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石材加工企业检查小结

2024-10-18

鄯善县石材加工企业检查小结

1.鄯善县石材加工企业检查小结 篇一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检查

单位名称:日 期:

xxxxxxxxxxx公司

2018年7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公司于近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要求,对照企业现有资质,认真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公司具体情况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xxxxx公司:

1、营业执照注册号:

2、法定代表人:

3、注册资本:

4、经济性质:

5、资质证书编号:

6、有效期:

7、现有资质:

(二)、公司现有人员如下:

1、职称人员/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人,中级工程师/人;

2、注册人员/人,其中持有建筑、市政双证/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人、持有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人;

3、岗位人员/人,其中土建施工员/人,土建质量员/人,市政施工员/人,市政质量员/人,装饰装修施工员/人,装饰装修质量员/人,劳务员/人,机械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标准员/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

4、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人;

(三)、我公司未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单位法人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公司始终是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四)、公司一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

(五)、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继续有效;未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它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未允许其它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我公司有继续具备承担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建筑施工能力。

(六)、无互相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七)、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不擅自施工;承包的工程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八)、我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九)、近几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十)、对农民工的工资和分包企业的工程款都是按时发放,从未拖欠。

(十一)、未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的调查。

(十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均取得了上岗证书。

(十三)、凡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都依法履行了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从未拖延履行保修义务,也未造成严重后果。

(十四)、未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五)、按时上报了建筑业统计报表,从未瞒报、虚报、拖延或者拒绝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十六)、我公司始终是依法、依规从事建筑施工工作,无违法、违规和市场不良行为。

我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xxxxx公司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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