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称证书查询(精选7篇)
1.山东省职称证书查询 篇一
山东省直考区初级会计职称证书11月4日开始领取
各有关单位:
目前,省直考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领取。领取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领证人员身份证和通过人员身份证、准考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过期不再办理,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证书领取时间:
11月4日――12月30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810房间(燕子山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南100米,可乘坐75,101,110,K107路公交车到达);电话:0531―88597889。
非省直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1、初级合格人员名单
2、介绍信
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4、关于领取会计证书常见问题的解答
5、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填写说明
2.职称证书使用协议 篇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因甲方公司工作和业务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
方需使用乙方的资格证书,达成如下聘用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形式
1、工作内容:经双方协商,乙方不承担吴安综合服务中心的具体工作,乙方尽量配合、协助甲方完成机动车检测站内资质认定及评审工作,以确保资质认定及计量认证的审批。
2、工作形式:不坐班工作制。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机动车安全技术资格证书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由甲方保管,协议有效期满后甲方及时将相关资料归还乙方;
2、甲方可以将乙方的机动车安全技术资格证书资质用于甲方的资质认定及计量认证的审批,如需乙方本人到场配合时,甲方必须至少提前2天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参与实际工作管理;
3、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书,确保资质证书完好无损。甲方
可以合理合法借用,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2、乙方的资质证书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交由甲方保管;
3、如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需要到场配合时,乙方应及时到场并配合乙方完成相关工作;但乙方不参与实际工作管理。
五、酬金
1、酬金按年支付,支付标准为元/年。
2、付款时间:酬金一次性付清,即: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资格有效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
(扫描件),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一次性将第一年证书使用费元交付给乙方。乙方须保证证书未在其他公司挂靠,如因乙方证书已挂靠而导致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须退还甲方支付的聘用工资。
六、其他
1、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可续签本协议。若不续签的,甲方应及时归还乙方所有证件,甲方不得扣留、拖延归还乙方任何证件。
2、协议终止或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彼此友好合作,配合完成解除协议等相关的后续工作。
3、协议期间双方发生矛盾和纠纷,经协商和调节无效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次叁份,每份3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执有两份,乙方执有一份。
甲方(章):乙方(签字手印):
授权代理人:
时间:
3.职称证书挂靠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因甲方企业资质申报需要,现委托乙方寻找有效职称证书,为确保双方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_ 职称证书挂靠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要求将其 _职称证书(数量:,证书编号:,专业:)挂靠到甲方供甲方办理 门窗专业承包资质 申报注册,开展正常业务和资质年检审查使用。
二、甲方对 _职称证书的具体要求是:
1、人事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真实有效职称证书,专业包括: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土木与交通、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公路造价、环境保护、地质水文、勘察测量、系统工程、暖通空调、电气或供电照明、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园林绿化或市政园林等专业。
2、如行政审批需要,乙方须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供行政审批部门验证,并提供扫描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甲方使用。
3、乙方要确保该 _职称证书未在其他单位注册或使用(资质审查部门查询无多家挂靠或任职)。
三、乙方所提供的 _职称证书(含毕业证书、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真实的,符合办理企业资质申请注册、变更、升级和年检的条件,且其 _职称证书未在其他单位使用(注册)或在其他单位使用(注册)过但现已退出原单位(原单位已出具辞职或解聘证明原件),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必须合法地使用乙方的_ _职称证书(含毕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本协议规定以外的其他非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五、乙方按要求将其职称证书挂靠到甲方供甲方使用,证书挂靠费用为_ 元人民币/年。期限 贰 年。
六、乙方将职称证书(含毕业证书、身份证、评审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相关政府单位去核实,经资质审查部门验证无误后(含查询无多家挂靠),一次性支付完证书挂靠费用后,乙方即将职称证及相关资料原件交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证件资料接收说明。若该职称证书未通过验证或查实有多家挂靠,双方协议终止。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寻找有效职称证书,则本协议有效。
七、本协议传真件有效。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4.山东省职称证书查询 篇四
一、年审范围及要求
2014年职称资格证书审核工作已开始,根据〘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文件要求,请各学校认真清理、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职称资格证书年审工作。今年将对2010年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上次年审现已满3年的资格证书开展年审,年审材料由学校统一上报,年审时间为6月10日—6月11日(两天)。
各学校上报资格证书年审材料时先到教育局人事科盖章(中学高级的年审材料还要由区人社局统一报市审核)。年审文件及相关表格请在区教育局人事科群共享里下载,各单位年审后的〘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电子文本由单位分高、中、初级汇总后发到人事科群邮箱里。
二、提供材料
1、近三年考核表;
2、参加学术交流、接受新知识培训印证材料(高级6次以上,中级4次以上,初级3次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高级2篇以上,中级1篇以上);
4、承担课题(项目)印证材料(高级、中级至少承担或参与一项以上课题〖项目〗);
5、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无资格证书的暂提供任职资格批复文件);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
(以上印证材料每人一册,附在学术交流、接受新知识培训等表之后。单位按高、中、初级填写的〘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一式3份)
注:各单位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进行年审,逾期不予办理。未经审核,不得聘任或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花溪区教育局
5.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的区别 篇五
职业资格是表明从事某一职业的前置条件。例如要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先取得律师资格;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的职业资格。而职称的意思,从字面上讲,仅是职务的名称。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没有职称,因此入世后,我国在深化职称改革时,将进一步淡化职称概念,扩大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动部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一览表);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而职称的评审由人事部主管。
