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2013-8-12)

2024-08-06

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2013-8-12)(精选10篇)

1.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2013-8-12) 篇一

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启动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个目标,力图理顺管理体制,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向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向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

吉林省共有国有林场340个,国有林场职工70936人,经营总面积5832万亩。据了解,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首批将有13个试点县市正式启动改革;2017年第四季度在

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除四个森林经营局外,林场改革在全省全面推开;2017年初启动四个森林经营局改革,同时完成其他林场改革收尾工作,确保到2017年年底全省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方案》,计划到2020年全省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2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5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富余人员基本安置,国有林场数量整合40%以上。

据财新记者了解,此《方案》是吉林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发〔2017〕6 号,下称中央6号文件)的具体举措。2017年3月,国家林业局曾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贯彻中央6号文件。

全国现有国有林场4855个,分布在31个省份的1600多个县(市、区),大多地处江河两岸、水库周边、风沙前

线、黄土丘陵、硬质山区等区域。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生产木材和管理森林,分别在东北、内蒙古、西南、西北等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建立起了国有林区。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在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日益严重。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在解读中央6号文件出台背景时坦言,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普遍面临着资源管理弱化、基础设施落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等问题,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势在必行。

赵树丛指出,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培育森林资源任务,虽为事业单位却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没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和稳定的公共财政投资渠道;国有林区产权虚置,政事企不分,林区经济发展长期过度依赖森林资源消耗,导致可采资源枯竭、森林和湿地面积减少、自然生态系统严重退化、产业结构单

一、经济转型困难,陷入资源危

机、经济危困窘境。

中央6号文件出台后,2017年4月,广东省委、省政府率先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今年以来,青海、辽宁、海南、黑龙江、河南、内蒙古、广西、陕西等多个省区的改革方案也相继出炉。

阅读延伸: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一、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

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生存的资本和根基,关系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生态外交大局。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各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中央对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适当支持。省级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改革措施。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森林面积增加1亿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6亿立方米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

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二、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

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

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

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

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不能简单照搬城市建设。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对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

施建设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经城市政府批准,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允许国有林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二)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省级财政要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政策可适用于国有林场。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林场基本公共服

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平等协商和商业化原则积极进行化解。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予以偿还;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发放的、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债务,由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化解政策;其他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防止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

(四)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参照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

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适当放宽艰苦地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适当提高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一)加强总体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债务、职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根据不同区域国有林场实际,切实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方案实施情况。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国务院。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

责,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持森林资源权属稳定,严禁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和乱砍滥伐、滥占林地、无序建设。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2.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调研汇报 篇二

(2010年10月14日)

近年来,随着中央9号文件的出台和省、市有关配套政策的支撑,国有林场各项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按照省、市的安排,现将我场所属国有林场改革及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庆阳市合水林业总场所辖林区地处子午岭中段的合水县境内,总经营面积320.79万亩,其中:林业用地308.06万亩,非林业用地12.72万亩。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185.32万亩,灌木林地43.18万亩,疏林地16.95万亩,未成造林地18.28万亩,宜林地44.24万亩。活立木蓄积595.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1.23%。林区内自然保护区面积149.8万亩,其中:核心区47.5万亩,缓冲区30.7万亩,实验区71.6万亩。总场下辖北川、蒿咀铺、连家砭、太白、平定川、拓儿塬、大山门7个国有林场,林场下设53个森林资源管护站,4所职工医院(所)。全场总人口3801人,职工1614人,其中:在职职工820人,离退休职工794人。

总场、林场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总场机关由市财政全额供给,基层林场原为差额单位,自2009年1月起从体制上理顺为全额供给,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全场应参加社会保险职工1614人,实际参加1614人。其中:参加医疗保险1614人;参加养老保险386人(劳动合同制工人),全民所有制职工未参加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险;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820人。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20%、6%、2%,个人缴费比例为8%、2%、1%。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为0.5%,个人不缴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各类保险费的资金来源为天保财政专项和市级财政补助。

二、近年来在改革和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场坚持加快发展抓项目、促进增收抓产业、资源管护抓执法、造林绿化抓质量、体制创新抓改革、根本保证抓党建的工作思路,主抓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四大林业工程,主攻种苗花卉、森林旅游、种养加采三大主导产业,林场各项事业都有了较好的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林场经费由差额供给转为全额供给,从根本上保障了职工工资。2008年7月3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子午岭的管理和发展问题,决定从2009年1月起将子午岭国有林场的退休人员和遗属供养人员统一纳入财政全额供给,在职人员供给形式从体制上理顺为财政全额供给,经费拨付办法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由市林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各林场下达增收计划,年终根据林场当年收入情况,确定缺口资金拨付比例。这一重大决策,解决了广大林业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问题,稳定了职工队伍,为国有林场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极大的鼓舞了务

林人的斗志,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同时,将原代管的两个木材检查站业务及工作人员交由市林业局直接管理,理顺了隶属关系,便于开展林业执法检查。

(二)林区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减轻了林场负担。2008年7月,市政府作出决定,将子午岭林区职工子弟学校移交地方管理,涉及我场3所学校(含校舍及资产),58名教职员工,230名在校学生,同年11月,完成了整体移交工作。学校移交地方管理整合了教育资源,提高了教学质量,同时也减轻了林场办社会的负担,能够集中精力发展林业生产,搞好生态建设。

