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内审报告

2024-08-18

试验室内审报告(共5篇)

1.“内审制”应当废止 篇一

陕西省高级法院前不久就在程序上对职务犯罪的审判设定了“备案制”和“内审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本院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案件一、二审审结后,必须层报省高级法院刑二庭备案;对原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拟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实行内审制度,审理法院必须书面上报省高级法院进行审查。同时,要求对贪污、受贿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拟判处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也实行内审制度,审理法院应当书面层报省高级法院进行审查。据了解,深圳市中级法院不久之前也向辖区各基层法院发出了类似通知,要求对于商业贿赂、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属于其“三打”范围的案件,一般不适用缓刑、免刑,有必要判处缓刑的,须报上级法院审查。

从形式上看,上级法院发出的规范量刑裁量的“通知”,是为了有效控制基层及下一级法院对相关犯罪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范围,有利于防止量刑的过度轻缓倾向。但我认为,这种案件裁判前的“内审制”,却严重背离了审级独立的制度设计,事实上已经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现行宪法所确立的审判独立原则,一定程度上也构成了对涉嫌犯罪的被告人合法权利尤其是他们的上诉权、辩护权的侵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司法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谓“审判独立”,不仅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各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必须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进行依法审判,不受其影响和干扰,而且上下级法院之间在案件的裁判上也应该是相对独立的。上下级法院之间并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型的行政隶属关系,上级法院对所辖区域内的下级法院是一种业务指导和案件质量的监督关系,它必须通过对一审案件上诉审或者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方式去实现。唯有这样,才能体现各级法院审判活动的自主性、独立性,真正发挥上级法院第二审或者再审的指导、监督作用。

其实,我国地方上下级法院关系十分密切,行政化倾向也日益严重,下级法院案件审判的独立性、自主性、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影响,它们之间的关系也被异化。针对这一现象,最高法院早在2010年12月即下发《关于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强调上级法院应当依法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具体而言,就是要求上级法院不得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直接做指示、下指令,对其监督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程序,以个案、事后的方式进行。同时,最高法院还特别重申“办案就是指导”的理念,要求上级法院通过审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去解决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问题,通过案件審判起到对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的目的。“内审制”,明显背离了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独立原则,也与最高法院上述《若干意见》的精神形成了冲突。

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监督、指导关系,须以宪法、诉讼法基本原则和保障审级独立为前提。因此,在当前,无论是对于官员腐败犯罪的定罪量刑还是涉及其他审判业务事务,都必须坚决消除审判机关内部依然存在着的命令式、指令性行政化管理模式,坚持依法履职,按司法规律办事,绝对不能以规范司法裁量权为由,去变相越权扩张上级法院的权力。

2.检测实验室内审员培训.. 篇二

培训内容 第一篇 概述

第一章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起源和发展 1.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验收)的起源 2.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的发展 3.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的改革

第二章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法律规定及法律效力 1.计量认证的法律规定 2.审查认可(验收)的法律规定 第二篇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条文解释

案例题、案例分析

第一篇 概述

一、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的标准和准则

1.GB/T 27025-2008 idt ISO/IEC 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2.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3.GJB 2725B-2008 测试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通用要求 4.国认实函(2006)141号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起源和发展

1.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2月21日,发布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6号)。

规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必须通过资质认定。

2.国家认监委制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新评审准则出台,原《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作废。3.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二种形式。三.计量认证 1.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是依据《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 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 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2.计量认证的法律效力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 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3.计量认证标志CMA: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 中国计量认证的缩写。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MA标志。4.计量认证的的意义和作用

检测机构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 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5.计量认证分级: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可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 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由省局认证监管处管理与实施。不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认证,实施的效力是完 全一样的,对通过认证的检测机构资格在全国均同样有法定有效,不存在办理部门不同效力不同的差异。6.计量认证评审准则

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同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废止 原《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目前,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基本上与国外类 同,其基本内容与ISO/IEC 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一致,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 理规定的内容。

7.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与实验室认可的区别: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是法制计量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对检测机构来说,就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 务市场的强制性制度,具有计量认证资质、取得计量认证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实验室认可是与国外实验室认可制度一致的,是自愿申请的能力认可活动。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证 明其符合国际上通行的校准和/或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要求。8.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发展及社会作用

目前我国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覆盖了农、渔、林、机械、邮电、化工、轻工、电工、冶金、地质、交通、城建环保、安全防护、水利等行业。四.审查认可(验收)

1.八十年代中期,在全国设立各类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监督产品质量。同时,各部门、各省、市也相继设立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

