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干部二局徐光辉

2024-09-09

中组部干部二局徐光辉(共6篇)

1.中组部干部二局徐光辉 篇一

中组部:年轻干部要慎对“饭局”

最近,有位领导同志情真意切地谈到,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少应酬,小心各种各样的“饭局”,避免“吃”出事情来。这个醒提得很必要,也很直接,它不是小题大做或危言耸听,而是苦口婆心、用心良苦。

应该说,吃饭睡觉是人们不可或缺的基本生活内容,平时三两个至爱亲朋偶尔小聚一下属情理之中,只要是大众饭馆、百姓消费、自掏腰包、友情餐叙无可厚非。

之所以把“饭局”作为问题提出来,是基于不少“饭局”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是基于一些领导干部对这种复杂性和风险性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基于有些领导干部仍然热衷于或奔走于各种饭局而疲惫不堪,甚至深陷其中。

这么多年来,有的领导干部因为“饭局”不慎而埋下祸根、留下隐患,或被打开缺口、种下祸害,不得不有所警觉,引以为戒。

从现实来看,饭局是一个大舞台,生旦净末丑,各式人马都会有,像个大杂烩。可以说,领导干部要慎交友,就得从慎对饭局做起,因为饭局是一个人“社交圈”和“生活圈”的重要平台,也是“朋友圈”的重要窗口。

交什么样的朋友,喜欢怎么样的交往方式,饭局可以折射和反映出来;饭局又是一个大染缸,赤橙黄绿青蓝紫,五颜六色、各式各样。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吃得多了、接触多了,很容易在推杯换盏中被“墨者”带黑,甚至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被染黑;饭局还是一个“湿滑地”,是各种毛病和问题滋生蔓延的温床。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酒杯一端、政策放宽”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古有杯酒释兵权的“鸿门宴”,今有投桃报李的“豪华宴”。酒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各种各样的“饭局”参加多了,不但“胃口”容易变了、高了、坏了,而且容易在有“油水”的地方滑倒。

通常看,矛盾是非常常是“吃”出来的,利益交换往往躲在饭桌底下。事实上,一些领导干部后来出事,都与以往热衷参加各种各样的饭局脱不了干系,都或多或少能够从中找得到瓜葛和源头。

饭局虽小,兹事体大。作为领导干部,手里掌握着各种各样的资源,拥有大小不一的公权力,所以不是什么饭局都可以“慨然应允”“欣然赴约”的,得三思而行。

比如,“站台”“背书”的饭局就千万去不得。有一种饭局,吃的不是饭,而是局。天上不会掉馅饼,那样的馅饼往往是陷阱。请吃人冲着你的权力或影响力,为了达到这样那样的目的,假装来个“感情深,不怕打吊针”,其实是心照不宣,各取所需。

又比如,“背景”深、“来路”野,或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不速之客”,这种饭局多半“水深”,要学会拒绝,敢于说不,等等。

不贪“口福”,方有幸福,方可避免祸从口入。饭不可以不吃,但要吃得干净、吃得单纯、吃得轻松、吃得清爽,而且还是要以少吃为好、少吃为上。

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告诫领导干部:“少出去应酬,多回家吃饭。省下点时间,多读点书,多思考点问题。”慎对“饭局”于己于家,益处多多,实可思之行之。

2.中组部干部二局徐光辉 篇二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刘大林

2011年4月

4月19日至29日,在以范书记为首的部领导的率领下,我与部机关各科科长、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及相关副部长,赴中组部组工干部培训学院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学习培训。此次学习培训是我市组织史上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培训,虽然短暂,但却意义重大,使我体会颇深。

我对此次培训的整体印象是:

1、内容精选,缺什么补什么。围绕对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和抓好当前重点工作有新启发、新感受、新收获,科学设置了当前宏观经济、当前组织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问题研究、干部考察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中组部部史部风、做好新形下人才工作、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组工干部沟通艺术、涉组涉干信息舆情应对等10个方面内容,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形式创新,变单向为互动。改变以往干部培训单一授课式培训方式,在专题讲座和辅导的基础上,积极与学院沟通,在讲解中组部部史部风、组工干部沟通艺术、涉组涉干信息舆情应对3个方面内容时,开展了现场教学、互动课堂,为组工干部营造了参与、互动、共享的学习环境,实现了培训教师主导作用与组工干部主体作用之间的有机结合。

