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机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探讨

2024-07-12

我区农机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探讨(共8篇)

1.我区农机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探讨 篇一

关于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今年9月份召开的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提出了“以经济组织创新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变,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省现场会精神,最近,我们深入到全区5个乡(镇),采取听汇报、实地考察、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

一、发展现状

我区现有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3个(种养两业),都是近几年来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成立起来的农村产业协会。其中种植业协会8个,包括果树、葡萄、水稻、花卉、蔬菜、食用菌等;养殖业协会5个,包括牛、鹿、猪、鸡、獭兔等。13个经济合作组织中由党组织和党员领办创办的有5个,其中由村党支部领办3个,党员领办的2个。全区共有治理发愣功个农户加入了合作经济组织,其中党员61人,占10%;乡、村干部29人,占4.8%,党积极分子33人,占5.4%。从总体上看,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较为规范型的。主要特点是:以党员干部为核心,由党组织和党员牵头组建;以致富能人为主体,具有一定发展规模;以产业发展为依托,有龙头产品,有自己注册的品牌,有较高技术的产品深加工环节;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协会有比较完善的章程,有逐步发展壮大的目标。目前我区属这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只有1个,该协会去年成立,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和发展,现在已经初具规模,并且已经成为本村和邻近村民增收致富的一个可靠依托。协会现有正式会员280人,其中党员17人,村干部5人。通过协会的带动,全村解决了水稻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日常管理等实际问题,使全村的水稻产业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生产经营等活动有了统一的领导,达到了相互扶持、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有利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协会还打造了自己的品牌,在工商局注册了“马相”品牌,同步完善了售后服务网络,保证了产品可持续发展的信誉,在“2002年中国长白山农业博览会”评比中获得金奖,近期还在努力申请我区的第一个绿色食品标识,这些成绩对协会集体力量的扩张和产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第二类是初级型,有2个,这类合作经济组织也是由村党支部倡导组建的,村干部和党员带头领办、创办了专业技术协会。协会在发展规模、建章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第三类是自发型,由从事相同产业的群众根据发展需要自发组织形成。特点是组织松散,粗放联合,协会对成员的约束力不强。属于这一类的共有10个,占我区合作经济组织的绝大部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诞生和发展,顺应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愿望,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规律,具有一定的生机与活力,目前看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

一是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建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作用;可以把党员群众按所从事的产业重新分类组合,同一产业的党员之间有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活动内容,使党内活动更有生机和活力;能够集合党员个体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有的党员又重新找回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感觉。因为在协会成立以后,他们明显感觉到和以前不一样了,过去参加支部活动总觉得很枯燥,现在他们整天在一起,同生产、共劳动,干的是一个事,有说不完的话,唠不完的嗑,有事没事就凑到一起,研究自己的发展,研究如何带动群众发展,感觉身上有了担子,有了任务,有了压力,过得充实、有劲儿。

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随着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完善,产品的规模优势和品牌效应给农民带来了切实的利益。大米协会的健康运营,改良了品种,扩大了规模,在去年粮食市场行情不好的条件下仍比前一年多卖了12.5万元,平均每亩地增收260元,使会员得到了实惠和效益。养鹿协会通过统一供应、统一销售的方法,减少了原鹿购进和鹿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并推行了科学的使用农村残余废料喂养的方法,降低了成本,实现了增收。

三是闯出了一条适应市场经济的好路子。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如何面对现代化大生产的竞争,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如何实现与国际化大市场的对接。而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提高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适时消除了分散经营的弊端,化解了单打独斗的风险,提高了农民素质,发展了产业,实现了增收致富。

二、问题分析

总的看来,我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呈不断发展势头,但是,按照省现场会的要求,同德惠市的发展成就对比,以及与当前农民群众的企盼,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经济合作组织的运作不规范。调查中我们感到,我区合作经济组织中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松散型组织多,紧密型组织少;从事传统产业的组织多,从事新特产业的组织少;产出的产品大路货多,知名品牌少。因此,产生许多影响农民收入和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计划、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服务、统一的包装和统一的销售渠道,没有稳定的市场,所以成本降不下来,收入也不理想。有时外地客商前来采购时,还会出现各家各户之间价格倾轧现象;有的农户为了眼前利益,萝卜快了不洗泥,产品以次充好,损害了整体的信誉;有的组织因为信息不灵,把握不住市场脉搏,又不注意抓订单,摸着石头过河,碰上了就赚一笔,碰不上就白干,甚至赔了本,严重降低了协会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有的农户或协会还是没有解放思想,观念陈旧,对市场研究得不透,拿不出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新、特产品。

(二)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不明显。调查中显示的合作经济组织中党员人数只占10%的比例说明,在农村经济社会日益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虽然,我们前几年在农村党员中开展了“双学双带”活动,但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没有真正成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带头人和引路人。党内开展的活动与经济活动结合得不紧密,相脱节;同时,面对广大农民群众强烈的致富愿望,一些先富起来的农民党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也缺乏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据我们调查,党员带头致富的占60%,带领致富的不到20%。现在全区52个行政村中,绝大部分村还没有形成明确的主导产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某些干部、党员在思想认识上还存有偏差,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群众发家致富要靠自己”;有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想带头、带领致富,但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有些党组织也试探性地搞了一些项目,但是由于思路不宽,方法不当,导致成功的少,赚钱的少,在群众中失去信誉;有的基层组织一年到头只忙着应付上级工作任务,没有拿出更多的精力考虑发展经济。

(三)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拉动力不强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发展新阶段以后,促进“三农裂变”、实现“双增”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但从我们的调查来看,由于现有合作经济组织在市场中还没有形成站得住脚的规模,没能成为支持本村经济发展的龙头产业,还没有打造出占领市场的拳头产品,因此,对乡(镇)村的财政收入所做的贡献比率还很低;对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还没有形成绝对的合力,还有很大的潜力需要进一步挖掘。

(四)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的扶持、服务不到位。我们在调查中感觉到,现在的合作经济组织对我们的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有“五盼”:即“盼资金扶持、盼信息扶持、盼技术扶持、盼市场扶持、盼政策扶持”,这就给我们的涉农部门和各乡镇站所提出了新的要求,说明我们的工作距离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要求还存在着许多差距,对他们的扶持、服务还不充分、不到位。

三、对策建议

(一)顺应发展规律,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以党员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党组织倡导,党员、干部领办、创办,按照自愿联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精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把一定区域内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致富技术的党员和骨干群众组织起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统一领导,相互扶持,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农村日益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经济和党建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是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在农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三农裂变”、实现“双增”目标的必由之路,各级党组织和农村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应当清醒地认识和把握住这一发展规律。首先,要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广泛进行思想发动,积极探索尝试,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乡村产业的发展基础、党员干部素质和群众愿望,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其次,要强化措施,研究制定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那些有经营管理组织协调能力的农民党员、机关干部带头领办、创办,并注意利用现有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进行嫁接改造,做到高起点、高发展。再次,实行“双向培养”,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锻炼干部,培养人才,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解决好村级干部素质不高,后继乏人的问题。

