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一体化

2024-10-22

环境污染治理一体化(精选8篇)

1.环境污染治理一体化 篇一

让“一体化”治理驱散京津冀的雾霾

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最近指出,北京一定要自觉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之中,并强调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的合作机制”。这表明了政府希望借京津冀一体化之手改善首都环境的决心。

但是,北京市越来越严重的雾霾现象不但影响到了广大城乡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甚至引起了国际上的关注。如果单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国家之所以把京津冀一体化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也与北京市治霾难见实效的现状不无关系。作为北京本土研究环境行政法问题的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焦志勇教授对北京治霾有自己的独特见解,最近,本刊记者就京津冀一体化和北京治霾等问题对焦志勇进行了专访。

雾霾成为北京市的公害之一

北京的天空难觅蓝天,身为老北京的焦志勇也感同身受,“当下北京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么严重的雾霾,如果说烧煤吧,我们小时候,一到冬天,家家户户也都烧煤取暖,但是北京的天空照样是湛蓝的;说是人口和汽车急剧增加造成的,那为什么世界上同样发展情况的国际大都市却没有北京这样严重的雾霾天气?现在,为了躲避持续的雾霾天气对身体造成的伤害,甚至有北京人全家南迁的极端个案发生了。这对北京人来说是一种很痛苦的选择,因为我们都很爱北京。”说到雾霾天气,焦志勇很是焦虑,“现在,中央把京津冀一体化作为一个重要的国家战略提出来,我觉得北京从根本上防治雾霾的时机真正到来了。”焦志勇告诉记者,就在不久前,他的最新研究成果《构建行之有效的雾霾防控体系》被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14第9期采用,成果已报送北京市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机构。

在这份研究报告中,焦志勇对北京市治霾工作中存在的5大问题进行了不留情面的批评,指出北京市存在着“节能减排,防治雾霾的技术指标不明确、攻坚力量分散不均、防治雾霾的综合协调能力较弱、不能有效地扭转被动式防治雾霾的状况、缺乏有效的区域联防联控责任制”等问题,至今未能构建起行之有效的雾霾防治防控体系。

“靠天吃饭”还是治霾的“有效手段”

当然,把雾霾严重的所有原因全部归于北京市也是不公平的,如果周边的环境恶劣,空气质量很差,光北京一家卖力地治霾,肯定不会有太大的效果,这一点,学界已经有了共识。

“但是北京市治霾的这些问题确实是存在的,我们必须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北京市治霾存在的最关键问题是缺乏有效的统一治理体制,‘九龙治水’怎么治得好?治霾涉及发电、供暖、城建、交通等多个部门,也牵涉到不少部门利益,如果互相之间扯皮推诿,那就不会有任何进展。事实上,面对越来越严重的雾霾天气,目前北京市的应对措施总体上是乏力的,基本上是在等待自然力量将雾霾驱散,老百姓开玩笑说:老天爷成了治霾的环保局长。”对于北京市治霾目前存在的这种被动式治霾模式,焦志勇认为必须要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雾霾天气的形成成因十分复杂,治理难度也极大,北京的雾霾肯定不是依靠北京一地的治理能见成效的,必须与周围省市联动,“以前由于行政区划的原因,也可能是地方利益的关系,一些高污染的项目很难整治,现在,中央把京津冀一体化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相信这会对构建治霾区域联防联控体系非常有利。”焦志勇说。

提出七个对策防治雾霾

在焦志勇最新研究成果《构建行之有效的雾霾防控体系》一文中,他提出了七点对策和建议:

一是设立专门机构总体负责雾霾防治工作。

建议成立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办公室或在市环保局设立相关的协调机构,探索协同、综合、联动的管理体制,并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将市发改委、环保、经贸、城管、交通等部门的“专业治理”决策有机地协调起来,打破利益格局和部门壁垒,“由市级领导亲自挂帅,京津冀一体化治霾也可以参照这种模式。”焦志勇说。

二是建立完善的行政法规,让防治雾霾的行为规范真正“落地”。建议市政府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框架内,尽快制定其实施细则,特别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治霾过程中要解开管理模式中的“纵向”和“横向”死扣,大家奔着同一个目标去努力。

三是强力推动防治雾霾的科研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破解难题,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民间治霾有高人,也有高招,可以重奖悬赏企业、研究机构或个人在科技治霾领域的突出成就。

四是做好防治雾霾的宣传教育工作,群防群治,全民参与治霾,这需要调动各种宣传手段,特别是使用包括微博、微信在内的新媒体手段广泛进行宣传,让全民感到治霾的迫切性、重要性和必要性。

五是做好防治雾霾的预警和防护工作。在让市民及时、准确地了解到空气质量,并采取相应的自我防护措施的同时,我们还应加强以防治雾霾、市民健康为中心的公共卫生建设,以切实维护市民的环境权和健康权。

六是明确各个区域内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的责任制。建议在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过程中,对于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建立起互检、互查机制,明确权利与义务,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的责任制。举区域之力,聚万众之智,施法制手段,还一片蓝天。

七是借鉴国际上防治雾霾的先进做法,英美等国在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治理环境的经验是非常价值的,可以动用法制的、科技的、行政的以及社会服务的各种力量,为建设大首都圈提供中国版的“泰晤士河治理”模式。

