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共11篇)
1.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一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Q/XDK009-2001
1.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开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2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2.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二
(1) 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方准进行操作, 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 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 使用时须带绝缘手套, 并与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作好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作业程序和专项规定。
(4) 必须坚持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 不准单独作业, 严格执行检电和接地封线制度。
(5) 操作完毕, 检查无误后, 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6) 运行后, 要认真执行抄表检查制度, 并随时观察仪表显示和有无异音、异味,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 日常保养
(1) 断路器应保持干净整洁, 特别注意清理绝缘撑板、绝缘杆、绝缘子上的尘土。
(2) 凡是活动磨擦的部位, 均应保持有干净的润滑油, 使机构动作灵活, 减少磨损。
(3) 检查框架及传动装置有无开焊、变形, 转动部分是否灵活, 有无松动现象。
(4) 检查支持瓷瓶有无裂纹, 铁瓶胶合处是否牢固, 若松动可更换新品或重新胶装。
(5) 检查接地是否良好, 电器器件是否受到来回连接母线方面的机械应力。
(6) 检查操作机构各连板有无弯曲变形和开焊, 各弹簧弹力有无变形或断裂。
(7) 检查各轴与轴孔间隙是否过大, 有无卡滞现象。
(8) 托架端是否光滑无毛刺, 滚轮转动应灵活。
(9) 根据气候负荷情况检查油面油色是否正常, 有无渗漏。
(10) 瓷绝缘有无裂纹、破损和放电痕迹。
(11) 分合闸指示、手把、指示灯显示是否和实际相符。
(12) 提升机构有无损伤锈蚀情况, 气动、液压管路和压力指示是否正常。
(13) 操作箱关闭是否严密。
(14) 检查运行中有无异响、异味, 负荷电流是否在额定值内, 分合闸电源回路是否正常。
3 定期保养
(1) 所有紧固件均应定期检查, 防止松脱。
(2) 分解检查清扫操作机构, 并加注润滑油。
(3) 小修结束后, 应进行手动操作试验, 各部位应无卡阻现象, 开关分合闸位置指示器动作应正确。
3.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三
1.工作前要检查各部件传动性是否完好,搞好保养,注意检查锤爪的完好、可靠情况。
2.工作中应灵活操作液压手柄,使割台和切碎器适应田块要求,要避免切碎器锤爪打土,扶导器、摘穗辊碰撞硬物。
3.收获到地头时,不要立即减速。要继续保持作业部件的高速运转,并前进一段距离,以使秸秆完全粉碎。
4.柴油机水温超过95℃时,应当停车,清洗散热器,并及时补足冷却水。
5.拖拉机起动前,必须将变速手柄、动力输出手柄置于空挡位置。起步前,接合动力、转弯、倒车时。要先鸣喇叭,观察机车前后、左右情况,并提醒多余人员离开。
6.严禁拆卸护罩,机组在转向、地块转移、长距离空行及运输状态时,必须使收获机脱开动力,
二、操作要点:
1.首先了解待割地块的基本情况,在行距较紧的情况下最好人工开道,具体做法是:将地块倒伏的玉米穗和两头的玉米穗摘下运出,然后进行机械收获。
2.在试割期间,应先用低一挡试割,如果工作正常,再适当提高一个档位。
3.工作中驾驶员应灵活操作液压手柄,使割台和切碎机适应田块的要求,并避免切碎机锤不打土、扶导器和摘穗辊碰撞硬物。从而造成机件损坏。
4.在机器运转时,不得用手触摸I作部件或排除故障,排除故障时必须停车、熄火。
4.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1.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用工单位要为抹灰工配备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套袖、手套、风镜等。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有针对性地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业中对违章操作坚决制止。下班后做到断电、灭火、活完料净场地清。对全天情况作好记录。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6.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7.用工单位要严格用工制度,对抹灰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更不得使用童工、身体有疾病的人员作业。
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9.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板,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10.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12.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结构架不得超过300kg,装修架不得超过200kg,集中载荷不得超过150kg)。
11.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3.使用吊篮进行外墙抹灰时,吊篮设备必须具备三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对抹灰人员进行吊篮操作培训,专篮专人使用,更换人员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重新登记。
15.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廊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16.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17.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18.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19.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20.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50cm),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21.利用室外电梯运送水泥砂浆等抹灰材料时,严禁超载,并将遗洒的杂物及时清理干净。
22.进行砂浆搅拌时必须设专人操作,并严格按照搅拌机操作规程执行。
23.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24.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5.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五
劳务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一 般 规 定
1、为了规范劳务普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和预防工伤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总结工程施工、生产经验编写而成。
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5、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7、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8,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
9、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0、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11、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12、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人作业。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
13、挖、扩桩孔、挖槽(坑)、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
品(戴安全帽、佩戴安全绳、穿救生衣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4、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申,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6、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道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蓖等。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18、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9、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0、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21、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22、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23、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第二章 安全操作规定 第一节 挖土、回填土作业
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 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具体位置,按要求坑探。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