(二)适应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的职能转变。一方面要明确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在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特别是涉农部门和站办所要与基层和群众一道共同创业,牵头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中体现职能,在扶持、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中搞好示范,多做贡献,重点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与农村的其他各项创建评比活动结合起来,重点考察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合作经济组织中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把合作经济组织是否满意作为被考评部门的主要衡量标尺,与干部奖惩挂钩,增强部门和站办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进其职能转变,促进经济发展。

(三)提高发展层次,积极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向规范化发展。引导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发展,要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要务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反对“拉、包、派”,不能只图形式,照搬照抄。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发展一个,适合采取什么联合方式就采取什么联合方式,不追求数量,不拔苗助长,不搞一刀切。二要坚持依托科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大方向是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产品的科技含量是决定其发展的前提,因此在组织和发展理念上一定要注意提高科技含量,努力实现产品的附加值和高效益。三是要坚持面向市场。要遵循市场规律,根据市场需求,把握供求趋势,立足于本地产业优势,走贸工农一体化、“公司加农户”发展模式的新路子。四是要坚持民主管理。合作经济组织宗旨上体现服务农民,本质上是群众性自治经济组织,因此发展中必须坚持合作运营的基本规律,实行民主管理,包括各项章程的制定、组织机构的设置、各项

规章制度的建立以及重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全体组织成员讨论决定,保证他们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发生到发展始终保持透明状态,良性发展。

(四)拓宽发展视野,努力开辟合作经济组织新领域。一是培养和扶持农业产业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农业产业经纪人和中介组织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起承上启下作用的重要环节。乡、村两级要善于联系和挖掘那些在农村新型产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开发等方面有巨大潜力的能人,培养他们成为农业产业经纪人,并适时成立中介组织机构,规范管理,长期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二是因地制宜,大力开发新项目。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格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品竞争力,开辟外埠市场。三是采取“集有民营”的方式,加快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进程。乡、村两级可以将集体共有的房屋、设备、小作坊、机动地等资产承包或租赁给农村产业协会,这样既能保证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又能解决制约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实问题。四是依托我区优势,积极探索工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经济合作形式。

2.我区农机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探讨 篇二

1 汉滨区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汉滨区辖46个乡 (镇) 、办事处, 有农业人口75.98万人, 农村劳动力45.72万人, 农机户13398多户, 耕地面积5万hm2, 拥有各类拖拉机1101台 (辆) , 各类农机具1717l (套) 件, 农机总动力达32.6万kw。通过调查, 全区共有农机协会1个, 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 , 拥有会员125人, 会员拥有机具总量212台 (套) , 资产总额达316.87万元。

这些农机协会及农机专业合作社大都属于农机大户承包型专业合作社, 这些农机大户多数是由原来计划经济时期培训的老驾驶员, 通过原始积累逐步发展起来的, 借助国家实行购机补贴政策, 把农机作为产业创收, 逐渐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农机大户利用多年从事农机经营的经验和装备积累, 其自身拥有的农业机械较多, 或者是以农机大户的机械为主, 组成相对稳定的农机作业服务队, 每年相对固定地在农机大户所在的村及其有关系的村组作业, 其作业收费较低, 服务类型多而杂。

2 农机合作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要作用

2.1 有利于提高农机利用率

土地流转给农业机械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 通过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资金短缺和家家户户小而全重复购置机械的被动局面, 进一步优化农机资源配置, 整合个体农机, 降低经营农机的风险和成本。

2.2 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

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了农村农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既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从事农机服务业, 又促进和稳定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 从事二、三产业, 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2.3 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实体, 不但便于引进、消化、传播、普及推广农机、农业实用技术和最新科技成果, 而且更有利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 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实现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

2.4 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可以实现农机规模化经营, 降低经营成本, 减少农户劳动强度, 平抑过高的农机收费价格, 不仅可实现农机经营者效益最大化, 而且使使用农机的农户自身利益得到维护, 真正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 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管理松散。由于受资金、季节、信息和人才等因素的影响, 农机户之间联接关系松散, 服务功能不完善, 组织内部凝聚力不大, 工作无目标。

(2) 农机作业范围窄。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内容主要限于农副产品加工, 而对其他内容的作业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如机耕、机播等。

(3) 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经营农业机械投资大, 回收周期长, 风险高, 仅靠个人或专业合作组织投入资金, 很难上档次、扩规模。

4 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4.1 对策

(1) 加强对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引导。针对全区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 积极引导他们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有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产权关系清晰、运行机制合理、独立财务核算、经营服务合法的农机服务实体。组织模式上, 应由分散到相对集中, 再到集中, 并以股份制、合作制等方式将农机户组织起来, 形成既松散又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2) 大力培育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注册登记。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 引导他们不断拓展服务项目, 拉长农机服务链, 增加收入, 示范带领其他农机户的快速发展;引导农机户、农机专业户采取向农机大户入股的方式, 实现民间的合作与协作, 培植更多和更大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经营方式上, 注重发挥农机中介机构的作用, 充分发挥先进农业机械的作用, 提高作业量, 增加农机经营效益, 积极推行农机社会化服务合同制, 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化经营。

(3) 引导农机维修、供应、生产等农机专业户, 通过服务合作等多种形式, 整合现有农机资源, 优化农机结构配置, 建立更多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4.2 建议

一是领导重视, 加大力度培植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加快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创新步伐。农机经营专业合作社, 是基层农机专业合作社创新的重点。各级政府及农机管理部门, 要把培育扶持农机经营专业合作社列入日常管理工作, 应把农机经营专业合作社视为农机化事业的基层组织, 特别是乡镇农机管理站要经常关心和关注基层农机专业合作社, 基层农机经营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上去了, 当地农机化工作也就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在政策、资金、技术上, 应向农机经营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各级政府及农机部门在制定政策、投入资金和技术服务上要注重培育个体农机经营专业合作社, 使之发展壮大。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农机科技入户、现代农机装备推进等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 都要对参加农机经营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优先考虑、重点倾斜。要发挥农机经营专业合作社技术过硬, 机械设备多, 科技意识强的优势, 搞好农机化的新技术新机具推广, 加快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是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级政府和农机部门要注意总结推广基层农机经营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 解决他们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一些规章制度, 利用有关法律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四是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农机生产、供应、营销、服务等诸多环节联为一体, 有效的整合各类农机资源, 进行市场化运作, 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系列化的服务,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摘要:建设现代农业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 也是先进科学技术的重要载体,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发展农业机械化。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和过硬的农机管理、服务队伍, 才能发展和使用好农业机械, 才能在繁荣农村经济, 发展农业生产, 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劲的保障。