治霾要充分依靠群众

“我研究这个问题时主要侧重于北京市范围,其实这些建议也适用于京津冀范围,在治霾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有大北京、大首都圈的意识,眼下当务之急是要成立两市一省的治霾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据我所知,长三角和珠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早已实行了这种协调和决策机制,这种做法对于打破区域壁垒、部门壁垒和行业壁垒很有效。”在焦志勇看来,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对于治霾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焦志勇强调说,京津冀在共同治霾的路上不可忽略群众的力量,还必须做到群防群治,去年北京的一些群众组织和媒体自觉加入了对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行动,一些社会有志之士还在媒体上公开呼吁禁放烟花爆竹,这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北京市民去年春节前后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有明显减少。“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发展,中国老百姓的生活方式也肯定会随着发生变化,政府要尊重老百姓的环境权、健康权、知情权,同时在监管方面也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只有当各界都意识到环境的破坏将直接影响到自己的生活时,合力监管的局面才能真正形成。”焦志勇说。

对于记者提出的关于提升老百姓整体素质的问题,焦志勇认为这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不可否认的是,北京市民关注社会问题、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在全国都是排在前列的,但是如果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推进过程中能充分调动各种宣传手段,及时公开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信息,以此唤醒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相信京津冀两市一省的广大群众最后都会积极参与到治霾的行动中去的。”焦志勇指出,动员社会力量治霾肯定比政府各自为战更有效,“比如京津冀政府各个部门在治霾方面已经在采取的互查互检模式,可以考虑吸纳城乡市民一起参与,有了这支生力军的参与,可能在监管方面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焦志勇最后说。

2.环境污染治理一体化 篇二

近几年,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有关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人均GDP达到2017.6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7.2%。与此同时,环境却不堪重负。2006年我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一,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全国七大水系检测断面中62%受到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段90%受到污染。表1中的数据更能说明我国的环境现状。

据世界银行测算[1],环境污染使我国的发展成本比世界平均水平高7%,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GDP的15%。国家环保总局的生态状况调查显示,西部9个省区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当地GDP的13%,等于甘肃和青海的GDP总和。由此可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环境已遭到严重破坏。

2 环境治理问题市场化

环境治理市场化[2]是指采用市场经济手段治理污染的一种模式,其目的是实现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投资、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具体是指治污企业(服务方)接受排污企业或政府部门的委托(委托方),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含融资)、运行和污染物处理(处置)进行专业化承包、经营。通过治污企业专业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良好的经营管理,达到有效控制污染、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原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污染治理市场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目前,市场化的环境治理主要受以下两种情况的制约,使得环境治理很难达到最优:

(1)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没有按企业方式运作,并不是投资经营活动,因而社会、公众资金很难介入,专业化的治污企业也很难介入,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投资、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就很难实现。

(2)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环境治理,建设和运营维护污染治理设施或集中治理污染成为治污企业(服务方)的一项收益性经营活动,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的经营活动需要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这样就加重了污染治理的成本。

3 环境治理问题的公众博弈分析

以上是从市场化的角度分析环境治理的问题,下面用一个博弈论模型从两方面来分析公众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3.1 环境治理的非合作解\纳什均衡[3]

假设一个群体共有n个人,群体中的每个人都是理性的,都能从一种特定的环境产品中受益(例如,空气质量或水的纯净度);yi表示个人i对某种环境产品的贡献,是个人i的成本(例如,当个人i放弃使用汽车时,他的成本包括:他的出行、时间和声望受损失等);对i而言,其贡献的上限记为wi。为了分析简便,我们假设i=1,…,n,那么wi=w,所有个人贡献的总和为则全部贡献的总和减去i的贡献yi之后剩下的记为y-i,即y-i=y-yi。另外,引入一个参数a,表示个人贡献的货币单位对提高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那么可以将乘积ay看成测度的系数(如空气的质量或水的纯净度)。在这个简单的模型中,个人的收益由他的“存储”贡献和环境产品的质量所组成,用货币单位来表示。y-i和yi是独立的,则个人的收益关系是:

ui(yi,y-i)=w-yi+ay=w+(a-1)yi+ay-i

如果1/n<a<1,就出现社会的两难困境。条件a<1是环境产品的典型特征,许多环境问题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解决,因此,a是微不足道的。如果个人停止使用他的汽车,对改善整座城市空气质量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根据上述公式,如果一个人对环境产品多付出一单位,那么其个人收益就损失1-a单位。对个人来说,这是非理性的。那么,每个人的严格占优策略是yi=0。不管其他人如何行事,对个人来说,不对环境产品进行投入,总是最优策略。在环境博弈中,唯一的纳什均衡是不对环境产品进行投入,即y=0。因此,纳什均衡也被称为博弈中的非合作解。

3.2 环境问题的最优解——帕累托最优

另一方面,条件a>1/n也是环境问题的特征。如果所有人都为改善环境状况而不懈努力,全部参与者的情况也得以改善。如果他们都自愿的不用汽车(至少有时候),空气质量将得到显著的改善。如果所有n个人都为改善环境投入一单位,每个人的收益增加na-1>0单位,这样就每个人都受益。因此,也就有唯一的对称的帕累托最优,所有参与者都会尽最大可能的单位w对环境产品作出贡献。所以,帕累托最优可以当作社会最优或合作的解。然而,这个解是不稳定的,即它不是一个纳什均衡,因为每个人都可以减少它的投入来增进个人的收益。对个人来说,最优情形是,他不对环境产品进行投入,而所有其他人都做出了最大的投入。最糟糕的情形是,只有他一个人对环境产品进行投入,而其他人都搭便车,如表2。

