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5则范文

2024-09-07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5则范文(精选2篇)

1.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5则范文 篇一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上诉或反诉,进行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单位:

****年**月**日

公司职工身份证明书

同志,现在我公司工作,为我公司的职工,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特此证明。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 篇二

×××在我(单位名称)担任……职务,系我(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公章)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制定,供法人当事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用。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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