3、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作业时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4、挖土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距离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距离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支撑和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挖土过程中发现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液体和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7、槽、坑、沟边l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lm以外堆物高度不得超过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爬梯两侧挂密目安全网。
8、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9、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人工挖槽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运土容器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2)业。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作业人员上下沟槽,必须走上下坡道、安全梯。上下坡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不得直接从槽、坑、沟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4)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5)槽深大于2.5米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米,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0.5米。
6)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7)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
11、配合挖土机械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人工回填土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撤把倒土。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
15、人工夯土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 作一致,用力均匀。
16、使用蛙式夯前,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活动闸箱、单向 开关,检查线缆绝缘、接线质量、夯机开关可靠性。手把应缠裹 绝缘胶布或绝缘胶管,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7、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绝缘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橡套电缆。橡套电缆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砸线、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人工抬、移蛙式夯前,必须切断电源。
18、作业后夯机必须切断电源,盘好橡套电缆,人库存放或盖好苫布。
19、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20、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时,停止筛灰。
21、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第二节 人工挖、扩桩孔作业
1、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0l-502-92《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2、严格执行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和监护制度。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下孔作业前,应采用有害气体检测器
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内作业连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下班前、完工后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4、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机具,钻孔和挖扩桩孔等用电机械、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要求,并有防坠落措施。
5、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深度超过5m、出现塌孔、地下水、黑土层、深色土、有害气体等异常情况,要进行强制通风,并向孔内输送新鲜空气或氧气。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6、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7、机械钻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8、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尾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采用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作业方式。
9、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lm, 宽度不小于3O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l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10、挖出的土方,应随时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lm以外,高度不超过l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11、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12、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3、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节 人工拆除、砍伐作业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 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两人作业时,应互相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源、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防止非作业人员进人作业区。
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
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必须用支撑。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7、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
8、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楼层施工垃圾、散碎废料顺槽溜下,否则应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随意抛掷。
9、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拆除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到指定地点。
10、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11、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12、拆除旧路面、现浇混凝土墙、板、路,砌体等坚固构筑物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风镐拆除时,送风管的联结应牢固,站立平稳,握牢风镐。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2)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拆下的碎块应及时清除。
13、砍伐树木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现场环境、观察风向,排除地面和空中的危险物。
2)根据环境及风向选择树木倾倒方向,不得倒向墙、桥梁栏杆、房屋等构筑物。
3)应确定作业区域,设专人警戒和疏导交通。4)应检查工具和控制缆绳,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14、砍伐树木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2)高处伐树枝时必须系安全带。3)应先砍树枝,后伐树干。
4)必须将控制缆绳拴牢拉住后方可锯、砍树干,树木倾倒区域内不得有人。5)锯口必须与倾倒方向相反。
6)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待道路上的杂物清理完成后,方可解除警戒,开放交通。
第四节 人工装卸、搬运作业
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1米,且不小于1.5米,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手推车推行作业中掌握重心、保持平稳。在平地上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时前后车间距不得少于l0m,陡坡应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3、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4、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5、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6、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7、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末停稳不得下车。装卸物料时应轻搬稳放,禁止抛掷。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车载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8、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不得有互相碰撞或扔掷等行为。作业人员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烟火。
