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2011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2024-09-03

新 2011全市国税工作要点(精选7篇)

1.新 2011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篇一

2006年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今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大任务,大力推进“六个机制”的建设,推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抓党章学习贯彻,维护党的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是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的一个重要问题。全系统都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使之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大部署。全系统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要组织一次专题的学习活动。全体党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努力成为加强党章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时时处处都展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工作任务,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党纪 1 的行为,切实维护好党的纪律。

(二)抓反腐倡廉教育,构筑“大宣教”格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坚持组织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着力构建“大宣教”格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课学习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攻势。一是今年反腐倡廉教育要突出党章学习、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廉洁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等七个重点。二是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要结合传统节假日、干部提拔等易发腐败的时期及时开展提醒教育,要坚持对新提拔干部、轮岗干部进行开展上岗前廉政提醒教育。三是根据总局《实施意见》提出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的要求,从今年起每年的七、八月集中开展反腐倡廉的主题教育。在集中教育期,要确保规定的集中学习时间落实;要结合每年纪律教育月的主题进行,今年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采取参观教育基地、组织巡回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讲座等形式,开展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四是今年要在全系统组织开展 “三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以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开展一次廉政大讨论,读一本廉政书籍。各地要积极响应、积极参与。五是今年要利用云浮国税网站资源,开辟“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创造条件开设网上廉政课堂,公布廉政规定和举报方法,通报国税系统廉政建设的成果、做法和经验,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教效果。市局监察室、信息中心等部门要抓好工作的落实;六是今年要组织检查,既要在形式上检查也要注重效果的检查,市局监察室要迅速拟出检查考核办法。各地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采取措施推动反腐倡廉教育的扎实开展。

(三)抓监督管理落实,规范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五条禁令”;要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议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关全局的问题,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自觉遵守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小汽车、出国出境等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参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坚决纠正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问题;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纠正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及 实物等廉洁从政的规定。

为确保廉洁从政规定的落实,一要严格执行党组会议情况的报告制度、县(市、区)局“一把手”季度工作报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报告制度、述职述廉情况报告制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制度、执法监察情况报告制度等日常情况的报告制度;二要严格落实离任审计、巡视检查制度和诫免谈话制度,必要时要开展专项审计。今年要结合离任审计开展对新兴、郁南、云安县和云城区局的巡视检查;三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制定《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四要严厉查处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种行为。

(四)抓“两权”运行监督,着力预防惩治,构筑反腐保廉的屏障

一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要根据总局建设“六个机制”的总体要求,按照各项工作管理办法的实施必须与监督措施同时推出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制度的创新工作。今年各地要着重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监督管理、基层分局的廉政教育等制度的建设;二要围绕“两权”运行中多发环节和部位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要把社会反映强烈、纳税人关心、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作为执法监察的重点进行立项。今年要重点开展对一般纳税人认定、所得税 税前扣除、发票管理、税务稽查处罚、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接待费管理等环节的执法监察,还要重点开展对各级国税机关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和税款入库情况专项检查,促进依法行政。要继续抓好对“征、管、查”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具体要对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发售及管理、减免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税款入库、税务稽查处罚等环节强化监督,防止违反规定批准企业缓税、欠税,少征不征税款及滞纳金、乱提代征代扣手续费、截留转引国家税款等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发生,要把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作为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好。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督,具体要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大额经费审批使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接待费使用等环节强化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问题的发生;三要着力预警机制的建设。市局将参照省局的做法,成立预警机制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对来自内部计算机网络等渠道的数据信息、各种日常情况报告的信息,以及对来自领导班子考察、述职述廉、来信来访、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查处等多种途径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出预警建议,做到早警觉、早发现、早预防,力求不发生、少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四要继续加大对作风建设的力度。今年要着重对纪律作风进行整治,要解决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突出问题。市局将推出督察工作制度,确保政令的畅通和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予通报批评;五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抓违法违纪惩处,铲除腐败“毒瘤”,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坚决查处税务人员涉税和其他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一是各级国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惩处的力度,绝不能以“保护干部”为借口,纵容违法违纪,助长歪风邪气。只要涉嫌违法违纪,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他是什么职级,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重要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国税监发[1997]5号),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查而不处,甚至设置障碍、阻挠查处、包庇纵容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今年要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及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的案件;查处国税干部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服装制作、票证印制、税控器具采购推广等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进行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受贿的案件;查处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四小票”使用管理规定的案件; 查处国税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案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必须区别不同情况,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包括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等。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要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做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四是要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要善于通过信访举报,排查、分析、发现国税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五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建立和完善与各级检察机关的税检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配合开展查办渎职犯罪的专项工作。加强与地方纪委、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税务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六)抓基层廉政建设,构建工作机制,夯实从严治队的基础

切实抓好基层国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今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一项重要部署。一要切实加强对县局及基层分局的领导班子的建设。稽查局、基层分局 要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专抓基层廉政建设。对基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实行“廉政一票否决”;二要把县局及基层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进行分解,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个工作岗位的同志目标清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三要建立基层廉政教育学习制度;四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等形式,认真检查剖析基层的执法和廉政情况,解决在执法环节中监督职责不落实、管理不严、制度不落实、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五是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的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度规范,制止权力被滥用。各地要通过细化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制定目标管理考核以及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切实解决税收管理员工作时限控制难、工作标准确定难,工作绩效考核难、廉政勤政监督难的问题,切实抓好基层和执法一线的反腐倡廉工作。

(七)抓优质服务建设,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提升国税形象

一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市局将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相应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的项目、内容、方式,实行阳光行政。对外要按照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规定,落实 政务公开的要求。对内实行人事、财务、事务“三公开”,内部要积极有序地将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政务采购、人员招录调配、人事任免等情况在机关内部、系统内部以适当的形式公开。重点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完善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要继续落实文明用语、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制、延时服务制、乡镇巡回服务制、“一窗式”管理等优质服务措施;三要保持行风监督渠道的畅通。要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采取召开税企座谈会、明查暗访、走访企业、实施“一书一卡”等措施,及时了解纳税人以及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我们的存在问题,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四要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要重点纠正变相指定税务代理、到企业报销私人费用、接受企业请吃等不正之风。

