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站管理制度

2024-08-09

氧气站管理制度(精选6篇)

1.氧气站管理制度 篇一

氧气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的氧气供应与设备设施维护工作,确保氧气安全运行,保证安全及时的氧气供应;

2.负责液氧站的安全运行与液氧充装工作,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瓶氧站的安全运行与瓶装氧的充装工作,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掌握本班的设备性能技术参数,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坚持各项维保记录; 5.负责协助检验部门做好液氧槽罐定检和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

6.负责与液氧供应与瓶氧供应厂家的沟通联系,确保医用氧气达到医疗卫生许可,确保氧气的及时供应;

7.负责医用氧气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在应急情况下的氧气供应安全,确保应急保障设备的可靠运行;

8.负责设备机房的安全、卫生与工具管理。

泵房与换热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泵房和分换热站的运行、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分换热站的运行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供热; 3.负责水泵房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确保正常供水;

4.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5.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6.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测。

配电机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电力设备的运行、检修、保养及日常维修工作,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负责定期下查、下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反映,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对电力设备运转情况的日巡查制度,监视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正确抄录各项数据,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汇报; 4.熟练掌握医院的供电方式、状态、线路走向及电力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及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5.负责电力设备故障检修与排查,并认真做好记录,重大问题的应急处置及时汇报; 6.负责机房与设备的防火、防水、安全工作,保持机房和值班现场所干净整洁; 7.负责配电房的24小时值班工作、执行交接班和人员进出的有关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配电设备安全运行;

8.负责妥善保管公用设备各个人工具,厉行节约,修旧利废,杜绝材料流失和浪费现象;

9.对配电房设备的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建立档案并保存好,若有变动应及时修正补充。

换热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医院主换热站运行与维护工作,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负责换热站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填写各项运行记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熟悉热交换站系统的结构和性能,认真监视各设备的运行情况,根据情况,对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

4.负责设备在运行中故障或异常情况的排查与应急处置,并报主管负责人; 5.负责做好换热站设备、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保持机房与办公场所整齐清洁,所配备的工具设施要保管完善并存放整齐。

制冷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中央空调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工作,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与流程操作;

3.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做好24小时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完备运行及故障排查记录;

4.负责下查、下修与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维修记录与反馈工作;

5.负责设备日常及月度保养工作,确保重点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6.严禁擅自更改机组各参数的整定值,若有需要应事先通知厂方调试人员,经许可后方可变动,并将变动参数做记录; 7.负责停机其间冷水机组辅助设备清洁及日常养护,保持机房内的环境整洁。

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1.严格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用黄色塑料袋包装、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做到分别消毒、分别处理;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垃圾由环卫工人清扫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病区生活垃圾由专人车上门收集,运送到医院垃圾站;

3.垃圾中转站为医院生活垃圾集中贮存地,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二次对垃圾、垃圾车和站内环境进行消毒灭菌。地槽积水每周消毒清理已次;应保证环境整洁、无蝇无蛆、无异臭味;

4.封闭式垃圾车系医院生活垃圾专用运输车,应保持车况良好,及时满足生活垃圾清运需要;垃圾装车后,应对车辆外部进行消毒处理才能出车,运送到环卫局规定的垃圾处理厂倾到;

5.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图(见工作流程)。

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贮存管理规定

1.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转处置工作,必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2.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到病房集中收集处置;

3.每日对运输工具、贮存间进行2次清扫消毒,保持干净,杜绝二次污染; 4.医废收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挂牌上岗;

5.工作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穿好防护服,戴上手套、口罩和帽子,穿上防护鞋; 6.每天做好科室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工作,包括医废的重量、种类,做好双签名,并注明日期和特别说明,以备检查。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1.运输工具专用,且密封、易于清洁,可采用带盖塑料桶等容器,运送前检查存放医疗废物的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2.一律从货梯运送,并固定院内运送路线,做到专人、专时、专线、专工具; 3.运送人员在运送途中应注意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及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存储地点; 5.运送结束后储存地点及运送工具均要清洁消毒,采用次氯酸;

6.运送时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胶鞋、帽子,近距离接触戴护目镜;工作结束时立即进行手清洁、消毒并洗澡,做好个人防护。

污水处理工作与管理规定

1.医院污水处理设备24小时开机运行,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市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

2.工作人员严格履行交班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时加料,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

3.熟练掌握设备性能,遵照《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严禁违章操作;

4.随时观察污水数量的变化,及时准确的调整设加量,以保证处理费用合理,污水达标排放;

5.每日定时做好自测记录,随时接受合肥市环保部门和防疫站的监测检查,保存各项测查资料;

6.管理和工作人员应掌握环保政策法规,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做到懂法守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建设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记录每天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2.确保监控系统每天供电24小时不得停电; 3.爱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4.不随意修改设备参数和原始记录; 5.管泵及贮水系统每周清洗一次;

6.设备每季度与监测站对比监测一次及时校验; 7.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限期修复。

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1.设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2.不得在露天存放; 3.有明显警示标识;

4.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存放时间不能过久(不超过1天); 5.容器绝对密封;

6.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

7.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8.定期清洁和消毒;

9.暂时储存病量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储存或者防腐条件;

10.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立即对存放地、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规定

1.各类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2.给类废物包装物均要有明显标识且无破损; 3.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 4.放人垃圾袋里的任何废物不得再取出; 5.医疗废物达垃圾袋的3/4时即封口; 6.垃圾袋外表面有污染时增加一层包装。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管理规定

1.病区与暂存地要做好交接登记;

2.暂存地与垃圾垃圾处理中心的交接,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填写,转移联单资料至少保存3年;