这个基于博弈论的简单模型具有社会的两难困境的特征,它说明了为什么成功地解决环境问题是非常困难的。在个人分权决策的情况下,不能期望存在以合作解的形式对环境进行有效治理。

4 环境治理的政府干预

当前,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在不断扩张,其中一项重要事务就是进行环境治理,向社会提供保护环境的公共物品。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就是通过制度、政策和法规来协调各方面的环境利益,从宏观上组织、执行和监督环保工作,还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加强各阶层、集团和社群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环境合作。

政府对环境治理的干预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反映在:①世界各国对环境管理情况越来越不满,2006年的一项盖洛普民意测验发现,受调查的60个国家中有55个国家的大多数人认为他们的政府在环境方面做得不够。②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滞后,执法不严。③政府政策对环保重视不够,如政府的化肥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大量施用化肥,却没有考虑滥用化肥对土壤和水资源的长期不良影响。

鉴于市场化环境治理的缺陷和公众参与的不充分,政府应主动利用市场机制,寻求公众支持,利用相关法规政策的强制性,形成“三位一体”环境治理模式,共同分担环境责任。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单个的环境治理模式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弊端,彻底解决环境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多方面的政策,形成共同分担环境责任的机制;环境治理问题的有效解决必须通过市场的调节、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政府的有力干预,进行综合治理。

由于单一的环境治理模式存在着弊端,因此应该建立一个由市场、公众、政府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环境治理模式。我们通过图2说明社会各个主体在环境治理中扮演的角色。

从图2可以看出,社会各个主体在环境保护中所起的作用是互相联系、互为补充的,任何一部分的缺失都会影响环境问题的有效治理。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关于环境治理的政策建议:

(1)利用市场的政策。

①税收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定和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环境保护的企业予以税收方面的优惠。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形成政策导向,促进企业重视环境问题,并缓解企业在环境保护过程中遇到的成本过高问题。二是制定和实施额外税收政策,即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企业征收额外的税收。

②价格和收费政策:研究和落实促进环境保护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积极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通过水价、电价、气价等价格政策的调整,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例如,贯彻落实城市垃圾、污水、危险废弃物收费政策,制定废旧家电及电子废弃物、废旧轮胎、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的收费政策等。

(2)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的政策。

建立大型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听证制度、媒体监督制度及投诉热线,培养环保责任意识。《环评法》中虽然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原则,但范围不清晰、途径不明确、程序不具体、方式不确定,公众难以实际操作。可操作性差,导致法规效率低下。正是由于公众参与项目决策不足,导致一些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纠纷不断,甚至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加大了社会支付成本。

2007年2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颁布,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参与环评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期限,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有利于调动各相关利益方参与的积极性,以真正实现“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的实际行动。

(3)政府的干预政策。

①制定环境标准:国家制定、修改、审批环境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检测,对违反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警告,处以罚款,直至勒令工厂停产、搬迁、追究法律责任等。通过赋予环境标准以法律效力,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

②颁发许可证:政府作为社会的代表,可以向公司和个人授以“倾倒权”,颁发排污的许可证。环境保护当局负责评价发放这些许可证所引起的环境后果,审定或发放许可证,修订污染物处理水平等。许可证管制不是通过价格机制进行分配,而是一种单纯的行政手段。许可证制度每年发给所有城市和工业一项许可证定额,规定他们可以合法的排放多少废物,并与售价、罚款结合起来,对环境质量的改善是行之有效的。

摘要: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并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随之而来的环境治理也被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所关注。由于造成环境问题的经济原因比较复杂,单个的治理模式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弊端。因此,环境治理问题还要通过市场调节、公众参与和政府干预的协作,形成一个“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使环境治理达到最优。

关键词:环境治理,市场化,博弈论,政府干预

参考文献

[1]S Bartz,D L Kelly.Economic growth and the environment:Theory and facts[J];Resource and Energy Economics.30(2008):115-149。

[2]赵鹏高:《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与环境保护机制创新》[J];《资源环保》2007(11):35-36。

3.第三方治理下的中航环卫一体化 篇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今后将大力发展环保市场,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中航环卫积极抓住政府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契机。经过公开招标,中航环卫整体承接运营原来由广东中山市三乡镇环卫所负责清扫、保洁、运输的环卫工作。

诞生:行政体制改革催生中航环卫一体化

中航环卫在全国率先推进环卫一体化改革,通过模式、管理、技术三大创新,有效破解了垃圾围城的问题,创造了“中航模式”。中航环卫以改革的思维,市场的办法改变了原有的环卫管理体制,不仅释放了市场活力,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也实现了环卫作业标准化、环卫工作管理职能化和环卫事业发展市场化的行业标准。

