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岐山县(共8篇)
1.共青团岐山县 篇一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四条)
一、农村低保
持有我县常住农业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5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宝鸡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困难家庭。均可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农村五保
持有我县农业户口,因年老、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
凡户籍在本县范围内,参加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下列对象,均可享受医疗救助: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城乡低保对象;3.见义勇为负伤人员;4.城镇低收入对象。
四、临时救助
对象范围包括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1.家庭对象:包括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困难家庭。2.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针对申请人家庭的困难原因、困难程度、困难时限等因素和维持当前基本生活实际需要,统筹考虑本已经获得的其他社会救助和各种补偿、赔偿,合理确定每个家庭的救助标准,实行分类救助。
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岐山县1至6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乘以临时救
助标准计发(临时救助标准具体公式为:临时救助标准(每人)=城市低保标准×相应月数)。
责任单位:岐山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亚妮
联系电话:0917—8215151
残疾人脱贫政策(四条)
一、基本保障:
(一)养老保险:符合《宝鸡市优待残疾人办法》(宝政发[2014]30号)第二条规定,且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下残疾人。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享受中、省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市、县财政再给予每年100元的补贴。中、轻度残疾人(三级、四级)按规定正常参保缴费后,市、县(区)财政再给予每年100元补贴。财政补贴所需资金市、县(区)各承担50%。
(二)两项补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本辖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本辖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且残疾类别为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和多重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二、产业扶持
(一)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有一定劳动能力、发展愿望强烈且见效明显的贫困残疾人。“十三五”期间每直接扶持不少于150户,2016年扶持60户,每户至少扶持不少于5000元,采取财政切块扶贫资金直接入户帮扶。
(二)每年在全市建立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通过基地扶持带动农村残疾人脱贫增收,以“公司+基地+残疾人户”、“合作社+残疾人户”、“基地+残疾人户”等形式,直接吸纳农村贫困残疾人参股分红或协议帮扶的办法,市残联将提供一定资金,通过基地带动残疾人贫困户脱贫增收。
三、教育资助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并报到就读部分贫困残疾大学新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标准为:给予一次性资助,本科生每人5000元,大专生3000元。
四、康复救助
(一)“双千工程”项目:
1、为全县贫困白内障免费实施复明手术(每例患者补贴800元);
2、为140名贫困肢残人免费配发轮椅。
(二)残疾预防贫困脑卒中后遗症患者康复关爱救助项目。通过对运动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评估和训练治疗,建立完善以实现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的三级康复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康复服务进社区、到家庭,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康复状况,实现预防减少残疾和控制残疾发生率(每例患者补贴800元)。
(三)精神病患者医疗康复救助项目:
1、提供精神病患者门诊服药特殊慢性病补偿;
2、提供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康复救助(持残疾人证患者只承担门槛费500元)。救助时间: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
(四)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1.为1-6岁贫困聋儿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免费提供术后一年的康复训练经费;2.为0-14周岁的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康复训练救助(0-7岁补贴2万元;8-14岁补贴1万元)。责任单位:岐山县残联 联系人:雷宏哲
联系电话:0917—8216937
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三条)
1.建设保障及服务内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机顶盒接收设施一台,提供包括中省市县节目在内的70套以上有线电视节目。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每村建设至少2个互联网WIFI接入热点。
2.资金保障政策:农村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每户每年240元为基准,广电网络公司让利60元,贫困户基本收视费补贴价格安装每户每年180元执行;根据WIFI热点市场平均3000元年服务费为基准,广电网络公司让利1000元,贫困村WIFI热点服务安装每年每点2000元价格执行。以上费用,由县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岐山县广电公司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0917—8218059
3.通村公路工程:每公里国家补助30万元,其他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修建4.5米宽,18cm厚的通村公路。
4.“农村公路进村最后一公里”工程:通村公路市财政补贴20万元,街道硬化市财政补贴15万元,其他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修建4.5米宽的公路,3.5米宽的街道。
5.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每公里由中央财政补贴10万元,其他资金由市县资金配套,加宽修建50cm路肩,完善排水、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岐山县交通局 联系人:王巧云
联系电话:0917—8212141
6.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标准,供水水质达到符合国家《生活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每人每天获得的用水量不低于40~60升,供水保证率达到95%。责任单位:岐山县水利局 联系人:郑永波
联系电话:0917—8212255
转移就业脱贫政策(三条)
一、免费职业介绍和“三免一补“政策。
1.“三免一补”享受对象:“三免一补”政策享受对象为各级政府或部门组织输出到外省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村困难家庭人员。(困难家庭人员界限:一是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二是因灾因病致贫的家庭人员,三是农村“零就业”家庭人员,四是其它困难人员。)
