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2024-09-15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共10篇)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篇一

半成品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半成品的管理。

三、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材料厂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四、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

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五、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试验室无法试验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2、水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验: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环境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GB/T1804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

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六、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

1、钢材的检测: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七、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八、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砂、碎石、石灰、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九、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篇二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是总投资近35亿元的国家大型工程。采用壳牌煤气化、托普索低压甲醇合成、法液空的空气分离技术等国际先进技术。

鹤壁煤化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项目人员组成有内部单位抽调和社会招聘组成。缺乏相关的设备材料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不充足, 责任划分不明确;煤化工项目建在丘陵地带, 除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外, 没有足够广阔的设备材料堆放场地。装置内设备繁多, 且多为现场组对设备, 占地较大;管件、阀门、电气仪表件数量巨大, 凸显库存能力不足。施工单位较多, 各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根据以上问题, 笔者在此就新建项目成品保护经验与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2 做好前期准备和制度制定工作

成品保护工作开展前, 必须进行责任划分;权责分明, 当事人才会操心考虑“分内”事情。责任划分后, 便是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 好的规章制度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2.1 确定成品保护责任划分

(1) 业主设备材料部对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半成品移交前的防护负责;施工单位对移交后安装至单试结束前的成品防护负责。责任单位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

(2) 设备材料部部长是设备移交前设备防护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是安装阶段设备防护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是设备安装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 对成品保护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因粗心、漠视或故意破坏施工现场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视不同情况和损失, 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2.2 教育与管理制度的建立

(1) 由公司项目领导组织职工的质量和成品保护教育及成品保护人员岗前教育, 树立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

(2) 现场各个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自己内部人员学习成品保护规定, 加强成品保护教育, 使工人建立成品保护配合意识。此项工作由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监督执行。

(3) 由公司项目领导牵头, 组织制定成品保护的仓储管理规定、设备材料到货验收管理规定、交接制度、现场设备管道内洁检查制度、成品保护一般要求、奖罚责任制度。

3 一般要求

施工中主要通过合理安排不同工作间的施工顺序先后以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已完施工的成品或生产设备。确因工程实际必须进行交叉作业时, 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交叉作业, 提前进入建筑工程内的设备, 为防止脚手架等坠落物等对设备造成损坏, 应搭设防护棚进行保护。

(2) 在建筑装饰、钢结构涂装施工时已进入建筑物内的设备, 为防止设备被污染, 应对设备采取覆盖或包裹的方法进行保护。

(3) 在不锈钢设备上方进行施焊、切割等操作时, 为防止对设备的污染, 应在操作层铺设钢板或对下方设备进行包裹防护。

(4) 静设备安装后, 对于各种管口应采取封闭的方法进行保护, 防止异物进入设备内。

(5) 室外动设备安装后 (如电机) 应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 防止雨水进入设备内。

(6) 铝镁设备吊装、管线预制过程中要防止硬物撞击, 脱脂后的管线管口采取封堵措施, 以防杂物入内造成二次污染。

(7) 不锈钢与其它钢材堆放采取隔离措施, 并进行标识;切割机具不能混用, 且应贴明标识。吊装不锈钢设备、管线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8) 运到现场待安装的管件、阀门等, 要采取隔离地面、防雨等相应防护措施, 以防造成损坏。

(9) 电气、仪表盘柜等设备运输、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 防止损坏;安装后, 在调试前应对建筑物采取封闭措施, 防止设备损坏或被盗。

(10) 对于已安装完成的电气、仪表、管件、阀门等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 对于安装过程中需越冬的设备, 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

