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2024-10-20

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制度(通用12篇)

1.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篇一

千龙户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 各部门必须设立专人进行每天的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 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防火巡逻人员对厂区各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保卫科。4.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1)、违章进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5)、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脱岗的;(6)、其他应该当场改正的行为。

5.消防负责人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科领导汇报。

6.保卫科负责人每月定期对全厂进行一次消防检查,主要

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造册登记,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部位,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配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技防设备来加强厂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消防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各类防火记录,并做好存档留底工作。

10、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培训记录。

2.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篇二

1 巡视设备的要求

进入设备现场要戴好安全帽, 与带电部位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进行其他工作, 不得移开或越过防护遮栏。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 室内不得进入故障点4m以内区域, 室外不得进入故障点8 m以内区域,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上绝缘靴, 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 需要巡视室外设备时, 应穿绝缘靴, 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巡视配电装置, 进出高压室, 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巡视设备时, 必须按照规定的巡视检查路线进行, 避免重复巡视或漏巡。设备巡视要严肃认真, 依次巡视检查每台设备的每个部位, 要特别注意重要设备、关键部位的巡视。发现设备缺陷要及时做好记录, 重要缺陷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2 有人值守与无人值守变电站巡视的区别

2.1 有人值守的变电站

对于有人值守的变电站交接班时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代运行方式、设备修试情况、接地线装拆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情况等。除了每日的正常巡视外, 每周应闭灯巡视一次, 观察一、二次设备的接头处、引线及端子是否接触不良, 有无打火、发热、发红现象, 对于满负荷或超负荷的出线和设备, 夜巡显得特别重要。

当天气恶劣时, 比如大风、暴雨、雷电、大雾、大雪、高温等情况下, 应增加特殊巡视;法定节假日为确保供电可靠性, 应增加特殊巡视;高峰负荷时, 应增加特殊巡视;新投入、修试后投入运行的设备需要监视时, 应增加特殊巡视;发生事故或系统冲击后, 应增加特殊巡视。

2.2 无人值守的变电站

对于无人值守的变电站, 正常情况下, 应2—3天巡视一次, 最长不得超过4天。巡视项目按有人值守变电站进行, 除正常巡视外, 应根据设备情况、负荷情况、气象条件情况等安排特殊巡视、夜巡。

3 巡视检查的方法

3.1 人工检查巡视的方法

(1) 目测法。目测法就是值班人员用肉眼对运行设备可见部位的外观变化进行观察来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 如变色、松动、打火冒烟、渗油漏油、断股断线、异物搭挂等, 可以通过目测法检查出来。

(2) 耳听法。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出现故障时, 会夹着杂音, 甚至有“噼啪”放电声, 可以通过正常时和异常时的声音大小及其变化规律来判断设备故障的发生和性质。

(3) 鼻嗅法。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一旦过热就会产生异味, 巡视人员嗅到这种异味时, 应仔细观察, 查出过热的设备与部位, 查明故障原因。

(4) 手触法。对于不带电且外壳可靠接地的设备, 检查其温度和温升时需要用手触法检查, 二次设备发热、振动也可以用手触法检查。

3.2 仪器设备检查的方法

(1) 红外检查法。利用红外点温仪、红外热成像仪对电气设备的引线连接处、动静触头、穿墙套管及内部设备的发热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有关红外检测条例规定判断设备发热温度是否超过运行规定温度。目前将变电设备热故障定性分为三类, 其中一类热故障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二类、三类热故障必须加强监视, 做好跟踪监测工作。

(2) 视频巡视法。利用安装在变电站高压区配电装置区域、电缆室、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的远方可控摄像头, 在监控中心进行操作巡视, 可以通过调整远方调控摄像头的角度、焦距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这也是无人值班站防火、防盗的有效技术手段。

(3) 微机巡视法。将变电设备巡视项目、巡视周期、巡视规定、巡视路线进行编程后存储在计算机中, 巡视人员在巡视前, 用手持掌机在主机上接受巡视任务。到现场后, 巡视人员根据巡视点设置的顺序对变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每个巡视点巡视完毕在手持掌机对有关内容进行逐项确认, 发现问题或设备缺陷及时输入手持掌机, 巡视任务完成后将所有巡视信息及时回传给主机。

