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方案(共7篇)
1.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方案 篇一
关于加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区《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以及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关于印发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主要职责分工
1、财政局负责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财政预算资金筹措及管理。
2、对口帮扶单位负责本单位帮扶资金的监管。
3工作队负责协助各类扶贫开发资金统筹,监管资金使用。
4、扶贫开发办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做好扶贫开发资金的统筹相关工作,协助财政局做好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镇村各类扶贫开发资金的具体拨付和管理工作,确保各类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二、制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在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前,贫困村要与对口帮扶单位和镇政府根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共同制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填报《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及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表》,并经上述三方签字盖章,报工作队和扶贫开发办审核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资金拨付和报账管理
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所有含帮扶单位、企业捐资等资金和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等必须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以及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关于印发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执行,原则上划入扶贫专项资金专账专户,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由帮扶单位,帮扶企业,及镇共同主导资金的使用。
四、加强资金监督检查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用、移用、挪用资金的,或不按要求组织实施的,一律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同时,取消项目单位今后享受有关政策扶持的资格。
2.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方案 篇二
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一直是国际上普遍接受的绩效审计三个要素,政府绩效审计是指公共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通过审计,对公共资源管理和使用的3E指标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得出绩效审计结论和作出审计建议。其中经济性指的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项目要以最低的投入或成本达到既定或最优目标,这是从支出或成本的节约方面来进行评价;效率性是指成本和产出的关系,是达到最佳的投入和产出比例,这是从产出或项目目标达到的对比消耗上来进行评价;效果性指的是产出或者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实际效果是否和预期的效果一致,这是从完成情况的质量上评价。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但同时,三者也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算术比。经济性主要侧重于成本和投入,注重节约支出;效率性关注成本和产出的关系;效杲性是对项目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进行比较,关注的是实现程度大小。经过几十年来绩效审计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现在国际和国内都有相当部分的最高审计机构或者专家学者认可绩效审计的新5E指标,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环境性(environment)和公平性(equity),是在原有的3E指标基础上,加入了环境和公平的概念。环境性是指在实施项目或者生产产出的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包括正向的改善环境和负向的破坏环境以及损耗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程度;公平性是指在实施项目或者生产产出过程中要向所有人提供实现美好生活愿望的均等机会,特别是政府服务行为更是要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满足自身发展需求。
具体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应首先确认专项资金规模,根据具体项目内容确定审计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查明扶贫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履行情况,发现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确保政府扶贫政策有效执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包括四个目标:摸清现状、揭示问题、评价效果、提出建议。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一大批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为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历史机遇。国家对贫困地区发展越来越重视,政府投入的扶贫专项资金数额逐年上升。对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应重点关注其支出状况和执行效率,在资金流通合法合规性的基础之上,开展必要的项目绩效审计。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脱贫为出发点,审计扶贫项目,重点关注扶贫资金项目立项审批情况和各级部门对扶贫项目的管理情况。二是以贯彻落实为重点,审计各部门执行情况并作出合理科学的评价。三是以扶贫资金走向为主线,梳理扶贫专项资金在各个环节中的使用状况。四是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分析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重视程度不够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效率高低影响着扶贫项目的实施结果以及扶贫工作的成败大局。但现阶段一些审计部门没有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加以重视,相应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也没有建立,实施效果亦不尽如人意。从近年来审计机关开展扶贫资金审计来看,更多的还是财务收支审计,而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的绩效审计项目开展的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有:目前审计仍是以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为主,更多关注扶贫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很少把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项目来安排实施。尽管在常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会涉及到绩效,但其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境性的整体分析和科学评价都不够。
(二)我国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法律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专门性扶贫资金审计法律制度是指仅调整扶贫资金审计监督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为推动我国扶贫开发进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要求加强法制化建设,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就扶贫审计领域而言,在国家法律层面并没有专门的审计立法,国家审计署通常是依据一般性审计法律法规和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依据则是一般性审计法律法规、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
