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特点(共11篇)
1.承揽合同的特点 篇一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都要为完成工作付出一定的劳
动,但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雇佣合同的标的是受雇人提供的劳务本身,雇用人按照受雇人的劳动质量或者数量或者时间支付报酬,只要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须支付报酬。雇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组织领导关系,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须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指挥。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雇用人也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这意味着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承揽人劳动的成果,而不是完成劳动过程,并且承揽人只有在交付工作成果后才能取得报酬,换句话说承揽人的劳动没有成果可以交付,即使付出了劳动也不能获得报酬。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组织领导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
责任,与定作人无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对于在工作期间承揽人因工作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解释第9条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在现实生活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引起争议的时候较多,二者有些相似,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该合同为诺成、有偿、双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通过占有雇员的劳动力来为自己获取利益,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地位不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而在雇佣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标的物不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与设备为定作人提供工作,并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雇员提供的是劳务本身,雇员只要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可,而不能要求雇员必须有劳动成果。
三.取得报酬的前提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有交付了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才能请求定作人支付报酬。而在雇佣合同中,雇员只要按照雇主的指示,完成了一定的工作,付出了劳动,就可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四.生产条件和生产工具的提供不同
承揽合同一般是承揽人自备生产工具;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提供生产工具。
五.法律关系存在的时间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所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临时的、短期的;而在雇佣关系中一般是较为稳定的、长期的。
六.发生损害时责任承担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对于在工作期间承揽人因工作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解释第9条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承揽合同的特点 篇二
关键词 合同 风险负担 租赁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了买卖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和风险的负担。但在其他合同中,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本文拟就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做一探讨。
一、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此规定,租赁物发生风险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这说明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所致的租金损失。这样规定不同于交付转移风险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是因为租赁合同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他便丧失了使用租赁物的机会,非归责于他的原因还要他承担风险,有悖于理。
关于租赁物自身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自罗马法以来,就形成了物之所有人负担风险,即天灾归物权人负担的法律思想。故,当事人若无约定,由出租人按所有人主义承担该风险为宜。
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既有买卖合同性质又租赁合同性质,使得它的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否既采买卖合同的交付主义一般原则,又采租赁合同的所有主义原则呢?
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前发生风险,因出卖人实际控制支配租赁物且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应没有争议。但如出卖人已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后发生风险,由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担风险呢?笔者赞同按如下情况区别对待为宜。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则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等于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卖合同性质更强一些,承租人向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是为了解决自己一次性购买租赁物所需资金不足,目的是融资。而出租人向承租人融资,不是为了获取租赁物所有权,而是获取租金,最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是承租人。按买卖合同中交付主义原则,承租人是买受人,出卖人向其交付了标的物,风险自然移转其承担。这也正如有的学者认为的那样,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对融资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租赁权的限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体现了“利益之所在,即风险之所在”的市场交易原则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租赁物所有权无约定,则按合同法250条的规定,租赁物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性质更浓厚一些,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获取租金。按所有权主义,所有权归谁风险由谁承担。即风险应由承出租人承担。
