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

2024-09-21

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10篇)

1.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 篇一

劳动保障监察廉政制度

1、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2、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邀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私自使用被检查单位的车辆。

4、不准占用被检查单位的通讯工具。

5、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个人费用。

6、不准泄露监察秘密。

7、不准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8、不准超越职权范围。

9、不准在非公务场合使用执法证件。

10、不准非执行公务人员以及未领取执法证件的人员穿着劳动保障监察制服。

2.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 篇二

实践表明, 我们党一直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特别是近些年来,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随着党的十八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更重要的战略部署,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一定会加快推进。

现在的问题是, 我们能否把业已形成的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到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 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严明党的纪律, 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 防控廉政风险, 防止利益冲突, 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止腐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 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准则办事, 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决不允许“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无论做什么工作, 我们经常会提到制度。什么是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制定制度的初衷, 就是为了对某些事情进行规范。而进行规范, 就是要通过执行制度来实现。再好的制度, 如果得不到执行, 则规范不成, 形同虚设, 制度建设也就成了表面文章。因此, 抓好制度的执行, 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同样, 制度建设能否取得成效, 也需要通过制度的执行来进行检验。一方面, 制度是否完善, 制度是否科学, 制度是否可行, 只有通过制度执行才能验证;另一方面, 也是更重要的方面, 就是只有在执行过程中, 制度的约束力才能表现出来, 才能回归制度的本质, 也才能谈论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建设。没有执行, 何谈成效?在制度建设过程中, 执行是决定成效的关键。

当前, 在查处的各种腐败案件中, 其犯罪和错误事实, 均与已有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相抵触。有制度约束, 但在一些地方和一些人身上, 约束没有落到实处。这里有多方面原因, 但制度执行力不强是一个重要原因。试想, 如果一部完备的制度, 每一个环节都认真了, 私利怎么会有机会去战胜公共利益?如果再完备的制度, 形同虚设, 那么, 在某些人的私利面前, 公共利益只能显得是那样的无奈。

因此, 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和加强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同时, 是否提高制度执行力, 决定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 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的方针。然而, 真正落实这项方针, 任务还很重。

当前, 制度执行力不够的表现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容易得罪人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软”, 有些制度执行者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不敢动真碰硬, 回避矛盾, 掩盖问题, 使制度变得灵活有余、刚性不足。二是涉及利益调整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味”, 有些制度执行者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 有利的就执行, 不利的就变通, 搞“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松”, 有些制度执行者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先紧后松, 时紧时松, 搞“一阵风”, 缺乏一贯性。四是规定原则笼统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空”, 有些制度执行者在这些制度的执行上以原则对原则、以抽象对抽象, 不注重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造成这种情况有多方面原因。首先, 是思想上的抵触。制度规范了人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可以做什么, 不可以做什么。特别是对不可以做什么的规定, 限制了人们的一些私利 (当然, 是不当私利) , 这必然要引起某些人的抵触, 他们要通过种种手段与制度作对。特别是某些本身就是制度执行者的人, 会对制度的执行设置障碍, 使得制度成为某些情况下的谈资而不能得到落实。其次, 是问责机制的缺乏。制度是对整体的要求。但是, 腐败分子多是个体现象, 窝案属个别现象。个别人出了问题, 由当事人负责。虽然各级也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但真正出了问题, 相关人员“自我批评”多, 实际问责少。因此, 问责机制的缺失, 使得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回避问题、掩盖矛盾, 不能按照制度规定动真碰硬。再次, 是监管工作的缺位。制度具有限制和约束的性质。制度的执行, 主要靠人们的自觉和所在组织的管理。一旦两者均出现缺失, 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保证制度的落实尤为重要。在某些地方、某些单位, 虽然这种监督检查工作也在进行, 但工作的力度显然不够, 靠文件指导, 靠开会检查, 靠事后查办, 使得制度只能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文件”。

因此,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尽管在这个过程中, 面临的情况复杂, 遇到的困难很大, 但是, 在这个问题上, 我们丝毫不能含糊, 必须下真功夫、花大力气, 扎扎实实去做。同时, 我们也要看到, 只要我们认真去做了, 提高制度执行力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 是可以做好, 也一定能够做好的。

我们要有这样的信心。当前, 从中央到基层,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制度建设对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尽管制度执行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但是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的重视, 并且正在通过我们的工作来加以克服。特别是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推进, 随着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备, 随着执行制度的意识和氛围的不断增强, 随着对违反制度行为的监督检查的力度不断加大, 制度执行力一定会大大加强起来, 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因此, 我们必须要树立这样的信心。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这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基石。