3.自行焚烧的废物要做好焚烧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对于回收利用的一次性输液器的空针交交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且回收的数量应与发放的数量基本一致。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工作与管理规定 1.管理部门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每季度对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做好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水质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2.二次供水设施须加盖、加锁,保持周围环境清洁整齐;

3.组织管水人员每年健康检查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4.供水时发现水质污染现象,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所;

5.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验报告等资料妥善保留,逐年建档。

液氧站工作与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执行使用许可证制度,确保安全运行,确保氧气的正常供应;

2.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合格上岗;要认真如实地交接班,对各班发生的情况,双方不得隐瞒,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本,并注明交接班时间;如液氧降至警戒容量上,及时通知供氧;

3.氧气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防火知识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站内严禁烟火;

4.经常对瓶装氧气瓶进行检查阀门与管道连接处不得漏气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更换; 5.保证临床用气的安全稳定,汇流排送气时氧气管道阀门应缓慢开关,下班前或施工现场停止用气时要及时关闭阀门,停止供气工作中认真监视各压力表计变化; 6.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不得在站内接待其他人员,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氧站内绝对禁火,氧气部件上应绝对禁油。交班前必须打扫卫生,保持室内设备的整洁;

8.对机房设备及各终端使用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记录。

液氧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氧贮存的安全管理

我院是由液氧作为主要的供氧源,贮存一定的液氧是为了保证用氧的连续性和安全性,随之而来的液氧贮存过程又是一个很复杂的安全管理问题。几十立方米乃至上百立方米液氧的长期存放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液氧安全贮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1.在液氧贮存现场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如大型C02干粉灭火器、消防栓等。同时应考虑在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配置或利用原有的液氧、液氩贮槽足够的液氩、液氩量,当液氧贮槽泄漏,现场氧浓度超标,靠自然通风不能很快降下来时,可启开中压氮气贮罐阀门用氮气进行稀释,效果十分明显。万一发生火灾,可采用远距离遥控打开液氮、液氩贮槽紧急喷射装置进行有效灭火,可避免重大事故发生。2.氧贮槽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照明及电气开关必须是防爆型的。

3.液氧贮槽必须设置单独的导除静电设施和防雷击装置。导除静电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防雷击装置最大冲击电阻不得大于30Ω,并且要做到至少每年测定一次。

4.液氧贮存场所四周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围栏,安全通道和安全口,并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5.严格控制贮槽液氧中的乙炔含量和总炔量,每周至少分析化验一次。其乙炔含量不得超过0.1X10-6总炔含量不得超50X10-4,超过时必须及时排放液氧进行置换处理。6.为防止液氧贮槽上管道、阀门处碳氢化合物局部浓缩积骤,应对不常使用的阀门每周至少开关一次,时间应在15分钟以上,使管道、阀门中的死气强行流动,以稀释其中的碳化合物,避免局部燃爆事故发生。

7.氧气是不燃气体,但由于碳氢化合物和激发能源的存在,就具备了燃爆的可能性。因此要最大限度地消除引发液氧燃爆的激发能源,液氧贮存期间,应尽量避免与其有关的检修作业,严禁对液氧设施进行撞击、加热、焊接。

8.液氧贮存的时间不宜太长,即使是乙炔等碳氢化合物不超标,也要定期进行置换。静态贮存至少3个月置换一次,动态贮存至少半年置换一次,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液氧充装的安全管理

液氧充装是指对液氧用户汽车槽车的充装。液氧的充装关系到充装单位、用户及道路交通、公共场所的安全。因此,必须树立大安全的思想,增强社会安全责任意识,把好液氧充装安全关。液氧充装的安全管理有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工作。1.加强对用户汽车槽车的安全检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充装前(1)对用户汽车槽车随车必带的证件和资料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 a.汽车槽车使用证。

b.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槽车准驾证。c.押运员证。d.汽车槽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e.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f.运行检查记录。g.汽车槽车装卸记录。

(2)对用户汽车槽车的安全附件,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 a.安全阀 b.爆破片装置 c.液面计 d.压力表 e.装卸阀门 f.车用灭火器 g.导静电接地装置

(3)对用户汽车槽车的漆色、字样、标志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

a.罐体颜色 b.字样、字迹 c.环形色带 d.图形标志 e.危险品标志

(4)严格执行“七不充装”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充装单位不得充装; a.汽车槽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的。b.汽车槽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c.汽车槽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规定的。

d.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配件没有随车携带的。e.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槽车,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已投入使用的不能判明上次充装介质的。f.余压不符合规定的。

g.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的。

2.做好充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安全充装创造良好的环境

(1)汽车槽车安检合格后,应按指定路线,低速行驶进入充装工位。

(2)汽车槽车进行工位后,发动机必须熄火,并使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的应加防滑块。

(3)封闭四周道路并挂警示牌,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通行。(4)挂接专用安全接地线。

(5)充装现场及槽车操作箱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连接充装尾气排放装置对罐内余气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应采用高空放散,不得对地排放。

(7)用四氯化碳对阀门接头、软管进行清洗脱脂。(8)连接充装软管时,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9)充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护用品。(10)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充装作业: a.遇有雷雨天气时; b.附近有明火时; c.附近有检修作业时; d.空分排放液氧时; e.罐内压力异常时; f.夜间照明不良时;

3.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确保充装作业安全无事故

(1)充装人员、司运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现场;(2)充装操作必须缓慢进行,充液管线冷却要缓慢均匀;

(3)充装期间,汽车不得起动,不得进行车辆检修,不得使用对讲机、手机等;(4)充装人员要经常观察罐内压力,检查各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5)汽车槽车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6)充装结束后要及时关闭充液阀门,排放管内残液、余压,拆除连接软管;(7)确认现场空气中含氧量合格后,方准汽车槽车离开;(8)认真做好充装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有追溯性。