3.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篇三

关键词: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建设途径

一、三级甲等医院消防管理工作之重要性

医院的重大责任在于保卫人民生命健康,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每天都有数百乃至上千的人流量,这些人大多数为患有疾病和运动困难的弱势群体,如果发生火灾,其后果是非常不容乐观的。依照中央文件提出的“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要求,监督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息息相关的。然而,消防管理往往是最容易被医院忽视的服务,一个火灾隐患往往是由于人们不注意的平日生活,导致人们思想麻痹;第二,消防知识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建设,医院火灾风险的良好的传播,预防工作,广泛宣传已成为医院的消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新形势下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与建设研究

1、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研究

首先,医院在消防管理层面上拘泥于形式。从表面上看,医院在消防安全上,必须反复强调和告诫,要有宣传、有制度、有预案、有检查的重视消防工作,但经常存在为了应付上级单位的检查,只做些表面形式化的工作。其次,由于综合医院建院时间久远,部分建筑存在易燃性,极其容易与医院内部的易燃易爆等化学成分物品产生火灾隐患。因此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尽最大能力消除火灾隐患,以确保病患看病放心,住院安心。现代医疗市场竞争尤为激烈,一些民办医院在医疗环境和硬件设施上占据极大优势,这也是公办各级医院吸引患者就医的客观条件。

2、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建设研究

医院消防安全是可谓医院的第二条生命线,因此医院消防安全相关部门应加大投入管理与建设,做好消防基础工作。过去由于历史累积造成医院中部分建筑和设施不设有消防规范,因此医院应对老建筑重建加大投入,以符合现代社会建筑防火设计的规范要求。如若建设新的建筑楼宇,在进行消防安全设计时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审核。设计公司应随时与医院消防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消防智能报警及灭火系统得到合理设置,将技术和人力防范有机结合,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质量和效率。在重视消防建设的同时,更不能忽略基础医疗条件的建设。整个医院的信息系统建设意义非凡,关系到医院未来的综合发展及前景战略。院方的行政管理高层领导应抓紧推进医院建设,提升医院各方面综合能力。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高中层各级领导干部及所有医护人员的信息化战略意识和思想,变被动为主动。因此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创新组织构架,改革管理机制,为信息系统建设给与最大的支持。

3、三级甲等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途径

第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协助院方定期对各层领导及医护人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培训,这将直接与医院消防工作开展的好坏程度紧密相关,特别像是三级甲等这样的综合医院更是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因此院方应批准消防管理部门定期邀请公安消防系统基层消防官兵针对医院消防安全和法定职责讲述防灭火的实战经验,参加人员具体应包括医院消防工作人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医护人员、新晋职工等。现代社会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是一项漫长而又艰巨的任务,在当今社会的新形势下,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与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要想把这项工作完成好,实属不易。这就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水平外,还应与其他部门特别是消防监督机构搞好衔接与配合,理顺各方面关系,将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建设成一股强有力量,使消防管理制度和工作途径不断创新,为医院的经济建设提供基础建设保障,为病患和全院医护人员创造一个安宁与祥和的工作环境。

第二,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事实情况,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应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执行力强的义务消防队伍。作为省级医院重点消防单位,应率先制定由院长担任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制度,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环节上,真正实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医院要依照责、权、利三者结合的原则,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逐年完善并合理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签订,上至医院领导,下至各科室和部门。

第三,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事实情况,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应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执行力强的义务消防队伍,该队伍主要由医院的保卫人员、保安、医护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组成,并要经常组织他们进行消防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以提高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应变速率。

三、小结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作为综合医院其医疗环境重要性日趋凸显,使得消防安全相关部门的管理与建设工作更加严谨。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医院消防安全相关部门应加大投入管理与建设,做好消防基础工作,更要创新组织构架,改革管理机制,为信息系统建设给与最大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吴天平.对综合性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认识[J].中外医疗.2011

[2]姜海良.浅议医院消防安全管理[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2

[3]王羽.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监督探讨[J].门窗.2013

[4]张福全.做好医院安全管理工作[J].管理观察.2014

4.网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篇四

1、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部门经理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商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篇五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人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5、消防检查方式

(1)日常巡视: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2)定期检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3)突击检查:实击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年检:根据施工现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管理的小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综合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6、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