我们要有这样的责任。提高制度执行力, 不是哪个人、哪个组织的事, 而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制度执行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每个同志、特别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从自身做起, 自觉地去执行制度, 这就会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大大加强。而作为制度执行者的部门和同志, 就更要坚定地负起责任, 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 在执行制度时, 不要“变软”, 不要“变味”, 不要“变松”, 不要“变空”。因为在这里, 不存在可变的任何理由。如果出现了“变软”之类的情况, 那就不只是责任心的问题, 而是一种态度问题。只要我们大家都负起了责任, 制度就一定能够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我们要有这样的勇气。对于制度执行者来说, 严格执行制度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得罪人是一种常态, 更有甚者, 打击报复也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情况, 具有坚强的意志是十分必要的。当然, 这种坚强的意志绝不是简单的一种勇气, 而是一种修养, 是坚强党性的一种表现。同时, 也要看到, 执行制度的坚强意志, 还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的支持。首先, 反腐倡廉制度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局, 执行制度有着党和人民强大的支撑, 有着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强大支持。其次, 反腐倡廉制度既是一种约束, 更是一种爱护, 除了极少数人的抵触, 执行制度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再次, 反腐倡廉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执行制度会得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强大支持。因此, 尽管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但我们更应相信正义的力量, 更应牢记我们的誓言。我们要有这样的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必须要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在一定情况下, 制度的落实, 也需要用制度来保障。通过对反腐倡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进行责任分解, 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 严格追究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 是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要做的事情。要通过由保障制度形成的有效机制, 使每一个制度执行者清楚, 制度绝不是可执行可不执行。执行者应受到尊重和褒扬, 不执行者则应受到批评和追究。如果大家都一样, 执行不执行无所谓, 反腐倡廉制度就如一张画好的饼, 解决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因此, 建立切实可行的制约机制, 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证。

3.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 篇三

对照世界城市寻找北京差距

记者:请您简单谈谈何谓“世界城市”?

金磊:按2010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名词解释意为:世界城市是国际大都市的高端形态,对全球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力。目前公认的世界城市有纽约、伦敦、东京。其具体特征表现为国际金融中心、决策控制中心、国际活动聚集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和高端人才聚集中心五个方面。世界城市有几大支撑条件尤为必要,如一定的经济规模,经济高度服务化,聚集世界高端企业总部,区域经济合作紧密,国际交通便利,科技教育发达,生活居住条件优越等。

记者:作为世界城市的纽约、伦敦、东京,它们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有什么成功经验?

金磊: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给全世界敲响了反恐的警钟。为此美国强化了城市及国家层面的防御对策,组建了应急事务管理局基础上的国土安全部,以全面落实安全防灾事态。日本东京汲取1995年3月20日东京地铁站恶性投毒(沙林事件)事件,强化了地铁应对恐怖袭击的安全策略及规划设计措施。2001年7月后,英国国家层面的应急职责改由内阁直接负责,首相是应急管理的最高行政首长,领导内阁紧急应变小组(简称COBR),发生大规模突发事件时,COBR将被启动,协调国家应急秘书处、军队、情报机构和相关部门予以处置。此外,英国还特别重视应急平台、风险评估、应急管理培训的建设。

记者:对照纽约、东京、伦敦的做法,北京目前在这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金磊:北京自2003年“非典”事件后强化了综合减灾应急建设,在“十五”及“十一五”期间明显的成就是重点构建了五大应急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体系、信息共享交换网络体系、公众报警服务体系和法规政策体系;加强了七大应急机制建设: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决策和处置、信息发布、社会动员、恢复重建、调查评估。但必须看到,北京与“世界城市”的安全水准及综合应急能力相比还有差距,不仅迄今没有国家综合减灾基本法及北京防灾减灾条例等综合法律法规,现有的安全建设也多为应急预案层面上的临时对策,虽然2008年奥运会的安全奥运建设为北京奥运会积累了大型国际会议运营的国际经验,但必须承认北京在应对常态灾害、事故上还屡屡出现偏颇及管理失当之处。

如今年元月北京遭遇大雪袭击,带来城市交通、环境等方面的一连串问题。随后,北京有效启动燃气应急预案,对大型商场、公共建筑、工业企业予以限气,保障居民用气用热,此举虽是应急之策,但也凸显了北京能源供应的先天不足;北京在强化综合减灾体制建设的同时,还需扎实抓城市安全组团即安全社区建设,它是北京步入“世界城市”的“保险阀”及基础,在这方面北京尚缺乏科学指导。

北京人口,尤其是人口密度要遏制,与世界12个同等规模的城市相比北京用地是最密集的,人均用地最少,北京人均每平方公里14694人,远远高于纽约8811人、伦敦4554人、东京6700人的规模。这些潜在隐患不解决,肯定会阻碍北京发展成为“世界城市”的步伐。

北京的安全标准及全新内涵

记者:制定北京“世界城市”的安全标准是个科学及政策问题,不可搞“花架子”,更应凸显首都北京的国家责任。北京打造世界城市的定位是什么?北京城市安全体现出了哪些新的特点?

金磊:“世界城市”的安全标准及其建设一定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安全观及安全理念下的系统化建设,它不仅依托于联合国倡导的国际减灾战略的背景及动态,更要体现综合减灾安全科学的本原,立足北京实际,按布骤使之在未来几十年的规划期内一步步跃上新台阶。

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相应安全标准极待建立,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及巨灾的综合能力更应明显提高。这种提高指:要研究经济快速发展的安全瓶颈;要研究何为适宜世界城市的经济安全增长方式:文化与教育上的安全模式、与公众居住适宜的安全衣食住行比重等。

北京城市安全的新特点具体表现在:一是灾害种类形态有多样性、集中性,时间上呈多频次,空间上呈多领域;二是多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并且成为现代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威胁三是灾害更体现复杂性、连锁性及危机的放大性。突发事件对城市的威胁不仅在于灾害引发后果的严重性,还在于事故潜在的长期破坏力:四是危机事件国际化程度加大,防控难度增大,造成的损失难以评估;五是要充分认识并准备好应急物流的超常规性及难确定性;六是世界城市的高端需求所反映并暴露出的危机事件的跨界影响力等,都使北京城市应急特点明显。

记者:面对北京建立世界城市的新定位,北京城市应急管理建设的新任务体现在哪些方面?