3、管理规范,既严肃又活泼。通过统一安排食宿、领导跟班督学、组建班委会服务,有效加强了培训班的管理,参训组工干部按规定时间报到后,不论职务高低,均在学院住宿和就餐;在范书记的带动下,参训组工干部每次学习都提前到课堂;班委会对参训组工干部进行全程服务,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活动,丰富了参训学员的课余生活。参加培训之后,我虽然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想、丰富了知识、增强了自信,但却更加感受到要提高以下“三力”:

1、要提高学习力。学习力,是每个人适应环境、取得进步的必备能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社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知识的竞争。我们组工干部要把知识作为自己的终身嫁妆,增加理论知识的“深度”、专业知识的“精度”、综合知识的“广度”,成为知识广博的复合型人才。人生有限,知识无涯,学无止境。我们组工干部要志存高远,与时俱进,必须吃常人难吃之苦,持之以恒,自觉学习,终生学习。

2、要提高创新力。思路决定出路。没有思考能力,就缺乏行动能力,就不可能实现工作创新。我们组工干部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组织工作,总结经验得失。要敢于突破常规,破除旧习惯、旧势力的束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要提高执行力。成事之道,贵在执行。我们组工干部要有迎难而上的勇气,养成视矛盾为挑战、变挑战为动力的习惯,把矛盾作为提升能力的机遇,积极思考它,下力气解决它。有狠抓落实的决心,要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魄力去抓落实,坚持不懈地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只有这样才能出成效。

学习的目的是为应用。借鉴学习到的知识和经验,结合我市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实际,我对如何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有四点启示:

1、从第一要务的高度加强思想建设,形成与时俱进、服务发展的思想理念。思想建设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基础。要从服务发展的高度出发,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指导,加强政治修养,使组工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推动思想解放,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危机忧患意识、开放合作意识、科学发展意识、敢为人先意识。塑造道德品行,使组工干部成为讲文明的表率、习礼仪的表率、正言行的表率,切实做到思想立部。

2、用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能力建设,锻造富有激情、勇于担责的强势队伍。能力建设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点。要用以人为本的理念审视不足,提高学习运用能力,带头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部门、争做学习型组工干部”活动。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抓好内部交流协作和外部沟通协调,按照成本最低化、效率最大化、管理最优化原则,在整合组织资源上加大力度,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综合效益。提高宣传引导能力,主动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扩大党员、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以统筹兼顾的方法加强部风建设,展现效能倍出、源泉涌流的部门形象。作风建设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核心。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深化“组织部长下基层”和“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及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清正廉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到每名组工干部身上,使组工干部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纯洁社交圈和生活圈。坚持求真务实。建立完善重点工作目标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督办落实机制,坚持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3.中组部干部二局徐光辉 篇三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2014年1月21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意见》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出台这个《意见》的主要目的,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选贤任能是组织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是保障选贤任能的重要措施。出台这个《意见》,主要目的和考虑有以下4点:

第一,这个《意见》,是贯彻落实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举措。最近,中央颁发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这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缺少有效的执行,法规的效力就会打折扣。《意见》与《干部任用条例》相衔接、相配套,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强调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防止‚破窗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第二,这个《意见》,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从严治党、严明组织纪律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必须靠严明纪律,要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的严格选拔、严格监督上。《意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着眼于把好干部选拔出来,聚集选人用人监督,对严明纪律、严格把关、严厉惩处、严加督查等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从严‛的要求。

第三,这个《意见》,是防止和纠正当前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现实需要。当前,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违规用人现象在有的地方和单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意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眼于解决选人用人上的突出问题,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

第四,这个《意见》,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制度化建设的一个体现。在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意见》认真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监督工作实践经验,将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巩固下来,上升为制度规定,以行之有效、行之久远。

问: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要把握哪些基本要求?

答: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就是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重要依据,督促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总体来讲,要看选人用人的质量如何,是否选出了好干部。具体来说,主要把握好4点:一是监督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情况,看用人导向是否端正。二是监督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情况,看用人把关是否严格。比如,是否存在着降格以求、‚破格‛变‚出格‛等问题。三是监督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情况,看用人程序是否合规。着重看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是否存在着搞变通、作选择、走形式。四是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看用人风气是否清正。针对当前选人用人上容易出现的问题,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意见》专门提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包括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进一步严明了组织人事纪律。

问:当前社会上对把好干部廉政关十分关注,请问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干部,其中有的是边腐边升、‚带病提拔‛,这反映出在干部的廉政把关上还存在问题。应该说,这些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解决干部‚带病提拔‛问题上是下了力气的,比如去年各地对近年来‚带病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开展了倒查,对存在违规用人问题的,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关键在于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突出对德的考察,看平时、重一贯表现,准确识别干部,防止考察失真失实。

围绕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意见》着重从监督工作角度,提出了4项措施要求:一要就人选对象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二要认真查阅和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三要仔细核查人选‚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四要认真调查核实干部任职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同时,作出了‚四个不得‛的约束规定,比如,对反映有问题的人选,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

问:当前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突出问题有哪些,如何防止和纠正?