2.“三免一补”的范围:免培训费、职介费、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费,并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镇、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1.镇、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作出资主体,以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农村困难家庭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保洁、绿化、治安管理、劳动保障助理员等公益性就业岗位。
2.公益性岗位设置:各镇开发3个公益性岗位,其中1个是安置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劳动保障助理员岗位;一个是保洁绿化员和治安管理员。千人以下村开发3个公益性岗位,千人以上村开发5个公益性岗位。全县镇、村公益岗位开发679个,其中劳动保障助理员91个,保洁绿化、治安管理员588个。根据转移就业扶贫工作要求,在农村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贫困劳动力比例不低于50%,以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帮助扶贫一批贫困劳动力。
3.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及期限:劳动保障助理员每人每月享受500元,保洁绿化员、治安管理员每人每月享受300元。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
三、免费培训政策
1.免费培训内容:包括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岗前培训三类。2.免费培训的范围: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内高校毕业生(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创业培训: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企业岗前培训:与县内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的新录用的四类人员。责任单位: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宝琦
联系电话:0917—8212355
卫生计生脱贫政策(十四条)
1.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产前艾滋病梅毒筛查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产前筛查项目、产前超声检查项目。
2.对育龄妇女在怀孕前三个月和怀孕后三个月免费发放叶酸片,指导坚持服用,预防和降低神经管畸形。
3.通过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为全县孕妇(含流动人口)从妊娠到分娩提供5次产前基本免费检查,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
4.通过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免费。对于合并产科严重并发症、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的病例(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在新合疗按比例报销后,剩余部分由本项目补助2000元(2000元以内据实补助,2000元以上补助2000元),医疗费用支出较多的,按照宝鸡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执行。5.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免费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6.对孕妇在孕15—20周进行血清学检测,对胎儿患神经管畸形、唐氏综合症(21-三体)、爱德华综合症(18-三体)的患病风险进行评估,对高风险者进一步检查、干预。
7.通过产前超声检查项目,对孕妇分别在孕20-26周、30-34周由具备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各进行1次常规产前超声检查。
8.49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正常参保缴费后,县财政再为其补助100元的保险,并为计生特殊家庭夫妇办理意外、住院护理保险。
9.对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独生子女死亡的给予城镇3万、农村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49-59周岁夫妇每人每月440元,年满60周岁后,农村每人每月900元,城镇每人每月1100元。免费提供一次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10.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夫妇,按照就地、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安置在当地公立养老机构生活,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对于个人自愿入住非公立养老机构,其费用按照公立养老机构费用标准,由县财政直接拨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11.失独家庭夫妇死亡后,凡自愿选择火化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妇每人每月发给特别扶助金370元。
12.实施农村计生困难家庭“移民搬迁”扶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独生子女每户3800元、双女户19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扶助金。
13.实施计生困难家庭“爱心助学”项目,凡符合条件的城乡计生困难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三校生”(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本科、专科、高职)录取入学当年,由市卫计部门每户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
14.各乡镇卫生院对农村参合贫困人口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全额纳入报销。其它全市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省级非直通车报销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对于符合分级诊疗规定,按照新农合技术转诊规范执行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对于鉴定为特殊慢性病的贫困人口,提高现有该病种的20﹪.责任单位:岐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侯剑秋 联系电话:0917—8212341
生态保护脱贫政策(四条)
1.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每亩补助300元种苗费,由政府统一集中采购供应,检查验收合格后,现金补助1200元,第一年补助50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第五年补助400元。
2.核桃经济林建设:通过在贫困村发展辽核、香玲等品种为主的优质核桃产业,以苗木、物料等形式每亩补贴400元。3.林下经济补助政策:
①林下种植项目:油用牡丹每亩补助400元,良种繁育基地每亩补助500元,其他种植项目基地每亩补助100-300元。
②林下养殖项目:鸡、鸭、鹅、雁按每新增1羽0.5元,舍按20元/平方米补助,梅花鹿和林麝每新增1头按300元补助,种猪每新增1头按100元补助,舍按30元/平方米补助。
③利用森林景观新发展农家乐按1000元/户补助。
4.生态公益林补偿:对国家划定的属于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的,向贫困户倾斜,每亩每年补偿5-12元。责任单位:岐山县林业局 联系人:惠军伟
联系电话:0917—8226034
产业脱贫政策(十三条)
1.发展奶牛、肉牛,每头补贴2000元;发展奶山羊、肉羊,每只补贴200元;发展生猪,每头补贴300元;发展肉蛋鸡,100只以上,每只补贴10元;发展中蜂,每箱补贴300元;以上每户补贴不超过1万元。
2.畜禽托管代养,支持规模养殖场通过托管代养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按其为贫困户托管代养的数量,按以上补贴标准给予贫困户种苗补贴,托管办法由托管双方协商确定,每个养殖场托管贫困户的畜禽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3.发展食用菌,每个菌袋补贴1.5元;发展设施大棚,新建标准全钢架结构设施大棚1亩以上,每亩补助1500元;以上每户补贴不超过1万元。