金磊:一是世界城市及首都圈、大北京的目标都带来无法阻挡的人口膨胀,这是“十二五”规划中必须卡住的安全承载力问题,是人口无限增加,还是控制性发展,已成为北京“世界城市”应急建设的头号任务,不仅重新加倍考虑能源,还有应急储备。二是应急的综合化,由于综合灾情、综合管理、综合优化、综合处置及综合评价,使原本的应急任务无法胜任,面临新挑战;三是世界城市的安全水准取决于应急反应的标准化。北京市迄今没有从全市层面入手的标准化体系,这不仅指应急救援不同成员单位服饰的标准化,更指城市各类应急工程从设计、施工的应急建设标准等;四是应急预案要精细化。如果说自“十五”、“十一五”编制发布应急预案对城市应急起到了作用,但从实用、适用、可操作性等层面入手,北京城市管理的应急预案要在体系化调整的同时,用精细化的水准逐一重审。五是应急联动机制的效率化。六是应急参与的公众化。七是应急信息传播的透明化。

记者:在全球化视野的新形势下,北京的安全标准体现出了哪些新的内涵,请您谈一谈?

金磊:面对事故灾难不断增长,自然灾害防范及救援能力不足,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出现,社会危机事件不少的客观性,北京的“世界城市”安全标准应充分考虑城市民生的安全利益、安全权利及安全制度。具体体现在:一是世界城市应是一个全面且本质安全的城市,

使自然、人为、公共卫生、社会事件四大类灾情时刻处于安全状态的监控之中:二是世界城市应是一个有综合减灾应急管理能力的城市,要有综合减灾立法为保障的综合减灾管理及处置能力;三是世界城市对各类灾变应有“跨界”的控制力,广泛具有国内外灾害防御及协调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四是世界城市要求自身具备一流的生命线系统及指挥体系,不仅保障系统安全可靠及快速修复,还要有较充分的备用容量;五是世界城市要求市民的国际化水准,不仅市民要具备安全素质与技能,同时要求至少城市有60%以上为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要求的安全社区标准;六是世界城市要具备极强的应对巨灾的抗毁能力,面对各类巨灾要能保障60%以上的市民安全并使城市重要设施能良好运行,尤其不为一般灾害所扰动,处于较充分的稳定状态且保障必要的国际化联络能力。

北京未来7大“重”灾源

记者:请您预测未来10年北京的“重”灾源?

金磊:北京城市综合灾情现状及未来学研究已把“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归纳为四大类,即:自然灾害(水旱、地震、地质、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事故灾害(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植物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社会安全事件(重大群体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

进一步对2020年内北京“重”灾源的综合预测意见是:

一是首都圈地区及周边不排除发生6级地震可能性:二是城市气象巨灾会更加频发,如城市暴雨沥涝灾害、雷电灾害、大气公害、旱灾:三是以主要依靠外部供给的能源为中心的能源供给短缺、能源网络本身的事故风险加剧;四是巨大的城市道路交通流,使城市交通隐患加大,重点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轨道、地铁等系统的安全难控性:五是火灾及爆炸的危险性,除企业危化品外,超高层建筑与地下空间安危加剧,尤其是数以千计的有20年楼龄的十二层以上的普通居民楼的消防及拥挤隐患在加剧;六是信息安全、高技术犯罪及社会恐怖事件的无国界性及增长势头;七是由一种灾害诱发多种灾害的不可控制的复杂链式反应等。

打造北京的安全规划

记者:请您谈谈北京安全规划的着力点在哪?

金磊:一是加强城市各类灾种的综合风险研究,建立北京巨灾条件下的城市危险状态情景分析模型;

二是按世界城市的发展阶段及高水准修订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不仅要增强其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尤其要借鉴他国先进作法,使应急预案体系成为可供比选的方案群;

三是强化城市安全容量的承载力研究,尤其针对CBD东扩、地铁大规模建设等项目,确立可持续安全发展概念下的最适宜人口数量及经济增长方式,切不可在缺少风险评估情景下一谓盲目膨胀,造成“增长性”破坏及发展隐性障碍;

四是以城市工程建设的安全性为核,尤其关注民生项目如住宅的安全实施全寿命周期安全管理,确保所有新建项目的安全可靠性及综合抗御灾变的能力,其中强化规划设计的安全性,并逐步确立示范工程;

五是加强城市公众的国际化安全文化教育及年度定期演练制度建设,同时扩大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比例,并使安全社区建设完成从规划到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尽快提高公民安全文化素质

记者:如何提高公民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能力,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金磊:要加强以公民安全文化教育为中心的媒体应急建设。强化全体公民的安全文化教育,尤其关注依法报道突发事件及危机状态,正确引导舆论,发挥媒体“社会公器”的作用。作为“世界城市”的北京安全要大力推进应急信息传递及传播工程,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赋予媒体更多自主报道突发事件的责任和权利,但对于北京这个国家政治文化中心及“世界城市”,媒体传播要坚守原则,这是实现信息公开化目标的保障如应把握知情权、及时准备全面、实事求是、化危为机、体现人文关怀等原则。作为“世界城市”的高端国际化,要求媒体传播的目标不可出现漏洞及媒体失语的情况,面对每一件应急事件,北京乃至中国的媒体缺席,都将是政府应急管理行为信用不足的表现。如要在全市及国家主流媒体中进行危机处理的媒体责任教育活动,在深刻理解北京城市现代灾情及危机特征的基础上,提出媒体对危机传播的科学模式如变应急为常态、变单一灾害为综合灾情,特别应借鉴气象预报及预警的成功模式,尝试广播、电视、政府网页的“每周灾情”评介栏目,使之经常化并系列化,有效杜绝因灾害谣传所造成的损失。在“十二五”期间全面理顺危机事件下的媒体行为模式,有效发挥好媒体“社会公器”的作用。