然而,我国的扶贫资金审计立法在中央层面仍处于空白状态。目前在中央层面,只有若干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并不属于立法法中规定的立法范畴。由于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的扶贫资金审计工作实践中发挥着规范和指导作用,本文仍将其视为研究扶贫资金审计法律制度的基础。扶贫资金审计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2002年审计署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做好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2004年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这两份中央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各级审计机关的扶贫资金审计工作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
我国扶贫资金审计法律制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对扶贫资金审计权的监督两个方面:在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方面,存在扶贫资金审计范围不够明确、扶贫资金绩效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对扶贫资金审计权的监督方面,存在扶贫资金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不明确、扶贫资金审计权缺少权力制约机制等问题。
(三)尚未建立统一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通常只有经济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维度,而且在实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工作中,大多数只对其中的经济绩效这一维度进行评价,特别是地区县市在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工作时,指标维度更单一,甚至一些县未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去开展绩效审计评价工作,或者没有文件、文件不全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同于其他投资项目,不能单纯地从经济绩效这一维度去评价其使用效益,而应该从多个维度去评价,才能使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尚未作出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操作性的详细条款和规定,在指标体系的评价方面缺乏指导性,在评价内容方面不够科学。由于财政扶贫资金本身产生的经济绩效不大,而更多的是产生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但实际开展工作中却常常侧重于经济绩效的评价,而忽视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等评价,在现有相关研究成果中,所构建的指标体系普遍都存在评价内容不科学和缺乏整体性问题。
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重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
各级审计机关要认识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作用,强化绩效审计意识。扶贫专项资金是有限的,但其承担的责任是巨大的,这就需要审计机关用监督和报告的形式对扶贫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提高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扶贫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径和减少腐败的必须措施。健全绩效审计报告与绩效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此外,应加大对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报告与结果的公告披露力度,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报告一定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于被审计部门存在的问题应该明确指明,从体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国家善治目的。
(二)完善我国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法律制度建设
完善我国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法律制度建设首先要明确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范围。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立法上明确扶贫资金的审计比例;二是建立其他类扶贫资金进入政府审计的程序;三是在执行中科学制定扶贫资金审计计划。其次,要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机关进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目不仅仅是为了扶贫资金效益的评估和报告,更为重要的是对扶贫资金效益问题的揭露和预防。要求审计机关履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职责,必须落实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也是审计机关履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内容。不仅要明确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绩效问题的问责权力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还要确定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类型。再次,要明确扶贫资金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从立法上增强对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约束性并明确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主体。
(三)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绩效审计评价的关键就是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论是前期数据采集,还是后期审计程序执行,都是围绕评价指标体系而展开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审计最基本且最重要的一块内容,它为审计人员提供审计评价参考标准,使审计人员能根据实际情况与预期标准之间的差异来进行客观合理评价,使审计信息筛选从无序走向有序,从杂乱无章变得系统规范。
由于公共财政扶贫体系机构庞大、复杂、分散,社会公众依靠自身的力量无法从事一些大型公共扶贫项目,于是委托政府相关部门代为行使公共权力来管理扶贫工作,此时就产生了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扶贫委托代理关系。为了防止各级政府部门在行使代理权力的时候,利用信息不对称而进行逆向选择或产生道德风险的行为,私自占用、延期滞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而损害广大公众的利益,有必要建立一套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监督机制,以加强对扶贫工作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在建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过程中,要保持绩效评价的严谨与客观,面对具体的绩效审计项目要因地制宜,在建立指标体系的过程中要遵循可比性、可操作性、全面性等基本原则。可以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四个维度,建立绩效审计评标体系。四个维度分别是经济维度、效益维度、效果维度、生态维度。每个维度可以设计两到三级指标。如项目绩效审计中,经济维度可以设计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经济性、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经济性等二级指标,其下可以设置固定资产使用率、财务费用预算节约率等三级指标来评价经济维度。对于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需要因地制宜,但是其本质都应围绕着绩效审计的目标进行。