答:从干部群众的反映来看,当前,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主要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整治这些问题,关键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意见》着重从监督的角度,不仅明确提出了‚五个一律‛的惩戒措施,还对如何防止和纠正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要求。主要有:

一是注重事前预防,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事前严密设防、严格把关,凡应报告而未报告的任用事项一律无效,还要追究不报告的责任。

二是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不论是集中换届还是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检查《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着力在发现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实现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开展专项治理,一段时期干部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突出,就有针对性地集中治理什么问题,一仗接着一仗打,解决一个问题是一个问题。比如,去年我们针对违规破格提拔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今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五是加大违规用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及时汇总和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发挥案件通报的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机制。需要强调的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还是要在日常监督、全程监督上下功夫,注重把严格的监督措施嵌入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做到同步监督、环环把关,增强正风肃纪工作的针对性、实时性、有效性。

问:刚才您提到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问题,这方面有哪些具体考虑?

答: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是《干部任用条例》赋予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一个有效抓手。这方面,《意见》提出了3种主要方式:一是深化巡视检查,充分发挥巡视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作用。去年,中组部结合中央开展的两轮巡视,对20个省区市和中央单位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和督促纠正了一批违规用人问题,效果比较明显。二是强化重点检查,对选人用人方面举报反映较多、‚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较差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三是开展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都要抓住不放,督促认真整改、跟踪问效。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今后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要把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进来,做到开展一次检查、收到两种功效。

问:如何解决选人用人监督中查处难、问责难的问题,有什么新的措施?

答:查处问责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近些年来,各级党组织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高度重视,在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上不断加大力度,取得新的进展。比如,去年针对网络反映突出的‚火箭提拔‛等问题,督促几个地方对违规破格提拔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和问责。

为了进一步解决查处难、问责难的问题,《意见》重点提出了3项措施:一是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对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查办,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抓住重点对象和关键人,要突出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用人上的失职渎职责任。三是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

用纪实制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广实时监督系统,使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有迹可寻、有据可依。

问:如何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开展监督、保障群众参与监督、引导群众有序监督,把监督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紧。在这方面,主要是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去年,中组部已开通‚12380‛短信举报。目前,正在指导各地开通短信举报,形成组织系统信访、电话、网络、短信等‚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二是改进举报受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严肃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是广泛听取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安排,让群众既是干部工作的参与者,又是干部工作的监督者。四是坚持把干部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依据。比如,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让干部群众来评价选人用人总体风气、主要负责人履行用人职责等情况。

问:文件出台后,关键在于落实。请问在抓好《意见》落实上有些什么部署要求?

答:立规是好的开始,关键还要看落实。在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上,我们考虑,将重点采取4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部内各有关工作机构都要齐抓共管,干部考察组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开展学习培训。结合《干部任用条例》系列培训,同步开展《意见》的学习培训,并推动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主体班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教材,引导广大干部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三是细化具体措施。督促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和配套措施,将《意见》各项任务要求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的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对执行不力的及时予以督促纠正。

我们相信,《意见》的出台实施,必将推动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讲认真、真严格、实监督,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纯洁选人用人风气,为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监督官员任用:

专家解读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监督的意见》

2014年01月27日 16:53:46 来源: 新华网

分享到:19 使铁规发力 让禁令生威——专家解读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

见》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华春雨)中央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专家认为,《意见》是中央近期修订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补充文件,为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严格的配套措施。‚十个严禁‛‚五个一律‛利剑高悬

当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用人问题仍时有发生,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这些问题单靠《干部任用条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必须有严格的配套措施。‛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祝灵君说。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认为,我们党在选人用人方面有不少制度,但一些制度的执行效果不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不配套、不衔接、不协调,有碎片化现象。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如果缺少与其相配套、相衔接的保障制度,就会影响其有效执行,法规的效力就会打折扣。‛甄小英说。

