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的

2024-10-24

廊坊市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的(共9篇)

1.廊坊市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的 篇一

普定县2010年林木种苗生产

旱灾受损情况

普定县自2009年10月以来,遭遇的干旱已经长达6个多月近200天,出现降雨偏少,气温偏高的状况,降雨量比常年偏少80%,2010年2月10日气温近30˚C,超过历史同期水平,部分地方人畜饮水相当困难,给农作物的生长带来了严重影响,林木种苗的生产也同样遭受百年一遇的严重影响,给广大的林木种苗生产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为了摸清干旱对我县林木种苗生产和管理的影响情况,以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把干旱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县林业局于2010年3月24开始,组织人员开展旱灾情况调查,通过实地查看,抽样调查的方式,该项工作于2010年4月12日结束,经过近20天的调查,全县因干旱有590.2万株林木苗木遭受不同程度的受灾。其中:由于天旱直接造成林木种苗干枯、死亡的有182.5万株,由于因天旱无法造林导致苗木销售不出去的有407.7万株,直接经济损失625.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目前存在问题主要有:

(一)投入抗旱资金较少。虽然广大林木种苗生产者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但是由于这些林木种苗生产者家底薄,加 1

之前期投入大而又没有回收投资,成本增加给他们加大了压力。因此,没有能力组织更多的资金购买抗旱保苗的设备,不利于滚动循环。

(二)如果干旱进一步持续,部分可以利用的苗木在雨季都不能使用,林木种苗生产者的损失还在扩大。那时,我局与林木种苗生产者通过政府采购行为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这些林木种苗生产者就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他们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林业部门赔偿损失。否则,这些林木种苗生产者就会发生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因此,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安排一定的抗旱保苗资金,以便用于购买抗旱物资和设备,尽可能把林木种苗生产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二)区别不同的情况,因地制宜,分别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对于受旱较轻的,采取浇灌、遮阴等方式,确保苗木的生长;对于受旱较重的,采取重新培育,确保年内有足够的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三)如果我局与林木种苗生产者通过政府采购行为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建议政府考虑赔偿所需的资金,以解决这些苗木供应单位的资金短缺。

普定县林业局杨恩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2

2.廊坊市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的 篇二

1.1 总量供过于求社会化种苗生产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一般树种和品种、易于繁殖的树种产量明显供过于求。

1.2 结构性矛盾突出

主要表现在:一是树种、品种结构失调,市场和生产上需要的名特优新品种不足,一般树种和品种供过于求。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

1.3 林木种苗总体质量低主要表现在:一是良种化程度不高。二是缺乏标准化生产。

1.4 林木种苗市场混乱

法规不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质量监督和信息管理手段落后。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无证生产经营,随意命名品种和品种炒作,假种苗、劣质种苗、虚假宣传等问题扰乱市场秩序。行业协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行业自律。

2 林木种苗生产的对策

2.1 定位目标科学规划种苗生产

围绕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国土绿化和城镇绿化美化总任务,制定科学规划,超前发展林木种苗生产,努力生产品种对路的良种壮苗。通过宏观调控措施和信息引导,保持种苗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和品种对路,避免苗木市场的大起大落,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2.2 科学决策发展的树种和品种

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要适应林业建设面临的供求关系和消费多层次变化,林木种苗供应与需求趋向多元化。

品种选择种要注意:(1)注重乡土树种。乡土树种的适应性强,有较强的抗逆性,造林比较容易成功,市场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应该比新树种要快,其习性、特征比较了解,栽培技术方面也比较成熟;乡土树种资源丰富,栽植成本低、效率高。(2)注重外来优良树种和品种。指本地没有自然发生的树种,包括广义上的变种、种源、无性系等。优良的外来树种具有重要的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必须按引种程序先试验后推广。根据引种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采取不同的驯化措施,包括某些特殊的栽培措施,研究配套的栽培技术。充分利用引入地区多样的气候、地理条件和优良的小气候环境,进行多种立地品种区域化实验。防止外来树种可能产生的不良生态灾难。(3)注重新品种选育。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市场表现出的彩叶苗木热,红叶石楠、红枫、加拿大紫荆、挪威槭、茶条槭、多花蓝果树等欧美流行彩叶绿化树种的品种虽然已经很齐全,但是短期内能真正流行开来的品种到底有哪些很难判定。因为在彩叶苗木的数量上,除了红叶石楠外,其他品种的数量非常有限,彩叶树种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有待加强。

2.3 坚持科技兴种苗,注重先进成果组装配套,先进的栽培模式

和栽培措施(1)设施栽培。设施栽培又称保护地栽培,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创造适宜植物生长发育的条件,实施集约化栽培,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设施栽培不受季节限制,能实现周年生产,广泛地用于蔬菜、果树、集约农业、花卉、观赏植物生产和林木工厂化育苗。随着中国设施农林业的飞速发展,现代化智能温室将成为种植的必备设备,高效精量的播种设备是提高温室栽培产量和质量所必须。(2)容器苗培育(穴盘育苗)。容器育苗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70年代大规模应用于生产。我国容器育苗开始于50年代末期,70年代也有较快的发展。容器育苗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蔬菜、花卉、苗木、观赏植物等的栽培,是集约化设施栽培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容器育苗的优点:a.繁殖速度快,育苗周期短。因为采用人工配制的优良基质,通气、保水、养分状况良好,加上集约化管理措施,苗木迅速生长。由于容器苗一般带土栽植,大大缩短育苗周期。采用设施栽培时环境条件优越,生长时间延长,甚至可以周年生产。b.栽植不受季节限制。c.栽植成活率高,初期生长量大。容器苗栽植基本上没有缓苗期,根系发达且完整无损,初期生长量显著高于裸根苗。d.改善某些造林较难成活的特殊树种的造林表现,可以显著提高造林成活率。e.不良立地条件下栽植易成活。f.充分利用有限的种子资源。特别是对遗传改良的种子或珍稀树种,由于种子数量有限,利用容器育苗能得到较高的出苗率。g.培育的苗木均栽畸齐,适合于机械化作业。

现代化育苗体系以轻基质穴盘育苗,与我国传统的育苗相比较,它成功地解决了机械化精量播种一次成苗问题;育苗过程中根系受到保护,移栽时不受损伤;根系活力好,能获得高产;苗木基质轻,特别适合远距离运输和机械化移栽。现代化穴盘育苗实现了育苗生产集约化,技术管理规范化,经营管理规模化,产销服务社会化。

(3)树体整型技术。绿化树种规模化、规格化、标准化栽培技术值得研究。除了一般的树木整形技术外,园林绿化苗木培育过程中,还灵活巧妙地应用林果整形修剪的造形原则和轻剪、重截、甩放及圈、拉、别、扭和控制、培养等技术措施,进行树木造型,提高园林绿化美化的品味,提高苗木附加值。

2.4 种苗信息化

加强种苗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依靠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有效地组织、发布、引导种苗生产信息、市场信息,实现科学有效的种苗生产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我国林木种苗发展形势、问题与对策[Z].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 篇三

一、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国家对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是通过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实现的。