摘要:随着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和深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作为政府财政公共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审计机关的重视,加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在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方面的重大作用,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也成为一种必然。本文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为切入点,分析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的必要性并给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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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方案 篇三
绩效审计是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一种内在趋势,也是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应该使用的审计方法。随着我国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的种类和总量越来越多,因此,加强对其绩效审计,是保障专项资金科学合理使用的重要手段。本文在论述过程中。介绍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涵及其功能价值,分析了当前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概念内涵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的是,审计机关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所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绩效审计的重点目标是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率性、效益性等。随着政府专项财政资金支出规模的日益扩大,以及政府对财政资源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应运而生。通过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全面监督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来源,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程序以及相关决策等。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功能价值
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是,促进社会经济某些特殊领域发展的重要支撑。例如教育、扶贫、环境治理等方面,而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能够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降低因其他不合理因素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概率,提高相关决策管理层面的透明性和公开性,以保证人民的纳税钱得到合理的运用。
当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面临的挑战
审计环境不够成熟。我国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起步时间较晚,相关的审计制度、程序模式等还不够完整和规范。缺乏明确适用的法律依据。整体的审计环境还不够成熟,绩效审计文化没有形成,很多地方的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是走形式。
专业化的审计队伍不足。财政资金专项审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专业化审计人才不足,并且现有的审计工作人员在知识水平、审计业务经验、审计创新方法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这就影响了绩效审计的整体效果。
绩效审计工作缺乏有力的监督。绩效审计是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一种评价和监督,但是绩效审计本身工作的情况是否真实有效、合规合法等,也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但是,实际情况是,对绩效审计单位、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这就为绩效审计工作人员的一些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不能有效处理资金闲置。审计部门在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时,由于是专款专用,容易导致一些专项资金花不出去,造成资金闲置,审计部门在处理资金闲置问题时,缺乏足够有效的手段。利益驱动使得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盘活、整合专项资金的积极性比较低,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很多专项会涉及到部门和官员的权力,沉淀的资金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既得利益。对于专项进行审计,然后盘活和整合资源,必然会削弱相应的权力,损失既得利益。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解决方案
进一步完善绩效审计立法。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目前,我国《审计法》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立法机构有必要在现有《审计法》的基础上,对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审计权限、审计内容及审计范围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从而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从项目立项决策至项目结束的全过程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只有做好前期管理工作,确保“关口前移”、“过程延伸”,才能更好地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才能有效减少绩效审计工作的难度与阻力,从而为绩效审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实施绩效审计评价。为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覆盖面,保证绩效评价的公正性和结论的权威性,在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时可以采用“整体委托、独立评价”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已实施的重点专项资金独立实施绩效评价,以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的绩效评价结果,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提出整改建议。一些地方的实践证明,由第三方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能够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也解决了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人手不够的问题,保证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深入。
提高绩效审计队伍培养建设水平。绩效审计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需要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对于审计单位来说,要重点培养建设一批审计能力突出、职业道德良好的优秀审计人才。及时补充新的的人才,能夠提升整体审计队伍的活力,也能够不断创新审计方法、审计思维理念。
绩效审计是审计事业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趋势,也是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方向。财政专项审计工作要重点在立项可行性、决策合理性、分配合规性、拨付完整性、实施可控性和效果预见性等方面下功夫,认真核查每一个环节和实施细节,确保上述审计领域的审计结果准确合理,这样才能够保障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最大新限度的发挥效力,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4.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方案 篇四
情况报告
2018.4月11日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拉网式全覆盖”自查整改情况,切实强化问题整改成效,进一步推进2018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市联席办会同政府督查室、政协民主监督组相关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小组,于4月9日-11日对各县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拉网式全覆盖”自查整改情况
根据各县市“拉网式全覆盖”自查情况报告,结合市联席办巡查掌握的情况,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安置建房政策标准执行不严。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三是后续扶持措施未能及时落实。四是易地扶贫搬迁台账资料不完善。五是行政区划调整带来的遗留问题未解决。六是住房建设和搬迁入住进度相对滞后。