2.原国家经委标准局于1986年颁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试行办法》,1990年发布了三个细则(中心、所、站),开展对各级检验机构进行审查认可(验收)工作。3.审查认可(验收)标志CAL CAL是China Accreditation,中国审查认可(验收)的缩写。取得审查认可(验收)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AL标志。

4.对非技术监督局系统的质检机构的授权称为审查认可;对技术监督局系统的质检机构的考核称为验收。五.合格评定与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和实验室认可

1.世贸组织(WTO)在七十年代末,正式签署“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协议),该协议规定了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制度。1994年,将认证制度更改为“合格评定制度”。2.认证:产品认证、计量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等;

认可:检测、校准实验室认可、审核机构认可、认证机构认可、审核员资格和培训机构认可。六.实验室认可的发展

1.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初,认证活动是以产品认证和计量认证为主,后期才开始实行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 2.从1994年,国家标准化组织提出建议,要求建立认证制度,开展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质检机构、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3.从1998年,开始对质检机构、计量技术机构和企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校准实验室认可。

第二篇 评审准则条文解释

一、总则

1.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证书和标志。制定新的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遵循和吸纳国际标准ISO/IEC 17025的主要内容,同时,又兼顾我们国家对检测实验室强制管理的要求。

3.国家认监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4.对已取得国家认监委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5.新评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实验室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版工作。

二、参考文件 1.GB/T 15481-200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2.ISO/IEC 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3.《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三.术语和定义

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1.计量: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2.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3.计量器具: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例: 游标卡尺、千分尺、压力表、秒表、万用表、电子秤、温控仪、测长仪、色谱仪

4.测量设备:为实施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例: 测量软件(自检软件、测试软件、校准软件、自动校准软件)、标准物质(标准气体、标准样品)5.计量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包括检查、加标记或出具检定证书。(1)按检定性质分类: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2)强检范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企业最高计量标准;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

目前国家公布:61类,118种仪器仪表。

(3)按检定目的分类:首次检定、周期检定、抽样检定。

6.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参考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1)校准是非强制性的,是企业自主行为;(2)校准是市场行为,自愿寻求溯源;

(3)校准数据给出被测量的示值,也可给出示值的修正值;(4)校准结果要给出测量不确定度;(5)国际上一些通用做法,对测量仪器校准后,给出校准结果,不判定合格与否,不给出校准的有效期。判定仪器是否合格由使用者自己判定。●案例分析

某企业生产线上关键质量控制点有一台温度巡检仪,测量范围:0~200℃ 允许误差:±1℃

某计量机构对仪器进行了测量,其测量结果如下:

标称值: 0 50 100 130 150 180 200 实测值: 0 50 101 131.5 152 181 200 示值误差: 0 0 +1.0 +1.5 +2.0 +1.0 0 检定判定:有二点超差,判定不合格出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判定: 1.限用,在130 ~150℃这二点范围内限用。

2.企业用在其它准确度要求不高的地方使用,将允许误差放宽到±2℃,则视为“合格”。检定、校准、检测的比较

内 容 检 定 校 准 检 测

符合法定要求 预期使用要求

依 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校准规范、技术合同 国家标准、企业标准、技术合同 参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证 书 1.合格: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测试报告 检测报告、测试报告 2.不合格:通知书

形 式 计量建标考核 计量建标考核

法定计量机构考核 第三方实验室要通过认可 第三方实验室要通过认可、资质认定 7.比对: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指定不确定度范围的同种测量标准或工作测量器具之间的量值进行的比较。

●案例:某企业购买了五台仪器,为了节省检定费用,将其中二台仪器送计量机构检定,回来后,在这二台仪器当中选一台认为“非常准”的仪器,再用这台仪器去“校准”另外没有送检的三台仪器,并认为是“自校”。●比对方法常常用于实验室间的比对;日常测量监控;无法溯源的仪器;测量过程控制等。第二篇 评审准则目录

4.管理要求(共11个条款)5.技术要求(共8个条款)4.1 组织 5.1 人员

4.2 管理体系 5.2 设施和环境条件 4.3 文件控制 5.3 检测和校准方法 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5.4 设备和标准物质 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5.5 量值溯源 4.6 合同评审 5.6 抽样和样品处置 4.7 申诉和投诉 5.7 结果质量控制 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5.8 结果报告 4.9 记录 4.10 内部审核 4.11 管理评审 目 的 评定计量器具是否 确定计量器具是否满足 评价被测对象的特性

对 象 强检计量器具 非强检计量器具 产品、材料、设备、工艺、环境 4 管理要求

4.1 组织(有12个小条款)P11 理解要点:

4.1.1 独立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开展业务工作,有独立的账目和核算; 4.1.2 具备固定工作场所,独立使用仪器设备; 4.1.3 实验室管理体系覆盖所有场所的工作; 4.1.4 从事检测、校准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1.5 实验室及人员不得参与有损检测、校准的诚信度活动,不得参与和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等活动;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人员不受任何内外部的压力和影响,防止商业贿赂;