(三)对森林进行区划界定,实行分类经营。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分类经营的要求,对全场森林资源进行了区划,界定国家公益林258.13万亩,其中天保公益林198.1万亩,生态公益林60.03万亩,森林生态效益得到补偿,从根本上实现了由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的转变,促进了生态公益林的良性发展。

(四)创新经营机制,全力推动国有林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近年来,随着天保、退耕、公益林补偿等林业重点工程的相继实施,我们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在转变观念、创新机制、促进发展上求突破,努力推动国有林场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在人员管理上,实行定岗定员,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在职人员承担一定量的经济创收任务,每月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保留基金,实行责任制考核,年底根据创收任务完成情况兑

现,调动职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在森林资源管护上,将全场森林资源划分成135个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480名,建立总场、林场、资源管护站、管护承包人四级管理体制,实行承包管护。先后制定完善了合水林业总场《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等17项管护制度,摘录编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林业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和《林业行政执法基础与法律法规制度选编》。在营林生产上,转变营林观念,走出林冠,面向荒山,多树种配置,主要营造以油松、沙棘、侧柏、文冠果为主的针阔混交林,造管并举。在林业产业发展上,整合现有土地资源,着力发展苗木产业,目前已建成固定绿化苗木繁育基地1800亩,其中喷灌苗圃基地1040亩,以培育容器苗和定植绿化大苗为主,年均育苗面积在4000亩以上,创收100万元左右。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推广种植全膜双垄沟播玉米,增加中药材、黄豆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提高种植效益;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发展舍饲养殖业,鼓励职工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林下放养生态鸡、猪;挖掘资源优势,开发出 “茸血酒”、“参茸酒”等特色产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钓鱼休闲和观光度假森林旅游业,为职工增收开辟门路。在财务管理上,制定印发了《合水林业总场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报账审批、重大财务集体决策、财务审批双重制约、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按编制林场支出预算计划,严格按预算审批林场各项开支。

通过近年来不断的探索和改革,全场各项事业呈现出了良好 的发展势头,主要表现在:一是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全场共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41.14万亩(工程造林20.52万亩,封山育林20.62万亩),荒山绿化步伐明显加快。二是森林资源保护明显加强。通过完善管护制度,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考勤考核,实行承包管护等举措,辖区内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林木病虫害和林政案件。森林覆盖率比2000年提高了2.63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净增75万立方米。三是林业产业开发初见成效。以苗木产业为主,以种植、养殖、林副产品加工、森林旅游、劳务为辅助的林业产业格局初步形成,林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四是林区基础设施明显得到改善。总场机关和林场相继建成了综合业务办公楼,建筑总面积12853.15平方米,集资新建职工住宅楼一幢7500㎡,改造职工危房49652.47㎡。添置办公设备401台(件),林区水、电、路、通讯等条件不断改善。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场所属国有林场在改革和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一)基础设施滞后,生活条件艰苦。林场的交通、水利、用电、通信等基础建设均未列入政府规划,相当一部分输电线路老化,隐患增加,电费成倍增长,林场无力更新。目前,全场有3个林场不通油路,2个林场不通固定电话,7个林场、25个资源管护站吃水有困难,31个森林资源管护站不通公路,49个资源管护

站不通电话,15个资源管护站不通电。建议国家和地方将国有林场的公路、供水、用电、通讯、电视等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规划,增加资金投入,统一组织实施,让林场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二)医疗卫生条件差,职工看病就医难。长期以来,林区职工医院(所)为林区职工群众防病治病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行业管理的局限,未纳入全市医疗卫生改革总体规划,享受不到必要的优惠政策,资金投入有限,医疗设备滞后,技术水平偏低,不能满足职工群众的医疗需求。建议将林区职工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与乡镇医院同等对待,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促使他们更好的服务林区,服务职工。

(三)职工子女受教育程度低,就业十分艰难。林区职工子女由于长期生长在林区,受条件限制,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参与社会就业竞争力不强,只能在家帮助父母种地,靠父母养活,即使外出打工也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收入低,造成职工家庭更加贫困,职工子女婚嫁也成了“老大难”问题,同时也给林区造成了一些不稳定因素。林场自1996年以来连续13年没有招工,1998年以来没有录干,致使林场职工子女无处就业。建议省、市出台优惠政策,降等适度解决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

(四)一次性安置人员生活非常困难。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根据上级安排,我们对422名职工进行了一次性安置。这些职工安置后,由于年龄、技能等原因,没有再就业,仍然生活在

3.国有林场改革的问题探讨 篇三

[摘 要] 国有林场的改革是当前我国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深入的分析了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对国有林场的改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举措。

[关键词] 国有林场 改革 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5)09-0146-01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社会各界对工作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场的建设和保护是提升我国公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国有林场能够有效避免空气的严重污染,还能够对城市的环境进行美化,另外,国有林场中大量的木材资源也能够提升我国木材资源的整体含量,因此,很多城市都已经将国有林场的改革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

