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2024-11-12

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共9篇)

1.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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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论文发表要求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济专业人才队伍,积极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经济专业特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

第四条

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任职年限内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

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须通过考试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其中大学专科毕业须从事经济工作11年以上,中专毕业须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

(五)已具备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现在经济专业岗位工作,且满1年以上。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

业务工作能力和经历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系统、扎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

(二)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指导和改进本单位、本部门经济管理工作。

(三)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发现和解决经济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能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判断、归纳和总结。

(四)业务工作经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

2、作为骨干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完成1项省级以上或2项省辖市级重点攻关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1项省部级以上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课题或专题调研报告。

5、作为业务骨干长期从事经济工作,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第八条

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学术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经济或相关专业学术著作1部,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独著或第一作者)。

(二)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2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3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2篇,并在省部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2篇。本条中所有论文均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三)主持编写经济、管理或相关专业培训教材2部,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正式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第九条

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一)在经济工作中成效显著,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省辖市(厅)级一等奖2项以上。

(二)主持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企业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收、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持续稳定增长。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有2种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或适销新产品面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主持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重视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的省级节能改造重大项目或环保治理重大项目已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运行,项目技术上达到我省先进水平,效益显著。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某一领域或某一专项工作中,大胆改革,积极创新,为提高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了主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受到上级部门表彰。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级或2项省辖市级重点攻关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七)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的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或3 项省辖市级重点攻关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或项目评估报告,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八)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制定的2项的区域或行业发展规划,得到采用,并正式印发实施。

(九)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1项省部级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课题、专题调查研究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用。

(十)长期从事会计、审计、税务、评估、咨询等社会中介活动,主持过 5 个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审验、专项审计工作、税务、财会咨询、评估、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十一)作为业务骨干在经济工作中,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所制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被厅级以上单位或大型以上企业采用,对改进单位(部门)工作,提高效率(效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二)长期从事经济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辖市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第十条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于在经济工作中业绩特别突出,社会贡献特别巨大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经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破格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领办、创办企业,并主持企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2、企业规模及经营管理水平居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企业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收、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5年以上持续稳定增长,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年上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或创造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

3、本人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四章 附

第十一条

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及按规定可聘为经济师的各类执业资格。

第十二条

本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第十三条

本条件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业绩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第十四条

本条件中有数量级别概念的,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

第十五条

本条件所列企业经营管理的“主持人”,是指企业副总以上级别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骨干”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者是具体从事生产、经营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主要完成人”以项目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排名须在前5位。

“省部级鉴定(验收)”是指项目完成以后,由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相关资料。

调查报告、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均须有原稿、原件和相应部门(单位)鉴定意见,个人排名须在前5位,被采用的须提供有关单位采用证明。

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是指直接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鉴定意见和省辖市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企业上缴税收以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准。

第十七条

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特刊。宣读论文须提交宣读证书。

以笔名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及本人撰写的字数,须由所在单位和出版部门同时出具证明。

第十八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2〕19 号)同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附1: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原《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2〕19 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事厅

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2:正规发表渠道推荐

中国学术期刊网是国内权威的经济期刊发表平台。论文发表包发快发,提供论文写作指导。推荐期刊有:《经济研究导刊》《商业时代》《金融经济》《财经界》《中国经贸》《中国城市经济》《经济视角》《中国外资》《中国商贸》《中国市场》《中国商界》等。

编辑:陈琳

2.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篇二

2015年河南省中高级工程师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代理条件更新介绍

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认定主要流程步骤: 按提交规定的材料、单位推荐、评前公示、各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专业评审(破格面试)、公示、省人社厅/市人社局行文批复等程序进行。

职称评审认定及证书颁发分别由申报地区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窗口负责审批颁发。参加评审申报代理周期短,保障性更高。委托申报名额有限,详情欢迎来电咨询。申报咨询邓老师Q Q: 9 1 5 9 8 5 5 7 7 TEL: 1 3 5 8 8 3 3 7 6 5 9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本机构核心竞争优势: 针对条件不够的人员提供必要协助;

以破格评审方式申报,无需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和论文发表; 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可以异地申报评审,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真实有效,可用于企业升资质、招投标;个人用于求职、加薪、提干、晋级、上岗。

申报论文论著要求: 任现职(从业)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研究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结合本专业工作实际,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或本行业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1篇以上。论文截止日期为申报前一年年底刊登出版。

