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采购时间策略(5篇)
1.沃尔玛采购时间策略 篇一
南京理工大学
市场营销论文
对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
划进行分析
姓名:赵艳辉
学号:06600061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对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进行分析
摘要: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这对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别出心裁地制定了绿色采购计划。日前,沃尔玛CEO李·斯科特宣布公司将针对商品包装推出一项改革计划,该计划正式执行的时间表定在2008年开始,目的是当年减少5%的包装材料。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这一问题越来越重要,而这与中国的“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对于沃尔玛的这一举动,我们举双手欢迎。在沃尔玛之后,我们希望有更多的跨国企业能对中国企业提出这样的要求。
关键词:绿色采购 环境 沃尔玛 和谐社会
财政部、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这对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如今,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生活环境质量,关注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是一项利用市场机制来对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引导的环境保护政策,表明了政府本身从采购环节推行环保政策的决心,有助于培养全社会尤其是生产企业的环境意识,促进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也对政府采购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政府采购人员、招标评审专家、供应商以及监督管理人员实施培训和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绿色采购”的顺利进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则要严格按照认证程序,科学公正地开展工作,做到认证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某些企业或个人在环境标志上做文章。
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权威人士认为,政府绿色采购也将迫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并进行技术创新,以满足绿色采购提出的资源能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减少生产过程的环境污染,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等要求。同时,政府绿色采购能促进公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加快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国家控制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足以影响产品的市场份额和消费者的消费取向。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与行为会对供应商产生积极影响,供应商为赢得政府这一最大客户,必将增强其产品的绿色度。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公用事业不断加强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规模将会持续增长。庞大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购买对环境友好的环境标志产品,将鼓励企业生产可回收、低污染、省资源的产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同时引导消费者去选择绿色产品。
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别出心裁地制定了绿色采购计划。日前,沃尔玛CEO李·斯科特宣布公司将针对商品包装推出一项改革计划,该计划正式执行的时间表定在2008年开始,目的是当年减少5%的包装材料。
从表面上看,沃尔玛的这一决定是将包装是否合格,作为自己选择供应商的一大标准,但以更长远的眼光来看,沃尔玛则是把企业的各项社会责任纳入自己的采购标准,而这次的侧重包装只是整个绿色采购计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沃尔玛作过如下测算:减少5%的包装,将减少数以百万磅计的垃圾被运往垃圾掩埋场,还将使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减少66.7万吨,此举相当于每年在公路上,把21.3万辆卡车撤下来;或相当于节约32.3万吨的煤炭,这个计划将帮助沃尔玛节约34亿美元的开支。李·斯科特说:“改进包装意味着减少浪费,更少的使用材料,并且在交通、制造、航运和存储方面节省资源。
为执行这一绿色采购计划,沃尔玛设置了全球采购道德标准部来与世界各地的供应商相对接,并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各种决定传导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凭借其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的庞大的销售网络体系,沃尔玛将采取终止订单的方式,向供应商表明执行企业道德标准的重要性。
这个全球采购标准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通过验厂程序来检验为沃尔玛提供产品的工厂,是否符合沃尔玛的企业职业道德标准。这些早在1992年就开始建立的验厂程序中包括对供应商社会责任的各项规定,并根据具体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除了侧重劳资关系和环保之外,甚至具体到供应商的后勤管理和消防设施的完善。
沃尔玛的这一独领风骚的绿色采购计划不得不令人拍手叫绝,在企业社会责任被纷纷演绎成“高调合唱”的氛围中,沃尔玛却以务实求真的姿态将企业社会责任贯彻到具体的商业操作中,堪称为中国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培训课。
不可否认,沃尔玛设置这一绿色壁垒的首要作用是打造自己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品牌美誉度,但同时,这一绿色采购计划也可以逼迫世界各地的供应商们在社会责任方面进行相应的改进,而这则使得沃尔玛能够提高其社会公益性质,以至于带动供应商践行社会责任竟然也成为沃尔玛的一大社会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是沃尔玛在全球最大的采购地,大量的中国供应商与沃尔玛要做生意。
而从更高远的战略角度上看,沃尔玛的这一绿色采购计划乃是在社会责任方面树立并强化自己的企业标准,可以确信的是,如果这一举措被长期贯彻到底,沃尔玛将在这一方面赢得更大的话语权,届时,能够被沃尔玛认可的供应商将会产生一种荣耀感,而那些被沃尔玛挡在门外的供应商们将不得不面临品牌价值贬损的命运。
供应商被零售商逼迫着完善自己的社会责任体系,这样的零售商绝对是推动商业文明进步的积极力量,所以,我们应该大胆肯定沃尔玛这一社会责任感与商业智慧有机统一的绿色采购计划,正因为它在自觉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又巧妙地实现了自身的商业目的,才更值得我们推崇。
面对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一些国内企业将社会责任简单化为慈善募捐等公益事业的狭隘理解立刻相形见绌;而面对沃尔玛的崇高和智慧,那些依靠渠道霸权而非道义力量对供应商进行盘剥的零售商们,更应该感到无地自容。
因此,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能否成功,关键要看在中国的执行情况。这一方面
会对中国供应商的环保意识有所督促,另一方面也会对中国供应商更加挑剔。这种变化值得国内众多的制造商重视。
那么,中国企业如何应对沃尔玛“绿色采购” ?