4 特殊防护要求设备和管道

(1) 气化关键设备内件安装前, 用压缩空气对其近600个管路进行吹扫。吹扫部分为:A环、B环及6个垂直分布器、汽化炉顶部锥体、急冷管底部水/蒸汽系统、燃烧马弗炉、冷却套管、急冷管、传输导管、GRC、GRC支管、E1306、E1303。吹扫完毕后, 用窥镜检查确认。吹扫主要是保护水汽系统的限位孔板, 孔板内径为5-15mm, 很小的异物都可能减少孔板的截面积, 甚至完全堵塞孔板, 将会导致加热面严重损毁甚至爆炸。空气吹扫, 能吹扫出小块、大块的焊渣、铁屑和部分水压试验后铁屑、尘土沉淀凝结成的硬块 (厂家水压试验时) 。所以这项工作, 作为设备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落实, 以车间工艺人员为主体, 厂家、施工单位配合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2) 煤粉输送系统琐斗阀的保护, 要求非标设备袋式除尘器 (S1103A/B、S1201A/B) 、煤粉储仓 (V1201A/B) 内部焊接产生的飞溅全部打磨干净, 不能出现硬物脱落。非煤粉硬物容易划伤阀门球面, 造成阀门密封不严或阀门卡死, 不能正常开关。

(3) 空分设备的防水措施, 空分设备多为低温设备, 水在低温环境下结晶, 会造成管路堵塞。空分冷箱内设备填料在厂家已经装好, 进水后不易清理。宝钢法液空项目板式换热器进水, 对设备实施回路抽真空办法去水, 前后花费近百万元。所以建议使用三层防护膜封闭管口:防水层, 保护层 (薄钢板或木板, 防止重物击穿保护层) , 防火层 (防止焊接飞溅灼坏或引燃塑料薄膜) 。

(4) 为了保证管道施工质量, 确保试车及开车的顺利进行, 要求现场管道内洁工作以高标准完成,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气化主装置需要喷砂处理管道氮气系统管道, 水汽系统管道;甲醇装置酸性气体脱除单元05E001、05E003、05C001等设备进出口管线需要喷砂处理;空分装置原则上除循环水管道外的所有碳钢管道都需要喷砂处理;压缩机、汽轮机进口管道, 压缩机段间管道需要喷砂处理。

摘要:针对大型煤化工项目成品保护存在的问题, 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经济、实效的管理办法与规定。

3.成品检验的岗位职责 篇三

1、计量工具的校准与维护;

2、根据《最终/出货检验规程》、采购合同、具体产品SIP、订单、图纸进行检验,并填写检验表单;

3、负责外购件的最终检验;

4、做好检验状态标识,以及合格品、不良品的流转;

5、试验结果的记录、确认;

6、负责检验数据统计;

7、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视力(矫正)良好;

3、工作仔细认真,能够吃苦耐劳,思路清晰,有耐心;

4、会使用千分尺等测量用具者优先;

5、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意识;

6、较强的独立性及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

4.成品检验员的职责说明 篇四

1.根据公司规定标准,对成品进行抽检;

2.对客退品进行复检和原因分析形成报告;

3.不良品进行隔离、标识,并反馈于部门领导;

4.对待出货品信息进行完整的记录;

5.每周、每月定期形成出货合格率报表,及时上报;

6.对各项检验标准进行编制和修订;

7.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2年以上电器电子制造业成品检验工作经验经验,有低压电工证;

2. 质量管理体系知识,熟悉电子电气产品检验流程及测量设备的合理使用;

3.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3.熟练操作offices软件;

5.成品检验制度 篇五

成品检验员岗位职责

1.按照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检验作业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检验活动,对成品质量直接负责。

2.行使把关职能杜绝不符合要求的成品入库和交付使用。

3.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避免出现错、漏验。

4.严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成品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置。

5.认真做好检验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信息反馈和报告。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和质量管理活动并避免出现因压检而影响入库和发货现象。

7.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检测器具、相关文件、图章和记录。

8.经常深入生产过程掌握产品质量波动情况及时制止有可能造成不合格品发生的行为、努

力做到预防为主。

9.参与对不合格品及其纠正和纠正措施的评审和验证工作。具有对轻微不合格品的处置权。

10.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11.严格执行成品检验标准,对产品和产品包装进行入库前的质量检验

12.负责对检验包装合格的产品进行标识。

13.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成品进行抽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14.负责检验记录工作,对产品质量检验记录进行统计分析

