存量或闲置用房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政策购买养老服务的目录和办法,通過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老人及其家属在政府确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服务主体,根据老人及其家属的选择,由政府向服务主体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助老服务和养老机构服务。为鼓励社会组织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政府可延长购买服务的时间,酌情采取多种购买服务的方式。
(六)科学确定养老服务项目公益性等级,规范公私合作发展过程
对于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应主要依靠政府投资,政府发挥托底保障职能;对于中高端养老服务项目,政府通过政策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完全依照市场规则运作;对占据主导地位的准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应以吸引民间投资为主,政府可给予政策和适当的资金支持,通过与民间资本的多种公私合作方式,提高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 “十三五”时期,应进一步完善选择公私合作项目模式的决策机制与方法,明确民办公助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和范围、资助条件、资助方式、资助标准及用途等。根据不同养老服务项目的投资回报实现情况,科学确定政府对项目的资金支持规模,建立合理的项目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对于已有公立养老机构,可采取公建民营的运作模式,通过承包、委托管理、联合经营、管理运营PPP等方式,引入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开展运营。对于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鼓励民办公助的运作模式,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权益入股、投资补助、运营补贴、以奖代补、需求方补贴等方式,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扶持和引导。鼓励地方探索多种财政资金支持途径,完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和运作环境,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养老服务行业,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扩大效应。
(七)向贴近家庭的社区化养老服务设施倾斜,让更多老年人受益
根据发达国家现代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模式发展变化的历程,以及我国现阶段养老服务现实需求,“十三五”时期,应避免财政资金过度投向大型养老设施建设,把更多的财力物力向贴近老年人家庭的社区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倾斜,并鼓励探索租赁式、连锁式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型运营方式和服务提供方式,促进养老服务更加适应老龄化加深形势下的需求特点。
注:
①地方对养老服务领域财政资金的统计,通常既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也包括地方彩票公益金用于这一领域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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