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2024-09-23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7篇)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篇一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怎么样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简称仲恺,创办于1927年,是一所以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近代民主革命家廖仲恺先生名字命名,以现代农业科学为特色,农学、工学为优势,农、工、理、经、管、文、艺、法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广东省省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怎么样,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本简介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简称仲恺,创办于1927年,是一所以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近代民主革命家廖仲恺先生名字命名,以现代农业科学为特色,农学、工学为优势,农、工、理、经、管、文、艺、法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广东省省属应用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学校及全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脉深厚,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广州。现有海珠校区、白云校区、番禺教学科研基地,占地面积2264余亩。校园集云山之神秀,汇珠水之灵气,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地。

3、截止到2018年6月,学校拥有17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和华南地区最大的.雅思考点、3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拥有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农业硕士(8个培养领域)、工程硕士(2个培养领域)、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和艺术硕士5个类别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本科专业。学校有专任教师1070人,其中高级职称470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万余人,同时招有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

王牌专业

1、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1个:园林。

2、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园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食品科学与工程。

3、省级特色专业7个: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应用化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科学、网络工程。

院系设置

截止到2020年6月,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

学科建设

截止到2020年1月,学校拥有4个广东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2个)、7个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岗学科(二级学科)、9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

师资力量

截止到2020年6月,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为54.5%;现有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广东省教学名师2人、南粤优秀教师12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14人、校级培养对象100余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珠江学者讲座教授4人、楚天学者1人、青年珠江学者1人、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15人、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5人。同时聘有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学者当任客座教授。截止到2020年拥有广东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9个。

2.大数据学院创新学分实施总则 篇二

大数据学院创新学分总则

第一条 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体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开拓进取、取得一定成绩者,按一定程序审核认定,可获得一定量的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堂内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实践实习环节获得学分外,还必须取得6个以上(含6个)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创新类学分不得低于4个学分,方可毕业。

第三条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成立时累计学分未修满6学分者,将已获学分按照2+4拆分开,并且在本次统计后分数统一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

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篇三

一、学校概况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农、工学科为优势,农、工、理、经、管、文、艺术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省属本科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校园集云山之神秀,汇珠水之灵气,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于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月被教育部授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设有18个二级学院和华南地区最大的雅思考点;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植物保护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学科,农业、风景园林、兽医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5个本科专业(其中16个名牌、特色专业,含两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18000余人。

学校先后与英国利物浦大学、诺丁汉大学,美国夏威夷大学、威斯康星大学、西雅图城市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创价大学等建立了友好互访和学术合作关系。

学校拥有各级各类重点学科8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科研平台17个。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226项,其中国家级61项,省部级302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教育部科技二等奖1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7项,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4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 1 项,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 项,学校共出版学术著作177部,发表学术论文近7000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检索系统收录364篇。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11.47万平方米,其中海珠校区占地17.78万平方米,白云校区占地60.34万平方米,钟村实习农场占地33.35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925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412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589人;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南粤优秀教师13人,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校级培养对象123人,博、硕士生导师179人。学校图书馆藏书88.4万册,全文电子期刊1.5万种,各类全文和文摘题录数据库20个。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拟在生物化工等17个专业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7名,在农业、风景园林、兽医等3个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3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具体要求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考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9月份,信息查询、应届生预报名;10月份,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网站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记住网上报名号。

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11月份,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复试时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成绩单)。

2.考生填写信息和缴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一律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3.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初试

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101)、英语一(201)或英语二(204)、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数学(农)(314)或化学(农)(315)、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或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4)、数学(一)(301)、 数学(二) (302)、 数学(三) (303)、数学(四) (304)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试题由我校命题(33×,34×,6××,8××,9××),我校的(339)农业知识综合一属于植物生产类综合知识的考查,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植物学、植物育种学和植物生理学等;(341)农业知识综合三属于食品科学与工程综合知识的考查,其考试内容主要涵盖食品卫生学、食品安全管理与法规和食品分析与检验技术等;(341)农业知识综合三属于农业机械综合知识的考查,其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农业机械与装备等;(342)农业知识综合四属于农村发展与管理综合知识考查,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发展经济学、农村政策学、农业经济学等。