15.负责客户提供产品的检验,负责编制《产品检验报告》。

16.协助上级进行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具体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

17.负责顾客退货、换货的调查、检验,提出处理意见

18.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述职或汇报工作

考核指标:

1.成品质量检验、处理工序质量问题 80%

2.质量记录、质量数据统计分析,研究质量改进的目标和措施 10%

6.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篇六

1.原辅材料的采购需符合采购标准,具体办法见《采购管理验证制度》。

2.启封后的原辅材料未用完时必须密封,防止污染;必须使用保质期内的原料,若超过原料保质期而未用完,一律不得投入生产,采取退货或销毁处理。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具体办法见《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

4.因故延缓生产时,对已调配好的半成品应及时作有效处理,防止污染或变质,恢复生产时,应对其进行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应予以废弃。

5.半成品的储存,应严格控制温度和时间,配制好的半成品应立即使用,常温下保存不应超过4小时。

6.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应根据生产计划、生产能力及库容合理安排生产,做到“先进先出,快进快出”的原则,避免积压。

7.运输车俩应干燥、整洁,根据产品要求应有防雨、防尘等设施,外来车俩也应达到此要求。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篇七

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一、基础用水泥、砂、石、钢筋等材料要经监理审查同意方可使用,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和产地调查取样,监理人员随机抽检,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规定。

1、水泥

(1)水泥使用国家许可生产的水泥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出厂日期不超过三个月,要有进场批量出厂质量证明书等。质量证明书的批号要与水泥袋上批号一致,每批水泥进场后应及时取样到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室进行复检。每批次200吨做一次复检报告。不足200吨也要做一次。

(2)水泥入库应按生产厂家、品种、标号、批号、生产日期分别码堆,不得混存;堆垛高度应以10袋为宜;贮存的场地适宜。要求以木板垫衬,防止受潮变质。水泥发放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3)水泥验收依据GB175—2007

2、砂、碎石

(1)砂、碎石经过沿线调查后取样到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室进行试验。每600吨或400m2做一次复验检查;提供复检报告。并建立跟踪与台帐制度。

(2)进入施工现场的砂、石要铺垫。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防止混入泥土。

3、水:使用饮用水,清洁河水等水种,并做出用水记录;如有怀疑时应做水质试验,提供试验报告。

4、钢筋和钢材

(1)钢筋和钢材必须国家许可生产的钢材厂生产。每批钢材进场前都要进行外观检查,有无锈蚀、折弯等外观缺陷,否则严禁进场,钢材进场时材质证明随同钢材一起入库并要检查捆号、批号、铭牌号、炉号是否一致。

(2)钢材材质证书字迹要清晰、整洁,不得涂改。应提供原始件,若无原始件时应提供手抄件或复印件,但要注明此件所涵盖钢材的生产厂家、规格、数量、炉批号,并有经办人和经办单位签字盖章。

(3)钢材验收依据GB1499.1-2008标准进行。

5、钢材、水泥在复检前应经监理同意后方可取样送检。

6、基础用插入角钢和地脚螺栓,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原材料的力学和化学分析试验报告;复检报告、产品合格证。

7、加强成品保护意识,对插入式角钢和地脚螺栓等加工产品,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要防止损伤、锈蚀,磨损锌层及破损丝扣等。

二、导地线、金具、绝缘子要严格验收,做好验收记录;确认不合格拒收。

1、导地线、金具、绝缘子的验收

(1)在运输过程中绑扎要牢固、线轴必须立放、要有防滚措施;防止撞击。如采用铁路运输在卸货前要协调车站货运室及搬运部门进行外包装检查。若有包装破损及时拍照,并根据破损情况汇同相关部门;做好商务记录。

(2)导地线入库后按到货清单及时清点,核查数量。若对线轴标识有疑问时,应用计量手段鉴定。生产厂家应将合格证随同导地线同时寄达。合格证应包括原材料材质证明和物理与化学试验报告。

(3)导地线在安装前应,首先对导地线进行外观检查,有无跳股、断股、松股、毛刺等现象,若有做好相应检验记录,应做送检复试报告和导地线与金具压接的综合拉力试验报告;经监理审核后方可使用。

