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2024-07-27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通用11篇)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由张波局长任组长,康伟民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学臣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都是免费信息。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的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将不断完善和深化,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信息发布数量少、质量低现象。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通过宣传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按条例规定及时将政府规范性文件、法规等属于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提高信息的知晓率,不断提高信息编写质量,提高我局信息的社会认知度。

(三)积极争取资金,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设备,适时完善我局门户网站。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二

日前, 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发文, 对10月以来全市各单位报送信息的内容、质量、程序等进行总结通报。其中特别指出, 对不按要求向市档案馆及时报送信息的单位, 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部署整改工作, 并在年终软环境测评中对该单位从重扣分。

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建设是该市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 明确由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市档案局配合推进。去年3月, 该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向市、县 (区) 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制度的通知》, 要求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制度。今年7月, 该市政府办公室又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 明确要求自2009年8月起, 实行现场送交方式, 每月9日、1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填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明细表》, 连同政府信息一起送交市档案馆, 并现场办理送交手续。同时, 该市还出台了《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试行) 》,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实施责任追究。对一次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将在年终软环境测评中从重扣分;对二次未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报送的单位, 要求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 责成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对三次以上仍不按要求及时报送的单位, 市政府分管领导将召集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会议, 专题部署该单位整改工作。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三

一、不容乐观的现状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言,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着三重职责:一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绝大多数地区政府明确由政府办公厅(室)履行此项职能,也有少数基层政府指定设在监察部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或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此项职能。二是承担着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任。三是承担着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本身政府信息的义务。但从《条例》施行近两年的实践来看(主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载体——各级政府网站),省、市、县三级政府办公厅(室)总体情况均不理想。从31个省级政府和366个地级市政府(含省级辖区)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来看,大致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多数政府网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政府办公厅(室),这在省级政府办公厅中尤为突出;在中国软件产品中心发布的2009年政府网站测评中排名靠前的不少政府办公厅也未主动公开自身信息,不能不说是遗憾。二是以政府代替办公厅(室),点开部门网站的政府办公厅(室)就是政府主网页,如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公开目录实质是河北省政府(除办公厅的职责、领导及人员分工外)的信息公开目录。三是相当部分有政府办公厅(室)的名录,但信息公开不全,只公布政府办公厅(室)的职责、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四是少数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但由于缺少规范,栏目设置不一,信息量差异很大。求同存异,共同的目录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栏目;差异主要表现在:对于业务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内容的把握上。如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包括十二项之多: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督察、信息新闻、电子政务、财务审计、安全保卫、对外经济协作、行政服务、大型活动和应急管理;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只有公开招聘、录用通知、公告三个子栏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则包括了民生信息、社会管理和人事信息等政府本级信息;河北邯郸市政府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包括了领导活动、会议讲话、工作部署、公告公示、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府大事记等方面。

二、规范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考虑和具体设想

如前所述,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职责,不仅要承担起本级政府和指导面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职责,而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无愧于《条例》赋予的使命。从全国各省和部分地级市已公布的政府办公厅(室)“三定”规定来看,在省、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各级党委、政府均强化了政府办公厅(室)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职责,这无疑是规范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福音。尽管各地情况不一,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的职责不完全相同,但在保留一定自主权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规范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应“上交”政府的四项工作

从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职能看,下面四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工作应上调到政府层级中去。一是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原则上应放到各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当然要剔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内部管理的文件。二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实际从事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放到各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尽管省级和地县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相应的政府应急委的办事机构,但从《条例》的要求看,其主要内容应纳入政府级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具体负责的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重点工作会议等会议同样应放在政府层面主动公开。四是电子政务工作。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牵头的电子政务因涉及到各政府部门的资源配置和力量整合等,而不仅仅是政府自身的办公自动化和政府网站建设,故应放置到政府层面。

(二)政府办公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设置

根据《条例》,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共性职能和部分地区成功实践提出共性栏目设置规范,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子栏目进行适当增加或删除。以地级市为例,市政府办公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设置:

1.机构设置概况

⑴机构职能(“三定”规定);

⑵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

⑶内设机构(应公布联系电话和负责人);

⑷下属单位(如有)。

2.政策法规(只放与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职能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相关的内容)

⑴法律(如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

⑵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条例》、**省实施《档案法》办法等);

⑶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省级政府规章);

⑷规范性文件(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

⑸政策法规解读。

3.业务工作(根据职能不同可以增或减子栏目)

⑴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等);

⑵工作简报(如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和督查工作简报、政务信息简报、调研资料等;如内容较多可分别单列子栏目如公文办理、建议提案办理、督查工作、调研工作等);

⑶领导讲话(只放办公厅(室)领导涉及办公厅(室)职能等方面的讲话);

⑷工作总结(包括年度、季度、月度工作小结;办公厅室业务工作专题总结);

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⑹市长信箱、人民来信办理;

⑺市长公开电话办理等工作;

⑻其他业务工作。

4.其他

⑴其他需要主动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

①加强自身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文件;

②各类动态政府信息;

③其他类;

⑵资料下载

①政府办公厅(室)使用的A4通用模板和方正字库;

②政府办公厅(室)公文受理名单等等;

③友情链接(可直接点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内其他城市政府办公厅(室)、所属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厅(室))。

三、加强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条例》赋予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特别是保障机制是否健全。