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篇三

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已初具规模、广泛分布、多类型并存。

调查表明,经过农村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中国部分省份和地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覆盖面扩大,呈现了逐步加快发展的态势。综合农业部等机构的统计和估算,截至2005年底,综合农业部等机构的统计和估算,全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已达到15万个左右,拥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村占同期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2%左右。参加组织的会员约2363万人(户),占乡村农户总数的9.8%。截至2010年3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已超过27万家,这个数字是2009年同期的两倍多,是2008年同期的6倍之多,并且呈现出产业门类日益增多、服务内容不断拓展、组织功能逐步完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这些组织在地区分布上,从经济发达的地方到经济落后的地方都有发展,中部最多,东部次之,西部最少。全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分布最多的五个省是山东、湖南、陕西、河南和湖北,最少的省份是青海、海南、宁夏、新疆和福建等。

按照组织的形成背景划分,中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模式,大体有5类:第一类是由科技协会发起建立的;第二类是由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政府事业单位及乡村干部发起建立的;第三类是由供销合作社发起建立的;第四类是由龙头企业发起建立的;第五类是由农村中的专业户、经销大户等自发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有农村专业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两种。不过,由于现实中冠名以农村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并没有一致的判定标准,且各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登记管理中也不统一,或者就未办理登记手续,目前还只能以名义上可以进行观测判断和初步统计分析。中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由农业部界定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界定的由各级供销社系统组织农民按照合作制原则兴办的专业合作社;由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界定的由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组建的以科技为纽带的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技术经济组织等。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多样。从组织目标功能看,包括投入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市场营销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行业分布看,粮食、棉花、花生、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农机等不同行业都出现了为数不少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合作层次看,有从村级到省级的各种级别和层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在行业分布上,以种养业为主,主要集中于商业化程度较高的特色种植业和畜牧水产业等领域,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非常少。有些组织同时从事多项活动,包括农产品加工和技术信息推广等。从组织的类型看,大多数的组织属于技术经济服务型,主要是为会员农户,甚至为非会员农户,提供技术经济信息和一些生产资料的供应服务。

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各具特色。

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底,大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都允许会员在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下志愿加入,大部分允许会员自由退出,也有的少部分对此没有规定。会员退出组织的数量很小,退出的主要原因是“改行”从事其它与该组织无关的活动,还有一些是因为组织没能提供原先所承诺的服务。会员退出时,有一半左右可以撤回投入资金,另一半不可以撤回或组织对此没有规定。大多数与土地有关的组织认为会员将土地转包之后,仍然可以继续保留会员资格,会员资格不会随着土地转让而转让。

大多数组织对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和技术能手、销售专业户加入协会没有限制,有一些协会限制地方政府官员和社会团体人员加入。部分对会员加入的要求和条件主要包括:已经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农民,生产出的产品符合特定质量要求的农民,由组织成员推荐或决定,生产某种产品规模比较大,超过一定数量,由组织领导推荐或决定。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大多数组织规定组织可以取消会员资格、但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税款、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组织损失、不可以要求会员帮助偿还组织的贷款和不可以要求会员为组织贷款提供抵押品。有一部分要求会员提供所有产品和从组织采购所有生产资料。大多数组织规定会员可以通过组织卖产品和从组织购买原材料,而且基本上不需要将所有产品都提供给组织和从组织购买所有生产资料。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在会员中分配的方式中,按经过组织销售的产品数量分配组织收益的稍多,其余是按经由组织销售的产品价值和提供给组织的资金分配,两者比例比较接近,也有一部分不分配利润或没有收益分配这项活动。还有一部分组织其收入全部用于协会的开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本在会员中分摊的方式与收益分配方式基本一致,但是有一些组织仅由核心会员或协会管理层成员负担成本,尤其是在初创阶段。还有一些组织的成本从所收的会费和年费中支出。有不到1/3的组织表示没有进行成本分摊,其中有些组织表示会员通常都是独立核算,因此没有成本分摊。

目前内存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基本上都有书面章程,章程所包含的内容居于前五位的是: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的主要任务和功能,组织的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会员加入和推出的手或程序,会员的合格条件。涉及内容很少的重要三项为:选举会员代表或评选积极会员,协会成本的分摊方式,监事会的选举程序。基本设立了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大会,部分设立了监事会,大部分有生产和发展计划。大多数是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有一些只在管理层换届时才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有少部分在需要时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提供技术咨询与培训,传达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指示,选举或更换协会负责人。在组织的决策方式中,由理事会做出决定的活动主要包括八项:挑选新会员,决定为会员提供什么呀的服务,开发新产品,进行新的投资,开除现有会员,寻找新的市场,挑选确定生产资料供应商,挑选确定产品购买方。

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多数属于非赢利性实体。

从调查情况看,关于这些组织的法律性质,多属于非盈利性实体,也有的属于群众组织。目前关于这些组织在法定地位和法律援助方面,仍热非常薄弱。大部分没有可以依据成立和商业运营的专门法律条款。超过一半的组织在成立和运营过程中没有获得过法律咨询或援助。多数认可的组织所有拥有的法律权利主要为:可以签署销售合同,可以拥有自己的品牌,可以签署采购合同,可以拥有自己的银行帐号,可自有资产。也有被大约半数的协会认为他们应拥有一下权利:可以借贷流动资金,可以为会员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可以开办市场等。

目前现有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并不是所有的都有银行帐号,只有一半多一点有,而且各个地方不一样。组织的财务状况一般对会员公开,也有少部分不公开的。只有很少一部分组织有外部审计,大部分没有。只有少部分的组织拥有资产。组织运转的流通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政府提供的支持、组织留存利润、会员借款和企业提供的贷款。也有其它一些来源,如核心会员上交、会员集资、会费、招商引资和股金。组织进行新投资的资金来源与流动资金的来源基本一致。

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不断出现新趋势和新动向。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支持和影响,中国各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不断出现了一些新趋势和新动向。

首先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主管部门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所提供的支持不断增强,具体支持方式包括发布文件,提供资金补贴和实物支持,帮助组织在其它机构获得资金,减免税费等。其中的资金补贴,从400多元到超过20万元不等;实物补贴,价值从600元到10000元不等,促进新组织的组建和已有基础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其次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多样化、综合化、实体化,从协会型发展到生产经营型,从生产经营型发展到投资型,新一代投资型合作社已经出现并得到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领域不断拓宽,已从蔬菜、瓜果等种植业范围扩展到粮食、养殖、农机、水电、科技服务等各业,合作的深度也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加、销全过程,涉及到加工、销售领域。