4.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 篇四

设工作总结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各级纪委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同部署、同检查。通过强化责任,抓好落实,促进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抓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整体工作

格局,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局党组结合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业务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并与12个股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进行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检查,年终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之一,从而将责任机制、激励机制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一年来,局党组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抓实,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1、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利用支部会和职工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

记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各级纪委会议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出台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带动了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转变作风,为构建和谐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县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科级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条例》;进一步深入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等法规;选择县纪委编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参考资料的相应篇目在职工会上进行传达学习;组织7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邀请纪工委书记李绍学、李会莲分别给全体干部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学习了元纪发﹝﹞4号、5号文件关于

对袁自清和唐建华的处理决定;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主题教育,通过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鲜活地进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3、抓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局党组要求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明确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自觉性。目前,我局已开通了“96128”专线,按时进行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努力塑造优质、高效、廉洁的部门形象

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

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进取意识和忧患意识,讲政治、讲正气、识大体、顾大局,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做起,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

1、抓好“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我局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为创建内容,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切实解决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同时,局党组加强对机关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使“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达到增强干部素质、外树部门良好形象、促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2、抓好信访接待办理工作。来信来访处理是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制订《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确定每个月第一周星期三为领导信访接待日、每月各股室对相关业务的信访苗头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形势分析会,排查矛盾隐患,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实行包案制、信访“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线接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企业改制、工资福利、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经办等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来信登记、送阅审批、转办催办、查办结案、复信回访、立卷归档等信访办理程序,以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满腔热忱地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存在的实际问题。一

年来,全局干部按制度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接待群众来访282件,296人,办理信访件2件,有效地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抓好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认真学习《党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认真遵守本局的廉政承诺,不断对照检查工作和生活作风,严肃纪律,牢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

4、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秘书组、宣传组两个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日程安排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在“围绕一个主题、加强两项职能,提高三种能力,促进四个转变,实现五个突破”上下功夫。即围绕“三牢记五争先”主题,加强“人事人才和编制管理、健全劳动保障体系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两项职能,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三种能力,促进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和服务态度”四个转变,最终实现在统筹城乡就业再就业上求突破;在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上求突破;在建立和谐人事劳动关系上求突破;在机关作风转变和干部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在抓优质服务上求突破”五个突破。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发展我县人事劳动和

社会保障工作上来,营造浓厚的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氛围,为推进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注入强大活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做到在学习中推动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的科学发展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妥善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基金监督。管好用好社保基金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针对上海市社保基金案和罗平县社保金案的教训,局党组一是督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收支账目、货币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结算,与税务部门、财政专户、银行等认真核对账目,顺利完成了州局安排的基金结算工作任务。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组织对经办机构账簿、印章保管以及和银行对

账后,对账单的签名保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三是在各经办机构内部建立并严格实施一整套的决策、审批、授权和报告制度。凡重要事项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突发异常事件能够及时报告,保证基金运行的安全和完整。

2、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办理劳动合同鉴证827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63人。为全县419户各类企业、3985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368人,签订率达%,其中:其中:城镇职工1538人,签订率达99%;农民工1830人,签订率75%。

3、抓好“四抓一化三促进纪检监察十大行动”的落实。一是认真抓好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召开2次相关承办单位业务协调会议,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目标和业务流程,统一规范创业计划书文本,建立创业者诚信调查、项目真实性、可行性评估制度,积极与县财政、信用社沟通协调,加强评

5.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 篇五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构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1、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职工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内容的理解,提高执行能力;加强公务员处分条例等部门法规的学习。

2、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从另一方面震慑教育干部职工。

3、认真开展先进典型人物的学习。学习李彬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号召全局干部职工敬业爱岗,一心为公,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层级负责制。

2、分级签订责任状,加强人事录调、社保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方面的管理。

3、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4、完善和履行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为主要内容的谈话制度。

三、加强政务公开和效能建设工作,促进勤政建设。

1、进一步完善固定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扩大公开内容的覆盖面。

2、完善我局网站,促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办事效率。

3、着力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局文明窗口创建活动。

四、及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1、认真核查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方面的违纪举报,应当上报立案的迅速上报。

2、及时调整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待遇。

3、加强作风建设年工作各项工作,治贪、治庸、治懒,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

3、认真处理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6.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 篇六

第一条总 则

一、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是:明确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严肃党纪政纪,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勤政廉政,积极推进四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原则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遵纪守法,违法必究。

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行支部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市纪委的领导下,在市、乡教育纪检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第二条要 求

一、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令畅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党的团结;不得对党的决定和决议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决策,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不得压制民主,独断专横,搞一言堂;不得个人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和改变集体决定;要维护单位集体领导,不得目无组织,各行其事。

三、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三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五管好”(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分管部门、管好身边人、管好家属)。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公仆意识,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要坚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不得有亲有疏,任人唯亲;不得拉帮结派搞宗派;不得安插亲属、朋友到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岗位;不得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