4.发展苹果、猕猴桃,新发展高标准苹果、猕猴桃园1亩以上,每亩补贴苗木、架材等1500元;发展鲜杂果,新建高标准果园1亩以上,对苗木、架材等进行补贴,其中,樱桃、葡萄每亩补贴1000元,桃500元;以上每户补贴不超过1万元。
5.发展“互联网+”电商网店,每个标准网店补助50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5000元。
6.发展农家乐,验收达标每户补助1万元;农家乐经营户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对新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7.光伏发电,贫困户每户建3kw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上网,每户按5000元标准补贴。
8.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创办小微企业和手工作坊需要3-5万元小额贷款的,启动县区贷款风险担保基金,按照基准利率为贫困户发放无抵押、免担保扶贫贴息贷款,连续全额贴息三年。
9.农业龙头企业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安置20人以上贫困劳动力或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农业头龙企业,享受金融机构贷款年利率5%的贴息扶持;收购贫困户自产农副产品(不含小麦、玉米),采取订单方式收购贫困户的自产农副产品收购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各类农业企业、合作社,按照5%比例给予奖励。
10.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带动5户以上贫困劳动力增收脱贫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享受金融机构年利率3%的贴息扶持。
11.对流转20户以上贫困户土地建设农业园区的,优先申报认定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每个园区补助20万元;对已命名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吸纳贫困人口30人以上常年年务工的,优先实施市级园区提质增效项目,每个园区补助20万元。吸纳贫困人口100人以上常年务工的,优先推荐命名省级农业园区,优先实施省级园区提质增效项目。
12.贫困户在不改变耕地、林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入股、分红、经营托管等方式将耕地、林地流转给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在2016年-2017内,连片流转规模在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给予贫困户一次性补助耕地400元/亩,林地50元/亩。
13.贫困户发展苹果、猕猴桃产业的县上将以苗木、架材等实物补贴到户,由农户建园。其他脱贫项目原则上按照先建后补,直补到户。(具体操作办法:先由村委会和工作组逐户进行核实,其次,各镇进行全面核查,最后县上进行抽查验收。)
责任单位:岐山县农业局 联系人:李宏斌
联系电话:0917—8217719
教育脱贫政策(五条)
一.学前教育资助 1.免保育费
资助对象:全县公办、民办在班学前一年幼儿。
资助标准:均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省级示范幼儿园230元/人/月,一类园160元/人/月,二类园120元/人/月,三类园90元/人/月,未入类幼儿园和学前班60元/人/月,免收保育费(不含伙食费、教材费)。2.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5岁—6岁幼儿。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3元/生/天,一年750元。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1.“两免”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资助内容: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2.“一补”
资助对象:家庭困难寄宿生。资助内容:补助生活费。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250元。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在校学生(不含城区学校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一年补助200天,全年补助800元。三. 高中资助 1.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高中生;资助标准:特困生2500元,贫困生1500元;2.高中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体在校高中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600元。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 1.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000元/年 2.助学金:
资助对象:助学金受助范围为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3.扶贫资助金:
资助对象:县扶贫部门“贫困家庭建档信息系统”统计的中职和高职学生。资助标准: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中高职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五.大学生资助 1.高等入学救助
资助对象:凡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地区高中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二批本科以上(含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资助标准:一次性救助6000元。2.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县籍大学生。
资助标准: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责任单位:岐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侯波
联系电话:0917—8213094
2.岐山县基层党建问责办法 篇二
第一条 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管党责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根据《2017年全县组织工作助推追赶超越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问责对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问责:
(一)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不能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底子不清、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的;
(二)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执行不到位,所属基层党组织“三对照三查找三解决”“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不扎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坚持不经常、质量不高的;
(三)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不力,工作整体滞后的;
(四)“三项机制”贯彻延伸不到位,缺乏典型、特色的;
(五)对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第四条 问责主要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考核降等、组织处理等形式进行。
(一)通报批评:县级检查中排名末位的镇、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有关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诫勉:受到市级检查通报或在县级检查中累计三次排名末位的镇、部门和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三)考核降等:受到省级检查通报或在县级检查中累计五次排名末位的镇、部门和单位,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予以降等,主要负责人奖金全扣,班子成员减半发放。