(3)整个小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7)抽查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演练,检查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7、火险隐患的整改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单位负责人鉴字接收。

(2)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3)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或者规定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6)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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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XX集团XX分公司

6.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

1、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2、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和防盗设施情况;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情况;

4、危险品的安全储藏与使用情况;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安全通道畅通情况;

6、安全计划措施落实和实施情况;

7、消防安全检查的实施情况和检查记录情况,消防器材的保管,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1、日常检查:由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检查结果记录在实验室运行记录中;

2、专项检查:由学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实验室主任进行:(1)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抽样性监督检查;(2)对报告有安全隐患部位的监督检查;

(3)针对节假日前后和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监督检查;(4)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3、联合检查:配合学校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结果

1、各类安全检查结果应有文字记录,坚决禁止瞒报;

2、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须落实整改工作;

3、将安全检查的结果向院党政联席会汇报。

7.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篇七

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明确巡查、检查人员。

二、防火巡查应当每次进行并填写记录,公众聚集场所在上课期间、就寝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做到每日和不定期。

三、消防安全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填写记录。

四、防火巡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等。

五、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值班情况和记录情况。

六、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消防安全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单位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需要停用消防设施超过24小时的,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8.水工巡视检查制度 篇八

1、水工班每天指派专人对全院各部门,各部位进行维护、保养、巡视,及时做好巡视记录,所到之处必须由科室人员签字。

2、巡视部位包够:公共区域,院内,各病区,消防管道,公共卫生间等。

3、巡视内容包括:询问病区当班负责人是否有塞、滴、漏、冒水情况立即解决。发现管道阀门有塞、滴、漏、冒情况立即通知水工班维修,修理后进行实地复查。

4、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尽量及时修复,最迟要求当天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向科室负责人解释清楚。院内区域应向分管院长反映。

5、巡视记录要求记录完整,处理结果签字完整。

9.变电运行巡视检查制度 篇九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有限公司的变电运行巡检站在日常运行值班中对设备巡视的规范与职责范围,规范变电运行巡检站在日常运行值班中对设备巡视的管理标准。适用于供电有限公司所辖的变电运行巡检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生技《输变电设备运行规范》 闽电生《变电站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 闽电生《变电站设备巡视管理规定》 3 职责

由供电有限公司变电部门实施本标准的管理职责,并负责实施、考核本标准的执行 情况,生计部负责监督执行。4 设备巡视的类型及内容

4.1 全面巡视:根据设备巡视标准作业指导书及变电站巡视路线图对变电站一、二次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

4.2 值班巡视:按各单位制定的《变电站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在值班当中对变电站设备进行常规巡视。

4.3 交接巡视:按照省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中“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及各单位制定的《变电站交接班制度》的规定执行。4.4 特殊巡视:分为下列七种类型。

4.4.1 夜间巡视:巡视的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现象,有无异常声响,接头有无过热。

4.4.2 故障巡视: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时,应进行故障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运行中有可能引起事故时, 也应进行故障巡视。

4.4.3 红外巡视: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时,应对重载设备采用红外热成像进 行巡视。

4.4.4 投运巡视:设备变动后、新设备投运后、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运

后的巡视,主要检查投运设备有无异常声音,变压器冷却系统运转是否正常,接点有无发热,压力有无泄露或渗漏油等。4.4.5 大风巡视

4.4.5.1 大风前巡视:重点查各端子箱、机构箱门及建筑物门窗是否关好、工程物资材料是否摆放至安全位置、包装物及其它易飞物是否清理、施工人员是否撤离现场、安全围网及其它的临时安全措施是否已全部拆除、站内地面及建筑物上是否有易飞易挂物。尤其是正在施工的变电站与地处沿海及风口的变电站应加强对建筑物上的遮阳、挡雨物的检查和加固工作。

4.4.5.2 大风后巡视:检查安装在构架上的照明灯具及电缆是否有脱落造成事故的隐患;查构架式避雷针、独立避雷针是否有倾斜倒塌的危险;查水泥构支架是否出现纵向裂纹及水泥脱落的现象;查户外设备上有无飞扬物、易挂物等杂物,导线风偏、晃动情况,接头有无异常,标示牌及消防沙池有无松动等。