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内容为职业道德、理论鉴定、实操鉴定。职称考试内容一般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以上还要考计算机应用水平、外语,+论文;职业技能鉴定一般为1-4级(1级最高),职称考试分为为高、中、初级。
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的区别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供用人单位参考;执业资格是被承认具有对某些文件签字的权力,且要负法律责任。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必须通过考试方法取得,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
绝大部分的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的是从业资格,并不作准入控制;在特定的领域、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强制性就业准入控制的,是执业资格,国际通行的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律师等有限的几个行业。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关系
执业资格制度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从广义上讲都是人才评价,执业资格制度是职称工作的发展和延伸,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执业资格是从岗位人手确定的评价标准,是一个层次的评价,不搞多层次评价。职称是按照工资结构层次进行的多层评价,如药师是按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来分的工资档次。
2.执业资格是对关键岗位的要求,应有鲜明的岗位属性,如药师中搞配方、核方的都是关键岗位,没有签字就不能生产和发售。
3.执业资格是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确定,这是国际上的通用做法。而职称是通过考核或评审的办法取得。
4.执业资格一般具有国际可比性,而我国现行职称许多是不考虑国际可比性的,是结合我国工资制度设置的评价制度。
5.对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管理,是一种动态的长期的管理,考试后要注册,不注册,则资格失效。而职称不需要注册,实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低聘或解聘。
职称评审聘任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
国家批准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共29个,取得职称资格主要是通过评审、考试。目前“以考代评”通过考试获取中、初级职称资格的有卫生、统计、经济、会计、审计、计算机软件、国际商务等专业。职业资格分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通过学历认定,执业资格通过考试获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对已获得职称资格的人员进行聘用。
二、职称资格申报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由工作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3.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4.初级及初聘材料由区人事局审核。
5.中高级材料由区人事局初审后,报市职称办审核。
6.将申报材料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7.评委会进行评审。申报人按要求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和考试、考核。
8.评委会评审通过后,高级职称人员由市职称办报省职称办审批后下文,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中级职称由市职称办审批下文,颁发相应资格证书;初级职称由区职称办下批文,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市职称办统一发文,区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区职称办报名,并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组织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由市职称办发文颁发相应资格证书。获职称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聘任手续。
三、职称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初聘2份,初级2份,中级2份,高级3份)。
2.中高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按规定提交本专业方面的论文、论著、译著、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论文中级2篇,高级3篇以上)。
4.最高学历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业务骨干外语证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现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各类奖励证书,上述证书要提供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须有审核单位盖章并注明“与原件无误”。
5.破格晋升人员提供破格申请表2份。
四、初聘和申报评审职称资格的基本条件
1.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初聘员级职称资格,员级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
2.大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初聘助理级职称资格,在助理级工作岗位满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初聘助理级资格,在助理级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评审中级职称资格。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高级。
4.硕士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初聘中级职称资格。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资格。
5.博士毕业后初聘中级职称资格,在中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资格。按职称条例规定,申报高级职称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报中级职称应具备大学专科(不含规定本科学历的系列)以上学历。在学历上还要求所学专业同申报职称相同或相近,否则,都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应按破格条件申报。破格政策规定由市职称办按国家、省有关精神制定。除此以外,还必须符合继续教育学时数要求,考核合格以上,并取得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并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是持有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6.山东省职称证书查询 篇六
各校(园):
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三年一次的审核,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资格证书未年审的,不能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能参加竟聘上岗(政策依据:黔人通[2002]50号)。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14年6月8日前将有关资料上交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办理。
二、所需资料:
1、任现职期间或年审内考核表复印件(需单位人事政工人员签字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
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审查任现职期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学时需认证过)。
3、职称资格证书。
4、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高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6次以下;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以下;
中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4次以下;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1篇以下;
初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3次以下。
三、在任职期间有获奖的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特此通知
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
7.江苏苏州职称日语证书领取通知 篇七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215号人社局大院3号楼三楼)。联系电话:52805330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三楼)。联系电话:58697730
昆山市:昆山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昆山市西街21号)联系电话:57518795
吴江区: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厦9楼907室,吴江区开平路300号)联系电话:639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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