推荐申报专业分类如下:(助理、中级、高级)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 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 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 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7.园林、园艺类: 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8.船舶、冷冻类: 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9.经济师: 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3.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篇三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

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三、破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1、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乡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和法医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7年;

2、具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工作满25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

具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工作满30年,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 执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专业医师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报护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医疗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 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

业、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发展趋势,并对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有一定研究能力。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二)有较丰富的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高的技术操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疑难问题,对本专业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

(四)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具备第1条即可):

1、参与疑难病诊断、治疗、检测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能够规范书写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及资料(如病历、诊断报告、治疗方案、健康管理档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处理报告、分析或讨论报告、技术工作总结等);

2、参与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前五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3、获市(地)、厅(局)级科技三等奖(包括新技术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有关;

4、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注:论文写作与发表可以与学苑论文辅导中心老师联系,QQ:

869862058,电话:***)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的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

(注:论文写作与发表可以与学苑论文辅导中心老师联系,QQ2226973582,电话:***)

第十二条 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能分析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内有独创的见解。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二)有丰富的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对本专业业务工作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独立完成或组织疑难病诊断、治疗、检测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规范书写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及资料(如病历、诊断报告、治疗方案、健康管理档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处理报告、分析或讨论报告、技术工作总结等);

2、主持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3、获市(地)、厅(局)级科技二等奖(包括新技术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有关;

4、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均为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注:论文写作与发表可以与学苑论文辅导中心老师联系,QQ:

869862058,电话:***)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的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5万字以上。

4.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篇四

广西医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条件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广西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的成绩已出,笔试通过仅仅是完成高级职称申报的第一步,离评审通过的距离还很远,评审时间快到了,作为过来人,去年这个时候我正如火如荼的准备着,今年有空写上一些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所需要的条件以及我个人的申报经验,不管这次考试通过没通过的,我想本文都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作用。

我主要总结三个方面内容:

一、考试注意点

二、个人申报经验。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发布的晋升高级职称的文件,一、考试复习要点:

1.大纲很重要,围绕大纲是不错的,考试的范围比较广泛,复习时要把常见疾病要读懂弄透,但是很意外,有的考题确实偏,属于超纲题,考试大纲上没有没有办法,这些都不会做。这个我们左右不了。

2.复习资料应该有,但不能过分依赖。主要看历年真题和教科书,不管是军医的还是人卫的还是考试宝典,都只是书本的简化,以教科书为蓝本才是最可靠的。

3.我们要对常考知识点作为重点学习。看书一定要细,对于偏题怪题,有人认为出题人想难住大家采取的极端行为。其实我认为抱怨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有句话叫:改变你所能改变的,适应你所不能改变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合适的方法解决相对应问题,100分不是目标,考60就够了。

4复习用书

大家临床工作都很忙,白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高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一定有一个考试大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试大纲和上一的考试大纲做一个对比,新增内容十有八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人害怕超纲考题,其实一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目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不看书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大纲来复习。对于复习用书,个人认为本科课本,外加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要是前2门考试,广大考生一般

考试结束后都会回忆出题目),足够通过高级考试,而对于市面上数量繁多的各种模拟,练习题,则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历年真题

大家都参加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于历年考题的重要性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历年真题能让你对考试难度,出题方向有个宏观的认识,而且高级考试已经很多年了,必然会出现重复的或者换汤不换药的题目

二、申报经验,重要!

今年我评的是外科副高职称,考试第三年了,前面两年评过两次,毫无疑问,都失败了,具体原因卫生厅也没给,去年找了几个专家,最后也被枪毙掉,说是论文发到增刊了。

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 规范;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理 论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国 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本专业较复 杂疑难问题,工作业绩较突出,公开发表、出版体现专业水平的 论文和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 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 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申报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考核不合格的;

二、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等申报材料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从被查证属实当年起 3 年内不 得申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 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 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 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广西医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条件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要求。(一份B级或A级的合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成绩模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及专业能力考试条件

一、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注册;申报副主任护师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执业注册。

二、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考试后获得的2年有效合格证书);免试人员范围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规定执行。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本部门、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在管理工作岗位的专 业技术人员,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20 周。

二、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 难的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三、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

四、每年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临床技能培训,讲授专题课 3 次以上。

五、开展基层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卫生系统内的卫生技术人员,原则上应按规定到县或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申报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6个月以上;申报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 务累计3个月以上(提交《广西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以下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