4.4.6 雷雨巡视:雷(暴)雨前后应巡视检查瓷瓶、套管有无闪络痕迹;查避雷器动作次数并做好记录;查各设备端子箱、机构箱的密封情况及建筑物的渗水情况;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是否会积水或排水情况。

地处山坡地的变电站,还应对山坡地的护坡、排水沟渠等防洪设施进行检查,防止山体滑坡。

4.4.7 冰雾巡视:冰雪、冰雹、雾天巡视重点检查设备瓷质绝缘部分的污秽程度,有无放电、电晕等现象。5 设备巡视周期 5.1 全面巡视

5.1.1 要求变电运行巡检站所辖变电站每月至少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一次;当上级通知紧急启动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保供电任务等预案时,台风、洪涝的警报解除后,应对所辖变电站应进行全面巡视。

5.1.2巡检站所长每月应跟班对所辖的变电站进行全面巡视。5.2 值班巡视

5.2.1 值班巡视原则上在白天进行,巡检站所在的变电站每值(或每天)应至少进行班中巡 视二次;巡检站每周至少应对所辖的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班中巡视两次。5.2.2 遇全面巡视日,值班巡视应与全面巡视结合进行。5.3 交接巡视

5.3.1巡检站所辖有人或少人值班变电站每值交接班时应进行交接巡视。5.3.2 巡检站每值交接班时应对巡检站所在的变电站进行交接巡视。5.4特殊巡视

5.4.1 夜间巡视:巡检站所辖的有人或少人值班变电站每周应进行一次夜间巡视,巡检站每周应对所辖的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一次夜间巡视。

5.4.2 故障巡视:变电站应根据3.4.2条款的要求进行故障巡视。5.4.3 红外巡视:变电站应根据3.4.3条款的要求进行重载设备巡视。

5.4.4 投运巡视:主变压器投入运行以后6小时内每小时巡视一次,其它设备投入运行3小时内每小时巡视一次。

5.4.5大风巡视:大风前、大风后应对变电站进行一次巡视检查。5.4.6 雷雨巡视:雷(暴)雨前后应对变电站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5.4.7 冰雾巡视:可结合值班巡视进行检查,必要时变电站可根据设备实际情况相应增加巡视次数。

5.4.8 特殊巡视可以结合全面巡视或值班巡视、交接班巡视进行。6 设备巡视注意事项

6.1 设备的巡视检查顺序应严格按照所辖变电站《设备巡视标准作业指导书》的巡视路线图来制定,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巡视路线及变更巡视的设备。6.2 巡视前应先查控制盘各表计指示及模拟接线,用以提供巡视依据。

6.3 巡视检查设备应精神集中,认真仔细,充分发挥视、听、嗅、摸及测试、同类型比较等方式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6.4 值班人员每次巡视的结果均须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6.5 巡视检查中发现缺陷或异常应向值班负责人及值内其他人员介绍清楚,值班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复查,以确定缺陷性质、具体部位,并由值班负责人记录和汇报。

6.6 巡视中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值班长或副值班长应亲临现场,根据负荷大小、气候条件及设备的试验数据等判断是否异常,并负责记录和汇报。

6.7 每次巡视结束,不论有无发现缺陷或异常,值班负责人均应将巡视人员及结果记录在运行操作记录簿上。

6.8 遇到高峰负荷、超温过载、油位异常及设备发热和新设备或设备大修后投运等情况时,值班负责人应适当增加监督性的检查次数,所需间隔时间应根据设备异常程序拟定安排。6.9 巡视检查时应与带电设备保持10kV—0.7m、35kV—1.0m、110 kV—1.5m以上足够的安

全距离。

6.10 巡视检查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严禁进行电气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6.11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靠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6.12 夜间巡视时应及时开启设备区照明(夜巡应带照明工具)6.13 开、关设备门时应小心谨慎,防止大幅振动。

6.14 在继电保护室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防止造成保护及自动装置误动。6.15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6.16 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6.17 巡视设备时禁止变更检修现场的安全措施,严禁改变检修设备状态。

6.18 进入设备区,必须戴安全帽。巡视前应检查确认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处于完好状态。