四、复试

复试内容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试地点

全国统考考生由当地报名点安排考场。

六、其他说明

1.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录取,我校尽量在校内相近方向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或向兄弟院校推荐。

2.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3.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科目的考前辅导班。

4. 招生简章中所列专业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到当地书店或与有关出版社联系购买。

5. 考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www.zhku.edu.cn)进入研究生处主页查询下载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七、学费及所设奖贷学金项目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7000元。

(二)奖助贷学金项目

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将倾力为研究生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条件和机会。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待遇外,学校将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详见下表:

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篇四

经各院(系)评审、推荐,学生处审核,评出我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383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5月31日-6月4日,如有异议,请直接反映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0-89003788。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4 届优秀毕业生名单(383人)

一、管理学院(54人)

潘施玫 施少杏 林 琪江卓茹 吴晓燕 钟柳婷吴妙婷 赵倩仪 徐漩彬 刘海文 周智伟 陈焕铭陈文东 王银花 王永浩 郭思敏 茹诗敏 梁蕴谊陈韵怡 陈映波 谢欣阳 朱金鹏 廖秋萍 陈纪杰孙华媚 林婉冰 吴小胡 汪虹 胡宝明 何媛婷周丽贤 张世琦 蔡存英 何健勇 黎珍珍 罗礼平黄东冬 曾梦茜 黄小君 马嘉慧 卫嘉慧 苏丽贤陈慧佳 蔡晓静 张小凤 陈欢 霍凤英 梁观友刘伟业 李洁 陈洁敏 谢淑芳 曾小莲 李晓丹

二、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23人)

姜猛萧绮妮 岑东海 李孟锺 卢文博 许铭宇

董璐黄凤平王秋胜 付倞婷 向羿箫 李泽瑶刘丽李林玲 吴东李薇李自力 杨荣生姚晓媛 裴秋实 陈柔妆 黄诚云 芮洁雅

三、化学化工学院(29人)

许家宜 谢凯乐 李枝煜 赖海文 吴树鸿 刘汉涛刘纯玉 钟济清 袁思海 陈楚明 陈宇超 吴冰吴婉怡 吴佳清 梁宇伟 梁少红 高梓娟 李广 贾晓禹 李智婷 洪丹丹 杨茗雄 张成海 王晓秋 朱伟练旺岳美秋 陈克标司徒淑瑜

四、经贸学院(36人)

郭志雄 吴骏成 伍楚倩 陈丽梅 阮经琳 黄娟晶林晓红 陈彩明 张伟捷 黄秋婷 陈柏良 陈湘雪张明华 常思允 张梅燕 邱晓清 莫文谦 陈进何钟斌 曾嘉敏 梁丽娟 伍诗诗 陈丹爽 张铭双李颂杰 陈娜莎 何文婷 王锋谢颖欣 李根琳谢红燕 朱奕嘉 周禅君 洪茜娜 李娟张文娟

五、农学院(9人)

李阳冯嘉敏 张达玮王晓宜林锋刘径管佳锋 欧嘉宜 劳子良

六、轻工食品学院(25人)

区家敏 杨思敏 颜东梅 程泽涛 李婉婷 李循媛苏春梅 许洁虹 陈逸然 宁伟伟 郑暖珊 李春燕

周慧倩 邱连芳 何燕媚 梁杏婷 王文玺 唐汉良陈苑晴 罗淑雯 郭晓燕 李晓菡 吴佳欣 张一帆林旭彬

七、人文社科系(8人)

陈晓君 方丽雅 陈尧钟翠兰 黄嘉幸 曾才华陈嘉丽李思

八、外国语学院(21人)

胡玉妍 缪慧舟 郑倩韵 龙俊宏 郭丹纯 冼碧肖 罗宇婷 姚杏芳 黄婷婷 谭颖碧婷李艳双 陈志铖 林惠思 黄佩贤

九、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45人)