一、临床医疗(西医、中医):

(一)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原始完整病案(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无住院病床科室或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病案的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 3 份病案分析材料(3000 字以内,附有关原始资料材料如各种检查、检验单号、处方等,扫描的复 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其他专业: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技术工作报告(3000 字以内,附实验室检测检查、现场调查等有相关原始资料,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第十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医学类专业公开发行期刊(公开发行期刊查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以上(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 章和论文摘要等),综述 1 篇(可不发表)。县和县以下各医疗单 位申报副高级职务资格,论文可在医学类专业期刊的增刊发表。评委会(专家组)应对论文质量进行专业鉴评,并给出鉴定意见,对于论文水平较低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

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且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破格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三)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两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以来,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工作业绩等符合规定条件,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之两项:

(一)获得市(厅)级授予的专家称号;

(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三)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者。

第十二条 附则

一、凡是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程序申报、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与本条件相关的词(语)解释见附录。

附录 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论文:指在医学及相关专业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 字。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通讯作者论文不能作为代表作。

四、奖项等次主要完成人排名

(一)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9 名;二等奖:前 7 名;三等奖:前 5 名。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5 名;二等 奖:前 3 名。

五、继续教育学分条件

(一)指任现职以来,累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 I 类学分 25 分、Ⅱ类学分 50 分以上学分(I 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注意:每篇论文可获6分Ⅱ类学分

(二)具备从业以来累计 1 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要有证明或证书等)

5.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篇五

报材料条件

大学毕业后,我就被分配到了省二院,不知不觉已经10多年过去了,很多当年的同时现在都评上了职称,有的已经是都升为了副主任医师,而现在新来的学生也都能力很突出,很容易的都能拿到医生资格证,我也感到了很大的压力,以前也参加过考试,好不容易把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过了,但是作为医师,还需要通过职称考试,再发表三篇省级论文,参加两项科技进步奖活动,才可以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如今,我已经成功的评上了高级职称,我现在也晋升为副主任医师,成功的路上虽遇上一点艰难,但现在感受到的更多是欣喜与感恩,我在这里把我的经验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学习经验,首先来看一下山东省的相关文件,大家不要忽略这个问题,找准了目标,把要求准备好才能有备无患。

一、山东省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在职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

1、未参加年度考核的,根据未参加考核的年限相应延迟申报年限;年度考核未定等次的,待确定等次后,达到合格以上的可以申报;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须从下年度起,经过《条例》规定的一个任期,连续考核为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3、在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业务测试等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自通报之日起延迟3年申报;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自查实之日起延迟5年申报;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或医疗事故等责任者,依据责任轻重,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上相应延迟1至5年申报;发生医疗纠纷期间,暂缓申报。

第三条计算机及外语条件

1、计算机条件:

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并取得省人事部门核准的有效证明。

2、外语条件:

取得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规定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单;或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取得当年度外语考试成绩单和省人事部门核准的有效证明;或符合免试条件并取得省人事部门核准的有效证明。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人事厅、卫生厅《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分并提交有效证

明。

第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1、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院内外会诊和抢救工作;

3、参与医疗、预防、护理、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工作,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或参与组织、指导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工作,主持制定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有效地用于规范技术操作及管理;

4、城省卫生技术人员要按规定完成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工作任务,并提交有效证明;没有被安排的,应提交书面承诺书。

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博士学位,任主治医师(含主管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等,下同)职务2年以上;

3、取得硕士学位,任主治医师职务4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含大普)毕业学历或学士学位,任主治医师职务5年以上;

5、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任主治医师职务7年以上(临床医学专业,仅限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以申报(其中第7条为必备条件):

1、获得1项省、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当奖励项目,或者2项县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者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应用技术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3、获得两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任期内年度考核2年优秀(含嘉奖、记功等)。

5、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

6、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1项以上,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效果良好(仅限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7、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对长期在乡镇、海岛、心理康复医院、荣军医院等单位工作的,任现职以来具有援藏、援疆、援外工作经历的,业绩成果条件可适当放宽,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即可。

第八条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3年)任主治医师职务7年以上或具备学士学位任主治医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的人员(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可破格申报。其中,获得省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者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省范围内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学、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省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医学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管理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第九条评价导向

副主任医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预防、诊疗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业务实践;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业务测试成绩居本专业中游以上水平。