(一)明确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作为协助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要把本级政府、面上指导和本办政府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班子要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更要严格按照《条例》和本地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本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机构和责任人以及分管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负责、有责任人负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和发布同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按照《条例》和本地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错误信息澄清、对外发布协调、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完善信息生成、制作、保密审查、发布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法定的期限内得到有效处置,以率先垂范的行动取信于社会和公众。如为保证各类文件的及时有效公开,有效的做法是在发文稿纸上增设“可否公开”、“在何种载体上公开”等栏目,在文稿起草、审核阶段就同步考虑公开工作;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批准可按保密审查的要求设计相关表式,以便及时运转和明晰责任。

(三)加大考核和督查。一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建议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其内设机构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按月或季公布信息提供和录用情况,年终与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差。二要发挥督查、责任追究的效应。对接近《条例》和本地实施办法规定应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处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要及时提醒,发生3次及以上超限的应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应予责任追究。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四

**县人民政府

(2012年1月)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迎来了地区电子政务考核调研组一行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首先,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地区电子政务办长期以来对我县电子政务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县2012年电子政务工作情况向督查组作一简要汇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全面落实。我县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系统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各乡(镇)、政府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了行为规范及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确保了各类政府信息能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今年,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条,公开率达100%;报送依申请信息备案率达100%。

二是强化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两项制度”,我县结合实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同时,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各乡(镇)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三是完善管理,确保查阅服务水平。我县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在深入调查了解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后,积极探索多种有效途径,通

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立政府信息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知识,提高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实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有效促进了我县政府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全县政务公开的深透性和规范性;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可能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和协调,大力规范了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尽可能使农牧民群众不出乡(镇)就能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四是严格督导,确保工作开展质量。我县不断加大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并要求各单位按规定的工作时限作出完成承诺。同时,加强对各单位材料报送、信息录入等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实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汇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网络问政与政民互动工作

一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保障互动运行规范。为进一步提高网络问政服务水平,我县配备专职人员每日更新、维护“县长信箱”、“县长微博”以及“专员信箱”和“专员微博”的专办等工作;同时,建立完善来信受理转办、处理回复、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回复效率和办理质量。

二是紧抓办理回复督办,提高政府公信力。公众提出的求助、诉求、批评、建议和投诉的办理回复是政民互动栏目建设的核心内容,办理回复的质量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我县将政民互动作为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增强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感,明确目标任务。同时,制定定期督办、事件问询等管理措施,加大办理回复的管理力度,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自政民互动应用平台开通以来,共收到来信留言*条,处理*条,回复率达100%,高效快捷地解决了关于教育、交通出行、大学生求职、咨询相关政策文件、解决困难群众住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三、网站动态信息报送工作

今年,我县严格落实《阿克苏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报送规范(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实行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指派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及上网内容的初审,对提交网上发布的信息,由政府办指定负责人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拟在网上发布的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核实;对带有密级的、未经批准的敏感信息、未经批准标注有警示字样的信息资料严禁在网站公开和向行署网站报送,确保了政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

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我县先后完善和修订了《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及《移动储存设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了三名工作人员对党政局域网络进行日常维护。近期,我县逐一排查了政府网站和党政局域网的程序升级、软件补丁、账户安全、病毒查杀、网站维护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同时,及时规范了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坚持“谁发布谁负责”,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重大节假日组织安排专人值班,定期检查网站和网络的运行情况,严防被“黑”。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县的电子政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地区的要求、群众的希望,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电子政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有待提高。各乡(镇)、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经常发生岗位

调离、更换现象,导致新上岗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信息保密等内容认识不全面;二是政府网站栏目开设不完善。目前我县政府网站版本较低,网站服务相对滞后,成为了我县政府网站发展的瓶颈。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人员调离工作移交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规避人为可控风险;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公众获取更多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四是争取资金,加大软硬件投入和开发力度,强化网站更**升级,不断总结探索,增强我县政府网站安全防御和服务群众能力。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五

考核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信息办欢迎考核组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就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以简要汇报,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十分关心、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会上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三原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信息办。同时,从相关部门抽调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指导等日常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人员固定,职责明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

为了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定开展,我办按照《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一是编制三原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三原县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全县信息公开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全县统一的要求,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指南及目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变更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将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告、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三是要求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四是将工程招投标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五是将项目审批、资质审查、证照办理的程序和需要的相关资料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六是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栏,方便公众通过网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三原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三原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三原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三原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原县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规定》、《三原县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若干规定》、《三原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三原县电子政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和文件,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经费设施保障情况

为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搭建网络公共平台,08年10月我县投资53万元对三原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为各乡镇、各部门统一建设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将行政审批事项和执行情况、工程招标、资质审批、证照办理等情况全部公开。09年6月,投资400多万元在人民广场新建了大屏幕电视,将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大屏幕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为方便群众查阅,扩大公开层面,提高工作效率,10年11月,购进两台触摸查询一体机。

五、服务“窗口”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将办事程序、步骤和服务方式向公众公开,在县政务大厅和县档案馆分别设立了政府信息受理点和查阅点,并在政府西办公楼和政府办值班室安放了两台触摸式查询一体机,方便群众办理,接受群众监督。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建设情况