刘国锋 郑名钟 程利辉 李昆儒 蔡志威 刘玉梅 冯陈明 翁晓涛 陈松伟 陈俊宇 陈家美 李康胜 陈俊成 黄育斌 赖楷涛 李志清 马景耀 李龙余伯重 潘锐江育城 蔡荣强 罗丹丹 陈锴涛 邓盛文 王水勇 张桃仙 杨松连 赵燕敏 李泽芳 李燕君

十、园林园艺学院(24人)

葛蕊曲索文 江吉盛 司元艳 肖裕萍 杨斯韵 钟敏琦 黄瑞焕 陈龙威 唐强军 徐元丽 贺薇瑾 刘佩怡 余玉玲 李婷婷 梁佩素莫琳丁桂宇钟淑曼黄淑芬谢汉武刘映淋黄晓洲李嘉莉吴娜妹蔡娇虹

邓南霄 纪丹仪 梁玉莹 陈媚馨 郭薇陈夏冰杜冰丽 苏育卿 郑洁黄楚韵 何清云 郑佳燕魏然郑静娴 陈水涛 罗丽莹 魏嘉露 钟婷芳

十一、计算科学学院(18人)

彭晓娴 张思佳 陈坚锐 戚雪贤 梁玉媚吴桂贤刘青梅 林海梅 徐开换 王晓萍 郭建彬佘晓虹张耕畅 徐文鑫 郭志成 莫达恒

十二、生命科学学院(15人)

陈惠如 陈晓冰 马学慧 黄健仪 孙海燕陈剑刘冬冬 孟瑞丽 郑晓枚 陈慧宜黄琦雯 罗勇峰 罗依媚

十三、自动化学院(14人)

沈立彬 董威林 黄豪杰 林旭生 谢剑冬林鸿 赖广树 陈振峰 胡海滨 孔少挺林捷鸿 黄林东

十四、城市建设学院(22人)

曾敏吴玉玲 李志伟 李嘉欣 张爱玲蓝秋婵 吴纯燕 杨鹏弟 林泽龙 陈彬生黎庆泉 林启航 方帆卢俊聪 徐琳莫子珩 张文陈协耿 黄少吉

十五、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3人)

苏紫琼 白丹丹 林淑漫 陈乙慧 林思婷邓健锋林少龙 孙燕龙郑思荣张志鸿李馥燕邓嘉欣杨庆水马志杰林晓旋

曾贵珍 林许燕 赵效仪 林云洽 陈晓晴 林煜丹丘兴隆

十六、机电工程学院(27人)

杜晓凯谢亮泓陈捷斌李晓群袁绍东杨渚森 朱宏栩刘祥发温志鹏罗景文张一弛林振达陈亚钦陈少国吴跃凯

林奕生张宁曾梓良林弘觉叶金茜潘建安

5.华中农业大学课外学分实施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研究,决定在本科生中设立课外学分。

第二条

课外学分指学生课外参加各类学习、实践创新活动等获得的学分。为规范课外学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课外学分分类及要求

第三条

课外学分分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学术成果、技能考核、学术讲座和课外阅读等七类。社会实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创业活动等,取得优异成绩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赴国内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交流等,时间累计达3周以上。

学科竞赛(含文体竞赛):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或具有一定影响的学会(协会、行业等)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

科研训练:参加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训练,完成既定研究内容并结题。学术成果:获得国家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被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等。

技能考核: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科目等级考试,达到一定水平;获得行业(国家政府部门认可)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

学术讲座:听取经学校认可的学术讲座,达到规定要求。课外阅读:阅读推荐的书籍,撰写读书笔记,经批阅合格。各个项目认定学分及要求见附件。

第四条有排名顺序的集体项目,排名前五位按照排名前后依次乘以调节系数100%、80%、60%、40%、20%,排名第六及以后酌情计算学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记分,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无排名顺序的集体项目可参照以上办法按一定比例计算学分。

第五条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或同一项目申请课外学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认定和使用。

第三章

课外学分管理

第六条 课外学分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和各学院(部)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与课外学分的审核等工作。第七条 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程序:

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申请表》,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学院审核。

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将符合课外学分认定要求的学生信息汇总,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报教务处审核认定。