针对当前选人用人上容易出现的问题,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意见》专门提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包括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进一步严明了组织人事纪律。

同时,《意见》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行为明确提出‚五个一律‛的惩戒措施。

此外,《意见》强调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围绕选人用人监督,对严明纪律、严格把关、严厉惩处、严加督查等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从严‛要求。

‚有规必依、执规必严才能使铁规发力,使禁令生威。‛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峰说。

把干部监督之网织得更密

《意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重要依据,从是否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是否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是否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是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四方面,督促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

专家认为,《意见》总结监督实践和制度创新的经验,把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丰富了监督检查形式。

《意见》一方面完善立项督察制度,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对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查办,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另一方面,《意见》建立起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此外,《意见》提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广实时监督系统,使得开展倒查、追究和问责有据可依、有迹可查。

‚查处问责是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刘峰说,‚督查‛‚倒查‛‚可查‛这‚三查‛制度,使干部监督制度更完善,也使得干部监督之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紧。

在加强组织监督的同时,《意见》还强调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改进举报受理工作,使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形成合力。

‚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监督理念、监督形式、监督方式方法,才能不断打造和扎紧制度笼子,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甄小英说。

打铁先得自身硬

选贤任能是组织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这也意味着,严格组织人事纪律,营造良好用人风气,首先就要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做起。

祝灵君表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是执行《意见》的责任主体,这要求组织人事部门既要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落实,更要从严带队伍,坚决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意见》明确提出,组工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带头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这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对组工干部提出的必然要求。‛刘峰说。

同时,《意见》明确规定,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一律清除出组工干部队伍。甄小英说:‚这是‘打铁还需自身硬’,以身作则理念的鲜明体现。‛

耀桐:干部选用监督意见是‚把门好锁‛ 2014年01月26日 14:16:57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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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耀桐。

许耀桐谈到,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央颁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庸官、懒官、贪官、裸官、跑官要官、卖官买官等现象发出了禁令,设置了防区。现在,中央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这对于坚决执行、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许耀桐指出,众所周知,住宅设了门,还要上紧锁,才能安全放心。可以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是设了一道很好的‚门‛。但是,如果只有‚门‛而无‚锁‛的话,还是漏洞百出,白费了功夫;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恰似一把好‚锁‛,真正把住了关口,扫除了隐患。一把好锁,好就好在密码和程序的绵密、精细上,无法让人轻意地破解、穿越。《意见》之所以是一把好‚锁‛,他以为有‚四重‛,这‚四重‛就是四道绵密、精细的‚密码‛与‚程序‛。

第一,重核实。《意见》指出,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查阅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审查人选干部的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严格查核干部任职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这些查阅、审查、查核,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每一个都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得办理任职手续。核实出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加大违规用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第二,重倒查。《意见》指出,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这就是说,今后哪个干部出问题了,要对这个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对当初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

查到底、问责到人。如同商品要有质量保证制度一样,不是货交出去后就可以没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要有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三,重纪实。《意见》指出,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这就是说,我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比如,当初某个人是谁主张要选拔的,他说了什么话,发表了什么意见,统统记录在案,有个真凭实据。否则,倒查起来就说不清楚了。这也会使我们的干部对自己的言论更加负责,而不是信口开河。

4.中组部干部二局徐光辉 篇四

学院是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军队干部进行改革开放意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现代化建设知识和能力教育以及开展国际培训交流合作的国家级基地。胡锦涛同志为学院建成并正式开学发来贺信。江泽民同志为学院题写了校名。

学院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心腹地,(前程路99号)占地面积619亩(含水面),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拥有行政中心、教学中心、会议中心、图书信息中心、文体中心、国际交流中心、餐饮中心,以及宿舍楼等15栋单体建筑。教学设施先进,可同时容纳862人在校培训。校园绿化率达79%,三面环水,景色怡人。

5.中组部干部二局徐光辉 篇五

昨天,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2月13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云南省情况反馈会在昆明举行。中央第五巡视组组长徐光春代表巡视组作反馈,拉开了中央第二轮巡视反馈的序幕。

>>发现问题

党风廉政方面反映问题较多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0月30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对云南省进行了巡视。巡视组按照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徐光春指出,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反映领导干部问题较多,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使用以及教育、医疗、社会管理等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在加强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些工作不务实、不落实,一些地方热衷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文风会风没有根本转变,变相吃请请吃现象仍有反映;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用人视野不够宽,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有偏差,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用人方面问题时有反映。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提出建议