(4)悬式绝缘子到货后首先对包装箱进行检查,是否有挤碰等情况,抽查瓷件外观是否掉瓷、裂纹、烧痕、缺釉、气泡、斑点等质量缺陷,球头和铁帽平直、牢固是否有漏镀和锈蚀现象;并进行记录。

(5)金具到货后根据到货清单及时清点,核查规格、数量每个品种都要打开包装进行抽查,并依据生产厂家提供的样本进行核实,做出相应的检查记录,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厂家。(6)金具在安装前要进行试组;试组无误后方可出库安装。(7)金具验收依据DL/T756-2009、DL/T757-2009、DL/T758-2009、DL/T759-2009和生产厂家产品样本。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固阳500kV变电站工程项目部

8.成品出入库检验作业办法 篇八

1.目的

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成品库或客户手中,确保入、出库之成品能满足客户要求;减少客户抱怨或退货,使作业条理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作业办法.2.适用范围

本厂入、出库检验作业均适用之.3.参考文献

参考本厂之「测量与监视控制程序」.4.权责

4.1品保部:负责成品入、出库前之检验判定及标示.4.2仓储部:负责合格品入库、出库作业,仓储之不合格品处理.4.3责任单位:负责成品线材入库前之摆放、标示,并放置于成品「待验区」内及不格品的处理.5作业程序 5.1成品入库检验

5.1.1现场单位放置于成品「待验品」之成品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5.1.1.1须附有内容完整、正确的标签及成品入库标签.5.1.1.2按不同的品名规格、颜色、印字内容分别摆放整齐.5.1.1.3所有成品入库标签均需注明操作员姓名.5.1.2成品检验员按<检验抽样>进行抽样,依或「产品检验规范」等进行检验、判定及标示,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入库检验报告」上。

5.1.3对于判定合格之成品,在成品入库标签上盖合格章或签名;判定为不合格品者,以「不合格品单」或「不合格品标签」标示.5.1.4仓库依据成品检验员的标示加以确认,将盖有合格章或签名之产品入库;不合格品由成品检验员通知责任单位,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5.2成品出库检验

5.2.1成品检验员接到「出货通知单」后,对仓库所备之产品按照「检验抽样计划」进行抽样,依「QC工程图」或「产品检验规范」及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产品出货检验报告」上。

5.2.2在库品之检验,若属不合格品,需及时标示并通知仓库或责任单位接「不合格品之管制」处理.6.附记事项

6.1所有成品不得先入库或装车后再检验.6.2对于入库“待验区”内经判定为不合格品者,责任单位应于当天把不合格品拉出“待验区”,进行处理.若三天内仍放置于“待验区”内,一律按内部抱怨处理.6.3出错货或未经检验之产品而装车出货者,一律按照内部抱怨处理.6.4对于客户要求提供出货检验报告之产品,必须附有检验报告方可出货.6.5确因交期急需,临时到现场提货时,必须在提货前1小时通知品保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货.进料检验作业规范

1、目的

对来自于外部供方处的物料进行检验或试验,以确保投入使用的物料满足预期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组成最终产品的物料,包括采购的生产用原料,辅材,包装物等。

3、权责

3.1品保部IQC负责对所有进料物资进行验收。

3.2品保部仪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物料验收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确认和维护。

4、作业流程

4.1仓库管理人员在接收到外来的物料时,对物料种类、供应商、订单号码、数量等信息进行确认;

4.2上述信息经确认无误后,仓库管理人员将物料存放在待检区域,仓库管理人员将“进料验收单”交IQC确认;

4.3 IQC对物料名称、牌号、型号、规格、供应商、包装、标识等与相应的《采购单》《采购规范》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抽样或全数检查,并依据检验结果记录于《进料检验报告》;

4.4 对于经检查确定合格的物料,IQC以绿色“合格”产品标示单予以标识,并在《进料检验报告》及《进料验收单》结论栏注明“允收”或“合格”结论;

