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2024-08-12

新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共8篇)

1.新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篇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8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月15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努尔·白克力

2013年1月18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第三条 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备案、现场服务和按图施工质量的监督等具体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第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规程,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推行技术创新,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新型材料,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对资质、资格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设定前置性许可,限制或者排斥本行政区域、本系统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六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依法享有自主设立分支机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将设立分支机构作为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条件。

第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和人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设立分支机构的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经济技术责任文件,在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范围内,以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第八条 鼓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与项目所在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联合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或者进行技术合作。

第九条 区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包括其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进疆承揽勘察设计业务,应当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明确授权业务范围、服务区域等),进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收入纳税证明;

(三)进疆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四)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注册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模以及本人签名;

(五)技术质量、档案、财务和经营管理等制度资料。

区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疆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该分支机构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符合前两款规定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社会公开备案登记信息。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外,其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进入本行政区域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办理备案登记。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允许或者放任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注册执业人员或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允许或者放任本单位聘用、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在其他单位从事勘察设计业务;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抬高或者压低勘察设计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勘察设计投标或者接受勘察设计业务委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未超出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已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本次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二)在投标文件或者勘察设计合同中明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符合承揽项目的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要求;区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应当与进疆备案登记人员相符;

(三)区外勘察设计单位不具有从事高海拔地区、寒冷地区或者不低于同类抗震设防区的勘察设计业务经历,或者不能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现场服务的,应当与具有相应勘察设计业务经历的单位或者与项目所在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或者进行技术合作,并签订联合承揽或者技术合作合同。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由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在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备案监督中对前款规定内容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揽勘察设计业务,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核查: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约定支取的勘察、设计费是否在政府指导价允许的浮动范围内;

(二)委托分支机构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勘察设计单位对合同内容是否予以书面认可,并加盖委托单位印章。

依法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办理合同备案时应当对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揽勘察设计业务收取勘察、设计费,应当出具企业发票,且收款方、付款方名称应当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主体名称一致。

第十五条 区外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当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审查规则、内容适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设计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出具变更意见并签字、盖章;变更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出具变更意见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将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和地基验槽工作,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写勘察纲要,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并对勘察过程中各项作业资料验收和签字。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应当自行完成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地基验槽等现场服务工作,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设计问题,并对现场服务过程中各项文件资料签字、盖章。有关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设计单位应当书面委托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其他人员到场服务;区外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书面委托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进疆备案登记人员到场服务。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派驻代表,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第十九条 项目所在地参与合作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投标文件和勘察设计合同或者技术合作合同的约定,指派本单位聘用并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竣工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技术文件以及现场服务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应当由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区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人员签字、盖章应当与进疆备案的本人签名以及执业印模相符。

第二十二条 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途径,受理、查处举报案件,公开处理

结果,将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系统,并通报其资质许可机关。

第二十三条 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一)未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纠正违法行为处理决定的;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停产停业、吊销资质的行政处罚建议,资质许可机关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三)受到停产停业、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限制期限尚未届满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市)以上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查实属于违法转包的,适用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2.新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篇二

关键词:特色专业,专业建设,智能交通技术运用,凸显特色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建设是优化专业结构, 推进教学改革, 加强内涵建设,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和财政部大力支持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的今天, 以科学的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建设的成效和水平,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因此我们必要对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的内涵、特色专业特点、建设意义, 特色专业建设等观点及建设规划等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使特色专业建设工作更有成效, 更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一、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的内涵

特色专业是高等职业院校在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设计与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方面能体现出独特的风格, 培养的学生质量在整体上要优于其它院校该专业学生, 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 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 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1]。特色专业建设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支撑和保证作用, 是构成高等职业院校竞争力的基础。我院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申报为自治区特色专业后, 专业建设团队重新学习了相关文件的精神, 修订了特色专业建设方案, 我们认为特色专业有如下的特点:

1.特色专业首先是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和培养质量方面特别出色。以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为主要建设宗旨, 来设置专业的培养目标, 调整和优化课程体系, 使该专业的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和专业建设具有显著的成效[2]。

2.特色专业应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和市场对专业人才的要求及变化趋势作为特色专业建设的依据。围绕行业、企业发展所对应的职业岗位需求变化, 及时调整专业方向, 提升适应人才市场变化的能力, 使人才培养工作与社会发展需求无缝对接[8]。

