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个人鉴定范文

2024-09-25

社区矫正个人鉴定范文(共9篇)

1.社区矫正个人鉴定范文 篇一

解除社区矫正鉴定

17日,21岁的大学生小海(化名),从哈市香坊区安乐司法所干警手中接过《社区矫正解除鉴定》,结束了三年的矫正期,重新获得了自由,解除社区矫正鉴定。他成为哈市第一名解除社区矫正的在校大学生。

2005年3月17日,高中生小海被同学找去帮忙收账。几人找到欠债人后,对方说没钱,于是同学的朋友让小海和其他3名学生按住欠债人,他从欠债人身上搜走了1000多元钱和一部手机。很快,警-察便出现在他们面前。最终,法院判处小海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社区、家庭、学校联动共管

从看守所出来后小海重返课堂,经过努力学习,考上了黑龙江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去年7月,按照盛市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香坊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同年9月27日,小海被安乐派出所移交至安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针对小海还是未成年人以及判刑后继续上学这一特点,经过研究,司法所工作人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在教育中突出个别教育,在管理过程中实行家庭、学校、社区矫正工作三方面联动。

为了不影响小海的学习,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每月12小时的公益劳动交由学校老师监督实施,安排他每月固定打扫学校的实验室和卫生间。而为了让小海拥有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辅导员和相关老师隐瞒了小海的身份,鉴定材料《解除社区矫正鉴定》。

打篮球拉近距离

刚接到去安乐司法所报到的通知时,小海的抵触情绪很大。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到小海家与他谈心。得知他喜欢打篮球,司法所找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陪他打了场篮球。这场篮球赛打开了小海的心扉,他开始主动与社区矫正人员谈心。

今年10月17日,香坊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小海举行了《告别过去,扬起生命风帆》解除矫正期特殊仪式。

仪式上小海感激地说:“社区矫正给我的帮助特别大。以前,我虽然一样在读书,但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差点什么。经过教育,我觉得自己重新回到了社会中,而且没有被抛弃。”

21人已解除社区矫正

据悉,目前,香坊区下辖20个司法所共有矫正对象123人,已解除矫正21人。

据介绍,秉持“以人为本,因人制矫”的原则,香坊区为矫正对象提供人文关怀,建立起思想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三个基地”。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困难,先后为3名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办理了低保,为30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为13名矫正对象介绍就业。同时将思想教育与心理矫治相结合,目前已聘请了10位法律咨询专家,每月定期进行心理辅导。

新闻链接——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孝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社区矫正对象界定为被法院宣告缓刑的、判处管制的、裁定假释的、暂予监外执行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2.社区矫正之理论[范文] 篇二

前言

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并积极协调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公安机关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法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年7月 关键词 社区矫正

一、社区矫正的发展

社区矫正是一个外来语,英文意思是。社区矫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前后首先在欧美国家产生,目前,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社区矫正已经发展比较成熟。我国于2003年7月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江苏、浙江、山东六地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5年1月两高两部又下达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扩大到河北、内蒙古、重庆等十二个省,并于2009年9月2日的《关于在全国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从2009年7月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也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全面运行,并于2011年5月1日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提出社区矫正。然而,从社区矫正的工作进展来看,因为两高两部的规范只是权宜之计,没有统一规定,社区矫正就难以贯彻和实施,就存在众多疑点。其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是社区矫正人员的设置。

二、我国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设置

(一)社区矫正的机构。

根据2003年7月两高两部的《通知》以及09年《意见》在各省市的社区矫正机构均有当地政法委带头,公、检、法、司、监狱局联合参加,并由司法局负责工作或设立办公室,并由社会组织组成社区矫正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社区矫正工作。其中,1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中负责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执行开始和期满的宣告,请(销)假的审批,户口迁移和变更居住地址的审核,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治安处罚,减刑、假释以及收监等相关法律手续的办理。司法机关是社区矫正的牵头组织部门,自然承担着主要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市、区、街道、镇的级别不同,工作职责和权限也不同。其中,街道、镇司法所是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