4.综上所述,液氧贮存与充装安全管理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总结和规范。以便更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

(1)贮槽安装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一般宜安装在室外,四周有栅栏5m内不得有明火、可燃易爆物及低洼处;

(2)贮槽必须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和防雷击装置。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防雷击装置最大冲击电阻为30Ω,并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3)贮槽的充满率不得大于95%,严禁过量充装;

(4)压力表严禁油,并定期校验;安全阀必须是不锈钢或铜制,定期校验,严格去油;

(5)当设备上阀门、仪表、管道等冻结时,应用70-80℃的氮气、空气或热水解冻,严禁明火加热;

(6)贮槽内有液体时,禁止动火修理,必须加温至常温才能修理;

(7)操作人员要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不得穿戴有油污或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子。操作中启闭阀门要缓慢。停用时增压阀要关严;

(8)定期分析液氧中的乙炔浓度,其浓度控制在0.1X10-6以下,否则应排放液氧;

(9)液氧密闭贮存时,必须有人监视压力,不得超压;(10)液氧不允许溅到无保护的皮肤上,以免发生严重冻伤;

(11)当贮槽已经排空液体,又不能马上进行加热时,必须立即关闭全部阀门。因为槽内温度很低,湿空气会通过相连的管道侵入内部,造成结冰堵塞管道的事故。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一、容器安全操作

1.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三、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国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压力容器开工申报单; 3.压力容器安装施工记录; 4.竣工验收报告;

5.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压力容器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事故及故障记录;

9.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10.使用登记资料;

11.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五、压力容器维修保养规定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保证其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在规定工艺参数下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经常检查压力容器外观,容器外观无鼓包、不变形、不泄漏、无裂纹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按管、紧固件、密封件部位等无损坏、泄漏现象;

3.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齐全,安装正确,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适时对蒸汽、空气安全阀进行手提排气卸压试验,防止安全阀声修、粘连、堵塞等;

4.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和“三不放过”,即确定原因,制定整改内容和时间,指定落实整改人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5.压力容器的操作、检修应经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6.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一旦超过许用值,但采取措施扔得不到有效控制时,应紧急停止运行。

六、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点

压力容器的安全与容器使用关系极大。在容器运行过程中,从使用条件、环境条件和维修条件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容器的安全运行。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要熟悉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压力容器使用记录;

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加热或冷却都应缓慢进行,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避免运行中容器温度的突然变化;

4.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5.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

6.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检查内容应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及安全装置等方面;

7.处理紧急状况。

高低压配电房工作与管理规定

1.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熟悉高低压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未经部门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3.值班人员必须密切关注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参数,严禁变压器、开关超负载运行;

4.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5.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值班人员单独操作,其他在场人员只做监护,禁止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倒闸完成后填写记录;

6.配电设备检修尽量放在不影响医院使用的时间内进行,并提前24小时向使用部门发出停电通知,突发性情况停电时须做好解释工作:

7.高低压配电室的每台电气设备均应建立档案,并有专人管理,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说明书、设备卡片、维修记录缺陷管理、试验报告单和绝缘分析鉴定书等;

8.保持高低压配电室内消防设备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电源在紧急情况时投入正常使用;

9.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10.做好高低压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预防小动物类进入高低压配电室,保持高低压配电室的设备外表与环境洁净无尘;

11.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巡视记录与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2.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13.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配电房设备情况;

14.以上制度,配电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失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配电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电工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电工应介绍清楚当日配电房设备的运行情况,以便接班电工能迅速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2.准时交接班,若接班人未到,值班电工不能离开岗位,及时向班长或主管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岗;

3.严格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如值班电工有急事不能参加值班,应提前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休息;

4.交班时,公共工具必须交接清楚,如有损失应负责赔偿,接班人检查规定范围内 的设备运行、值班记录及卫生情况,确认合格方可接班,凡由马虎不清所引起的问题均由接班人负责;

5.如不遵守规章制度脱岗者按情节轻重处理,除扣除奖金等行政分外,如发生事故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换热站工作与管理规定

1.热换站值班人员应熟悉本站内外设备、流程及工作原理,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供热前应先检查设备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系统设备整洁良好,系统压满水,固水压力保持在0.2MPa时方可启动循环泵运行,正常后才可启动换热器,运行前应先将入口管系统的排污阀打开进行排污,以保证设备及管网正常使用; 3.严格按下列操作;

4.因停电引起循环泵停运时要立即关闭换热器,防止设备超温超压,避免设备损坏; 5.所有电气部分,值班人员不可随意处理,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电工或专业人员来处理;

6.电源切断,清理干净站内卫生后,再分别对各种设备和附件进行检修保养。

换热站交接班工作要求

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固定的时间,提前到换热站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设备运行情况;

2.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3.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三交”、“三不交”;

“三交是”;

(1)蒸汽压力、水位、温度,设备运行正常,附件灵敏可靠;(2)运行记录齐全、备件、工具、用具齐全;(3)机房清洁卫生。“三不交是”;

(1)不交给酒后的接班人员;(2)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蒸汽压力、水位、温度不正常时不交;(3)在处理故障时不进行交班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对机房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入运行记录中;

6.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指令告知交接人员; 7.交接班者在交接班记录簿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8.如交班前发生故障,应处理好故障后方可交班,接班人员应主动了解情况,极协调处理。

制冷站工作与管理规定

1.空调机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空调机组的制冷原理,结构及操作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做好空调机组开机前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防止产生故障或安全隐患,确保医院冷、暖气供给;

3.加强对设备运行情况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无法处理应及时汇报;

4.做好机房辅助设备的检查,确保地下室的积水池排水泵完好,照明应急灯具完好; 5.严禁在空调设备周围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机房内堆放可燃废物,防止自燃而引起火灾;