3.高职特色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应具有突出的区域特色。在建设特色专业过程中必须围绕所在服务的区域优势、地缘优势、资源优势以及各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本着立足地方、面向市场、服务社会来建设。

4.特色专业应凸显行业特征, 专业定位保持优先发展行业的相关性[2]。特色专业培养面向行业的专门技术人才过程中, 拥有善于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学团队, 具有与行业产业密切的产学研合作背景, 在教学资源建设和管理方面具有创新之处。

综上所述, 特色专业是在本学校办学特色与办学优势的集中体现。学校自身发展过程中长期积淀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特色教材编写和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等优势的体现[3]。高等职业院校要通过特色专业建设, 致力于培养自己的专业优势、亮点以及可持续发展。

二、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的意义

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特色正是通过特色专业来实现的, 高质量的专业特色是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和特色办学的重要内容, 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有反映教育特色的精品专业[3]。抓好专业特色建设、精品建设, 对高职特色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一) 特色专业建设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模式的不断调整, 在办学中更加注重内涵建设、改革创新和提高质量。特色专业建设涉及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师资队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等诸多方面, 涵盖了高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塑造办学特色的核心内容。因此, 特色专业建设必然会促进高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 特色专业建设强化高等职业院校地方经济与社会服务的能力

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功能, 专业建设是教学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高职教育是培养适应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应用性技术人才, 新疆地区人才要求与内地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这就对我区高等职业院校提出办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地方特点的特色专业的要求[8]。

(三) 特色专业建设突出体现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的影响力

高质量的特色专业在高等职业院校有一定的条件下发挥自身教学经验和教学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建设的, 且已形成的专业特色转化为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品牌价值[4]。具有优秀教学质量的品牌建设可以在提高专业影响力的同时吸引更多高品质的生源和社会资源, 吸引更多的用人单位到高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

三、我院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建设特色的基本观点

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的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 就要注重专业的内涵建设。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将办学实力雄厚、教学质量上乘、办学特色鲜明和办学效益明显作为建设目标, 尤其要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教学团队、加强实习及实训基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和顶岗实践、提高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及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人才培养方面有效发挥示范作用、导向作用和辐射作用, 为社会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更好地服务于新疆地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5]。我们认为, 高职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的特色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凸显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2.以课程体系改革和课程建设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方案。3.以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为重点的实践教学条件建设。4.以解决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5.基于网络平台的多种教学资源库建设。6.科学高效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建设。7.以教学质量工程为重点的社会服务能力建设。8.体现地方特色、区域特点、行业特征的专业文化建设。

四、我院智能交通技术运用特色专业建设的着力点

(一) 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课程体系建设

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成为当前职业教育最重要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的建设是人才培养的核心, 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最终是通过课程来实现。因此与企业一起构建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课程建设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1.利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政策上的支持, 成立以行业企业专家为主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参与专业建设的全过程。

2.借鉴工科职业教育模式,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按照企业的实际生产过程和职业岗位的技能要求, 进行人才培养模式内涵开发, 充分开展校企合作, 创新实训、实习与具体岗位对接的“能力梯进式”的人才培养模式。

3.适应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 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理实一体”的课程体系, 同时结合职业资格标准, 对专业岗位能力归并和梳理, 确定课程结构和内容。

4.充分利用专业大平台的精品课程建设成果, 建设稳定、通用的专业平台课程, 体现出厚基础、宽专业、重实践、强素质的特色。

5.加强的专业核心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 推行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

6.构建工学结合, 注重职业能力培养的实训课程体系, 将交通行业相关的职业 (工种) :交通安全工程师 (智能化交通管理方向) 、监控系统维修工、机电系统维护员和公路收费及监控员等行业职业标准引入实训课程。

7.建立学院、企业、学生三位一体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 形成“层次合理、结构优化、德技双馨”的专业教学团队

师资是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动力之源。目前本专业师资队伍的整体结构和能力专业发展要求还有待提高, 因此通过建设, 形成“层次合理、结构优化、德技双罄”的教学团队是专业建设的关键问题之一[6]。拟通过以下措施来解决。

1.制定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教学团队师资培养规划, 从学历提升、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学术交流等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确保每年至少一次的青年教师下企业锻炼和课题组的企业调研活动;

