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共10篇)
1.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今年来,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对照《20**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工作到位
一是健全机构。我们从安置帮教工作实际出发,扩大工作队伍,增强工作力量,不断加强三级帮教安置组织网络建设,市综治委及时调整东方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机构,各乡镇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和工作站,村(居)委会基本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安置帮教工作站10个,帮教工作小组193个,帮教人员656人。二是工作到位。我们以日常管理与重要时段排查相结合,元旦、春节和国庆期间是人员大量流动也是刑释解教外出打工人员返乡高峰期,为确保各类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市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部署今年各阶段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和社会敏感时期的排查摸底,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基层农村的安全稳定。三是狠抓落实。市综治委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综治考评内容,制定了量化考评标准,与各单位、各责任人的年终考核相结合;各乡镇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有关部门把安置帮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帮教对象个案,司法所、派出所负责跟踪帮教管理,及时督促落实。
二、创新思路,落实措施
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为此,我市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今年来共有刑释人员150人,其中落实责任田或在家务农111人,个体经营等其他方式安置就业26人,待业13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91.3%。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我局接收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寄回或信息管理系统通知的刑释人员信息后,及时登记造册,按月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辖区司法所,并要求司法所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杜绝“三假”(即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人员,尽量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各监所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及审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组织司法所干警积极与民政、就业等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回归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如东河镇亚要村刑释人员符明朝在因贪腐罪被判刑5年,今年6月刑满释放。回归后,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及时跟踪帮教,他决心痛改前非,思想上有极大转变。符明朝已婚,母亲已故目前与父亲同住,生育三个孩子均已婚。回归后他抱着要成为一个对家庭有用的人的思想,利用自家的条件通过学技术在村里勤恳经营耕作,种植20亩芒果,2亩地瓜和其他一些经济作物,同时妻子在本村当一名辛勤的环卫员,既为村里的环境卫生贡献了力量,又为家庭增加了一份经济收入,家庭年均收入近30000元。有儿孙绕膝家庭幸福同时还收获了一份踏实和希望,逐步走上富裕的新生路。3、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及反馈工作。今年来,借助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各司法所做好新入监罪犯的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核查、罪犯出监前一个月预释放信息反馈,积极与村委会、回归人员亲属联系,在一般帮教对象自返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主动争取辖区派出所的配合,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工作中,我们要求司法所与当地派出所、各村委会进行衔接,深入核查服刑在教人员户籍信息,核实成功的制定帮教计划,核实失败的说明原因,填写回执及时向监所反馈。在开展此项工作的同时,对了解到的服刑人员亲属的困难情况,同相关部门协调,着力解决,以配合做好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促进他们安心改造,顺利回归社会。4、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的调查摸底。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们因地制宜,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司法所认真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通过与辖区派出所联系,进村入户,深入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亲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的子女情况、生活状况、就业就学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亲属及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三、全面走访,真情帮教
刑满释放人员在各级帮教安置工作人员真情教育和帮助下,回归社会后基本上都积极投身劳动生产,勤劳致富。如三家镇玉雄村刑满释放人员文有良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1年,20**年11月3日刑满释放。已婚并育有两个孩子。文有良回归返乡后,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委干部及时跟踪帮教,他悔过自新,意识到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性,思想上有很大的转变,生活上积极乐观。现在本村从事农业生产,他勤劳耕作创业,凭借自己的双手努力改善家庭状况,并经常告诫自己和小孩不要触犯法律,好好读书,目前家庭生活幸福和谐。我局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思想有波动的重点人员重点帮教,防止其重新犯罪,对生活有困难的帮教对象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存入帮教对象档案,不定期召开研讨交流会,对各级帮教组织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
通过今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与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尚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市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因条件限制无法建立;由于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力量、经费有限,对回归人员“必接”制度,司法所、村委会不能很好落实,建议重点帮教对象由监所负责送回原籍。
帮教安置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任重而道远。只要我们真心去关怀回归人员,用行动去落实每一项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一定能把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2.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刑释解教人员由于曾遭受重大挫折,离开监管场所即面临来自社会偏见、家庭接纳乃至生存等方面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压力较大,大多心理较为脆弱,往往对社会怀有不满甚至敌视报复心态。近年来,各类群体性事件的骨干多为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制造的恶性案件也屡屡见诸媒体。这个特殊群体是威胁社会稳定、平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因素。加强和改善对此类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使之尽快顺利再社会化,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尽力降低其重新违法犯罪率,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正处在飞速发展时期,社会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利益分配方式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必然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原有的组织和管理手段已跟不上形势,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一些新的困难和新的问题是难以避免。当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足,政策执行不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由于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预防性、基础性工作,不象平息事件、破获案件那样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重打轻防"思想较为突出,不能站在全局、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对安置帮教工作在化解矛盾、关注民生、预防犯罪、平安和谐社会创建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缺乏必要的认识,有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对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不了解,更缺乏认同,因而对安置帮教工作大多不理解、不支持,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认识不足。二是各级综治部门虽然普遍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内容,但大多没有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考核也往往停留在排查统计数据和档案资料管理的表面。三是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基础薄弱。