4.5仓库管理人员凭印有检验员编号章的“产品标示单”及注有“合格”或“允收”结论的《进料检验报告》办理物料入库;

4.6 对于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物料,IQC立即以红色的“不合格标签”予以标识;

4.7仓库管理人员要协助IQC对不合格物料进行隔离,并同时将该批原料登记于《不合格品处理跟踪表》上(生产退料亦同); 4.8 IQC在对物料进行有效隔离后,立即发布《进料品质异常单》,经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后发放到仓储,采购等部门会签;

4..9《进料品质异常单》由品保课主管或工程师会同采购、工程、生管或使用部门协调一致,并签署处置结论;

4.10评审结果确定物料能够使用并经(副)总经理核准,IQC以“特采标签”对物料进行标识,并予以隔离,因环境关物质含量或相关ICP报告有异常之原料不予特采,IQC须要求仓管员立即隔离;IQC将处理结果记录于《不合格品处理跟踪表》上;

4.11仓储部指定使用部门作业人员对特采物料进行挑选或修整或克服使用;必要时,经挑选或修整后的物料由IQC(或生产线IPQC)重新进行验收; 4.12仓库凭“特采标签”及签有“特采”结论的《进料验收单》办理物料入库;

4.13经确认不能使用的物料,仓库管理人员予以拒收; IQC对拒收的物料用“不合格标签”有效标识及隔离,IQC将处理结果记录于《不合格品处理跟踪表》上,采购部凭拒收结论通知供应商退回物料; 4.14采购单要及时将协调一致后的结论以《进料品质异常单》的方式传递到供应商处,供应商必须在被要求或指定的日期内针对不合格现象分析原因关制定相应的改善对策;

4.15SQE对供应商提出的改善对策的实施情况及实施结果进行跟踪,并将跟踪的结果在《进料品质异常单》改善追踪栏内报告给主管人员及采购部;

4.16只有当跟踪结果证实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已经得到有效的实施,并且通过验证证实供方实施这些措施的结果有效,才能关闭该项目,否则SQE要以《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方式通报给采购部,采购部将结果通报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SQE提出的要求重新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SQE继续跟踪验证,直到项目得到关闭。

5、抽样方案

5.1进料检查按《检验抽样计划》进行抽样,采用一般Ⅱ级(其它指导文件中针对某一具体物料另有的规定除外);

5.2 AQL值(合格质量水平)按相关检验要求的规定执行,若相关检验要求没有规定或没有相关检验要求时,所有致命(严重)缺陷(CRI)的AQL值为0收1退,主要缺陷(MAJ)的AQL值为0.25,一般缺陷(MIN)的AQL值为1.0。

5.2.1同类物料采用正常一次抽样方案,连续5批抽样(不包括送样及小批量试样批)达到允收标准后,可采用放宽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当连续20批以上达到允收标准后可采用特宽检查一次抽样方案。5.2.2 同类物料在任何情况下出现1批量产品CRI(严重缺陷)或2批物料MAJ(主要缺陷)或3批MIN(次要缺陷)时,均采用加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若仍不符合,下批起采用加严检查二次抽样方案。5.2.3 同类物料在任何情况下连续2次采用加严二次抽样方案检查的物料批合格可转入加严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查,连续2次采用加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的物料批合格可转入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但若IQC或其他部门提出其它要求时,经品保部主管批准后按提出的要求检查。

5.2.4数量小于50PCS/m/Kg的,且属于送样试用的物料,IQC进行全数检查。

5.2.5硬件产品(指有形产品,其量值具有计数的特性),以供方提交的一批次(同期交付,同一规格型号,同一供方提供)为一交验批,流程性材料(指有形产品,其量值具有连续的特性)经供方提供的一独立包装为一检验批。

6、取样:进料物料由IQC检验人员采用随机取样的方式进行取样,取样后,检验人员要对样品进行标识。

7、检验和试验 7.1检验人员抽取样本后,先进行外观和尺寸等无须破坏性试验或试验周期较短的试验项目,待这些项目全部完成后,再进行破坏性及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7.2检验和试验工艺