3.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能力教师, 鼓励专业老师学历和职称提高。

4.与企业共建人才, 配合动态教学管理, 与企业形成互利机制对教学队伍进行优化完善。

5.建立兼职教师聘任机制、专任教师考评、师资保障机制, 在师资培养、考核、聘用等方面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 激发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动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三) 加强针对专业“岗位群”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智能交通行业软硬件技术更新快, 实验实训设备种类多、价格高, 学院的现有设备是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的, 因此实训基地建设还需加大投入。

1.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 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实践教学环境。

2.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 推动实践教学改革。

3.校内实训要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 按照“生产性、真实性、开放性”的思路, 校企联合组织实训, 创建真实的岗位训练和企业文化, 实现“教、学、做”一体。

4.要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优势, 将课堂建到生产一线, 在实践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实训实习安全保障等方面与企业密切合作。

(四) 深化校企合作, 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充分利用行业优势, 不断的深化完善, 校企之间互利共赢、共建共管、资源共享, 使双方的合作愈加紧密, 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的竞争力[7]。

1.搭建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加强校企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重视相关人员的相互交往, 积极改进校企合作工作。

2.加强校企合作制度与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制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章程;建立年度工作例会制度, 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制度, 校企技术人员的双向聘用制度;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顶岗实习考核评价办法;共享型实训基地设备管理制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等。实现合作办学的规范化管理, 保证校企合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3.建立校企合作评价机制。从工作绩效上检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落实与实效。

参考文献

[1]张坚, 郑开玲.抓研究, 重实践, 提升特色专业建设质量[J].高教论坛, 2010 (4) .

[2]周茂东, 张福堂.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建设探析[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职业教育) , 2009 (1) .

[3]宋磊, 吴景阳.高职会计专业特色与品牌建设研究综论[J].职业教育研究, 2014 (5) .

[3]刘儒.质量工程背景下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以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为例[J].长沙大学学报, 2014 (5) .

[4]李元元.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教改新视野, 2008 (17) .

[5]龙先琼.民族地区地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思考[J].民族高等教育研究, 2009 (2) .

[6]叶敏, 万后芬.特色专业建设的背景及专业特色的凸显—以市场营销专业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 2012 (1) .

[7]林君, 程德福, 凌振宝.面向特色专业实施“质量工程”, 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仪器仪表学报, 2010 (8) .

3.新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篇三

【摘 要】从地方院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工程教育培养入手,结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培养方案,探讨构建质量评价体系的必要性,分析现有质量评价体系的不足,引入档案袋评价思想,构建新型多元化质量评价体系。

【关键词】地方院校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档案袋评价方法 质量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8C-0119-02

2010年,教育部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提出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的目标。2011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简称机制专业)成为全国第二批卓越工程师培养专业,学校结合该计划以“夯实基础、独立实践、校企结合、创新提高”为指导思想,从人才培养模式整体出发,鼓励企业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建立以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践教学体系,力求培养出“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新型卓越人才。经过这几年的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践教学体系已逐步建立和完善。

目前,针对“卓越计划”的关注大部分集中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针对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还有所欠缺,而质量评价体系是“卓越计划”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本文结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制专业的人才培养对构建“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体系进行探讨。

一、地方院校构建质量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作为地方院校,以广西及周边区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要依托,立足于该地区的特殊资源与特殊需求,围绕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展开。然而,与其他重点高校相比,学校仍存在许多的不足,如地理条件不佳、区域经济欠发达、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施落后以及投入严重不足等。同时,在生源质量方面,学生知识掌握程度、能力发展水平、求学意愿和学习态度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差异性,因此,无法直接套用其相应的评价体系。

与本校之前的人才培养模式相比,“卓越计划”最大的区别是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着重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具有学校按通用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培养和企业深度参与的特点,强化了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方案上,“卓越计划”的培养模式也改成了“3+1”的形式,实行“学校学习3年+企业学习1年”的培养模式。由于企业深度参与人才联合培养过程,因而教学的内容和过程更加丰富和多元化。在这一过程中,简单的沿用以前注重教学的评价方法或单一的评价指标来衡量该培养模式下“卓越工程师”是否“卓越”已不合时宜,且有所欠缺。因此,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作为地方院校如何抓住“卓越计划”人才培养契机,建立相应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特别是在企业一年多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质量评价体系,对以后该计划培养过程中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现有评价体系的缺陷