三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是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同时,着重加强了网站的互动功能,开设了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栏目。并开通了书记、县长信箱,确定专人维护。2010年,信箱共受理公众来信56条,全部及时予以回复。同时,对三原吧、三原社区、三原论坛等实行专人负责,坚持每天查看,发现敏感问题,迅速处理,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共上报《网络舆情》18期,供领导参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根据《条例》要求,开展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气、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在教育、卫生、供水、供电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公共事业单位探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对2003年以来县政府出台、下发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于《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进行了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增强了工作的权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同时,我们将与政府信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相关部门也按照规定公开了相关业务的办理条件、标准、办结时限。

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报情况

在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的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方面,我们能及时按照要求将统计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市信息办,并按规定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及时公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落实情况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了县政府督察室、监察局、县法制办等机构的监督职能,检查监督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聘请了6名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做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义务监督员,从社会各个层面来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三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保证了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开展。

总之,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信息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基础工作,并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内容版式创新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五是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薄弱,加强交流学习,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满足公众需求,做出积极的贡献。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六

首先感谢这次年会给了我们一次向大家学习交流的机会。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木邓县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政府工作要点开展信息反馈,文秘部落从提高质量入手,抓领导、转观念、夯基础,形成了信息领域日益拓宽,数量稳中求升,质量。逐渐提高的新格局,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我县政务信息工作近年连续被自治州评为“自治州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2在全州各县(市)中名列榜首,2002.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确定为县级信息直报点,并被评为“2002自治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随着新世纪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为了使信息工作更加贴近各级领导的工作思路和耳作部署,我们木邓县政府办公室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全员团结协作,共同致力于信息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服务的科学化水平。下面,就近年来我县信息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大会作一汇报,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前提。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上级领导的重视、关心与支持,信息工作更是如此,无论是政务信息网络资源的建立、收集和开发,还是信息工作人员队伍的建立和培养,都离不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领导重视是搞好信息工作的源动力,其重视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信息工作的成效。由于木邓县人民政府领导在思想上、工作上和设施配套上对信息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关心,充分调动了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为信息工作创造出一个你争我赶、竞争浓厚的氛围。

(一)思想上重视。木邓县政府办公室定期将政府各单位报送的信息采编下发全县,县委、政府领导对政务信息每期必看,并经常作出批示,及时利用信息指导工作,解决存在的 实际问题。

(二)工作上支持。县政府领导经常给信息工作人员提要求、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经常带领信息人员一同下基层调研。对信息工作人员坚持做到“四优先”,即:阅读上级文件优先;参加有关会议优先;跟随领导调研优先;使用计算机、采访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优先。

(三)投入上倾斜。县政府主管领导在县财力尚不富裕的情

这些单位在上报信息数量、质量等各方面提出高要求,并在具体I作中保持热线联系。采取定期对各部门报送的各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加工,通过综合分析,使报送的信息集零为整、变缺为全,化浅为深,达到多侧面反映事物的整体,多层次提示事物的内在联系,使信息实现价值升值。

三是做到“深入”设点,把信息触角伸入基层,针对不同时期的社会热点,多从倾向性、敏感性方面选题,勇于创新,敢于报忧,进行信息的深度开发和调研。通过从不同层面抓信息源,做到关注热点、剖析难点、捕捉亮点,抓住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贯彻十六大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进行客观、实事求是的采写,使信息工作更好地适应了政府工作的需求,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突出“四个围绕”,全面提升信息服务科学化水平。

(一)围绕中心工作报送分析性信息。近年来,木邓县政府办公室坚持把调整经济结构、学习贯彻“三个代表”、党政机构改革、优化投资环境等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作为信息报送的重点,力争全面、准确、及时地反馈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成功经验、重大问题,使自治区、自治州领导及时了解下情,指导I作。我们还经常将上级政府下发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下发给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并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确保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调整信息结构,改变编辑方式,将有关中心I作的信息作为《木邓信息》 反馈的重点,根据形势需要适时编发反映中心工作的专刊。去年,共编发信息300余期,其中反映中心工作的信息占到80%以上。

(二)围绕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报信息。本着以服务决策、当好参谋为已任,积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自治区、自治州政府报送了“含金量高的信息。新形势下,木邓县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针对木邓县得天独厚的资源、区位和政策优势,我们围绕特色经济和特色工作加大信息上报力度。例如:我们从木邓县着眼于优势资源转换,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改善投资软、硬环境等各方面入手,对这些牵动全局、领导关注的问题不是单纯守株待兔地依*部门上报,而是打好“主动仗”,早考虑、早调查、早掌握,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石油资源开发、特色园艺业发展、农民增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实行优惠政策、第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发展情况进行上报,并被自治区、自治州采用。通过围绕木邓县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各部门职能的转变、优惠政策的实施和落实情况全方位、多层次的提供给各级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及时雨”,起到了参谋作用。

(三)围绕“三个代表”贯彻落实情况实施跟踪式信息调研和上报。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论述,并注意反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实施富民强县政策所取得的各项成果。如对扶贫帮困,减轻农牧民负担,增加农牧民收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落实低保政策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使信息工作成为领导科学化决策、促进决策不断完善的重要手段。加大了木邓县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快了经济发展的步伐。既向上宣传了木邓县的工作重点,又使各级领导如实了解了县内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围绕制度化建设,促进重大事件、社会动态等信息上报工作规范化发展。一是完善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每个月对县直各单位、各部门上报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通报考 核,对完成较好的单位给予表扬鼓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的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建立关于紧急信息迟报、漏报通报批评制度。根据自治区、自治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力口强紧急信息报送的通知》精神和区、州政府关于防止紧急信息迟报、漏报通报批评制度,明确对各部门发生的急情要事未能按要求及时上报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部门一把手领导的责任。近年来,由于我们加强了与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等部门的互联,在向区、州政府报送重要信息和敏感信息的过程中,努力做到信息捕捉灵敏、加工快捷、报送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依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妥善处理缮后事宜,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木邓县政治和社会稳定。