(四)组织处理:党建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在省市检查中,对全县党建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第五条 各镇党委、部门党委(组、工委)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的问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对党建工作中出现违反党纪党规的情形,由纪委依纪依规予以纪律处分。
3.共青团岐山县 篇三
所属部门:信用联社责任编辑:信用联社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0-10-12 11:27:18
岐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0年-2012年宣传规划
为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品牌形象,扩大影响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吸引力,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进程,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联社宝鸡办事处转发《陕西信合2010-2010年品牌宣传规划》的通知精神(陕农信联社宝办发【2010】220号),结合我县联社实际,制定本宣传规划。
一、宣传目标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知名度不高,影响力不强,宣传工作滞后,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不相适应,加之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农村信用社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并不断发展壮大,必须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为此,我县联社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搭建富有特色的宣传平台,全力提升农村信用社在社会各界的知名度,美誉度,扩展和提升业务空间,加深广大客户对农村信用社的了解和认知,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宣传用语
1、“陕西信合陕西人的银行”
2、“信用天下合作共赢”
3、“信合富秦卡致富千万家”
4、“托致富希望架富民桥梁”
5、“信用+合作=发展”
“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
三、宣传时间
2010年至2012年
四、宣传阶段
宣传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不同阶段突出不同主题,达到“提升信合形象,显现信合实力,更好服务社会”的宣传效果。
第一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第二阶段:2011年1月至7月;第三阶段: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
五、宣布形式
针对农村实际,在宣传上,我们着力从农民群众的生活习惯出发,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继续延用横幅、墙体广告、传单等行之有效的传统宣传形式,在此基础上,积极调整和创新宣传形式。具体按时段划分如下:
第一阶段:
1、将我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经营情况、业务创新等内容制作成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和县城网点营业厅播放,让广大客户了解各项金融业务和惠农政策;
2、在《陕西农村报》和《岐山县政府网》刊登有价值的新闻稿件及相关支农报道,扩大宣传面。
3、在联社营业部等5个营业网点门头,统一制作LED宣传牌,彰显信合新形象。
4、统一制作宣传彩铃,更换全辖固话及职工手机接听彩铃。
5、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文明服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第二阶段:
1、春节前期,理事长代表联社,通过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拜年,简要介绍我县农村信用社发展概况、经营业绩和金融服务。
2、在县电视台点播电视剧,分时段滚动播放品牌广告。
3、要求全县每个信用社举办宣传专栏、黑板报或职工学习园地。
4、大面积刷写墙体广告,在关中环线、高速路出口、“蔡五”地区显眼位置设立大型宣传广告牌,形成强大的视觉广告效应。
第三阶段:
1、制作车体广告,加强流动宣传。
2、与电信局联系,在电信黄页上做好宣传。
3、赞助社会公益活动。(资助贫困大学生上学、资助贫困孤寡老人等)。
4、统一企业形象VI标识、门头、营业场所办公设施,提升外部形象。
5、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移动通讯公司制作以各项新业务或其它业务信息为主的移动通讯广告,以短信形式转发给广大移动、联通通讯用户,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到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各项业务。
6、与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岐山县农村信用社子网站。
7、积极参加岐山县志编写,大力宣传农信社资金实力和改革前景。
4.共青团岐山县 篇四
摘要:以近几年岐山县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现状调查为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发展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农技服务体系建设 问题 发展思路 岐山县农机总动力为215938万千瓦,拥有各类拖拉机5773台,配套农具7486部,配套比为1:1.5。全年完成机播面积70万亩,玉米硬茬播种18万亩,机收面积39.1万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55%。随着国家对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强,我县目前建设有县、乡两级农机化技术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以县农机技术推广站为龙头,在全县13个乡镇府设有农业干事为纽带的农机化服务体系。
一、体系建设情况
岐山县目前主要从事农机化工作的有三个单位,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机监理站、农机化学校。三个单位现实有人数5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27 人,占职工总数的55%,因机构改革曾今在每个乡镇所设的农机管理站被撤销,现在乡镇没有直接管理农机的机构,每个乡镇府有一名主管农业的农业干事来从事农机工作,这些单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主要负担人员工资,争取农机化项目资金,直接用于公共服务的资金和比例很少;全县有农机化合作服务组织5个,基层有农机技术人员 52 名,服务于基层一线的农机
从业人员均通过激励机制来服务农业。发展情况:一是县农机部门组织、鼓励本地的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成立农机作业服务队,按农时季节,在本村、本乡和邻近乡村开展耕、种、收、运等农机作业;二是县农机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项目实施,到重点乡镇开展耕、播、收等作业,同时示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等新技术、新机具,并建立大面积连片示范区田。三是农机部门通过基层一线的农机技术人员来从事农机人员的培训、机具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二、工作成效与经验