认定: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复核,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学分,并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第八条 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课外学分,并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九条 学生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外学分。超过的课外学分可用于替代通识教育课程学分,但替代学分最多不得超过3个学分,与专业相关的可替代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但替代学分最多不得超过4个学分。学科竞赛(不含文体竞赛)、学术成果类课外学分可抵消相应学分课程的不及格记录(即不记入学籍处理课程门次和学分,但不及格课程仍需重修)。

第四章

第十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形式课外研学活动,由教务处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具体细则后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实行大学生创新学分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项目认定及要求

类别

社会实践 社团活动 创业活社会动 愿者活动 国内外学习交流 名)

学科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文体竞赛前八名)竞赛

校级一等奖(文体竞赛第一名)

科研训练 赴国内外高校等单位进行学习或交流,时间达3周及以上

1-2 活动时间累计3周及以上 实践 青年志

附相关单位证明、活动记录材料 校级表彰奖励

国家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省部级表彰奖励

要求及学分

3-4 2

备注

国家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文体竞赛前八

4-6 2-3

竞赛设特等奖的另加1分;体育比赛破各级记录者,分别加1-2分 通过结题验收 完成学校及以上部门立项研究项目 在SCI、EI、SSCI刊源刊物上发表论文 在一级学报、核心期刊、CSSCI刊源刊物上发表论文

1-2 6-8 3-5 1-2

学术在一般刊物上发表、被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论成果 文

获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

非外语专业大学英语六级考试600分及以上,口语优秀

技能外语专业八级考试优秀

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

学术听取经学校认可的讲座8次 考核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优秀

创造发明、使

1-5

用新型、外观设计 1 1 1-2 1

政府部门认可的行业 累计不超过2讲座 课外阅读

阅读推荐书籍,撰写读书笔记,经批阅合格

0.5-1

6.创新与技能8学分实施办法 篇六

(试 行)

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根据《学分制管理办法》的创新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关规定,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凡在学校组织的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体育(比赛、竞赛)、大学生社团、学科竞赛及素质教育报告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开拓进取、取得一定成绩者,按一定程序审核认定,可获得一定量的创新与技能学分。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堂内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学分外,还必须取得8个以上(含8个)创新与技能学分(至少应从3类活动中得分),方准予毕业。

第三条 教务处、团委、宣传部、科研处、学生处、体育部、各学院(系)、各开放实验室及教学实验中心等,为给予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授权单位,各单位对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给予由团委汇总后统一给予认证登记。

第四条 创新与技能8学分给予的范围包括:

1、科技创新活动

2、学科竞赛

3、社会实践活动

4、校园文化活动

5、体育活动及竞赛

6、行业证书

7、宣传报道

8、素质教育报告会

9、其它方面

第二章 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标准

第五条 科技创新活动认定学分标准(见附件1)第六条 学科竞赛认定学分标准

1、学科竞赛包括学校(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如高等数学、数学建模、大学物理、英语竞赛、电子设计、外语水平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等基础课程的竞赛。若要增加新的学科竞赛,必须由相应开课的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只有教务处、团委有权组织在校本科学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以及校级学科竞赛。其他单位组织校级学科竞赛应征得教务处的同意,并在报教务处备案,获得委托举办权后,方能组织学科竞赛。

3、在一个学年中,一名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得创新与技能学分可以累加。若一次竞赛的成绩获得多次奖励,按可得到的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的评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由学校组织参加国家、省部级各类学科比赛的选定参赛人员,完成集训任务并代表学校参赛者,每人分别记4、3个学分。

(2)获省部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每人每项分别计6、5、4学分。

(3)获国家级奖励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每人每项分别计8、7、6学分。

(4)获校级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每项分别计4、3、2学分,获鼓励奖每人计1学分。第七条 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2)第八条 校园文化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3)第九条 体育活动及竞赛学分认定标准

1、体育活动包括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校运动队训练;体育比赛主要是指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的竞赛。

2、只有体育部、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有权组织在校本科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比赛及参加国家级、省部级体育比赛。

3、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及比赛的评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学校各类运动员训练每学年可给予1—3学分。训练次数达到学年要求训练次数的90%,计3学分;达到学年要求训练次数的85%,计2学分;达到学年要求训练次数的80%,计1学分。(2)经所在院(系)选定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篮球赛、排球赛、棋类等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并完成任务者,每人给予0.5学分,获竞赛前八名者,分别给予4.0、3.5、3.0、2.5、2.0、1.5、1.0、0.5学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只记最高奖项所得学分。