五、完善信息工作保障体系,建立一支知识面宽、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信息工作干部队伍。

(一)加强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开拓电子政务应用领域,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一是把公众的满意程度作为首要标准,充分利用网络内容更新快速的特点,为公众提供及时、全面、动态的政务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充分利用网络的公开性,加大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三是充分利用网络的互动性,使公众积极参政议政,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适时提出意见、建议,使之成为政治民主的窗口,为政府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从根本上改善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库建设跨上新台阶。目前,通过举办信息网络技术培训班,提高了政府系统计算机联网单位基层信息工作人员对网络技术的应用水平,加快了信息传输和处理速度,为迅速准确报送信息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我们在与区、州政府通过网络实行文件、信息双向传输的基础上,组建了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全面进行“三网一库”建设工作。目前,编制了20分钟的多媒体演示光盘,已建立了200多万字的信息 资源库。

(三)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做好新课题。

去年,由于县直党政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各部门的信息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动。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及时建议县政府召开会议,要求重新明确各部门信息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确保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源持续稳定,并做好以下课题:一是增强业务能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信息工作的全过程上不仅在指导思想上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而且在信息工作思路,信息内容取向,信息网络布局,信息活动方式等各方面体现出来。时刻关注新方针、新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反映社情民意,围绕突发事件及时汇报重大情况。强化主体意识,确保信息工作人员敢于真实、及时、准确地上报信息。并要求具备能够熟练地掌握计算机相关操作程序,利用计算机熟练地编辑信息,利用网络优势迅速、安全地传递信息的能力。二是提高自身素质。从事政务信息工作首先要有奉献精神,要安贫乐道,要善于广闻博采,多方面开发信息资源,作为信息工作者,我们从报纸文件中读信息,从广播电视中看信息,从会议上听信息,从闲聊中挖信息,从日常生活中捕捉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集中大家的智慧,共同唱好重头戏。对综合性信息,我们召集相关人员集体“会诊”,力求选准角度和反馈方面,提高信息上报的命中率。我们办公室在工作中注重发挥好信息人员核心作用之外,还注重发挥其他各分口秘书之间的配合作用,建成了一支团结共事、动脑谋事、开拓干事的信息工作干部队伍。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七

依法行政, 昭示了档案部门形象和地位的历史性突破。2008年6月,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8]39号) , 对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地位、作用、服务方式等做出了一些比较具体的规定和说明。2008年11月7日,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新修改的《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辽宁省政府第222号令) 开始施行。截至目前, 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开展了政府信息查阅工作, 其中经本级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的档案馆共有102个, 占总数的88%。在国家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开展政府信息查阅工作, 它作为档案工作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传统的档案业务注入了新的生命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更加明确、更加突出地使档案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 实现了自身形象的华丽转身, 不再停留于部门形象而是直接代表本级政府服务社会公众, 实现了由法条到具体、由理论到实践的转变。

资源共享, 昭示了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必需行政刚性。《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公共档案馆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 将公共档案馆正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据统计, 仅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可供查阅的文件就有8560件。两年来, 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共为近2400人提供了查阅服务, 帮助他们解决了养老保险、工伤鉴定、房产征地、民政优抚等切身利益问题。百姓需求无小事, 政府信息的利用率和查阅内容是民生需求的“晴雨表”, 档案部门通过查阅记录和统计分析方法可以准确掌握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政府公共政策的盲点、公共服务供给的缺点, 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加快相关政策制定、修改、完善的进程。这种“倒逼机制”有利于在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满足利用需求, 消除“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鸡肋”现象, 为利用者提供更有前瞻性、针对性、系统性的公共政策服务。

完善设施, 昭示了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检验标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各地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在查阅场所配置计算机、触摸屏、复印机、扫描仪等服务终端设备, 加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全面提升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如大连市档案局扩建了政府信息查阅大厅, 在电子服务区增设了盲人导读系统的“听文件”功能。中山区档案局购置了多功能助视器和阳光阅读软件, 为盲人和视力不佳者查阅政务信息提供人性化服务。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具有非行政性和服务性的工作特点, 2009年, 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通过耐心细致的查阅服务为辽阳县退伍老兵郑有良等500多农民解决了长期困扰的户籍问题。《辽宁日报》以“一个退伍老兵的敬礼”对此做了专题报道。省政府信查阅中心以品牌服务、勤廉兼优的崭新形象赢得广泛赞誉, 获得全省“三八红旗集体”、“省直文明处室标兵”称号, 并首次获得“省直机关文明窗口创建单位”殊荣。