第四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优势产业的依托型增强。专业合作社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品,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的需求;综合服务社从服务农民生活出发,突出综合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的需要,也启动了农村消费市场。

最后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社与社、合作社与公司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多。利益联结比较紧密的组织占全部组织的60%以上。这些组织中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力和技术等参股,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经济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合作基础薄弱。从主观上讲,一些部门和领导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特别是部分乡、镇领导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潜力缺乏足够的了解,认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组织,属于扩大了的“个体户”,不正规,没有从怎样才能依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建立农业商品基地和创建农村支柱产业的高度去支持、去帮助。同时,相当多的农户不懂什么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发展这种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之甚少,加之我国的合作化运动曾走过弯路,一些农民对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心存疑意,积极性不高。

2、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注册、管理等有法可依,有法进行规范,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没有来自国家、政府层面的法律支持,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相当一部分处于分散,自由发展的状态。许多合作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有的协会没有登记注册,有的登记没有章程,有的有章程但制定很不规范,缺乏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如管理制度、议事制度、监理制度、财务制度等,组织规范化程度不高;一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成员很少参与决策和管理。

3、成员素质较低,发展后劲不足。人才缺乏,成员综合素质低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一大因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大多文化素质、农技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素质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文化素质偏低,基本上只有中小学文化程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也是极少数,整体素质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要和要求。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经济成分实体,合作组织服务层次低、产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带动能力差,缺乏规模扩张的动力。

4.我区农机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探讨 篇四

原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现状及推进其发展的主要做法

作者:贾桂兰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19期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关键词:农民专 业合作组织 现状 主要做法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用与功能

1.组织功能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其组织功能作用十分明显,一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成员进行生产与销售,促使农业生产由行政管理过渡到由合作经济组织协调管理;二是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以及市场信息,组织和协调农户进行专业生产;三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把分散的专业户、专业村,通过专业合作,组织起各种类型的专业农协,以参与市场竞争;四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通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直接组织农业劳动力有序地流动到二、三产业,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基础。

2.中介功能

由于农户经营的分散性,不可能直接加入大公司的经营序列或纷纷进入大市场销售农产品。在市场需求与市场竞争中,农户为避免自然与市场风险,需要“合作经济”这一中介组织。同样,公司(企业)也需要一个中介组织,以节约交易成本,无论哪一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都需要一个中介组织,使公司与农户、市场与农户对接。

3.服务功能

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有效服务,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不可少的手段。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扎在农民之土壤中,因此它对农户的服务最直接、最具体,从而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不可取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维系农业产业化链条各环节得以稳固相联并延伸的生命线。

二、原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截止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0个,其中专业合作社62家,专业协会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总数达到6284户,其中农民成员户6260户,带动非成员农户55216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产总额达到3000.73万元。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0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4个,农产品认证的有17个。

1.产业领域日趋广泛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原州区草畜、马铃薯、设施农业、蔬菜、林果、农机服务等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领域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按行业划分,其中种植业30家,畜牧业27家,林业2家,服务业2家。

2.合作方式呈现多样化

合作社以产品为依托,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纽带,不断扩大合作范围,从过去的单纯技术合作向资本、土地、品牌等多领域合作拓展,合作方式表现为多样性。合作组织开始向技术、信息、加工、销售等全程综合服务转变,以统一品牌、质量、标准、销售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合作组织明显增多。

3.创办主体呈现多元化

从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办的主体来看,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其中以种养大户和村级干部牵头为主。种养大户创办型的合作社有34家,占49%。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原州区富源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三营镇丰汇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干部带领型全区有11家,占16%。此类合作社影响较大的有:姚磨村瑞丰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马园蔬菜产销服务合作社;农技组织牵头型的合作组织有6家,占9%。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原州区蔬菜产业化协会、绿缘蔬菜产业科技推广服务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领办型合作社有2家,占2%。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原州区天启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等。合作模式一般为“企业十合作社十基地十农户”。这类合作组织实行定单生产,既保证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稳定的原料供应,又实现了农村生产的计划性、销售的稳定性和收入的可靠性。此类合作组织运行比较规范,较好地促进了区域优势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4.在利益联结上日益紧密

多数合作组织通过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购销等服务的形式,与农户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有少数合作组织与农户签订了订购合同,确定了最低保护价。

三、原州区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做法

1.强化合作组织成员培训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素质偏低的实际,原州区农经站制定了原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实施方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会计进行有计划、分批次的培训,把培训教育作为指导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方式,提高他们的合作能力和合作技巧,增强他们参与发展合作组织的热情。几年来,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媒体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区乡农经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其成员进行培训,2010年已举办各类形式培训班66期,召开会议3场次,累计培训人员86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有力的推动了原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2.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管理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原州区坚持“发展与管理并举”的思路,在引导合作社发展的同时,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力抓好规范化建设工作。

2.1制定标准,促进合作社规范化运行

结合原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科学制定了《原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的内容主要从注册登记、建章立制、内容部管理、经营服务、财务管理及盈余分配等方面进行细化,通过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特别是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两个地方标准出台后,在全区专门召开两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会议,并逐个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场做了要求和指导,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2.2建档立卡,全面掌握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从2009年起,原州区农经站对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摸底,并采用信息管理技术对全部合作社进行建档立卡,重点从注册登记、成员组成、经营范围、固定资产及运行情况登记建档,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指导,有效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2.3积极申报扶持项目,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项目建设是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要抓手,农经部门紧紧抓住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发展机遇。近三年来,积极争取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扶持资金205万元,先后对全区28家合作社进行扶持,重点从基础设施、市场开拓、信息服务、产品认证、品牌培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极大地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4培育典型,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

按照“先抓试点、培育典型、示范推广、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规范运行为目的,先后培育了天启马铃薯合作社、姚磨村瑞丰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富源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惠农农机服务合作社、绿野滩鸡养殖合作社等发展典型。对运行规范好、示范

带动强的合作社在信息、技术、培训、设施、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从运行机制、组织形式、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利益分配、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创新,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合作社的规范运行,起到了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合作社规范发展的良好示范作用。