(八)抓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制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各级要切实抓好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责任分解工作,进一步加以完善,根据职能分解责任,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我们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级级抓落实。二是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注重考核工 作的质量,要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业绩评定和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奖罚分明。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无论哪个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问题,都要严格按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偏袒、绝不手软。要按照已有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今年各级国税机关要重新签订廉政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各级国税机关、各部门的廉政责任。各级领导作为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好“一岗两责”,亲自部署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全面履行职责;各县(市、区)纪检组长(含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局长)要真正履行责任,组织并切实抓好本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局将在年底组织纪检组长进行述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部门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加强预警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源头治理。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向各级预警工作小组提交切实可行的预警监察建议书,每年不少于一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市局监察室要迅速研究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办法,通过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九)抓纪检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成为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中纪委六次全会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市局纪检组要求,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为标准,以提高能力和改进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努力塑造一支靠得住、过得硬、能战斗的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培训的力度,强化对税收、法律法规、办案技能、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紧迫感,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执纪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市局今年将举办一期监察干部培训班,侧重培训县区局、基层分局的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各县(市、区)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加强党章学习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基层廉政建设和加强出国出境管理这三个课题中,至少选择并完成一个专题调研报告。

2.2011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 篇二

2011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深化年”活动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努力提高征管质量,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促进全省国税收入总量和质量实现新跨越,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依法组织国税收入,不断提高收入质量

(一)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坚决制止应征不征、应退不退以及占压、挪用、混库、转引税款等行为,防止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加强审批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税。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

(二)深化税收经济分析。继续实行税收分析例会制度,深入开展税收与税基、税收与经济关系的分析,加强税收分析成果运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国税收入可持续增长。加强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和税收预测,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各种因素,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加强对税收预测准 确率的考核和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不断提高国税收入质量。

(三)强化重点税源监控。进一步落实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优化数据采集方式,构建重点税源预警协调机制,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变化趋势,牢牢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避免收入大起大落。

(四)发挥稽查的促收作用。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安排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检查。重点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类可抵扣凭证的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各类逃避纳税义务的税收违法案件,加大处罚和执行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系,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有效遏制税收流失。

二、开展“依法行政深化年”活动,推进法治国税建设

(五)开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区县局主要负责人为对象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轮训,以市州局为参赛单位开展法治国税知识竞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测试,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启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和“湖北国税年度法治先进人物”评选活动,树立依法行政先进典型。

(七)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大清理活动。及时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不断更新完善税收法规库,推进税收执法依据一体化。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八)开展依法行政大督察活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检查、督察内审等综合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人事行政的巡视检查,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检查,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审计、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增强对税务行政执法和内部行政的监督效果。

(九)开展税收执法案卷大评查活动。开展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重案审理、减免税审批等各种税收执法案卷评查,评选税收执法精品案卷。建立税收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各类税收行政行为的具体情形及适用条件、标准、幅度和方式,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加强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运用,加大考评力度。

(十)做好涉税争议防范化解工作。探索涉税信访、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税务复议诉讼赔偿相结合的大联动机制,促进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妥善解决各类涉税争议。充分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涉税投诉,提高投诉处理效率。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涉税争议,畅通税务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应诉法院受理的涉税行政案件,认真对待司法建议。

(十一)加强税收优惠效应评估。认真分析评估分税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统计和评价反馈,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推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十二)规范重大项目决策管理。加快制定重大税务决策程序和规则,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权益、大额财政支出和重大执法行为等纳入重大税务决策事项,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操作程序,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合法化。

三、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收征纳和谐

(十三)推进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以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和短信服务为主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纳税服务效率。推行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优化热线工作流程,扩大热线应用范围。开展12366网站试点工作,完善网上办税、审批、查询、举报、投诉、宣传咨询、征纳互动等功能,探索推行全流程、全覆盖、全方位的网上办税服务。完善12366手机短信系统。

(十四)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巩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改进办税服务。落实领导坐班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规范窗口设置,方便纳税人办税。探索制定办税服务厅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内部考核与即时评价、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调动服务厅人员工作积极性。统一规范全省办税服务厅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文书审批、使用和流转,强化文书应用和办理时限管理。理顺前后台业务职能,加强办税厅各岗位与业务部门的衔接,提高业务流转效率,确保“8152”运行机制落实到位。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推动纳税人上门办税向网络办税转型,降低税收成本。健全大企业涉税服务协调会制度,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五)积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加强解读性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工作。对照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开展调查检查,掌握纳税人权利落实情况,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纳税人诉求收集、分析和响应制度,做好税收法律援助。

(十六)探索建立社会协作机制。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协作,积极支持公益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合理利用教育科研、行业协会、社区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资源,形成纳税服务工作合力。加强纳税信用等级动态管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纳税服务中的作用,加强执业质量监管,支持行业发展。

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十七)科学分类管理税源。根据税源结构和分布特点,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兼顾特定业务,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并加强管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与服务,建立专业化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引导和帮助建立涉税风险内部防控机制。总结分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方法和规律,制定中小企业行业管理指南,强化税源监控和评估。加强个体大户和集贸税收管理,探索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深化个体“双定户”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工作。

(十八)加强税收风险控制。按照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设计税收风险管理流程,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提高风险预测水平和识别预警能力,加强管理针对性。根据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风险,健全完善差别化风险应对机制,增强管理时效性。构建税收风险管理监控系统,完善税收监控分析系统,搭建统一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互动平台,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降低税收流失风险。

(十九)积极推进信息管税。加强信息采集管理,统一涉税信息采集标准和操作规范。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有效获取三方涉税信息。抓好数据质量管理,应用税收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加强基础数据管理,确保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依托税收监控分析等系统,加强申报信息、发票信息、日常生产经营信息和三方涉税信息的分析比对。深入开展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改进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贯彻落实发票管理办法,强化发票管理。加强金税三期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归口管理和运维管理,完善安防体系。

(二十)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发挥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工作例会制度,统一分析监控税源风险,统一下达风险预警指标和纳税评估重点,统一督导、考核和反馈税源管理及征管状况,避免基层重复劳动和对纳税人重复评估、检查。完善纵向联动机制,合理划分各层级税源管理职责,强化省、市州、县(区)及分局(所)之间的纵向联动。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职责,探索管理办法,按事项设置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等岗位,实行团队管理、分权制约。加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环节的横向互动,建立“以查促管、管查互动”长效机制。实行各税种统筹管理,同一纳税人涉及多个税种的信息一次性采集,按纳税人归集,并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外部协作机制,推进协税护税体 系建设。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建立的信息共享平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试点经验,深化国地税涉税管理合作,提高行政效能。