主要林木由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种子法》确定并公布。国家林业局于2001年以第3号国家林业局令公布了128个主要林木树种,山东省林业局于2004年公布了山东省第一批8种主要林木目录。根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2年第5号)的规定,乔木、灌木、木质藤本等木本植物及用于林业生产和国土绿化的草本植物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商品种子的生产均实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制度。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者在申请领取《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主要林木商品林木种子生产。

(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的主体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实行两级审核发放制度: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林木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申请《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林木种子生产者领取《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有生产者基本情况、生产品种、技术人员、设施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生产用地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采种林分证明及生产地点检疫证明;3.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5.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国家林业局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6.申请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除提交1、2、3、4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国家级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四)法律责任

《种子法》第60条规定,未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或者不按照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林木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种子法》第70条的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具备条件的林木种子生产者核发《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制度

(一)国家对林木种子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以确保在流通领域内的林木种子的质量。《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是实施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具体法律制度,即林木种子经营者经营林木种子应当先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凭《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林木种子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是申请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的前臵条件。

(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主体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三级审核发放制度。

1.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林木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2.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且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的林木种子公司和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林业局核发。

3.其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林木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申请《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林木种子经营者申请领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注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品种、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照片和资金证明材料。其中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和生产基地。3.林木种子加工、包装、贮藏设施设备(经营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需有种子冷藏设施)和种子检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照片;委托其他种苗质量检验机构代为检验的,应出具委托检验书原件和受委托的种苗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明。4.林木种子检验、贮藏、保管等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供国家级或者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6.申请领取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供自有品种的证明或者选育目的品种情况介绍。7.申请领取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供进出口贸易证明、隔离试种的繁殖基地证明。

(四)法律责任

1.《种子法》第60条规定,未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或者不按照《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种类、有效区域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林木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具备条件的林木种子经营者核发《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标签制度

《种子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销售进口种子的,应当附有中文标签。销售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的,必须有明显的文字标注,并应当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一)标签的含义

标签是指固定在林木种子包装物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对于不能包装的林木种子,标签是指林木种子经营者在销售林木种子时提供的标注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设立林木种子标签制度的目的是保证销售的林木种子的质量和妥善保管、使用林木种子,也是对林木种子经营进行管理的重要法律制度和措施。

(二)标签的种类和内容

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林木种子相符。标签标注的内容与销售的林木种子不符的,则要承担假种子或者劣种子的法律责任。国家林业局制定发布了《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对标签的种类和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林木种子标签的种类可分为两种:林木种子标签分绿色、白色;林木良种种子使用绿色标签,普通林木种子使用白色标签。林木种子标签的主要内容包括: 1.林木种子的类别:分为林木良种种子和普通林木种子。

2.树种或者品种的名称:树种名称为植物分类学的种;品种名称应当符合《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授权品种或审(认)定通过的林木良种,应当使用批准的名称。

3.林木种子产地:产地是指林木种子的繁殖或者培育地,标注到县;进口林木种子的产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标注。

4.林木种子的质量指标:质量指标按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优良度)、含水量、质量等级等标注;苗木质量指标按苗龄、苗高、地径、主根长、根幅、质量等级等标注;林木种子生产者或经营者承诺的质量指标,应当与销售的林木种子实际质量相符。

5.林木种子的植物检疫证书编号。

6.林木种子的净含量(数量):林木种子的净含量(数量)以实际重量或苗木数量标注,以千克(kg)、克(g)、粒或株、根、条表示;包装中含有多件小包装时除标明总重量(数量)外,还应当标明第一小包装的重量(数量)。

7.林木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编号。

8.林木种子的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指林木种子采收或者苗木起苗的时间,生产日期的表示方法按年月日顺序排列,以阿拉伯数字标注,如2001年9月8日标注为2001-09-08。

9.林木种子的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和地址。除此之外,销售进口林木种子的,必须附有中文标签,加注进口商名称、林木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编号和进口林木种子审批文号;销售转基因林木种子的,要用明显文字标注“转基因”字样,附有提示安全使用控制措施的文字说明;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林木良种,加注品种审(认)定编号;分装的林木种子加注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三)林木种子标签的数量

销售的林木种子每一个包装应该至少匹配一个标签;标签的给予数量可以按照购买者和使用者的需要增加,以适应用种、造林档案管理的需要和发现问题时的责任追究。

(四)林木种子标签的规格、样式和材质

根据《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林木种子标签的规格、样式、材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五)法律责任

《种子法》第62条规定: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伪造、涂改标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档案制度

《种子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品种子生产者应当建立种子生产档案,载明生产地点、生产地块环境、前茬作物、亲本种子来源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田间检验记录、产地气象记录、种子流向等内容。

第三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

一年生农作物种子的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种子销售后二年,多年生农作物和林木种子经营档案的保存期限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一)建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商品林木种子生产者和林木种子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林木种子生产档案是林木种子生产全过程的客观记录,是保证林木种子质量的基本参考依据,也是解决林木种子质量纠纷的重要证据。建立林木种子生产档案既是商品林木种子生产者的基本权利,更是法定义务。不依法建立林木种子生产档案的商品林木种子生产者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林木种子经营档案是林木种子经营者从事林木种子经营活动的原始记录和相关文件资料。设立林木种子经营档案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从林木种子经营的各个环节把握整个经营过程,以保证经营的林木种子的质量,并便于出现问题时进行责任追踪,也是对林木种子经营进行管理的重要法律措施。

(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记载的内容

《种子法》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记载的内容作了原则规定,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记载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

根据有关规定,林木种子生产档案需记载以下内容: 1.林木种子生产情况,包括生产的树种(品种)名称、地点、立地条件、周围环境,育苗作用林木种子的产地及种源;

2.产地气象记录;

3.林木种子质量;

4.林木种子采集、调制记录,包括采集地点、脱粒、干燥、净种、精选、分级、包装等调制情况,各环节技术负责人;

5.育苗和苗木出圃情况,包括各种苗木的生长发育情况及各阶段采取的技术措施,起苗、分级、假植等;

6.林木种子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时间、检验内容、检验结果、检验证书编号及责任人;

7.林木种子流向,包括贮藏保管及调出的时间、数量、单价、种子批号、苗批号、购种协议、购种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8.生产林木良种的,应当附有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9.生产转基因林木种子的,应当注明基因名称及其来源、转基因的方法;

10.生产植物新品种林木种子的,应当附有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国家林业局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林木种子经营档案需记载以下内容:

1.林木种子来源:树种(品种)、产地、调入时间、调入价格、数量;经营的林木种子属从外地调入的林木种子的,还需保存购销合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标签、质量检验证书和检疫证书原件。2.林木种子加工情况:包括精选时间、技术措施及责任人。3.种子贮藏情况:种子入库、出库时间和数量。4.林木种子包装、运输情况:包括林木种子包装材料、调运的起始时间、运输工具、运输环境(即运输过程中的储藏条件)等。5.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情况:包括入库、出库时间和贮藏期间种子质量检验情况,主要有检验时间、检验内容、检验结果、检验证书编号及责任人。6.林木种子销售情况:树种(品种)、时间、数量、质量(种子的净度、含水量、发芽率、苗木的苗高、地径等)、单价、种子批号或苗批号、销售去向(即购买人)、销售合同原件;经营林木良种的,还要保存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保存期限