1.1 国有林场基础设置薄弱,影响正常生产

我国很多国有林场的建设时间较早,在初步建设时期,国家经济实力尚且不强,无法对国有林场实施大量资金投入,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些林场的必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粗劣,还有些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并没有按照生产需求实施设备的改良升级,很多国有林场过分依赖国家投资,而国家投资标准尚不完善,一些国有林场仅仅在建设初期获得了建设性资金,后续维护和扩建资金的渠道并不稳定,造成国有林场的改革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造成技术设施薄弱[1]。近些年,国家在农业的投资机制不断完善,很多农业生产补偿资金已经能够得到完善,但是,与农业非常相似的国有林场的投资机制却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改良,很多国有林场依然使用着年代较为久远的施工设备,林场的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并没有获得相关农业投资相似的资金帮扶,很多国有林场的设备改良并没有同相关农业设施改良同步进行,一些国有林场为此承担了一定的资金负债,一些林区的供电设施和供水设施比较陈旧,无法适应林区的持续发展要求。

1.2 国有林场经营机制缺乏科学性,形成改革阻力

当前,我国很多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缺乏科学性,无法适应国有林场的改革需求。许多国有林场由于建设时期的需要,往往被纳入事业单位的范畴,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的背景下,国有林场的管理机制和盈利机制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外部环境的发展需求,虽然很多国有林场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纳入的管理范围,但很多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难以像企业单位一样拥有完善的经营机制,一些林场在经济方面缺乏固定的支持方,使得很多国有林场成为直属于地方林业局的事业单位[2]。很多与城市事业单位相关的扶植政策难以对国有林场起到帮扶作用,而一些国家惠农政策也难以完全适应国有林场的客观现实,造成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工作只能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一些国有林场缺乏足够的自主经营权,虽然属于事业单位,但既不能完全按照事业单位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又不能完全按照企业单位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方式的调整,使得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低下,形成较大的改革阻力。国有林场改革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提高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国有林场的改革人员要认识到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国有林场的决心和力度,以便配合政府部门的改革工作,为国有林场的改革争取更多的支持。要从提高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入手,对国有林场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首先,要将国有林场的改革纳入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之中,配合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进行国有林场制度的调整,使国有林场能够获得更加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3]。国有林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国家最新政策的学习,按照国务院相关政策指导,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要将国有林场技术设施质量对工作人员的利益提升的重要意义对工作人员进行讲述,使工作人员切实认识到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科技含量的重要意义,从而将提升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的质量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要根据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政策要求对国有林场的设备进行升级,使国有林场的面貌得到切实改良,提升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建设质量。

2.2 改良国有林场经营机制,促进国有林场改革水平提高

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科学的设计,明确国有林场的主体经营权归国家所有,以便国有资产的价值能够真正得到保障,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监督机制进行改良,明确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仅仅对国有林场具备监督权,不能直接干预林场的经营活动。要将防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失和破坏作为重要的工作方向,将国有林场的经营保护工作根据不同的性质需求进行科学的划分,要从公益性角度出发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合理的改良,使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能够更加适应当前我国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

结束语

提升国有林场的改革速度,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工作,深入的分析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对提升我国国有林场的改革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4.全力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篇四

一、充分认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重大意义 国有林场是国家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投入渠道不畅、支持政策乏力、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滞后、基本公共服务落后,致使森林资源开发过度,民生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削弱了生态安全保障能力。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和解决林场现实问题的角度出发,国家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这既是林业改革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和非凡创举;既是国有林场职工实现同步小康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科学发展不可或缺的生态保障;既是我省林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全面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我省现有国有林场207 个,经营总面积109.4 万公顷,林木总蓄积量7190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0.1%,林场职工57000 多人。今年6 月底,国家将对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验收日期步步逼近,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又涉及到方方面面,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尤为需要发挥各方面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期限要求,倒排时间,锁定节点,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稳步推进。

二、切实抓好国有林场改革的重点任务 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造福子孙后代”的工程。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围绕一个导向,守住两条底线,建立三大体制”的总体要求“,将好事办好,将实事办实,将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到位。明晰职能,把林场政、事、企分开落实到位。一要下大力气促进政事分开。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制定和实施,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二要因地制宜推进政企分开。对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把企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剥离出去,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三要推动事企分开。完善国有林场内部管理机制,创新林业生产组织方式。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支持,把改革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建设计划,统筹抓好国有林场路网、电网等改造升级。要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之外,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要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要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同时,要落实人才支持和激励政策,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惠及民生,把林场职工社会保障落实到位。要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要从两个方面着力改善林场职工生活:一是“增收”。要适当提高天然林管护费用、公益林建设补助标准,加大对森林管护、人工造林和森林改造培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森林旅游、特色种养、对外合作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促进职工就业转岗增收。二是“兜底”。要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分类推进,把林场定性定编落实到位。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这一定位相适应,要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明确界定国有林场为生态公益型事业单位。要突出林场的基本功能定位,针对不同情况的国有林场,实行分类施策,搞好定性、定编、定责,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着眼长远,把建立健全管护机制落实到位。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机构,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方式,加快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装备能力建设,提高管护效率。另一方面,要理顺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

5.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历程与发展思路 篇五

我国的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经过50多年的建设,全国国有林场总数已达到4507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市、旗、区)。现有职工总人数6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7万人,离退休职工19万人。经营总面积9.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5亿亩,森林面积6亿亩,森林蓄积量22亿立方米,分别约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18%、23%和17%。

国有林场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森林培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但是,国有林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林场经济危困,职工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国有林场的改革迫在眉睫。