1、开展田间机械化服务。机械化播种、机械收获技术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农机服务技术。在三秋三夏农忙时节,农机服务部门组织农机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围绕粮食生产的主要环节耕、播、收,做好农机具的检修和技术跟踪服务工作。因现在农机部门没有机具,只能引导、扶持、鼓励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机耕播收跨区作业服务队,提高农机具有效利用率,扩大作业面积,增加机手收入。近几年,我县实施的农机具补贴政策也使农村有了很多的农机大户来为农业服务,一则促进了农业发展,二则也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2、结合项目,开展农机技术推广工作。我县近几年来实施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保护性耕作项目,农发项目,结合这三个项目的实施,我县在凤鸣、青化、益店、大营、京当、蔡家坡、雍川、故郡、蒲村、祝家庄等10个乡镇先后
实施这三个项目,主要推广免耕播种、秸秆还田、机械深松、玉米机械化收获等关键技术,玉米免耕播种技术已在全县范围内得到了普及,但秸秆还田、机械深松、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在我县还处于试验示范阶段,尚未完全推广,机械化水平仅达到10%。
3、农机信息和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多年来,农机部门围绕农机化节本增效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发现、总结、完善、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农机化在农业生产中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宣传版面、电视、发放资料和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结合农时季节,围绕粮食生产中心工作,组织农机科技人员深入村镇,对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所需的农机技术和配套机具进行现场作业演示、培训和跟踪服务活动,使农机科技知识和技术服务深入到田间地头,为全县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致富带头人,让农民切实体会到科技带来的实惠。
4、引导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我县这几年共发展和扶持了5个专业合作社,尤其是秸秆联盟和运丰专业合作社在秸秆综合利用上已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县各类农业机械数量明显增加,各种农机大户、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组织逐步兴起,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服务网络还不健全。县上的农机部门归县农业局统一管理,而乡(镇)技术人员的工作精力放在包村搞行政工作上。特别是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农业、农机),由乡政府和农业局双重管理,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后,农机专干不专,人员缺少的现象较为突出,基层农机管理功能不强,农机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技术服务跟不上农机发展的需求。由于没有健全的乡、镇农机服务站,因此,县站“中枢”纽带作用难以发挥,乡镇“骨干”的作用更谈不上,导致基层无腿,服务下不去。虽说现在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有农机,但因为乡镇农机部门服务跟不上,从而引导农民购置和使用农机新机具的力度就不够,如拖拉机除翻地、运输外,基本闲置在家,农机的利用率和经营效益低。
2、乡镇农机部门工作条件差。工作场所简陋,工作条件差,无设备、无场地,现乡镇农机站均不存在。
3、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农机队伍知识老化,非专业人员比例大,全县各级农机专业技术人员中非专业人员占比重薄弱,加之知识老化等问题,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推广使用科学技术普及等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4、农机服务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
健全。到2010年底,全县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仅有5个,农机作业服务零散无序,分散经营造成农机市场无序竞争,农机作业质量低,农时季节难保证,运行不能规范,管理比较混乱,社会化服务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在农机化服务体系中,县、乡两级农机服务网络严重缺乏服务手段,村一级处在断腿状态。特别是在农机具作业过程中更显得无所作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导致乡镇农机管理涣散;二是农机市场监管不力,农机经营、维修无序发展,处于自流状态。
四、建议和对策
1、理顺管理体制,稳定农机队伍。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机制、精简优化人员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机机构和经营机制的建设。从有利于农机化事业出发,各级农机管理服务部门要全面履行农机管理执法、农机具和技术推广、农机培训教育、农机经营服务等四大职能,积极认真做好农机化工作,把关系理顺,把工作做好。各级农机管理服务部门的财产应依法得到保护,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农机服务部门的资产。
2、培育新的服务组织,开拓新的服务领域。
兴办包括股份合作制在内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机械协会,培育产业群体。结合国家和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购买科技含量高,配套系
列化的作业机械,重点扶持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组建农机协会,在农机部门组织引导下,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扩大跨区域作业的规模与范围,提高组织化程度。为此,要做到4个必须:
⑴必须建立专业化的跨区作业服务队。以县区为单位,把有限的农业机械组织起来,利用南、北、东、西农作物成熟的时间差,进一步开展有序的跨区作业,这样既解决了农机忙闲余缺调剂,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双赢。
⑵建立形式多样化的专业化公司。根据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建立个体、股份合作、集体等形式的专业化农机服务公司,开展租赁、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全方位地进军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业,突破原先单一为粮食生产服务的模式,向农副产品深加工、储藏、保鲜等领域拓展、深入。
⑶建立群众团体的农机手协会。在充分尊重农机户自主权、完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由管理部门牵头,将各种不同类型的分散的个体私有农机业主广泛组织起来,加入协会实行机组合理配套,提高组织化、系列化程度。内部协调分工,合理编组配套作业服务,对外承接业务统一收费标准开展服务。既解决部分地方有机无活干,部分地方有活无机干的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提高农机的利用率,兼顾少数农机户的利益,实现共同经营、共同致富等,也在一定程度
上避免小型农机具盲目发展。
3、搞好体系建设规划,提高队伍素质。农机服务组织是农机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经济载体。是涉及农、林、牧、付、渔、工、商、建等的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因此,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有明确的目标。进一步理清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做到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首先要加强乡镇一级建设,重点是搞好五有(有一支队伍、有工作场所、有服务设施、有服务实体、有试验示范基地)站建设,向社会化服务,实体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方向发展,建成农机化服务的基地,发挥中坚骨干作用。
其次积极完善巩固提高村组一级,使其成为一方服务的主体。大力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机专业户和股份制组织,使农机化服务向产前、产后拓展延伸。