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冬夏两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酒后上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保持整洁好用,严禁器材周围堆放物品;

8.保持机房整洁,干燥,经常性消除设备上的粉尘、污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制冷站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空调机组的制冷原理,结构及操作规范; 2.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开机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到随需随开,尽可能地满足医院工作要求; 3.开机期间,值班人员应定时监视各仪表,做好运行记录,并定时对主机及辅助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工况不良时,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若值班人员无法处理,应 通知上级领导;

4.严禁擅自更改机组各参数的整定值,若有需要应事先通知班长,经许可后方可变动,并将变动参数做记录;

5.停机期间,应做好主机及各辅助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做好空调房的卫生、消防工作,尽可能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7.认真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3)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1)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2)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6.特种设备使用规定

(1)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压力容器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特种设备机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部门备案。

(5)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6)医院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

(7)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各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7.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2.氧气, 氧气, 在哪里? 篇二

氧气和我们的关系这么密切,你知道氧气是怎么形成的吗?

Long long ago……,地球的大气层形成初期是不含氧气的。那时,原始大气充满了甲烷、氨等气体。氧气的出现源于两种作用,一种是非生物参与的水的光解,一种是生物参与的光合作用。

而光合作用对大气层的影响巨大。它使得水光解产生的氢气能重新被氧化为水回到地球而不至于扩散到外层空间去,从而防止了地球上的水的流失。同时光合作用也加速了大气层氧气的积累,深刻地改变了地球上物种的代谢方式和形态。

发现送气的过程

1782年,瑞士人谢尼伯做了一个实验,他把植物的叶子浸在玻璃水筒里,叶子上罩上一个玻璃漏斗,漏斗上倒放一只装满水的试管,放在阳光下照晒。过了一会儿,一个个小气泡从漏斗里往上跑。他把微燃的小木片伸进试管收集的气体里,看到木片剧烈燃烧。这证明:植物光合作用产生了氧气。以后他用一根小管子把二氧化碳通入水里,发现小气泡冒出的更多了。通入的二氧化碳越多,叶面上冒出的气泡也就越多。

在1773年,英国科学家普里斯特利,也通过实验得出结论:植物能够更新由于蜡烛燃烧或动物呼吸而变得污浊了的空气。

后来,又通过科学家的进一步实验证明:蜡烛燃烧或动物呼吸排出的二氧化碳是绿色植物进行光合作用的原料,而光合作用产生的氧气除了满足植物自身呼吸需要外,还供给了其他生物。

空气当中的氧气主要是绿色植物进行光合作用时产生的。绿色植物的叶片中含有叶绿素,在阳光下,植物利用叶绿素吸收太阳能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合成自己生长需要的糖分并放出氧气。那我们有可能捉住“它”吗?带着疑问,我们一起来试试!

用绿色植物制取氧气

所有的绿色植物都能制造氧气,但是只有沉在水面以下的绿色植物制造的氧气最容易收集。在水下生长的绿色植物很多,比如:淡水中生长的金鱼藻、水绵,在海水中生长的各种海草等。

怎样验证收集到的气体是氧气?

3.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氧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中心氧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运输

1、根据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使用、搬运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气瓶的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旋紧气帽轻装轻卸,严禁磕碰。 3、夏季运输要采取防爆防晒措施。 4、运输车上严禁烟火。

二、采购验收

1、购进医用氧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购进具有批准文号的医用氧,医用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严禁购进工业氧。

2、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建立医用氧供应商档案,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工商执照、销售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质量保证协议。

3.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的压力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1、储存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2、旋紧瓶帽,入库前要验收。

3、在夏季随时注意室温,必要时设法降温。

4、气瓶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温时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晒。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应在3米以外。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7、在接触气瓶时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手套及双手有无油脂,必须保证在无脂情况下操作。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2

附属医院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气由采供中心负责全面管理,指定专人分管,做好收发、登记、储运等工作;

二、氧气库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库内禁止吸烟及火种带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禁止接触各种油类,及时做地高温降温、通风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电或其它破坏,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运安全,要轻卸、轻放、防震、防倒、防撞击、严禁抛、滑氧气瓶。禁止氧气瓶靠近火源。如发现漏氧、无帽、无安全圈应及时送采供中心有关人员检修,不得自行处理;

四、使用科室应有专人管理,按实际用量凭卡换气,不得随意借出院外,每天进行清点、核对,使用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使用氧气的教育;

五、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3

一、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

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在使用现场储量不得超过5瓶。

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应离开5m以上。

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查设备、导管、阀门是否漏气时,必须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乙炔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

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冬季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5kgf/cm2,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规定的剩余压力。

二、氧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

移动气瓶时,可以沿底部转动,不得拖曳或滚动.

装卸气瓶时,应轻轻提放并应避免阀受力,如用吊车吊卸,应采用合适氧气瓶之吊具(一般吊索,吊篮不适用)将瓶身稳置夹牢,保证中途不会滑落才可以.

氧气瓶储存库室温应保持40℃以下.

易燃性或爆炸性危险物料,如油类,电石及灌充有其他可燃性之容器等,不得同时堆放於氧气瓶储存库内.氧气瓶内,外部,阀等不得沾染油污杂质;如油质,油脂,电石,或其他危险物质.

氧气瓶应远离热源或火源.

开启氧气瓶阀时,须站在瓶口背面,不可面对瓶口,并应慢慢旋开避免高压氧气之冲击.

瓶内之氧气不要用尽,应保留余气.余气压力应不低於1.7kg/cm2.

氧气不可替代压缩空气使用.

应避免氧气瓶接触电焊条或电路.