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保存期限作出了相应规定,即林木种子种植材料(苗木)生产、经营档案的保存期限为5年以上,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生产、经营档案保存期限为长期。

(四)法律责任

《种子法》第62条规定,未按规定制作、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种子广告制度

《种子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种子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法和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性状描述应当与审定公告一致。

(一)林木种子广告 林木种子广告是指林木种子经营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林木种子的商业广告。根据《广告法》和《种子法》的有关规定,林木种子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购买者。

(二)林木种子广告的内容

为了加强对林木种子广告的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发布了《关于加强林木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对林木种子广告的内容作了以下规定:1.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林木种子广告在林木种子生长量、产量、品质、抗逆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范围等方面应当真实,不得含有分析、预测内容,以及涉及效益的承诺。2.普通林木种子不得作为良种进行宣传,广告中不得出现优良、优质、优越、速生、高产、高抗病虫、抗虫、抗逆性等表述;不得含有在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生长量、产量、适应性、抗性等方面优于其他品种的内容。3.普通林木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广告应当标明树种的适宜种植区域或者适生范围。4.林木良种广告的内容应当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良种审(认)定公告相一致,不得夸大;林木良种广告中使用的名称,必须使用国家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的法定名称,需要使用其他商品名称的,必须同时注明法定名称;林木良种广告必须注明良种编号、良种审(认)定时间、学名、品种特性、栽培技术要点、适宜种植范围等内容。

(三)发布主要林木品种广告的特别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林木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主要林木品种在发布广告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未经审(认)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

(四)发布林木种子广告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林木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发布林木种子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必须具有或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以及林木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发布林木良种广告应当具有或提供林木良种公告或证书。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还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广告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材料。

4.广告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部分证明,由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提供。

5.承办林木种子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查验相关广告证明,核实广告内容。

(五)法律责任

4.廊坊市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的 篇四

全省市州林木种苗站站长工作会议3月13至14日召开后,襄阳市迅速召开会议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市2012年林木种苗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狠抓落实,现就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会议精神。3月16日,在向局分管领导汇报以后,襄阳市种苗站4名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全省市州林木种苗站站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1、是在全市林业系统,重点市、县(市、区)种苗站和林业工作站宣传全省市州林木种苗站站长工作会议精神;

2、是择期召开全市林木种苗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市州林木种苗站站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林木种苗工作;

3、是结合《湖北省苗木花卉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认真组织各地编制县(市、区)《苗木花卉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

二、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1、做好省站对本市种子、苗木质量抽查的准备工作。按照《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做好种子检验的抽样、净度、发芽、生活力、优良度、种子健康状况、含水量、重量等的分析测定,把握苗木的根、地径、苗高的标准,要建立严格的自查和抽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国标或地标的标准,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待省检、国检

2、强化自身机构建设 我站在市林业局领导的大力扶持和殷切关怀下,虽然“年轻”,成长迅速,目前基本具备了我市林木种苗管理、市场建设所具备的职能条件,但对现在林业的飞速发展、林木种苗事业的不断创新和进步,很多硬件和软件方面的不足已经相对减缓了发展的需要。

①、实行种苗站独立办公 今年,市林业局为有力提升种苗站行政职能、健全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切实加强了种苗站机构建设,通过对襄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争取,解决了我站的财政拨款问题,即将真正实行种苗站独立办公(此前和襄阳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合署办公)。

②、解决办公场所问题 市局领导考虑到我站办公难、无场所的问题,在市林业局一楼专门给我们设立了一间办公室,并配备了办公用具,如办公桌、电脑、办证机、打印机、传真机等。

③、解决办公人员问题

先后引进4名懂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期间,为了加强林木种苗队伍建设,还多次组织他们参加省总站和市局开展的学习班和交流会,巩固和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

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和队伍是做好种苗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培训,增强基层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全市行业的整体专业素质。

3、依法治种,加强种苗市场监管 充分认识加强林木种苗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林木种苗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加强林木种苗监管,严把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关,为我市林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①、规范种苗执法 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湖北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管理办法》,规范我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严格依照“三证一签”管理制度,努力使我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管理方面,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证率。

②、强化市场监管 一是继续加强质检员和执法员的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二是积极开展种苗质量执法检查和市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对不符合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准进入生产经营市场;对已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的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取缔。对合法经营单位和个人执行种子标签制度。

③、大力宣传种子法 针对一些林业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还不够规范,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计划并已着手这方面工作,一方面通过信息手段继续宣传扩大覆盖面,另一方面对广大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开设学习班。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种子法》。种苗工作是基础工作,虽短时间内难出成效,但是我们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想方法多宣传,使广大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知法,懂法,守法

4、调整优化种苗生产基地布局 根据林业建设新形势的需求,对现有良种基地建设现状做好种苗生产基地调整。

①、大力引进优良的树种、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②、调减过剩的、低水平重复的种苗生产基地 ③、实施品牌战略,强化科技服务,坚持 有性繁殖,无性利用的良种策略,着力提高良种生产档次和水平。

④、加大乡土树种的保护力度,丰富我市的树种资源,提高林业生产率。

5、提高良种壮苗生产能力,满足造林绿化的种苗需求。良种使用率要达到80%以上。做好林木良种的审(认)定申报工作,鼓励在适生区域推广使用通过审认定的林木良种。

6、继续完善扩充信息交流渠道 现在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信息已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种苗信息是我们计划育苗生产的基础,更是为林业做好参谋的的依据,非常重要,我们要建立完善的统计发布制度,规定统计和发布时间,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渠道,认真研究统计分析方法,科学的布置信息采集样点。

①、继续加强兄弟地县市与造林单位以及种苗生产供应单位的信息联系,收集储备内外种苗信息,发布全是内外种苗生产、经营动态。

②、及时掌握各树种在本市生产和供求情况,保证信息畅通,为下年度造林绿化做好准备。

③、利用各类统计报表、收集数据,及时、准确的分析研究种苗生产供应形势,搞好种苗生产预测预报,制定生产计划,从宏观上指导种苗生产。

④、通过信息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最终达到优势互补,互通有无的目的。调查汇集市场行情,及时将外地苗木市场的供求信息反馈给种苗生产企业,推动我市种苗调度信息化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 ①、种苗管理体制不顺

②、种苗管理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③、种苗管理参与项目建设的力度不够

2、建议

①、强化基层种苗站建设 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基础设施到位(种苗站相关软件,办公室、电脑、摄像机、车辆等)

②、加强种苗管理林业工程建设的参与力度。种苗是林业的基础,林业造林项目,种苗项目。种苗管理单位要全过程参与监督管理。

③、建议省站加强和省局、省发改委的沟通,在申报林业项目材料中强化种苗管理的职能和明确种苗管理的经费。

④、建议省站加强种苗管理的相关培训工作。提高种苗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种苗生产经营者的业务素质。

⑤、建议强化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条件。要管出地位和效益。

5.廊坊市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的 篇五

1.1 初步形成以国有场圃为主导的国有、公司、个体、合作育苗多种形式并存的苗木生产格局

根据榆阳区林木种子站苗木普查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 全区已建立起33.3hm2以上规模的苗圃15处, 专业育苗乡镇2个, 专业育苗企业15个, 专业育苗大户3000余户, 散户育苗不计其数。全区年平均生产各类苗木达2.8832亿株, 这为绿化造林、生态环境建设、重点林业工程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 苗木质检逐年规范, 苗木质量大幅提高