根据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拉网式全覆盖”自查整改工作统一部署,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由各地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国土、住建、扶贫办等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对易地扶贫搬迁进行了“拉网式全覆盖”问题排查,列出了问题清单,针对问题对标对表进行了整改,建房政策执行不严,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料台账不完善、后续扶持措施未能及时落实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或正在积极整改,行政区划调整的遗留问题已达成了基本处置意见,正在努力推进落实。
目前整改工作存在的难度:一是新化县个别集中安置项目进度相对滞后;二是新化县个别集中安置项目因分、分期实施,导致部分配套附属设施进度滞后;三是各地搬迁对象因乡风习俗未能及时搬迁入住,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进度慢。市专项督查小组针对部分进度滞后的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要求合理安排工期,抢抓工程进度,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到位,为迎接国检做好准备。
二、关于区划调整遗留问题的处置
2017年因行政区划调整,原双峰县蛇形山镇及洪山殿镇古塘村、梓木村、堑塘村三个行政村和原涟源市水洞底镇划归娄星区管辖,该三个乡镇于2016年均已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因区划调整后,涉及到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直未能妥善交接。
为切实推进双峰县、涟源市与娄星区关于区划调整涉及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顺利交接,确保问题查摆到位,整改落实彻底,为迎接国检做好准备,市联席办会同双峰县、涟源市与娄星区于4月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初步协商处理建议:一是由市联席办牵头,双峰县、涟源市与娄星区联席办派专人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先对蛇形山镇、洪山殿镇和水洞底镇已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二是由市联席办会同双峰县、涟源市与娄星区,根据问题实际情况明确问题问题整改责任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交接有序。三是关于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问题,待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成后,根据省里最终核定的任务指标进行资金核实,完成相关资金的支付或拨付。
三、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3787人,其中:新化县13607人,娄星区14人,双峰县2988人,冷水江市960人,涟源市6758人。
截止4月9日,新化县已完成了8121人的选址,实施22个集中安置项目,其中9个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13个计划项目正在编制实施方案;还有4946人正在进行选址工作。娄星区计划实施1个集中安置项目,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双峰县计划实施14个集中安置项目,项目均已开工,其中11个项目进行基础或主体施工,3个项目正进行三通一平施工。冷水江市计划实施6个集中安置项目,其中1个已封顶,3个正进行主体施工,2个正进行三通一平施工。涟源市计划实施16个集中安置项目,其中10个正进行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6个正进行三通一平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这项政治任务完成好,把这项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标志性工程、民生工程建设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实现稳定脱贫。
2、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各地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对省联席办交办的问题,“拉网式全覆盖”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对标对表,逐一整改,确保成效,为迎接国检做好准备。
5.扶贫领域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关于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20xx年4月19-20日分别对各镇(街道)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及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项目实施及启动情况
此次督查项目共81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347.76万元。其中20xx年项目2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142万元;20xx年项目28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350万元;20xx年项目30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55.76万元。
(一)冠山街道办事处
1、20xx年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0万元,项目完工1个,报账20万元,报账率25%。一是大新花卉苗木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新建50亩标准化花卉苗圃。项目任务已完成,已报账20万元,报账率100%,与15户贫困户签订利益联结协议。二是刺梨种植项目(麻芝乡刺梨种植900亩、三元镇刺梨种植1100亩),批复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种植刺梨亩。实际种植刺梨500亩,未完成种植任务原因为:同济堂种植有限公司缺刺梨苗,预计20xx年12月种植完毕。
2、20xx年项目5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8万元,项目完工3个,报账100万元,报账率32.5%。一是大新竹鼠养殖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80万元,养殖竹鼠1600只。项目任务已完成(养殖种竹鼠1600只,建设圈舍及配套设施800平方米,无害化处理池20立方米),实地查看现存栏竹鼠1672只,与20户贫困户签订利益联结协议。项目使用资金80万元,已报账80万元,报账率100%。二是合安村竹鼠养殖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养殖竹鼠2000只。经实地查看,正在修建圈舍,种鼠未进场,资金未报账。三是中药材续断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种植续断1000亩。种植任务已完成,资金未报账。该项目采取农户散种方式由贫困户自愿种植,农户物资领取情况与清单一致。四是大蒜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种植大蒜150亩。种植任务已完成,资金使用20万元,报账20万元,报账率100%。农户物资领取情况与清单一致,贫困户已通过项目的实施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五是光坡食用菌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48万元,种植食用菌7万棒,建标准大棚35个(6300平方米)。该项目资金于20xx年1月到县,20xx年3月立项批复,正在修建大棚。
3、20xx年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5万元,项目完工0个,资金未报账。一是凤凰村肉牛养殖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养殖肉牛130头。目前项目已启动,正在开展圈舍建设工作。二是光坡村蔬菜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种植大蒜、棒豆、秋延晚蔬菜500亩。项目已启动,正组织贫困户实施。三是年黄豆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5万元,种植黄豆500亩。该项目已启动,正在发放种子给贫困户并已开始种植。
(二)谷脚镇
1、20xx年3个刺梨种植项目(谷脚镇刺梨种植、醒狮镇鸡场村刺梨种植、哪旁乡刺梨种植)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0万元,种植刺梨3000亩。实际完成种植464亩,资金未报账。未完成种植任务原因为:1、同济堂种植有限公司缺刺梨苗;2、因村居优化调整,部分原计划种植地块划转到双龙航空港,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种植区域。