评委会推荐评审时,在基本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在创新能力评价上,有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的优先;在科研成果评价上,已转化为生产力的优先;在业务测试成绩评价上,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在学历水平上,高学历的优先;在所学专业上,与申报资格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优先;在单位性质上,企业单位的优先;在工作层次上,基层单位的优先;在工作岗位上,长期在乡镇、海岛、心理康复医院、荣军医院等单位工作的优先;在工作经历上,任现职以来,具有援藏、援疆、援外工作经历的优先。

评委会评审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和综合评价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评审,保证质量。评审结果由评委会执行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的执行委员总数三分之二的为评审通过。

第十条附则

本意见有关的词语、概念的特定解释及有关政策规定:

1、著作:指取得1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诊疗常规等不在此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30万字以上,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一般需在10万字以上。

2、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或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具有内部资料准印证号。

3、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疾病控制、卫生执法监督、检验、药剂等非临床医学专业,非医学学历的相关专业学历可视同为合格学历,如微生物专业的评审检验师等。

凡是取得后学历(硕士及以上的除外)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省人事厅鲁人职〔1998〕6号文件规定)。

4、科学技术奖:指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励项目;科学技术获奖者: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

5、本意见中所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6、申报人提交的著作、论文等,不论出自何处,其学术水平和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定。

7、本意见所提“省”指设区的省,不含县级省;所提“县”,包括县级省、区。

8、本意见所提的各项专业水平,均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定。

9、本意见所涉及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支农、继续教育等要求的有关政策规定,可通过“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职称专家”栏目查阅。

10、本意见所涉及的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均需提交原始证件;提交不出原始证件的,需由呈报单位出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二。复习

从开始准备必须要有一个计划。订计划前对自己的知识做一个简单的评估知道哪部分是自己的弱点,哪部分是自己的强项。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先订一个大概的计划,明确那几本书比较有用,也要经常听听别人忠恳的建议是很有好处的,你可以向已过关的朋友请教,可以去书店翻一翻往年考生的经验谈,也可以上网交流。从开始复习,薄弱环节我都看两遍或三遍,学得扎实看一遍就行了。

大家临床工作都很忙,白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高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一定有一个考试大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试大纲和上一年度的考试大纲做一个对比,新增内容十有八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人害怕超纲考题,其实一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目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不看书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大纲来复习。对于复习用书,个人认为本科7年制内科学、诊断学、传染病学、神经病学,外加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要是前2门考试,广大考生一般考试结束后都会回忆出题目),足够通过高级考试,而对于市面上数量繁多的各种模拟,练习题,则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3.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分4门,分别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以内科系统(内科、心内、呼吸、消化、肾内、血液、神经、传染)为例,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这2门考试内容都是一致的,基础知识考察诊断学和大内科系统疾病的病因,发表机制等基础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则考察大内科疾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治疗原则。专业知识则考察亚专业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等基础知识,而专业实践能力则以病例分析的形式考察本专业疾病的诊断标准、实验室检查、治疗用药等和临床密切相关的知识。

4.历年真题

大家都参加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于历年考题的重要性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历年真题能让你对考试难度,出题方向有个宏观的认识,而且高级考试已经很多年了,必然会出现重复的或者换汤不换药的题目,比如发热这一章节,我实在不知道考试中心还能出什么样的题目了;历年考题在丁香园论坛里面都能找到题目,基本上都是热心站友考完后短时间回忆出来的。

四、高级技术职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必要途径。近几年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晋升工作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申报条件、专业答辩、论文审查、评委库建立及评审程序等几个主要方面都有较大地完善和提高,卫生系列的职称晋升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公正、公平、透明。但对申报者来说无疑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为了使申报者能比较顺利地通过专业评审,根据近几年申报者在准备评审材料、专业答辩等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申报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考。

一、申报材料

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评审论文及相关证件等组成。评审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评审结果,因此必须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上述申报材料中,除了部分由人事(职改)、评审部门填写外,多数是由申报者填写和提供的。申报者在填写各种表格、提供评审论文及相关证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填写的内容、提供材料一定要客观、真实、可靠地反映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技术工作,业务述职中不能随意拔高自己,不能不适当地夸大自己在某项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更不能弄虚作假。但也不必过分谦虚,有意掩饰自己取得的成绩。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把自己任现职以来的情况反映到申报材料中才是正确的做法。