2.5创新发展机制,促进合作组织发展

5.我区农机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探讨 篇五

(一)铜仁茶叶发展的历史变迁

铜仁地区茶叶生产历史悠久。据成书于明朝万历年间的《贵州通志》记载,石阡茶叶“始于唐代,种茶、饮茶遍及于明朝,岁约出10万斤”。据陆羽茶经载(成书于公元760-780年)“黔中生思州、播州、费州、夷州……其思、播、夷往往得之其味极佳……”,我区的石阡、思南、印江、沿河、德江县属思、夷州地区。明清时期石阡坪山茶已在全国享有盛名。《印江志》记载:明永乐年间梵净山绿茶被列为朝廷“贡品”。《沿河县志》中记载“姚溪茶、野茶坨昔皆为贡品”。由于历史原因,相当的一段时期内,茶叶生产以自给自足为主,发展较慢。石阡县茶叶生产规模相对较大,在50年代初,茶园面积达到万亩,成为贵州省被国务院表彰的两个县之一。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茶叶得到了较大规模发展,我区利用日本“黑字还流”贷款和综合农业开发项目,把茶叶作为支柱产业之一重点开发,发展茶叶生产基地近3万亩,并相继组建了石阡、松桃、印江及沿河县4个茶叶公司和地区武陵山茶场。进入21世纪,地委、行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茶叶领域内引进了山东天目茶业集团、浙江嘉盛武义茶叶公司、和泰茶业有限公司等一批外商企业,依托外商的资金、技术、管理和市场,激活了国有资产,茶叶产业焕发出活力。

(二)铜仁地区茶叶发展优势

优势一: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品种资源。铜仁是贵州最适宜种茶的中心区域,是名优绿茶的重点产地。全区宜茶地主要是黄壤、红壤、黄棕壤等ph值为4.5-6酸性土壤类型,质地疏松、底土无硬盘层、排水性好、坡度适中;宜茶地有120万亩以上,土壤富含硒等微量元素的面积20万亩以上;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均温度13.6-17.5℃,≥10℃的日数,积温在4000-5700℃,降雨量为1100-1400毫米,空气湿润,相对湿度大,是全国日照低值区之一。日照为1067-1497小时,日照率25-33%;光照中漫射光多。全区现有各种类型的茶树品种资源120余种,是省保存茶树品种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份之一。优势二:区内茶叶内在品质独特。根据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我区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水浸出物、氨基酸、茶多酚分别为43.5%、3.5%、29.9%。丰富的内含物质使我区茶叶具有香度馥郁、滋味鲜爽醇厚、汤色明亮的独特品质。优势三:开园时间较早、采摘期长。低纬度形成的亚热带气候使我区茶园的开园时间处于四川和江浙两者之间。区内茶叶采摘期可达7个月。春季名茶采摘期40-50天,比江浙多30天以上。茶园封园时间一般在10月初。较长的采摘期为发展茶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优势四:低成本的竞争优势。我区农村劳动力价格平均15-20元/天,茶产业中劳动力工资占茶叶生产成本的40%-50%。优势五:铜仁地区是全省煤电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区内有国家级三大发电资源:思林电站、沙砣电站、枸皮滩电站,煤炭价格300-400元/吨,用电价格0.5元/度;同江浙相比,大宗茶可降低电耗0.3元/斤、煤耗0.5-0.6元/斤。

二、铜仁地区茶叶生产现状

2.1 茶园基地规模

2.1.1 绿茶全区共有绿茶面积8.88万亩,XX年生产干茶2153吨。其中,石阡县3.93万亩,印江县1.35万亩,松桃县1.32万亩,沿河县0.80万亩,德江县0.56万亩,思南县0.41万亩,江口县0.25万亩,铜仁市0.18万亩,玉屏县0.08万亩。石阡、印江、松桃、沿河四县成为我区茶叶生产重点县,总面积达7.4万亩,占全区茶园总面积的83.3%。全区茶园80年代以前种植2.34万亩,XX年以前种植2.77万亩,XX年以后种植3.77万亩。全区投产茶园5.15万亩,其中低产茶园2.96万亩,占投产茶园57.6%。茶树品种以福鼎大白茶、石阡苔茶为主,福鼎大白茶种植面积6.27万亩,占全区茶园面积的70%;石阡苔茶1.84万亩,占全区茶园面积的21%。全区茶园权属为公有制企业的2.01万亩,占22%;为非公有制企业的1.11万亩,占13%;为农户种植的5.76万亩,占65%。

2.1.2 苦丁茶全区苦丁茶园1.34万亩,XX生产苦丁茶330吨。苦丁茶主要分布在五个县,印江县0.59万亩、石阡县0.54万亩、沿河县0.11万亩、思南0.08万亩、德江0.02万亩。除1200亩为XX年以前种植,其余的均为XX年以后种植。权属为非公有制企业的1150亩,其余的为农户所有。区内苦丁茶品种为木樨科女贞属、常绿叶型灌木、蜡子树种和小蜡子树种。

2.1.3 茶叶加工

全区目前有茶叶加工企业49 家,从事茶叶加工人数2275 人,拥有加工设备4574台(套),年加工能力达6867吨,加工产品主要有名优绿茶、大宗绿茶、珠茶和苦丁茶。其中绿茶加工企业45 家,加工人数2190人,拥有加工设备4516台(套),年加工能力达6546 吨,加工产品主要有名优绿茶、大宗绿茶、珠茶。石阡、印江、松桃、沿河四个茶叶重点县的绿茶加工厂39家,占全区茶叶加工厂的87 %。外商经营管理的绿茶加工厂有20家,占全区的44%。招商引进的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去年开始在铜仁生产加工珠茶,填补我区珠茶加工的空白,对全区的茶叶生产有着较大促进作用。珠茶生产与全区名优茶生产有较强的互补性,珠茶加工在4月底开始,名优茶生产已基本结束,通过机采茶青,有利于提高茶青下树率,降低茶园病虫害,提高茶园产出水平。如松桃县大同茶场,通过用日本进口的采茶机采茶,茶青下树率达90%,同时加强茶园肥水管理,高产丘块达到亩产400多斤珠茶的高产水平。铜仁和泰茶业公司以生产珠茶为主,产品单价在10元/公斤以上,产品批量大,市场广阔,效益好。

2.1.4 茶叶销售市场

铜仁地区每年可产绿茶2500吨左右,主要销往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湖北等地;国际市场主要有非洲、中东等地,主要是珠茶出口。由于品质好,深受外地老板青睐,用作加工名茶的原料。每到春茶生产季节,经常出现外地老板守着加工厂要茶的现象。外商经营的绿茶茶园占全区的70%,外商的销售网络健全,大宗绿茶的销售渠道畅通。高档名优茶多作当地政府部门用作礼品茶,加上江浙茶商的收购,名优茶也供不应求,价格看涨。如印江县高档名茶去年斤价220元,今年达250-260元,上涨10%以上。今年春茶预计价格每公斤20元左右,绝大多数茶叶价格高于上年,由于茶农增收,极大调动了茶农种茶的积极性。