抓早抓小抓预防以成效取信于民

徐光春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委和省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切实增强责任制的约束力。加强和改进省委巡视工作。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从严惩处、从严执纪,形成强大震慑。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生活作风问题。二是始终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全力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查处,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期化。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是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干部政策法规,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力度,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公认度。

徐光春指出,云南省委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省委主要负责人要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表态称,对于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会“照单全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专家解读

预计案件跟进会更快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任建明指出,巡视制度的定位主要就是对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的监督。此前一直是这样坚持的,本轮巡视的针对性更强。突出强调了对一把手的监督。第一轮巡视5月底开始,9月底反馈完毕,本轮巡视10月底开始,预计2月底之前会陆续完成反馈。任建明指出,本轮巡视中加强了巡视工作人员的问责,并且巡视组的人员构成上,抽调了一些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因此预计本轮巡视会发现更多问题,并且在巡视所发现的线索的运用上,会更有经验,案件的跟进会更快。

6.中组部干部二局徐光辉 篇六

编者按11月24日,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文章从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出发,从好干部的条件和标准、选干部的出发点和核心理念、党组织应该发挥的作用以及需要防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可以说是组织上最新的选人用人解读,值得党员干部细细研读,查漏补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确立了“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管党治党指导思想,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干部优秀、班子过硬是重要基础。有了好的干部队伍、好的领导班子,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就能得到严格执行;反之,党内政治生活就失去了基础条件,各种矛盾和问题就会滋长蔓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准则》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角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和好干部标准用人标准与用人导向紧密相连,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标准,概括地讲就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体地讲就是党章所规定的领导干部六个方面基本条件。

从十二大党章到十八大党章,领导干部基本条件的具体内容虽有所变化,但核心部分没有变,主要包括政治素养、思想作风、履职用权、专业能力、修身自律等要求。这是我们党对90多年来干部队伍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政策、党的重要主张在选人用人上的集中体现,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依据。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对此重视不够、理解不深,在选人用人中淡化甚至忽视党章规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影响了选人用人质量。“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在选人用人实践中必须强化党章意识,更好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当前,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就是要坚持和落实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这些要求,既与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高度一致、一脉相承,又顺应伟大斗争和伟大事业的需要,赋予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新的时代内涵。坚持和落实好干部标准,要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看这一条。无数革命先烈之所以能够赴汤蹈火、慷慨赴义,支撑他们的就是理想信念。反观那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不归路,最根本的就是丧失了理想信念。

我们选拔的干部,必须是一心一意跟党走,坚定信仰马克思主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敢于担当是好干部的必备素质。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的不忠诚。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转型的任务十分繁重,社会治理的难度正在加大。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水流清浅的小溪随便挽起裤腿就可以蹚过,也不是笔直平坦的林荫大道可以慢悠悠走过,需要敢闯敢试的精神、迎难而上的勇气、舍我其谁的气魄,否则难以前行。但目前在部分干部中还存在着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必须强化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标准,格外关注那些作风正派、勇于任事、锐意进取的干部,把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及时用起来,并在工作中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励更多的干部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坚持事业为上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选用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这一要求对于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以事业为上,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十分重要的方面,是选好人用准人的根本出发点,任何时候都必须很好坚持。而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往往忽视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是看谁优秀、谁合适,而是看谁资历深、轮到谁;个别的甚至不顾一个地方的发展和老百姓利益,搞论资排辈,把明知不胜任的干部放在重要领导岗位,这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

选拔任用干部,在事业发展与干部成长这两个因素的把握上,一定要始终抱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使事业在优秀干部推动下兴旺发达,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健康成长。坚持事业为上,必须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不拘一格选贤任能,把优秀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使各方面的干部充分涌流,集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各展所长、各得其所。

要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优良传统,正确处理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与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的关系。对年轻干部要坚持必要的台阶、递进式培养,加强实践历练和作风养成,注重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炼、实践证明优秀、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要坚决防止在干部任职年龄上搞层层递减、“一刀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取得了一定成效,要继续坚持。选人用人并不意味着提拔任用每个干部都要是年轻的,也不是每个班子都要硬性配备年轻干部,更不是不同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对那些尽职尽责、踏实干事、精力充沛的干部,只要仍在工作年限内,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该使用的要继续使用,该提拔的要大力提拔。