(3)凡由学校选定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田径运动会和各种体育竞赛活动者,每人给予2.0学分,获竞赛前八名者,分别给予6.0、5.5、5.0、4.5、4.0、3.5、3.0、2.5个学分。同一次比赛,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奖项记分,不得重复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只记最高奖项所得学分。

(4)凡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比赛及以上级别纪录者,均计8学分;破省或省大学生纪录为7学分;破校纪录为6学分;达到健将等级标准的,计8学分。第十条 技能培训学分认定标准

参加诸如汽车驾驶、ISO9000、ISO14000内审员等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或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培训经考核获取相关资格证书者,每个证书认定2个学分。

第十一条 媒体宣传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标准

1、在国家级报纸、杂志发表文章第1、2、3作者,分别认定4、3、2学分

2、在省级报纸、杂志发表文章第1、2、3作者,分别认定3、2、1学分

3、在校报发表文章第1、2作者,分别认定0.5、0.2学分 第十二条 参加素质教育报告会每场次记0.2学分 第十三条 其它方面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标准

1、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者(85分以上),记1个学分;口语考试取得B证书记1个学分;

2、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秀者(85分以上),记2个学分,成绩合格者,记1个学分;

3、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八级考试,成绩优秀者(85分以上),记2个学分,成绩合格者,记1个学分;

4、参加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者,记1个学分;

5、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获初级资格证书者,记1个学分;获中级资格证书者,记2个学分;获高级资格证书者,记4个学分;

6、未列入本细则校级以上奖项,参考相关奖项等级给予相应学分。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

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给定由教务处、团委、宣传部、科研处、学生处、体育部、各学院(系)等单位组织申报、认定,团委审核后给予学生,并记录登记。第十五条 实施流程

新生进校后,各学院根据学生名册在团委领取创新与技能学分登记卡并统一保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凭获奖证书和组织单位提供参加本办法中规定相应活动项目的学生名单(附相应获奖等级),由各学院评审组审核确定后,报校团委每学期统一登记、记录一次。第十六条 成绩管理

每学期末,团委将统一进行创新与技能学分登记;学生毕业时,团委会同教务处统一审核学生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获得情况,按照要求达到或超过8个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并随学生成绩归档。达不到8学分的学生不允许毕业。

第十七条 各新增加的授予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项目须由组织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团委。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级起执行。

第一条

为了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鼓励本科生参加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培养本科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与技能8学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科技创新活动是指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主持或参与的科学研究、科技发明、科技制作、调查报告等。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除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获得相当的创新与技能学分,方可毕业。第三条

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内容包括:参加国际级、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部、委)级、校级科技竞赛,组织校内科技活动,参加科技类展示会、交流会,主持或参加学校许可的科研项目、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等。第四条

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并获奖者,经认定后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国家级:最高奖级授予8学分,各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5学分;

2、省部级:最高奖级授予6学分,各奖级按0.5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学分;

3、校级:最高奖级授予4学分,各奖级按0.5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学分。

第五条

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未获奖者,经认定后记1个学分: 第六条 参加科学研究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物为准)者,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被SCI,EI,SSCI收录论文,每篇记8学分,作者排名认前5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授予4学分,其后根据作者排名按0.5学分顺次递减;

3、公开出版刊物(含增刊)发表学术文章,每篇授予2学分。

第七条 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取得鉴定成果、获得奖励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学术科研成果,按鉴定水平记以下学分:鉴定为国际领先的记8学分;鉴定为国际先进的记6学分;鉴定为国内领先的记5学分;鉴定为国内先进的记4学分;鉴定为省内领先的记3学分,鉴定为省内先进的记2学分。

2、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评选中获得奖励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国家级奖授予8学分; 2)省部级奖级授予6学分;

3)厅级:最高奖级授予4学分,各奖级按0.5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学分;

4)校级:最高奖级授予2学分,各奖级按0.5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学分。第八条