服务为民, 昭示了档案工作为百姓提供“便利”的核心理念。一是做强硬件。在新馆建设内部布局上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查阅的空间需求, 从建筑设计、功能布局上统筹考虑。同时要注意整合现有空间资源, 积极探索在各级政府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窗口, 为百姓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做优软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加快制定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政府信息资源公开目录与指南的发布与更新制度、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服务规范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开放责任和安全审查责任制度及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着力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心贴心”等三个方面的服务衔接, 针对不同利用需求实行亲情化、个性化现场服务, 全面规范窗口接待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 努力推进网吧式、连锁式管理, 对政府信息网站和专栏进行及时补充、更新、改版, 使网上服务更加便捷。

创新发展, 昭示了实现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核心动力。辽宁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在现实工作中, 一方面努力做好《条例》和《档案法》政策衔接, 正确处理开放与保密的关系, 落实信源部门和档案部门各自保密审查责任。另一方面不断探索有效服务的新途径, 通过采用“文摘”、“汇编”等办法, 针对百姓查阅需求开展编研工作, 尽最大可能为百姓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更丰富、更详实的政策依据。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要与各市、县级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实现联网运行、资源共享、发散利用, 简化手续, 尽可能减少百姓查阅成本。对依申请查阅确有必要设限的浏览内容可采用分级授权方式进行管理。要实现科学发展的目的, 打造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 就必须开阔视野, 持之以恒地关注服务手段的变化趋势, 特别是网络技术、服务终端的最新发展, 与时俱进, 不断更新服务平台, 力求采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 以点带面、以公开促业务, 提升档案工作的整体效能和社会知名度。

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八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主要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这就是说,拟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发布前要先过“保密审查”关,审查无误后,才能向社会公布。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哪些政府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不能公开、甚至禁止公开,这对于各个负有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和义务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来说,是一个新的实践难题。我们在贯彻实施《条例》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一)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证。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充分体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开和保密是一对矛盾,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行政机关无论是制作的,还是获取的政府信息,只要适用《条例》的规定,就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如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呢?结合我们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实践,首先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各级行政机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应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我们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明确了保密审查工作实行行政机关主管领导下的职能机构负责制,由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形成部门、分管领导、行政机关主管领导逐级负责,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督促。保密工作部门对同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同级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政府信息进行确定。

(二)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在实际工作操作上,我们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实行三步走:

第一步:初审。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的各行政机关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初次保密审查。即由承办人员及相关科室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然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理由提交相关科室的行政机关分管领导进行复审。这些部门或者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同其工作内容密切相关,业务上具有明显优势。由这些部门或者科室首先进行审查是符合“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在进行保密审查时主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确定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主要依据是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通常称为“保密范围”。这些保密范围是我们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最直接的法律依据,也是保密审查必须遵循的具体标准和依据。

2、是否涉及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属于无形资产,具有秘密性。它包括政府所掌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私人的经营、技术等方面的秘密,或者其向政府提供的商业或金融信息。

3、是否涉及个人隐私。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方面,世界各国基本上都将个人隐私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豁免范围。但如同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并不是绝对的不公开一样,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也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同样是可以公开的。当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信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应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4、是否涉及其他敏感信息。行政机关在管理国家事务活动中会产生大量工作秘密,一般也不适宜公开。工作秘密一旦泄露,可能造成行政机关工作被动,影响决策过程或者引起公众混乱,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履行职责。因而,对于这类信息的公开,行政机关必須认真对待,权衡利弊,审慎把握,掌握好此类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第二步,复审。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对上报的初步审查意见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进行专题复审,并作出书面审查结论,说明理由,将审查结论报送主管领导审核。

对于一些较特殊情况的政府信息公开,我们采取不同的处理:一是在保密审查过程中,我们对含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应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认为能够作区分处理的,作区分处理,删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区分处理结果报送同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核确认再及时公开,接受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是对于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信息,认为需要公开的,我们仍然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从而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第三步:审核批准。行政机关主管领导根据上述初审、复审意见,审核批准确定该政府信息是否公开,行政机关主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最终结果负领导责任。整个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有完整、真实的文字记载,保密审查文字记载自产生之日起,应当保存三年以上备查。

(三)明确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务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产生实效。

我们明确区政府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设在区政府办)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行政机关的办公室是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同级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不定期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及时纠正违反《条例》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以及考核、评议不合格的,依法追究《条例》规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政府门户网站安全保密的主要做法

(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保密: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使区一级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行政机关的网站都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通畅链接。根据实际情况,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务求实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区政府办公室总体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监督和管理等,为各行政机关提供统一标准规范的信息平台,并按照“谁上网公开、谁管理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发布。

(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安全保密:

区级网络平台建设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根据网络安全保密要求,对办公资源网和政务外网严格实施了物理隔离,进一步规范了网络接入审批制度,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对政府中心机房重新规划,内外网两套网络设备完全独立,各信息点按单双号分配为内、外网信息点,并重新调整配线架,将内外网信息点配线分开。内、外网服务器通过网闸进行数据交换。

1、内、外网应用规划:区政府网络办公系统及各种文件服务器和数据库系统建设在内网平台。区政府信息门户、区政府外部邮件系统、网上申报、数据直报等对外服务系统建设在外网平台。

2、内、外网接入管理与监控:各单位现有计算机首先保证内网需求,全部接入内网作为网络办公系统终端。接入内网计算机全部登记造册,并通过保密局监控系统监控非法外联行为。工作性质需求须接入外网的计算机,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先由单位自己核准,再报区保密局审批,并登记造册存档。符合物理隔离条件的计算机可接入外网,终端电脑采取隔离卡方案。外网平台进行地址绑定和行为监控,控制非法接入,规范上网行为。