第三要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机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定期分批进行轮训,进行知识更新和“充电”。要建立和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充实农机队伍,优化结构,不断提高农机科技创新的能力和增强农机科研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4、优化政策环境,增加农机投入。增加农机化投入要走以国家扶持投入为导向,集体和个人投入为主体,社会、工商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种渠道、多元化的路子。一是要积极争
取各级政府从政策上对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二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入办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提供优惠条件,实行政策倾斜,服务农村、农业、农民,以达到兴机富民计划的有效实施。三要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机人员的生活福利待遇,真正解决农机管理服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四要在完成国家赋予的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各级农机服务组织要坚持“以服务为主,综合经营”的方针,积极鼓励广大农机管理服务人员开展各种农机技术承包的有偿服务和兴办各种经济实体,壮大自身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
5、发展农机销售、维修等服务市场,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规范维修行业,提高维修服务水平。
5.共青团岐山县 篇五
评审推荐考核积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严格程序,统一要求,确保评审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规定及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岐山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考核积分办法。
一、考核原则和内容
凡经教师本人申请,且符合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当年教师职务的评审推荐。在评审推荐中,考核要坚持“结合实际,量化标准,科学规范,激励先进”的原则。通过严格的考核积分,要把思想政治素质高尚、教学技能精湛、业务能力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推荐上来,引导教师更加爱岗敬业、钻研教学、热爱教育,以在全系统形成抓教学、促质量的良好氛围。在评审推荐考核中,应把教学工作放在第一位,主要考察教师在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考核重点是教师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思想政治方面主要考核政治态度、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社会服务等;业务能力方面主要考核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实际技能、教学和教研能力等;工作实绩方面主要考核完成教学工作情况、教研成果、论文、解决实际问题等。对政治思想和师德表现的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教学成绩的考核,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积分办法
在对申报参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具体按以下办法予以积分。
l、基本情况方面:
①教龄每年积1分。‘
②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积1分。
③现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积1(1分,首取本科学历积8分,后取本科学历积6分,首取专科学历积5分,后取专科学历积3分,中专学历积2分。
2、思想政治方面:
思想政治方面基础分为10分。凡在师德方面出现问题(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等),或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出现失误(如拒绝承担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完成差等)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视情况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业务能力方面:
①参加市(县)专业技术职务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为免试和A等积12分,B等积10分,c等积6分。
②任现职以来,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每次积5分,承担县级示范课或观摩课每次积3分,承担乡镇级(县局属学校承担校级)示范课或观摩课每次积1分。
③任现职以来,参加各级赛教活动,获得省级教学能手积8分,市级教学能手积5分,市级教学新秀或县级教学能手积3.5分,县级教学新秀积2.5分,乡镇级(县局属学校为校级)教学能手积1.5分,乡镇级(县局属学校为校级)教学新秀积1分。(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只积一次)。4、5-作实绩方面:
①按评审条件中规定的任现职以来的年均教学工作量(以实际带课节次情况为准),平工作量的积5分,超工作量的视情况加O.5—2分,不足工作量的视情况减0.5—2分。
②近三学年来,在县上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中,所带班平均成绩(每个学把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成绩综合计算): 三个学均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局
属初中为前二名)的积5分,两个学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局属初中为前二名)的积4分,一个学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局属初中为前二名)的积3分。凡有一个学列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倒一的此项积分以零分计算。(各学校可结合实际,制订补充细则。)凡体、音、美等非县上统考.学科,教学成绩由所在学校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组织学校全体教师,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结果优秀率在85%t~A上的积5分,优秀率在70%-84%之间的积4分,优秀率在60%一69%之间的积3分,优秀率在60%以下的不积分。
③近三学年来,在学校学岗位责任制综合考评中(把 三个学综合计算): B、初中段:80人以下的学校,综合考评列本校前八名的积6分,列第九至二十名的积4分,列第二十一至三十名的积2分:80人以上的学校,综合考评列本校前十五名的积6分,列第十六至三十五名的积4分,列第三十六名至六十名的积2分。
④任现职以来,凡符合申报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论文予以积分:在省级以上正式报刊发表的论文每篇积2.5分,在省级以上交流的论文每篇积2分,在市级正式报刊发表的论文每篇积2分,在市级交流的论文每篇积1.5分,在县级发表或交流的论文每篇积1分。编写专著每本积5分,参与书籍章节的编写每次积2分。(论文和专著累计积分不超过8分)⑤任现职以来,获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积10分,获市委、市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积8分,获县委、县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积5分,获县级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积3分,获乡镇级(县局属学校为校级)表彰奖励的积2分。(若有多个荣誉的,按表彰奖励的最高荣誉只积一次。)⑥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组织的各类竞赛获优秀指导奖者予以积分: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指导奖的积4分,获市级优秀指导奖的积3分,获县级优秀指导奖的积2分。(若有多个奖次,按最高奖次只积一次)⑦任现职以来,担任高
