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4-09-18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精选4篇)

1.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篇一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矿上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的资金。

第三条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0元/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不得随意改动。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必须是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是:

1、矿井主要通风设施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

第八条 终了,煤矿将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上级单位备案,接受监督。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根据财企﹝2012﹞16号文件,为了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3.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3.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职责

1)财务部:根据安全管理部提供的资料,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2)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提供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用品使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台账并做好与财务部的对账工作。

4.2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权限

1)总经理负责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2)安全费用由项目部自提自用,单独列帐,专款专用,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挤占、挪用、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依据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资金,规范使用。5.内容与要求

5.1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行业规定标准提取,在工程项目施工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生产条件的资金。

5.2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项目自提、公司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5.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5.3.1各工程施工项目以合同价为基数按下列比例计提: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2)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5.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4.1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4.2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5.4.3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程序

1)各项目部每季度申请本季度预计的安全费用,计提安全费用不足时另行申请。

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购买凭证的扫描件报送安全管理部,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帐。

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台账,公司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以项目部为单位建立管理台账。

5.5监督管理

5.5.1各项目应当按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程序,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

5.5.2各部门在申请安全生产经费时,应认真填写《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申请表》。

5.5.3安全管理部应每月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填写《安全经费使用情况核查记录》,对核查出的违规支出项和未安全投入项目,应及时作出处理结果。

5.5.4项目部未按本制度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财务部与安全管理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

5.5.5在公司安全工作总结中由安委会提出报告给各部门及从业人员。6.附录

3.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负主要责任。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五条 由安全环保部提出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规划发展部编入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第六条 财务部门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第七条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第八条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第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由综合行政部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第十条 如有较大的安全项目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第十一条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篇四

为建立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发展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财企〔2012〕16号)和福建能源集团闽能安〔2012〕45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根据本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公司港口属散杂件货、液体、集装箱等普通货运业务多用途公共码头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均按上实际营业收入的1%提取。

二、向港口托运人收取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口设施保安费每吨货物提取0.5元,并提取其80%作为港口保安设施的费用。

三、港口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港口码头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港区道路,2-4号泊位使用水域,泊位的使用设施、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的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港区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 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港口设施保安的检查、评价以及专项演练支出。

6、配备和更新码头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风险管理的支出。

9、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维护应用支出。

10、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1、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八、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应受到集团公司和港口企业 部门的检查、监督。

九、安全费用按计划所使用于安全设施、项目、安全整改等费用实行验收制度,安保部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财务部负责财务结算、建账工作,新竣工验收的投标清单报安保部备查,确保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必须逐项进行验收、考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列支。

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项目、定责任”的管理方法,切实落实好安全费用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标,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结余资金结转下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上一篇:乘风破浪小学作文800字下一篇:工程咨询客户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