9、装、运、卸大石块、盖板、路缘石、方砖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
10、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1、卸材料时,应待车槽挡板打开后,前方、槽下不得有人,车轮应挡掩。
12、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架子上码砖、砌块不得超过3层。
13、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4,不得随意靠墙、堆放沉重物料,避免墙倒伤人。
15、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第五节 人机配合作业
1、人机配合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人机配合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指挥。吊装前必须撤至吊臂回转范围以外。
3、给易滚、易滑吊物挡掩时,必须待吊物落稳、信号工指示后方可上前作业。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内清槽。
5、配合推土机作业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作业人员应站在机械运行前方5米或侧面1.5米以外。机械运行中,严禁上下机械。
6、配合汽车运输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物料必须捆绑牢后严禁攀登车辆。
7、指挥、引导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先检查道路,排除地面及空中障碍,并做好井、坑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
2)行进中必须疏导交通。通过便桥时,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穿行社会道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8、指挥、引导施工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倒退行走。
9、施工机械转移过程中,需在道路上垫木板等物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待垫物放稳、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机械通过。
10、人机配合作业时,应与移动机械保持8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六节 支搭临建设施作业
1、支搭临建设施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2、支搭临时设施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3、支搭临建设施(轻体房、轻钢结构宿舍等)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
2)安装屋架(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3)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方、(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4、严禁在高压线下搭设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应远离危险建筑物,避开在施建筑物、沟槽(坑)等。
5,文搭围挡作业,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行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6.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六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
二、范围:行车作业;
三、职责:行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一)、行车操作人员守则:
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
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2.、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
4、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5、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
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6、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8、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9、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10、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
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
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3、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
动避让。
14、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
通行”的标志。
15、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
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6、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7、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
室。
18、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9、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20、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21、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22、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二)、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初吊物或指挥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重量不明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手上岗前首先做到四懂三会,劳保穿戴整齐并持证上岗。
2、行车工必须按规定仔细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故障。不得带病作业确保安全,有倒班的必须认真进行交接。
3、行车工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把行车使用的吊具、绳索进行认真的检查。在吊具绳索都合格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4、行车工必须摸清自己吊运范围内物品的情况,以便准确地做好吊运工作。
5、非行车工严禁乱开行车,行车工要坚守岗位,不准随便离开工作室,不准将行车交给他人开,在操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在工作岗位吃东西、吸烟、看报等分散精力的活动。
6、行车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敏有效,发现行车有问题应立即停车修理,不得凑件使用,行车在使用中如工件无法落地时,必须在吊物下加以围圈,严禁人员入内和在吊物下通行。
7、吊运工件行车时,应先鸣铃,警告地面人员躲避,严禁在行人头上越过,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不准用行车吊起工作物进行吊装加工,对不正确的使用行车行为,行车工应一律拒绝。
8、不准将全物吊起后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9、吊物运行时起吊高度一般离地面不超过一米,并切实注意安全吊运工作物,要慢起慢落,移动时要鸣铃,使用行车的人应走在吊物的前面,以警告他人离开通道,并指定放置地点。
10、行车在运行中,未完全停止时,严禁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切勿开动过猛,以免发生越轨等事故,应距厂房墙壁半米停车,操作时精力要集中,其小车和上下起绳马达不可同时开动。
11、行车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起落及各方面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无限位器不准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12、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特别是吊运重大物品、精密设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备,行车速度不得过快。
13、行车工上下行车时,必须从指定地点的梯子上下,禁止从一行车跨到另一行车上,行车工工作结束应安全稳妥的停在安全梯处,方可离开。
14、行车在进行检修时,行车工要配合检修人员共同进行。检查过程中必须断开主导电流和电闸,行车在工作中禁止进行检查、加油、擦调各部机件,不准打开电阻器、控制器等。
15、使用行车时,严格执行“十不吊”:
(1)吊物超负荷吊运,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厂领导同意,要有专人指挥,但必须有安全部门提出安全措施;
(2)信号不明,乱指挥不吊运;(3)吊运物上面站人不吊运;(4)不斜吊,不斜放;
(5)吊运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运;
(6)吊运物和任何物体相连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运;(7)用麻绳及破旧三角带不吊运;(8)危险品不吊运;
(9)吊钩限位开关失灵不吊运;
审核: 王有志
7.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七
1、行车工需经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和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2、行车工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先鸣铃。
3、起吊重物或群体作业时,为确保起吊安全必须做到:(1)设专人统一指挥。
(2)必须有监护人,起吊中至少有三人协同作业(行车工 1 人、挂钩 工 1 人、监护人 1 人)。
(3)落下重物时,地面人员禁止站在吊物下方。
4、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转向时,必须先转向“○”位。