沃尔玛制定了“绿色采购”计划,对沃尔玛最大供应商的中国企业而言,将产生重大影响。
现在,沃尔玛的这一“绿色过滤器”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在去年,全球范围内有141家企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永久性失去了为沃尔玛供应产品的资格。在中国,沃尔玛也已经对在华工厂的验厂频率也从每年1次提升至每年4次。报了解,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沃尔玛与各地供应商发生对接的部门是全球采购道德标准部(“Ethical Standards Department Global Procurement”),在中国有部门经理104位,而其在世界其他地方的部门经理总和不过78位。部门经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验厂,检验为沃尔玛提供产品的工厂是否符合沃尔玛的企业职业道德标准。今年8月,在浙江义乌市的70家企业执行的验厂程序,通过的仅为两家,绝大部分被沃尔玛亮了黄灯,使中国企业有了危机感。
显然,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实际上是对供应链的标准化处理,而这个标准建立在产品品质及其生产过程中固化了的社会责任上。但对于大多数中国制造企业来说,此前关注的一般都只是产品品质这样一个单函数。那么,沃尔玛采购加上“绿色”这样的变量后,对于中国企业意味着什么呢?
大众评判台
昌先生:长久来看是利好
从短期来看,“中国制造”肯定会受影响,中国一部分无法快速适应的供应商将遭到淘汰;但“中国制造”是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在经过一番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后,相信“中国制造”会夺回其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这也从客观上促使国内厂商要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及待遇。如果企业从长远战略发展的角度来积极应对,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长久的利好。
霍小姐:希望影响力能延伸到更多的行业
沃尔玛绿色计划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因为不仅仅是连锁店本身参与其中,其众多的供货商也包含了进来。沃尔玛对市场价格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它也可以向其商品的生产者和竞争者施压,真希望见到更多的公司能像沃尔玛一样采取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严海渊:企业加强环保意识值得提倡
很赞成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也很欣赏他们的长远眼光,虽然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也应该重视环保问题,如果放任不管,到头来吃苦的是自己。试想水是不能喝的有毒水,土地是无法耕种的沙漠,那我们将如何生存?所以,用高能耗来生产是走不通的,沃尔玛提高对制造商的要求,加强环保意识,值得提倡。
曹中铭:节约开支,赢得口碑
绿色采购一方面能节约开支,另一方面能为沃尔玛赢得较好的口碑,增强其在世界各地的品牌竞争力,可谓一举两得。另外,沃尔玛以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衡量的标准,对国内那些不规范的企业也是一个促进。
励俊:整合供应商链,降低成本
有句话说得好,“一流企业做标准”。沃尔玛的绿色采购无疑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供应商链,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实施新标准肯定会增加短期费用,但长期来说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但中国的制造如果只是OEM而没有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对长期发展肯定不利。
赵文斌:大力支持绿色出口
沃尔玛减少5%的包装材料和把包装是否合格作为选择供应商的标准,是基于目前状态下作出的一项措施。在我国出境查验中一直比较重视包装,而且比较好地执行了国际的有关规定,因此,沃尔玛绿色采购对于中国制造以及中国供应商的影响应该不是很大。
随着“Made in China”的旗帜插遍全球,中国商品在沃尔玛销售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保守估计也在60%以上。沃尔玛此举必然给中国的供应商带来巨大压力,因为这意味着供应商在劳资标准、后勤管理、消防设施、环保等方面都必须达到沃尔玛的认证标准。环保及劳动者保护是此项标准的重中之重——沃尔玛专门设有供应商管理部门全球采购道德标准部,该部门60%以上的员工都供职于中国地区,可见沃尔玛对中国供应商在此方面的重视程度。而沃尔玛对中国供应商的企业职业道德标准审核力度也较以往有所加大。