三、承揽合同
关于承揽合同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该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承揽人仅在保管不善情况下才承担风险,若发生不可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笔者认为,不妨参照各国通用做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789条规定:“在承揽人仅供给劳动力或操作的情形,材料灭失时,承揽人仅对于其本身的过失负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644条规定:“(1)工作验收之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定作人迟延验收的,风险移转于定作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灭失或者意外毁损,承揽人不负责任。(2)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将工作送至履行地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准用第477条关于买卖的规定”,说明承揽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定作人承担所提供材料的风险。《瑞士债务法》第376条前2款规定:“在交付前,工作成果因意外毁损的,承揽方无权请求赔偿其完成的工作也无权请求赔偿其支付的费用。但定作方未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除外。因意外造成的材料毁损,由提供方承担后果”。《意大利民法》第167条规定:“在定作人接受成果前或者在检查成果时并未发生迟延,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发生了灭失或毁损,材料是承揽人提供的,则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由承揽人承担。如果定作人全部或部分提供了材料,他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承揽人承担”。
可见,各国立法对于报酬实行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而对于材料则实行所有人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即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前,由承揽人承担报酬的风险。定作人提供材料的,由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材料的风险;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报酬的风险。由于定作物此时包含材料与已物化的承揽人的劳动,则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担由于定作物毁损灭失所导致的承揽人物化劳动的灭失。
从立法技术上讲,这些规定在表述上所采用的技术是先一般性地规定整个工作物的风险负担问题,然后再例外地规定当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的该材料的风险负担规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2]史尚宽.债法各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房屋承揽的合同 篇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房屋施工承揽合同条款:
一、承揽项目
1、甲方拟建一处房屋,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现将 工程承揽给乙方,具体包括:
(1)基础工程、布设钢筋。
(2)主体框架及砌墙工程。
(3)布筋及水泥砼工程。
(4)基础泥土回填及平整。
(5)其它。
2、乙方应按甲方设计方案施工。建筑主材料由甲方提供,所需施工设备、工具等均由乙方负责。
二、工价及其支付
1、本工程工程款为 元。
2、前述价款在工作完成之时即付清给乙方。
三、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重加强安全意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包括乙方人员及其它第三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工程验收及工期
1、乙方应保证工程符合甲方及社会大众公知认可的质量标准。
2、本合同所涉及工程的工期为 天。
3、如乙方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返工义务的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建设工程质量及未按甲方设计施工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保修期限
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乙方交付楼房给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瘕疵,非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缺陷,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请求乙方承担维修或者部分义务方式由甲方行使。
3、为确保乙方履行上述条款确定义务,由甲方留置总工程款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留置工程款除1000元外待建筑物竣工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施工工程无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施工工程在保修期内无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在保修期满之日一次性支付1000元给乙方。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揽施工建筑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施工。
2、乙方应恪守施工道德,以确保甲方楼房建筑质量。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违约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1、执行本合同相关违约约定。
2、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经济损失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实现权益所需合法费用支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建设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4.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篇四
第一,建设工程合同对合同主体具有严格的限制。
发包人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也只能是具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而承揽合同的承包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承揽合同的主体取决于当事人,并无强制性规定,内容随意性较建设工程合同强。
第二,合同的标的不同。