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非常设性的指导和协调组织,缺少硬性手段和制约措施;各级帮教组织囿于职权所限,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四是协调配合差。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性强,内容涉及很多方面,需要若干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但较长时期以来,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很少开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研究部署工作;许多相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部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为安置帮教工作不是自己的职能,因而更多是敷衍,没有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很好地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调研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孤军作战,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五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置帮教工作认识上存在着误区和偏见,缺乏参与热情。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未能有效形成。
(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非常脆弱,导致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是承担安置帮教工作职能的主体,作为在一线直接从事安置帮教工作的基层司法所,同时还承担着社区矫正、普法宣
传、人民调解、综治维稳、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9项职能,工作非常繁杂。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基层司法所状况堪忧,根本适应不了形势的发展和工作要求,具体体现在:一是人员严重缺乏,绝大多数司法所为1人所。二是装备简陋,办公设施设备缺乏,绝大多数无任何交通工具。三是普遍无工作经费,有的连办公用的纸张都不能解决。四是司法所留不住人,工作任务重,工作环境差,条件艰苦,待遇低,付出和回报的巨大反差导致司法助理员普遍不安心,司法助理员队伍稳定性非常差。五是缺乏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业务素质大多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且得不到保障。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做好与监狱劳教所的联系协调、到监所将重点人员接回、上门走访、保持电话联系、建立帮教档案、动员村(社区)干部和社会志愿者、职业技能培训、过渡安置等大量事情,必须要有必要的财力支持。按相关要求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但普遍来看数量太少。据对一个地级市的调查,该市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仅有1万元,区县一级纳入预算的工作经费均根本满足不了工作的实际需要,有个县2008年度纳入预算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为1万元,是历年来最多的,但相对于该县常年1500名工作对象来说,每人还不足7元,2009年度这1万元预算也被取消了;其中一个区今年纳入财政预算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为5万元,是全市解决得最好的,但仍难以保障实际开展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的需要。
(四)衔接存在较大问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手段落后,长期以来,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主要靠安置帮教部门通过监所发函和基层组织调查收集建档、逐级统计上报进行管理,工作量大、时间长、准确率低。加上许多监、所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寄送《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够,再加现在服刑在教人员无需迁移户口,刑释解教后就不用恢复户口,因而相当数量的人员刑释解教后不回原籍,直接流散于社会,也给现有的信息统计工作增添了许多难度。因此,靠目前这种落后的人工信息管理手段,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脱管、漏管、失控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给社会治安的稳定埋下了隐患。据对一个地级市的调查,刑释解教人员按要求到安置帮教机构报到登记的不到十分之一,见文书不见人或见人不见文书的现象非常普遍,有个区2007-2009年3年中安置帮教机构掌握并列为帮教对象的刑释解教人员为212人,而该期间公安机关统计的刑释解教人员为491人,近57%的人员处于脱管失控状态。
(五)城镇户口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压力较大,安置率偏低。目前,农业人口的安置,主要是落实责任田,由于国家实行土地第二轮承包经营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市回归的农业人口责任田都得到了落实,安置压力不大。相对而言,非农业人口的安置问题压力很大,究其原因:一是当前社会就业压力形势较为严峻;二是回归后原单位一般不再安置,增加了社会就业安置的难度;三是刑释解教人员80%以上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绝大多数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能力低;四是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长期与社会隔离,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思想观念陈旧、落后,不积极谋求就业,一味等待政府的救济、安置;五是社会各界普遍对刑释解教人员存在着歧视和偏见。
(六)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重新违法犯罪率偏高。当前,全国公安机关的调查表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在逐年增长,杀人、爆炸、贩毒、抢劫等重大恶性案件
80%以上为刑释解教人员所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往往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如2009年5月湖北鄂州市刑释人员柯某认为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歧视而产生强烈的报复心理,街头行凶致4死2伤。
二、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明确区(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安置帮教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细化、量化考核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或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对帮教责任人、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帮教责任民警、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以至监管教育环节的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的职能,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五是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综治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保障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村(居)委会自治组织要广泛参与,建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并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区安全、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活动之中。
(二)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衔接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首要环节,做好衔接工作对巩固监所教育改造效果,防止脱管、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衔接工作,一是要理顺监所、公安和司法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积极与看守所及泸州籍罪犯比较集中的监狱劳教所建立紧密联系,协调各监所严格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寄送《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在收到《通知书》后,要登记造册并及时(一周内)通知派出所、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及时登记、建档并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动员家属尽可能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三无人员"由工作站派人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应先到司法所报到签章,再到派出所办理上户、身份证申办手续;不报到、上户的,司法所、派出所应主动上门走访登记、提供相关服务或通过其亲属、老乡查找,建立联系。二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安帮办整合资源,根据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提供的信息依托公安信息网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本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市区(县)两级安帮办每半年开展一次清理排查,摸清人员底数和去向,登记造册,乡镇司法所要对所属每名人员逐一建档。三是要为各级安置帮教机构配置相关设备,努力改变现有落后的人工信息管理模式,尽快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进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三)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安置渠道,保证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有着落。对于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落实承包责任田并帮助解决有关生产资料和暂时的生活资料,外出务工的,要给予引导和支持,对确有困难的补助路费。城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是重点和难点。根据市场经济发展