五、要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得贪图享受,中饱私囊;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不得败坏社会主义公德,玷污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形象。

第三条职 责

一、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任务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指示精神,抓好落实。

(二)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监督、有检查、有总结。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要有各类典型,对好坏典型要有表扬、有批评,对党风廉政建设中暴露出的不足,要及时加以制止,对发生的案件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支部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

(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其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做到与日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四)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按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其行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三、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二)按照党内五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协助书记、副书记及其他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防止和纠正组织人事方面的不正之风。

(三)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分管科室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四、各支部书记对所属党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五、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相互监督,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条实 施

一、党组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组织实施,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把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任期目标之一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听取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搞好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组每年要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五、支部书记对班子成员、支部成员对分部门负责人要进行任职前和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廉政谈话,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六、支部成员要及时如实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写实手册》,并随时接受抽查。

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考核使用干部和评选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凡有违纪违规行为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好的干部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更不能提拔重用。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员、干部要给予表扬、奖励。

第五条处 理

一、党政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要求去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视情况进行处理。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严重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各有关负责人,在责任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需追究责任的,应由党组及上级组织根据情节轻重,按本规定第五条第三项给予处理。

(一)对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示或部署不贯彻落实,不监督检查,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二)对已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三)不按原则和规定选人用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对已发生的违纪案件,瞒案、压案、拖案,干扰查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对责任范围内人员出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

(六)责任范围内出现其它有关党风廉政严重问题的,应比照上述各项作出相应处理。在对上述责任者进行处理的同时,对有关党风廉政问题还应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需追究责任的,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处理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责令作出检查;(三)通报批评;(四)考核定为不称职;(五)责令辞职;(六)免职;(七)辞退。

四、由于党组织和责任者的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以至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并已构成违反党纪政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对责任者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监 督

一、根据市委、乡党委的要求,主动接受市、乡纪检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支部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部门报告本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务政务公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情况,涉及干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资金运行、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随时报告。相关文件资料要备案。

三、上级党委及领导对工作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部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四、每年年底,班子集体和个人要将述职述廉报告报上级党委,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考评。

7.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 篇七

[关键词]巡视制度;执政建设;廉政

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就明确指出,所谓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制度,它指的是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的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其实质是一种制度监督。实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空前加强,巡视制度在制度框架、法律法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党内巡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首先,巡视制度的建立并不是凭空想象,有其客观的历史依据,即蕴含在我国传统文化之中的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可以说,在我国,最早有关巡视制度的史料可以追溯到黄帝时期。《尚书.舜典》中所记载的“岁二月,东巡守”就做了很好的明证。后来,商周时期方伯的设立,便出现了专门负责巡视监察的官吏。而巡视监察制度在监察领域发生变化则是在战国时期,这个时期的监察的对象不仅是官员,也有乡民,既监督官员的从政行为,也对乡民的不合“礼”越矩行为进行巡视检查。随着秦始皇统一中国,统一后的局面更需要稳固,因而,他便将巡视监察制度继承并创新,设立巡察御史。由此,巡视监察制度便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督制度被保留并发展起来。像两汉时期设立的巡察刺史,唐代出现的御史台监察机关,都加强了监察巡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统治者的地位,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统一。明代时期,巡视监察制度更是进一步得到发展完善。到了清朝,皇帝实行巡按制度,亲自安排并授意皇家亲信到全国各地进行巡视,并设立了巡道机构。除此之外,每年还会定期到督察院挑选官员到各地进行监察巡视。从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上来看,可以说,巡视制度虽然在各个时期发展和作用的程度不一,但总体上都起到了其特殊而重要的监督功能,对政治统治的稳定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其次,巡视制度的建立并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有其实践探索的党内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着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我党就对党内巡视监督形式高度重视,并进行大胆创新探索。1925年9月,设立“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的决定在党的第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的通过,可以说是标志着我们中国共产党开始重视巡视工作的开端。而在1935年5月,《中央巡视条例》的制定,规范性地指导巡视工作进行开展,实现党内巡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文件。党中央自在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后,出台了各项规定决议,强调了一定要建立党内巡视制度的问题。1997年,中纪委在《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中提出,要把巡视作为五项制度的第一项。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强调,要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就必须得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就必须的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再有,巡视制度的建立不是因循守旧,而是有其必要的现实需要。从政治理论的角度来说,权利会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利会带来绝对的腐败。当权利失去平衡,就会发展成绝对权利,而反腐败只能以制度的形式来进行监督才能有效制衡权力。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曾多次强调要增强权利的监督和制约,不断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他还提到要实行主体和监督责任化,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巡视制度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在反腐倡廉力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的今天,更有其现实的必要性。

二、党内巡视制度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

党内腐败现象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党的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无论是“苍蝇”还是“老虎”,都是要打倒的对象,这就需要巡视制度扮演好党和人民的“千里眼”的角色。

1、党内巡视制度能完善纪检机构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内监督。巡视制度的建立,可以这么理解,它是对党内纪检监督体制的补充和完善,它主要是通过由中央对省级、省级对下级而直接监督巡视而实现的,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党内监督。并且,通过党内巡视制度,上级纪检部门便设立巡视组,对下级党委班子进行直接的巡视监督,实际中发挥了“条块分割,以块为主”与党内巡视相结合而等同的垂直领导体制作用。还有,巡视制度具有相对独立性,是由领导权力机关直接派驻人员,监督者与被监督着不能有关联的,没有等级,也没有隶属关系,相对来说两者很分立,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样就能有利于更为客观地了解问题、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