参加科学研究、发明创新、技术开发并获得专利授权者,参照以下标准授予相应学分:

1、申请发明专利成功者,每项授予8学分;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授予5学分;申请成功者每项记3学分;

3、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授予3学分;申请成功者每项记2学分。第九条 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层次上获奖按最高级别记相应学分,不重复记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时应按两项认定的高学分授予。

第十条 我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会员,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学术科技类素质拓展活动,经认定后参照以下标准授予相应学分:

1、参加校团委、科协组织实施的小课题研究科研训练计划,所主持项目通过校团委验收者,每项记1学分;

2、参加校内各种科学报告会或开放性学术活动,并按照学校标准格式向校团委提交学术活动记录的,每次记0.5学分,最高累计记2学分;

第十一条

经检查发现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者当年申报资格及相应学分。

第十二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团委。

第一条 为在我校建立起内容覆盖课堂教学、创新与技能活动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体系,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本科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在校本科生利用课余时间深入社会,开展以社会调查、科技服务、义务支教、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投身地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经济建设等的实践活动。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除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获得不低于8个创新与技能学分,方可毕业。第三条 社会实践创新与技能学分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认定:

1、青年志愿者活动(院村挂钩、科技支农、文化下乡、义务支教、一帮一等);

2、暑期社会实践;

3、综合专业实习运用于实践教学之外的实践活动;

4、技能培训;

5、其他方面。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活动:

1、参加国家级青年志愿者活动或获国家级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者,记8学分;

2、参加省部级青年志愿者活动、获省部级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者,记5学分;

3、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院村挂钩”活动。如:科技支农、文艺汇演、咨询辅导、公益劳动等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者,每次记0.5学分,每学期最多不得超过3学分,获校级表彰每次2学分,获院(系)级表彰每次记0.5学分;

4、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有关社会实践论文者,每篇记3学分;在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社会实践论文者,每篇记2学分;

5、每学年在寒、暑假校社会实践报告或论文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分别记2分、1.5分和1分。第五条 暑期社会实践:

6、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上交实践报告者记0.8分;内容,活动意义,活动影响,记1-3分。

7、积极参加由学校集中组织的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表现突出的每次记3分,表现一般的每次记2分;

第六条 综合专业实习运用于实践教学之外的实践活动:

8、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综合专业实习并运用所学知识主动实践,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者每次记1分;

9、在课外短期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社会实践,提交科技论文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院(系)认定者每次记1学分;

第七条 社会实践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由校团委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等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1)校级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由校团委组织评定,并根据获奖情况和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计相应的学分;

(2)院级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团工委组织评定,并根据获奖情况和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计相应的学分;

第八条 社会实践创新与技能学分在校团委的审批认可后再进行登记,以便年度统计和毕业时进行审查。

第九条 为使社会实践活动创新与技能学分建设促进校风学风建设,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新生入校时,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应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细则,使学生明确创新与技能社会实践学分的具体实施办法,以便在本科学习阶段遵照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教务处。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综合人文素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我校校园文化品位,加强我校校园文化活动的第二课堂作用,特制定我校本科生创新与技能8学分校园文化活动评分细则。第二条

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校学生会、各学院团工委、各学院学生分会,大学生艺术团及在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各类学生社团组织,面向学生开展的各种报告、演讲、征文、辩论、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及其他课外文化活动的参与者、获奖者均可获得本细则所规定的加分。

第三条

校园文化活动所涉及的创新与技能8学分根据活动的层次、规模及效果,按以下具体规定申请加分:

1、受学校委派,对外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性征文、辩论、演讲、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文化竞赛活动者,按以下规定申请学分:

(1)一等奖获得者记6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2)二等奖获得者记5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3)三等奖获得者记4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4)优秀奖获得者记3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5)凡参与活动者记2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2、受学校委派,对外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征文、辩论、演讲、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文化竞赛活动者,按以下规定申请学分:

(1)一等奖获得者记5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2)二等奖获得者记4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3)三等奖获得者记3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4)优秀奖获得者记2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5)凡参与活动者记1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3、参加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主办的校级演讲、征文、辩论、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竞赛活动者,按以下规定申请学分:(1)一等奖获得者记3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2)二等奖获得者记2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3)三等奖获得者记1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4)凡报名参与活动,并表现积极者记0.5学分。