6.19 进入SF6高压室应提前进行通风15分钟。

6.20 巡视人员姓名应列入本单位的设备巡视人员名单通知中,严禁不符合要求的巡视人员对设备进行巡视。

6.21 火灾、大雨、台风、洪水等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讯联络。7 其他

7.1 现场执行全面巡视、交接巡视、值班巡视和特殊巡视后应将巡视中查到的情况及问题填写到《运行日志》及相应的专项记录中。

7.2 现场执行全面巡视、交接巡视、值班巡视和特殊巡视时必须填写《设备巡视到位记录》。8 检查与考核

10.风电场巡视检查制度 篇十

为规范风电场运行人员巡回检查工作,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可靠运行,实现电力生产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运行部。引用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专用术语定义

4.1 交接班巡视检查:是指在变电设备正常运行时,按规定的时间对其本身和系统接线等进行的检查。

4.2 定期巡视检查:是指在变电设备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根据设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要求,在原规定的时间外相应增加的对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巡视内容

5.1 交接班巡视检查 5.1.1 水泵房及消防系统 5.1.1.1 水泵房:

1、检查地面有无积水;

2、室内温度是否正常;

3、室内有无异常声音和异味;

4、各管道有无渗水、漏水;

5、#

1、#2供水泵运行是否正常;

6、排污泵运行是否正常;

7、配电箱仪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信号显示是否正常。5.1.1.2 消防系统

1、消防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2、#

1、#2消防泵压力是否维持在0.5MPa;

3、#

1、#2消防泵电机及水泵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4、消防管道、阀门有无渗漏现象;

5、#

1、#2消防泵运行是否正常;

6、配电箱仪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信号显示是否正常。5.1.2 400V配电室

1、室内有无异音、异味;

2、电缆沟有无积水;

3、盘柜开关位置与实际指示位置是否一致;

4、盘柜仪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5、引线接头、电气接点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变色现象;

6、计量装置是否良好;

7、地面是否清洁;

8、防火、防洪、防小动物措施是否完善;

9、停电开关有无悬挂标识牌。5.1.3 污水处理系统

1、室内有无异音、异味;

2、配电箱仪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3、#

1、#2排污泵运行是否正常;

4、罗茨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5、排污口排水是否正常;

6、污水井水位是否正常; 5.1.4 油品库

1、检查油品房内灭火器是否正常;

2、检查油品库有无火种;

3、检查油品有无漏油情况;

4、检查油品是否在规定地方摆放;

5、检查排气风扇运行是否正常;

6、每天通风30分钟。5.2 定期巡视检查 5.2.1 蓄电池组检查

1、蓄电池外观是否清洁,外壳有无裂纹、漏液;

2、各蓄电池间的连接有无松动;

3、蓄电池的浮充电压是否正常;

4、各蓄电池体表温度是否正常;

5.3 每次巡视检查后,应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的设备缺陷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对发现的各类缺陷,按场内相关制度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巡视周期

6.1 水泵房及消防系统每天巡视二次,分别由接班人员巡视(08:00、17:00);

6.2 400V配电室每天巡视三次,分别由接班人员巡视(01:00、08:00、17:00);

6.3 污水处理系统每天巡视一次,由下夜班人员巡视(16:00-20:00); 6.4 油品库每天巡视一次,由下夜班人员巡视(16:00-20:00); 6.5 每周一下午17:00巡视蓄电池组,并测单组蓄电池电压,由中班人员巡视;

6.6 每月3日10:00 对事故照明进行切换试验,由当值值长进行; 6.7 每月10日15:00对400V配电室进行卫生清扫,由全体运行人员进行;

6.8 每月15日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由当值值长进行;

6.9 每年进行2次蓄电池充放电试验,分别是01月31日和07月31日,由当值值长进行。巡视要求

7.1 巡查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检查标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在发现问题后能够分析原因并做出及时处理与防患措施。正确掌握设备的紧停规定,避免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加剧。

7.2 根据现场生产实际情况,运行设备专责人,主动对设备不定期巡视检查和特殊巡查。

7.3 巡视检查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7.4 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汇报。

7.5 在检查中如发生设备事故时,应立即返回本岗位,进行事故处理。

7.6 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

7.7 因巡视检查不到位,不认真,应发现而未发现设备缺陷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8 进入现场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区域时,必须严格执行安规有关规定。