即承揽建设工程的为建设工程合同,而且是按一定标准确定的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的标的没有限制,可以是动产,也可是不动产。不过,以不动产为标的的承揽合同,其标的价值较小或者工作内容比较简单。由此二者的`区分问题可转化为如何界定建设工程问题。
第三,前者是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形式没有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而纵观合同法关于承揽合同的法条规定,对此无强制性要求,因此可认为对于承揽合同可书面,也可口头约定,这取决于当事人的合意选择。
第四,国家的管理。
5.有仲裁协议的承揽合同范本 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工作量(工时)报酬交付期限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人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元。
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揽人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6.承揽合同(样式五) 篇六
一、甲方提供原料情况:
品(材料)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超欠幅度%:
供应办法:
二、乙方加工产品的义务
1.质量标准:
2.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4.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
5.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6.结算办法及期限:
7.其他:
三、违约责任:
第一点:甲方的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应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2)中途退货的,偿付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的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予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的,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并付给运输部门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他。
第二点: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7)未按甲方对技术资料及图纸的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有效期自请填写有效起始时间到请填写有效终止时间止。
甲方:请填写定作方乙方:请填写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填写定作方办公电话电话:填写承揽方办公电话
地址:填写定作方住所地址:填写承揽方住所
开户银行:填写定作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填写承揽方开户银行
7.加工承揽合同 篇七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______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25米箱梁芯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箱梁芯模
规格:25米正交
数量:2
单位:套
重量(吨):11
单价元/吨:7000
价款(元):77000
备注:约计重量
总计:总金额(大写)柒万柒仟元整
二、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交货。
六、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贰万伍仟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做方:______承揽方:______
单位:______单位: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开户行:______户名:______
帐号:______卡号:______
邮编:______邮编:______
8.广告承揽合同 篇八
内衣是我国市场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之一,大部分的内衣企业经营者都对加强终端营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并积极实施。
但如果思路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就会使企业对终端的控制乏力,造成分销能力差,终端网络体系不稳固。
一、内衣行业巨头的终端模式: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是超越的先决条件。
:
1、代理经销制:
“快、短、强”,即扩散速度快、收回前期投入时间短、品牌统一管理性强,有利于市场快速建网,覆盖终端,但这种“大包”、“分包”的方式过分依赖经销商,把渠道方面潜在的问题和风险留给了未来。
2、分公司协销体制:
6家分公司的建设工作,这主要是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直营通路,彻底解决南极人受制于大客户的窘境。当某个省市级代理不再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的时候,由自己来经营这片市场,而不让这个市场死掉。
但分公司协销体制的弊端也是很明显的,战线不断拉长,人员不断增加,组织架构复杂,管理难度随之加大,监控力度如不能及时跟上,贪污腐化将会滋生蔓延,建立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是首当其冲的。
(二)、猫人终端模式:
1、构建三纵三横的蜘蛛网终端体系
猫人内衣公司已经基本实现了全国布局与地市县三级网络的深化拓展,形成均衡的三纵渠道格局,并在原来商场品牌专柜终端线的基础上快速拓展专卖店终端、团购终端,形成三横的布局,最终构建起了三纵三横的蜘蛛网终端体系。
但蜘蛛网终端体系的密度仍然有限,在二级、三级市场上尚存许多空白点,其它后起之秀有可能利用这些点布局,由点到面,将猫人包围起来,慢慢蚕食掉。
2、终端媒体化、传播化
猫人在终端运作方面,经历了这样几个不断强化和深化的阶段:2001年的“决胜终
端”→2002年的“终端差异化”→2003年初的“终端生动化”→2003年中期以后则强调“终端媒体化和终端传播化”。
这种运作方式将终端销售这个环节整合为一级重要的媒体,通过各种手段将猫人的各个、各种终端演变为一个个媒体,将猫人的众多导购人员转变为品牌和产品的传播人员,既有电视广告的“生动直观”,又有报纸广告的“深度说服”功能。
但“终端媒体化和终端传播化”也是存在隐患的,如果各个、各种终端不能同步或执行不到位,就有可能损害品牌的整体形象。最容易树立一个品牌的形象的窗口,同时也是最容易损害品牌形象的终端。
(三)、暖贝儿终端模式:
1、打造强势的样板市场:
暖倍儿将北京作为全国样板市场的策略是成功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北京样板市场的成功对其后全国的招商推广起到了非同一般的助推作用。目前,即便势力雄厚的企业都非常注重区域试点工作。如,脑白金在启动全国市场前,在江阴一个县级市场花费了一年零三个月时间做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为日后大规模市场克隆扩张奠定了基础。
但因南方人和北方人在体型和消费观念上存在很大差异,如果不加变通,把北方的成功样板完全照搬到南方,就有可能遭遇滑铁卢,一败涂地。
2、垄断战略性重点区域市场
暖倍儿采取“小池塘里捞大鱼"的策略,在每一个进入的区域市场都努力做到最好,重点建设了山东、新疆、北京、东北、西南和华北几个战略性区域市场,并且将区域内许多市场打造成铜墙铁壁,让竞争对手望而却步,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
3、弃专卖,搞联营
经营并不适合保暖内衣企业。但“暖倍儿”却将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了,不过其开的不是专卖店,而是联营店,做法是寻找繁华路段的其他产品的专卖店,一起搞联营,这样既可以节省开专卖店的费用,又可以在销售淡季的时候全身而退。