“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实施之前,学校注重理论教学、不重视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培养出的学生只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学生四年的时间都在学校度过,接触工程实践教育少,培养模式单一,普遍存在工程性不足、实践环节薄弱和适应性欠缺的劣势。在这个教学过程中主要采用传统的标准化测验和考试为主要评价方式,这种方式的结构严谨、答案唯一,能在一定程度上测量出学生对事实性知识的掌握情况、思维技能和理论学习成果,但是这种单一的过于倾向于记忆性的评价方式,面对“卓越计划”评价时却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首先,测验和考试评价体系无法全面评价学生的能力。测验和考试分数只是思维技巧和记忆能力的综合体现,忽视了其他能力的评价,特别是工程实践能力方面。过度依赖这种评价方式培养出的学生容易眼高手低。其次,这种片面的、不恰当的评价体系也容易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阻止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挥,对学生心理产生不利影响,与“卓越计划”强调的工程实训能力相悖。再次,这种评价体系无法促进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只能将学生导向做题和解题的单一思维模式,无法满足卓越工程师所面临的复杂的社会生活和工程过程,无法促进学生多角度、多元化思维技巧的开发和发展,阻碍了工程创新的实现。最后,学生毕业时的状态和水平仅以最后的答辩成绩简单衡量,缺少整个学习过程的记录和学生的反思,即重结果、轻过程的评价方式无法全面衡量一个人的动态发展过程。因此,改变以前重论文、专考试、轻设计、缺实践的评价体系,探索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适合“卓越计划”培养目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已迫在眉睫。

三、“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体系建立

与普通机制专业相比,“卓越计划”机制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增加了进入企业的培養环节,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针对“卓越计划”的多元化培养体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质量评价体系,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既能凸显当前教学对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视,又能督促学生重视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的培养。档案袋评价法是一种源于西方的质性评价方法,它以学生为中心、反对将学生指标化的思想,将学生有关的报告、设计和反思等材料收集起来,动态、客观地展现学生整个学习培养过程的一种评价方法。它完全可以借鉴到“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根据“卓越计划”的培养模式,整个质量评价体系也可以分为两部分,即学校中的课堂理论教学评价和企业中的工程实践教学评价。

(一)学校课堂理论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课堂教学依旧以力学、机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等主干学科为主,在现有评价体系基础上,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增加小测验、小论文、报告等环节,从考核“学习成绩”向评价“学习成效”转变,引导学生从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转变,增强学生学习主动性,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同时,加强内容、方式、教改和课程考核创新等方面的要求,使评价指标指导课程的教与学,使课程教授的理论和方法密切联系应用实际,使学生做到学以致用、实践创新。在整个过程中,引入档案袋评价法的思想,对学生各个学习阶段成果或固定知识点的总结与反思进行入档,建立随着教学展开而展开的动态性评价系统。

(二)企业工程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校企联合培养是“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模块的重点和升华。优选有接待能力的企业,让学生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在企业“真刀真枪”地进行实训,增加他们的企业工程教育经历。为此,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卓越计划”机制专业的企业实践培养方案设计了8个环节,其相应的培养能力和培训时间如表1所示。在这一实训过程中,他们将直接参与相关企业的设计、制造和生产等环节,把校内学习的基础理论直接用于企业生产实际。熟悉企业生产流程,综合锻炼自身的工程素养、动手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同时,也培养了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意识、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强化他们在企业生产第一线上进行现场分析、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这一年的实训也可以帮助他们选择和确立今后就业和发展的方向。

学生在企业一年的实习效果很难用毕业设计成绩这种单一评价模式来衡量。为了更合理地评价,引入档案袋评价方法思想,建立动态的多元化质量评价体系,有助于引导学生全面开发自己的创新能力、反思自己的不足、积极走向正轨,从而达到卓越工程师培养目的。在这一过程中,对每一个实践环节设计相适应的考核方式,如表1所示。通过对这些关键点的考核与反思,将结果装入档案袋中,记录学生在企业实训期间的成长历程。