(二)社区矫正的机构工作人员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大体上是由社区矫正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部分构成。“社区矫正官”这一称谓既能与法官、检察官、警官的身份名称保持一致,又能体现出身份和职责的特殊性。2社区矫正官是指社区矫正机构中的执法人员,即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享有执法权。社区矫正官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表现进行考核和奖惩,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着和社会志愿者的工作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通过和政府签订协议,由政府向其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矫正官的指导下,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直接接触,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帮教,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树立信心,获得回归社会的能力,重新融入社会:1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公安派出所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沪公发【2006】300号)第5条、第17条李兰:“社区矫正主体问题研究”《行政与法》2009年11期82页

社会志愿者是自愿配合社区矫正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社会人士,主要有社区离退休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等。

三、我国蛇拳矫正在机构和人员设置上的缺陷

(一)机构设置缺陷

1、立法依据上的缺陷

(1)“两高两部”三个《通知》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不同

“两高两部”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作为我国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最直接最主要的立法依据,但也正是这种联合的形式让其法律’地位有点尴尬。从“两部”的角度来看,公安部、司法部是国务院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而“两高”则是司法解释的有权主体,三个《通知》显然是对《刑法》、《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社区矫正执行内容3解释和补充。作为社区矫正执行依据,其法律地位是司法解释呢,还是部门规章呢?若是司法解释与法律效力相同,若是部门规章则效力低于法律。二者对社区矫正监管执行的法律支持力是截然不同的。

(2)“两高两部”三个《通知》关于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规定突破上位法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同时根据社区矫正的概念,判处上述刑罚的犯罪分子是社区矫正对象。而根据两高两部《试点工作的通知》、《扩大试点通知》和《全国试行通知》等三个通知,都增加了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监管执行主体,并且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是牵头部门,公安机关是配合部门。《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司法行政机关是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扩大试点通知》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国试行通知》规定:“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这一突破上位法的规定,其合法性存在缺陷。一是有违“法律保留原则”,《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了十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第九条就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社区矫正属于刑罚范畴,相关事项只能由法律制定,由此“两高两部”对执行社区矫正监管主体的突破性规定有违“法律保留原则”。二是有违“法律位阶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是上位法,“两高两部”三个《通知》是下位法,下位法只能在上位法规定的范围内或是授权的范围内对有关事项做出细化和补充,关于社区矫正监管执行主体《刑法》、《刑事诉讼法》都只规定了公安机关是监管执行机关,而“两高两部”的三个《通知》增加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只负责监管对上位法变相修改,违背了“法律位阶关系”。

二、机构职责上的缺陷

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迁居、迁户、司法奖惩等则必须经由公安派出所“把关”即公安派出所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服刑人员上述事项,以及是否向决定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和收监建议,因此,可以说,公安机关是完全掌握了社区矫正监管核心环节的主动权和决定权,但在监管责任方面却明显不足,甚至日常性监管过程都可以不参加。

司法机关进入执行期间,承担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思想汇报。对其个别教育、集中教育,3 此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社区矫正执行内容等及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类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法律规定的总和,并非《刑法》、《刑事诉讼法》而设的“社区矫正”专章。

组织公益劳动,开展季度性行为奖惩等大量琐碎的日常监管责任,但在被公安机关完全掌握了主动权和决定权的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只有初审和建议权,结果由不得自己决定。

三、人力配置的缺陷

4公安机关承担着打击现行犯罪和维护日常社会治安的任务,其工作量非常繁重,在现实中,公安机关难以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对缓刑、假释等五中对象监督和考察,而社区矫正比原有的监督考察任务更加繁重,由公安机关管理力不从心,流于形式。也有学者认为公安机关是国家刑法体系中享有求刑权或者追诉权的机关,本币应该享有行刑权力,而且刑侦工作与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截然不同,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在实践中也无法承担专业性极强的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所是真正承担大量具体社区矫正监管执行工作,是最基层的一级组织,除了社区矫正工作以外,还承担了自身规范化建设,人民调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服务5以及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地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司法所职能范围广、内容多、要求高。社区矫正监管职能与其他职能相混杂,没有独立分隔开,势必受其他职能的影响。

3.社区矫正仪式上的发言范文 篇三

发言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我们将积极构建党政统一领导,公、检、法、司各部门分工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近期,将选择北陵、造化这两个基础条件比较好的街道开展试点,并成立区、乡街、社区三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遭遇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探索出成功经验,发挥先行试点的示范性作用。