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临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 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拦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 端除抢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上。
7、工作停歇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 吊物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或设备上越过。吊运物体离地不得过高。
8、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位切断电源,起吊物件无法放下时,行车工应立即同地面指挥人员取得联系,将危险区域用绳子围住,并警戒任何人不得通过,然后请检修人员抢修。
10、浇注前,应先看到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慢。
11、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鸣铃并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2、严格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1(3)工件捆绑不牢或吊物倾斜不吊;(4)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没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吊;(7)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8)歪拉斜挂不吊;
(9)带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10)铁水包过满不吊;
13、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将物件稳妥降落,将行车停靠在安全地点检修,检修应做到:
(1)按制手柄放置“○”位,切断电源。地面设警戒线;
(2)专人指挥分工明确,严防行车突然启动,造成检修人员摔伤;(3)工作完毕,清理现场严防工具及其它材料遗忘在行车上;(4)行车工与修理人员相互配合,检修结束要履行验收;
14、工作中行车工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应做到:(1)把空钩起升到上限位置,不要靠近地面;
(2)把行车开到指定停车点,行车不要停在热辐射源的上方;(3)起重小车停在操作室一旁,不要停在大梁跨中;(4)把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
(5)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件是否完好,介绍设备故障及本班运行情况。
15、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工作,连续运行的行车交班前应进行 15~20 分钟的清扫,接班行车工应做到:
(1)认真听取上一班行车工工作设备情况介绍,并主动问清情况;(2)查阅上班交接记录和工作留言;
(3)检查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制动器是否良好;(4)检查吊勾、滑轮、钢丝绳等有无隐患;
(5)进行空载运行,检查各种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方可使用。
8.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八
1.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2.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3.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4.机械喷灰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牢固。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5.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6.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7.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8.脚手架铺板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按规定支搭脚手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操作。
9.使用人字梯或靠梯在光滑的地面上操作,梯子下脚要绑麻布或胶皮并加拉结绳,脚手板不要放在最高一档上。脚手板两端搭头长
度不少于20cm,跳板净跨不得大于2m。脚手板上不得同时站两人操作。
10.用石灰水喷浆时,应将手、脸抹上凡士林或护肤膏,并戴上防护镜和口罩,以免灼伤皮肤。
9.测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九
1、测定工要严格遵守化验室、选厂的各项制度,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岗位记录簿,搞好原始记录。
2、上班前要把样盆、取样勺准备齐全,并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放在取样点处,样勺要放在干净的地方,待取样时用。样盆、样勺要注明原矿、精矿、尾矿,取样时必须专一使用。
3、取样按分有机溢流、精选、扫选顺序取样。
4、取样时,样勺必须垂直于矿浆流的断面接取,每次取样量要均匀适当,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5、每班取完样后,将其放在烘干室内澄清待矿料沉降后,清水溢出,放入烘干箱内烘干。
6、烘干过程中必须不断查看试样,严禁烘糊矿样。
7、取样时必须将原矿、精矿、尾矿分别放在相应的塑胶板上捣碎,掺匀,用皿分法缩分试样。
8、作样时,对不同产品使用的工具,必须分别使用,严禁混用。
9、试样装袋时,一定要按照标注的产品样袋装入,不能混淆。
10、送入化验样时,试样的重量最低不得小于200克。
11、必须按时取样、按时测定药剂用量,作好原始记录。
12、及时测定给矿量、矿浆浓度及磨矿细度。
10.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3 篇十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中必须听从指挥员指挥,对任何紧急停车信号,均无条件停车。
2.开车前必须全面检查行车各个部件和安全装置。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吊运。
3.杜绝用倒车代替停车,不准超负荷吊运和设备带病运行。4.严禁调运物从人头上越过,调运物不能离地面过高,调运时应鸣笛告示。
5.严格执行行车工“十不吊”的规定。6.坚持持证上岗、证件有效。(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10).起重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7.下班时将行车停放安全位置并关闭电源和门窗,上下楼梯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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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岗位使用工具是否安全.2.凡公司内各传动部位电气设施随时进行点检,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公司车间的主电压室的高低压柜情况要做好记录,处理故障时要切断进线主电源,杜绝带电作业。
4.启动主机时要先给信号,鸣笛后再启动。如果处理主机故障,必须给信号,通知压延班后再停机。
5.上高空处理电气时必须配备安全带。对车间乱接不符合规定的线路要给予制止,进行整改。
6.凡处理高压、低压线路故障,要有电气专用工具,不得使用其他物件代替使用。
7.严格执行挂牌检修制度和监护制度,对安全、消防防设施保持可用状态。
8.对各个变配电室、柜、箱及其室内卫生按时打扫。
高晶钒钛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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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前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检查好各机械设施及电器设施是否正常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认真检查操作工具(含自制二类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检查不误后方可开工。
3.工作中杜绝“三违”行为,如果有违反坚决制止,及时上报。4.工作中如发现电气及机械设施有异常,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工。
5.当天完工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收捡好专用工具,关闭主要电气电源。关灯后方可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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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前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检查好各机械设施及电器设施是否正常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认真检查操作工具(含自制二类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检查不误后方可开工。
3.工作中杜绝违章操作行为,如果有违反坚决制止,及时上报。4.工作中如发现电气及机械设施有异常,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工。
5.当天完工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收捡好专用工具,关闭主要电气电源。关灯后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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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戴好安全帽。2.开机前检查好起重设施、电气设施是否完好,熟悉起重设施的操作流程。
3.工作中发现电气及机械故障必须停止操作、并及时上报现场安全员。并经过检查、维修后方能开始工作。