在苗木出圃质量检验中, 榆阳区出台了造林工程所需苗木实行“两证一签四见面”质检模式。对不同类别苗木制定不同检验流程, 灌木苗实行定点集中质检;樟子松基地建设用苗实行检验员与产苗单位、造林承包方三方共同在苗圃地进行目测, 达到标准的苗木, 方可起苗、运输, 造林地现场质检的整套监督管理办法;外销苗木, 经营者提出验苗申请后, 由苗木质检人员到苗圃地质检后开据出圃标签和合格证。并制定出苗木质检工作制度, 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实行统一标准、统一人员、统一流程, 使种苗销售的环节得到有力的监督管理, 保证了出圃苗木质量。

2 榆阳区苗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2.1 苗木总量供过于求

由于前几年区内及周边市、县、盟、旗大面积绿化, 加上区内外能源开发与城市建设及造林绿化的步伐加快, 助推了苗木的市场需求量, 特别是对樟子松、沙地柏苗木需求量猛增, 苗木供不应求, 致使部分苗木价格一路飙升。加之育苗技术的不断创新与提高, 也导致育苗面积无序扩大, 呈井喷式发展。每年仅从东北调入的樟子松1~2年生的小苗就多达2~3千万株, 形成了人人都想育苗的态势。经过几年的发展, 樟子松、沙地柏等已成为本区育苗主要树种, 目前周围市场趋于饱和, 苗木价格回归理性, 买方市场已然形成, 区内自销已饱和, 外销市场低迷不畅, 造成大量苗木积压。

2.2 结构性矛盾突出

主要表现在: (1) 苗木品种结构失调, 市场和绿化上需要的名特优新品种不足, 一般树种供过于求。榆阳区内樟子松苗木近0.9576亿株, 按每年安排6666.7hm2造林任务, 667m2需苗木27株计算, 需要几十年才能消化掉现有樟子松苗木, 严重供过于求。 (2) 规格结构不合理。景观绿化, 特别是城市绿化需要大规格绿化苗木稀缺, 比如高4m以上的、胸径6cm以上的苗木榆阳区没有, 只能外调;绿化需配置黄、红、紫彩叶色类苗木也必须外调。苗木供求严重失衡, 小苗过剩、大苗紧缺、苗木规格参差不齐成为突出问题。

2.3 种苗总体质量偏低

主要表现在: (1) 良种化程度不高。目前榆阳区圃地良种使用率约60%, 与林业发达地区100%的良种化水平相比差距较大。 (2) 缺乏标准化生产意识和技术。社会化育苗技术力量相差悬殊, 且缺乏标准化认识, 致使苗木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

2.4 林木种苗市场混乱,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质量监督和信息管理手段落后

随着社会化育苗格局的形成, 经营零散, 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低。无证生产经营现象普遍, 品种炒作、劣质种苗、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行业协会不健全, 苗木生产经营者诚信度低, 行业自律性差。苗木质量很不均衡, 种苗执法监督工作压力很大。

3 榆阳区苗木生产经营的对策

3.1 正确认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正确认识苗木对提高造林绿化质量的重要性

其一, 培育良种壮苗是满足造林绿化、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环节;其二, 选择不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 培育适宜不同生态环境生长的种苗, 才能获得最佳的造林质量;其三, 由于苗木是特殊的商品, 生产其风险性和脆弱性比较大, 作为苗木行政管理站与生产经营者都必须要重新全面正确地认识与了解市场, 才能使苗木产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 才能使苗木产业做强做大, 才能既满足社会市场的需求, 又能获得可观经济效益。

3.2 发挥种质资源优势, 调整育苗品种结构

当前, 榆阳区林木种苗生产带有盲目性和跟风性, 尤其是个别品种, 不根据其生物学特性和市场的需求生产, 产品严重过剩。就各苗圃育苗品种来看, 品种不超过30余种, 且大都集中在松柏类, 抗市场风险能力先天不足, 市场不要的品种积压, 要的没有。需尽快, 培育市场适销对路质优高效的苗木, 榆阳区树种资源丰富, 但长期以来, 由于种种原因, 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 应依托榆阳区黑龙潭山地树木园、卧云山植物园等种质资源库, 将经历了长期生态环境条件的锻炼, 而被保存下来并形成了稳定的生态学特性, 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与代表性的乡土树种和已引进多年驯化成功的优良品种, 利用有性繁殖和无性繁殖的方法培育有地方特色的良种壮苗。

3.3 努力提高林木种苗生产的科技含量, 加快建立科技创新和林木良种繁育体系, 开展品种改良试验

榆阳区现阶段林木种苗培育技术含量低、成本高、监管不力, 且生产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今后一方面要加大宣传有关苗木繁育科技知识, 让科技进圃入户, 让科技出生产力出效益。鼓励支持科研单位与院校专家教授参与良种基地建设, 政府出台鼓励现有人员参加专业技术短期培训, 解决基地建设中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 在种源选择突出优良的特性, 培育更多优良林木品种, 使良种应用率大幅度的提高, 实现科技与生产双管齐下, 积极开展良种试验研究工作, 促使种苗生产上台阶。如能像河北省选育出大扁杏围选一号一样, 筛选出适合榆阳区气候土壤等条件的新品种来推广, 这将会为榆阳区杏产业健康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立足市情、区情、林情, 榆阳区林木种苗科技工作任重道远。特别要在林木种苗科技创新上取得突破, 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实行科研、生产、管理三结合, 定期召开专家论证会, 研究探讨基地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 不断采用创新科技培育出良种壮苗, 提高基地建设质量与效益, 满足碳汇、制氧、抗污及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涵养水源、风景游憩、民生林业等不同林种建设对苗木的需求, 为榆阳区林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3.4 强化林木种苗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提高苗木生产经营队伍素质

林木种苗是造林的基础, 是关系到造林绿化、生态安全的战略大事。建议在苗木生产和管理中一定要树立质量意识, 加强宏观调控与管理。要研究生态建设和造林绿化的新形势对种苗需求, 做出较科学地预测, 正确引导种苗生产, 保持种苗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和品种对路, 避免种苗生产的大起大落。

3.5 强化种苗市场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廊坊市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报告的 篇六

普定县种苗绿化管理站 杨恩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我县的林木种苗工作,紧紧围绕林业现代化的建设,坚持“科技兴种,依法治种”的原则,扎实推进林木种苗的基础建设,大力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林木种苗在服务于营造林生产和国土绿化的同时,还将成为一项新兴的产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我县林业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林业种苗基础比较薄弱,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产业发展水平还不高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如何进一步提升我县林业种苗的发展水平,促进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目前林业种苗工作的根本任务。

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科学发展观,简单地说就是四句话,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第一:发展是第一要务。

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林业各方面的有机统一,和谐发展。作为管理全县林业种苗行业的种苗站,就是要促进林木种苗事业的长远发展,促进种苗站的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全站职工自身素质的提高。第二:以人为本。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发展林木种苗,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就是林业种苗工作者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第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林木种苗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抓好种苗基础建设,培育良种壮苗,抓好种苗保障,确保种苗供应,抓好法治种苗,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基础种苗,保障种苗,依法治种苗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统筹兼顾。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我们要正确处理好林业种苗业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公益事业与富民产业,技术进步与生产发展,保障供应与绿化苗木,以法治种与市场运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治,数量扩展与质量效益,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服务,促进林木种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当前我县种苗发展形势与不足