作为全球生产基地,中国一直以劳动力廉价而闻名,产自中国的商品也以价廉物美而著称。因此,许多跨国企业纷纷把生产基地转入中国。但是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中国在劳动者保护方面依然有待加强,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普遍薄弱。对于中国的生产企业而言,如果达不到沃尔玛的标准将是极大的损失,但如果要想达到标准,则意味着成本的大大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也许得不到保障。
但是,中国企业应该看得更远一些。因为中国如果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工厂,就必须树立社会责任感,必须保障员工利益。沃尔玛只是一个开始,今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国际企业提出类似的要求。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与其事到临头措手不及,不如练好内功及早准备。
以中国目前的现状,要想加大中国企业的劳动者保护力度和增强环保意识,国际压力比国内法律法规似乎更有效。政府方面颁布了许多关于环保的政策法律,但屡有企业违规的消息传出,有关部门监管时疲于奔命,但效果并不好。从某种意义上讲,沃尔玛提出企业的环保及社会责任标准,对企业的约束力更大,那些达到沃尔玛标准的中国企业也将由此获得全球代工的通行证。其经济利益可想而知,其示范效应不可低估。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这一问题越来越重要,而这与中国的“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对于沃尔玛的这一举动,我们举双手欢迎。在沃尔玛之后,我们希望有更多的跨国企业能对中国企业提出这样的要求。
2.沃尔玛采购时间策略 篇二
购政策。
从墨西哥受贿案到如今的孟加拉大火,全球最大零售商沃尔玛再一次对供应商收紧采购政策。“天猫可能取消‘双十一’促销活动,实际上阿里巴巴集团内部已经就这个问题讨论了很长时间。”岁末年初,对于员工而言,年终奖是一个最具期盼的事情,而年终红包“厚薄”的程度,也相当程度上反映了行业、企业的发展现状。法国媒体称,2012年法国的服装消费下跌2.1%,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也减少了2.1%,这是自取消配额以来中国占法国纺织品服装市场份额首次下降。阿里集团昨日宣布,已与相关物流企业、资本及金融机构敲定共同筹建“中国智能物流网”。腾讯与日本手游开发商GREE的合作,表明了其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继续做强它在PC互联网时代最赚钱业务的决心。
3.政府采购需要多长时间 篇三
采购方式不同,所需时间不同。
(一)招标方式:23-28天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操作过程中,我们先在媒体上公告五日同时接受报名,然后根据报名企业的数量印制标书,这样既能避免盲目印制标书造成的浪费,也保证了编制高质量招标文件的时间,加上开标评标结束后在媒体上公示三日,所以,招标方式采购的时间大致在28天左右。如果在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在23天左右。
(二)询价:6-9日左右。
接受委托后在媒体上发布询价公告3天,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媒体上公示3天,通常为供应商预留3日准备供货时间,总计时间在9日左右。
(三)竞争性谈判:8-11日左右。
4.沃尔玛采购时间策略 篇四
2007年2越,沃尔玛正式任命陈耀昌为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同时宣布以2.64亿美元收购好又多35%股份),开始以新的视角运营中国市场,陈耀昌不负重望,仅仅近2年的时间就使处于10年亏损的沃尔玛中国开始盈利,但短暂的盈利还未开始走向良性就使沃尔玛面临莫大的信任危机,沃尔玛到底怎么啦?
中国零售业正以全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迅猛发展,从Euromonitor的中国家庭百货零售市场规模数据可以看出:2005年2.071万亿――2011年3.492万亿(估计值)――2015年4.893万亿(估计值),沃尔玛也在积极迎合这种趋势,尽管其市场扩张持续加大,整体销售增长与市场发展成正比上升,但实际盈利却迟迟未来,作为曾经连续几年都成为全球500强榜首的超级零售大鳄,在中国市场却有近10年的持续亏损,这种增降矛盾显然不符合目前市场的良好现状,沃尔玛到底怎么啦?