4.下班前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并收捡好各种工具,放回规定的摆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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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装载机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装载机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驾驶执照,并持攀钢内部准驾证,方可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或非驾驶员操作。3.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4.开车前禁止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5.开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信号灯、传动、工作机构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病车作业。6.出入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7.进出厂门、车间,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厂房内不得超过3公里。
8.在车间、库房及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9.禁止在前后车体形成角度时铲装货物。取货前,应使前后车体形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取货。
10.不准边行驶边起升铲斗。
11.驾驶员离车前,应将铲斗放到地面,禁止在铲斗悬空时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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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员离车。
12.起升的铲斗下面严禁站人或进行检修作业。若必须在铲斗起升时检修车辆,应对铲斗采取支撑措施,并保证牢固可靠。
13.禁止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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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程序
1.1 焊接作业属特种工种,需经劳动行政部门特种作业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焊接作业学徒需有师徒协议经公司批准。作业中严格遵守“十不焊”并有权及责任拒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未取得焊接特殊工种操作证不得独立作业;
2)在要害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焊接时未经批准不焊;
3)未确认焊接场所周围情况不焊;
4)用可燃材料做保温隔层的部位未得到有效清理不焊;
5)装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未进行有效清理不焊;
6)不了解被焊物品内部情况不焊;
7)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不焊;
8)焊接场所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焊;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时不焊;
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焊。
1.2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穿戴好个人劳防用品,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安全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1.3 作业前要确认周围环境,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且注意作业环境。
1.4气瓶要使用防倾倒装置或钢瓶架妥善放置,不得横卧在地面。1.5 非固定动火点动火必须申请动火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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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在高处动火要防止火星飞溅落下造成火灾、爆炸。1.7 作业完毕后必须检查,避免阴燃等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1.8 在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之前,容器必须经过彻底清洗或置换。焊接时,容器的所有进出口和通气口必须打开,否则严禁焊接。
1.9 不得在下雨天露天或潮湿地带进行电焊作业,以免发生触电事故。高温天气应将气瓶进行遮挡。2.气瓶安全
2.1 气瓶必须安装瓶帽及防震圈,以免运输过程中造成钢瓶碰撞及阀门损坏。
2.2 运输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工具(手推车)。
2.3 氧气瓶应与乙炔、丙烷等易燃易爆气体保持5米以上距离,距离动火点10米以上距离。
2.4 严禁使用带油脂的工具开启氧气瓶阀门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乙炔、丙烷等气体阀门。
2.5 钢瓶的减压阀要完好,压力表等表具要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6 气瓶连接皮管应使用前检查,发现破损立即更换,气管连接必须使用喉箍。
11.煤矿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十一
(1)站长对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各项活动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范,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对煤矿安全生产提供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负责;对本站开展的一切业务技术、设备管理负责。制定本站规章制度并进行修订、发布、废止。
(2)站长对审定的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拆出工作负责,会同通风、生产、机电、安监等部门,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拆出和工程峻工验收和做好相关记录。
(3)负责制定中心站设备大修计划;或中、长期工作规划;重大技改项目编制;工作总结;报表、图纸、台帐管理填报; 固定资产的管理、添置。
(4)负责中心站各类责任事故的处理。
(5)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令的实施。
(6)组织召开站务会议和站长办公会议,研究、协调、布置工作。
(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并帮助解决突出、典型问题,总结经验。
(8)经常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全站员工报告工作,总结监测监控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9)搞好政治思想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加强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全站职工和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本站的整体素质、业务能力和水平、社会形象负领导责任。
煤矿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接班后,首先知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7.应每隔30 分钟检查1 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8.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9.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10.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11.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12.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13.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4.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15.隔爆检查的步骤
(1)按国标“GB3836.1 —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16.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 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17.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18.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19.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 %。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 %的高纯甲烷气体。
20.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1.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 米。
22.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2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24.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25.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 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6.每10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7.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28.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29.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30.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31.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32.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33.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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