二时要建章立制,规范流程,依法依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问题比较复杂,立法尚未完善,做完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依改革创新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好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例会、请示报告、台账管理、学习培训、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保密、考核奖励等九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报道、监护、走访、迁居、请销假、会客、公示、申诉等八项社区及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同时,规范细化审前调查、文书送达、矫正执行、解除告知等各项工作程序,使社区矫正工作有章可循,紧密衔接,有条不紊。三是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改造情况、心理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矫正。采取个别教育与培训教育、公益劳动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知识、公民道德、职业技能等日常教育,力求增强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表扬、评优、记功等奖励。对拒不接受教育矫正的,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同时,积极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探索建立就业安置生活保障机制,为有就业愿望但无职业技能的矫正对象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老弱病残、生活无来源的矫正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安排相应困难补助;为有就业愿望、暂无工作的矫正对象,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4.社区矫正个人总结 篇四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被判死刑的缓刑考验期:两年。

5.社区矫正期满个人总结 篇五

一、社区矫正工作方面

截至十月底我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XX人,其中管制XX名,缓刑XX名,暂予监外执行X名,假释X名。其中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X名,解除X名,均顺利办好各项接收解矫手续。目前,所有在册对象均在严格的管控范围内。我们的做法是: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制。今年5月22日,我区在XX政府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暨特殊人群专项组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出席会议,各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经费、人员等问题。同时会上分析了我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任务。5月份与8月份,分别召开一次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共同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工作队伍建设。6月11日、12日,我局在XX举办了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骨干培训班。全区X个街道(乡、镇)司法所长、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共计X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规范全区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截至十月底,我局共办理审前社会调查XX起,涉及被告人XX人,法院的采信率100%。对于重大特殊案件,由局领导亲自深入社区村进行社会调查,多方征求社会意见后,如实出具客观公正的审前社会调查报告。所有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资料均已归档、入册,规范管理。

(四)建立全区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做好GPS全球定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顺利将首批71名矫正对象实行手机定位管理,严防脱管、漏管。目前,定位对象中已有X名解矫,全区X名矫正对象仍处于手机定位监管状态。

(五)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我局对每一名严格执行定期报到、集体学习、公益劳动、请销假、迁居、会客、考核奖惩等制度。司法所每月与公安派出所进行1次人员清查比对,区局每个季度坚持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进行一次比对,强化监管责任,切实防止和减少衔接环节中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六)筹建社区矫正中心

今年以来我区积极筹备“区社区矫正中心”,该“中心”计划依托我区首个安置、教育、转化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两类特殊人员的集散地而建立,建成后将成为全省首例集帮教、培训、安置、矫正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目前已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中心建设方案及预算。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一)关口前移,深入监所帮教

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前往XX监狱等地开展帮扶教育,邀请政府部门、群众团体、法律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和知名企业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服刑在教人员亲属等,深入监所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活动。4月份,我局组织XX名帮教人员赴XX监狱帮教对XX名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集中帮教,为服刑人员送去普法书籍、转递生活用品等,并向服刑在教人员宣传党和政府帮教安置的方针政策、介绍家乡的发展变化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最新动态。10月份赴长沙监狱开展了一次警示帮教活动,均取得良好效果。

(二)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衔接配合

帮教安置是一项非强制性管理活动,衔接管控环节至关重要。为此,我们采取三项措施,有效破解了衔接管控难题。

一是抓好信息核查。20xx年底,全省统一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绩效网上考核,从源头上确保监所和我局同步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截至今年10月底,我局已经通过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核实374名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率达100%。

二是抓好对茬衔接,今年我区已通过信息平台导出71名刑满释放人员。所有人员资料均已通过平台导出建立信息库,并明确了衔接人员、衔接日期和帮教责任人。对于重点帮教人员均由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衔接,列入了重点管控范围;对于一般帮教对象,由司法所动员其亲属或社区(村)干部代表接回,实现了司法所、派出所、基层帮教组织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的无缝对接。

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六

(六)充分发挥心理法律专家咨询组的作用,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

(七)建立社区矫正软件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解决因社区服刑人员流动性带来的困难和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八)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业务信息、各种会议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区各地在日常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反映工作动态和问题。