三、皮管的安全管理规范

氧气、乙炔皮管强度是不一样的,氧气皮管允许的工作压力为1.5mpa,乙炔皮管允许的工作压力为0.5mpa,每种皮管只能用于一种气体,不能错接或互换使用。同时氧气、乙炔皮管的长度不能太短,一般为10-15米为宜。

不得使用装过油类或修补过的氧气、乙炔皮管,皮管在工作中应防止粘上油脂或触及过热金属。

皮管两端接头的固定必须采用卡子卡紧,不得用铁丝、绳子等代替。

氧气、乙炔皮管在使用中若发生破裂或者着火时,应迅速折弯靠气瓶一段皮管,将其熄灭。也可迅速关闭瓶阀停止供气。

使用新皮管时应检查内部是否积存橡胶或其他粉末,可用压缩空气吹干净后使用。

附1:乙炔特性介绍

乙炔属于碳氢化合物,又名电石气,化学分子式为c2h2。在常温和常压下是无色无味的气体。

工业用乙炔因含有硫化氢(h2s)、磷化氢(ph3)和氨(nh3)等杂质,故具有特殊的刺激性臭味和一定的毒性。比空气稍轻,微溶于水,能溶于苯、汽油,易溶于丙酮。

乙炔化学性质比较活泼,是可燃气体,它与空气混合燃烧时所产生的火焰温度可达2350℃,乙炔与氧气混合燃烧温度可达3000~3300℃。易与空气均匀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是不饱和的碳氢化合物,可发生分解反应和聚合反应,具有爆炸的危险性。与铜、银接触会生成乙炔铜(cu2c2)和乙炔银(ag2c2)等爆炸化合物,当受到摩擦冲击时就会发生爆炸。工业用乙炔含有磷化氢和硫化氢,磷化氢的自燃点较低,温度为100~149℃时就会发生自燃,容易引起发生器乙炔和空气混合气的着火爆炸事故。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4

1、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操作、维护检修及事故处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局颁发的《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新建、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产使用。

3、煤气设备单位应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指定煤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4、厂内煤气设备、管道,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划分的管理范围,负责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加强管理。

5、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6、各种主要煤气设备、装置都应编号,并把标号示在明显的部位。

7、煤气区域要设置明显的警告牌。非煤气工作人员不得在煤气区域穿行和逗留。

8、检修与煤气设施相联系的其它设施时,要注意监测和实验空气中CO的浓度,并采取预防中毒和爆炸的措施。

9、禁止在已敷设的煤气设备,管道的安全距离(水平距离与高差)内修建房屋或上其它设施;紧张在煤气管道会其支架上架设电线(供煤气观点本身使用的电线除外)或利用他们作为支撑安装其它设施。

10、未经批准和未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及煤气区域内洞火及携带火种。使用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以防中毒与爆炸。在煤气区域从事维护检修等作业时,要采取预防煤气中毒和爆炸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维护检修使用的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鞋底有铁钉或带有火种,不得进入该区域。

11、氧气管网区域严禁动火,施工或检修需动火时,一定要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断气源,将动火段内气体放散并置换,取空气样化验,直到含氧量不大于23%,并经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准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2、严禁用氧气吹扫平台、模子等,任何人不得用氧气吹扫身上的灰尘。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5

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之用。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间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运输氧气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由器械部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务部核查确需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6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电焊机一次线(搭铁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的规定(依据)

在生产过程中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与氧气瓶广泛地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又经常同时使用,氧气为助燃气体,乙炔为易燃气体,氧气与乙炔又分别盛装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中,在使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乙炔瓶与氧气瓶放置在同一个地点,无安全距离;氧气瓶与油脂接触,乙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温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等,这些问题,曾导致了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因为是溶解乙炔,气瓶里有丙酮,如果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话,在阀门打开(使用过程)的时候,有可能导致丙酮流出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2.55%~12.8%(体积)。氧气瓶盛装的是高压氧气,存在着物理和化学两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物理因素:氧气被压缩而压力升高后,有与周围常压取得平衡的趋向,当与常压之间的压差愈大,这种趋向也愈大。当很大的压差一旦以极短的时间在相当大的空间内迅速地达到这种平衡,即形成通常所称的“爆炸”。如果通过较小的孔隙在相对较长时间内达到这种平衡,就形成“喷射”。二者都能造成严重后果。化学因素。由于氧是助燃物质,一旦遇有可燃物质和引火条件,即可发生猛烈燃烧,甚至出现爆炸性火灾。

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两瓶之间未有明确的距离描述。

2.《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在使用时具明火点的距离是大于10米,但氧气、乙炔瓶间的距离我国规定似乎没那么明确。

3.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52条要求“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4.《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写明“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

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4)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搞好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运输 、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5)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立方米/时瓶。

(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转 载 于: 小 龙文 档 网:氧气乙炔安全管理制度)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6)、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三、注意事项

1、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现场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少于20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贮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一般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是5米,乙炔距明火安全距离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不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为2米。存放的时候为分开存放(专库专用)

四、责任

1、各子(分)公司经理是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各子(分)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由于管理不善,违背本规定运输、储存、使用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各子(分)公司要承担主要经济责任和相关的连带责任。

4、由于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不当,产生总公司被市消防部门惩罚的后果,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不当的源公司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5、各子(分)公司要结合自己的生产实际, 要灵活调度、适时调度、科学管理、认真操作,杜绝一切不良事故的发生。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技术质检生产部20xx年5月提出并起草。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8

1、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本制氧装置产品气为氧气,具有强助燃性,机房内以及机房周围10米以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机房内严禁动火,禁止吸烟。

4、机房内外应放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本装置有压力容器组成,应定期检查系统中的安全阀。