2、业务述职的重点是尽可能地叙述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充分展现自己任现职以来在业务技术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陈述的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相一致,不能过多地陈述非专业、非技术性的内容。

3、业务述职中应做到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措辞得当,切忌杂乱无章,词不达意。

二、基础理论知识

按照有关规定,在答辩、面试过程中,基础理论知识的测试是必不可少的。这里所讲的基础理论是指与预防医学各专业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申报者应在考前作充分的准备。从近几年答辩的情况看,基础理论较差是大多数申报者存在的通病,尤其是基层工作者。疾病控制专业的申报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准备:

1、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地方病学、寄生虫学、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基础理论知识。其中流行病学重点是掌握流行病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2、微生物学、免疫学、医学地理学、临床诊断学、营养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3、卫生统计学。重点掌握疾病控制方面常用的卫生统计学方法。申报正高的考生,应掌握病因研究中常用的统计方法。

4、申报正高的考生,应熟悉社会医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有关学科的知识。

5、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6.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篇六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 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七)城市中小学教师(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和幼儿园教师除外)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的经历,或完成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对口支援、结对指导、送课下乡等支教任务。

(八)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3年内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独立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教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至少2年为优秀)。讲授过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优良以上等次。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和校本教材开发研究,并在其中发挥组织领导和骨干作用,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是学校骨干教师。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小学高级教师(不含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3)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附 则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以后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其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合格学历证书满2年后,达到相应的任职年限,可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本条件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要求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

三、教学效果须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通过鉴定的项目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成果奖须附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班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支教经历须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获奖须附奖励证书,并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上注明表彰文件的发文字号。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四、论文均限独著。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五、本条件中所称“市” 指“省辖市”,“县”指“县、县级市、区”;“城市学校”指驻地在县城以上的学校(含地处农村的高中),“农村学校”指驻地在乡、镇以下的学校。

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七、担任校级职务的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担任职务及时间。

八、中小学、幼儿园中非教学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中非中小学教研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7.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篇七

豫人社职称〔2016〕2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发挥评审条件导向功能,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卫生计生专业人员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我们对《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7〕17号)和《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9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7年1月

1日起开始实施)

总 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省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为副高级职务,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为正高级职务。

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四、本条件为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件和《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见附件)及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

五、本条件适用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任现职以来(近5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六)申报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者,需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或本专业重点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七)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5年以上;

2、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职务,需具备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护理专业专科学历两年以上,且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5年以上,担任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所在医院符合床位和设岗要求的,可申报副主任护师。

4、破格(学历)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者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破格(学历)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职务者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九)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医疗队员按有关规定申报。

二、能力业绩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评审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3、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的经历。

4、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技术)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5、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SCI收录(影响因子≥3.0)本专业论文1篇。

(2)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在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3)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在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1、精通本专业的系统理论知识,并在本专业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最新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具有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症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2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3、能够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带教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2名主治医师的经历。

4、具有追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

5、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SCI收录(影响因子≥3.0)本专业论文2篇。

(2)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至少有2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在其它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①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②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限合著前3名,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

③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名)。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破格(学历)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推荐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或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影响因子累计≥5.0,且每篇影响因子≥1.0)。

2、获本专业省级三等以上、省辖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第1名)。

(二)破格(学历)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者,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二类学术期刊上;或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3篇(影响因子累计≥7.0,且每篇影响因子≥1.0)。

2、获本专业国家级三等、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第1名)。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限独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病案。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任现职近5年主治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历号50份,每年份数不少于10%。随机抽取5份病历进行评审。

(二)专题报告。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公共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交本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5份(2000字以上)参加评审。

(三)提交任期内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以上)。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者的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报送材料前应将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

附 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应同时具备,论文、科研成果、著作等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申请学历/学位的论文不得参评,全日制脱产学习期间取得的业绩不得参评。

二、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二)受到行政处分处分期内;

(三)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3年内(含评审当年),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

(四)申报内有严重有违医德、学术道德行为者;

(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在业务能力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和评审。

三、申报人、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在职称评聘工作中有违反评聘政策、规定、纪律行为的,依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四、本条件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五、本条件所称“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申报晋升专业应与学历专业一致。

取得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申报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申报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工作能力及工作量参考《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未列入的专业参照相近专业掌握。