2、党内巡视制度能密切联系群众,有助于提高我党抵御执政风险的能力。权力所带来的风险是执政风险中最具危害性的,会严重威胁到执政安全。权力监督是否到位,关系着权力资源是否最大限度地得到支配,也是抵御执政风险的关键。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权力改变了权力监督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对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江泽民同志曾说过,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权重,而党在执政后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有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形成官僚主义作风,不仅破坏了党员形象,更危害了党的执政基础,扩大了党的执政风险。巡视制度是一种监督制度,更是一方润滑剂,有利于缓和党群关系。

3、在反腐过程中,党内巡视制度有利于结合预防与惩治,提高腐败的预防性。巡视组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出发前,巡视组一般要了解被巡视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比如,巡视组要分别与信访、审计、司法等机关和部门了解被巡视地区、部门或单位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巡视。一旦发现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犯错误的倾向或苗头,巡视工作中的 巡视组一般都会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那些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降低了腐败会造成的各种损失。

参考文献

[1]张书林.论中共党内巡视制度.湖北: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总第36期

[2]张书林.论党内巡视制度.宁夏党校学报,2007年11月第9卷第6期

[3]刘望道.关于完善党内巡视制度的思考.惠州学院学报,2009年10月第29卷第5期

[4]王艳春.抵御执政风险视角下的巡视制度.中共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6期.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姓名:雷凡毫;性别女;汉族;1990年生;湖南衡阳人;专业:政治学理论;职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3级在校研究生.

第二作者姓名:郑钧蔚;性别男;汉族;1984年生;四川渠县人;专业: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2级在校研究生.

8.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 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根据教工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时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落实。

2.强化宣传教育。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履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3.深化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认真梳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权职责目录及工作程序,排查制度机制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推进预防腐败源头治理。

4.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切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严格党内监督。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带头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带动和促进校务公开。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担负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传达和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分解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强化教育管理监督。要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履职教育,亲自主持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认真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带头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进行民主决策;认真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4.保持清正廉洁。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八小时以外”行为,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带头述责述廉。

四、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落实分管职责。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和具体事务中抓好落实,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加强日常管理。对分管岗位内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廉洁履职、改进作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履职行为规范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管好亲属,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五、学校纪检委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做好组织协调。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督促任务落实;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主动向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报告重要工作。

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履职等情况,敢于担当,善于发现和纠正问题。

3.加强监督管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监督学校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及执行各项公开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六、建立责任清单和签字背书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详细列出党组织领导班子、书记和其他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根据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学校党组织每年应分别制定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个性化责任书,由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背书;其他普通党员应作出廉政承诺。

七、认真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和质询制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学年应至少向领导班子会议或党员大会进行1次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加强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和质询,被质询人应对质询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八、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学校党组织应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和支委会议,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应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制度。学校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简化公开程序,提高公开实效,对财务收支、专项资金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

十、健全完善学校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学校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公务接待、婚丧嫁娶、公车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要求进行细化明确,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十一、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约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要善于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报告。同时,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及时做好履责记录,确保工作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9.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篇九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市县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守法纪。

二、形式和方法

鉴于人员少,工作量大,经常下乡工作的特殊性,学习以自学为主。

三、学习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提高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暴丑。

二、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日常工作由各股室正常开展,报主管领导备案;涉及各委、办、局之间的工作由主管领导运作,报主要领导备案;涉及县四个班子之间的工作由主要领导运作,报班子备案;涉及县级及以上部门的工作及纪检规定的重大事项由主要领导提议,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县主管县长批准;特别重大的事项及临时重要工作、突发事件报县主管领导及县长、书记审批。

(二)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臵。

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主办人员应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及早办结,确保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人办,件件得落实。

三、廉洁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党员进行廉政教育

2、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严禁收受礼品、物品,违者根据在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5、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6、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报县纪检监察局处理。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单位全体人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7)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8)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系统安全检查情况;(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准备: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确定重点议题,并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3、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五、民主监督制度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则

1.人人平等的原则。2.民主公开的原则。3.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不准个人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党的决议;不准各行其是,不服从组织决定。

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忠于职守,反对官僚主义。不允许脱离群众、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许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要处事公正,不偏听偏信。

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制度。不许任人唯亲,违反干部标准和人事制度。

5.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许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不许贪图享受、铺张浪费,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不许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败坏共产主义道德。

6.必须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不许对各种危害党的事业的言行听之任之,姑息迁就;不许为违法违纪人员说情,作伪证;不许纵容、袒护、包庇违法违纪人员;不许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

1、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小组的监督。

2.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一次,由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六、政务公开制

1、将本单位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以及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一律予以公开公示,2.公开公示的主要内容:

(1)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2)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股室、人员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3)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

3.政务公开公示的原则: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公示。

4.公开公示的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七、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严格遵守法定作息时间,坚持上午、下午两次考勤制度并挂牌上岗,考勤包括八小时上班时间和各种学习。

二、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聊天(含上网聊天)、玩游戏、吃零食或外出办私事等。上班实行签到制,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给领导、办公室人员说明事由。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凡请病假、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写请假条,经审批后交办公室方为生效,假期完毕要按程序销假。假满后如不能按期销假,应续假,特殊情况来不及续假的,销假时应有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超假的,视旷工对待。