(二十一)抓好主要税种管理工作。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两头在外”商贸企业和增值税减免税管理。继续实施行业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税收秩序。开展商业企业增值税和啤酒生产企业消费税专项纳税评估。做好消费税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分析工作,加强白酒消费税管理。推进县市局车购税“一窗式”管理。加强金税工程数据分析应用。统一规范所得税管理流程,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抓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加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推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规范,完善退税前置审核,优化审核、审批流程。探索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开展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清理,整合完善出口退税软件系统,强化数据增值利用。开展出口退税难点、热点调查,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二十二)做好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坚持防查并举,建立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的反避税防控体系,提高关联申报和案件筛选质量,防范各种避税行为。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机制,规范和落实非居民企业税源监控、登记备案、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收入分析等制度,识别并及时控制非居民税收风险。加大税收协定执行力度,做好协定待遇的审批和备案工作,防范协定滥用。完善“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防范逃避税收监管。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

五、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二十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作风教育。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发挥班子整体效能,加强团结协作。进一步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形成年龄的梯次配备和知识、能力的合理搭配。坚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改革方向,完善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监督,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十四)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专业化人才与复合型人才、高层次人才与基层业务骨干一起抓,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改进培训方式,突出抓好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训。完善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充分发挥教育、税校、培训中心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兼职教师在培训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兼职教师选拔培养力度,建立培训师资人才库,广泛开展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二十五)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力度,完善委任制,推行“两推一述”干部选任办法。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行省局机关和系统干部下派上挂任职。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加强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认真执行“一报告、两评议”等四项监 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制度,鼓励干部到艰苦复杂的环境中摔打磨练,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二十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全员读书”活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在动力。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人文关怀。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做好信访和群众工作,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完善税收舆情监测机制,正确引导舆论。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抓好新农村建设联系点、“616”工程、脱贫奔小康和“城乡互联、结对共建”等工作。

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廉洁从税良好形象

(二十七)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全面推行《湖北国税内控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防范执法风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国税机关党组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督导工作机制,建立税检工作联系机制,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十八)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建设廉政教育基地,加强教学大纲、教材、师资队伍等标准化建设,丰富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开展主题教育和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增强干部宗旨观念和责任意 9 识。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总结宣传廉政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二十九)深入开展廉政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法规、巡视、督察内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执法监察整体合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深入贯彻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税。

(三十)着力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行风建设。继续开展行风暗访活动,加大行风建设督查力度。开展述廉活动,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抓好案件查处,坚决纠正和大力整治各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功能。

七、加强内部行政管理,保持机关规范高效运转

(三十一)不断规范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进一步理顺机关内部职责分工,健全岗责体系,规范工作规程,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能。全面推广应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进一步节省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要害部门、重点部位、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大力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不断提升《湖北国税》办刊水平。进一步关心、支持税务学会、国税研究会、注册税务师协会工作。严格执行外事工作规定,规范外事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网站功能,服务政务公开。

(三十二)进一步节约行政运转成本。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勤俭节约,加强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的审核把关。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整改工作。加强督察内审工作,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力度,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做到应采尽采,规范采购行为,抓好风险防范。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建设节约型机关。做好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3.2011年全市基层工作要点 篇三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建设平安和谐法治郴州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总抓手,推进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和基层工作部门自身建设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整体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我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工作

1、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工作。贯彻落实部颁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人民调解法作为重点,上半年各县(市、区)要完成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任务,课时不少于2天,市局也将举办1期人民调解法骨干培训班;协调市委督查室,对各地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工作情

2双“十佳”先进事迹等重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各种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郴州日报》等开辟专栏或专版,集中宣传新时期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涌现出来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6、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协调市财政局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法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规定,财政部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解决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二、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核心,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7、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指导。认真贯彻2010年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厅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就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的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市局适时召开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总结经验,明确任务,加强和改进对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指导管理。

8、不断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和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加大司法所收编管理工作力度,年内基本完成司法所收编工作和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清理工作,收回被挤占或挪用的编制,确保专编到位;同时通过争取部分地方行政编制、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设置人民调解公益岗位等途径,按照地区、城乡和辖区人口数量的区别,充实司法助理员队伍,逐步实现每所不少于3人的要求;积极争取中央政法经费转移支付,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督促各地落实司法所公用经费和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的待遇;加强对司法助理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9、扎实开展“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攻坚年”活动。今年是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攻坚之年,要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督查指导管理力度,上半年市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和收编管理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坚持落实信息反馈和定期通报制度,认真做好对未建项目、购买和赠与现房项目以及已完成建房项目的考察、验收工作,通过省厅简报和市局简报继续推介一批司法所建设工作经验;加强对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积极争取地方优惠政策扶持和配套资金支持,攻坚克难,加快进度,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确保年内全面完成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

10、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厅的实施办法,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模范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进一步修改完善创建指标,制定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做好有关验收审批工作,做好省级模范司法所和规范化司法所的推荐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司法所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所

6撰写学习心得。年底县(市、区)司法局基层股长至少上交1篇有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业务工作调研报告,不断提高基层工作部门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15、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管理。进一步深化“四个服务大局”理念,基层工作部门的同志要自觉深入基层,加大对基层调研和督查力度,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年内每个县(市、区)司法局基层股至少要总结一份典型经验材料,推广一个先进典型,同时利用媒体、内刊等加强工作宣传;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做到着眼长远,超前谋划。

16、加快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统一要求,自2011年起,全面启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网上管理平台报送报表,各县(市、区)司法局基层股要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

4.2011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篇四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第一年,扎实做好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尤为重要。要紧紧抓住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的机遇,以积极有为的态度,拼搏创新的作风,努力开创村镇建设的新局面,实现新的跨越。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为机遇,全力推进以县城扩容、重点镇建设、新民居建设、污水处理试点建设、村镇建设管理为重点的各项工作,实现村镇建设“十二五”良好开局。

二、主要目标

1、加快推进县(市)城三年上水平建设和城区扩容:县(市)城以上水平、出精品为目标,以提升城市功能和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突出抓好园林绿化、路网、供热、供气、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2亿元,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2、全面加强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加快推动39个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项目投入力度,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亿元以上。提升重点镇综合发展水平,增强聚集人口和辐射带动能力。

3、搞好农村新民居建设指导:抓好350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和40个精品示范村指导与服务工作。培训新民居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1000人以上。

4、抓好镇级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完成省级以上重点镇和镇区人口1万人以上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其中年内30%的镇开工建设。

5、全面推开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巩固和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成果,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的长效运行。

三、重点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县(市)城扩容工程,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要求,在巩固和深化三年大变样成果基础上,全面提速提质县城扩容工程。2011年每个县(市)城实现扩容1平方公里以上,完成控详规全覆盖;积极谋划一批新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打造城市精品和亮点。全年各县(市)共完成建设投资207.2亿元,其中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2亿元,实现到2011年底全市县(市)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供水普及率98%,燃气普及率9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园绿地14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的目标;推进县(市)城容貌的改造提升,要在强力推进拆违拆迁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城年内至少建成一条景观大道和2—3个标志性建筑,实现容貌大的改观;各县(市)启动城中村改造28个以上,全部完成村址建筑拆除和集体土地收储,安置房开工建设;27个已开工建设的城中村,全部完成改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加快城镇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养老院和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应急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安排中小学校,完善城镇功能,提高文化品位。