表1 企业实践环节

教学环节培养素质或能力周数考核方式

通识认识实习工程技术、生产现状和企业文化的了解0.5实习报告

机械工程训练动手能力、机械加工能力、安全及环保意识4考试+实物制作

专业认识实习深入了解和领悟机械工程企业生产全过程1.5实习报告

专业综合设计 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设计、开发的能力2设计方案及图纸审核

企业管理认识企业文化安全教育、 企业管理等企业运作模式及生产安全等情况的了解0.5考试+实习报告

企业运营和生产认识市场营销实践沟通、交流能力以及对行业的了解1

系统流程及设备了解系统流程及设备的了解1

企业实践现场操作,设备管理、维护等;法规学习设备及材料知识的了解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行业相关法规、规范等的了解20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机械设备制造、检验机械装备设计制造及其控制知识的掌握和应用20毕业论文

校企联合培养结束后,学生档案袋里放置这次工程实践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袋内容目录、已完成的评价任务以及各个实训阶段和实践环节的总结与反思,它们将作为最后综合评价的证据。如果要用一个综合指标来衡量,则可以根据不同环节设计不同权重的方式来得到,且这样的综合性评价指标具有实际意义。

一个完整、成熟的质量评价体系是一个具有多因素、多变量、多层次、多视角的复杂动态系统,它应该包括评价方式与评价手段的多样化、评价者与评价对象的多元化等。因此,档案袋中除了记录学生学习过程和成绩、工程实践和创新、学生工作业绩等整个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评价外,还要结合学校、企业与社会等第三方的客观评价,这样才能更加保证该质量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才能建立多元化、立体化并且相对全面的卓越计划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为以后的“卓越计划”培养方案提出更好的修正和指导。

【参考文献】

[1]林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培养方案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1(2)

[2]谭宏斌,郭从盛,马小玲.西部地方高校“卓越工程师”的实现途径[J].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1(8)

[3]张莉莉.质性评价的有效尝试——通过学生成长记录袋实现评定的发展性功能[J]. 比较教育研究,2003,(1)

【基金項目】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重点项目(2013JGZ126)

【作者简介】何水龙(1983- ),男,瑶族,湖南永州人,博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讲师。

4.测量监督工程监督计划 篇四

一 总论:

 认真学习和执行贯彻甲方对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服从甲方领导,贯彻甲方指令,及时请示、汇报、向甲方负责。

 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勇于负责和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奋斗精神。

 按合同和工程设计要求,对乙方队伍、装备、材料、工具、器材进行检查验收。

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依据合同、工程设计,对工程工序质量进行监督。

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提交工程实施监督日志及质量评述报告。

二 前期准备工作

(一)检查范围

测量仪器的数量、办公设备、测量所需品、后处理软件、控制点的来源、工程项目设计数据可靠性、施工图件等,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确保生产完成。

(二)检查要求

测量仪器的检测有效证书,和仪器一致;解算软件和高程异常软件是否有效可行;控制点获得部门;工程项目数据来源途等。

(三)索要工程项目资料

测量施工设计,项目标书,控制点成果,工程项目设计数据,施工图件等电子版。

(四)控制点的加密布设

了解整个工区的控制点分布情况,要加密控制点的数量、位置等进行分析论证,按照测量规范标准执行。

(五)测量仪器的检测

将所有施工测量仪器进行一致比对的测试:

 在两控制点分别架设仪器,做静态测量,每时段做20分钟。 在一控制点架设基站,另一控制点采用RTK方法测试7测回。对以上数据进行处理,同控制点比较。

(六)设计数据查验

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和乙方提供数据进行比较,查看是否满足甲方的工程技术要求。

三 前期工作展开

(一)GPS控制网的建立

根据测量GPS控制网的规范标准布设,乙方提供布网报告、布设位置图。检查基线边的精度、GPS网闭合环检核,GPS网平差最终结果。

(二)参数计算

测量仪器参数有甲方提供的就执行甲方的,若无乙方应自己计算,但必须通过实地比较核对后,报甲方批复才能用于生产中。(检核方法,找至少两控制点相互架设基站发射信号,用RTK测验比较)