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历程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国有林场也和其他行业一样,进行了多方面改革探索,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国有林场改革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时间为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围绕着国有林场内部经营管理展开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推行场长负责制,确立场长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中心地位,以实现责任和权力的统一。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使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缩小经济核算单位,推行一级管理两级核算或两级管理三级核算,以提高经济效益。在此期间,国家提出了国有林场实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以短养长”的办场方针,许多林场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广开生产门路,兴办多种产业,改变了长期以来主要是单一营林生产的格局。由于当时处于物资短缺时期,国有林场通过开展多种经营生产的各类初级产品不愁没有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收入显著增加,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第二阶段:时间为上世纪9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后期。这一阶段改革,是围绕着强化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展开的。重点改革内容:一是推行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在人事制度上,打破干部与工人的界线,推行干部聘任制;在劳动制度上,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推行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根据岗位技能和实际劳动贡献确定职工的收入。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充实生产第一线,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岗位责任制、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入手,规范内部管理,形 成了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三是大力提倡发展职工家庭自营经济。林场创造条件并提供优惠政策,允许并鼓励职工发展种植、养殖和小型加工项目,增加职工收入。通过上述改革,国有林场的内部管理得到一定加强,经营机制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有林场多种经营生产的初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经济效益下滑,林场经济危困局面开始显现。1997年,全国国有林场出现全行业亏损。为此,中央财政从1997年开始安排国有林场扶贫专项资金,帮助国有林场解决面临的经济困难。

第三阶段:时间为上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围绕着国有林场如何摆脱困境,建立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实力的增强,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加,对林业的主导需求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家对林业的指导思想进行了及时调整,提出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林业工作的重点从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向了以生态建设为主。为适应这一变化了的新形势,国家从90年代后期开始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在加大对林业投入的同时,调减木材产量,特别是地处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的省区实行了禁伐。国有林场以木材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受此影响,国有林场的经济危困加剧,进入了长达6年的全行业亏损。国有林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解决林场困难和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各级政府和 林业主管部门就如何解决国有林场面临的困难问题、建立国有林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进行了多方面的积极探索。1999年山东省率先开展了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重点是在对林场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明确了将生态公益型林场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促进国有林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包括理顺管理体制,转换运行机制,解决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的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几年来,各地从不同角度积极探索解决国有林场问题的措施和途径,为全面推进国有林场综合配套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1.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国家投资设立国有林场的目的是大力造林、育林,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以保护和经营管理森林资源为根本任务。在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新时期,必须对国有林场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重新定位,也就是要集中精力把培育扩大森林资源作为根本任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造林绿化进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经营措施,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二是要改革管理体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国有林场实行了近20年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管理体制,已不符合新时期林业发展的要求,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益性事业主要由政府负责、商品经营性活动主要由市场运作的职能分工,把国有林场承担的社会公益事业和以获取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商品经营性活动相对分离开来,使以承担生态建设这一公益事业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其建设所需投入主要由政府财政负责,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使以商品经营性活动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以及场办经营性项目,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运作,给予更灵活的政策,让其在市场竞争中求得更好的发展。

三是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国有林场特点的运行机制。要彻底改变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庞大,供养固定职工多,管理成本高,经济负担沉重的现状,变国家出钱养人为国家出钱办事。生态公益型林场要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和管理的难易程度,合理核定事业编制。用人上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林业生产性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由社会力量来完成,商品经营性活动面向市场经营。2.改革的主要任务

国有林场的综合配套改革,主要涉及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两个方面。

在管理体制方面:

一是界定两类林场,明确各自的性质和相关政策。将生态区位重要、以公益林营造和管理为主要任务、主要发挥生态效益、为国家和社会提供生态产品的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将自然条件较好、以商品林和其他产业经营为主要任务、主要发挥经济效益、为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产品的林场界定为商品经营型林场,逐步推行企业化管理。

二是生态公益型林场要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精简、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事业编制,其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三是对于森林管护人员,与林场订立劳动合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产品等方式,加大对生态公益型林场的投入力度。

在经营机制方面:

一是生态公益型林场要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商品经营型林场的劳动人事制度,可以参照国家对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是生态公益型林场的各类商品经营性活动和产业开发项目,都要按市场机制运作,组建独立法人实体经营。国有林场的造林、抚育、森林采伐以及其他生产性活动,要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承包或向社会招标等形式进行

三是生态公益型林场范围内各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采取面向市场的办法进行。

3.改革的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实施,切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改革的目标,必须认真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妥善安置国有林场职工。生态公益型林场除纳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外,其余人员要通过长期聘用森林管护人员、利用林场现有经营性项目转为企业职工、内部退养、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自谋职业等多种途径进行妥善安置。

二是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问题。需要分门别类制定具体政策,解决不同类别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问题,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三是解决国有林场积累的债务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国有林场各类债务的具体政策,为国有林场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6.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2013-8-12) 篇六

摘要国有林场对改善我国环境质量有很大帮助。目前,国有林场的单位性质正在转变,但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建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要想实现国有林场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解决林场员工的待遇,完善投资机制等措施,提高国有林场的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投资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27-0-02

国有林场是由国家和省投资,为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依法建立的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生产性事业单位[1]。中央林业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虽然没有直接就国有林场如何经营和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而具体的意见,但提出了林业的“四地位”和“四大使命”的重大战略,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之一,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2]。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以及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国有林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国有林场大多位于自然条件差的高寒山区和土地贫瘠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建设难度大[3]。目前,我国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国家生态建设和改革的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基础设施薄弱,生产严重受阻