10.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 篇十

摘要:文章分析了和谐校园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介绍了历史上大学制度改革的动因,提出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着重从高等学校的法规体系、内部管理、校园文化三个方面论述了现代大学制度是和谐校园建设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和谐校园;现代大学制度;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G40-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31(2009)01-0137-04

邓小平指出:“制度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旧制度改革了,新制度产生了,才能一变百变、一通百通,才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持久,保持行动的统一、协调,从而减少弯路、避免重复,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而制度建设无疑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要因素,发挥着引领、保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作用。

一、和谐校园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

(一)制度建设与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夙愿,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系统总结我党为促进社会和谐积累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扎实加强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鲜经验,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大判断,提出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党的十七大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制度建设是根本。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并就如何完善相关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作了重要论述。近年来,党和政府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战略高度,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各个方面。关系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进行了重大制度改革和创新,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标志着中国改革已经进入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基本目标的全面制度改革、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二)现代大学制度与和谐校园建设

大学自12世纪在欧洲出现以来,已有800多年的发展历史。1810年德国洪堡在创建柏林大学时提出了“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教授治校”、“教学与科研统一”的办学思想。学界普遍认同,洪堡的办学思想奠定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涵。同时,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的变革,大学制度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教育部部长周济在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的演讲中,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作了精辟的概括。他认为,现代大学制度要重视大学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机制的有机统一,强调大学办学自主与社会职责的相辅相成,追求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和谐,鼓励大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密切结合。

高等学校是孕育新思想、新知识、新科技的重要园地,是激发社会创造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源泉,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和重大理论探索中,高等学校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发挥着窗口和示范的重要作用。同时,高校学生涉及千家万户,高等教育社会普遍关切,高校的和谐对社会和谐具有重要影响。可以说,没有高校的和谐,就难有整个社会的和谐。构建和谐的大学校园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也是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第十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高等学校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同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建设和谐校园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特别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到今天,人们愈来愈清楚地认识到,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明确把握和谐的价值理念,科学设计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和制度规则,努力实现大学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机制的有机统一、大学办学自主与社会职责的相辅相成: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和谐、大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密切结合,从而实现大学发展与社会进步协调互动、个人发展与学校发展有机融合,真正把大学校园建设成为和衷共济、内和外顺,师生积极性创造性持续激发、各种教育要素整体优化、学校各子系统协调运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环境优美的和谐校园。

二、和谐校园建设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时代命题

(一)大学制度建设的时代倾向性

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文化传统和社会背景下的大学制度建设,其性质、倾向、内容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大学制度建设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时代倾向性,离开了现实的具体环境就无法把现代大学制度真正推向改革的实质阶段。历史上几次重要的大学制度改革,都带有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

一是以实现学术自由为动因的大学制度改革。最具代表性的是以19世纪初期德国建立柏林大学为标志,以促进学术研究为目的的大学制度改革。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欧洲大学在课程设置上带有非常明显的神学色彩,教会垄断着文化教育事业,神职人员是主要的知识掌握者,在大学里,神学院一直处于主导和最高地位。这种模式禁锢了大学的发展,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严重脱节。施莱尔马赫、洪堡、费希特等一批思想家,提出了对大学制度改革的构想,强调大学的学术性,重视学科建设与大学发展的内在联系,认为大学生存的条件在于保持大学的宁静与自由,赋予大学教师“教学自由”与“研究自由”,学生拥有求取新知识的“学习自由”。学术倾向性的大学制度建设,极大地释放了大学学术研究的潜力,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奠定了现代大学制度的雏形。

二是以满足政治需要为动因的大学制度改革。这种改革以政府的目标、国家的利益为基本的价值取向,以政府的需求为主导,通过改革形成的大学制度体现出与政府的高度一致性。历史上典型的带有政治倾向性的大学制度建设当数19世纪初法国帝国大学制度的建设。20世纪50年代,中国推行的大学制度建设,也带有明显的政治倾向性。大学制度

的构建由政府主导,学习前苏联的大学模式,政府的计划与领导贯穿改革始终。

三是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动因的大学制度改革。在构建大学制度时以适应与促进经济发展为基本价值取向,经济因素渗透和影响到大学制度的建设。如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莫里尔法》的制定和“赠地学院”的建立,都是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大学制度建设,大学制度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具体体现。它开启了政府运用经济资助手段影响大学发展和大学直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先河,为建立美国现代大学制度奠定了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推行的大学制度改革,也带有明显的经济倾向。中国大学制度近20年来的改革发展,始终都在探索大学如何适应经济体制的转变,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如何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如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大学制度建设的经济倾向性比较突出。

(二)和谐校园建设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时代特征

学术、政治、经济原因推动了历史上三次重要的大学制度改革。当前,中国正在进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构建和谐社会是推动中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社会动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由“富强、民主、文明”这三个方面进一步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个方面,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进一步发展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第十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高等学校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同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大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建设和谐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高校广大知识分子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围绕和谐的主题,而和谐理念要有相应的制度设计和程序保证。可以说,围绕和谐校园建设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当代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大课题,是大学适应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制度不是与生俱来的,他是社会组织自觉构建的产物。任何制度都是特定价值观念的实体化和具体化,理念不同,制度也就不同。制度制定者的价值理念,对制度本身具有先导性的作用,决定了制度的灵魂。主体在科学理念引领下,科学合理地设计、选择制度规则,就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必须明确地把握和谐的价值理念,把促进和谐作为制度设计的价值判断,科学设计制度体系和制度规则,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教育要以学生为本,办学要以教师为本。突出人的发展,关注人的自由、幸福、尊严,尊重人的个性、人格、权益。体现人文关怀和道德情感,用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充分调动一切有利于教育发展和实现办学目标的因素,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只有在以人为本,以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为本,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理念的引导下建立的现代大学制度才能有效促进和保障和谐校园建设。