环卫市场化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面临着市场化改革难题,传统环卫作业方式设备落后、队伍不稳定。尽管如此,政府职能部门由于人员编制有限、经费投入不足、市场化改革成本高等掣肘,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对当地的环卫现状调查中,可以一窥我国城乡垃圾处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各村(街道)公共地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的清运、处理等环卫工作所用的设备和方式落后;二是环卫工人老龄化严重,在三乡镇,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的有十条村,40岁以下的一个都没有;三是垃圾去向不明,二次污染严重;四是环卫投入不足,各地投入差距较大,最高的村平均每年200万元,最少的则为20多万元;五是日处理垃圾量与实际产生量相差较大。

针对这一现状,为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三乡镇政府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号召,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原来由镇环卫所负责清扫、保洁、运输的环卫工作,经公开招标,交由中航城市环卫有限公司整体承接运营。

中航环卫一体化体现在对垃圾源产生环节进行全方位收集,再到收运分类环节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和自动分拣,而技术处理环节则细分各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从而实现垃圾处理过程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发展:中航稳步推进环卫一体化

中航环卫坚持整体有规划、作业有标准、工人有保障的原则推进环卫一体化。中航环卫实施环卫专项规划编制,突出规划引领,结合三乡镇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聚集专业化人员力量,进行科学、系统的调研摸底,编制出“三乡镇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其中对环卫整体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卫作业模式等进行统一规划,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科学、合理,落实到实处。

为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中航环卫斥资配置了全套现代化作业设备,包括:路面养护车、清洗车、洗扫车等各功能专业车辆,改建垃圾压缩站6套,安放垃圾收集桶800个,以机械化、自动化最大限度取代人工,降低了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人员意外伤害风险,加快了环境卫生建设步伐。

中航环卫坚持作业有标准,建立标准化作业模式,保证高标准、高质量服务水平。中航环卫制定合理有效的服务模式,创建了7大作业方式,10大服务保障体系,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实现了环卫作业的标准化、程序化,为提高区域道路作业科学管理水平,实现作业流程再造奠定了基础。

“我们制定了人工作业及机械作业技术标准,强化精细化意识,组织技能培训,实施人、机扫和清洗相结合的三位一体作业模式。细化人工、机扫、水洗作业时间和程序,从而达到科学调配车辆资源,最大化发挥机械化、自动化作业优势。实现人机最优结合,弥补人工定额大,扫保不及时的空白。”中航环卫三乡项目经理刘代福介绍。

工人有保障则是以人为本,建立绩效化、人性化管理体制。如建立环卫作业绩效考评长效机制,打破吃大锅饭的限制。对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实行定人、定岗负责制,将作业时段、范围、数量、质量、工作强度和收入挂钩,调动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保障环卫工人待遇增长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跟踪监管和检查验收,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

效果:环境卫生焕然一新

“自从中航环卫承包三乡镇的环卫工作后,镇里的环境卫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环卫作业更高效、管理更细化、人员变得更积极;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了,降低了环卫作业强度,减少了环卫工意外发生率;由于福利待遇完善,人员流动率也大幅减少了。”三乡镇环卫所所长郑仕忠说。

在三乡镇圩仔公园,中航环卫设立了一个垃圾压缩转运站,每天会将三乡镇的一部分垃圾运到这里,通过高压水平式连体压缩箱将垃圾压缩“打包”,再由转运车运往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技术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垃圾压缩转运站里,转运车进进出出地把垃圾送进来又运出去时,不少市民在转运站几米之外娱乐,或下棋或聊天。

未来,中航环卫将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改善城市卫生环境,增强城市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建设美丽中国而不懈努力。

4.环境污染治理一体化 篇四

一、河滩放置垃圾桶。我发现现在河边没有垃圾桶,只有河堤上才有,而人们都有一种懒惰心理,丢一次垃圾要花几分钟,很麻烦,大多数人就干脆把它丢在河里和地上。就近在河滩放置几个垃圾桶,又花不了多少钱,简便易行,解决了人们丢垃圾麻烦的问题。

二、河滩设置管理人员。现在人们不想把垃圾丢进垃圾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们发觉河滩没有人员管,可以乱丢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安置管理人员强制管理人们的不卫生习惯。

三、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现在人们乱丢垃圾的另一个原因是环保意识差。要在办公室、学校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提高人们的环保观念。学校也可经常组织学生到河滩捡拾垃圾,增强学生的环保自觉意识。

四、多植树木,防止水土流失。大家知道黄河是怎么来的吗?就是因为它流过的地方有黄沙流失,积少成多,慢慢就成了黄河。如果我们多植树木,就可以防止河岸上泥土流失,以免成为第二条黄河。能按这样做,我相信一年内沱江河将成为最干净的河。

现在我们应该保护水1)减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废水量。首先可采用改革工艺,减少甚至不排废水,或者降低有毒废水的毒性。其次重复利用废水。尽量采用重复用水及循环用水系统,使废水排放减至最少或将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循环利用。如电镀废水闭路循环,高炉煤气洗涤废水经沉淀、冷却后再用于洗涤。第三控制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回收有用产品。尽量使流失在废水中的原料和产品与水分离,就地回收,这样既可减少上产成本,又可降低废水浓度。第四处理好城市垃圾与工业废渣,避免因降水或径流的冲刷、溶解而污染水体。(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第一在制定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工业区规划时都要考虑水体污染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水体污染,要采取预防措施。第二对水体污染源进行全面规划和综合治理。第三杜绝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规定标准。第四同行业废水应集中处理,以减少污染源的数目,便于管理。最后有计划治理已被污染的水体。(3)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第一设立国家级、地方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执行有关环保法律和控制标准,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和工厂保护环境、保护水源。第二颁布有关法规、制定保护水体、控制和管理水体污染的具体条例。