6、应经常对制氧装置管道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漏气,不得有漏气现象。

7、制氧装置工作时,压缩机的某些部位温度较高,请不要触摸,以免烫伤。

8、对制氧装置进行维修时,必须切断主电源,并确保系统无压力后方可进行。

9、机房内应有足量的新鲜空气送入,环境温度宜小于35℃,环境湿度宜小于80%。

10、有关人员应详细阅读空压机、冷干机、制氧逐级安装使用说明书。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9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氧站须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二、从事氧气管道设备检修、维护的操作人员须了解氧气性质,站内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理论和实践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非站内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

四、氧站内严禁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冬季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取暖。

五、氧站系统中的设备和附件等均应禁油,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严禁带压操作。

六、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使用。

七、排除漏气故障、更换元件和气瓶时必须在管道内无压力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

4.氧气安全管理规定 篇四

为规范公司氧气使用、管道安装、管道置换、氧气区域警示标识、管道脱脂等,提高氧气使用安全,保障生产、检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氧气的工序、外协单位、工程建设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 20202-2000)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监总局令 第70号)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

3.1.1负责制定氧气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3.1.2负责对氧气使用单位的安全标识、警示标识进行监督和检查。3.1.3负责组织各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氧气安全知识。3.2生产运行部

3.2.1负责对氧气生产、使用单位的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2.2负责对新增加的氧气管线进行使用登记和审批,对管道敷设和安装方案审核。3.3 设备管理部

3.3.1负责对氧气设备上的相关安全附件定期校验。3.3.2负责氧气设备设施的检维修工作。

3.3.3负责审核氧气设备设施脱脂施工方案进行审核。3.3.4负责组织对新建氧气管道、设施脱脂进行确认。3.4各使用车间

3.4.1负责氧气管道的置换、氧气区域警示标识悬挂。

3.4.2负责对使用氧气的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3.4.3负责对氧气使用岗位进行氧气安全培训。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氧气使用及维修要求

4.1.1氧气使用点应远离易燃易爆存放处(包括油库、废旧擦机布处理点等)。

4.1.2 凡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及零部件严禁沾染油脂。氧气压力表必须设有禁油标志。

4.1.3操作、维护、检修氧气生产系统的人员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严禁沾染油脂。

4.1.4氧气阀门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氧气阀门开启时必须缓慢进行,操作人员应站在阀门的侧面。

4.1.5对氧气管道或阀门等进行在检维修作业时应将氧气进行排空,确认压力降为零、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作业前必须将工具及备件等进行严格脱脂处理,以免发生燃烧爆炸。

4.1.6对氧气阀门及管道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不得戴沾有油污的手套,维修工具必须是专用铜制工具,且进行严格的脱脂。

4.1.7氧气放散时,在放散口附近严禁烟火,氧气的各种放散管均应引出室外,并放散至安全处。维修人员及监护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工作外人员必须隔离到警戒范围之外。

4.2 氧气管道安全要求

4.2.1氧气管道在安装、检修后或长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内残留的水分、铁屑、杂物等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应不小于20m/s,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杂物为止。

4.2.2在吹扫前应把阀门等拆卸下来(包括已经校正的开孔和过滤器),防止受损。

4.2.3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4.2.4吹扫期间,同一回路上要进行数次吹扫,直到无异物排出。

4.2.5空气吹扫时,五分钟内检查用白布或白漆涂过的靶板,其上无铁锈、尘土、水份及其它脏物为合格。

4.2.6厂区架空氧气管道每隔80~100m应设有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厂房内氧气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氧气管道的法兰、螺纹接口两侧应用导线作跨接,其电阻应小于0.03Ω。

4.2.7与油质、有可能泄漏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时,应设在该类管道的上方或支架两侧。除为氧气管道服务的电控、仪控电缆(或共架敷设的为该类管道服务的专用电缆)外,其余电气线路不准与氧气管道共架敷设。

4.2.8氧气管道可沿生产氧气或使用氧气的建筑物构件上敷设,且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

4.2.9氧气管道安装前必须对管道、阀门、法兰、垫片等连接部件进行充分脱脂,脱脂合格后方可连接。

4.2.10焊接氧气管道必须用氩弧焊打底,具有专业焊接资格人员进行焊接。

4.2.11氧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利用氮气或干燥无油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反复吹扫分析合格后方可送氧。

4.2.12送氧时应注意缓慢送氧,逐渐提升氧气压力,升压应逐级进行,先升50%的试验压力,经检查后,再以10%的试验压力级差逐级升压,每级停留不小于3min,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定5min,以无变形,无渗漏为合格。

4.2.13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须按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和其他相关作业票证,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4.3氧气管道置换要求

4.3.1氧气管道置换由氧气使用单位编制置换方案。由生产运行部对置换方案进行审核,并协助氧气使用单位进行置换工作。

4.3.2 氧气管道置换以氮气为主,干燥无油压缩空气为辅助。

4.3.3氧气管道置换,必须做到不留死角,将支管上的放散点都打开,吹扫必须持续一段时间,分析合格为标准。具体时间根据管路的复杂程度和管路的长短来决定。

4.3.5氧气管道置换放散点周围应有人监护,防止使用氮气置换时,有非作业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放散点周围应拉设警戒线、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止无关人员意外进入。4.3.6 置换结束后应该隔离置换气源,将置换管道内的残余气体排放干净后,检测氧气浓度合格后方可作业。

4.4氧气区域警示标识悬挂及管道安全色涂刷要求

4.4.1 氧气区域警示标识主要是指回避火源类,由火源弱到强的依次是,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远离火源、禁止使用产生火星的工具、禁止接触热源、禁止接触易燃易爆物。4.4.2 氧气出口阀门处应该悬挂“禁油”标识(禁油阀门除外)。