二、大终端推进的根本出路:用有限的资源控制终端
(一)集中优势法
处于竞争劣势的内衣企业本来就资源有限,如果再把有限资源分散,市场竞争力将大打折扣。许多内衣企业一味贪大求全,动辄启动一个省,甚至全国市场,反而败得一塌糊涂。
大终端推进要求必须集中优势兵力持续不断地对重点区域市场发动强大的攻势,不给竞争对手喘息的机会,从而个个击破。你不能及时有效占领,你的竞争对手就一定会迅速占领。所以必须在时间上领先于竞争对手整合终端资源,先发制人,在现有终端建设基础上,打造超级大终端,才能于终端逐鹿中脱颖而出。
(二)异业结盟法
业经营的角度上来讲,也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在奥运会期间合作举办了“与您共圆中国金牌梦”活动,在农夫山泉和TCL各自的终端售点,充满了两家企业合作的氛围。家电卖场现场,TCL产品体验区,农夫山泉样品堆头气势宏大,显得格外引人注目。TCL冰箱内,陈列的满是农夫山泉系列产品。农夫山泉这边,无论海报还是横幅,都在告知与TCL家电的亲密合作,这是异业结盟、资源整合的一个成功案例,这种渠道并用与优势互补的合作,既提高了分销成功的机会,也拓宽了分销渠道,节省了资源,提高了分销效率。
共赢。美体塑形内衣已经通过开拓美容院线销售终端,取得了不俗的经营业绩。
(三)情感捆绑法:
除了赚钱的需求外,每个经销商还都有受尊重的需要和对归属感的寻求。以北京她加他饮品公司为例,其在行业内率先采用“创新伙伴式营销“的渠道模式,在全国培养了很多的经销商模范,并号召全国的经销商掀起学习榜样的热潮。许多模范经销商感觉到无比的荣耀,有的兴奋地说“比奖给我一辆汽车还高兴。”
在内衣企业终端变革过程中,情感与理智处理好了厂商可以实现双赢,否则可能会两败俱伤。许多企业在解决省级、地市级经销商经销权、经销范围的过程中,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使市场业绩严重下滑,甚至市场体系崩溃,原因就是没有把握好其中的尺度和分寸。
(四)家庭直销法: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内衣行业决战的最后一级终端将是家庭。例如:金士力酒通过“酒柜式营销”,创造性地将酒的销售终端直接铺入“家庭”,不仅避免了大量的广告费和终端回款的风险,而且提高了顾客忠诚度,制造了良好的口碑传播效应。
日本的夏露丽公司是内衣直销领域的先躯,该公司因以聚会示范的方式销售女性内衣、胸罩等而闻名世界,其销售方式是:以家庭聚会的方式邀请亲朋好友到家里来,进行试穿试用,并加以推荐介绍。这主要是针对妇女到百货公司或专卖店去购买内衣、胸罩容易产生羞怯心理,往往不加试穿即买回,导致穿戴不合身。这种内衣顾问式的销售推广方式,既富有创意又富有成效。
(五)、终端垄断法
终端垄断既是一种战略,也一直是内衣企业所苦苦追求的一种最佳状态。
9.林木采伐承揽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在(详见附图)桉木林承包给乙方采伐、清山等,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并遵守执行。
一、采伐费用包干为人民币 万元整(¥)。此费用包含办证、砍伐、修路、看护、集材、检尺、协调、销售、管理、税费及所有施工设备、材料、燃油、安全风险等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超出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在采伐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检查监督,按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伐根不得超过8公分,伐区内不能有丢件子现象,确保伐区质量。
三、乙方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待办好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乙方方能组织工人进行采伐,要求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采伐任务。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采伐过程中,甲方可根据生产进度结算部分,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工后,经甲方对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五、林区道路开设及费用承担
(一)新开林道和维修林道由乙方负责,费用自行开支。新开林道和维修的林道在采伐结束后,必须无偿交还甲方使用。
(二)开路时需要经过相邻第三者的土地或损坏到其地上附着物的,由乙方自行协调,费用自负。
(三)乙方在开设林区道路及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公路、新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等一切赔偿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安全责任
(一)乙方在进行木材生 产及销售过程中,必须搞好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应对雇佣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知识培训,给雇佣工人配备安全生产防护设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雇佣工人人身安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人员疾病、伤亡等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若由于乙方不慎或其它原因引起火灾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施工所在地有关护林防火的规定,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
(四)乙方须遵守下列安全事项,对所雇佣工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具体要求:
1.乙方必须为雇佣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已包含在木材采伐销售预算内),并造册至林场安委办备案。
2.作业前,必须对雇佣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雇佣工人安全意识,培训结束后,按林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由每个受训工人在培训登记表上签字(盖手印)确认。
3.作业工棚必须搭建在安全地带,特别注意防滚落的石块木材、山洪泥石流、塌方等;生产厂棚四周必须铲修8米宽以上的防火隔离带,防止火灾发生,注意林区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火灭,严格遵守甲方的护林防火制度。要求设点不少于 3 个,投资预算每个 1000 元。(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木材采伐销售预算内);
4.准备有一定的防虫防蛇等急救药品; 5.不得在工地周围水库、鱼塘、江河游泳; 6.注意交通安全,乘车时不得人货混装; 7.饮水要烧开,野菜、野菌不能乱食用; 8.严禁打猎、捅蜂窝等危险行为; 9.不得酗酒和赌博;
10.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立即对事故者展开急救,不得延误时间,并及时向分场领导报告;
11.其它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七、乙方在采伐过程中必须负责好林区的火灾防范及治安工作,如发生火灾及木材被盗等现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经办人:
10.承揽合同(一) 篇十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履行。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