4.1.6 保护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

4.1.7 明确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各之间关系;

4.1.8 各类人员的任命文件,最高管理者和技术负责人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授权部门确认; 4.1.9 规定人员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1.10 对检测、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4.1.11 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并指定一名质量主管赋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职责和权利; 4.1.12 执行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授权实验室)。4.2 管理体系 P16

一、理解要点:

1.按照本准则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公正性、独立性,并与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实验室管理体系; 2.管理体系形成体系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 3.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报告; 4.管理体系文件的理解和实施。二.文件各层次的关系

1.质量手册是体系文件的“浓缩本”,是纲领性文件; 2.各层次文件的构成

机构较大可设定的层次:(A)、(B)、(C)、(D)机构中等可设定的层次:(A)、(B+C)、(D)机构较小可设定的层次:(A+B)、(C+D)(A+B+C)、(D)3.手册与程序文件编写要一致。4.3 文件控制 P18 理解要点:

1.建立并保持文件控制程序,管理所有文件(内部制定的文件和来自外部的文件); ——实验室根据管理和运行的需要,编制各类文件 ——文件发布前经过审核、批准和使用 ——建立文件总目录、文件编号 ——文件发放、保管 2.文件控制要求

 工作场所可得到文件的是批准、最新版本  定期审核和必要修订  撤回失效或作废文件

 保留的作废文件做适当标记

3.文件唯一性标识

        发布日期

修订标识(编号与识别)页号、总页数或文件结尾标记 批准人 更改的审批 更改的标注 手写更改

计算机系统内的文件更改 4.文件更改、修订要求

4.4 检测/或校准分包 P19 理解要点:

1.分包给有能力的实验室,符合本准则要求,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

2.分包比例的控制,分包项目限定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 3.保存所有分包方的资料和能力,必要时,对分包方进行第二方审核,验证其能力; 4.将分包项目书面通知客户,得到同意才可分包; 5.分包项目不能计算在本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内。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P20 理解要点:

1.实验室应对制定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选择合格的计量检定/校准机构和仪器设备、消耗性材料的供应方,以及购买、验收、存储和不合格品的处理规定;

2.实验室对外来检定/校准服务机构和供应商的质保能力进行评价,建立合格的服务机构和供应商名单; 3.外购物品(仪器设备、材料)的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建立合格的外来服务和供应商评价记录、档案。4.6 合同评审 P21 理解要点:

1.实验室分析、整理客户的委托书、标书和合同中的需求,在开始工作前得到解决; 2.应有编制、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文件,保存评审记录; 3.合同评审的检测/校准项目应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

4.客户常规要求评审可以简化,经有关人员确认,对偏离标准或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审。4.7 申诉和投诉 P21 理解要点:

1.实验室应建立、完善客户申诉和投诉处理机制,能快速反应,在24小时内给客户回复,对投诉及时处理; 2.实验室应主动征求客户意见,了解客户抱怨,不断改进工作;

3.实验室编制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各环节要求:受理、界定、调查分析、处理、反馈或说明、改进; 4.保存客户申诉和投诉的调查、处理记录,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P22 理解要点: 1.不符合:是指管理或技术活动不符合体系文件、规范、标准和准则的要求; 2.纠正措施:对不符合工作采取纠正,然后在实施措施,防止问题再发生;

3.预防措施:对潜在的不符合,通过事先分析,确定可能造成不符合工作的原因,采取预防性措施,加以消除; 4.实验室应建立不符合工作、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程序; 5.对不符合工作的确认,对不符合工作采取纠正措施,防止问题再发生; 6.分析确定潜在不符合的原因,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

7.实验室通过实施质量方针、目标进行改进;实验室通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等持续改进管理体系。4.9 记录 P23 理解要点:

1.实验室建立并保持质量体系的记录管理程序;2.实验室记录的分类:管理记录和技术记录;

3.实验室记录规范填写、更改、识别、收集、检索、存档、维护和清理; 4.记录要有编号,方便查找;

5.在适当条件下保存和保存期限,一般性记录保存1~3年,特殊记录应长期保存; 6.保证安全和保密。● 记录填写要求:

(1)数据清晰书写规范,信息齐全;

(2)记录用蓝黑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准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

(3)数据划改要求:不准用涂改液(带),不准涂划,只能划改,在错误数据上用斜线划改,在上方写出

正确的数据,然后,修改人签名,不准只写姓;(4)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不准编造、伪造数据。(5)电子储存的记录应采取有效保护和备份,防止丢失改动;(6)采用正确的法定计量单位。● 技术记录的控制(1)包含足够的信息;(2)包括有关人员的标识,记录有填写人和核验人签名,证书和报告要有签发人签名;(3)可识别为属于某项具体任务;4.14 内部审核 P25 理解要点:

1.内部审核要求有内部审核管理程序和审核计划,定期组织内部审核,以证实实验室运作符合质量体系和本

准则的要求。

2.每内部审核活动覆盖管理体系所有要素和活动,内部审核一般一年(12个月内)不少于一次。

3.质量主管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核工作,参加内部审核工作的人员,需经过培训具备内审员资格的人员,才能 进行审核。只要条件允许,内审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内部审核 一.审核的术语和定义

1.审核定义: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 以确定满足商定的准则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

成文件的过程。

2.准则: 确定为依据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3.客观证据: 支持事物存在或真实性的资料(数据)。客观证据可以通过观察、测量、试验或其它手段获得。4.不符合: 未满足要求。5.审核发现: 审核的结果。

6.审核结论: 审核组考虑了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最终审核结果。二.审核的阶段和顺序 1.审核的阶段: 外部审核有三个阶段: 文件审核、现场审核、审核结果的审核。

内部审核有二个阶段: 文件审核、现场审核 2.审核的顺序:

外部审核按文件审核--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内部审核按文件审核、现场审核重复进行。三.审核的分类

1.第一方审核––内部审核

●由实验室质量主管组织具有内审员资格的人员, 对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审核。2.第二方审核––外部审核

●由外部的第二方或合同方,组织具有评审员资格或内审员资格的人员, 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3.第三方审核––外部审核

●由外部的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具有评审员资格的人员, 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四.审核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实验室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五.开展内部审核的步骤: P138 1.内部审核的策划与准备; 2.内部审核的实施; 3.跟踪与验证审核结果;4.编制内部审核报告;5.内部审核与记录归档。

●准备工作:

1.评审准则、审核计划; 2.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3.现场审核检查记录表; 4.不符合报告书; 5.内部审核结果表。六.内部审核首次会议 1.明确审核目的、范围;2.明确审核组成员与分工;3.简要介绍审核采取的方法和程序;4.确认末次会议和审核时间安排;5.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 6.会议签到。七.审核实施注意事项

1.审核组长控制审核全过程、审核进度、审核结果; 2.选择抽样要有代表性; 3.依靠检查表 4.寻找客观证据

5.发现不符合项应增加调查研究的深度 6.与受审核方确认事实 7.始终保持客观、公正和有礼貌 8.做好审核记录 八.符合和不符合的评定

●严重不合格项:指管理体系出现严重遗漏或体系文件执行中出现系统性或区域性的失控、失效。如管理体系及体系文件与法律法规、《评审准则》等要求严重不符,要素或关键程序没有得到有效贯彻,造成系统性或区域性的失控、失效或者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

●不合格项(也称轻微或次要不合格项):指个别的、孤立的、偶发的、整改容易的,且对检测工作质量不会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问题。

●观察项(也称缺陷项):指存在问题,但证据不足或尚不构成不合格,发展下去将成为不合格项,因此需提醒注意的事项。●不符合报告书的内容(1)受审核部门及负责人姓名(2)审核员姓名及审核组长姓名(3)审核依据(4)不符合事实的描述(5)不符合类型

(6)采取纠正措施及完成日期(7)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和验证 九.汇总分析审核结果

1.在召开末次会议前, 组织召开一次审核组成员会议, 对审核出来的问题进行评定, 确定不符合项及存在问题。

2.对审核结果汇总分析, 对受审部门的实验室管理工作做总体评价,不符合项的问题点。3.与受审部门领导或主管交流, 通报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项数量。十.首次会议宣布审核结果

1.末次会议应由审核组长主持,参加者签到;

2.审核组长说明不符合项的数量和分类, 宣读不符合项报告书与存在的问题。3.要求对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措施,以及完成时间; 4.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提出要求或对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5.审核记录保存归档。4.15 管理审评 P26 理解要点: 1.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按照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定期进行管理评审,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和有效性,并进 行必要的改进

2.管理评审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增加次数;

2.管理评审应考虑:政策和程序的适应性、管理和监督人员报告、外审和内审结果、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客户 投诉、改进建议、质量控制、资源和人员培训。4.管理评审结果由此产生的改进措施; 5.管理评审报告和记录。5 技术要求 5.1 人员 P28 理解要点:

1.实验室有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验室应使用正式人员或合同制人员。确保所有人员的能

力,对人员进行监督;

2.对人员其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特殊岗位的人员的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 首次评审或复评审要求对检测人员进行计量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理论考试。3.制订人员培训和技能的目标、程序和计划; 4.对正在使用培训的人员进行适当监督;