7.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个人总结 篇七

一、基本情况

我团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名,其中男性**名,女性**名;假释**名,剥夺政治权利**名,暂予监外执行**名。该**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组织,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夯实基础 团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历来都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方式方法,突出了工作要点。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推进,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目标和职责,切实加

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团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师团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团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团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师团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 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29团司法所

2011-11-10篇二:2015年xxx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年终总结 2014年山嘴子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年终总结 2014年山嘴子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现有矫正服刑人员八名,缓刑七人,管制一人。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王立新任组长,和山嘴子派出所副所长张强及司法所所长梁建文为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山嘴子司法所召开了社区矫正会议,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8个村委会中,各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山嘴子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

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手机使用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手机使用管理等制度,并定期向县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县司法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3、规范工作流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司法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司法所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县、镇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镇领导小组与村委会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 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司法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4、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 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 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打算 : 2015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 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 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 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山嘴子司法所 2014年11月5日篇三:司法所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古河司法所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0,古河镇司法所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开展社区矫正文件规定,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教和改造好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执行监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底,我镇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人,本解矫3人,目前在矫9人,其中缓刑8人,假释1人。

二、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建设,组建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镇、村两级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运行质量和工作效率。组建以镇司法所牵头的司法干警,各村、社区干部为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工作网络,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出成效。

管理出成效,为及时准确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动向、行踪,我们将《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发放给社区矫正对象贯彻执行。

3、加强管理,密切联系矫正对象。

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我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特

别是严格了外出请假制度,要求每名矫正对象每周电话汇报思想及行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做书面汇报,定期组织公益劳动和集体教育。为加强联系,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我所工作人员每月定期走访矫正对象并为两名矫正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

三、周密部署,确保矫正工作衔接到位

在的各个阶段,凡是在收到法院或司法局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城关司法所均做到在三个工作日内联系社区矫正对象,督促矫正对象及时到司法所报到,及时建立矫正档案,及时与社区、村治保组织做到衔接工作,及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应注意的事项,并采取每周一联系,每月一见面的方法,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信息和动态。使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能够迅速、规范、全程的纳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范围。

四、改造成果

通过一年的工作努力,古河司法所管理和改造的全部社区矫正罪犯,服从管理,认真参加学习和劳动,按时汇报思想情况,今年到现在为止共有3人顺利解除矫正,无一人重新犯罪。

古河司法所

2010年12月14日篇四:仓前司法所2014社区矫正工总结 仓前司法所2014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仓前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及关怀指导下,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扎实有效开展好矫正工作。现将本矫正工作情况作一汇报: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仓前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3人;其中男性12人,女性1人。缓刑11名,假释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城镇籍8名,农村籍5名。今年来,累计接收矫正人员5人,解除社区矫正19人。截止目前,完成审前调查案件5件,开展集中教育202人次、社区服务416人次,个别谈话199人次,走访教育83人次,风险评估35人次,心理咨询14人次。本,矫正人员中无一人收监执行,无一人再犯罪。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保障、落实有力

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今年,加强了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一是改变以往单一主抓模式,借用综治网格化管理,成立了由社区治保主任为具体帮教责任人,网格专管员为具体帮教实施人兼志愿者的专业化社区矫正队伍。减轻了以往因社区司法行政人员身兼数职而无暇更好的履职做好矫正工作的情况,提高了矫正质量。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建设,做好定期对工作站的走访,结合组团监察室例行检查中存在的不足,把问题带入工作站并进行现场工作指导,促进工作站的矫正工作得以进一步规范。

(二)落实制度,规范工作 一是常规管教措施到位。坚持做好每日两次的信息化核查,密切掌握矫正人员日常行踪;紧密结合全区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有效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组织电化教学、观看法制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学习,增强集中教育效果;严密规范入矫宣告、管理等级调整、考核奖惩等矫正活动,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帮教工作开展经常。深入开展走访排查和谈心帮教活动,详实掌握矫正人员日常动态。特别是今年“五一”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对每一位矫正人员开展了走访教育,督促社区矫正人员不参与、不组织各类违法活动;同时对生活困难、身体患病的章春生等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进行帮扶,协调各方解决矫正人员实际生活困难。