我国国有林场的大部分林场没有兴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有的即使兴建,但由于我国国有林场在初建时期,受到国家的投资政策限制,建设标准比较低。且近几十年来,国家也没有投入相应的后续资金,导致基础设施因为投入资金不足而缺乏更新和维护。目前,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修建的投入资金,但仍有一些地方没有解决公路、通电及通讯等问题。由于国有林场的特性,其地理位置一般比较偏远,国有林场也处于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边缘,这就使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旧处于落后的状态,林区的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无法纳入政府的建设规划中去,林区基础设施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林场各项工作的开展[4]。

1.2 运营资金不足

我国林场绝大多数已列入生态公益林建设,由于公益性林的特殊要求,使林场可采森林资源量下降。目前,市场上木材价格较低,收入低微。国有林场木材缺乏经营自主权,采伐、造林更新都不能由林场控制,需要受上级指令性计划控制,但也享受不到企业应有的优惠政策。

1.3 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亟待解决

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比较复杂,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必要条件,大家都认为应作为国有林场改革的突破口。目前,国有林场职工的保险缴纳的类型不同,大概分为3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养老保险后又转为企业养老保险。但国有林场还存在一个问题,即有的职工甚至未缴纳社保,有的单位甚至高达1/2。企业保险和事业保险缴费比例不同,养老金不同,职工保险问题直接关乎了职工的个人利益,如不妥善处理,将影响社会稳定。另外,国有林场职工的编制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公务员,有事业编制人员,还有农牧工,关于如何处理社会保险,国有林场没有统一的标准。公益型林场资产变现难度大,自费改革可能性小。

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

2.1 加大财政投入

在国家层面上,可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投资力度及扶持力度,加强其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度。加强政府投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的结合,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可从2个方面入手:一要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完善投入机制,优化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使用绩效,引导和推动企业和社会增加对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的投入;二要积极推进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信用担保,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的投融资体系。

2.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为保证国有林场转型的顺利进行,应大力建设林场基础设施,保障职工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改善职工生活、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这样不仅能够促进林区的经济的发展,达到林区面貌大改变,改变原有的林分结构,促进林区的健康发展,还可以加强大型国有林场中的产业建设设施,如胶板厂等,促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发展。

2.3 解决职工保险问题

解决职工保险问题需要中央、省、市县共同努力,并给予特殊政策。可利用林业造林、扶贫等投入营造经济林,承包给职工经营,提高职工的收入;可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多支持改革成本,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的保险问题。不仅如此,还应充分领会国有林场改革的意义,结合国有林场自身的实际情况,把联系点建设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以分类经营和养老保险为核心,精心做好工作方案。

此外,应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指导的总体思路。国有林场改革是林业三大改革之一,情况复杂,搞好国有林场改革,不仅是国有林场发展的需求,也是国有林场广大干部职工脱贫致富的热切期盼,但由于林业的长期性,改革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一般林场的转型都需要2~3 a,其转型可认为是林场建场50多年来最浩大的工程,直接影响着林场将来的发展。国有林场改革得到了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但由于地方的地域性差异,在政策的把握、方案的实施、资金的支持、外部的协调等许多方面,各地情况不同。应借鉴别人成功的经验,支持有利于林场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各种改革探索,在探索中寻求发展之路。

结语

国有林场改革是林业三大改革之一,要想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就要始终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生态林场,即由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转型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只有解决了国有林场的解决职工保险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不足等问题,才充分发挥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7.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2013-8-12) 篇七

我州国有林场于1957年在天柱县十里冲建立第一个国有林场后,到目前为止,全州现有国有林场18个,经营面积70.29万亩,有林地面积64.88万亩,活立木总蓄积756.93万立方米。在国有林场现有的森林面积,材种多为用材林,树种多为杉木和马尾松;在有林地面积中,公益林为39.46万亩,商品林为30.8

3万亩。全州国有林场在册职工总数为2048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为1277人,离退休人员771人。在在职职工中,上岗职工467人,分流安置下岗职工699人,下岗待安置111人。在全州18个国有林场中,除州国有林场为定额拨款单位外,其余

17个国有林场均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二、改革脱困的情况

我州除从江县外,其余17个国有林场都处在天保工程区内。实施天保工程以前,多数林场的经济来源都靠采伐木材,经营结构单一。加上有木材作为经营来源,调进林场的职工越来越多,人浮于事。实施天保工程以后,停伐了木材,林场没有了经济来源,停发了职工工资,国有林场出现了经济危困。为摆脱经济危困,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帮助下,我州各国有林场都编了改革脱困实施方案。

我州国有林场改革脱困实施方案力求在以林为主的基础上,利用丰富的林下资源和森林景观,大力发展种养业和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同时,强化内部管理,精简管理机构,加大职工分流安置的力度,维护了林区稳定。我州各国有林场改革脱困方案都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几年来,我州国有林场的改革脱困工作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帮助下,从2001年开始试点,到目前为止,取得了以下的成绩。

(一)强化内部管理,推行全员竞争上岗

为改变林场职工多,人浮于事的局面,我州国有林场首先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推行全员竞争上岗。该项改革首先是精简林场管理机构,第二是定岗定员,第三是全面竞争上岗。以黎平县花坡林场为例,该场经营面积7万多亩,通过改革,内设机构由9个股室减少到4个,后勤管理由67人减少到16人,生产岗位204人减少到36人。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强化内部管理竞争上岗,达到了减员增效的目的。