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成品单位耗用量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11.承揽运输合同 篇十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对承运甲方木材一事,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木材起运地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装车地点、行驶线路和卸车地点进行原木或枝桠材运输任务。
第二条:甲方负责木材或枝桠材的装车和卸车,乙方只承揽装车后的运输。
第三条:木材运输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次年的四月份木材生产结束止。对不服从调度安排,无故停运的,甲方将不支付乙方已承运的运费。
第四条:在运输木材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配车命令及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在木材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将木材运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出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运费:原木运输按元m3公里,枝桠材元/吨公里,其中个体民营车辆运输单价中含管理费(养路费、运输管理费)元/ m3,枝桠材元/吨。待到合同终止时,一次性全部结算。
第七条:甲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以乙方运费,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将所装载的木材或枝桠材全部安全送到目的地,由于乙方的原因使甲方的木材减少或枝桠材减少或毁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承运范围及要求执行,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对超出行驶线路,受到处罚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
三份,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时间:
承 揽 合 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约定,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作业,并约定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揽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数量(设计数量):
三、质量标准:
四、价款
1、合同价款说明:生产成本按现时现地条件劳动定额执行
(一)辅助工资:按直接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二)附加费:(费率20%)
内容包括:
1、承揽作业人员因工、非因工负伤、疾病的医疗费、就医路费、住院费、补助费救济费及因工、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费、补助费、救济费。
2、承揽作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因疾病或死亡而发生的医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丧葬费、补助费、救济费。
3、承揽作业人员所有的福利方面和补助费。
4、承揽作业人员的旅差费、办公费、签证部门提取费。
5、承揽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费、安全教育费和气候变化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工资。
6、不可遇见费及其他费。
五、承揽作业地点:
六、乙方承揽工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承揽工作,承揽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派人巡查后认为符合验收条件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应按照同行业的标准及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3、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手续。
八、结算
1、甲方在出具验收合格手续后与乙方进行结算。
2、结算的价款应以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单价和验收手续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计算依据。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告知乙方承揽工作区域的具体界限,并派出管理人员对乙方完成的作业成果定期检验。
2、甲方有权根据本行业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对
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作业大批量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工,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有权取消作业资格,并按照违反规定的程度追究责任。
3、甲方在乙方承揽的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验收和结算。
4、乙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承揽工作,自行组织生产,自筹生产所需资金,自行招募、组织、管理人员;自带生产工具、设备或畜力完成承揽劳务作业;自主决定其内部劳动组织、分配形式;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乙方应遵守林业政策、护林防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的该项损失。
6、乙方自行承担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在实施承揽劳务过程中,若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工期,发生的赔偿、补偿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自主安排工作计划和进度,按期完成承揽工作任务。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完成承揽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
价款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劳务成果不合格的,应无偿返工,因返工而造成超过合同规定工期的,应按照逾期完工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未完成承揽工作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支付已经完工的工作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
2、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3、合同履行期限未满,但根据乙方的现有工作进度和生产
能力不可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承揽任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对乙方已有的工作成果进行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已经完成工作量的60%。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泉阳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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