三、初三和六年级基础课程每年积0.2分,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积0.3分,担任教研组长每年积0.2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管理干部可参照班主任积 分办法予以积分。)
5、其它方面:
①任现职以来,有一年以上县际之间支教经历的积5分,有一年以上县内乡镇之间支教经历的积3分。
②校委会、教师、学生(家长)评议优秀率均在8 5%以上的积3分,评议优秀率均在7 5%一84%之间的积2分,评议优秀率均在60%一74%~N的积1分,评议优秀率有一项在60%以下的不积分。
③近三年来,出满勤者积3分。
三、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健全成立由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组成考核小组,对申报参评人员按积分办法进行考核积分。
2、认真考核积分。在考核积分中,要认真核实参评人员的相关情况,按考核积分办法对每个人逐项逐条客观公正地予以积分。对有些情况,要不怕麻烦,细致查阅相关的档案资料,查实核准,确保积分无误。把考核积分情况,要向本单位全体人员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椎荐工作.根据县局分配的推荐名额,依积分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取舍向县局推荐参评对象。考核积分情况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要一并报县局。凡有举报反映评审推荐中存在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该乡镇(学校)的推荐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严肃工作纪律。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程序性、原则性很强,一定要严明工作纪律,执行政策要正确到位,严格按程序运作,不循私情,不搞暗箱操作,排除一切干扰,确保评审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四、几点说明
1、县局属非教学单位和城关幼儿园参照本办法执行〃
2、在考核积分结果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推荐教龄长的教师作为参评对象。
3、凡乡镇、学校制订的补充细则,需经县局同意后方可予以实施。
6.共青团岐山县 篇六
县级部门目标责任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合格县创建工作,是县委、县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为确保“双创”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1、制定本部门“双创”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区评估验收标准》和《陕西省“双高双普” 评估验收标准》,认真履行教育职责,逐项落实工作任务。
县发改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双高双普” 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创建工作需要,设立有关教育事业发展项目,抓好协调,指导和落实。
县财政局:落实中、省关于教育资金投放的相关政策,筹集安排“双高双普”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双高双普”工作顺利开展。
县人社局:依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加强教师岗位培训,与有关部门审定教职工工资标准,定期评定教师职称,组织招考补充教师。
县编委办:深化中小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科学核定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县公安局:(1)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复杂的地区增设治安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学校消防安全设施,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检查学校校园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4)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协助并组织学校有秩序上下学,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教育。
县司法局:
(1)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
(2)对社区服刑的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教育和义务活动。
(3)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县国土资源局: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积极做好教育项目用地正常审批,按政策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
县住建局:依据中小学办学标准和中小学改建、扩建、新建标准,搞好规划审批及工程质量监督。在编制城区规划时,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实教育建设项目相关减免政策。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实现公路安全畅通,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县文化广电局:做好 “双高双普” 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双高双普”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营造浓厚氛围。
县卫生局: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的指导,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措施。
县地税局:按政策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额划转财政专户。
县工商局: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处罚力度,直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县审计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等。县监察局:对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负有行政责任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县药监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县物价局:加强教育收费监督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县民政局:做好扶贫济困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及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县妇联:督促做好少年儿童保健和教育工作,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抓好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和监管工作,办好家长学校。
其他部门:都要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关心、支持教育发展。
3、做好包抓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整理2012—2015年教育履职方面的资料,形成“双创”工作汇报,于2015年4月底前报县创建办。
5、各项任务必须在2015年5月底前落实到位。
二、考核与奖惩 县政府督查室、县创建办加强督查考评,定期通报情况,“双创”工作评估验收通过后,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双创”验收的单位将追究责任。
责任部门(盖章):
负 责 人(签名):
日
期: 2015年
月
7.共青团岐山县 篇七