三、保密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突出的问题是“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由于对有的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把握不准,特别是对敏感信息审查把握不准,导致一些行政机关以保密为借口,宁可不公开或少公开政府信息,认为政府信息“保密保得越多越保险”,反映出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于谨慎的观念。

二是保密知识比较缺乏。有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对国家秘密界定不清,对本行业的保密范围掌握不准,程序不够熟悉,不能及时确定政府信息属性,定密随意性大,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

三是审查制度不够完善。一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机关制定或修订的保密审查制度的内容过于简单,有的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规范和指导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保密意识。政府信息公开与否,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通过权衡利弊得失来作出选择。在保密审查过程中,要善于通过对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进行分析权衡,决定公开的内容和时机。

(二)加强学习,保放适度。

定密是基础性工作。定密不准、不当,不论是对保密工作,还是信息公开工作,都有全局性影响。该定密的信息没有定密,会导致国家秘密信息不当公开,造成泄密;不该定的信息定密或者不该继续保密的信息不及时解密,会加大保密审查工作难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工作,真正做到保放有度。同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保密知识和技能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健康发展。

(三)积极探索,完善制度。

目前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尤其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从公开和保密两个角度来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和保密范围,明确审查内容,规范审查程序,强化审查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同保密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大胆探索积累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办法和经验,善于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9.政府信息公开经验交流材料 篇九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以来,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全面实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充分发挥网络发布信息及时、方便的特点,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10年以来,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建设要闻950余条,视频新闻30余条,市县建设信息2000余条,《河南日报〃城乡建设》专版40余版,文件通知540余条,公告17条,媒体报道127 条,领导讲话40余篇。

(一)加强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我厅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在厅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领导信息、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会议”等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设置了“建设要闻”、“文件通知”、“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和“公示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网上信访”和“民意快线”等栏目,及时听取民意。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立了“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等11个专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我厅完成了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办了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厅1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公告等服务,实行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开发完成了厅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系统的打印功能,使厅行政审批申报、转办、公示公告、证书打印、办理结果查询等功能都在厅门户网站上实现。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建设企业数据库,并提供网上查询、下载、传递等政务信息服务。目前网上注册企业已达到5366家,受理网上申报事项5000余项,发布批前公示167批次,批后公告150批次,发送短信通知30000余条。

(二)推进网上审批,打造阳光政务。我厅围绕推进办事公开,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了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加强了相关法规政策的信息公开。全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申请书格式文本、审批结果等十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场所公开发布,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审批工作过程、结果的公开。开通了面向企业的“政务信息动态服务系 统”,对企业申报事项办理中的全过程实行“即时短信”告知。实行了审批事项专家评审、评估公示制度和批后公告制度,坚持做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了服务大厅办事现场的政务信息服务,我厅进一步建设完善了服务大厅办事场所政务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实现了最新政策法规信息的同步发布,及时公开披露相关政策信息,为企业解疑排难。在大厅办事场所设立了专人专岗的政务公开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申报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咨询、解答、文档下载等服务近5000多人次,现场发放办事指南15000于份。

(三)加强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加快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时刻关注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各市不断提高周报、月报质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健全信息共享和市场形势分析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稳定市场预期,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与消费。二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过程中,坚持分配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媒体监督,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地市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地市进行抽 查,截止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都按照规定设立了住房保障办事服务窗口,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较好地保证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一是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省城市供水水务公开纳入试点范围。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我厅印发了《河南省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城镇供水行业服务规范》,指导全省城镇供水企业水务公开工作。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水务公开实施方案及落实措施,不断完善评价和追究制度,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水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市通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城市供水管理、经营、服务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去年,建设系统多家单位在全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中受到表彰,其中,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二是措施不断创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水务公开内容,在现有水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公开措施。如:漯河市深入社区举办供水企业座谈会,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需求。南阳市通过媒体、原12319城建服务平台及南阳建设信息网公开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及重大事项。另外,信阳、焦作、济源、新乡都在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主管部门和供 水企业都有固定的栏目公开相应的内容。这些好的做法,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服务不断提高。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围绕供水服务,兑现对用户的承诺,增强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水务公开对生活、生产、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安阳、平顶山、商丘、驻马店、许昌、周口、鹤壁等地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家庭等便民服务活动,同时根据《投诉处理指南》,结合供水服务实际,建立了用户供水投诉处理的相关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用户水质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洛阳、濮阳、开封等地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三门峡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礼仪培训。郑州设置了客户服务中心,并通过了信息产业部CCCS评审认证,成为全国供水行业内第三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以来,我厅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2件,办结1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2件,全部公开的6件,部分公开的4件,回复办结率100%。