2、20xx年项目4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5万元,项目完工2个,报账84.39万元,报账率27.6%。一是刺梨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125万元,种植刺梨2500亩。项目未实施,方案批复在20xx年底种植,目前正在育苗。二是茶香村蜜蜂养殖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养殖蜜蜂312箱。已向贫困户发放蜜蜂200箱,现存活96箱,报账25.28万元,报账率43.03%。三是新坪村富硒红米产业加工建设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建设新坪村红米加工流水线生产基地。已完成建设任务(建设96平方米大米加工设备房一间;建设45平方米的原粮库房一间;建设45平方米的成品库房一间;建设60平方米富硒米加工房管理房一套;建设粳米加工生产流水线一条;建设运输场地700平方米;完成供电设施架设),报账59.11万元,报账率98.52%。四是中药材续断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种植续断1000亩。已完成种植任务,资金未报账。后期管护正在开展,出苗率较低。
3、20xx年项目4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4.76万元,项目完工0个,资金未报账。一是毛保村蔬菜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种植蔬菜500亩。项目已启动,已完成整地工作。二是红米产业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种植富硒米1500亩。项目已启动,正在田间育苗。三是新坪种植专业合作社色选机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19.76万元,采购及安装整套色选机设备及基础建设。项目已启动,正在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四是黄豆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5万元,种植黄豆500亩。项目已启动,正在向贫困户发放种子和肥料。
(三)洗马镇
1、20xx年度项目5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69.2万元,项目完工5个,报账58.3万元,报账率21.6%。一是刺梨种植项目3个,刺梨种植7000亩,批复财政扶贫资金210万元(原巴江片区937.5亩,投入资金28.12万元;原洗马片区4061.5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1.84万元;原哪嗙片区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04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种植任务,资金拨付210万元,未报账;二是核桃种植项目1个,种植核桃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9.2万元,已完成种植任务,资金报账48.3万元,报账率98%;三是平坡村竹鼠养殖项目1个,养殖竹鼠200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资金报账10万元,报账率100%,目前竹鼠存栏200只。该项目已通过审计。
2、20xx年度项目6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10万元,项目完工3个,报账123万元,报账率13.5%。一是刺梨种植项目1个,种植刺梨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50万元,目前正委托贵州同济堂中药材有限种植公司开展育苗,待到种植季节开始移植;二是辣椒种植项目1个,种植辣椒1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报账23万元,报账率77%;三是莲藕种植项目1个,种植莲藕258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资金报账100万元,报账率100%;四是中药材续断种植项目,续断种植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0万元,现已完成种植任务,资金未报账;五是烟草扶贫资金项目1个,羊昌村和台上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该项目方案省扶贫办于黔扶通[20xx]111号文件已批复,因资金未到县,暂未实施,待资金到县后立即组织实施;六是核桃管护项目1个,20xx年度核桃种植项目管护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资金未兑现,原因主要是项目成活率低没有管护,因此没有兑现。
3、20xx年度项目9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已拨付240万元,项目完工0个,资金未报账。一是肉牛养殖项目,肉牛养殖130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已拨付50万元,现已完成牛犊采购申请手续,正在进行基地建设;二是天麻种植项目,种植天麻5000平方米,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拨付25万元,现已完成种子采购申请手续,计划10月份进行种植;三是林下养殖项目,白泥田村土鸡养殖10000羽,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已拨付15万元,计划6月份完成引种进圈;四是海花草种植项目,海花草种植5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已拨付15万元,现已完成种子采购手续;五是黑毛猪养殖项目,黑毛猪养殖400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0万元,已拨付35万元,现已完成猪种和饲料采购申请手续;六是生姜种植项目,生姜种植4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已拨付20万元,现已完成姜种采购申请手续,预计4月底完成种植300亩;七是红蒜种植项目,红蒜种植6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已拨付30万元,现已完成蒜种采购手续,预计9月份开始种植;八是林下养鸡项目,大厂村土鸡养殖23000羽,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0万元,已拨付35万元,现正采购鸡种,预计5月底引种进圈;九是黄豆种植项目,黄豆种植3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已拨付15万元,现3000亩黄豆种子已发放完毕,正进行种植。
(四)醒狮镇
1.20xx年度项目2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44万元,项目完工0个,报账15万元,报账率10%。一是刺梨种植项目,刺梨种植3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0万元,已拨付90万元,现已完成种植2364亩,资金未报账,剩余636亩待到20xx年11月份进行种植;二是葫芦田村竹鼠养殖项目,竹鼠养殖1000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4万元,已拨付54万元,现圈舍已修建完成,竹鼠采购手续已完成,种鼠未进场,资金报账15万元,报账率28%。
2.20xx年度项目2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5万元,项目完工1个,资金未报账。一是刺梨种植项目,刺梨种植25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5万元,资金未拨付,目前正委托贵州同济堂中药材有限种植公司开展育苗,待到种植季节开始移植;二是中药材续断种植项目,续断种植1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已拨付30万元,现已完成种植任务,资金未报账。
3.20xx年度项目5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40万元,项目完工0个,资金未报账。一是肉牛养殖项目,肉牛养殖130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正组织实施;二是非洲菊种植项目,种植非洲菊2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0万元,现正开展大棚修建工作;三是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种植蔬菜500亩及修建育苗中心1000平方米,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现已完成地土地流转,开始进行整地;四是依拉兔养殖项目,养殖依拉兔1000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实施地点;五是黄豆种植项目,种植黄豆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现已完成种植任务。
(五)龙山镇
1、20xx年项目7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90.8万元,项目完工4个,报账255.446万元,报账率65%。一是草原乡(幸福村、羊蓬村)肉兔养殖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97万元,养兔4000只,建半敞式砖瓦结构圈舍2000平方米,购置兔笼350套等。已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60.67万元,报账155.22万元,报账率78.79%,目前项目完成圈舍建设2000平方米,肉兔存栏1660只,因存栏肉兔过少,资金报账率未达到90%,所以项目未申请县级验收。二是(新水、桥尾村)核桃种植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73.8万元,种植核桃3000亩。资金拨付73.8万元,使用72.45万元,报账72.45万元,报账率98.17%。项目资金用于购买核桃树苗和化肥。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核桃种植面积3000亩。三是三村村蔬菜种植项目,该项目分为2个子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30万元,种植蔬菜300亩。资金拨付30万元,使用27.776万元,报账27.776万元,报账率92.58%,项目已实施完成。四是20xx年(大谷、前进、高峰、摆谷六、三村、鸡场村)刺梨种植项目,该项目分为3个子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90万元,种植刺梨3000亩。拨付财政扶贫资金90万元。龙山镇已安排种植群众整理好土地,因在采购种苗时,供货商同济堂公司无苗可采购,推迟到20xx年冬季实施种植。