4.4.3氧气管道涂色应符合《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及公司有关要求。

4.5 氧气管道组成件及仪表脱脂

4.5.1 已铺设的管道,宜拆卸成管段或用循环脱脂剂的方法进行脱脂。不能拆卸或循环脱脂有困难的管道,应在铺设前进行脱脂,脱脂后应保持不被污染。

4.5.2 有明显锈蚀的管子应经喷砂或采用其他方法清除铁锈后,再用脱脂剂脱脂。4.5.3 管子内表面脱脂,宜在管内注入脱脂剂,管端用木堵或用其他方法封闭。4.5.4 大口径管子宜用擦拭法擦洗,小口径管子宜整根放在脱脂剂内浸泡1~1.5h。4.5.5 预制好的管段宜在连接后用循环脱脂的方法进行脱脂,并应在保证脱脂剂能循环到需要脱脂的全部内表面。密封面应单独脱脂,脱脂循环的时间不少于30min。4.5.6 管子外表面的脱脂可用擦拭法擦洗。

4.5.7 阀门应在研磨试验合格后进行脱脂。脱脂前应将阀门拆成零件清除铁锈等杂物,侵入脱脂剂1~1.5h。螺栓与金属垫片可采用同样方法脱脂。阀门壳体,可用擦拭法进行脱脂。4.5.8 非金属垫片应选用适当脱脂剂进行脱脂,垫片侵入脱脂剂内1~1.5h,取出后应悬挂在空气流通处或通风装置内吹干,直至无脱脂剂气味为止。管道脱脂完成后应采取紫光灯照射和白滤纸擦拭法进行检查;脱脂完成后应采取气相防锈塑料膜进行封口保护。

4.5.9 易拆卸的仪表进行脱脂时,应拆下需脱脂的部件、附件及填料,放入脱脂剂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应为1~2h。

4.5.10 不易拆卸的仪表进行脱脂时,宜采用灌注脱脂剂的方法,灌注后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h。

4.5.11脱脂剂使用前应进行含油量分析。含油量分析要求:油量<100mg/l用于净脱脂含油量,>100~500mg/l时仅用于粗脱脂,>500mg/l时不得使用,使用脱脂剂必须采用分析,含油量不超过0.03%。含油量检验:不定期取样送专检部门化验。

4.5.12 脱脂后的设备、管道,不得使用含油的介质进行压力试验及吹扫。4.5.13脱脂检验标准:

(1)凡经脱脂的管材及附件都要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任何外来物或残余物粘在上面。(2)检验方法:

用清洁干燥的白色滤纸擦抹脱脂件表面,无油脂荧光为合格。(3)对检验不合格的脱脂件,必须重新脱脂。

(4)所有脱脂件必须经有关人员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式,未经认证的,视不脱脂不合格,必须重新脱脂。

4.5.14除锈、脱脂后的管道应用塑料布将管端封好,防止再被污染。

4.5.15对已经脱脂的管道及管件存放时严禁与带油类物质放在一起。应设置已脱脂管道、管件区。

4.5.16酸洗脱脂之前不得将管子、管件与阀门开口端的盖帽拆除。5 考核

5.煤矿氧气、乙炔验收管理办法 篇五

为加强氧气、乙炔的到货验收、储存保管、运输使用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到货检验

1、物资到货由保管员通知质检员、计划员到现场参与验收,必要时通知矿企管科、党群科、保卫科参与验收,验收时必须依据订购合同或送货通知单,计划外或合同外物资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2、检验人员依检验规定进行检验,并将供应商、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日期、检验人员等填入物资到货质量验收记录本内。

3、氧气瓶压力不得低于12 MPa,乙炔瓶压力不得低于1.5MPa。

4、检验人员依检验规定进行检验,并将供应商、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日期、检验人员、钢瓶检测报告等填入物资到货质量验收记录本内。

5、物资检验确认质量、数量无误后,质检员填写检验记录,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到货单必须三方签字,三方任何一方不见实物不得签字。

6、质量检验的不合格品,要及时通知采购员退货,并将交货质量情况及质量检验处理情况登记于供应商交货质量登记卡内,作为对供应商考核的依据。

7、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的色环,必须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并在瓶体上以明显字样注明产权单位和充装单位。氧气瓶瓶体涂浅蓝色,黑色字样标记;乙炔气瓶瓶体涂白色,红色字样标记。

8、氧气、乙炔到矿后必须在当日验收完毕,凡发现质量、进货渠道、价格有问题及时通知供应商办理退矿手续,不得滞留在库。

9、质检员做好入库物资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物资到货验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使企业经济受到损失的交矿党群科处理。

二、运输和装卸

1、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

2、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3、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

4、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5、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

三、储存保管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四、使用

1、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2、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线源;

3、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4、夏季应防止曝晒;

5、严禁敲击、碰撞;

6、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子电焊引弧;

7、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9、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10、严禁瓶对瓶直接倒气。

6.氧气站管理制度 篇六

关键词:用水管理;制度实施;水量调配;用水申报;用水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6-0139-02

近年来,宝鸡峡马连管理站认真总结灌溉用水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教训,结合本站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行灌溉用水制度化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笔者就此作专题探讨,以促进灌区灌溉管理整体上台阶、增效益。

1 马连站用水制度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1.1 水量调配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水权集中、合理分配的原则,实行站、段、斗三级配水办法,站配水组负责站辖全灌区的配水管理,各段配水员负责段内配水到斗,斗长负责配送水到村组(用户)。水量充沛时实行按需供给,水量不足时按比例或水权配水。

1.2 用水申报

坚决实行用水申报制,各段应在当日下午16:00点以前申报次日斗口用水流量。干渠段必须逐泵报清次日用水计划以及流动泵的泵型、地点、流量、时间。66斗段必须逐站逐泵报清次日用水量,并严格按计划用水。如需增减水量,必须提前与站配水员取得联系,经监闸人员核实、站上同意后方可实施。