4、凡参与不同层次的各项演出性、汇报性等活动者,按以下规定申请学分: 参与校级演出性、汇报性等活动者依据表现情况记1—2学分。参与院级演出性、汇报性等活动者依据表现情况记0.1—1学分。参与学院分会各部、大学生艺术团各队、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组织的演出汇报等活动者依据表现情况记0.1—0.5学分

5、受学校委派及其他部门委派参加文化交流活动,能够展现我校学子风采者,可酌情申请1—2学分。

第四条

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团员及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凡坚持参加本团队的排练演出,根据在艺术团及社团中的表现,经综合考评后成绩优异者每学年记2学分,合格者记1学分;

第五条

校园文化活动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分别由以下组织进行审核认定:

(1)校级及校级以上的文化竞赛活动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学生会组织评定,并根据获奖证书和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相对应的学分;

(2)院级文化竞赛活动由各学院学生会、团工委组织评定,并根据获奖证书和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相应的学分;

(3)受学校委派及其他部门委派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申请学分者,经校团委、委派部门认可即可;

(4)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团员及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员由艺术团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评分资格认定,由校团委进行审核。

第六条

7.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篇七

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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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活动背景.............................................3

二、活动目的.............................................3

三、活动主题.............................................3

四、主办单位.............................................4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4

六、活动对象.............................................4

七、活动前期准备.........................................4

一、宣传工作:........................................4

二、前期准备工作......................................5

八、活动流程.............................................5

九、活动经费预算.........................................5 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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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大学新生入学,对未知世界的渴望,对未知世界的追求,存在着困惑与疑虑,对未来的何去何从,对人生的自我规划,有着明显的不足。

很多大学生由于对心理健康知识的片面认识,甚至无法了解,致使他们对自我的认识,自我的定位能力不够,导致很多人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从而片面地认识和偏激地解决,这并不是当代大学生所应有的。

压力,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压力,我们不可能存在一个没有压力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学会如何正确地去看待压力。压力是不可避免的,也不可或缺。而从小学开始的学习压力,长大后工作的工作压力,结婚后的婚姻压力等等,均需要我们去学习,去应对。

二、活动目的

为了更好地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大学生良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合理地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素质培养,建设个人新风貌,促进和谐校园发展。

三、活动主题

学习心理知识,规划完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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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学生会 协办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心理部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十月中旬(具体待定)〃地点:待定

六、活动对象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各班级学生。

七、活动前期准备

一、宣传工作:

1、制作活动宣传海报,粘贴在宿舍楼底与宣传栏,并由干事们去宿舍进行宣传,让更多地同学知道这个活动并踊跃参与。

2、征集各班的班长和心理委员开会,向他们讲一下有关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及相关事宜,并让他们在各自的班里做好宣传工作,让同学们更好地意识到心理健康知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更好地参与到该活动中来。

二、前期准备工作

1、安排好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尽量避免与同学的时间发生冲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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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的合理挑选,使活动能更方便、更顺利地进行。

2、选取地点后需要布臵好场地,如:音响、麦克风、活动背景等。

3、邀请嘉宾(邀请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及书记,以及化学化工学院的辅导员老师做本次活动的嘉宾。)

八、活动流程

1、心理部助理提前1小时前往课室进行现场布臵。

2、老师上台开始进行讲座。

3、讲座中途穿插一个小活动(具体内容:在纸上写下5个人或者事物,对于你来说是让你感觉幸福的。不幸的是世界末日来了,你必须用他们之中的一件来换取一天生存的机会,你会做什么样的取舍,然后最后剩下的是什么。游戏完毕回顾我们现在,会发现我们拥有很多,比我们不幸的人有太多太多,所以我们要学会珍惜,和坚强战胜心理上的障碍。)

4、活动结束后干事们负责收拾好会场。

九、活动经费预算

1.讲师饮料3元 活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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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主席团审批意见及签字:

年 月 日

团委老师审批意见及签字:

年 月 日

化学化工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 十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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