1、加快污水处理企业改革的步伐

当前,我国传统的城镇排水、污水处理单位改制不彻底、不到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力度,建立企业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的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进行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

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是有限的,合理的工业布局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自然能力,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起到发展经济,控制污染的作用。关、停、并、转那些耗水量大、污染重、治污代价高的企业。也要对耗水大的农业结构进行调整,特别是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减少水稻种植面积,走节水农业与可持续发展之路。

3、发行市政券融资工具

发行市政券投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在美国的水务公共事业领域,每年建设性投资的85%来自市政债券;在日本,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的20%~40%来自地方债券。鉴于未来我国水处理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应考虑引入这一融资工具。我觉得在严格发行审批和限定用途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一些具备条件的城市进行发债试点。

4、建立水污染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

首先,在继续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技术标准体系与评估体系的基础上,筛选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环境友好的工艺流程、处理路线、定期公布最佳实践技术,指导并促进我国污水处理的健康发展。其次,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应组织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作用,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装备国产化示范过程,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水平。再有,加快建立科学的减排指标和监测体系,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5、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提高污水处理费,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的当前利益,但是从长远来看,却是有利的。征收污水处理费对增加污水处理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建议尽快在全国城市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以减少污水排放、促进节约用水及加快水污染的治理,同时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充分利用价格这个经济杠杆的作用,推动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

5.猪场环境污染治理 篇五

1、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艺

针对猪粪污水含有高浓度有机物和悬浮物,富含氮、磷等营养元素的特点,利用本场条件,其中集污池150立方米、沉淀调节池90立方米、厌氧池(沼气罐)160立方米、厌氧沉淀池80立方米,上述粪污处理设施及集污管道共投资约30万元。

采用厌氧发酵和稳定塘生态组合处理工艺,实现污水多层次利用,最终实现无害化;还能得到部分沼气资源,全年平均日产沼气120立方米,可用于烧开水和食堂炊事;沼渣作肥料。

2、妥善处置猪粪污泥

本场按要求建造了150平方米的堆粪间,日贮存鲜猪粪近1.9吨。堆粪棚采用水泥硬化,屋顶遮盖,不让雨淋。公司与当地种植大户签订长年的供求关系,保证猪粪定期拉走,不外溢,不污染环境。而且每年有部分资金回收,可用于维持污染处理的人工工资和电费开支。污水处理站的污泥作为本场绿化种植有机肥,生活垃圾有专门的焚烧点,避免造成污染。

猪场环境污染治理

1、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艺

针对猪粪污水含有高浓度有机物和悬浮物,富含氮、磷等营养元素的特点,利用本场条件,其中集污池120立方米、沉淀调节池80立方米、厌氧池(沼气罐)150立方米、厌氧沉淀池70立方米,上述粪污处理设施及集污管道共投资约25万元。

采用厌氧发酵和稳定塘生态组合处理工艺,实现污水多层次利用,最终实现无害化;还能得到部分沼气资源,全年平均日产沼气110立方米,可用于烧开水和食堂炊事;沼渣作肥料。

2、妥善处置猪粪污泥

本场按要求建造了140平方米的堆粪间,日贮存鲜猪粪近1.5吨。堆粪棚采用水泥硬化,屋顶遮盖,不让雨淋。公司与当地种植大户签订长年的供求关系,保证猪粪定期拉走,不外溢,不污染环境。而且每年有部分资金回收,可用于维持污染处理的人工工资和电费开支。污水处理站的污泥作为本场绿化种植有机肥,生活垃圾有专门的焚烧点,避免造成污染。

猪场环境污染治理

1、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艺

针对猪粪污水含有高浓度有机物和悬浮物,富含氮、磷等营养元素的特点,利用本场条件,其中集污池140立方米、沉淀调节池85立方米、厌氧池(沼气罐)155立方米、厌氧沉淀池80立方米,上述粪污处理设施及集污管道共投资约23万元。

采用厌氧发酵和稳定塘生态组合处理工艺,实现污水多层次利用,最终实现无害化;还能得到部分沼气资源,全年平均日产沼气110立方米,可用于烧开水和食堂炊事;沼渣作肥料。

2、妥善处置猪粪污泥

本场按要求建造了115平方米的堆粪间,日贮存鲜猪粪近1.6吨。堆粪棚采用水泥硬化,屋顶遮盖,不让雨淋。公司与当地种植大户签订长年的供求关系,保证猪粪定期拉走,不外溢,不污染环境。而且每年有部分资金回收,可用于维持污染处理的人工工资和电费开支。污水处理站的污泥作为本场绿化种植有机肥,生活垃圾有专门的焚烧点,避免造成污染。

猪场环境污染治理

1、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艺

针对猪粪污水含有高浓度有机物和悬浮物,富含氮、磷等营养元素的特点,利用本场条件,其中集污池150立方米、沉淀调节池90立方米、厌氧池(沼气罐)160立方米、厌氧沉淀池80立方米,上述粪污处理设施及集污管道共投资约30万元。