三是协作监管机制健全。健全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交换渠道和互通机制,与派出所建立了矫正工作双向联系登记本,每月及时核对核查;与检察室每月及时沟通反馈矫正人员动态信息。通过公、检、司的齐抓共管,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建档立制、做实工作

今年,司法所继续按局要求做好档案规范整理,坚持高标准完善一人一档,每月详细记载矫正人员的个别谈话、思想汇报、电话汇报、参加社区服务等相关内容,切实把矫正的日常文档记录工作做实做到位。

此外,我们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的宣传力度。利用街道开展的重大宣传日,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法规,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我所社区矫正工作中好的做法。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参与社区矫正。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少数社区矫正人员自身身份认识不够。特别是新入矫的人员,每月定期要做的规定动作,不够自觉,需要提醒。缓刑类的、矫正时间短的人员社会服刑的意识比较淡薄。

二是人员管理上还有漏洞和盲区。特别是人员报到之后、入矫之前,但还未实施手机定位期间,难以掌握人员的去向和行踪,极易发生违规行为且难取证,监管上还是有漏洞和盲区的。

三是社区矫正的知晓率、参与率、社会帮扶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步打算 2015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矫正人员教育监管力度,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仓前司法所篇五:社区矫正工作个人总结 2011社区矫正工作个人总结

这半年里,我在局领导、所领导及同事的光心个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就本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方面

能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方面

自今年6月份到狼山镇街道司法所工作半年时间,在这期间主要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短时间内便熟悉了社区矫正工的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和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圆满地完成工作。

在这半年里,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的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圆满的完成了以下工作:(1)协助司法所做到入教规范、解矫及时,矫正方案客观、科学,按照方案实施个别教育,并在每季度开展阶段性跟踪评价。

(2)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出境报备等工作。这些工作是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主要做好协助所里通知社区服刑人员准时参加活动,并及时做好台帐资料记录。(3)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充分利用ibs定位系统每日查询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轨迹。在这半年中无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4)做好走访、帮教、思想汇报、电话汇报等日常工作。

(5)认真做好矫正人员台帐信息的录入工作。(6)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没有无故缺岗,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持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4、工作小结 目前我负责2名社区服刑人员和5名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还有矫正人员台账信息的录入工作,经过半年的不断学习和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长进,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8.社区矫正个人鉴定范文 篇八

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行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整合和利用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化矫正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秦州区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试行社区矫正,对于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稳妥地探索和实行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和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不断夯实“法治秦州”、“平安秦州”、“和谐秦州”建设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原则。社区矫正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依法矫正原则。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3.改革创新原则。借鉴其他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我街道实际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有效途径。

4.公开监督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滥用刑罚执行权力现象发生,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效开展。

(三)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二、工作任务

1.教育矫正。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2.监督管理。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3.帮困扶助。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

(一)组织机构

七里墩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管理、考评考核及日常工作。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力配合司法所教育、监管、帮扶本社区辖管的矫正对象。

(二)工作队伍

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社区矫正工作者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等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志愿者主要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居委会成员、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社区服务人员、教师、高校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等。社会志愿者由区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颁发聘书。

四、工作制度

(一)矫正工作小组应定期与社区服刑人员见面,或通过走访其所在单位、公安派出所、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了解掌握其思想、行为和生活状况、社会活动关系和困难等情况。

(二)社区矫正办公室应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根据其犯罪原因、思想状况、个人特点、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矫正个案。

(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或教育

活动。

(四)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档案,将相关法律文书、个人资料、每月参加学习、劳动的考核情况、请销假、思想与行为汇报、奖惩结果等相关材料存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按规定办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加大投入,全力保障。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为社区矫正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社区矫正组织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壮大工作队伍,确保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

(四)齐抓共管,稳步推进。社区矫正涉及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多个方面,是

9.党校毕业鉴定个人总结范文 篇九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一转眼,两年的党校校园生活即将结束。从 xx 年 7 月进入中共文山州委党校就读中共云南省委党校脱产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以来,本人一直遵循党校“实事求是”的校训,以严谨的态度和满腔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两年来,在校院领导的关心下,在授课教师的悉心指导下,通过系统的学习,使我的政治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专业知识得到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真正做到了学有所成。下面,我就对在校两年期间的表现作一个总结和自我 鉴定:

一、政治思想表现

本人一直以来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作为党校学院的必修课。进入学校学习后,通过对马列主义原著的学习,参加“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听取盛州领导的专题讲座,使我在思想上有了更大的转变,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的信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同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不断提高。

二、学习生活方面

在学习上,本人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掌握了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实践,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两年来,所学的科目都顺利通过考试...本人就读于xx广播电视大学xx年春季行政管理专业。工作至今,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校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理论、专业技能知识。我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参加了电大学习,现已修完全部课程,即将毕业。

电大业余学习以自学为主,条件艰苦,我统筹安排,以工作为主,学习为工作服务,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同时,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家庭的关系,积极争取家人的支持、帮助和配合,家人的支持和鼓励,成就我的学业。业余学习条件虽然艰苦,但也有它有利的一面,它为我提供了边学习边实践的机会。在学习中,我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经常运用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三年的电大学习,使我获益良多。学校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校风,为我们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刻苦学习,积极参加辅导,按时完成课程作业,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与老师交流,获取知识。顺利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完成毕业论文,修完学分。经过电大学习,使我增长了知识,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

毕业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把所学专业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去;同时,争取创造更多的条件,继续参与更高层次的学习深造。党校学习自我鉴定

我非常荣幸的参加区2010年第三期党政干部培训班,进行为期两周的党校培训学习,在党校我感受到了浓厚的政治理论学习氛围,所学的知识涉及面广、层次较深,要求较高,收益匪浅,也是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机会,也为了今后能更好的学习工作,特自我鉴定如下:

在培训期间,本人始终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自觉主动地参加学习,认真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做好笔记,积极消化吸收,按时参加学习和集体研讨活动,从不同课题的老师和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员身上学到了更多的社会知识、工作方法、为人态度和处事原则,使我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得到了加强,知识上得到了补充,思想上更加成熟,集体和大局意识增强,这将是我人生中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必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和生活积极的动力。

党校的学习即将结束,但我的生命旅途上新的学习才刚刚开始,我决心在今后日子里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积极工作,把我的知识、智慧、信念和生命溶于我所热爱的工作上。不负党校老师的辛勤培育,不负组织的殷切期望,为曲江的区域建设、经济腾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人生是一个不断学习、进步和成长的过程,我珍视这次难得的培训机会,会将在党校收获的理论知识和心得体会科学地应用于今后的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党校培训虽然结束了,但思想永不停止,未来的蓝图还需要自己绘制,生活还需要自己创造,人生还需要自己完善。更希望多一些这样的培训机会,在学习中汲取更多的体悟、更多的启迪,以激发智慧,更好地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篇三:党校学员自我鉴定 党校学员自我鉴定 通过前期的党校学习,我觉得自己有很大的进步。不仅是思想上,更重要的是行动上。另外,我也比较深入地了解到了自己身上还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说一下自己从党校学习后所获得的。我觉得自己的思想不会象以前那样浅薄,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会从多个方面去想,再不会象以前那样草率,毛躁。由于对根本宗旨的学习,让我深刻地悟到在我们的大学生活中很多事是可以为人民服务的。比如,多给身边那些有困难的同学一些帮助,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通过党校的学习也让我懂得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也就是说有一个目标。这样就可以使人沿着这个目标一直奋斗下去。对于我觉得还存在一些这样的问题。有时候对学习的态度不是很好,时认真,时懒惰。我认为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因为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态度是决定事情成功的关键。所以,在以后我要多多改正一下自己着方面。另外在做事情的时候很容易受自身情绪的影响,控制性不是很强。这方面在以后要多加训练。

对于自身的优点要多加发扬下去,更重要的是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努力改正。为早日成为党员打好基础,也希望自己能很好地做好现在的本职工作—学习!

班组鉴定

xxx同学在学习阶段,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有着明确的学习目的和目标且不断努力。她主动学习党中央的各项政策路线,时刻关注国际、国内要闻,不断自我提高;并始终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学习上她能系统地掌握基本知识,同时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很强的实践动手能力。除了掌握一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知识外,还充分利用了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李怀丰同学为人诚实友善,乐观开朗,与同学关系融洽,乐于助人,意志坚强,并能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保持并发扬优良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个人总结

敬爱的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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