2.1.5 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全区从事茶叶生产管理服务机构主要有农业局的经作站或茶叶站,以及政府内设的茶叶生产管理办公室。全区茶叶生产管理队伍1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96人、管理干部24人。印江县成立了茶叶协会,发展23个会员单位。为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茶产业发展,印江、石阡县还出台了鼓励在职干部、创办茶叶企业和生产基地的优惠政策措施,涌现了30多名乡镇干部、农技干部,兴办茶园和发展茶叶加工,为茶产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1.6 茶叶品牌建设

经中国茶科所对铜仁茶叶样品检测,铜仁地区茶的氨基酸含量为3-5%,而江浙茶仅为3%;茶叶的水浸出物含量一般在45%以上,而江浙茶仅在30%左右。90年代初期以来,在中国茶科所、贵州省茶科所茶叶专家的指导下,名优茶品牌创建成效显著。1994年印江自治县梵净山茶场,被农业部茶叶检测中心定为茶叶检测定点企业,印江县梵净山茶场的“梵净翠峰”,获得了国家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我区的“梵净翠峰”、“泉都碧龙茶”、“黔东毛峰”、“武陵春富硒茶”等一大批高档名优茶产品,在全国各种茶叶评比中捧走若干奖项,泉都碧龙茶还荣获“98世界茶叶博览会”银奖。到目前止,在省级以上组织的评比、交易会、博览会等活动中,我区共有13家企业获奖,17个产品品牌共获43项(个)奖:有石阡县的“泉都碧龙茶”、“泉都云雾茶”、“幸惠”牌苦丁茶,铜仁地区武陵山植物保健茶厂的“泉都百茶”牌苦丁茶;松桃县茶叶公司的“松桃翠芽”、“松桃春毫”,武陵山茶场的“武陵剑兰”(松桃);沿河县乌江茶场的“坤龙牌”绿茶;思南县茶场的“东坡毛尖”等品牌。2.1.7 茶园产地认定和茶树良种推广

全区共有19000亩茶园通过认证,其中:石阡县统一组织主要茶叶生产基地的16950亩茶园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分布在龙塘、聚凤、五德等15个乡镇,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茶园面积1000亩以上的乡镇有:聚凤2800亩、五德1800亩、龙塘1500亩、花桥1500亩、本庄1450亩、龙井1400亩、白沙1350亩、国荣1000亩;贵州梵净山顶翠园茶业公司在玉屏县亚鱼乡的500亩茶园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印江县银辉茶叶公司在印江县缠溪镇的700亩茶园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印江县净团茶叶公司在印江县永义乡的850亩茶园通过有机茶认证。茶树品种以福鼎大白茶、石阡苔茶为主,福鼎大白茶种植面积6.27万亩,占全区茶园面积的70%;石阡苔茶1.84万亩,占全区茶园面积的21%。良种茶园面积8.11万亩,占总面积的90%以上;其中无性系良种茶园面积3.70万亩,占总面积的41.7%,占良种茶园面积的46.1%。

2.1.8 引进外商承包租赁茶园

全区共引进外商茶叶加工企业21家,约占农业招商引资总数的50%;引进外商资金5100万元,占农业招商引资总额的24%,茶叶生产已成为全区招商的重要领域。对促进我区茶叶生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外商共租赁茶园面积3.17万亩,占全区茶园总面积的35.7%。21家客商来自浙江、山东、湖南、江苏和重庆,其中来自于浙江省的有14家,占外商总数的67%;浙江省客商承包经营的茶园2.67万亩,占外商租赁承包经营茶园面积的84%。

三、铜仁地区茶叶产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 1 茶叶产业化水平低。全区茶叶加工有49家,规模小,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对茶园掠夺式经营现象严重,茶园管理极为粗放,租赁前期和后期没有严格把关,致使茶叶质量提升难度大,产品标准不统一,不规范,形不成拳头产品,形不成名品,影响了茶叶快速步入国际市场步伐。从而造成了精深加工产品比例低,生产、加工和销售都呈现为分散的局面,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形不成规模效益。

3. 2 资金投入少,茶园基础设施差,品种结构不尽合理。地县各级财政对茶业的投入极其有限,茶农自我积累、自我投入的能力不足,茶叶生产条件差;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手段落伍,技术推广经费少,难以对广大茶农进行必要的科学用药、用肥、除草培训,一些新技术无法及时有效地在茶区得到推广应用,造成茶农科学种茶水平低,无法从源头上保证茶叶产品的卫生质量水平;全区目前有2.34万亩老茶园(30—50年)种植分散,商品化程度不高,农户不够重视,已经到了必改的年限,大部分茶园虽属良种,但基本上都是群体品种混杂较为严重,面积多在300亩以上,根本没有水利设施,规模稍大点的茶园,缺乏采茶劳动力,茶青下树率低,机械化作业也根本谈不上,影响了新叶的萌发,从而影响到茶园的产量和效益。

6.我区农机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探讨 篇六

1 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

1.1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思路

响水县是农业大县,自2004年至今,粮食产量成功实现“十二连增”。截至2014年末,该县实有基本农田57.87 khm2。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63万k W,其中大功率联合收割机2 786台,大中型拖拉机1 029台,各类型号插秧机、播种机、旋耕机1 952台,8.82~13.23 k W的小型手扶拖拉机18 175台。2014年,全县机械化作业面积82.93 khm2,农业综合农机化水平已提升到81.2%,农机化发展程度在盐城市9个县(市、区)中处于中上游水平。

目前,在响水县的农机总量中,作为农民家庭财产的各类农机占95%;余下5%的农机属于村级固定资产,是各村(居)利用脱贫攻坚资金、村级积累资金、农机购置财政补贴资金购买的,租赁给本村农机合作组织使用,以增加扶贫实力、增加集体积累的农机具。

既然农机的主人是农民,农机的阵地在农村,那么,农机的日常管理也就应该在村级立足。基于这一认识,响水县的县镇两级政府及其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近年来逐步把村(居)的农机合作社建设提上工作议程,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支持与指导力度,使全县农机合作组织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1.2 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分布情况

截至2015年8月底,响水县共登记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91家,占全县居村数(144个)的63.3%,大致每3个村有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

1.3 农机合作组织的投入构成

在响水县目前已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中,有9家是镇(区)农业中心领办的农机专业合作联社,占合作组织总数的10%;有17家是农村集体组织牵头成立的,占总数的18.7%;有65家是由农机大户牵头成立的,占总数的71.3%。这一构成表明,农民是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真正主人与主体。在响水县所有农机合作组织中,目前已建成300 m2及以上机库的有26家,仅占总数的28.6%;有独立办公场所、维修车间、机手培训阵地的有19家,仅占总数的20.9%。这表明,该县农机合作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加强。