7.2.1外观检查环境要求:采用常态照明(40W日光灯使光线充足),待测量物品测量面与检验人员肉眼距离25~35cm,观察角度要求垂直于待测量物品被测面的±45º角,观察时间为10±5秒;

7.2.2 监视和测量装置要求:卡尺精度等级不低于0.02mm,分厘卡(千分尺)精度等级不低于0.01mm,其它或自制的检具等装置要满足相关的工艺、检验文件或工程图面上的测量要求;

7.2.3 当现有条件不足以对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或经检验不能确定是否能够接收时,由IQC通知材料使用单位或生管安排对物料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工艺验证,工艺验证时取样按生产单位使用需求通知IQC取样,取样后进行标识并在24h内交生产单位试用,经工艺验证后的工件由工艺验证部门IPQC确定结果,IPQC将结果以《联络单》形式反馈于IQC。

制程检验作业规范

1、目的:规范制程过程检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及提升员工品质意识。

2、范围:公司制造车间适用

3、权责:

3.1品保人员:负责产品首件检验、制程中检检、产成品检验,追踪异常改善措施;

3.2生产人员:负责各个质量控制环节自检,及时知会IPQC首检,分析并实施异常改善措施;

4、作业流程: 5、4.1首检:

4.1.1首检须首先确认产品指令的有效性,内容包括《生产工单》、《SOP》、《生产排程表》等要件,各指令文件须一致方可执行生产其指令。

4.1.2原材料的确认,IPQC须依据《生产工单》、《SOP》等文件资料至上线原料暂放区确认原材料的规格型号等内容,无误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4.2制程中巡回检验

4.2.1产品在制程中车间物料员又领入新的原料亦须按原料领用规定执行,操作人员须及时知会IPQC;如原料有异常须以《联络单》写明原料型号,规格,数量,供应商等内容通知IQC处并要求车间及时退回仓库;

4.2.2产品在制程中IPQC须定时对各机台生产之产品进行巡检,操作员、包装员亦须进行自检;

4.2.3车间班长、QC须定时对IPQC、操作员的检验项目、过程进行稽查;

4.3完工成品检验

对于完工之成品IPQC须按抽样计划抽检(如有特别要求之产品须全检),合格后方可盖“QC PASS”章放行入库; 4.4异常处理

9.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篇九

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6、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1按批查验合格证: 1按批查验合格证:

2外观检查:钢导管无压扁、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无严重锈蚀,按制造标准油漆出厂的油漆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绝缘导管及配件不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1按批查验合格证:

10.成品检验流程005 篇十

一、目的 通过对将要进入成品库的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符合质量要求的成品进入成品库,严 格控制不合格品出厂,并提供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测记录。 二、使用范围 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种成品的出货检验的要求和方法。 三、职责要求 质检部:成品抽样与检验,不合格品的追踪与改善。 技术部:对不合格原因连同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整改。 生产部:送检及按质检要求及时返工。 成品仓:检验合格后点收并转存入库,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作好产品的管理,依材料产品 的要求做好仓储环境。 四、程序说明 1.生产人员送检时,应随成品附上《生产记录单》一并送至待验区。 2.检验人员依据《生产记录单》核对产品的规格、型号等确认来料是《生产记录单》上 的物品。 3.检验人员应依据工艺图纸及成品检验规范以及样品进行检验。在必要情况下也可请第 三方(国家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验。 4.检验人员可依据成品不良状况适当调整抽样频率,加严抽样或减量抽样。 5.检验人员应将检验的结果记录在《生产记录单》内,且每月将记录单统计成报告对产 品进行质量监控。 6.检验员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成品检验作业,急件应立即处理。 7.检验员判定合格后,应在《生产记录单》签名并在《出货质量报告》上填写相应的检 测数据,同时在成品外包装上贴上合格证。 8.检验员判定不合格时,需将成品连同《生产记录单》一并退回生产部,由生产部安排 返工。

生效日期

表号:***/ZL0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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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文件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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