二是要牢固把握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构建和谐校园,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四个方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全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得到切实贯彻和充分体现,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现代大学制度是和谐校园建设的制度保障

从宏观层面来讲,现代大学制度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规范,其作用是协调大学与社会、大学与政府、大学与大学之间的各种关系,使其利益达到平衡,从而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从微观层面来讲,现代大学制度包括大学的组织、人员、活动等各种管理制度,其作用是规范大学自身行为,缩小分歧,扩大共识,形成能最大限度地体现、满足和保障师生员工共同利益的制度措施,从而调整利益格局,协调利益关系,调动校内力量,保障大学完成最根本的任务,履行职能。

(一)健全的法规体系是校园和谐的基础

大学既是学术研究机构,又是教育服务机构。作为学术研究机构,大学在学术研究上是独立和自由的,“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教授治校”被视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作为教育服务机构。大学既要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有必须享有履行这种职责所必须的权利。大学这种独立自主的地位和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等教育步入改革发展的快车道。经过三十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总结,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对大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1998年,中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总则》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详细规定了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设立、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等基本内容,明确了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高等学校的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公布和实施,从法律层面上保证了大学的民主决策和依法治校,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法律法规落后时代发展要求,大学办学保障不到位,政府干预大学办学,学校民主决策执行不力等现象,需要国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行力度,从法律层面规范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等基本内容,切实保障高校独立办学的法律地位,保障

学校及教师、学生的合法权利。

(二)科学的内部管理是校园和谐的保障

大学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大学内部权力体制、权力运作机制和各类具体的管理制度,如教学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文化制度、学生制度等等。笔者认为,分配制度和激励制度建设是加强大学内部管理,建设和谐校园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构建合理的校内收入分配制度,营造公平高效的工作氛围。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大学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把效率和公平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建立现代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既要提高大学的效率,也必须让全体员工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学校要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协调好教学、科研之间的关系,平衡学校内部教师与管理人员、在岗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等各种群体的利益关系。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点,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已成为构建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

其次,要创新人才激励制度,永葆校园充满生机活力。高校教师作为高等教育的主体,其行为方式和努力程度直接影响高等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行,高校教师作为特殊的知识分子群体,蕴含着巨大的教育和创新能量,最大限度地挖掘高校教师的潜能已成为高等学校管理的当务之急。现代大学制度涉及大学决策机制、组织机构、资源配置、评价机制等,这些问题都与教师激励政策密切关联。高校教师激励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如何制定适合学校特点的行之有效的激励制度,是永葆校园充满生机活力的重要途径。中国各高校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能够起到激励作用的相关制度,其中包括:对人力资源的奖励和惩罚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制度以及人员的福利待遇制度等等。这一系列制度形成了目前中国高校人力资源的激励制度。但是,在现有的激励机制中只是注重对人员的管理,而且对人才的激励也很少考虑到人的个性需求,采用的都是同一形式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制度本身缺乏强有力的竞争机制。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激励要发挥作用,就必须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注意激励方向与所要实现目标方向的一致性。在满足师生员工物质需求的同时,更要重视他们的心理需要、情感需要和精神需要。把教师现阶段的发展与未来、长远发展相结合。

校园的和谐离不开管理的和谐,而大学管理和谐的基本要求是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就是要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内化为学校具体的管理制度。严格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等法律文件,制定相关的校规校纪,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大学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民主意识浓厚,民主管理是大学管理和谐的本质要求,是和谐校园的重要特征。师生参与是实现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集中民智、减少矛盾、实现管理和谐的有效途径。大学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师生参与机制,构建师生参与的平台,建立疏通沟通的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审议评议制度、校务公开制度、教代会制度等,认真接受和实行民主管理。大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大学的社会职能和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大学管理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又要符合自身的运行规律,科学地组织、协调学校的各种资源,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保证学校平稳、高效运转。

(三)健康的校园文化是校园和谐的灵魂

大学文化是大学的精神状态和文化氛围的外在表现,主要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等四个层次,和谐的校园文化强调以和为贵、以和为美、以和为兴,可以说,文化的和谐是大学和谐的灵魂。在和谐的文化氛围下,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在大学校园相互融合、促进,从而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风气,促进各种文化形式、文化门类、文化活动和谐共生,共同发展,促进大学更好地完成肩负的文化使命。

大学文化是由大学师生共同创造的,反映其价值取向、理想信念、团体意识、群体心态、行为规范的共同追求。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具有教育导向、激励约束、团结认同、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对于优良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的形成,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校园文化的和谐既是校园和谐的表现,也是促进校园和谐的重要条件。构建和谐校园,必须努力建设体现正确办学方向、具有浓郁学校特色、为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信任人内化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努力形成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禁笃学、与时俱进的优良教风;形成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良好学风;形成崇尚科学、严谨求实、善于创造、具有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良好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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