2、全面加强重点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按照突出重点、择优发展的原则,继续推进省、市培育的重点镇建设。一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镇功能。以解决基础设施欠账为重点,加快镇区路网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和集中供热、供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的集中供热、供气、供水设施要与住宅同步建设,原有住宅小区和居住组团要逐步进行集中供热、供气、供水改造,不断扩大重点镇的集中供热、供气、供水覆盖面积。2011年省重点扶持的沙流河、新军屯、黄各庄、黑沿子、建昌营、鸦鸿桥、窝洛沽镇等镇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省级重点镇和镇区现状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要按照《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实施意见》中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开展污水处理厂建设,2011年要完成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其中迁安市马兰庄镇,迁西县三屯营镇,丰南区黄各庄镇、小集镇、稻地镇,丰润区韩城镇要在年内按计划如期开工建设;二是抓好“三集中”建设,提高聚集产业和吸纳

人口的能力。加大重点镇旧城改造力度,推进住宅集中开发建设。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材料和可再生能源在重点镇建设中的应用。重点镇新建建筑必须按住宅65%、公建50%的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验收。积极扶持6个重点中心镇的建设和发展,落实好有关支持政策,为重点中心镇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空间。引导农村人口和资源等要素向重点中心镇聚集;三是加强重点镇的建设管理,打造环境优美小城镇。继续指导各重点镇加强市政环卫管理队伍建设,充实配备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车辆装备。加强镇区范围规划控制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规划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活动,整治镇区容貌,提升重点镇形象档次,打造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高品位小城镇。

3、积极做好农村新民居建设指导与服务。积极抓好350个省级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建设,重点抓好40个新民居建设精品示范村、20个中心村典型示范点和2-3个新农村建设示范区。每个县(市)区建成一批中心村示范点,每个乡镇建成一个高标准中心示范村。加强对新民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组织质量巡查和抽查,搞好技术咨询和服务指导。要重点抓好迁安市马兰庄镇、滦县响堂镇、丰南区钱营镇、丰润区韩城镇、古冶区范各庄镇和赵各庄镇等采矿区各村庄整体迁建工作,以点带面,探索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的经验做法。认真组织新民居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为2011350个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免费发放《新民居优秀设计方案图集》。

4、积极推行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管理机制。按照市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和村庄环境容貌整治行动,积极推广迁安市和滦县响堂镇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试点经验,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村收集、乡镇运、县(市、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实行三级联动,分级负责,建立起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

督导检查全市各重点镇按规划实施垃圾填埋场设施建设。到2011年底,全市所有县(市)城全部建成垃圾处理场,并正常运行,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省级重点镇要全部开工建设防渗漏垃圾填埋场,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级重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河北省环

境优美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它建制镇(乡)按要求建成防渗漏垃圾填埋场。

5.新 2011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篇五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定》精神,坚持争先创优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逐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首要任务,突出信息化建设、违法生育和“两非”案件查处两个重点;把握整体工作水平不下降、统计数据不造假和执行政策不偏差三个基本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考核评估机制、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四项机制,进一步推进“生育服务关怀行动”,稳步提高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8%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1%以下;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下降趋势;

(三)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

(四)两年以内生育对象长效节育率达到70%以上;

(五)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六)社会抚养费征收2009、2010年度到位率达到80%,当年到位率达到50%;

(七)计生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八)全面落实法定的计生奖励优惠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统筹力度,落实工作保障。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市乡两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领导小组对有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能的协调力度,在执行上级有关奖励和惠民政策时,注重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城乡协作、联合执法等举措,完善与纪委、监察、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和常态化协作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落实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公益性服务和以钱养事的要求,确保计生工作运转和免费技术服务落实。

(二)加强重点工作,提升整体水平。

坚定不移地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贯彻《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落实和完善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加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批典型案件,并予以公开曝光。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协作,加大完善B超孕检、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出生实名登记等管理制度的落实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两非”线索。继续加强区域协作,充分发挥“打非”专班作用,加大对“两非”及遗弃女婴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乡镇的调研、指导、督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爱女孩优惠政策》,扩大计生困难女孩家庭的救助范围,落实中考、高考加分奖励政策,营造全社会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

特别注重计生服务关怀,大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方法,确保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的落实。深入推进“生育服务关怀六项行动计划”,大力推行免费新婚健康检查,开展孕产全程服务关怀,及时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继续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努力满足群众对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

创新方式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强化双向服务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和属地管理,堵塞城区、镇区流动人口管理漏洞。总结经验,扩大市外流动人口区域协作范围。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有效反馈率、办(验)证信息入库率、有效联系率,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建设。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的落实,加大独生子女保健费和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力度,整合部门资源,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积极推进社会经济惠民政策同计划生育工作相衔接。

(三)加强基础工作,落实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麻办发[2010]66号)文件精神。理顺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落实各行政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主管领导,配齐配强女性计生专干。强化市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卫生、财政、民政、工商、药监、房产等有关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

健全计生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将人口计生工作成效作为干部运用、奖惩、否决和聘用人员是否续聘、连任的重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落实奖励,根据新的形势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针对性和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对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统计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员,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

强化计生事业保障机制。逐年增加计生事业费的财政预算,保障法定计生奖励优待政策的落实兑现,加大对市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投入。加强对计生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管,保障乡镇计生办(服务站)、村级计生专干工资待遇。完善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机制。加大对乡村计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岗位锻炼、交流学习、量化考核等方式,大力加强乡、村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素质能力培养。

(四)加强五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依法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落实计生执法机构和人员配备。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对粗暴执法、违规施术、乱收费乱罚款、计生奖励政策不落实等问题进行处理,巩固文明执法成果。关注信访、网络舆情,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十二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工作,按期完成黄冈市下达的乡级服务站新建和改扩建任务,提升“两化”建设水平。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行为,严禁超范围服务。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通过开展“科技大练兵”,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不断深化优质服务内涵。

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卫生、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人口信息系统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依据作用。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平台等数据库的运行质量和效能。加强计生统计业务建设,开展打假挤水整治行动,提高人口计生统计质量。