1.3 用水管理

1.3.1 要切实维护用水秩序。总干七支、八支支口监堰由站上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监堰人员必须执行站上指令,认真记录,日清日结,66斗闸子以及闸房由站上派出闸工管理,依照站上指令,进行水量调放。

1.3.2 坚持计划配量,按通知用水。支渠内各段要按渠水流程加水减水,坚决反对早开、晚关现象的发生。干渠及66斗试泵要有申请,并经配水组同意后方可试泵,试泵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凡未经同意试泵者,按违章用水处理。

1.3.3 干渠段要坚持按实配流量引水、昼夜灌溉的制度,不许昼开夜关、昼大夜小或昼小夜大,否则按当日最大引水流量结算当日水量。

1.3.4 支渠内坚持流量包段、水量包干、超送不结、短送加罚的原则。相邻各段之间交接断面水尺水位,上下幅度不应超出30立方米水量范围。正常用水情况下,浮动范围之外的水量超送不计,短送加罚10%。

1.3.5 用水期间如遇天雨,冬春灌降雨不到15mm、夏灌降雨不到25mm时不得退水。特殊情况经站同意后方可按流程退水,关斗结算。凡私自关斗造成水量、渠道损失者责任自负,并追究直接当事人经济乃至法律责任。

1.4 监堰计量

各段监堰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昼夜值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观测,准确记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上下段监堰人员必须同时观测量水堰,同时记载,数据必须一致。如一方不按时观测,经管理员核实后,以另一方记载为准。日结水量必须双方签字。灌溉期间实行逢五逢十例会制度,公布水量、水费进度,小结灌溉用水情况。

1.5 水量结算

水量结算采取断面测量、查量、配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超引必罚、少引不补、日清日结、10日公布、轮季结算的管理办法。

1.5.1 用水期间,支渠各段应按规定比例向下游段面交水,出现少交时应立即由段内调节,尽快交够,如在两小时内不能交够时,视其情节处罚段长50元。

1.5.2 干渠及66斗,每天上午9:00点前来站结算前一天水量,并核实当天实引流量,流动泵按20小时结算。

1.5.3 站上对干渠及支口流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超引和未申报而随意用水的段,超引水量按24小时结算,并处300元罚款。

1.6 违章处理

1.6.1 严禁在干、支渠及支口堰前架设提水机具,在渠上乱挖水口,违者视其情节处以50~300元罚款,并对水量如实结算。

1.6.2 凡少报多引、不报私开、早开、晚关的段及支渠内未经同意拦截堵挡者,均视为违章,对违章的段处以100~300元罚款,对违章的水量加倍结算。

1.6.3 一个灌季内不按时报量、结量,累计达3次及其以上者,追究段长责任并罚款300元,情节严重、态度蛮横或无理闹事者,就地停职。

1.6.4 支渠内段际监堰人员不按时观测,伪造资料、弄虚作假、记载不实的段,每发现一次罚段长300元,出现两次者段长就地免职。

2 加强用水管理的主要措施

2.1 成立机构,分工协作,全员参与抓管理

站上成立由副站长负责的配水管理组,分内业和外业组,相互监督,共同结算。各段管理员用水期间每日上渠检查各斗引量,交接断面,并与段长核对签字后交给灌溉配水员,外业组巡查人员既复查各段引量,又查用水秩序、水价执行,双方互相监督,确保用水制度落实和水量对口。

2.2 严格水费管理,深化水费廉政建设

水电费预收使用管理局印制的统一发票,由站会计统一保管发放和使用;健全段斗——村组(用户)水费往来登记手册,落实相互签字制度,灌季结束后交站核查,统一归档;水电费应及时足额上解,严禁滞留,做到水停费清;灌季结束后各段提供用水户花名册,由站逐户开具正式票据,段斗人员负责送票到户。基层管理费、浇地费随国营水电费一并征收,分类记账。各项费用统一进站管理,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分段建账,独立核算,互不平调;基层管理费中,段斗管理费按每方水9厘的标准提取,主要用于段斗干部办公费等,实行工效挂钩,考核发放;工程维修费、清淤费由站统一管理使用。各段按灌季报计划,经站核实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经站组织验收,段长、管理员、会计、站长共同签字后报销。浇地费主要用于村组管水员组织浇地、巡渠送水、计時收费的报酬及未端渠道维修开支。用水结束后由斗长负责按用水量、承担任务量制表,所在村组盖章,站上统一审核后返还。制定段斗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对违犯者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2.3 实行段斗干部灌季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包括灌季水量、水费任务完成情况、冬春修任务完成、各类报表和资料、执行站上指令、灌区用水秩序、水费廉政建设7项,按不同的权重实行百分考核;站上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站长牵头负责,站务会成员参加,灌季结束后逐段斗逐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站上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者予以批评教育,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处理。仅2012年,全站就开会表彰评选出来的先进段斗8个(次),优秀段斗长8人;同时结合工作开展,对1名段长作了停职处理,3人大会点名批评,有力地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促进了用水管理效能的提高。

3 用水制度化管理效果

通过建章立制,严格管理,有效遏制了用水管理中的各种违规违纪现象,令行禁止,制度严明,达到了上下政令畅通,管理有序规范;职工和段斗人员各尽其责,工作积极性、责任心日益增强,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前有了明显提升,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灌区群众称赞;上下水量对口率达到了100%,水费及时收缴上解,在年度考核评比中多次受到了管理局、总站的奖励。

作者简介:蒲补昌(1972-),男,陕西乾县人,陕西省宝鸡峡管理局礼泉总站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利工程灌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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