2、20xx年项目6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32万元,项目完工2个,报账129.07万元,报账率20%。一是草原村肉兔养殖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00万元,养殖兔2000只,新建圈舍1000平方米等。资金拨付100万元,使用70.67万元,报账70.67万元,报账率70.67%。项目目前圈舍建设已完成,野兔存栏2000只,因报账率未达到90%,所以未申请县级验收。二是(高峰村)食用菌种植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300万元,新建基地50万棒, 建标准大棚150个(27000平方米),管理用活动板房(400平方米),保鲜冷库280立方米,喷灌设施,机耕道等。资金拨付150万元,目前已报账58.4万元,报账率39%。项目由公司牵头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招投标,落实地块,平整场地等工作,大棚主体、彩钢瓦棚、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毕。三是海花草种植项目,续建海花草种植基地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00万元,资金拨付50万元,资金未报账。目前采购办已批复通过特殊采购方式(在内部监督机构参与下,采用委托战略合作方式)购买种苗。涉及的四个村地块已落实,正在进行土地平整、草本移植。四是脱毒马铃薯种植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30万元,种植脱毒马铃薯1000亩。资金拨付15万元,资金未报账。项目已采购完毕,目前已将种子和化肥分发给贫困户,现已栽种完毕。五是竹鼠养殖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87万元,拨付0万元。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六是核桃管护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5万元,为20xx年种植3000亩核桃管护费。拨付15万元,因该项目核桃苗存活率过低,建议将该管护费用用作购买种苗,进行补植补种。
3、20xx年项目共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3万元,项目完工0个,资金未报账。一是肉牛养殖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共计200万元,未拨付资金。该项目实施地点已落实,待县扶贫领导小组批复后,即组织实施。二是水苔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共计30万元,未拨付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已落实,待县扶贫领导小组批复后,即组织实施。三是黄豆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共计3万元,未拨付资金。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组织采购,物资到位后,即分发农户进行种植。
(六)湾滩河镇
1、20xx年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8万元,已拨付168万元,项目完工1个,资金未报账。一是刺梨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60万,计划种植2000亩,实际种植了1500亩,后期由于无刺梨苗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待刺梨苗供应后继续实施。二是摆省片区蔬菜种植项目,建设300亩蔬菜基地,批复财政扶贫资金48万,项目已全部完成,资金未报账。三是湾寨片区蔬菜种植项目,种植蔬菜1000亩,批复财政扶贫资金60万,已部分实施,资金未报账。
2、20xx年项目5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10万元,已拨付370万元,项目完工1个,报账150万元,报账率40%。一是湾寨片区蔬菜种植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建设核心示范区2000亩,辐射带动8000亩,建7000平方米产地交易市场,3000平方米农产品交易大棚等。已拨付260万,项目已全部完成,40万元为市场开拓资金和农户补助,已报账150万元,报账率57%。二是竹鼠养殖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200万,资金未拨付,项目已经启动,拟采取公司代养分红方式实施。三是摆省片区蔬菜种植项目,种植蔬菜600亩,批复财政扶贫资金60万,资金已拨付,现已完成项目进度的50%。四是湾寨片区蔬菜项目,种植蔬菜500亩,批复财政扶贫资金50万,资金已拨付,项目正在组织实施,已完成项目进度50%。五是原摆省乡烟草扶贫新村建设项目,批复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已完成前期的选址规划设计,资金未到县,目前完成项目进度40%。
3、20xx年项目6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23万元,资金未拨付,项目完工1个,资金未报账。一是蔬菜种植项目,种植蔬菜500亩和食用菌12万棒,批复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资金未拨付,项目正在推进中。二是林下土鸡养殖项目,养殖土鸡33000只,批复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资金未拨付,项目已启动。三是依拉兔养殖项目,养殖依拉兔4000只,批复财政扶贫资金200万元,资金未拨付,项目已启动。四是蛋鸭养殖项目,养殖蛋鸭30000只,批复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资金未拨付,项目已启动。五是海花草种植项目,种植海花草300亩,批复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资金未拨付,项目已启动。六是黄豆种植项目,种植黄豆300亩,批复财政扶贫资金3万元,目前已将黄豆种子发放给农户种植。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镇(街道)党委、政府对项目实施重视不够,重申报,轻落实,轻实施思想严重,特别是项目实施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快,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二)20xx、20xx年度部分项目覆盖贫困户面不高,达不到省要求项目贫困户覆盖率80%以上。
(三)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宣传,群众知晓率低,参与积极性低,造成部分项目实施进展较为缓慢。
(四)20xx年刺梨种植项目,同济堂种植有限公司缺刺梨苗,导致刺梨种植项目不能按期完成。
(五)各镇(街道)在收集各项目档案时有缺失,不能很好反映项目实施整个过程,部分实施单位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
(六)个别项目报账程序、管理不规范,一是 主要是物资发放清册不完善;二是贫困户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三是报帐票据装订不规范;四是项目物资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手续进行;五是个别项目有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及资金使用的的情况。
(七)各镇(街道)20xx年度项目备案率较低。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镇(街道)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落实好稳定的专职项目实施管理人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扶贫项目早日发挥扶贫效益。
(二)20xx年、20xx年未完成项目和20xx年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将项目覆盖贫困户比列提高到80%以上,提高贫困户覆盖率。
(三)各镇(街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项目实施镇、村、组要将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投入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告。
(四)刺梨种植项目的实施单位要抓紧对接供苗商,如供苗商能足量供苗,则按照合同购苗种植;如供苗商无法提供足量刺梨苗,实施单位应向县采购办申请其他购苗渠道,确保项目于20xx年12月完成种植任务。