(一)取得的成绩

1、种质资源保护初见成效

自《种子法》、《贵州林木种苗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全县的种质资源得到保护和长足的发展,每年可以采摘的林木种子达到上万公斤,有力地支持了我县及周边地区的林业生态建设。

2、种苗培育技术不断创新

(1)林木良种。如用材林树种有柳杉、本地杉木、楸、香椿,外来优良林木种质资源引种开发成效显著,如2003年引进的桤木; 2

经果林的品种有坪上冰脆李、梭筛红花桃、石街蟠桃、马场、新房雪梨等;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传统名花、野生花卉等。

(2)容器育苗。我县自1993年开展容器育苗试点以来,林木育苗技术进步很快,现在,由于我县造林地的土质条件差,柏木、滇柏、侧柏、藏柏等柏类苗木都是采取容器育苗方式进行培育,2003年还扩大到柳杉、杉木、香樟等树种,基质大部分采用黄心土与有机肥料、复合肥的结合,从培育容器小苗为主到绿化苗木的容器化栽培,容器育苗技术得到发展。

(3)种苗标准化。多年来,我们都是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林木种苗相关标准,2004年我县作为全国林业标准化示范县之一,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标准,供在今后的工作中使用。

3、种苗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以县国营苗圃场和多年培育苗木的育苗户为基础,每年有计划地生产一定数量的优质苗木,作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良种壮苗的贮备。加快构建以意向育苗为基础,苗木调剂为补充的林业工程造林的种苗保障体系。

4、种苗行业管理不断强化

2000年《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一序列配套规章和办法。依法建立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林木种子检验制度和林木种子标签制度,规范了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全县累计发放“两证”20多份,加强种苗质量管理,全县种苗质量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近三年我县种苗合格率都达98%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林木种苗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绿化造林和兴林富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在种苗基础工作、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不到位

一是由于现行体制和机制,造林任务的下达属于计划经济行为,而培育种苗又是采取市场化运作,所以,无论是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来看,对当前林业种苗工作的重要性和超前性认识不足,往往是没苗造林时才想到种苗,但为时已晚。

二是对种苗工作的内涵认识不足,认为种苗就是绿化苗木,现在绿化苗木都卖不了,种苗工作可以放一放。

三是对种苗新品种、新技术认识不足,思想僵化、观念陈旧,习惯于传统思维,严重阻碍种苗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2、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自2000年配套退耕还林实施的县国营苗圃场中央投资120万元,地方投资20万元后,最近几年来,中央、省、市财政对我县林木种苗建设投入就没有了,只是2008年初由于雪凝灾害造成种苗是损失,今年5月中央下拨12万元的种苗损失补助费。

3、管理机构力量不足

目前我县设置的种苗管理站,是在原来的营林站的基础上更名而来,一方面承担着林木种苗管理的职责,另一方面还承担着绿化管理的职责,主要是承担全县8.5万亩退耕地还林和5.1万亩荒山造林任务的管理工作。县编委核定的编制人员仅为5人,可见人员与工作量是不相衔接的。

4、造林计划与种苗缺乏有效衔接,苗木产业发展过快、育苗户卖苗难问题突出

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造林计划往往落后于种苗计划,致使种苗无法超前准备,种苗供应不足和供过于求现象时有发生。如:2003年我县苗木产业生产发展过快,再加上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当时,我县出现了苗木生产结构性过剩,部分苗农卖苗难问题。

三、建议与意见

(一)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不断推出林木优良新品种

优良的种苗是林木丰产、优质、抗逆的基础,是苗木产业进一步 4

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在第三次“二类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的人员,开展全县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县种质资源分布、保存和开发等情况,对清查获得的基础资料登记建档,建立全县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实现规范化、数据化和信息化管理。制定全县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规划,建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

二是构建新型林木良种繁育体系。以县国营苗圃场为中心,研究开发优良繁殖材料,并建立生产性采穗圃和繁殖圃等,根据市场需求生产部分良种,开展良种试验示范。建设各种测定林、示范林,开展良种生产配套技术试验示范。

三是完善创新体制和机制。建立起以国营苗圃场为主体的苗木品种创新体系,鼓励有关科研院所与育苗户联合创办苗木品种研发中心,发挥国营苗圃场的主体作用,整合科技资源,有效促进科技与生产的有机结合,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产、学、研相互结合。

(二)加大林木良种推广力度,促进苗木产业转型升级 林业以种子为本,种子以质量为先,林木良种是林木速生、丰产、优质和抗逆的基础。推广应用良种不仅可以缩短林业的经营周期、提高林产品品质和数量、增加林农收入,而且加速林地生产力恢复、促进生态建设,为林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保障作用。主要措施:

一是引育结合,加快良种选育。选择对林业生态建设与兴林富民急需的重要树种。如用材林树种有柳杉、本地杉木、楸、香椿,2003年引进的桤木;经果林的品种有坪上冰脆李、梭筛红花桃、石街蟠桃、马场、新房雪梨等;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传统名花、野生花卉等。要组织力量对新品种选育与产业化开发等方面的关键技术进行协作攻关,加快林木新品种开发步伐。

二是加强宣传,积极推广良种。大力加强林木良种宣传,开展现有林木良种推介,良种良法营林技术培训,普及良种和栽培知识,使广大林业技术推广人员了解和认识良种,提高他们推广良种的自觉 5

性。2003年引进的桤木在补郎种植表现良好,生长迅速,绿化效果好,可以考虑规模发展,以改善我县缺柴少林的状况。

(三)大力培育良种壮苗,保障造林绿化种苗供应,开创种苗工作新局面

满足林业生态建设和商品林生产的种苗需求,是林木种苗工作的主要任务。为保障造林绿化种苗的有效供应,主要措施:

一是要抓好种苗的生产,切实加强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和县国营苗圃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种苗的产量与质量。

二是要根据林木种子结实的特性和林业工作中的新特点,建立了林木种苗贮备制度,实现以丰补歉,对造林种苗生产实行宏观调控。

三是要加强种苗生产、供应与造林计划的有效衔接,强化种苗工作的超前性和计划性。紧紧围绕我先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夜郎湖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构建以合同育苗为基础,以调控苗圃为骨干,以苗木调剂为补充的造林苗木供应保障体系。

(四)严格执行《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种苗生产经营的管理,规范种苗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案件,维护种苗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种苗的生产、经营与使用行为,做到持证生产,持证经营。

7.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总结报告格式 篇七

5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总结报告格式

一、基本情况

包括任务下达单位,承担任务单位,抽查时间,抽查的树种

(品种)名称和数量(其中:主要林木名称和数量),被抽查县和被抽查单位名单及数量,苗批数,抽检人员和承担抽查任务的地州。

二、抽样、检验、分级依据

三、抽查结果

(一)苗木苗批合格率。苗木质量不合格指标、不合格苗

批数,具体名单(包括被抽查单位、树种、种子产地、抽查地点、苗木类型、质量结果、不合格指标、综合评价)。

(二)林木良种使用情况。抽查的树种(品种)个数,通过审(认)定的个数,所占百分比;列入主要林木目录的树种个数,通过审(认)定的个数,所占百分比。

(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抽查的单位(个人)总数,有许可证的个数,所占百分比;执行标签制度的个数,所占百分比。