加强生育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推进生育文明家园推进计划。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提升宣传工作整体水平。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和生育文化建设阵地开展社会宣传,创新生育文明建设活动。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内涵,拓展宣传教育领域,增强宣传教育活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创新创优活动,按照黄冈市“一县一品”的要求夯基础、创亮点、树品牌。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完善落实“三项公开”,开展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加大落实力度,实现工作常态化。

一是目标任务常态化,实行分阶段考核结帐,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经常工作之中;二是“两非”和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常态化;三是责任追究常态化,要综合运用多种追究手段,及时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兑现责任追究,不能等到年终算总帐;四是技术规范服务常态化,为育龄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计生

6.全市民政工作要点新计划 篇六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紧紧围绕惠民生、促和谐,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力争主要工作指标普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新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体现新作为,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提高标准、拓展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1、城乡低保工作。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达到、力争超过省下达任务指标。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0-320元提高到300-3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1700元提高到1800-2300元。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继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实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精细管理。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3000元和1800元提高到3600元和2100元。加大投入,集中改造一批院容院貌破旧、基础条件较差的乡镇敬老院。继续深入开展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完成乡镇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任务。

3、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开展门诊救助,取消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救助病种限制。落实对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特大病种的市级医疗救助规定,加大对患特殊重大疾病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继续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办法,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和服务水平。

4、救灾减灾工作。认真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健全完善灾民救助和恢复重建制度,提高救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市县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和上下衔接配套的救灾预案体系。完善落实灾害应急响应、灾情信息调度、灾情会商制度,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工建设市救灾仓库,加强县级救灾仓库规范化建设。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加强应急救援车辆、通讯工具等救灾装备建设,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制定贯彻《国家综合减灾“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5、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落实《济宁市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农村贫困家庭改造实行即时申请、即时受理、即时施救,由集中式开展向经常性、制度化转变。

6、专项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确保不让一名贫困大学生辍学。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推进社会救助综合平台建设。

二、以落实政策、创新机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7、双拥工作。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精神,做好全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总结表彰工作。广泛发动、扎实开展新一轮双拥创城活动,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明确任务目标,分解落实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培育基层典型和工作亮点,推动双拥共建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

8、优抚工作。认真宣传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扎实做好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对象核查认定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面推行优待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优抚医疗保障水平。探索建立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优先解决特困优抚对象的住房问题。开工建设市荣复军人医疗康复中心,全面建立县级光荣院。扎实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活动,定期为优抚对象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年内组织260名重点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医院和省泰安荣军医院进行康复疗养;按照“优先供养、愿进全进”原则,安排孤老优抚对象入住光荣院、光荣间,实行集中 4 供养,探索建国前“三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办法。切实做好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工作,集中迁建率达到85%以上。

9、安置工作。认真宣传和实施新修订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新制度。搞好新老安置政策衔接,严格依法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安置任务。建立健全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机制,提高参训退役士兵就业率。全面完成伤病残军人和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加快济宁军供站改扩建项目进度,提升军供保障水平。

三、以完善制度、强化保障为重点,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10、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出台《济宁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建立完善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制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失智失能老人补贴制度,研究制定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开工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指导任城区开工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试点项目,力争年底前70%以上投入使用。

11、孤儿和残疾人福利救助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养护、医疗、康复、5 教育、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等全方位的孤儿保障体系。提高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标准,探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补助机制。继续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等福利救助项目。加强福利企业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法规和优惠政策,依法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适时表彰优秀福利企业。

12、慈善事业。出台《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发展指导纲要》。突出抓好集中募捐活动,建立慈善关爱基金。整合慈善救助项目,提升救助效果。筹备成立济宁市慈善家协会,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家成为慈善家。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完成儒家慈善文化思想系列课题研究。加强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捐助信息公开办法,继续完善慈善全公开做法,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开展第二届市政府“孔孟之乡”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完成市慈善总会换届。

13、福彩发行工作。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建立促进福彩销售发行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福彩投注站规范化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合理布局发行站点。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扩大发行规模,确保福彩年发行总量增幅不低于10%,力争突破10亿元。

四、以夯实基础、发挥作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4、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推行“三议三公开” 6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日”活动。继续实施村务公开“暗访”制度,执行县乡村三级一体的考核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监督作用。指导县市区集中做好难点村治理工作。

15、农村社区建设。以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为基础,重点加强“服务引导集聚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力度,年内新建“服务引导集聚型”社区150个,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进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农村社区工作人员选用管理办法和社区服务规范。创建50个社区服务中心“示范点”,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的作用。

16、城市社区建设。紧跟城市建设步伐,指导县市区搞好社区规模调整,实现城市社区管理无缝隙、全覆盖。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年内基本消灭无工作用房社区。依托社区服务站(中心),大力推进救助、救灾、福利、优抚、慈善等民政业务工作进社区。继续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内完成30个“和谐示范社区”创建目标。选择50个城市社区试点推行社区实有人口信息化动态管理系统。

17、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登记审批“三审一会”制度,推行社会组织分类审批,优先审批新能源、新材料、新兴产业等行业协会,重点扶持培育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探索建立公益类慈善组织直接登记制度。落实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7 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培育一批规范化建设典型。加强执法监察,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集中治理社会组织乱评比、乱收费、乱表彰,督导社会组织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18、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社会组织“建组织、扩覆盖”活动,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探索“兼合式”党组织发挥作用、跨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稳步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委(总支)工作制度,指导符合条件的业务主管单位成立社会组织党委(总支)。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抓好“四服务四促进”活动和第二轮“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培养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引导推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五、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19、区划地名工作。围绕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搞好行政区划调整调研。全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卷》济宁部分编撰任务。继续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完成新城区有关道路、桥梁的命名和全市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全面完成县级城市地名规划。推进数字地名建设,搭建服务平台,多渠道为 8 城乡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2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认真贯彻市政府《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联席会议、联合巡查救助、首问负责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救助管理体系。开工建设市流浪未成年人第一、第二救助保护中心。加强县级救助设施建设,规范设置救助点和救助引导牌,实现救助点在基层全覆盖。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政策,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加大街头巡回救助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基本杜绝未成年人流浪现象。

21、殡葬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建立稳定的殡葬救助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低收入群体全覆盖。继续开展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再有3个以上的殡葬单位进入示范单位行列。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用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公墓监督管理,着力规范公墓建设、经营行为。推行文明丧葬和清明节文明祭扫,促进移风易俗。

22、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抓好婚姻登记处标准化建设,力争30%的婚姻登记处达到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配合省厅做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二次开发使用。扩展婚姻登记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婚姻调解、婚姻家庭咨询等服务。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收养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