如同近在眼前的家居建材零售巨头百思买兵退中国市场的症结一样,沃尔玛遭遇的是中国整体零售业态的特点挤压,沃尔玛从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是以总部的系统模式来主导其在中国市场的发展,而中国零售业态的基本特点是需要真正意义上的低价来满足现实的消费,任何强化特殊个性化的零售交易基本不能实际满足中国顾客对物美价廉的比较性消费,就如百思买的购物环境、服务特点等都具有一般国内建材卖场不具备的高质量特点,但与这些匹配的就是相对高价,顾客一对比就只能去更便宜的卖场进行消费。沃尔玛强调的天天低价在中国市场并没有达到顾客所期望接受的程度,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沃尔玛的零售价格仅属于中等偏下,而家乐福、大润发等的低廉价格以及不断的促销让顾客真正体会到了低价的实惠。2008年,外资连锁零售企业销售冠军的是家乐福。2010年,大润发已经抢到了第一的市场份额。
按照市场基本特征办事是一切市场策略制定和积极践行的指导方针,沃尔玛在中国市场的现状如此,既有其企业的全球性的大规模化管理使得完全本土化基本不可能的客观性,也有其对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形缺乏深入骨髓的精准了解,而且中国市场的发展速度尽管超级快,但作为纯家庭日用百货产品的零售业其本质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价美物廉,而沃尔玛整体产品价格只停留在口号式的天天低价上,还有就是无法与供应商形成有效的战略性联盟,真正互动式地制造超级低价,
这种偏离现实市场要求的策略和实际运营使得沃尔玛在高速增长的中国市场哭笑不得尴尬异常。
从沃尔玛事件延伸开来,我们可以透视一系列关于中国零售市场的现实需求和零售企业积极应对的营销策略及市场运营模式。
一、切实低价的意义就在于真正满足了顾客价值。
在中国家庭百货零售市场,谁能做到真正的低价谁就可以保持与市场发展需求相对同步的较好表现,之前家乐福做到了,所以它成了销售冠军,后来大润发做到了,它也成了销售冠军,如果沃沃尔玛也做到了呢,其结果肯定不会像现在一样。大润发的商品定价模式是真正迎合了顾客对低价需求的低价典型,第一,大润发对商品实行分类,有一种是基于敏感性的商品,被称之为“堡垒商品”,包括民生必需品、厂家直供、日销售大于300件、价格最低(别人无法做到)、位置好的、季节性的等,这些商品都是大润发必须保证业绩的,为此,大润发投入较大人力对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竞争者拥有数千种的商品进行收集和调查,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每天调价一次,即使有所亏损也在所不惜。家乐福在经常性的大规模促销使其以超低价的姿态赚取了更多的人流和实际业绩,只不过大润发使用的是另一种更为良性的低价方式,二者均利用真正意义上的低价而成为中国零售百货的头两位。无独有偶,沃尔玛2008年在德国市场的败退同样师因为德国本土连锁企业阿尔迪以强势的平实低价打压沃尔玛有名无实的低价所致。从这一点来看,作为成熟的德国市场也颇有与中国市场相类似的地方。
二、发展客观想象,洞悉品类需求。
5.政府采购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 篇五
内容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文号:无
发布日期:2016/5/10 16:50:13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3.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问题2)。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问题3),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4.单一来源采购唯一供应商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项目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招标文件提供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5日。
6.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问题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问题6),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问题6),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日。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9.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10.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期限: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11.采购人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期限: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期限: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问题10)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问题11)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问题1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13.合同签订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期限: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条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6.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17.提出质疑期限: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8.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询问答复时间:3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0.质疑答复期限: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1.投诉期限: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2.财政部门审查投诉书期限:收到投诉书后5个工作日内。
23.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书期限: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问题22),对不符合投诉条件的,分别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
(二)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转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通知投诉人;
(三)投诉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应当说明理由。
对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自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问题23)。
24.财政部门向被投诉人发送投诉书副本期限: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
25.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财政部门回复期限: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2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27.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被投诉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暂停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28.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