采用厌氧发酵和稳定塘生态组合处理工艺,实现污水多层次利用,最终实现无害化;还能得到部分沼气资源,全年平均日产沼气120立方米,可用于烧开水和食堂炊事;沼渣作肥料。

2、妥善处置猪粪污泥

6.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协议 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意见一致,就甲方为乙方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并提供“________”杀菌净化剂喷涂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使用自主知识产权的“________”杀菌净化剂为乙方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光触媒喷涂服务,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及施工器具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水电。

2.喷涂内容为:□居室内墙体及顶蓬□地毯、地板等适合喷涂的地面材料

□室内门窗、玻璃及窗帘 □适合喷涂的家私表面及内部。

3.乙方施工总面积为________(其中________),喷涂施工价格为________/元,其它附属设施(如家俱、办公桌椅等)施工面积及数量________,喷涂施工价格为________,施工价格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施工器具费,合计施工总费用为________ 元,协议签订时,乙方预付________%共计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施工结束时一次性付清。

4.甲方保证喷涂质量,如对喷涂物表面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保证所使用的光触媒产品无毒无害,如对乙方身体造成伤害,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甲方保证文明施工,不损坏乙方室内的任何物品(乙方须将贵重物品及易碎物品置于安全之处),否则甲方照价赔偿,同时尽量避免影响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7.为确保施工质量合格,甲方为乙方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施工前、施工后作2次检测(指部分污染物甲醛、笨、氨),检测费用另行商订,检测标准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参见表一)

污染物I类民用建筑工程II类民用建筑工程甲醛(mg/m3)≤0.1≤0.12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住宅、医院、幼儿园、老年建筑、学校教室等。

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办公室、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候车室、餐厅、理发店等。

苯(mg/m3)≤0.09≤0.09 ?

氨(mg/m3)≤0.20≤0.50 ?

氡(Bq/m3)≤200≤400 ?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0.50≤0.60

检测结果数值比对表:

甲方单位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

检验依据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初检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验收检验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检测项目游离甲醛、笨、氨?

项目名称单位Ⅰ类标准Ⅱ类标准采样地点初始浓度验收浓度备注?甲醛mg/m3≤0.1≤0.12

笨mg/m3≤0.09≤0.09?

氨mg/m3≤0.20≤0.50

8.如乙方对甲方的自检结果不采信,乙方可委托国家权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所有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检测结果达不到国家标准,在3日内甲方负责对乙方室内环境污染重新进行二次施工治理,重复施工而产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并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9.甲方应保证乙方经喷涂处理后的室内游离甲醛、笨、氨、TVOC污染物(不含氡、放射性等污染物)数值应低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室内空气标准》规定数值。

10.乙方室内的环境污染经甲方采用“______”杀菌净化剂喷涂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数值达标后(指游离甲醛、笨、氨、TVOC污染物),如在保质期8--10年内污染物数值出现反弹(乙方在没有增加新的污染源情况下,如乙方增加新的污染源,甲方不负责任。为了乙方家人的身体健康,乙方在新购家俱或进行局部装饰改造之前,须经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落实有关环境污染处理方案,避免对您的家人健康带来伤害,如工作量不大,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环境污染处理),甲方在3天内免费为乙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二次治理,直至污染物数值达标为止,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1.本协议未尽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上条款希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7.环境污染治理一体化 篇七

太湖流域面积36500km2,行政区划包括江苏省苏南地区,浙江省的嘉兴、湖州二市及杭州市的一部分,上海市的大部分。其中江苏省占53%,浙江省占33.4%,上海市13.5%,安徽省占0.1%。

太湖流域以平原为主,占总面积的4/6,水面占l/6,其余为丘陵和山地。三面滨江临海,西部自北而南分别以茅山山脉、界岭和天目山与秦淮河、水阳江、钱塘江流域为界。地形特点为周边高、中间低。中间为平原、洼地,包括太湖及湖东中小湖群、湖西一座湖及南部杭嘉湖平原,西部为天目山、茅山及山麓丘陵。北、东、南三边受长江口及杭州湾泥沙淤积的影响, 形成沿江及沿海高地, 整个地形呈碟状。

流域水系是以太湖为中心的湖泊河网系统, 属长江最下游的一个支流水系。流域内面积在0.5km2以上的大小湖泊共有189个, 总的水面积约3159km2。太湖水面积2338km2, 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 平均水深1.89m, 相应容积约44亿m3, 是一座天然调蓄水库, 也是太湖流域最重要的供水水源地。

二、太湖污染治理历史沿革

1991年江淮大水,实际上是太湖、淮河大水,1991年洪水是太湖流域自1954年以来发生的又一次流域性洪水,当年太湖水位创历史记录,灾情严重。在汛后召开的国务院第一次治淮 (淮河) 治太 (太湖) 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随即开始了全流域的治理太湖工程建设,至2005年已完成建设任务。在开展建设的同时,还防御了20世纪90年代的4次洪水,特别在防御比1991年更大的1999年洪水中,治理太湖工程适时发挥作用,取得了巨大的效益。由于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太湖流域河湖污染日趋严重,在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太湖又与淮河、海河、辽河以及巢湖、滇池 (简称“三河”“三湖”) 同被列为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