六、以信息化、服务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3、民政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关于“金民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市、县、乡信息化基础配套措施,完成民政主要业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24、服务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并作为贯穿全年的一个活动平台,与创先争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机关作风建设、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和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联袂推进,动员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继续解放思想,持续转变作风,围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与民政创制紧密结合,市局各党组成员分别牵头一个方面的调研课题,上半年形成调研成果并完成成果转化,推动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市委“大项目突破年”、“城市建设管理年”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方案,抓好落实。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民政干部、村居社区基层干部和其他专项教育培训,落实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做好社工登记注册工作,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提高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职业化水平。

7.2010年全市国税工作会议讲话 篇七

持续推进

努力推动全市国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梁建同志在2010年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月28日)

同志们:

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安排部署今年的各项工作,动员全系统上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加压奋进,努力开创我市国税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下面,根据市局党组研究意见,讲以下三个问题。

一、群策群力,难中求进,2009年国税工作成效显著 2009年是我市经济发展在严峻挑战中努力前进的一年,也是全市国税系统战胜各种困难、取得持续发展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破危机,集中精力谋发展,决战二季度、大干三季度、冲刺四季度,上下同心,共克时艰,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国税事业的新发展和新突破。

(一)依法征税,科学应对,组织收入在困境中实现了新发展

针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全市国税系统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在坚持原则、落实政策的基础上,多次召开组织收入专题会议,根据收入进度不断调整税收计划和收入目标,按月将收入任务落实到各个单位,分解到各个税种;抽调110名干部组成9个工作组,常驻各县区、各分局开展“双百会战”,逐单位、逐行业、逐税种、逐环节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和新的税收增长点,切实把潜在的税源、新增的税源、漏掉的税源转变为税收收入的真金白银;通过主动汇报,积极争取,促成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走访调研、多次组织召开税收收入专题会议、多次召开重点企业收入协调会,并牵头组织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国地税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各类涉税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多方协力,综合治理;全系统干部职工不辞辛苦,放弃节假日,从主观上找原因,在征管上下功夫,千方百计挖潜堵漏。通过全系统扎实有效地工作,全年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1.9%,增收3205万元。地方级收入累计完成4.38亿元,圆满完成了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组织收入任务。

(二)围绕中心,综合治理,税收征管在整治中取得了新突破 系统上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查疑点、抓督导、促落实,各尽其职,全力抓好征管基础建设和薄弱环节治理,努力实现管理增收、挖潜增收、堵漏增收。征管部门牵头不断拓展以“七个行业三个重点”为主要内容的税收专项整治范围,共整治纳税户4808户次,查补入库税款1.49亿元,直接拉动收入增长8.5个百分点;稽查部门把推进收入增长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分析、抓选案、抓入库,共查补入库税款6132万元,同比增长75.21%,查补率位居全省第一位;税政部门针对结构性减税政策较多、调整过渡期易出现漏洞的实际情况,先后开展了车购税异常信息核查、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抵扣核查等多项专项核查,累计核查评估1778户(次),查补税款4969万元,保证了政策落实;全面加强所得税管理,全年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2.8亿元,同比增长32.8%,增收6917万元,增幅位居全省第三位。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在拉动收入增长的同时,也促进了征管质量的不断提高。小规模纳税人低零申报率下降了39.2个百分点、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下降了19.3个百分点、未达起征点比率下降了8.97个百分点、所得税核定面提高了5.6个百分点、个体户均税负提高了75.66元,各项指标在全省排名位次均实现了大幅提高,部分指标已进入先进行列。

(三)完善措施,拓宽载体,征纳关系在服务中达到了新和谐 在组织收入工作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全系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不折不扣落实税收政策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的基本职责。全年共办理出口退税8272万元,办理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3.64亿元,办理福利企业退税982万元,做到了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应免尽免,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后劲;始终坚持纳税人至上的理念,把2009年确定为“纳税服务年”,重点推出了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温馨提醒服务等17项措施,积极开展“纳税人权益保障日”、“新政策辅导日”等10个纳税服务主题日活动。建立和推行“定点联系企业制度”,从全市筛选100户企业,市局、县区局、税务分局逐级逐企业走访宣传,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联合财政部驻河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河南省财政厅为全市100余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进行了面对面地政策辅导。建立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全市办税服务厅购进86台纳税服务评价器,由纳税人每月评选“纳税服务明星”。积极推广网上申报一体化工作、完善12366网站建设、不断深化办税公开,纳税服务的质量和层次不断提升,征纳关系日益和谐。

(四)以人为本,激发活力,队伍建设在稳定中开创了新局面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树、促”活动和“强化责任心建设”活动为载体,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科学发展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明显转变,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以机构改革和干部选拔调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组织结构,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理顺了职责关系,完善了运行机制,为整体工作的协调推进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工作中及时跟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前分析、及时引导、加强教育,有效地保障了改革的顺利实施。截至去年底,机构改革和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7人,副科级干部70人,整个过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稳定,工作衔接顺畅,取得了圆满成功;以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为中心,不断加强离退休、离岗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丰富离退休、离岗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在经费基数没有任何增加的情况下,反复向省局争取,多方筹借资金为老干部解决了津补贴问题;以干部队伍基本能力建设为重点,针对工作中新的业务操作系统和工作模块,先后组织开展了所得税培训、基层师资培训、“国税杯”岗位能手练兵比武活动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有效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推进了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成功举办了全系统读书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等一系列庆祝活动,激发了活力,凝聚了人心;以基层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继续坚持人、财、物上向基层倾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全部基层分局配备了计算机等设备,从自有资金中挤出50万元拨付基层,为基层组织收入工作提供财力支持,基层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五)惩防并举,廉洁兴税,党风廉政建设在巩固中得到了新提高

积极开展廉洁家庭、廉政新闻作品和廉政摄影创作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廉政教育的多样性和针对性;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两责”,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月”活动和不同形式的廉政承诺、廉政宣誓活动,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洁兴税的自觉性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加强“两权”监督,对照16类风险点,逐项开展执法监察和廉政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强案件的跟踪督办。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日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继续实施企业座谈会制度、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制度和基层税务人员面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听取纳税人评价和呼声。多次走进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与纳税人互动交流,进一步树立了国税良好形象,行风评议有望保持先进位次。

进一步加强预算科学化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公开、基建管理等各项制度,财务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继续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车购税管理、后勤服务、信访管理、信息宣传、税务学会等工作稳步推进,整体工作保持和延续了近年来良好的发展态势。