七、人事档案存放人才交流中心的以受聘医疗机构级别为准。

八、推荐学术期刊目录的制定以及一类、二类期刊的划分由省医学会、省中医管理局征求各专业专家意见确定。

九、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科普性文章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SCI论文影响因子在2.0-2.9之间的,可作为一篇二类期刊论文;在1.0-1.9之间的,可作为一篇三类期刊论文。

8.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篇八

学历、资历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满1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续学历大专毕业后满2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卫生技术资格满10年,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仅限于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续学历毕业后满1年),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同时必须有被SCI收录的专业论著1篇或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专业论著2篇(第一作者)。

2.研究课题:主持完成(排名第一)1项国家或2项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同时必须在SCI收录的专业杂志上发表专业论著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著2篇(第一作者)。

3.发表专业论著: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的专业杂志(SCI当年影响因子在4以上)发表专业论著2篇(副高为1篇)。

论文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

2.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在统计源期刊,其他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3.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临床工作总结,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4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

2.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4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至少1篇,统计源期刊至少1篇,另2篇可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到基层定期服务或进修学习的条件

城市卫生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到基层开展定期服务,并填报《海南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服务鉴定表》。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含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按要求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并填报《海南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服务鉴定表》。

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条件

(一)外语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9.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篇九

一、专业设置

经济系列(人力资源)高级评委会(专业设置)

二、申报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三、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经济师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

[2004]54号)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市对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须参加《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的评审。

四、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4、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5、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6、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

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7、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

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

对于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有国际商务师资格证书,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和“经济师资格”均特指“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的经济专业工作”特指“国际商务工作”。

五、对外语的要求

1、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2000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考试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

3、申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于外语考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政府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六、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职称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或A级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三、参评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2007年8月1日~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点击“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并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用A4纸打印《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左侧双钉装订。

三、申报人按“材料要求”带齐申报材料在2007年8月15日~18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交纳评审及答辩费用共计280元整。发票在答辩时发给申报人员,请注意签收。

四、答辩时间已在京人发[2007]33号文件的附件中公示,申报人请于答辩前3~5天在网站“答辩安排”栏目中查询具体时间并下载、打印答辩通知书。

五、申报人应按答辩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答辩。

六、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示15天,申报人也可以在公示期过后,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点击“评审结果”栏目查询、打印评审结果通知书。

七、通过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材料及证书,并及时到档案存放部门办理存档手续。未通过人员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领取申报材料,过期未领的材料将由我中心统一销毁。

四、申报材料

现场审核时,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3份,须用A4纸打印, 左侧双钉装订。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 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亲笔签名,并且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还应在申报表照片处和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 5mm 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上述顺序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的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请勿在照片上盖章),黑

白彩色不限。

四、申报论文一式3份(可正反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论文内容和格式要求请参照“论文要求”。

五、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 / 取得专利 / 标准制定”、“发表论文 / 论著 / 译著”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 1 套(其中著作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申报表中填写顺序左上角装订。

请将上述5项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申报材料目录表”是在网上报名时,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

五、论文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答辩论文应是对本人工作成果的阐述或自身业务经验的总结、提炼,同时也是向专家汇报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重点材料。为使专家更准确、全面的了解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申报人在撰写论文时应注意以下写作要求与编写规范:

一、基本要求

1、独立撰写

申报人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使用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必须是由申报人本人独立撰写,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甚至请他人代笔。论文要论述完整、独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

2、专业一致

申报人提交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相一致。

3、内容以阐述个人工作成果为主题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论文的内容必须是申报人亲身实践或亲自完成的业务工作或技术项目,重点阐述本人在其中发现、解决疑难问题或重点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以技术工作为主的申报人要通过论文表述自己在某项技术工作中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方法、创新点和贡献。

4、时限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要反映出本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成果,因此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在取得现有职称以后撰写的。

二、编写要求

1、论文正文字数在 5000 字左右,摘要字数在 400 至 500 字之间;

2、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3、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4、申报论文须用A4规格的纸打印(可正反面打印),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三、编写格式(关于申报论文的样式及字体、字号要求,请参考“申报论文范例”点击下载)。

论文应包含:

1、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

2、摘要;

3、关键词;

4、目录;

5、绪论(说明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

6、论文主体;

7、结论及建议;

8、参考文献(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

9、附录部分(包括正文部分没有使用、只使用了部分的与论文有关的重要数据和资料。诸如各类统计表、较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机打印输出件、术语符号的说明等,都可作为说明论文的有用信息置于附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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