1999年1月1日零时,太湖流域大张旗鼓地展开了一个“零点行动”,当时宣布:太湖流域上千家重点排污单位已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宣布太湖治污第一阶段的成功将为太湖2000年返清奠定基础,也为今后重点区域和流域的污染治理树立榜样。这是按太湖流域所有工业污染源必须在1998年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的规定进行的行动。以后几年,太湖治理的投资早已超过百亿,太湖水质好转的消息也不绝于耳。但稍加深入研究我们就发现,虽然通过引入大量的长江水,太湖的污染物有所稀释,但水体污染指标总体上依然居高不下;在流域内考察可以看到,沿河的生产生活排污口依然在大肆排放污水,黑臭的河水依然不断流入太湖;而在零点行动宣布成功的多年之后,环太湖的苏锡常等地区还有许多企业依然不能做到达标排放。2000年12月,即“九五”末,沪、苏、浙省界河流20个监测断面中,Ⅱ类3和Ⅲ类水占35%,超标率为65%,其中Ⅴ类和劣Ⅴ类水为50%;到了2005年10月,沪、苏、浙省界河流21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只占14.3%,超标率为85.7%,其中Ⅴ类水和劣Ⅴ类水占52.4%4ㄢ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局2007年2月发布的统计数字,太湖流域省界河流水质94.4%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整个太湖水域,有超过八成的面积为中度富营养水平,即总磷水平处于0.2到0.6毫克/升,总氮水平处于2到6毫克/升之间。一般认为,当湖水中的氮含量是磷含量的15至20倍时,是蓝藻大量繁殖的最佳条件。2007年5月底,无锡经历了一场严重的生态灾难。太湖蓝藻大面积暴发,造成饮用水源地水质恶化,虽经供水部门采取了各项补救措施,千家万户的自来水龙头出水依然腥臭难闻,难以饮用。供水水质下降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而2008年4月初,太湖蓝藻再次较大面积出现,主要发生在靠近无锡宜兴市的太湖西侧和南侧。

三、太湖污染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有的治理措施分析

(1)水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防治水污染,制定了相应的水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概括起来,主要管理措施和制度大致分为两种类型:直接控制型和间接控制型。直接控制型,即指具有强制性、技术性、严格性特征的预防性、管制性和救济性法律制度。它包括预防性法律制度、管制性法律制度、救济性法律制度。而间接控制手段,即采用经济手段,其实质在于按照污染者负担原则、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原则,通过市场机制,使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生产者、消费者承担相应的经济代价,从而将环境成本纳入各级分析和决策过程。间接调控手段主要有征收环境费制度、环境税收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和财政刺激制度等。

(2)开展了6699行动,制定了相关的措施

(1) 建立六大机制 (监测预警机制、调水引流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 ; (2) 实施六大应急对策 (自来水水质强化处理、打捞和阻挡蓝藻、调水引流、人工增雨、地下水补充、净水保供) ; (3) 建设九大清源工程 (贡湖水源地取水口优化和延伸、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水源预处理和自来水深度处理、第二水源地建设、新沟河拓浚、走马塘拓浚、应急饮用水源建设、太湖清淤工程和太湖生态修复) ; (4) 落实九大治污措施:关闭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明确和严格入湖排污口封堵、截污和水质功能区断面达标;整治和取缔所有直接向太湖排污的船舶和临湖经营场所;所有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撤除太湖一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村落和传统种养业;禁止新建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和限制氮磷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脱氮、除磷处理和工业及生活污水回用;全面实施珲嶂山、大小箕山、中犊山、充山、马山工业和生活污水回用;取缔定置渔具、垂钓、游泳行为和禁捕期的捕捞行为。

2、太湖水污染治理存在问题

太湖水污染治理被列入国家“九五”、“十五”期间重点水域污染防治计划后,几年来,无锡的治水力度相当大,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流域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不容乐观。总体水质较差,总氮超标严重,富营养化未根本改善

二是至今未建立独立的流域管理机构。长期以来,由于多头管理,跨部门冲突、跨地区冲突成为流域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是重点流域、重点项目的防治工作仍然不能令人满意。望虞河、苏南运河等重点区域、梅梁湖清淤等重点项目的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仍很艰巨。

四是无锡市区尾水出路不畅,至今无法解决。

五是《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无锡企业有313家,目前没有明确优惠政策,因此企业清洁生产的积极性不高。

四、太湖水污染治理案例分析

为什么太湖水污染治理会出现以上类似的一些问题呢?

(一)水环境的承载力有限

在上面的太湖治理现状当中,从流域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不容乐观,无锡市区尾水出路不畅可以看出来。

太湖流域的人口密度大,经济总量大,而水环境的承载力却相当有限。太湖区域经济发达,经济总量在全国占了11.6%,人均生产总值是全国的3.4倍,财政收入占22.1%。此外,除了工业发达,这里还是鱼米之乡,当地化肥的使用量也很大。工业和农业的排放使得排放总量非常大,与水的承载力的矛盾已经达到这样一个程度:即使所有企业的排放都完全达到国家现行的标准,排放总量也超过了太湖流域的水环境承载力。这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也是没有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发展经济的前提,而是盲目发展中小型企业所致。

(二)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

《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无锡企业有313家,却仅因为目前没有明确优惠政策,企业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就不高。而且我国《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颁布时间不长,还有很多人不了解保护水源和防止水污染的重要性,不了解水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迫切性,也对其内容很不熟悉。同时,有关水的法律很不健全,不够具体,缺乏量化标准,执行较难。这就使执法更加困难和复杂,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三)跨界水污染治理难度大