(四)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抽查的单位(个人)总数,实行自检的单位(个人)个数,所占百分比。

(五)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档案情况。抽查的单位(个人)总数,近三年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挡案齐全的个数,所占百分比,挡案不齐全的个数,所占百分比,没有挡案的个数,所占百分比。

(六)林木种子来源情况。来源于种子园和母树林或采穗圃的苗批总数,所占百分比;来源于采种基地的苗批总数,所占百分比;来源于一般采种林和其它林分的苗批总数,所

1占百分比;来源不清的总数,所占百分比。

(七)林木种子产地情况。跨省调拨的苗批总数,所占百分比;省内和本地县市调拨的苗批总数,所占百分比。

(八)填写附件表格的内容。

三、结果分析

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档案情况,林木种子来源情况,苗木质量情况每一项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意见和建议

8.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发展的意见 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林木种苗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建立完备的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促进种苗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我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发展意见》的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承担着负载林木遗传基因、森林世代繁衍和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使命,林木种苗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林木种苗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县林木种苗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种苗生产基地初具规模,形成了以国有场圃为骨干,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林木种苗生产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林木种苗不仅要满足数量需求,更要满足品种多样化、品质优良化的需求,质量需求成为社会进步和林业发展对种苗的第一需求。但目前困扰我县林木种苗发展的问题还较多,突出表现在:林木种苗质量资源尚未得到有效保护,种苗基地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供需结构性矛盾 仍然突出,种苗管理体制不顺、执法力度不大等。总体上讲,我县林木种苗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林业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林木种苗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种苗工作,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程中,要优先发展种苗,要赋予种苗建设以重要的基础地位。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建设为目标,以确保种苗质量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执法监督为保障,坚持强化职能,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种苗生产、经营、监督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林业种苗质量管理,提高林木种苗质量,实现我县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化、造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苗木产业化、管理法制化、信息规范化,促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和林业六大工程顺利实施。

三、基本方针

1、依法治种。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为种苗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科技兴种。实行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数量满足与质量提高相统一,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提高种苗科 学含量,把种苗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广大从业者素质上来,保证种苗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强化服务。强化种苗管理机构的公共服务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做好林木种苗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全过程服务。

4、发展产业。把林木种苗作为一项重要产业来发展,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走产业化经营和路子,促进种苗生产专业化,经营主体多元化,质量标准化和育繁销一体化。

四、任务目标

力争到XX年,使我县基地供苗率达到85%,良种使用率达到80%,种苗贮备能力达到当年用种量的50%,林木种质资源得到初步保护,种苗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使基地供苗率达到95%,良种使用率达到100%,种苗贮备能力达到当年用种量的80%,林木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种苗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建成比较完备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安全保障、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体系。

五、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政策,创造良好的种苗生产经营氛围。林木种苗是造林绿化的基础,要充分认识加快林木种苗发展对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及至整个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种苗建设作为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最重要的基础 保障来抓,作为“科技兴林”的关键环节来抓,作为林业建设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措施来抓,坚持一把手抓种苗、超前抓种苗、下大力气抓好林木种苗工作。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引种驯化、品种选育、区域试验、审定推广、种子基地维护、种子贮备等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种苗贮备补助和林木良种补贴扶持政策。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林木种苗发展的金融支持,把林木种子基地建设、种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全县林业建设计划,并予以优先安排,促进种苗事业的健康发展。

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科技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种苗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林农、果农的管理能力。加强种苗应用技术研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与科研院校联合开展种苗科研攻关。根据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及绿化需要,制定良种引进、示范、繁育、推广规划,开展抗逆性强的生态林良种、速生丰产用材林良种、优质经济林良种的选育工作。筛选、组装一批科研成果,建立和完善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良种推广体系,加速推广良种繁育、苗木培育、种苗包装运输等种苗生产、经营、流通环节的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林木种苗的科技含量。

强化行政职能,切实加强对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林木种苗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种苗管理队伍的服务能力的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种苗管理队伍在种 苗行政许可证发放、种质资源保护、种苗执法、良种推广,信息引导等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将种苗管理职能转变到“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同时以种苗生产基地为主体,充分发挥国有苗木基地的龙头作用,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建设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林木种苗行政管理体制。

9.林木种苗育苗技术 篇九

银杏科

生物学特性:落叶乔木,树体高大,深根性,萌蘗力强,寿命长,实生苗前3年生长较慢,4年后转快,20年开始结实,500年以上的大树仍能丰产。在浙江中北部4月上旬展叶,中旬开花,9月种子成熟,10月下旬开始落叶。

生态学特性:对气候适应性广,能耐-30℃低温,喜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沙质土,喜光,抗旱能力强,但不耐水涝。

苗木培育:种子繁殖,种皮变黄时采收,种皮腐烂后除去,淘洗干净,晾干,半湿沙层积贮藏,次年早春播种。也可用扦插或分蘗繁殖。3年生苗可造林。

树种主要价值:中 生代残遗植物称为活化石。珍贵用材、干果树种,优良园林树种,叶和种子可入药。

2.树种名称:金钱松

松科

生物学特性:落叶乔木。20至40年生胸径生长最快。4月上旬展叶,4~5月开花,10月下旬至11月球果成熟,11月落叶。种子千粒重35.7~50克,发芽率60~80%。

生态学特性:喜温暖湿润气候,不耐干旱瘠薄和高温,不适盐碱和积水地。喜肥沃深厚、排水良好的黄壤或黄棕壤。喜光,深根性,抗风。抗雪压。

苗木培育:种子繁殖。11月球果熟而种子尚未散落前及时采收。种子风干装布袋置阴凉处贮藏。次春播种,播前用40℃温水浸泡24小时,捞出阴干,用0.5%福尔马林消毒,用带菌根土覆盖。幼苗喜阴,5-9月要遮荫,苗高30厘米可出圃造林。

树种主要价值:我国特有单种属珍贵用材树种。国家2级保护植物。园林价值高,为世界5大庭院树种,树皮可提栲胶和药用。5.树种名称:柏木

柏科

生物学特性:常绿乔木,高可达35米,胸径2米。初生叶扁平刺形,2年后出现鳞叶,大树几全为鳞叶。花期3-5月,种子第二年5-6月成熟。

生态学特性:柏木喜温暖湿润的气候条件,对土壤适应性广,中性、微酸性及钙质上均能生长。耐干旱瘠薄,也稍耐水湿,特别是在上层浅薄的钙质紫色土和石灰土上也能正常生长。需有充分上方光照方能生长,但能耐侧方庇荫。耐寒性较强,少有冻害发生。