(一)规范程序。针对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专门设计《政务信息公开办理审签单》和《政务信息公开办理登记表》,内容包括申请事项、领导签批、具体办理人员、办理情况、回复内容和统一编号。在办理过程,我厅坚持以下工作程序:首先,收到申请后,先由厅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然后根据业务处室的职责提出拟办意见;其 次,在厅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分送主管副厅长逐件审阅批示,交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厅办公室及时督促催办,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再次,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上回复,并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同时建立依申请政务公开办理台帐,认真记录,对每一个申请和办理结果进行存档,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类办理。对于咨询类问题,在第一时间及时查找有关政策依据,详实准确回复;对于意见投诉类问题,及时查实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办理时限,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三)重视质量。在及时回复的基础上,高度注重办事实效,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申请事项按规定答复后,及时追踪申请人的反馈意见,对于不满意的事项重新进行办理,直到满意为止。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以来,我厅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面临形势及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省建设系统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电子政务 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目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统一数据库还没有建立,无法实现信息共享,所以对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委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还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整合全厅政务信息资源,搭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一数据库平台。先建设三个主要的数据库—建设企业数据库、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单位的信息共享,消除数字鸿沟。并依托统一数据库平台,建设“12316工程”,(1指1个数据共享交换中心;2指2个网络,即互联网和政务内网;3指3个平台,即外网服务平台、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16指16个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包括OA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企业资质审批等系统),从而建立起涵盖厅机关和各地市建设委局的统一监管系统平台。

二是进一步研究探索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有效渠道,打造我厅政务公开亮点,密切我厅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信息公 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将制定一套系统的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带动厅机关、厅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和实施。

10.党务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十

今年X月份,XXX被确定为“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后,XX把做好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工程、推动科学发展的保障工程、党建工作的提升工程,紧紧围绕 “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总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有力促进了工作有计划、有节奏地向纵深开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开局良好、有序推进。

一、统筹安排,力求实效,为推进党务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为保障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X实际,建立实施了三项“工作机制”,构建稳健、长效的党务公开保障体系。

1、建立保障有力的领导机制。全X党务公开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成立了以X委书记、X长为组长,其他X委常委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纪委,抽调了X名骨干力量成立工作组,负责具体落实、联络协调、指导检查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长效、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全县党务公开工作,为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

2、建立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我X实行了X委书记、X 1

长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各党委(组)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运行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制度保障、有考核机制、有资金扶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建立制约有力的监督机制。为确保党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可信、公开及时,在“两代表一委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中聘请了X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并选拔X名机关领导干部成立了X个督查小组,对我县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党组织也成立了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等是否规范到位,并设立专职信息员X名,负责意见收集反馈、信息上报工作。同时,X委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与各项常规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从而推动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强化管理,规范运行,全面提升党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把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对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大大增强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1、强化制度创新,确保长效和谐。注重制度设计、制度创新,为党务公开提供持久动力。研究制定了《XX党务公

开工作党员群众意见收集反馈制度》、《XX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XX党务工作公开内容呈报制度》、《XX党务公开工作专职信息员制度》、《XX党务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6项制度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党务公开努力取得最大实效,确保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2、强化阵地建设,创新活化载体。针对党务公开的不同内容,运用不同的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和不同时机进行全面公开。一是网站公开,建立了XXX党务公开网站,目前,各类信息已上报XX多条,经筛选、整理,在网站公布XX多条,确保广大党员群众即时了解全县党务公开情况。二是媒体公开,在X电视台开设了“党务公开专栏”,及时展播XX党务公开工作动态,并接受社会监督,已播出X期节目。三是电子显示平台,在XXX和XXX设立的大型电子屏,滚动播放XX各类党务公开信息,播出X期。四是手机短信平台,在XXX开通党务公开短信平台,每周即时向XX党员干部发送党务公开简讯,已发送简讯X期。五是简报公开,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动态和成熟做法,现已编印《党务公开简报》X期。

3、强化分类指导,增强操作实效。XX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党组织,出台了《XXX党务公开目录汇编》,具体分为全局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统战工作和政法工作等六大类,并明确了一、二、三级具体公开项目,对XX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承办部门都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更加增强了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目前,XX已公开XX类XX项内容。

4、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整体提升。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我们在XX直党委、镇、村、学校、社区等不同层面,选择工作基础好、班子能力强和群众较为关注的X个单位,作为党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目前,试点单位公开工作场地建设、公开栏、电子屏等基础工作已全部建设完毕,投资达XX多万元。各试点单位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到一起,及时把当前党建工作、民生状况、重大决策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开,边推进边总结,使XX基层党委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围绕中心,注重结合,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我们紧扣XX大局,突出“三个结合”,注重“三个公开”,切实把打造富庶和谐新XX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工作导向,以科学发展实际成效检验党务公开的工作成果。一是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注重全程公开。立足于加快转型、促进发展,全程公开县委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成效,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内在动力和创造

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篇十一

千呼万唤之中,2007年4月24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终于腼腆亮相。多年来,人们期待这部《条例》承认人民足够的知情权,如果仅仅从条文本身看,它至少部分地实现了人们的期待,彰显了中国建立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心。

《条例》共分五章(总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附则)、三十八条,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总则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很清楚,《条例》所规定的信息公开不是一种宪政意义上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而仅及行政信息的公开,这意味着立法部门的议事信息和适用法律部门的司法信息,即各级人大的议事信息和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信息都不在《条例》规定的公开之列,至于其他一些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其权力可能远远凌驾于政府之上的那些部门,它们行使权力的信息更是不公开的。因此,本文所要探讨的信息公开问题都是在这第二条的基础上进行。

《条例》第二章以列举式详细罗列了行政活动各个领域应当公开的信息范围,可谓包罗万象,应有尽有。但是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从立法技术上讲,这条规定对于上述信息公开范围会产生重要影响,这种影响绝不是字面含义的,而是历史与社会含义的,其重要性及其正负面的表现方式与深度,必然与全面的制度框架相关。几乎在所有实施信息公开的国家,都会有类似的限制性条款,从立法目的来讲,也是完全正当的。但是,人们担心这条规定会不会成为缺乏信息公开传统的各级政府规避法律的王牌借口?