1.4 农机示范社发展前景

目前,响水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大都处于发展的上升期,发展环境良好。如:军正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目前已有旋耕、播种、栽插、喷雾、收割等各类农机26台(套),机库420 m2,农机手19名。该合作社所在的上王村240 hm2土地自2014年起就实现了“联耕联种”,村内72%的劳动力被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就近转入响水化工园区的二、三产业,农民的收入及总体生活水平迅速跃居全县领先地位。响水镇的大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开展农机服务的基础上,2014年又承包了33.33 hm2土地兴办起润扬家庭农场,成为当地勤劳致富的活样板。目前,该县已有军正、大洋、隆信、嘉禾、康达、益民、生军、裕丰等16家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功跨入省市级示范社行列,引领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规范化建设进程中一路前行。

2 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扶持力度不够

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及激励机制尚不健全。比如:对农民委托给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联耕联种、农场化经营的土地,国家政策性种粮直补依然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由农户受益,这与补贴政策明确的“谁种田,补谁钱”的精神明显相悖,急需地方政府出台措施,让这一优惠政策得到公正落实。

2.2 土地流转乏力

目前该县90%的地块还是零散耕种,一户有十块、八块土地属于正常现象,加之近年来粮价坚挺,农民惜地如命,结果是田边地角、沟圩路旁、河坡清坎都被农民蚕食种植,农田道路越来越窄,个别地块连小手扶都开不进去,更别说大型农机下田作业了。只有加速土地流转,推进农场化经营,才能缓解农机下田作业难的问题。

2.3 内部管理滞后

农机监管的重点在村组。由于农机合作组织的大多数属于农民合伙型组织,合作社内部缺乏管理人才,县级监管又鞭长莫及,半数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章程成为摆设,机具露天存放现象很普遍,合作社内部分配不尽合理,有的合作社被农民戏称为“架子社”。

2.4 服务收费不一

近年来,燃油价格较高,造成作业收费水高船涨。有的地方到了收获季节,机手纷纷外出参加跨区作业,零星在家的农机作业费被人为加码。遇到特殊天气,农民急于抢收,机具供不应求,小麦的收割费竟然超过1 500元/hm2;少数田块甚至高达2 250元/hm2。农民叫苦不迭。

2.5 装备水平不齐

在响水县现有的农机合作组织中,一部分合作组织机具配套齐全,收种季节完全可以满足本村及周边村的生产需要;且有配套的农机维修站点和专业维修人员。但也有一些农机合作组织是东拼西凑几台农机匆忙挂上合作组织的牌子成立起来的,合作社缺机械、缺人手、缺维修服务保障,有时二三亩地的作业,机械能连续损坏几次,农民对他们提供的作业服务很不满意。

3 推进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的思考

3.1 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要鼓励农机合作组织做强做大。国家惠农政策要向农机合作组织倾斜,将促进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的手段有序向金融、社会保险、农田开发等领域延伸,为农机合作组织成长壮大提供越来越宽松的政策环境。

3.2 强化典型培植推介

县农委、镇政府都要有专门的人力、精力和财力用于农机合作组织的典型培植。要从健全制度做起,在规模运作上发力,抓住各类机遇增加投入,扩大作业覆盖面,提升服务满意率。典型打造成功后,要采取现场宣传、组团观摩、印发经验材料等方式,强势宣传推介,发挥典型带动力,促进区域范围内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的学、比、赶、超。

3.3 落实镇村督查指导

要对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跟踪督查。凡违反章程和制度的,要通过召开合作社社员大会,组织评议,限期整改。如果出现3次以上明显违规操作的,应按照合作社退出机制报请县注册登记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责令重组;并在申购财补农机、承包流转土地时降低其资信等级,延缓安排补助资金。

3.4 做好农机培训工作

县镇农机主管部门、村(居)农机合作组织要有年度培训方案,并认真对照方案开展实训。明确由县级农机职校培训农机合作组织负责人及维修技工,由镇级农经中心培训农机合作组织财会人员,由镇级农业服务中心培训农机手。

3.5 引导合作社做强做大

7.我区农机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探讨 篇七

摘 要 我县强力推进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使我县的农机化事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本文分析了大型合作社建设对我县发展现代化农业显现的几个积极作用,总结出了我县农机化发展与农垦发达农业地区的差距,农机合作社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得更大更强,必须因势利导、统筹兼顾,着力解决好几个突出问题。

关键词 农业发展 农机化事业 农机合作社 合作社建设

0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我县借助有利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实施土地规模经营为主线,以发展各类农业合作组织为突破口,强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构建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框架,其作用日益显现。合作组织作用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

目前,全县拥有千万元大型现代农机合作社37个,农业机械总动力6028万kW,综合机械化程度96.5%。提升了土地规模经营的速度和水平

我县的土地规模经营之所以能够稳步推进,而且一直位于省市前列,其中农机合作社建设功不可没。每个农机合作社耕作核心区面积一般为2万亩,辐射区面积一般为1万亩,累积起来,全县仅农机合作社自身直接经营土地近120万亩,加之带动其它农业合作社实行联合经营,覆盖了全县一半农业主产区,引发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框架下的新一轮“农村土地革命”,推动了农机与农艺的有机结合。据统计,全县300亩以上规模经营连片方地达到了5000个,正在成为我县以产业基地建设为主体的高产稳产农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机合作组织的加速发展,最大限度地带动了农业大发展和农村大繁荣,并有效拉动了工、商、运、建、服等其它相关产业的渐进升级,凡是农机合作社发展较多较好的地方,不仅生产发展,而且乡风文明,处处呈现人民群众发家致富、安居乐业的喜人景象。解放了农业生产力

农机化水平的显著提高,势必带来农业生产关系的加速变革,伴随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出现,以往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小农业生产方式和繁重的手工劳动,必将被新型耕作模式和先进机械所取代,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加速转移。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调查中发现,我县的农机化事业虽然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与农垦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与农民的期盼,仍有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思想认识上有偏差

个别合作社法人的依法经营意识还不够强,诚信经营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乡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还比较淡薄,存在应付了事,与已无关思想,导致个别合作社粗放经营,动力不强,效益不佳。规范管理上有纰漏

表现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虽然省、市、县开展了一些技能和技术培训,但“土八路”转为“正规军”仍然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在财务管理和机务管理方面,亟待提高和加强,切实解决部分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和“跑、冒、滴、漏”等问题,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用发挥上有欠缺