(五)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管理材料》基本要求,高度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完善档案资料,建立一个项目一个档案,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六)一是各镇(街道)要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扩大贫困户面覆盖率,完善物资发放手续,按照规范清册填写,制定利益联结机制。对已完成的项目,抓紧时间完善相关手续,收集资料组织报账及验收。二是各镇(街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七流程、十步骤”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按项目方案批复实施,严格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物资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手续进行,确需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及资金使用的,必须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备案,待批复后组织实施,资金报账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进行报账。三是龙山镇、洗马镇20xx年核桃管护费共计25万元,由于20xx年核桃种植存活率过低,两镇要仔细进行核实对部分管护工作做得较好的核桃种植户及时给予发放管护费,其余管护费建议用于购买核桃苗补种。
(七)各镇(街道)按照龙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xx年5月份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龙扶领办通〔20xx〕16号)要求,于20xx年5月6日前完成20xx年度批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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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6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自查报告
6.扶贫工作督查方案 篇六
一、督查任务
着眼于实现全县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当年整村脱贫,两年巩固提高,三年进入小康”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以下重点开展督查:
1.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县委关于推进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实现当年整村脱贫的实施意见及16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检查验收等方面贯彻落实情况;
3.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年度重点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危旧房改造、环境整治、村社道路建设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实效;
4.各级领导干部、双联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重点乡镇帮扶工作总队长开展精准帮扶情况。
二、督查方式及重点工作安排
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蹲点调研、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强化督导,传递压力,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和创造力。
1.县扶贫攻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督促联系贫困村的县直和省市属驻肃部门单位,对照联系村发展需求清单,每季度上报帮扶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每半年对联系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小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自查。
2.6月底至7月上旬,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安排督查组,结合全县重点工作综合督查,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促进双联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推进5个村当年整村脱贫采取的主要措施逐一开展现场督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炼典型,向县委常委会上报专题督查报告。
同时,由县委组织部协同县委农办,对“穗选计划”、“墩苗计划”、“育苗工程”中下派到乡镇、贫困村担任帮扶工作总队长或队员工作开展情况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情况进行同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专题报告。
3.7月中旬,县扶贫攻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细化分解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意见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台帐,适时掌握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提出阶段性推进意见。
4.7月中旬,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16个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听取精准扶贫本土化措施衔接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确保方案制定的各项措施精准落地。
5.7月下旬到8月初,组织安排督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赴8个乡镇对贯彻落实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主要工作是否围绕扶贫攻坚部署、主要资源是否围绕扶贫攻坚配置、主要力量是否围绕扶贫攻坚聚集。
每个督查组在对乡镇面上督查的基础上,选取1-2个贫困村,安排3-4天时间,以解剖麻雀的方式进行蹲点督查调研,逐级抽查检查各乡镇、双联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到位情况,深入了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谋划安排、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和进展成效,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工作落实。
6.8月上旬,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问题台帐,抓好跟踪督办落实,对乡镇提请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对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跟进调研,提出完善的对策建议。
7.8月中旬,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力量对县直各责任单位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和“1+16”配套文件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8.9月份,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结合搞好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督查活动,坚持把精准扶贫作为提高基层党建能力和衡量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内容,引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扶贫攻坚上来。
9.10月上旬,由县委工作落实年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县统计局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收集群众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
10.11月,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委农办(扶贫办),对照8月份督查发现的问题,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贫困村开展蹲点督查调研,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鼓劲加油、督促纠偏、推动落实。
11.12月下旬,由县审计局、县委农办(扶贫办)牵头,结合全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审计,对各乡镇扶贫攻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重点审计,督促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12.12月底,由县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委双联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农办(扶贫办、双联办)组织实施,对照《关于县乡村精准扶贫实绩的考核办法》和《关于全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实施办法》,对8个乡镇和5个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全面督查考核。