总体上,2009年是紧张而忙碌的一年,也是充实而收获的一年。全体干部职工既经受住了巨大压力的挑战和考验,也分享了战胜困难的成功和喜悦,各项工作在困境中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各项成绩的取得,是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体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务实苦干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尤其是各基层单位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精细管理的意识有待增强。宏观税负同比下降,农副产品抵扣比例仍然偏高,部分征管指标落后的问题经多次整治后仍然反复出现,长期得不到解决。一方面反映出我们进一步加强管理仍有较大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们在基础业务工作上不够深入、不够扎实,已经形成的长效管理机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二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干部基本能力建设上缺乏针对性、持续性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一些干部在执行能力、工作能力上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依法治税、依法规避执法风险的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三是敢抓敢管的工作作风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干部对影响本单位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敢问责、不敢追究,对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营造出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工作氛围和工作作风。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推动国税工作科学发展的紧迫感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国税工作在新起点上向更高目标奋进的关键时期。2010年的税收工作既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又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从宏观经济形势看,国内经济尽管逐步向好,但中央刺激国内消费和投资增长的政策效应逐步减弱,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整体经济面临着保持经济较快发展和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双重任务和压力。从财政增收要求来看,财政需求进一步增强。今年,全市经济工作会首次提出了“双12以上”的经济增长目标。即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国税部门向地方政府提供财力支持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从国税工作来看,结构性减税政策对收入的抵减效应将继续延续,重点税源形势低迷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改观。这些都为我们做好2010年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

在认清挑战、感到压力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机遇、优势和潜力。首先,我们面临着一个逐步向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中央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将继续充实完善扩内需、保增长的一揽子计划,这将使2010年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持续宽松。并且,随着我市“八大工程”、“八大行动计划”的实施,一批高起点的重大项目将逐步落户开封,我市经济税源结构将得到明显优化。其次,我们已经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2009年,系统上下战危机、促增收,攻坚克难,不但圆满地完成了收入计划,而且解决了一大批税收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薄弱环节,形成了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考验和历练,驾驭税收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第三,我们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一方面,市委市政府对2010年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科学的预期并提出了更高的目标: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将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增长17%,外贸出口将增长11%,实际利用外资将增长15%,全市经济将呈现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另一方面,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为大局分忧的政治意识、勇挑重担的责任意识、精细管理的工作意识得到了增强。这些都为做好今年税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我们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又要坚定信心。面对不利因素,我们必须科学应对,迎难而上;面对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基础条件,我们必须发挥优势,争上台阶;面对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我们必须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主动地抓好2010年各项工作。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规范管理年”为抓手努力完成2010年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面临的形势和任务,2010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主线,完善征收管理,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开创我市国税工作新局面。简要概括为一个统领,一个中心,一条主线,四项重点。其中:坚持一个统领就是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细节和整个过程。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科学精细的工作方法、求实创新的辩证思维、服务社会的理性认识、以人为本的带队宗旨、上下一致的团队目标,实现全市国税工作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始终把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既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找准税收增长点,又要全面落实税收政策,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突出一条主线就是突出“规范管理”这条主线。在认真总结、深化去年“纳税服务年”工作,持续推进纳税服务的基础上,把2010年确定为“规范管理年”。以工作有标准、行为有规范、办事有程序为基本要求,抓住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基础性环节,把规范管理的内容贯穿税收管理的各个层面、各个流程,贯穿税收管理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涵盖税收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

(一)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规范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税收实践。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深化,尤其是2009年超常规的锻炼和考验,系统上下管理思路日益成熟,管理基础不断夯实,管理机制逐渐完善,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大幅提高,为我们做好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对于已经形成的好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办法,要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巩固。同时也应该认识到,税收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不断巩固、逐步规范的动态过程,一些新矛盾、新问题还将不断出现。回顾我们以往的工作,出现问题的原因归根到底就是工作运行机制不够规范,加强管理的意识不足。因此,我们把今年确定为“规范管理年”,按照“规范-巩固-提高”的步骤,对税收业务、行政管理、纳税服务、队伍建设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通过规范管理加以解决。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始终把规范管理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理念。按照“抓基础、谋长远,抓管理、促规范”的基本要求,对税收业务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按照规范化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不断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始终把规范管理作为税收工作的主要抓手。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环节进行疏理,努力形成“种类齐全、内容详实、标准统一、操作可行”的制度规范体系,并把已经形成的各项制度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严格贯彻落实;要始终把规范管理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方法。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把各种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到管理实践中,对行政管理、征收管理、干部行为中存在的不规范和违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处理,充分发挥各项制度的约束作用,在单位内树立遵章守纪、狠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导向。通过“规范管理年”各项工作开展,要实现五个基本目标:即保持目前组织收入的良好态势并不断增强,保持目前征管指标的发展水平并不断提高,保持目前税收执法的规范程度并不断加大,保持目前纳税服务的体制机制并不断优化,保持目前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并不断加强。市局党组把“规范管理年”作为今年工作的总抓手,作为贯穿全年的主要工作,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工作原则,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收入计划

今年省局分配我市税收收入指导性计划为19亿元,比去年实际完成数增长7.7%,增加1.4亿元。地方级收入计划为4.74亿元,比去年实际完成数增长8.2%,增加3592万元。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更加周密地做好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准备,毫不松懈地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实现全年收入预期目标。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切实把“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贯彻工作始终。要强化收入质量考核,在扩大收入总量的前提下,高度重视组织收入工作质量,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等行为。

加强税收分析。要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对税源影响的分析,全面把握经济政策实施对收入工作的影响,提高收入预测水平。进一步推进税收分析由注重现状分析向预警分析转变,加强税收预警预测分析、税收管理风险分析、税收弹性分析。努力提高税收分析信息在各部门间的共享度,切实使税收分析成为推动组织收入工作、发现薄弱环节的有力抓手,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加大支柱行业和重点税源监控力度。支柱行业和重点税源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2009年我市年纳税百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收占全部收入的66.8%。在经济企稳回升,支柱行业和重点税源收入形势持续好转的关键阶段,重点税源的重要地位更加突出。要深入企业开展税收调查,详细了解不同企业生产经营的个性特征,为进一步强化征管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依托省局即将推广的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和税收分析监控系统,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用和税款入库情况,提高重点税源的数据质量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及时把握当地经济政策的实施动向,准确预测行业、企业的收入变动趋势。

(三)以“信息管税”为重点,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整体效能 一是实施特色分类管理,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对重点税源企业,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管理,使重点税源企业不仅是经济和税收总量上的重点,而且要真正成为管理上的重点,切实把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继续放大去年对晋开、空分等重点大户评估经验,集中力量适时开展纳税评估,通过评估探索分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培养专业评估队伍,发挥重点评估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重点税源管理水平。对中、小一般纳税人企业,要建立行业最低税负警戒线,低于预警线的企业,及时开展纳税评估,提升税负水平。对小规模企业,要加强发票使用,核定征收等方面管理,建立健全小规模企业管理台帐,提高管理实效。对个体工商户,要适时开展税源清查,一、二类街道税源控管率要达到100%;要以税负公开为抓手,创新税负公开形式,努力解决我市个体税负偏低的问题。