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都不是仅仅靠着它的法条文字表面去完成,因此,要解答上述问题,需要对第八条可能产生的影响多角度、多视域地进行。

第八条与《条例》的命运

中国是一个行政主导型国家,议事机构和司法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都尚未建立应有的地位。因此《条例》的公布这件事情本身足以说明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执政者已经清晰地意识到行政主导的状态应该有所改变。但是,毕竟国家政府生活的多样性和大量事务的复杂性决定了,人民的知情权不是无边界的,正如政府的权力不能无边界一样。任何一方的权力或者权利超过它们应有的边界,双方应有的均衡就会被打破,导致权力损害权利,或者权利损害了公共利益。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了解《条例》在立法技术上如何保证第八条是可操作的,即保证上述权力与权利的均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权力与权利冲突时的重要解决途径,其中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显然,诉讼是解决此道的最后手段。但是这一条依然不能明确在执行第八条时,信息公开申请人如果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行政机关将如何有效地执行此条规定,并且让申请人心服口服。显然,《条例》并没有很好地考虑这个问题,它像中国其他的法律一样,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大词的时候,条文往往是空洞的,因为缺乏有效的程序性规范,或许这就是中国行政法学界孜孜以求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原因之一。同时,这种法律规范的非程序化恰恰是造成权力损害权利,权利无从救济的根本原因。

从上述分析,可以了解《条例》的第八条规定与整部《条例》缺乏程序性整合,这恐怕还需要具体的实施办法来解决,而且如果将来的实施办法对第八条的考虑缺乏足够的程序性关注的话,依然不能解决上述矛盾。

第八条与政府的角色

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效果都不能仅仅从其本身来探讨,而是要深入它的支援背景,深入它的制度环境,新出台的《条例》亦自难例外。如前文所述,《条例》规定法定公开的信息内容限于行政行为的信息,因此,从强行政传统中探寻其实施效果便是第一入手处。从《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各级政府的各级行政机构是信息公开的主导机构。这意味着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权利人,虽然在《条例》的第三章和第四章都规定了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当信息公开权利人遇到障碍时也有一定的救济手段。但除了司法救济之外,其他的救济手段依然是义务人自我约束的方式,这在强行政传统的历史惯性之下,到底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是让人疑虑的。

除了行政性的政府机构之外,以各级人大为主体的议事制度在当前国家事务中的作用力还有待提高,议事机构对行政行为的质询力、监督能力还相当有限,因此对于行政行为的约束力,至少在当前状态下十分有限。正是在这一条件下,行政信息的公开效果可能会有所折损也是当前执法的题中之意。

在所有的制约因素中,对行政部门最具约束力的本应是司法。但是由于司法改革处于瓶颈状态,中国司法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司法行政领域的大量问题无法理顺,司法尚受制于许多非法律因素,因此,要求司法对行政行为具有多大的规制力,本身也很不现实。

另外,前文已经谈到中国各级政府机构之外超政府权力的存在,成为政府行为最大的扭曲原因,在这样的特殊结构中,行政信息公开到底在多大意义上能够有效实施也是一个未知数。

正是政府制度最重要的各个分支领域中,权力的配置、制衡都是极不均衡的,整个制度的协调性都有待提高,因此,行政信息的公开在可预见的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无异议。

有待公民精神突破

《条例》实施的有效性还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持,在目前的制度与社会环境下,要达到权力和权利的均衡状态,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公民精神的成长水平。应该说,这十几年来公民精神的成长相当迅速,制度状态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公民精神在成长过程中促成的。因此,《条例》的实施效果与公民对行政信息的渴望以及为此而行动的强度与水平成正比,由于公民精神的成长惯性,在这一点上倒确实不需多加担心。

作为上述情形的表现方式,《条例》的有效实施与大众媒体之间的互动关系极为重要。在目前状态下,由于公众表达权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诸多因素,例如,媒体的行政垄断状态使得公民与社会的知情权未能与行政机关在权利及其救济层面上,获得权力与权利的均衡,或者干脆说,只要媒体的行政管制现状不变,公民与社会的知情权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类似第八条的其他许多法律条文都会成为媒体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行政信息的公开是一种具有准确性、权威性、滞后性和静态的呈现,而媒体对各类信息的披露则相应地具有即时性、动态性和讨论性,有时还有修正性。因此,人民唯有有权同时获得官方和市场化媒体的信息时,其辨别力和信息的准确力才能提高。任何单向的信息渠道都会使社会陷于蒙蔽之中。源于《条例》的行政信息与市场化媒体信息相互之间,存在一个良性的竞争与互校功能,这种功能使得任何单方的渠道都不具有垄断性地位,于是《条例》第八条的官方解释与民间理解就会在两种信息渠道中交汇,并且逐步获得共识,既能够相互竞争又能够和平共处,这正是保证信息透明、公正、真实的源泉。

结语:前路尚可期待

无论如何,《条例》颁布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进步。至少在防止行政滥权的制度中又增加了一条重要途径,至于许多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时间和耐心,需要朝野双方共同的良性合作与努力,万一《条例》第八条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领导手中“玩物”时更得如此。

我们应当相信,前方的道路是可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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