7.9 不放过发现的一切异常现象和声音变化、异常气味、地面渗水、漏油痕迹。

7.10 对于不利检查的地方如声音杂乱,多种因素及其它不宜辨别的情况,检查时要更加仔细,不要被外界不利因素所干扰。

11.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及内容要求 篇十一

一工作要求

1.巡检人员在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中,必须做到:

1.1 巡检时要集中思想,认真地看、听、嗅、摸,高度注意设备有无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并正确处理。

1.2 巡检人员应随带记录本、钢笔或圆珠笔、手电筒、验电笔、绝缘工具等必要检查工具,以保证检查质量。以上工具必须放入工具袋内,保证随时可用。

1.3 巡检人员进入箱式变、配电室等部位检查时,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1.4 巡检人员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配电设施,了解设施设备的特性、掌握设施运行状况,熟知设备所带负荷及用户有关情况。1.5 巡检人员应定期对配电室进行巡视检查,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1.6 巡检人员按规定认真做好巡检记录,若发现设备有异常及疑问时,应加强监视,分析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指示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按规程处理后汇报。

1.7 巡检人员在巡视时若发生设备着火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当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根据安全规程规定的措施进行灭火及抢救,并立即汇报。

1.8 巡检人员在回班后必须将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所作的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1.9 配电室、箱变巡视检查应该有至少两人进行。

1.10 自然条件变化(如寒潮、高温、台风、暴雨、雷击、雷雨等)。如在夏季高温季节的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不定期巡视检查的次数。

1.11 上级领导命令或通知检查的设备;设备负责人、班长或站领导认为有必要检查的设备。可随时检查。2. 低压配电设施巡视检查的周期、内容 2.1 配电室(箱式变),每周巡视检查一次。2.2 低压电力线路和配电变压器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2.3 室外配电箱,柜等配电设施每天巡视一次,认真填写巡视记录。2.4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对配电室、箱变进行一次防汛检查。2.5每年冬季之前,对配电室进行冬季安全检查。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并汇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2.6检查低压配电装置上指示仪表及信号灯,均应齐全完好,满足运行监视的需要。

2.7 检查主、分路的负荷情况与仪表的指示是否对应;使用钳形电流表定期对负荷进行测量。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测量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2.8检查低压配电装置内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配线及各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松动现象。同时,巡检人员负责相应区域内计量箱及其箱内开关、表计的巡视检查。2.9检查雷雨过后配电室有无漏水,电线、电缆沟是否进水,瓷绝缘有无闪络、放电现象。

2.10设备发生事故后,应重点检查熔断器和各种保护设备的动作情况,以及事故范围内的设备有无烧伤或毁坏情况。

2.11检查变压器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损伤、放电痕迹。变压器油温、油色、油位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味。变压器呼吸器是否通畅,有无堵塞现象。变压器各部螺栓是否完整,有无松动。2.12检查变压器各个电气连接点有无锈蚀、过热和烧损现象。

一、二次熔断器是否齐备。

一、二次引线是否松弛,绝缘护罩、绝缘线是否良好,相间或对构件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2.13检查变压器外壳有无脱漆、锈蚀;焊口有无裂纹、渗油;接地是否良好。变压器各部密封垫有无老化、开裂,缝隙有无渗漏油现象。变压器铭牌及其他标志是否完好。变压器台上的其他设备(如:表箱、开关等)是否完好。

2.14在巡检过程中,巡检人员应同时检查所辖范围内的工器具及现场设施(如:消防器材、接地线、标示牌、设备编号等)是否完好、齐全。

2.15巡检人员除检查规定的项目外,对各项施工有可能损坏或危及到高低压电缆、表箱等低压配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施工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上级,必要时派专人现场监督施工。二内容 1灯塔 1.灯具有无破损,灯头、镇流器、开关、是否存在发热。2.升降系统是否灵活,有无卡顿。3.配电箱有无漏水,封堵完好。4.电缆、电线有无发执开裂。

5.灯具是否正常发光,方向高低是否合适。6.时控是否准确,按季节及时调整。2配电箱

1.各路配线负荷是否标志清晰。2.熔丝(片)容量符合是否规程要求。3.保护接地(零)系统连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箱体是否接入接地网。