苗木培育:选择20~40年生健壮树木做为采种母树。果实成熟后,在种鳞微开裂时采集,采后将球果曝晒2~3d即可脱粒,净种后,可盛入木箱等容器内贮藏。

圃地选在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湿润,向阳的沙质壤土、壤土或黏质壤土为宜,酸性土及干燥瘠薄的土壤不宜作园地。播种前整好苗床,床面要求平整,土壤细碎。播前先用清水选种,再置于45℃的温水中浸种1昼夜,捞出放在萝筐内催芽,待其有半数以上萌动开口时即可播种。以春播为主,也可秋播。采用条播方式,条距20~25cm,播幅5cm,每亩播种量6~8kg,播后覆草,经常浇水,保持苗床湿润。

树种主要价值:柏木是珍贵用材树种,主要用于高档家具、办公和住宅的高档装饰、木制工艺品加工等,柏木在生态景观建设中,适宜选用的优良树种;而且柏木是全树可予利用的树种。还可提制丰富的化学产品,综合利用的经济价值很高。柏木的枝叶、树干、根蔸都可提炼精制柏木油。8.树种名称:香樟

生物学特性:常绿大乔木,高可达30米,直径可达3米。生长快,寿命长。花期4~5月,果期8~11月。

生态学特性:多喜光,稍耐荫;喜温暖湿润气候,耐寒性不强,适于生长在砂壤土,较耐水湿,但当移植时要注意保持土壤湿度,水涝容易导致烂根缺氧而死,但不耐干旱、瘠薄和盐碱土。主根发达,深根性,能抗风。萌芽力强,耐修剪。生长速度中等,树形巨大如伞,能遮阴避凉。存活期长,可以生长为成百上千年的参天古木。苗木培育:在11月中下旬,香樟浆果呈紫黑色时,从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母树上采集果实。采回的浆果应及时处理,用清水洗净取出种子。将种子薄摊于阴凉通风处晾干后进行精选,使种子纯度达到95%以上。香樟秋播、春播均可,以春播为好。秋播可随播,在秋末土壤封冻前进行。春播宜在早春土壤解冻后进行。播种前需用0.1%的新洁尔溶液浸泡种子3~4小时杀菌、消毒。并用50度的温水种催芽,保持水温,重复浸种3-4次,可使种子提前发芽10~15天。香樟可采用条播,条距为25~30厘米,条沟深2厘米左右,宽5-6厘米,每米播种沟撒种子40~50粒,每亩播种15公斤左右。

树种主要价值:重要的材用和特种经济树种,根、木材、枝、叶均可提取樟脑、樟油;木材耐腐、防虫、致密、有香气,抗虫害、耐水湿,供建筑、造船、家具、箱柜、板料、雕刻等优质用材;枝叶浓密,树形美观可作绿化行道树及防风林。10.树种名称:浙江楠

樟科

生物学特性:常绿大乔木,树干通直,高达20米,胸径达1米;幼苗期生长稍慢,5年后生长加快,5~20年每年胸径生长可达1.5~2厘米,是楠木中生长较快的种类。花期4月,果期11月。

生态学特性:喜温暖湿润气候,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沙砾土壤,中性树种,适当的侧方遮阴有利浙江楠生长。深根性,抗风能力较强。

苗木培育:种子繁殖。种熟时及时采收,拌细沙轻搓揉脱去外果皮,洗净,晾干,用1000倍多菌灵溶液浸种10分钟,捞出再晾干,半湿沙层积贮藏。3 月上中旬播种,播种方法采用条状点播。一般每行可播30~40 粒,行距15~20 cm,160~200 粒/m2。播后覆土,覆土厚度一般2~3 cm 为宜播后盖草保墒。种子发芽时间较其他树种长,为45~60 d。在幼苗出土期间 要加强水分管理,定期淋水以保持床面湿润。发芽率一般在70 %~96 %,若发现大多数种子己发芽出土,应及时揭草。如容器育苗,可于2月中下旬在室内用半湿沙催芽,待多数种子胚根露移至容器在遮阴的大棚内培育。

树种主要价值:浙江楠是中国特有珍稀树种。木材坚韧,结构致密,具光泽和香气,是楠木类中材质较优的一种。主干挺直,树冠整齐,枝叶繁茂,又是优良园林绿化树种。11.树种名称:竹柏

罗汉松科

生物学特性:常绿乔木。幼苗生长较慢,5年后生长转快,人工林6-10年生树高5米,胸径8-10厘米,花期4-5月,种子11月熟。

生态学特性:中性偏耐荫树种,喜温暖湿润气候,适宜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湿润的微酸性至酸性土壤。

苗木培育:种子或扦插繁殖。种子不耐贮藏,应随采随播,整个苗期需荫棚,2年生苗高约10厘米。扦插繁殖成活率可达98%。树种主要价值:木材结构细,纹理直,为优质用材;种子含油50-65%,可供工业用或食用;也是优良的园林树种。

12.树种名称:长序榆

榆科 生物学特性:落叶乔木。深根性,生长快。4月中旬展叶,3月中旬至4月上旬花先叶开放,4月下旬翅果成熟。10月叶变色,11月落叶。结实有大小年。翅果千粒重5-6克。生态学特性:喜光树种。适生于温暖湿润气候和较肥沃的山地黄壤。

苗木培育:种子繁殖,果实由绿转黄棕色时及时采收,随采随播,一周即发芽,发芽率70-90%,当年生苗高90-100厘米,即可出圃造林。也可扦插繁殖。

树种主要价值:国家3级珍稀植物。树干端直,木材花纹美丽,坚重耐用。也是优良的园林树种。

13.树种名称:榉树

榆科

生物学特性:落叶乔木。幼树生长较慢,6-7年后生长转快,10-15年开始结实。3-4月开花,花叶同放,19-11月果熟,与叶同时脱落。

生态学特性:喜温暖气候,中等喜光,在微酸性、中性、钙质土及轻盐碱土上均能生长,深根性,抗风力强。

苗木培育:种子繁殖。果熟时及时采收,随采随播或沙藏春播。播后应覆草,出苗后去草。当年生苗高50-80厘米,可出圃造林。

树种主要价值:优良珍贵用材树种,平原河网绿化树种,抗风力强,耐烟尘,有净化空气作用。

14.树种名称:连香树

连香树科

生物学特性:落叶乔木。生长速度中等,结实少,寿命长。4月上旬展叶,4月中旬开花,8-9月果熟,11月落叶。种子千粒重0.5-0.8克。生态学特性:喜凉爽湿润气候,较耐寒。适宜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丰富的山地黄壤或黄棕壤。中性偏耐荫树种,深根性,抗风,喜湿怕干。

苗木培育:种子繁殖。果熟时及时采收,晾干后连同果皮干藏,3月取种播种。播后覆草,约20天出土,当年生苗高15-20厘米。

树种主要价值:国家2级保护植物;木材纹理直,结构细,为优质用材树种;也是优良的园林树种。

15.树种名称:鹅掌楸

木兰科

生物学特性:落叶乔木。速生,幼苗期稍耐荫。4月中旬展叶,花期5-6月,果熟9-10月,11月落叶。种子千粒重83-111克。生态学特性:喜温暖凉润气候,湿度较大的环境。要求土层深厚肥沃,排水良好,大树喜光,树冠大,造林密度不可太大。苗木培育:种子繁殖。果熟时及时采收,半湿沙贮藏,次春3月播种,一年生苗高45厘米,即可出圃造林。