5.实验室应保存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档案。

6.实验室的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应具备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技术职称,熟悉业务,经过考核合格。参加 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证书。

7.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应具备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在本专业从事三年以上。5.2 设施和环境条件 P29 理解要点:

1.实验室的检测和校准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应满足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要求; 2.对可能影响结果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监测、控制制和记录环境条件,非固定场地的环境条件监控; 3.实验室对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的有效控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4.实验室对有影响环境的废气、废液、粉尘、噪声、固废物等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并有相应的应急处 理措施;

5.对互相影响的工作区域有效隔离;

6.控制进入/使用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并正确标识;

7.保持良好的内务管理,必要时制定特殊程序,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安全、定置管理要求。

8.环境条件分类:标准工作条件、正常工作条件、极限条件。在修建实验室(计量室、检测室、测试室、检验室)基础设施时,设计要求达到标准环境条件或正常工作条件,互不相容的工作区域有效隔离; ●实验室环境条件的要求

1.温度:一般实验室温度控制在20±5℃,要求高的实验室温度控制在20±0.5℃ 2.湿度:一般实验室控制在75%RH以下

3.振动:实验室要远离有振动源的地方,要有防振措施,振动幅度小于4μm 4.防尘:实验室要有防尘措施,灰尘应小于0.25mg/㎡ 5.照明:实验室照明灯照度在200~300 lx 6.电磁干扰:应避免外磁场干扰,屏蔽间抗干扰的衰减能力应达到40~80dB 7.电源:交流220V±2% 50Hz±1%, 直流电压±1%,有符合要求的接地。5.3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P32 理解要点:

1.实验室应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标准,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测/校准;

方法选择:

    国际、区域性或国家标准方法

知名技术组织或科学文献和期刊公布的方法 设备生产厂家指定的方法 实验室制定的经过确认的方法

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校准结果,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2.正确选择和使用的新方法,方法发生变化应重新确认。确保使用的方法是最新有效的版本; 3.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标准、手册、指导书应现行有效,便于员工使用; 4.需要时,可以采用国际标准,但仅限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

5.实验室自行制定的非标准方法,经过确认,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仅限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

6.检测或校准方法的偏离须经过有关部门验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被客户接受和认可,并将该方法偏离 进行文件规定;

7.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计算和数据转换处理规定。当采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和校准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 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应有数据保护程序。5.4 设备和标准物质 P36 理解要点:

1.实验室配备所需全部抽样、检测和校准的测量设备(包括测量软件和标准物质),仪器设备在使用前,经过检定或校准,并进行维护保养; ●购买有合格证的标准物质。

2.仪器设备出现异常和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贴停用标识。如有可能进行隔离,然后进行修理。修复后经过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并且要对以往的检测结果进行追溯。

3.实验室需要长期使用租用、借用和使用客户的仪器设备,仅限于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备,应 符合本准则,租用、借用手续;

4.检测设备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有关使用和维护的资料方便人员取用; 5.实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和测量软件档案,也有称设备履历卡;

6.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及其测量软件)应有明显的唯一性标识,表明其状态; 7.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的设备在返回后,在使用前进行功能和校准状态检查; 8.按规定程序对仪器设备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仪器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9.在校准产生的修正因子应正确使用和保存;

10.未经过定型的专用设备需要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11.仪器设备的配备

(1)仪器设备配备计划的批准与实施。

(2)仪器设备的计量性能包括哪些指标?在配置时如何确定是否能满足需要的计量要求?同时,还要考虑

价格、溯源性、售后服务等。

(3)购买国产的仪器设备是否有制造许可证编号?是否有“CMC”标志?

(4)制造、修理许可证管理“CMC”标志,编号规则:如(86)量制粤字第01015678号。12.不合格仪器设备的控制 1.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的八种状态:(1)仪器设备已经损坏;(2)仪器设备显示不正常;(3)仪器设备过载或误操作;(4)仪器设备功能出现可疑;(5)超过检定周期或校准周期;(6)有封缄要求的仪器设备封缄被破坏;(7)测量结果不正确或明显的错误;(8)环境条件影响。

●出现不合格仪器设备的处理:

(1)停止使用,隔离存放,作出“停用”标识;(2)确认后,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3)调试或修理,随后再检定或校准;

(4)仪器设备达不到原有级别可降级使用,要在标识上标明限制使用量程和功能;(5)仪器设备判定不合格报废处理,有审批报废手续。

(6)对不合格仪器设备已往出具的数据进行验证,对产品进行追溯。13.标识管理

(1)标识的种类:不干胶彩标、铜(铝)牌、电刻、油漆;(2)标识的使用状态:

合格证(绿色):检定或校准/验证合格

准用证(黄色):仪器存在部分或功能缺陷

停用证(红色):仪器已经损坏或不合格

(3)标识内容:使用状态、设备编号、检定/校准单位或人员、检定日期/有效期、校准日期/建议再校准日期、限用说明;

(4)标识粘贴仪器设备的位置,牢固耐久、防止油污、损坏。5.5 测量溯源性 P39 理解要点:

1.实验室应确保检测、校准结果能溯源到国家基标准。适用时,绘制量值溯源图; 2.检测结果不能溯源到国家基标准,实验室应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证据;

3.实验室应制定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计划,在使用前,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 4.实验室应有参考标准(也称计量标准)的检定、校准计划,参考标准在调整前后均应校准,参考标准应仅用于 校准;

5.实验室应使用有证的标准物质(也称参考物质),没有有证的标准物质应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6.按照规定程序和计划对参考标准进行期间核查;

7.实验室应有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安全处置、运输、储存和使用程序,以防止污染和损坏。5.6 抽样和样品处置 P42 理解要点:

1.实验室应有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储存、保留和清理的程序,确保样品的完整性; 2.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备制、传送、储存和处置。没有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应根据适当 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

3.实验室抽样记录包括: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是抽样位置图、其他等效方法; 4.实验室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计划的偏离、增补或删改的要求,并通知有关人员; 5.实验室应记录接收样品的状态,接收样品的异常或偏离的相关内容; 6.实验室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混淆;

7.有适当的样品储存设施及安全措施,确保样品不受损坏,并保存样品的流转记录。5.7 结果质量控制 P45 理解要点:

1.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和计划,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结果的有效性; ●监控内容和方法: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次级标准物质;b)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c)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的重复检测/校准;d)对保留样品的再次检测/校准; e)分析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2.实验室应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质量控制数据超出预先确定的判断依据时,应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出现 错误的结果。5.8 结果报告 理解要点:

1.实验室按照相关技术依据或标准要求,及时出具检测和校准数据和结果报告,并保证数据和结果的确准、客观、真实,报告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在下列活动中应当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公文、统计报表;

2.生产销售产品,标注产品标识,产品使用说明书; 3.制定标准、规程、技术文件、图纸; 4.出具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测量数据; 5.国家规定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2)判断下列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 • • • • • • • 长度:M、DM、CM、M/M、KM 面积:平方、平米

体积:立方、立升、公升、cc 时间:S、〞、′、H 质量:KG、Kg、T 压力:kgf/c㎡、mmH2O、mmHg、bar 功 :度、大卡 温度:度、“ °”

2.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基本内容: a)标题;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检测/校准地点); c)报告的标识(编号)和页码编号; d)客户名称和地址; e)所采用的技术依据和标准; f)样品的状态描述和识别; g)样品接收日期和检测/校准日期; h)抽样计划说明; i)检测/校准的结果;

j)检测/校准人员、核验人员和批准人签字,或等效标识; k)必要时,结果仅与被检测/校准样品的有关声明。3.对检测/校准结果进行说明时,还包括下列内容: a)对检测/校准方法的偏离、增加或删减,以及特定检测和校准条件的信息; b)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c)不确定度的信息;

d)特定方法、客户或客户群体要求的信息。4.对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抽样日期;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地点; c)报告的标识(编号)和页码编号; d)客户名称和地址; e)所采用的技术依据和标准; f)样品的状态描述和识别;

5.检测报告中含有分包方的结果,这些结果应在报告中清晰地标明从分包方获得的结果。分包方提供的报告是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

6.用电话、传真和电子/电磁方式传输检测/校准结果时,应符合本准则的要求,防止丢失和缺少数据,并注意

保密;7.对已发出的报告和证书的修改,只能另发文件或数据修改单,声明原报告和证书作废。修改后,发出的新

3.实验室资质认证内审员考试题 篇三

一、判断题

1、实验室内部监督人员的工作职责是是按照实验室负责人的要求,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进行监督。()

2、实验室应分析本单位的培训需求,并根据程序建立人员培训计划。()

3、当客户与实验室有书面协议时,或委托方是实验室的长期固定客户,报告可以简化。()

4、当相关的标准规范有要求或对检测结果有影响时,才需要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记录。()

5、实验室采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时,只要经过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即可。()

6、对于检测方法的偏离,只要客户接受,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便可以实施。()

7、内部审核的结果是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8、为节省时间,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可结合起来同时进行。()

9、实验室使用未经定型的专业测量仪器,须提供相关技术机构的验证证明。()

10、实验室管理体系要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只要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实施,有的可以不形成文件。()