5.引进、引出电缆孔洞是否封堵严密。6.是否存在缺口与电缆接触。7.配电箱门是否完好,箱内有无杂物。8.室外电源箱防雨设施是否良好。9.面对电源箱是否符合左零右火的规定。

10.零、火线接线端子标志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零、火混接。11.开关外壳、消弧罩是否齐全。12.是否将临时线接在刀闸或开关上。13.是否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管)。

3箱变

:(1)各种仪表、信号装置指示是否正常,三相电压是否合格,电流是否平衡。

(2)各种设备、各部接点有无过热、烧伤、熔接等异常现象,导体(线)有无断股、裂纹、损伤,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空气开关运行是否正常。

(3)箱变下部有无积水。

(4)各种设备的瓷件是否清洁,有无裂纹、损坏、放电痕迹等到异常现象。

(5)开关指示器位置是否正确。

(6)箱内温度是否过高,有无异常音响、异味现象,通风口有无堵塞。(7)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是否完好。

(8)建筑物、门、窗等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有无渗、漏水现象,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有效。(9)各种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10)周围有无威胁安全、影响运行和阻塞检修车辆通行的堆积物等。(11)接地装置连接是否良好,有无锈蚀、损坏等现象。

(12)巡视完成后,必须随手将门锁好,以防止小动物进入,造成事故。

(15)遇有设备发生异常,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不经请示进行倒闸操作,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作好记录。(低压配电部分)4电缆

1、电缆的巡视与主设备同步进行。

2、电缆的缺陷管理与主设备相同。

3、二次电缆与高低压电缆的巡视、维护相同。

4、电缆沟必须清洁月检查一次,同时定时结合设备检修对其进行清扫,即每年春检进行清扫一次。

9、电缆必须有走向的标志。

11、电缆的竖井严禁堆放杂物。

12.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篇十二

防 火 安 全 巡 查 检 查 制 度

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普及防火知识,强化防火安全意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公司、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4、各部门、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保护职工生命、国家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确保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本公司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公司、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公司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周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8、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公司(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占用疏散通道;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 疏散的障碍物;

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 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值班应由公司领导带班。值班领导要不定时地查班、查岗。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

本公司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

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凡维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公司消防队或本地区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措施。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关人员必须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公司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

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有关部门、岗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减少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本公司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动火审批制度,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审批。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动火施工或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必须事先向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涉及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应与施工公司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使用明火取暖须由使用部门申请,经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炉具,并建立炉火使用制度,加强管理。严禁在车间、仓库、变电室、汽车库、木工房、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电热设备取暖。

采用明火或高温进行烘燥、烤炒、熬炼或使用淬火、退火、保温设备等,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在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品作业场所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

和携带火种。

与承建本公司各种工程项目的施工队签订的合同中,要有防火防爆的协议。此项工作由基建部门负责,主管消防的职能部门监督执行。

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承担。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凡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关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并做到以下七点:

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带入明火源; 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严禁超期超量储存; 严禁违章操作;

每天至少每两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6、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专职、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本公司义务消防队由生产车间、班组的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员比例不低于本部位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本公司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资)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专职消防队的防火职责:

根据本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防火工作规划并贯彻执行;

定期或不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公司的消防工作形势,找出问题,拿出办法,指导工作;

负责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交办的日常工作;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选防火逐级责任制

和岗位责任制,检查督促本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参加本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负责训练本公司义务消防队。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本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专职消防队的执勤备战职责:

熟悉本公司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及其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和交通道路、水源设施;

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组织实施演练,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认真贯彻执行内务、纪律、执勤、灭火战斗条令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消防业务学习,进行灭火技术、战术训练和体育锻炼;管理和保养好消防车辆和器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

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迅速出动,积极扑救,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命令或应援参加期公司的火灾扑救。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和降低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和制定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工作。

本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如下:(以下内容由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原则要求如下)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本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公司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敷设燃气、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促进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本公司其他领导及消防工作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每季度逐级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一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员工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下列公司和个人给予奖励:

对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公司和个人; 对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者;

对发现并制止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损失的公司和个人;

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突出的; 在危急时刻,防止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后能及时报警,予以扑救,减少损失的;

在消防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上有重大革新及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

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下列行为予以惩处:

不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逐级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或消防安全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违章蛮干的; 对火灾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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