规律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应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对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服刑在教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之在被监管期间即掌握一门谋生技能;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对无职业技能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竞争上岗或自谋职业创造条件。各级劳动部门和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列入就业规划和工作范围,建立就业信息指导"绿色走廊",方便刑释解教人员了解就业信息。三是鼓励扶持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为他们办理各种营业手续提供方便,给予税收、管理费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四是鼓励、引导、动员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主消除偏见,增强责任感和义务意识,择优接收部分表现好、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可对接收刑释解教人员的企业按人头给予补贴。五是依托国有企业创办集食宿、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救助为一体的新型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安置"三无"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六是在区(县)一级建立由安置帮教机构管理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帮扶、创业基金,用以解决部分年老体弱、残疾等无生活能力或确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及时救助,为无资金来源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有偿资金援助。基金来源以财政划拨方式为主,以企业赞助、社会捐助等形式作为补充。七是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应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对生活困难刑释解教人员给予3-6个月的生活补助或过渡费。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力度,发现和培育典型经验,营造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经常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安置帮教工作典型经验。一是要注意发现和培育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典型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二是要注重对那些回归社会后走向新生、勤劳致富、奉献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典型事例,进行总结和宣传。三是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3.犯罪人员安置帮教情况报告 篇三
**县司法局:
我镇安置帮教重新犯罪人员共有7人,分别是俞太会、俞冬年、梅六芳、张清华、邢飞飞、夏双喜和杨新东。现分别把他们情况简述如下:
俞太会,曾用名俞太伟,男,1975年10月27日出生于江苏省**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现住**沙塘庵村大沟圩村128号。2005年7月俞太会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2000元;2006年4月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10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一年十个月,罚金3000元。2010年7月31日俞太会刑满释放,8月2日来和凤司法所报到。俞太会称其患有肝炎和胃出血,刚从监狱释放,亲友因为他坐过牢也没人愿意帮助他。父母年事已高,且都有病在身,妻子已经和他离婚,儿子还小。因为现在没有工作和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俞太会是重新犯罪人员,和凤司法所已将其列为重点帮教对象。
俞冬年,男,1972年1月15日出生于江苏省**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现住**骆山村山北村31号。曾因寻衅滋事罪4次入狱。2008年8月1日刑满释放后曾在和凤大地冷冻食品厂、自来水厂等上班。现失业在家,无所事事,有重新犯罪的可能。
梅六芳,男,1976年10月30日出生于江苏省**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中杨村大梅村。曾因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3次入狱。2008年4月9日刑满释放。
张清华,男,1978年4月27日出生于江苏省**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现住**张家村291号。曾因诈骗、盗窃等入狱4次。2009年11月9日刑满释放。现在**打工。
邢飞飞,男,1984年5月26日出生于江苏省**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现住**骆山村392号。曾因盗窃2次入狱。2007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现在**上班。
夏双喜,男,1987年1月24日出生于江苏省**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现住**孙家巷村孙夏村35号。因聚众斗殴入狱,2009年6月23日刑满释放,现在**做小工。
杨新东,男,1987年8月27日出生于江苏省**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现住**孙家巷70号。因非法拘禁罪入狱。2009年8月17日刑满释放。由于父母过于溺爱,现杨新东已不听从父母管教。经过帮教小组的教育,表示会吸取教训,好好做人。
和凤司法所
4.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篇四
一、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年初以来,我区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关心和重视下,在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安置帮教工作汇报。目前,全区共有两放人员26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54人,解除劳教人员9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2%,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以及区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宣传部、司法局、综治办、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工会等职能部门抽调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13个,配备专兼职人员324名。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的工作制度。即:报到登记制、档案管理制、了解考察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
3、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多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刑释解教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其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他们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其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工作汇报《安置帮教工作汇报》。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帮助回籍务农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的;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刑释解教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
二、存在的问题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衔接管理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其原籍街道、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二)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三)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难。刑释解教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刑释解教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4、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刑释解教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
5、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对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当今社会正处于信息高速发展时代,计算机应用十分普遍,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管理数据库,并组建网络,便于查询。使其出监所前,住地安置帮教组织机构能够全面掌握情况,在他出监所时,及时衔接上,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及时掌握他们的现状,行动去向,减少漏管失控。每年,对他们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将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5.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篇五
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认识,消除社会各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歧视现象,使刑释解教人员在政治生活、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待遇,增强接受帮教的自觉性和迈向新生活的信心。
3、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制度。一是把好“接收关”。把好“接收关”是刑释解教人员走向新生活的第一步,其关键是防止脱管、失控。首先,积极开展大墙内外帮教活动,促使服刑与劳教人员认罪服法,积极改造。同时,通过与监所的不断联系与沟通,明