任何先进的农业机械只有投入运营,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仍有部分合作社的大型机械处于闲置状态。不能排除项目选型时缺乏自主权,导致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不相适应的问题,但也同样不能排除个别合作社还存在一些深层次原因,诸如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尚未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市场竞争主体,没有有效地组织农民带地入社和开展多种经营,仍以代耕作业为主,小打小闹,无力拓展实现良性循环的有效路径,致使合作社年复一年,江山依旧,收效甚微,举步维艰。农机农艺结合上有断档

古今中外,农机落后于农艺是不争的事实,但只要科学把握农机和农艺的结合度,寓农机于先进的农艺实施体系之中,最大限度地释放农业机械的内在潜能,便可有效弥补二者业已存在的断档问题,进而延长产业链,缩减“磨合期”。今后一个时期,应重在加强各类示范园区建设,突出绿色和特色搭配,突出农机和农艺结合,积极抢占科技和市场两个“制高点”。发展建议

我县的农机合作社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如何做得更大更强,是摆在我们各级组织面前的一个十分严肃的课题,它给我们带来的思考和启示也是多方面的。在下步工作中,必须因势利导,统筹兼顾,着力解决好四个突出问题。

组织实施问题

根深方能叶茂,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必须与当地百姓的增产增收融为一体,必须动员更多的农民带地入社,从而以完善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和凝聚入社成员的创业激情,否则农业合作组织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农机合作社只有植根于人民群众这片沃土,真正赢得民心,顺应民意,集中民智,才能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不断地生根、开花、结果。

资金筹措问题

农机合作社能否生存和发展,最终还是要靠实力说话。只有紧紧抓住经济效益这个核心,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那些依旧只靠当初几个入股大户创办经营的合作社,耕作方式一直延用代耕或租赁别人土地,依然局限于生产的初始环节,没有赢得销售环节的丰厚利润。

发展方向问题

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最终衡量其成败的重要标准,无疑取决于是否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致富农村必须减少农民,农机合作社的加速发展恰恰为减少农民提供了必要条件,在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的历史进程中,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尤其是农机合作组织承载着不可或缺的光荣使命,“人往何处去”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不仅适应了当前农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调整的现实需要,而且对全方位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终致富农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不能单纯地就合作社抓合作社,必须切实做到产业联动,统筹兼顾,循序渐进。

品牌如何创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产业基地建设已初现端倪,农机合作社应尽快适应这一新的形势,积极打造属于自己的特色产业品牌,向品牌要效益,向产业要效益。要创新经营理念,坚持反弹“琵琶”,实行以销定产,要打响“绿色牌”和“特色牌”,真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人精我特,有效化解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要积极打造一支产业员工队伍,在加强内部培训提高的同时,不惜重金积极聘用外阜管理技术人员,加强机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向精细管理和规范管理要效益。对于那些真正在产业化经营方面勇于探索,不断扩大自营基地,创立自己名优品牌的农机合作社,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确保农机、水利、科技等生产要素集中投放,优化组合。

8.我区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及对策 篇八

我区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及对策2010-06-29 18:16:21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我区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及对策我区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及对策(2)文章标题:我区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及对策

我区现有拖拉机1191台、收割机382台以及其他各类农业机械,担负全区10万余亩农田耕作,收获、脱粒作业和运输任务,在农业生产环节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据统计,我区从1970年至今,35年来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已有30多人,近几年来农机事故虽不多,但事故的隐患严重,事故的苗子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农机从业人员变化,使综合素质在下降;农机设备老化,技术状态在降低;农机

配件市场三无伪劣农机配件在流通;有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难于落实到实处,如不对这些不安全因素控制和疏导,一旦诱发则将可能发生重大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农机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将发生变化,用老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笔者是个多年从事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对目前我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1、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机从业人员发生很大的变化,上世纪70—80年代从事农机驾驶的人员是从农村中挑选出来的文化程度较高、素质好,比较灵敏的年轻人,能较快地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的培养,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加快,这些人逐渐改行,从事其他行业去,到目前仍在从事农机作业的人员是一批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年纪较大或从外地来宁波承包土地的农民和外省来甬搞运输的人员,他们中往往是生活条件、劳动

条件较差、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行业中安全生产检查,往往是敷衍了事,对事故苗子不以为然,一旦酿成事故,又难以承担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出现一些未经专业培训和考核的无证无牌作业和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冒死作业。

2、农机设备老化,技术状态在下降。江北区是宁波市农业机械发展较早的区,80年代初到现在拖拉机拥有量一直徘徊在1200台左右,现农业机械都属个体所有,因从业人员经济条件的限制,缺少对农机具资金投入和我们在管理上未实施强制报废的措施,使现有的农机具设备老化、技术状态下降,如按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15年,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8年,我们对1200台拖拉机使用年限估算大约超期服役的有30(大型15年以上,小型8年以上)。使用年限过半的有50(大型9年—15年,小型5年—8年)。

3、农机配件市场“三无”伪劣配件在流

通,低劣的质量危及农机安全生产。90年代前农业机械配件是由县级农机公司经销,进货渠道是向制造厂进货,售出的配件不管是制造厂生产的或是外加工的都由制造厂检验,由该厂对该产品负责,所以配件质量基本有保证。而现在农机配件由个体商店(规模不大)经销,进货渠道随意,那里进货价低就到那里进货,有的向制造厂委托加工企业进货,有的在商店之间调剂,有的甚至测绘样品送企业加工,质量得不到保证。笔者在处理农机事故中发现“因另配件质量原因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也曾同技术监督部门一起查处和跟踪调查,发现农机另配件销售环节存在着事故的隐患。

4、有些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难于落实到实处,农业机械作业分散,线长面广,操作人员素质相对来说较差,驾驶行业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安全管理难度大,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大量的在基层农机管理站,而镇农机站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和奖金靠自己挣,而农

机安全管理工作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所以有些乡镇农机站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上不能真正到位,尤其是农忙季节,安全管理工作精力不够集中,而目前又面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的类型划分管理人员去留,人员与管理经费来源问题都没有着落,在现有人员中出现思想波动。

针对上述提出的几个问题,我们切不能因为近阶段事故不多而放松对事故隐患的警惕,因为人的不安全因素、设备不安全因素、环境不安全因素,管理不安全因素互相诱发,一旦同时同地出现则将酿成事故。为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投入,安全与管理关系,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确定农机监理执法主体地位;强化上岗前培训、考核,严格驾驶证的核发;制订实施农机更新报废计划;提高机车技术状况;规范农机市场和维修行业;探索农机操作者协会的路子。

1、确立农机监理执法主体地位。《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确定了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是《道路交通法》的执法主体之一,确定具有行政职能。过去二十年来,农机监理一直承担上述行政工作职能,在这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农机监理机构应该参照公务员管理,农机监理机构经费由政府财政来保证,使农机监理机构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赋予的拖拉机牌证管理职能与《行政许可法》相关的规定不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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