(二)加大了分流安置的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我州国有林场强化内部管理,定岗定员后,产生了大量的富余职工,给林区稳定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为确保稳定,我州国有林场积极开展了分流安置工作。一是通过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实施,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从事森林管护工作;二是通过林业生态重点工程的实施,安排富余职工从事营造林工作;三是通过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和开展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安排富余职工。通过努力,全州共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699人,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积极开展国有林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近几年来,由于林场经济危困,发不起职工工资,职工生活非常困难。为解决林场退休职工的养老生活费,我州积极开展了国有林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到目前为止,在全州18个国有林场中,已有14个国有林场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469人,参保率为71.73%。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都能按时足额地领到了基本养老金。

(四)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和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

为加快国有林场改革脱困步伐,近几年来,我州国有林场积极向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争取项目和资金,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和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从1998—2005年,全州有14个国有林场获得国家和省扶贫项目24个,扶贫资金达550万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有些项目建成后,解决了部分富余人员就业,经济效益显著。

一是在种养业上,黄平县国有林场利用国家扶贫项目和资金,成立了黄平县且兰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县委书记黎平同志亲自任指挥长,县国有林场场长任总经理,以贵州大学为科技支撑单位,采用胚胎繁殖技术,为该场养牛基地和全县养牛大户提供优良种牛。天柱县国有林场利用国家扶贫项目和资金,建立了科技含量较高、示范效益较大的养猪场,还解决了10多名职工的就业。黎平县花坡林场建立了种草养畜基地,解决了31名职工就业困难。榕江县国有林场通过扶贫项目危房改造和输水管工程的实施,解决了3o余户职工住房问题和5o余户家庭的人畜饮水以及13oo亩果园用水问题。丹寨县国有林场利用各护林点,建立了养羊基地等,既管护了森林,又增加了场员的收入。

二是利用国有林场丰富的森林景观和国家扶贫项目和资金,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在省厅的帮助下,目前,我州建立了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6个省级森林公园。这些森林公园,都以国有林场的森林景观为核心。目前,已有丹寨、黄平、镇远、雷公山和州国有林场利用国家扶贫资金,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并初见成效。

三是黄平、丹寨、台江、镇远、雷山、三穗、黎平等国有林场,利用国家扶贫项目和资金,进行危房改造、维修公路等,改善了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

三、困难和问题

我州国有林场在改革和发展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一经营林业的思想根深蒂固,等、靠、要等守旧意识难以突破;二是对中央9号文件学习得还不够,改革的意识还很差;三是天保工程区内国有林场依靠天保工程资金发基本生活费,维持运转,林场的经营非常

困难;四是我州还有施秉、锦屏、榕江、镇远四个林场职工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参加养老保险的林场中,到目前为止,还欠交养老保险金1146.68万元。五是全州国有林场累计拖欠职工工资达20oo多万元,拖欠工资涉及职工160o多人;六是全州天保工程区国有林场还有349o万元金融债务尚未免除;七是国有林场没有享受天保工程区一次性安置政策;八是国有林场尚未启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所有这些,都严重地制约着国有林场的发展。

四、几点建议

(一)尽快在国有林场进行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的改革工作,公益型林场列入财政开支,商品经营型林场按市场运作。由于我州地方财政非常困难。请中央加大公益型林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二)加大对贫困林场的帮扶力度,在项目和资金上给国有林场更大的倾斜,使林场尽快脱困。

(三)请求给国有林场安排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经费,以解决国有林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和拖欠保险费的问题。

(四)请求给国有林场安排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补助费,帮助国有林场解决社会保险问题。

8.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2013-8-12) 篇八

赣林场改办字〔2012〕1号

关于推荐上报国有林场改革典型的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

自去年4月25日省政府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动员大会以来,各地全面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一些地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深入实践,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和模式。今年4月,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现场会,为进一步挖掘和培养国有林场改革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步伐,省国有林场改革办决定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典型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典型范围

凡在林场整合重组、生态公益型林场定编、职工身份转换及 -1-

安置、解决职工社会保障、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债务化解、产业结构调整、引进战略投资者、林场做大做强、解决国有山场纠纷等方面做得比较好、有明显特色,受到各方面肯定的县(市、区)和国有林场,都可以作为典型单位推荐上报。典型单位可提练一个方面的特点,也可提练几个方面的特点。

二、推荐典型材料要求

凡推荐的典型单位均要形成书面介绍材料,材料反映的情况要求真实可靠、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内容具体,每个材料的字数宜2000字左右。

三、其他要求

1、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典型的挖掘和推荐工作,每个设区市至少报送总结2-3个典型,优中选优,多有多报。

2、请各设区市林业局在2月底前,将推荐的典型名单位和文字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办。

联系人:李翼;联系电话:0791-85269260。

电子信箱:gylcggb@163.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有林场改革典型推荐通知

9.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2013-8-12) 篇九

[摘要]:实现和确保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森林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国有林场发展中主要面临的问题及相关改革及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林场;问题;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C35 文献标识码: A

一、我国国有林场发展中主要面临的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薄弱

由于近年的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只是涉及到林场职工住房,林区道路、电力、通讯、水利、防火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护林房、办公用房陈旧,破损严重,供电设施老化,生产道路极为不便,交通条件差,林场生产经营条件依然未得到根本改善。