1确各自的任务,履行的职责,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服刑和劳教人员改造工作,为他们顺利“回归”打好基础。其次认真做好接收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及时督促其驻地派出所落户口,到居委会登记,不放任自流。二是把好“帮教关”,严格实行“三定一包”的帮教制度,2011年安置率达到98%,帮教率达到100%。三是跟踪做好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工作,会同外出人员现住地的公安机关采取双列管、两头包的办法,落实安置帮教措施,不留空白点。
4、要运用多种手段,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要加强劳教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加强协调沟通,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政策用好、用足,教育疏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观念,鼓励他们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5、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必需业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6.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六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街道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9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70%。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和农村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和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9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7.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篇七
一、登记、建档制度
1、司法所(帮教工作站)接到区安置帮教工作室转达的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
2、司法所(帮教工作站)应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将帮教对象档案抄送其所在村(居)委会,村(居)委会要登记造册,成立帮教小组,并动员家属按时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二、“三帮一”工作制度
司法所(帮教工作站)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内的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均应建立有街道干部、村(居)干部和有威望的亲戚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随时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情况,做好记录、完善档案,帮助、引导、扶助帮教对象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使他们依靠勤劳致富,成为遵纪守法的人。
三、“结对”帮扶制度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特困户,应采取“结对”帮扶措施。街道、村(居)领导和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认定单位“结对”帮扶,解决帮教对象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四、会议制度
1、坚持家长会议制度,认真解决不嫌弃的问题。
2、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切实解决不歧视的问题
3、坚持群众会议制度,真正解决不冷遇的问题。
4、坚持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制度,解决不自卑的问题。
5、坚持帮教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问题,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街道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年应召开两次会议,并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帮教工作站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并有完整记录。
五、报告、报表制度
1、对于逾期未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站应会同派出所向所在街道和村(居)委会介绍情况,同时向安置帮教办公室报告。
2、遇有帮教对象户口迁出的,应将变更后的具体地址和“通知书”一并返回区安置帮教办公室。
3、对于未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刑释解教人员或原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刑释解救人员,现住地帮教工作站要将情况及时通报原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站,同时与现住地村(居)委会共同开展帮教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失控现象。
4、认真填写半年和刑释解救人员统计表
六、管理制度:
1、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街道、村(居)帮教组织;
2、建立帮教人员档案,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每半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核对刑释解教人员,防止
脱管、漏管;
4、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了解情况,并进行汇总,及时上报有关报表、信息;
5、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6、积极动员相关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七、岗位责任制度:
1、司法所负责所在街道的安置帮教工作。
2、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有具体点帮教措施,并落到实处。
3、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年终考核时,将扣除相应的分数。
4、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或帮教措施不落实的,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5、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语气目的。
八、奖惩制度
8.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范例) 篇八
1、加强组织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完善服刑、在教人员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2、统筹安排,为刑释解教人员广辟就业渠道。
3、加强协调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多渠道就业。
4、加强指导,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
5、强化调查摸底,落实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权利,落实符合保障对象的生活保障。
6、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抓好协调沟通。确保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
落实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XX%。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XX%。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和农村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和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9.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篇九
班玛县司法局文件 班司发(2011)35号
班玛县2011年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以创建和谐社会、平安班玛为目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而异、有的放矢,积极把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现对2011年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面建立台帐。确定调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建档、管理、帮教工作。
二、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做到一步到位,及时确定帮教小组及帮教人员对帮教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对象不失控。
司法所和所在牧委会对他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家访,宣传法律知识,向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其思想动态,生产、生活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及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解决,做到按期帮其心,不轻视、不歧视。
许多正反事实证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有机衔接好监所和社会开放教育作为基地运行的首要环节和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的出发点、切入点,通过“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