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按照精简、效能、统一、规范的原则,以行业、规模为主,兼顾风险、存续期,对纳税人进行合理分类。在保持现有机构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职能调整,合理配臵资源,积极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风险企业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以管户为主细化税收事项管理。对一般税源包括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选择地合理划分行业或区域,合理分配征管力量,以管事为主强化分类监控管理。加强纳税评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逐步建立市、县(区)局一体化的纳税评估体系。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激励机制,实行税收管理员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三是以发票换版为契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大力推广机具开票,严格控制手工发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提高发票采集和应用能力,逐步实现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加大发票宣传和奖励制度的落实力度,加强发票开具、防伪等有关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开票索票的积极性。继续开展发票打假活动,加大打击卖方市场力度,突出治本。要做到管票与管税相结合,通过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巡查巡管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假发票,要追本溯源,综合治理。

四是进一步深化税收专项整治。继续按照“数据分析查问题—剖析问题找原因—针对原因定措施—督促落实抓成效”的工作链条,充分利用多方信息和税收监控指标体系开展税收分析,查找疑点较多的纳税人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估。对涉税疑点较多、风险较高的重点税源企业,组织专业化评估团队实施全方位、多环节、链条式的纳税评估。对销售收入增长而税收总量下降、销售收入与税负不匹配的纳税人开展行业性专项整治。对2009税收疑点未落实、未解除的纳税人和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的专业市场实施税收专项整治“回头看”。五是规范稽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以落实税务稽查规程为契机,加强稽查制度建设,规范稽查四环节工作机制。加强系统管理工作,完善稽查工作绩效考核,发挥各级稽查部门的整体合力。加强稽查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不同类别人才的项目组,着力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以全面落实税收调控政策为重点,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税收是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具有重要的调控作用,也有很大的作为空间。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税收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任务,既要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与税收调控措施,发挥税收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又要依法组织收入,实现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财力支持。

要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运行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农产品抵扣政策调整等新政策的各项准备及落实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卷烟消费税、车辆购臵税政策调整措施,落实好国家关于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以及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优惠政策,为我市经济保持增长助推加力。要把加强税种管理,以管理促落实作为发挥税收调控职能、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重要方面。认真落实《货物和劳务税业务管理规范》,进一步夯实货物劳务税管理基础,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纳税秩序。大力提高所得税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对连续亏损、低零申报、汇总纳税、核定征收、享受优惠政策企业以及所得税预缴的管理。深入落实所得税分类管理工作要求,按照“抓大、控中、核小”原则,重点加强房地产、空分、建筑安装、金融等四个行业所得税的规范管理,提高管理实效。

要完善落实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分析,及时纠正政策执行偏差。适时组织以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各项税收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税收政策尤其是新政策的学习和领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教活动,提高政策的执行能力。

(五)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重点,大力提升纳税服务层次

随着经济社会和税收工作的形势发展,纳税服务工作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总局将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作为税收工作的核心业务,印发了《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提出了“一个导向、两个目标、三个平台、六项任务、六个保障”的纳税服务新格局。纳税服务工作无论从理念内涵上还是从形式方法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各单位要认真把握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纳税人至上”等理念,调整思维定势,把主动服务的意识融入税收工作中。

一是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建立市、县(区)两级纳税辅导制度,以例会辅导和日常辅导相结合,开展个性化宣传。优化短信平台功能,利用短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公告、纳税提醒。税收宣传资料领取等服务。完善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制度,建立完善各级税务机关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制度,明确领导分包制,对重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地个性化服务、动态跟踪服务。

二是抓好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和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尤其在新时期纳税服务格局下,抓好办税服务厅建设意义重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管理办法》,规范统一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办税环境、内外部标识、服务内容、管理标准,合理划分现有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优化办税服务厅硬件设备,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办税环境。要继续深化“一窗式”、“一站式”等服务措施,优化网上服务功能,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三是健全“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咨询渠道,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短信平台“三网合一”建设,打造12366服务品牌。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为纳税人咨询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答复。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国地税协作,继续实行联合评定,充分利用双方征管信息系统,及时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确保评定工作顺利开展。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积极响应纳税人诉求,妥善解决税收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首先要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全系统干部选拔和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基本结束。通过干部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在配备上得到了增强,结构上得到了优化。希望新的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意识担负的使命和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不负群众信任,不负组织重托。其次,要继续深化“优秀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努力在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务求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第三,要完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对领导班子工作绩效考核与管理机制,提高基层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第四,各级领导班子要加大干部管理力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队伍建设三项制度”,激发队伍活力,奖优罚劣;另一方面,要按照省局要求,加强干部监督,重点完善税务分局长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贯彻“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要求。在以往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系统机构调整的实际情况,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技能培训为主线,以学时学分制为抓手,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组织进行全员轮训和业务骨干培养。着力解决实际税收工作中的人员能力问题,为各项税收工作地开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不断推进税务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文化建设的内容,拓展文化建设的领域。要把文化建设同税收中心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运用多种载体,鼓舞士气,凝聚人心,为各级干部职工服务中心、服从大局创造良好的思想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文化协会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依托文化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用活动带动全市国税系统的文化建设。

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实行“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围绕中心,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倾心倾情、群策群力”的要求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进一步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优化思想政治工作,以机构改革和工作职能调整为契机,充实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配备,在摸清人员思想动态基础上,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发挥工作职能。

(七)以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完善部门内控机制。继续加大对各级国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提高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一岗两责”的执行力。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设臵,以廉洁为导向,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整合、发挥部门监督资源,加强部门监督制度,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积极、有效地预防内控税收执法风险,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一岗两责”,以责任落实为主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着力解决责任追究标准不一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行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行为。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全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教学大纲》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税务人员作风纪律、党性修养、从政道德修养、预防渎职犯罪和廉政制度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发挥好警示和激励两方面作用。纪检监察、教育、人事、党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将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税务人员的廉政教育融入全年宣传教育总体规划之中,特别在今年机构改革到位后,要将新任职领导干部作为廉政教育的重点,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和“一岗两责”意识。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拓宽监督网络,继续实施和完善基层税务人员面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深入开展效能监察,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重点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虚心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网上评议、万人评议机关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认真分析整改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取得先进位次。

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案件。深入研究税务职务违法案件的发案规律、特点和防范措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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