党政正职特别是地方主要领导,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发挥着政治上的把关作用、决策上的主导作用、用人上的导向作用、形象上的表率作用,选好这些“关键少数”是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不能将不同类型的干部简单通用,不能为了单纯培养性目的而把一些内功不扎实、历练不过硬的干部放在地方党政正职岗位上来“练手”。要高度重视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着力提高专业化水平。选干部配班子既要考虑熟悉党政综合管理、善于驾驭全局的复合型领导干部,又要考虑综合素质好、具有较高知识层次和专业素养的专家型人才。层级较高的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一定要有熟悉本部门核心业务的专家。这样才能提高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决策水平,更好更快地推动事业发展。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公道正派,是对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基本要求,也是组织人事部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核心内容。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是由干部工作的特点决定的。干部工作尤其是选人用人工作重要、敏感,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广大干部群众高度关注。“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他皆枝叶事耳”,这句古话,深刻揭示了选人用人在治国理政中的极端重要性。做好干部工作,选好人用准人,固然在宏观环境和微观操作上需要许多条件,但最核心的是公道正派。正如总书记所说的,用人真正做到了公道正派,其他的都变得简单了。这是干部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干部服气,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贤必公,公生贤。任人唯贤既是公道正派的标志,也是公道正派的保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公道正派选人必须遵循的标准,是公道正派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人用人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任人唯亲和重才轻德、以才蔽德、以绩掩德等现象,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一些德才兼备、踏实干事、不跑不要的干部却受到冷落,使干部群众感到不公,需要继续下大力气纠正和扭转这种现象。必须克服一切私心杂念,排除一切干扰阻力,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做交易,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个性鲜明、不怕得罪人的干部,那些心系群众、埋头苦干、不拉关系、不走门子的干部,那些因风气不正长期受冷落却始终坚守正道、正派做人、扎实工作、有思想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要坚决用好用到位。

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强化人才难得意识。要有“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的爱才之心、惜才之情,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放眼基层和工作一线,放眼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千方百计发现人才,出以公心举荐人才,使各个地区、部门和行业的各类优秀人才充分涌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坚决防止和克服以个人亲疏好恶划线、以地域行业划线,切实解决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等问题。

必须按制度规矩行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打折扣、不“放水”,自觉维护政策制度的严肃性。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为优秀干部说公道话,尤其是在其招致非议、受到委屈时和重要时刻、使用关头,要敢于给他们撑腰壮胆,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不以背景定取舍,不“和稀泥”、不当“和事佬”,确保公道正派的核心理念体现在干部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是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必然要求。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没有很好地履行选人用人责任,有的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有的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使得党管干部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选人用人方面赋予党组织更大的权重,这是对党委(党组)集体而言的,必须充分认识、自觉承担起党委(党组)集体管干部、用干部的重大责任。

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首先要把好条件关。对那些政治上不过硬、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的;作风上我行我素、顶风违规违纪的;热衷于人身依附、搞利益输送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的;为官不为、不敢担责的;问题反映较多、廉政上过不了关的,坚决不能用,着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坚持干部任用基本条件,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特点,按照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准确把握干部的特殊条件,综合考虑干部的专业、经历、性格、气质与岗位匹配度,以增强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和党组织领导把关的科学性。

其次,要把好程序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和机制,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无论是提出启动意见、确定配备原则、进行酝酿沟通、形成工作方案,还是开展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进行任前谈话,每一个程序、每一步推进都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主导地位和集体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注意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尊重了解情况的少数人的意见。班子每个成员都要以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真实表达意愿;主要领导同志要有民主作风,用大家的智慧丰富自己头脑,合理采纳正确意见,善于集中集体智慧,按集体意志决策。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用人风气好坏,直接影响用人行为和党内政治生态。用人风气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就能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和用人政策办事。反之,整个用人秩序就无法正常维持,真正的好干部也难以选上来。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继续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从近年来巡视以及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看,不少都涉及这方面的问题。要加大事前防范力度,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当前干部工作的攻坚点,坚决挡住那些“带病”的干部。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取人等偏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调整用人价值取向,着力破解“四唯”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各方面认可。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巩固已有成果,摒弃“四唯”用人观念和思维方式,还要下很大气力。当前,要抓住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契机,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和考察方式,把听取意见与组织意图、民主与集中、换届考察与一贯表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实行差异化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引导干部把精力真正用在扎实工作和加强自身修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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