11、如果有些仪器已经带有自校装置,那么这些仪器就可以不再检定/校准。()

12、质量监督员应当对检测的关键环节、主要步骤、重要的检测任务以及在培训人员进行重点监督;当发现检测工作发生偏离,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时,监督人员应当有权中止检测工作。()

13、实验室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与检测、校准和检查数据和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

14、定期进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是质量负责人的职责。()

15、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设施应有效控制和正确标识。()

16、实验室应对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样品的处置和制备、检测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

17、实验室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属于稳健控制范围,其他标准或规范等不属于文件控制范围。()

18、申请人申请资质认定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资质认定管理部门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在申请资质认定。()

19、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不符合工作的出现是难免的,出现不符合后及时纠正及可以了。()20、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实验室应不允许客户进入有关区域观察为该客户所进行的检测。()

二、选择题

1、实验室管理体系应当覆盖()。A.其在固定场所开展的检测工作

B.其在固定场所实施的质量管理和开展的检测活动 C.其在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D.其他场所

2、检测区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A.处理措施

B.隔离措施

C.管理措施

D.技术措施

3、检测结果不能溯源到国家基标准的吧,实验室应()。

A.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满意证据

B.在证书、报告中标识 C.说明情况

D.阐述理由

4、实验室实施质量控制程序和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校准工作的()过程。A.出具证书、报告

B.测量和试验

C.全部

D.量值溯源

5、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结果的*()。A.可靠性

B.有效性

C.真实性

D.合法性

6、检测结果的重复性条件包括()。A.相同的测量程序,相同的测量人 B.相同地点,在短时间内进行重复测量 C.使用相同的测量仪器

7、实验室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包括()。

A.检测和/或校准的人员

B.签发检测和/或校准的人员 C.设备和样品管理人员

D.操作设备的人员

8、使用有偏离的检测或校准方法应()。A.由相关技术单位验证或有关主管部门核准 B.由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 C.形成有效文件 D.征得客户同意

9、实验室监督员的职责包括()。

A.组织对存留样品的再检验

B.对检测关键环节的监督 C.对培训中人员的监督

D.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

10、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

A.样品的状态描述

B.特定的检测条件信息 C.检测的结果

D.抽样标准或规范

三、简答题

1.如何对实验室的检测活动实施监督?

2.实验室应通过那些主要活动来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

3.如果发现发出的保管中有实质性问题需要修改,你作为质量负责人应如何处理? 4.资质认定对实验室资源条件、体系建设有何要求?

四、场景分析题

请依据下列不符合项的事实分别编写一份不符合项报告,其内容包括:A.不符合项事实描述(并指明不符《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那一条款);B.原因分析;C.纠正措施

1.某实验室热工压力类产品检测项目由二名新招聘人员独立操作和检验。经查,该实验室建立的招聘人员的技术档案中,并无他们接受过热工压力类检测的教育、培训记录。实验室质量负责人解释说:“俩人均系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是工科类的,应当相通,无需专门培训”。

2.某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工作繁忙,经常外出开会,没有时间顾及管理评审的事情,实验室的质量负责人担心资质认定(计量认定)评审时出现缺陷,于是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管理室人员进行管理评审,并编写了管理评审报告。请对该实验室的这种做法进行评价。

4.试验室内审报告 篇四

根据领导安排我有幸参加了实验室认可和实验室资质认定中内审员的学习培训。下面就这次培训的基本情况和学习收获向领导作一汇报:

一、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7月13日 培训地点:苏州市平江区北园路83号 培训课程安排:

7月10日学习实验室认可概论与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关系;认可准则管理要素

7月11日学习认可准则技术要素和能力验证政策量值溯源政策,完成ISO/IEC17025基础部分试题

7月12日学习资质认定准则和内审的要求

7月13日进行内审分组练习和考试

授课讲师: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国实验室认证权威专家——鲍晓霞

二、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计量认证CMA/审查认可(验收)CAL的起源;资质认定的形成;资质认定的对象;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内审员培训要求;内部审核的基本原则;内审的作用;内审、管理评审、外审的区别;内审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期间,鲍老师为我们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各要素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释,并着重讲解了实验室内部审核的目的、原则、计划、实施步骤、审核方法和技巧等内容,并结合行业特点,就实验室资质认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与大家做了系统的交流——实验室内部审核简称“内审”,是一种内部评价活动,这种评价是通过内审员的审核工作完成的。实验室的内审员,其发挥的作用及审核能力与素质如何,直接影响一个实验室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的效果。实验室的内审员,除肩负内审任务外,还是本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的先行者,不仅要对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检查、判定,还要对本实验室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起到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课程中老师同时指出,实验室认可与认证是不同的。认证大多是商业行为,认证的机构也很多,其商业性很强;认可则是国家级鉴定行为,不存在商业行为,认可机构具有唯一性。