(三)签发准生产报告

由乙方生产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甲方监督根据第一、二项条

件,满足符合测量规范才准予签发准生产报告。

四 监督工作的运作

(一)野外检查

1.对加密的控制点检查,点的固定程度,周围有无干扰源,地域是否开阔。

2.对基站架设、对准、整平、发射数据等进行检查。3.对施工现场的HSE工作检查,执行状况如何。

4.对测量标志的检查,桩号、标志旗、土堆的质量,过障碍物时做的有效标志是否完整,准确。

5.对绕障碍时的偏点是否合理有效,是否符合施工设计要求。6.对相邻点间的高差大的点,进行实地核实。

(二)室内检查

1.对当日的采集测量数据进行检核,做到100﹪检查。2.统计工作量,复测点,偏点,空点,高差大的点。3.测线合格通知书;测量草图;二维测线最大转折角;复测点成果;偏移点和特殊偏移点成果及原因;二维测线交点资料;与老测线、同相接测线或三维工区的连接成果坐标。4.用TGO软件查看放样点是否正确,做高成剖面图查看高差大的点。

5.认真填写当日监督日志,发现问题必须要求乙方整改,对整改的问题要在次确认,是否彻底有效。对整改不彻底不合格的,要发备忘录,停工整改,迟至合格为止。

四 施工结束验收

(一)施工总结

(二)自我鉴定

(三)验收报告

附件参考文献

1、检查重点:

(1)三角点、卫星定位点及加密控制点。

(2)野外放样:测量点位及打桩; 测量标志; 复测点;偏移点及特殊偏移点

(3)内业资料:测量仪器鉴定合格证;仪器参数;测线合格通知书;测量草图;二维测线最大转折角;复测点成果;偏移点和特殊偏移点成果及原因;二维测线交点资料;与老测线、同相接测线或三维工区的连接成果坐标。

3、检查要求

(1)监督人员必须检查三角点、卫星定位点及加密控制点的分布合理性。

(2)监督人员必须监督检查测量工序的野外放样和室内资料。(3)监督野外放样时,野外测量标志牢固可靠,恢复性点的布设必须满足“合理偏移、不超设计、一一对应、有理加密”的要求。(4)监督检查内业资料时,以控制各项指标为主,常规点不允许出现指标超标。对偏移超限的点要认真核实。

(5)穿越障碍物时,要求测量人员具体实测出可以布设激发和接收

点的实际位置,监督人员必须到现场核实障碍位置及大小和点位偏移情况,然后与物探技术人员一起论证,合理变观或加密,在可以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如果与设计要求存在差距,应要求施工方模拟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以书面报告上报甲方,监督应在施工方报告上注明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按甲方的批复要求实施。

(6)必须留存经甲方批复后的所有书面请示报告和论证资料,与监督资料一起备查并上交。

李伟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2-1 篇五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计 划

工程名称:

监 督 单 位: 曲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监督注册号: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年月日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计 划到现场核查。

质监2-

34、除对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外,监督人员随机抽查施

根据监督注册号,由我站对进行质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并对各方面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 量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建设工查。

程质量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监督计划:

5、我站监督工程师同志。联系电话 0537-4496323。地址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面积m2,总造价万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计划编制依据

编制计划的依据主要是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合同的约定和施工图

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监督组织

该项目工程监督工作由级监督工程师等人组成监督组。

四、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1、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拌砼生产单位的资质以及参

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基础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

计单位及监督站。

3、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房屋建筑物的抽查重点

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当施

6.新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篇六

新疆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是新疆“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建设项目, 占地面积5.1万余m2, 建筑面积6.8万余m2, 总投资2.35亿元, 是新疆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以检验检测和科学研究为基础, 技术服务、科研开发和人才培训相互配套, 多层次、多功能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据介绍, 基地内有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及棉花、石油石化、农副产品等国家检测中心。

7.新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篇七

一是促进了科技民生工作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自2011年起已连续被列为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重点项目。各级科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民生建设年”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科普惠农惠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科普示范社区、农村科普带头人的辐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科技服务,引导城镇居民和青少年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一年来,自治区科协系统累计开展科技服务活动1000余项,技术咨询服务1800余次。

二是建立了科普长效机制

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始终坚持培养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带动一批、表彰一批的原则,在全疆开展科普示范典型的培养和发展。截止目前,全疆已确定65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61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465个科普带头人、46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603个社区作为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储备项目,为今后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治区还在全国首个将“科普惠农服务站”作为抓手,列为自治区科普惠农表彰对象,并先后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引导、帮助基层科普组织和社会各界建立科普服务站,推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延长科普惠农惠民工作链。2012年,全疆新建科普惠农服务站105个,科普惠民服务站94个。截止目前,全疆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834个,科普惠民服务站145个,其中各级科普惠农惠民表彰对象建立服务站450个。