2、林业职工收入水平低,生活困难

国有林场的事业经费支出在当地财政预算基本没有份额,近些年地方财政为事业单位增长工资及工资性津贴,国有林场职工因为没有资金来源,兑现不了增长较快的工资及工资性津贴,国有林场现仍执行多年前的老工资标准,林场职工生活水平低,生活困难,相当多职工的生活水平不如农民,已经成为当地贫穷落后群体,甚至一部分林业职工成为社会救助对象。据统计尚有近50%的职工没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林业职工劳保得不到保障,存在后顾之忧。

3、经营机制滞后,产品缺乏竞争力

长时间以来,国有林场产品及所有制结构均较为单一,已失掉适应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的优势,和其他产品相比,国有林场出产产品周期长,投入大,缺少竟争力。与此同时,平均主义以及大锅饭疑问仍然很多存在,因为无法拟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激励机制以及约束机制,也使得有些苦脏累险工作林业员工不能彻底自营,典型的如营林出产以及野外作业等没有人情愿干,而林场管理者迫于无法,有些情况下只能经过雇请打工者来完结出产任务。从全体上来看,陷入了一种身份打不破,收入拉不开,员工积极性调集不起来的恶性循环。别的,这些年林场经济遭到多种要素的影响一直处于艰难状况,长时间投入欠帐,和其他职业的经济开展水平距离也日益增大,使得林场人员遍及信心缺乏,也在必定程度上造成了林业出产经营水平日益降低。

4、林产品市场发展滞后,经济效益不高

现阶段国有林场多数普遍存在林产品市场需求不旺,产品销售不畅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林产品品种结构相对单一,科技含量不高,加工层次依然停留在初级阶段,少数产品规模相对过大,导致了生产过剩。另外一个原因则是林产品销售各自为政,不能够形成规模,导致了产品供求信息不畅,不少林场只能盲目销售,部分情况下甚至发生了互相压价或者低价倾销等消极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林场的经济利益。

5、无林外发展空间,不利于林场的持续发展

国有林场都处在偏远相对落后的浅山地区,在建场之初,由于不具备完善的社会系统,而且与农村相接,林地外的土地均被村屯人口占用。想要开展第三产业的空间受到局限性,且林场又多数受本级财务控制,根本没有资本积累,更无自主企业,国有林场不能够依靠自身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场的发展。

6、资金严重缺乏,筹措困难

林场经济面临严重资金困难,负债总额远远超出资产总额,长期

处于入不敷出状态。林场发展除获取中央和省扶持资金之外,几乎无其它资金来源。一方面,森林资源抚育与管护投入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林场实际用工需求和抚育管护的开支。目前,森林资源抚育与管护资金主要来自国有林场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和森林抚育补助金,渠道单一。然而,国有林场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仍然维持在75元/hm2,森林抚育补助金为1500元/hm2,而林场实践证明,森林抚育各项费用支出为7500~9000元/hm2。另一方面,林场自营收入主要靠发展经济林,产业单一,创收能力差,近年来林场年平均自营收入不足20万元。

研究表明,在国家、地方财政预算和一定社会集资不能满足国有林场经营生态公益林的需要时,国有林场步入经济困境也就成为必然。可以看出,基础设施、人才和资金等问题仍然是国有林场事业化改革后束缚国有林场发展活力的主要障碍,希望单纯依靠通过事业化改革来使国有林场脱困并激发其发展活力是难以实现,国有林场的发展关键在于能否寻求有效可靠的发展路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国有林场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国有林场能够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二、我国国有林场改革的建议与对策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有林场稳定

一是规范国有林场养老保险制度,国有林场应全部执行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切实维护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障权益,积极按规定参加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三是按有关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属成员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2、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有林场自身效益

一要积极探索公益林运营模式。在保证不下降防护功用的前提下适度育婴、改造、引进阔叶树种,以提高生长量,稳定林业分构造,具备条件的能够添加宝贵树种栽培。这既能添加调理气候、提高固定二氧化碳的才能,也可非常好地满意社会经济开展需要。二要科学培育产品用材林。在立地条件好的林地上开展美化苗木和工业原料林等,提高经济效益,强大林场经济,添加职工收入。三要调整产业构造。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林场本身资源优势,开展林业经济,如栽培森林药材、森林蔬菜,进行林下养鸡、养羊、养牛等绿色养殖,积极开展名特优新经济林、花卉苗木、森林旅行等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树立森林资源抚育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的经营理念

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希望最大程度地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和社会效益,然而,任何森林资源均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等多种功能。森林资源经济功能的实现,通常并不会与其生态和社会功能的发挥相冲突,片面追求或忽视森林任何一种功能的观点都不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事实上,许多国有林场都形成和拥有当地独特的森林景观和特色产业,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文化内涵。这为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等独具特色的林业产业奠定了雄厚的基础。譬如,目前,在国有林场基础上建立的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有1300多处,建立的各级森林公园2200多处,许多科普基地、自然遗产地、植物园等生态文化教育基地也都是以国有林场为依托。为此,国有林场应该坚持在确保森林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条件下,采取抚育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的措施,最大程度地追求和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而将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将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积极拓展国有林场的发展空间。