(1)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后,我们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牧委会(社区)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协议书。同有关牧委会、社区签订协作帮教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2)把好安置关。主要采取五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置。对家住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由牧委会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二是工作安置。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我们深知,这一部分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如何,将直接影响整个工作的运行,如果放任不管,势必会重新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
(3)采取联动制度,由综治办、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部门联合办公的方式,采取包保到人的方法对辖区内的各个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以村帮教小组为主,以各职能部门为辅的方法,共同努力,协同作战,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4)事项检查汇报及定期学习制度,帮教对象每月向帮教小组汇报思想及活动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被帮教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普法资料。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开展刑释解教的安置帮教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走出高墙,处在十字路口的刑释解教,只有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取信他们,多扶他们一把,才会激发他们重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的工作
才能真正做出成效。回顾过去,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解教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玛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县委政法委苏才华才让书记、县人大才让卓玛副主任、华多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10.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篇十
今年,我县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通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工协作、加强齐抓共管等有效措施,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良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徽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11月底,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XX名,其中刑释XX人,解教XX人,全部进行了衔接,落实了“三帮一”帮教措施,帮教率达到XX%,就业安置率达到XX%,无重新犯罪。现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
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并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顺生亲自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劳动局长、担任,综治、法院、民政、工商、团委、妇联、工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基层股负责日常工作;全县XX个乡镇、各社区成立了帮教工作站,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县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XXX个,专兼职帮教人员XXX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二是落实责任。每年我们与县综治办通力配合,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三落实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1、日常工作制度化。定期召开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调整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提高了工作水平。
2、明确工作职责。为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给成员单位转发了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形成了司法行政、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通知各乡镇、社区,由他们在规定的时间深入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撑握第一手资料,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教安置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4、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 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站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
5、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6、按时上报安置帮教季度报表。
二、集中排查,认真清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 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县每年都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今年按照《关于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专门召开会议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所认真开展了排查。经过查实的,司法所登记造册,并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不能查实的,报本地派出所负责查找;派出所确实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记造册;遇有刑释解教人员出生年月不符的,现已改名的,人户分离的,司法所也都一一做了登记。通过专项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漏管、脱管现象。
三、因人施教,制定措施,真正将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好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采取了以下帮教形式: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各乡镇司法所对每个回归人员都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社区、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行政村和回归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的“四定”责任制,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真情召唤,贴心帮教,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
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争取相关单位配合,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
2、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裹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 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努力转变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增强了释解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就业自信心。
3、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安置途径: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坚决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对有一技之长的,鼓励其自谋职业;对农村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其外出务工,但以落实帮教措施为限;对城镇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帮助、引导、扶持其搞第三产业;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适当救济;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如:江洛高楼村的刘某某多次进行帮教,使其重新建立了生活的信心,帮教人员又联系工商部门,帮助刘某办了一家服装店,现在日子过的红红火火。水阳乡新寺村水沟社王某某,因犯抢劫罪刑满释放后,在帮教及有关部门的帮教下,他上驾校并取得了汔车驾驶证,乡村干部又积极为他协调关系,为别人驾驶车辆跑运输,年收入达1.6元。嘉陵镇镇徽县火车站铁路职工夏文新、杨六益、彭先楷等人,因吸毒被 铁路公安部门劳教三个月,现已解除监管,后来,在铁路部门帮教组织的耐心帮教下,已远离毒品,在未重吸,并由铁路部门重新安排了适当的工作,表现一直良好。
四、发扬成绩,补不足,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安置帮教工作在上级的高度重视和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做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对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识上还不能完全到位。
二是各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在运作中衔接和和方面互相配合上不够密切。
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乡镇和协调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四是按照省市要求,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提请相关部门应加快协调落实。
五是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还要加快进展。
六是相关协调部门对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实行社会救助和享受低保需要进一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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