二、收获和自我评价

5.完善内审遏制国资流失 篇五

今年3月开始,中央巡视组对26家央企进行了首轮专项巡视,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国家电网公司等9家央企不同程度上存在投资监管不到位、违规输送利益、蚕食国有资产等问题。

国有资产流失早已不是个别现象。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明确表明了政府对国有资产改制的态度。

今年6月,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指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机制制度创新,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国资国企深化改革之际,大型国企集团的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治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集团下属企业国有权益的保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需要用好审计来遏制国资流失问题。

国资流失三大渠道

中纪委网站2015年8月3日发文《深化改革 健全制度 加强监管》指出,“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不做好,其他改革就难以取得预期成效”。从法律角度,国有资产流失是指,由于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者违反法规的工作错误所造成的、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国有资产权益损失。按照国有资产流失的性质,流失可分为合法流失和非法流失。有学者研究后发现,近年来我国国有资产主要是通过合法的渠道流失的,即体制上的原因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性原因。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国有资产非法流失往往是可以控制的,而合法流失则往往更难以控制。因此,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性质上,国有资产的合法流失都是比非法流失更是值得审计关注的问题。

总体看来,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有三大渠道。

其一,高价实施并购,转移国有资产。2008年颇有争议的延长石油集团和益业公司并购案,就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案例。2008年11月14日,延长石油在没有上公司董事会、没有评估的情况下,与陕西益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同意对其价值不足100万元的非法年产240万吨甲醇在建项目和年产1000万吨的煤矿在建项目进行收购,虚空作价4.9亿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其二,资产剥离成立新公司。在对一些长年亏损的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做法是剥离不良资产,由原公司的职工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轻装上阵。而这种模式实质上有让“大船搁浅,舢板逃生”之嫌,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大量不良资产留在国有企业难以消化,少部分经营者获得了巨额经济利益。

其三,MBO(管理层收购)。曾经,MBO作为一种新的资产重组方式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进行了尝试,但存在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主要有三个表现。首先,想方设法压低收购价格以降低收购成本。一个手段是操纵财务报表。高管与有关中介合谋做劣企业的财务报表,压低股价,逼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就范;另一手段就是利用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产权虚置,攻关有关“管事的”,压低收购价格贱卖资产。其次,操纵企业利润分配以缓解还款压力。一方面MBO高管可以通过高派现分红等尽快使自己所持有的股票变成实现的收益,从而加快因MBO融资而带来的债务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通过非法交易或关联交易尽快地赚取收益,有些公司高管甚至在MBO之前就有预谋地通过这些行为为收购做准备。再次,隐匿、扭曲应披露的信息以逃避监管,如MBO的定价依据、资金来源、还款方式及MBO后公司的整合措施等,躲藏在自己营造的“信息灰幕”之中。

强化内审护航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形式千变万化,诸如千万元资产折成不足百万出售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市场经济浪潮中为探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之路我们付出了不菲的代价,其间内部审计的不到位是原因之一。

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审计的作用不可忽视。一方面,要及时反映国有资产死滞、不良资产存在的真实状况,积极推动改制的进行;另一方面,要严把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关,切实保障国家应享有的权益不受侵犯。国资国企深化改革之际,需进一步强化审计在国有资产改制过程中的作用,以有效遏制国有资产流失。

首先,突出重点,把握要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抓住对国有资产保全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领域实行审计,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对改制单位的资产、负债真实状况是否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对投资等重大事项是否予以充分关注?改制过程中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暗箱操作、违背国家利益的情况出现……审计必须抓住这些重要问题,充分履行改制过程中的监督职责。

其次,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对国家、企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在这个监管过程中,审计决不能急功近利,或者“无限上纲”,查证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定性要以法律为准绳,处理要以“三个有利于”为原则(“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同时,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和职权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这样才能真正掌握主动,防范风险,更好的发挥监管作用。

第三,审计技术要实现转变,审计信息渠道要拓宽。不但要从被审单位的财务资料上获取信息,还要建立与被审单位有往来的单位的联系,寻求国资管理部门、证券公司等单位的支持与帮助,从第三方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此外,参与改制全过程,积极推动产权交易向透明化、公开化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是一个渐进化的过程,国有资产重组只有通过产权市场公开透明的操作,严禁幕后交易和暗箱操作,实现出资人层层到位,才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审计机构应积极推动这一进程,建议所属单位从制度上保证审计部门充分参与单位改制的全过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对下属企业在资产评估、产权划转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建议,监督产权交易向透明化、公开化发展,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上一篇:彭山县基本情况下一篇:WTO中与环境的补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