13.2016年一季度,由县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配合搞好省、市2015年精准扶贫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
召开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总结表彰先进,安排部署2016年全县精准扶贫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突出督查重点。
督查要抓主抓重,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实现当年整村脱贫的实施意见及16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的落实,注重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注重把握政策、吃透精神,注重准备充分、做足功课,注重组织协调、创新方式。
2.坚持问题导向。
督查要着眼于解决影响工作落实的难点和制约发展的瓶颈,深入基层、直达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查明事由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对实地督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向相关乡镇和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解决。
3.用好督查成果。
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人和事,责成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督查结束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报告。
7.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篇七
区财政局: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区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的通知》(区财发〔20**〕49 号)文件精神,我乡认真开展了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种植、养殖类项目
(一)项目实施情况
***乡 20**年工程类扶贫项目共实施 5 个,投资**,种植类项目 2 个,投资26.**;20**年工程类项目共实施 8 个,投资 332.87,养殖类项目 1 个,投资**,以上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建设内容,并完成报账。
(二)项目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乡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之前,广泛听取贫困村村干部、群众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察看,科学论证。同时,乡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扶贫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召开扶贫项目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实施的扶贫项目,优先支持基础工作好的贫困村和减贫效果好的项目,组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
我乡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明确,执行项目台账管理、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并按规定进行立项、组织实施、政
府采购及招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实施地查看工程进度,并指出工程进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三)项目报账
项目完成后,乡领导组织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乡级自验: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完成质量,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自验合格后,乡申请区扶贫领导小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区级报账。
经自查,工程、种植、养殖类项目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二、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
(一)村级互助资金全覆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20**-20**年年底共统筹资金 204.**,其中财政拨付**,占**%(20**年***万,20**年***万),成立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 6 个,相关资金拨付已全部到账,合作社运行良好。***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总户数***户,其中贫困户入社社员***户,占贫困户户数的**.*%。农户累计借款户数***户,借款金额**.*万元,其中贫困户***户,借款金额**.*万元,协会运行期间已到期还款农户***户,还款金额**.*万元,收取占用费 3.**。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乡在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经自查主要表现在:一是我乡扶贫互助协会运行存在部分行政村资金滞留在账面,未发挥效益。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扶贫互助协会缺乏专业的会计、管理人员,出现记账不规范、部分协会工作进展缓慢。三是群众存在思想顾虑。小农思想仍比较严重,观望较多,入社积极性不高。四是扶贫互助协会资金放贷存在风险,农户申请借款时理事会对该农户信用、还款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评估合格后对其进行放贷,但在借款到期通知还款时,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农户无法按期还款,这对扶贫互助协会资金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鼓励社员借款,提高互助资金使用率。针对该问题,我们利用春耕时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的有利时机,深入田间地头,结对宣传动员,鼓励农户使用互助资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让更多农户切实感受到入社带来的实惠,从而确保互助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进而提高扶贫互助协会的资金使用率。二是加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协会管理水平。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水平,推进又好又快的发展步伐,我乡已经在 4 月 6 日对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人员成员进行互助资金管理培训,乡财务室业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对各村财务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讲解,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健康发展。三是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借款回收手续进行借款回收。借款人借款到期一个月前,由理事会向借款人通知本金和占用费数额。借款人必须按期还款,对无法按期归还借款的,由本协会理事会启动担保人承保措施追回资金,必要时可启动司法程序。
三、精准扶贫贷款
20**年***乡共确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 2***人,其中***、崖渠、中山、新安 4 个贫困村有扶贫对象***户 1***人。自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开展以来,我乡严格按照《***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此项工作。我乡制定了《***市***区***乡人民政府关于***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安排》。根据程序安排,我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贫困户申请工作分别在 20**年 9 月和 11 月进行
了两次,共计发放专项贷款***户**。参加龙头企业入股分红的共计***户,每年每户享受企业分红**,共享受 3
年。经自查,我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四、两后生培训
***乡 20**年两后生培训补助***人,51.**;20**年补助***人,**.*万元,***乡两后生培训总计补助 79.**,全部发放到农户一折通,不存在违规情况。
通过对各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自查,我乡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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