4、制订更加宽松灵活的国有林场管理和经营政策

国有林场管理过死,经营机制僵化,“等、靠、要”思想的固化可能成为国有林场事业化改革后的致命缺陷。为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需要对国有林场采取更加宽松的管理政策和更加灵活的经营政策。国有林场事业化改革后,在管理上,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应该成为国有林场行政主管部门唯一追求的政策目标。这就需要尽快摸清和掌握每一个林场的森林资源和经营现状,针对每一个林场类型分别制订细致严格科学的森林经营标准和经营目标,其目标期限设置不能过短,至少应该以5年为限。在经营上,地方政府和国有林场行政主管部门应该采取不干预的政策,在不损害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和林地、林木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努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允许和鼓励各种社会资金、人才以及其它资源通过各种适当的形式参与到国有林场的经营中去。

5、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首先要明确国有林场的发展目标。国有林场以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提升作为基本目标,在极大实现这一基本目标的前提下,注重实现国有林场森林生态系统多功能多效益的发挥。其次要明确国有林场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诉求。国有林场经营者、外来投资者、地方政府和国有林场周边村庄与群众等是国有林场发展的重要利益相关者,良好的激励和约束能够保证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与国有林场长远发展目标相一致。第三要产权界定清晰。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必须以产权界定清晰,并受到良好法律保护的产权为基础,然而,目前许多国有林场的产权结构缺乏清晰界定或者得不到良好保护,这可能构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有效作用的重要障碍。第四要坚持市场在国有林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是通过国有林场各利益主体获得的利益和承担的风险来实现的。克服长期以来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僵化,过于依靠政府配置资源的状况,切实转变观念,把握好行政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依靠市场建立良好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机制

结束语:

总之,国有林场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林场经济危困、职工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确立,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开始探索国有林场的改革和发展出路问题。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林场管理机构不稳,职能不明,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成为阻碍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希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0.周宁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情况汇报 篇十

一、基本情况

周宁设有腊洋和香洋两个国有林场(下称周宁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85225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59120亩。占经营总面积的69.4%,属于生态公益型林场。

1、管理体制:国有林场建场早期为省办县管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上世纪70年代末,改为事业费及重大投资由省财政拨补,其余林场自筹,仍归县管,1990年以后,进行体制改革定为“省办、市管、县监督”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周宁林场现设生产,财务、经销、森保股和办公室等五个股室,周宁两个国有林场设十个工区。

2、人员,保障状况:周宁国有林场编制110人,目前在编69人,离退休人员是32人,在岗人员58人,停薪留职转岗分流25人,长期病休4人,在岗人员中非在编人员18人,现有在编人员已全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在编在岗人员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逐步办理在岗非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

3、资源资产情况:周宁国有林场共有活立木资源21.1万m,其中生态公益林8.5万m,商品林12.6m,拥有省森 1 33 3

林公园一个(面积10006亩)。自建的林区便道近百公里。林场场部公用房一座410㎡,公务用车1辆,工具车2辆。

4、财务收支情况:由于林地分散,立地条件差,单位面积产量低,可采伐资利用源少,导致采伐量小,采伐成本高,收不抵支,连年亏损。

二、改革发展情况

1、实行定岗定员:1998年周宁国有林场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定岗定员改革,鼓励职工转岗流,将原来40名后勤干部人员精简到现在的24人。同时推行两个林场(单位)一个场长,财务分开,人员由场长统一调配使用,节省开支。

2、实行工资制度改革:根据上级要求自2002年起实行“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改革,做到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把职工工资分为基本、岗位和效益(绩效)三部分,对后勤干管人员做到补基本工资,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岗位工资按岗位职责、工作实绩考核发放,效益(绩效)工资同林场效益挂钩发放,护林人员根据护林的任务结合护林实绩发放,生产人员依据生产定成量发放实行多劳多得。

3、资源培育与保护:周宁国有林场全休职工始终牢牢树立“以林为本”的理念,绿化周宁,1992年就基本消灭了荒山。近年来经过科学规划,采用新技术,培育数千亩柳杉等乡土树种和湿地松速生丰产林,在当地林业起示范作用。

通过以下措施保护森林资源:一是对主伐林木实行包产包销,公开招标,竟价销售,提高经济效益,达到控制和减少主伐量。二是坚决打击各类盗砍盗伐、非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确保林区治安稳定。三是加强周边联系,大力支持林区村庄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场村关系,确保经营区安定稳定。

三、存在问题

1、历史包袱重:周宁国有林场目前还有各类债务近两百万元,其中香洋国有林场欠社保费二十多万元,腊洋国有林场三名职工社保断档近十年,需补交三十多万元。不利于职工安心工作,并严重影响林场的生存和发展。

2、经济底子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工区房子全部为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所建,全部为危房,而且多数为无路、无电、无通讯设备的“三无”工区,许多护林点只能租用林场办公。

3、收入单一:周宁国有林场主营收入全靠木材,无二、三产业,且资源总量小,不利于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林场的进一步发展,更为严重的是香洋国有林场可采伐利用资源已枯竭。

4、用人机制不灵活:技术人员一旦进入林场就无法进行调动流转,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场人才引进。

四、建议

1、定位:周宁国有林场林地平均海拔八百多米,其中城关和麻岭两个工区近一万八千亩林地海拔都在一千米以上,且其它林地都为“带帽山”(即山的中上部),同时又位于霍童溪和穆阳溪上游及芹山水库、洪口水库集雨区内,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在海西建设和周宁高山滨海生态旅游县建设中至关重要。不宜采用企业化管理,应列为生态公益型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拔款,确保森林的生态效益。

2、国有林场如果实行企业化管理,应将全市仍至全省国有林场集团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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