关于举办营山县武术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体育协会: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促进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武术项目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武术运动在我县广泛开展,经县文化体育局研究决定,2012年7月日在县城绥山广场举办全县武术展示活动,希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派人参加此项活动。
附件:营山县武术展示活动方案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营山县武术展示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2年7月日晚八点
二、活动地点:
县城绥山广场
三、主办单位:营山县文化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营山县武术协会
五、承办单位:营山县青少年武术培训基地
六、参加活动单位:营山县武术协会、营山县青少年武术培训基地、四川省营山县精武馆、营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七、展示活动启动程序:
1. 请县文化体育局局长谢露同志讲话
2. 请特邀嘉宾代表讲话
3. 请县武术协会主席(副主席)讲话
4. 请县文化体育局局长谢露同志宣布:营山县武术展示活动
开始。
八、展示活动内容
1. 青少年武术操展示
2. 县武术协会老拳师拳、械展示
3. 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健身气功展示
4. 精武馆拳、械展示
5. 青少年拳、械展示
6. 散打、跆拳道展示
7. 硬气功表演
九、主办单位职责:
1. 联系公安派民警维护现场秩序,并向公安报活动方案。
2. 联系展示场地,派人协助协办、承办单位展示场地布置,活动内容审查、监督,协调各相关单位关系。
3. 联系广电局录像、播放活动开展情况。邀请主持人1名
4. 协助公安维护现场秩序。
5. 起草局领导讲话稿。
十、协办单位职责:
1. 做好本单位参加展示活动内容的编排
2. 武术协会起草协会发言稿
3. 按时组织参加展示人员在指定地点参加展示活动
十一、承办单位职责:
1. 负责展示台搭建,灯光布置、音响设备准备
2. 来宾席位的安排,(包括桌椅、参加展示人员的板凳)
3. 彩虹门、气球租用、悬挂
4. 展示台左右方安全栏的设置
5. 宣传标语的制作(内容必须报文体局审查)
8.岐山信贷 篇八
所属部门:信用联社责任编辑:信用联社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0-10-11 15:25:30 百折不挠维债权 拍卖处置化风险
----岐山联社成功拍卖抵债资产12200万元近日,岐山联社依法处置抵贷资产工作传来喜讯。通过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的方式,成功处置了原陕西九棉实业有限公司锦纶帘子布分厂抵贷资产12200万元,处置资产溢价收入达到2995万元,一举化解了拖欠岐山等四家联社近20年的巨额债务包袱,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破产 债务悬空
陕西九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陕西第九棉纺织厂,是一家具有60多年发展历程、集棉纺织和化纤为一体的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其所属的锦纶帘子布分厂系1989年采取“拔改贷”方式筹建的债转股企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占有64.6%和28.9%的股份。时至2006年5月31日该企业由于流动资金不足被迫关停。至2007年10月底,经陕西经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32202万元,负债总额为56340万元,资产负债率174.9%,企业严重资不抵债。至2006年5月底,该厂共结欠岐山、临潼、蓝田、太白四家联社贷款本9204.98万元,其中本金7957万元,利息1247.98万元,按五级分类全部为可疑。2007年初陕西九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陕西省政府列入破产企业名单,同年3月,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国企改制意见,陕棉九厂实施改制,组建成立了宝鸡九洲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依托陕棉九厂棉纺生产线进行来料加工,独立核算。陕西九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实施政策性破产。新公司不承担原陕棉九厂的债权债务,致使我省四家联社贷款悬空,信贷资产面临全部损失的风险。
周密部署 研究对策
该厂由于是国营老厂,企业规模大,职工人数多,加之严重资不抵债,债务包袱沉重,企业的破产立即在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其下属锦帘生产线关停后不到一个星期,就发生该公司职工集体围堵陇海铁路线、上访宝鸡市政府和围攻公司领导等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面对这一局面,岐山联社从大局出发,及时向省联社、市办事处进行了汇报,在上级联社的支持下多次牵头召开四家联社联席会议商讨维权事宜,成立了以岐山等四家联社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清收陕棉九厂不良贷款处置工作小组,主抓清收盘活工作。同年九月处置工作小组抽调专人重点对陕棉九厂经营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并与陕棉九厂商谈处置意见。同时,省联社主要领导就陕棉九厂不良贷款处置高度重视,安排省联社风险部多次深入该企业调研,研究制定了处置方案。此后,岐山联社为了合法稳健的清收盘活陕棉九厂不良贷款,多次向宝鸡市政府、宝鸡市国资委、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及当地县委、县政府汇报主张债权,进一步明确了与此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以物抵债后办理土地、房产、水电过户的费用标准,争取到了市、县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和政策优惠。在两年多艰难的磋商过程中,省联社宝鸡办事处多次向宝鸡市市长、主管副市长进行汇报,积极协调落实债权事宜,全力推动市国资委、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陕棉九厂、岐山联社召开专题会议,达成了陕棉九厂与四家联社以物抵债意向。2007年8月31日,经过2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迫使陕棉九厂与岐山联社签订了《陕西九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锦帘分厂所有资产抵偿四家联社贷款本息9204.98万元的抵债协议》,使债权得到了落实。
依法诉讼 锁定债权
与该企业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只是迈出了资产保全的第一步,如何确保以物抵债合法有效,从而稳妥地处置抵债资产换取真金白银才是这一问题的关键。为此,岐山联社紧追不舍,认真分析,决定采取诉前保全方式主张债权。然而,按照权限此案应归属省高院审理,为了使该案顺利进行,岐山联社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逐一汇报,并多次会同宝鸡市中院立案庭去省高院协调并取得了受理权。2007年10月11日岐山联社申请对陕棉九厂锦纶帘子布分厂的所有资产依法诉讼保全,迈开了落实抵债协议的第一步。紧接着,在诉前保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同年10月31日宝鸡市中院依法判决抵债协议生效,11月28日宝鸡市中院执行局依法裁定,进入执行程序。然而意外出现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向宝鸡市中院提出异议,后经多方取证,宝鸡市中院合议庭评议,驳回案外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执行异议。在宝鸡市中院执行局督促下,2007年12月27日对锦帘分厂房产依法过户到岐山县信用联社名下,2007年12月29日将土地过户到岐山县信用联社名下。在此期间,岐山联社抓住时机,重新评估此处地产,变更了设计规划,交纳有关规费,成功地将抵债资产中的核心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由国有划拨变更为出让住宅用地,为以后的处置变现奠定了基础。2008年6月3日岐山、临潼、蓝田、太白县联社,陕棉九厂职工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宝鸡市中院执行局法警参加,岐山县公证处监交,将锦帘生产线设备进行了全部移交,当天岐山联社安排看管人员进驻陕棉九厂锦帘分厂接管看护,终于使亿元不良资产所有权顺利归户岐山联社。
拍卖处置 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