三是提升了科普服务能力

据调查,全疆94个县市区中科协独立建制的54个,合署办公的40个。全区共有社区1613个,7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协组织(科普小组),社区科普志愿者近5万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发展,全疆现有各类农技协组织1883个、会员63.4万人,成为基层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通过“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在全区各地扎实有效展开,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高了基层科协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了科协组织的实力。在大力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影响下,各县(市、区)积极筹备成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截至目前,全疆所有的地州市科协和43个县市科协成立了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成为全国建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最多的省区市,为进一步开展基层科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是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通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行动计划”,不断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受奖补单位开展农村科普宣传和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科普各项工作的开展,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依靠奖补资金扶持,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拓宽服务领域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推广、引进步伐,不断带领大家共同致富。昌吉州第一个获四级表彰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昌吉市榆树沟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建成了昌吉州乃至全疆第1个农村科技频道电视、第1个信息化数字乡镇和第1个大规模的设施林果基地,推广普及加工番茄机采技术、滴灌节水技术和设施林果种植等技术,2010年该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在昌吉市率先实现1万元。和田地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紧紧围绕地区实际需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新型农牧民、增加农牧民收入、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提高各族群众科学素质等方面,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各项科普活动,2010-2011年,工作队开展各类专项科普活动达200场次。克州阿图什市上阿图什乡科普带头人都力坤·阿不里孜,参加工作20多年来,一直从事牲畜品种改良、动物疫病防治、畜禽和畜产品检疫、科技培训等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基层技术人员在农家牧点开展畜牧技术培训班337次,举办科普讲座43场,听讲人次达到万余人次,发放畜牧类科普图书近万册。全国科普惠农带头人訾桂信,长期以来以帮助农民科技致富为己任,把自己的连片温室大棚办成科普培训基地,向皮山县各族农民群众普及科学技术,五年来,共举办设施农业科技讲座58场,现场技术指导3000多次,培训农民3.3万人次,培养农民技术员132人,接待上级观摩团和兄弟县市取经人员148批次1万多人,带动全县设施农业从五年前的不到100座,发展到现在的2500座,棚均效益从1600至2000元,提高到1万至1.5万元。

2012年,仅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对象推广新品种 148个(次),新技术 112 项(次),开展科技培训 722 次,受训10万人(次),辐射带动农户25758户,承担县以上科技项目 59 个;国家“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表彰对象开展科普活动842场(次),受益人数17万多人次。实践证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起了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基层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区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使联动机制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力度,自治区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自2013年起实施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四级联动,向上一级科协、财政部门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获得本级表彰,形成县(市)、地(州、市)、自治区、国家逐级培育、逐级推荐、逐级表彰的联动局面,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培育、推荐、表彰机制,推动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路剑武 责任编辑:董艳苹)

8.新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篇八

为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并进一

步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及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

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一、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

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

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

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

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等)。

5、是否有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

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吊装

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基坑、沟槽挖深超5米,需做深基坑专项方案并进

行专家论证。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管线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内容

依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哈尔滨开发区市政工程施工现

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我站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监督检查:

1、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建档情况);

2、基坑支护;

3、“三宝”及临边防护;

4、施工用电;

5、施工机具;

6、起重吊装;

7、物料堆放;

8、文明施工。

(三)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监理企业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淮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防护用具;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必须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所规定的费用标准,确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在工程建设中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四)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工程监理单位在工地应当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工作,并持证上岗;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平行检查记录。

2、监理单位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有书面记录。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监理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对基坑支护、“三宝”及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物料堆放、文明施工等施工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有书面记录。

二、竣工验收

1、验收时间

市政工程按施工合同或施工图纸已全部完成,并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单位填写《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核验表》报监督员。

2、验收重点

(1)市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备案登记表;

(2)完整安全内业资料一套;

(3)撤掉全部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

(4)拆除围栏设施和暂设工程;

(5)撤走各类施工机具;

(6)清除施工垃圾。

三、其它要求

1、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整改通知单》所列内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我站,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应二小时内报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过程中重点环节,应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报监督员。

4、本方案只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由于受施工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其它一些针对性要求,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而定。

5、本方案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各一份。建设单位(盖章):签收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签收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签收人(签字)

上一篇:面试中应该怎样自我介绍下一篇:《多元智能教与学的策略》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