树种主要价值:优良的速生用材树种;叶形奇特,花色艳丽,有较高的绿化观赏价值。树皮可入药。

16.树种名称:普陀樟

樟科

生物学特性:常绿乔木。幼苗生长较慢,5年后生长转快。根系发达,抗风耐旱。花期5-6月,果熟11-12月。

生态学特性:喜温暖湿润的气候,深厚肥沃的土壤,阳性偏耐荫树种。

苗木培育:种子繁殖。果熟时及时采收,除去外果皮,半湿沙贮藏,次春3月播种,幼苗须遮荫,一年生苗高10-15厘米,3年苗可出圃造林。

树种主要价值:木材坚实致密,纹理美观,为优质用材树种。也可作庭院观赏树种。17.树种名称:天目木姜子

樟科

生物学特性:落叶乔木。生长速度中等。花期3-4月,果熟9-10月。

生态学特性:喜温暖凉润气候,雨量充沛,湿度较大的环境,要求林地肥沃、湿润、排水良好。较耐荫,忌西晒。

苗木培育:种子繁殖。果熟时及时采收,除去外果皮,半湿沙贮藏,次春3月播种,幼苗须遮荫,一年生苗高约25厘米,二年后可出圃造林。树种主要价值:我国特有树种,国家3级珍稀植物。树体壮观,树干端直,为优良园林树种。木材纹理直,结构强、细,是优质的家具、建筑良材。18.树种名称:杜仲

生物学特性:落叶乔木。深根性,主根发达,萌芽性强。实生苗8-10年开始结实。花期3-4月。果期10-11月。果实千粒重120克。

生态学特性:对土壤、气候、地形适应性很强。喜光,深根性,在土层深厚肥沃的山地生长最好。

苗木培育:种子繁殖。果熟时及时采收,半湿沙贮藏,次春3月播种,幼苗须遮荫,一年生苗高约60-80厘米,即可出圃造林。

树种主要价值:我国特有的单种科树种,国家2级珍稀植物。树皮为贵重药材,也可提杜仲胶,木材为优质用材,也是优良绿化树种。19.树种名称:枫香

金缕梅科

生物学特性:落叶乔木,高达30米,胸径最大可达1米。生长迅速,深根性,主根树种名称:粗长,抗风力强,不耐移植及修剪。花期4~5月,果期9~10月。

生态学特性:喜温暖湿润气候,性喜光,幼树稍耐阴,耐干旱瘠薄土壤,不耐水涝。在湿润肥沃而深厚的红黄壤土上生长良好。

苗木培育:果实成熟及时采收。晾晒取种,每一蒴果仅有1~2枚可孕的黑色种子,顶端具倒卵形短翅。可孕的种子有翅,为黑色;无翅,为黄色,较淡。通过风选除去不孕种子,装布袋置于通风干燥处进行储藏。

播种可冬播,也可春播。常用撒播:播种量为22.5~30.0kg/hm2。播种结束后应及时覆土,以微可见种子为佳,并在其上覆盖1层稻草。播种后25天左右种子开始发芽,45天幼苗基本出齐。一年生苗高40至50厘米,二年生高 约1米可出圃造林。

树种主要价值:木材稍坚硬,可制家具及贵重商品的装箱。在园林中栽作庭荫树,可于草地孤植、丛植,或于山坡、池畔与其他树木混植。树脂供药用,能解毒止痛,止血生肌;根、叶及果实亦入药,有祛风除湿,通络活血功效。20.树种名称:木荷

山茶科

生物学特性:落叶大乔木,高可达25米,胸径达1米。幼苗生长较慢,3年后生长加快。花期5~6月,果熟次年9~10月。

生态学特性:喜光,幼年稍耐庇荫。适应亚热带气候,分布区年降水量1200~2000毫米,年平均气温15~22℃。对土壤适应性较强,酸性土如红壤、红黄壤、黄壤上均可生长,但以在肥厚、湿润、疏松的沙壤土生长良好。

苗木培育:10~11月,蒴果采回后先堆放3~5天,然后摊晒取种,筛选后干藏。次年2~3月播种,选择交通便利,排灌方便,深厚、肥沃、疏松的沙质土壤作苗圃地。条播或撒播均可,但以条播为好,便于管理及起苗。可采用宽幅条播,行距20~30厘米,播种沟宽8~10厘米,深3厘米,亩用种量7~9公斤。播种后用薄土覆盖,并盖草淋水保湿。15~20天后即可出苗,待幼苗大部分出土时,揭除盖草,加强管理。当年生苗长到30~50厘米,地径0.5厘米以上时,即可出圃。树种主要价值:木材坚重,纹理细,为建筑、家具、细木工优质用材。树冠浓郁,白花满树,可作绿化观赏,也作防火树种;树皮及叶可入药。松材线虫的识别:是一种松树毁灭性的病害,该虫害在马尾松得病后表现出来的外部症状为针叶陆续变为黄褐色乃至红褐色,萎蔫,在嫩枝上可见松墨天牛啃食树皮的痕迹,后期表现为针叶黄褐色至红褐色,整株死亡。林间松材线虫的初发病时间一般在5月底到6月初,7.8月份是松材线虫病的发病高峰。防治方法:主要采用改造林分和清除病死株,同时也采取一些化学和生物手段防治松墨天牛,主要防治方法有:

1.皆伐重病松林和孤立发病松树,并采用熏蒸,热处理或切片等方法杀死病木中的松木天牛,以防松褐天牛羽化后造成疫病的扩散蔓延。

2.间伐发病松林中的病死树,对病材,病枝,根桩等采用熏蒸,热处理或切片等方法杀死松褐天牛,杜绝疫情扩散。

3.对重点保护区,可以皆伐周围的松林,建立防治隔离带。4.对发生区实施检疫封锁,严禁未经过处理的病材等运到未发生地,杜绝疫情扩散。5.在松褐天牛的羽化期,裴三药剂灭杀成虫或者设置诱木诱杀成虫。6.喷洒化学药剂,释放肿腿蜂或者释放白僵菌等防治松褐天牛。苗圃地的选择方法:

1.经营条件:交通条件,人力条件,周边环境

2.自然条件:地形坡度坡向,土壤结构和质地酸碱度肥力,水源,病虫害,其他因子(风口和污染)

要求:1.地势要较高,平坦,坡度为0.1~0.3%,排水好

2.圃地土壤以团粒结构,质地较肥沃的沙质壤土为宜,土层厚度50厘米以上 3.PH值为微酸至微碱(5.5~7.5)

4.水源充足,灌溉方便,地下水位不超过1.5米,水中含水量不超过0.15% 5.距城区(公路)较近,交通方便 种子分为耐干燥种子和不耐干燥种子 种子贮藏方法: 干藏 先根据贮藏期限和经营条件确定必须控制的温度和含水量水平,适用温度一般为0~5度,有些国家采用-18度。不少地区冬季的自然气温已经满足越冬贮藏的要求,气候温暖的地区或需长期贮藏时则需有制冷设备,种子含水量必须降至安全范围,降低温度也可收到同样的效果。保持干燥后含水量的途径一是维持库房干燥,二是将种子装入防潮材料制成的密闭容器,必要时可在容器中放干燥剂,环境中的氧气分压高,不利于种子保持生命力,因此真空贮藏和绝氧贮藏也在试用中。

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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