跨界水污染治理难度大,这是太湖水污染治理的最困难的症结所在。

在这个中国第三大淡水湖的周围,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5个中心城市构成了一条环太湖城市带,而太湖的治理却集中在无锡的治理方面,这样就过于片面。因此,太湖治理光靠无锡的治理是远远不够的,周边城市也要一起帮助,这样,又涉及到了治理当中的一个跨界治理问题。

由于跨越不同行政区域,因而区域水污染治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行政区划之间的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脱节,地方保护主义和区域间的社会经济竞争是跨界水污染难以治理的根本原因。因此,跨界污染的治理与纠纷处理只有从产业发展上加以协调才能从污染源头上根本解决跨界治理的难题。同时建立区域之间的产业发展协商机制,尤其在一些经济关系密切的流域建立整体产业发展战略,也可以为具体的水行政处理提供政策标准。

二是水污染流域行政管理和区域行政管理之间脱节,这主要表现在水污染治理的微观控制和宏观控制处于脱节状态,微观控制分散在各个区域,而宏观控制集中在流域。所谓水污染的微观控制是指各个地区对于行为主体 (主要是企业) 的排污控制。环境部门对于企业的微观排污审批是根据国家的排污标准进行的,环境评价的中介部门在对企业项目进行环境评价时,按照国家对企业的排污标准进行评价。因此,微观的排污控制虽然在国家标准之中,但是对于整个河流及流域而言过多的微观排污就会超过污染总量。1998年,国务院在《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属于水利部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职能。因此,目前的体制状况是,对于流域的水污染,微观的排污控制与宏观的排污控制的审批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的行政区域,尤其在跨界地区,排污审批控制太分散造成水污染难以从管理上加以制止。

三是目前流域各省市之间水污染行政管理的脱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污染控制标准和污染处理的执法。

首先,在污染排放的总量控制、总量协调、跨界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分上存在困难。一些省际边界河流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缺乏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的手段,在治理开发过程中,特别是在洪涝灾害面前,相邻各方优先考虑己方利益,往往会使对方受到损害。而且纠纷发生后,地方政府往往关注本地区利益。水利部门一般依据流域水体允许纳污能力,对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但是,对于跨界地区而言,流域的污染总量控制需要在区域之间协调,而排污总量的控制涉及到各个省市产业的发展,并不仅仅是一个污染量的问题,因此成为各省市争议的焦点。对流域水功能区的划分是水资源保护规划的重要内容,按照规划,不同的功能区在水资源利用上作用不同,如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等。水功能区的划分涉及到边界河流的数量、水资源特性、行政区域、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分布等因素,必然对相关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其次,跨界地区的水污染治理的执法困难,影响到治理本身,也影响到人们对纠纷公平处理的信心。在水污染治理的执法体系中,环境保护执法是主体,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水污染治理相关法律进行执法,水利部门的水政执法则局限在《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范围内,对水污染治理的作用有限。同时,两个部门的执法有赖各省市的行政体系。因此,目前的状况是需要在环境保护部门与水利部门进行执法协调,在跨界省市之间进行统一。执法的困难已经造成了诸多问题。在实际的水资源纠纷协商过程中,执法不力导致调处不力,易形成历史积怨。四是跨界水污染发生当地政府间在信息沟通、预防、执法等具体环节上脱节。地方的企业、民众是跨界水污染直接利益相关者,处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而容易导致相互之间的隔阂和对立。随着各方面自主管理意识的增强,如何在发生跨界水污染的第一线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危机处理和联合执法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五、总结及政策建议

太湖水污染治理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任何公共问题的处理方式在涉及到跨界水污染治理时难以操作,重点在管理体制上:行政区划之间的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脱节;水污染流域行政管理和区域行政管理之间脱节;流域各省市之间水污染行政管理的脱节。因此,对于水污染治理来讲,成立跨界协会协调组织或者行政联席会议制度是解决的可能办法。

结合太湖治理,跨界协会协调的相对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通过跨界协会的协调可以有效地控制各省市之间水污染行政管理的脱节,促进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之间进行合作与交流,有助其完善整治措施,统一协调水污染治理相关的管理与研究,促进治理工作长期有效的进行,为太湖流域水的治理与保护不断积累经验。

其次,由于各级政府拥有的资源有限,又都要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于是只能以各自的能力出发,确保自身的利益。而协会协调充分改善了这种状况。就太湖而言,流域各省市经济发展状况不尽相同,污染状况也不会相同,有结余的帮助亏空的,把闲置资金充分利用,集中处理重灾区,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可以改善资金的不足状况。

在区域协会的协调,也要处理好这几方面的问题,否则只能适得其反。

一是区域协会不仅要处理好同级政府之间的管理问题,亦要处理好上下级政府对水污染治理的管理问题。上级政府的调控是其天职所在,对于下级政府而言,遵守上级政府调控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份内之事。所以如果上级政府不负责,或者下级政府的实施不力,治理便不会到位。但是下级政府有直接参与水污染治理的必要性,所以也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二是不要仅协调政府之间的关系,而是要协调政府,致污单位,公众之间的关系。就太湖目前情况来看,对环境问题的管理基本上采取的是管制手段,即依靠政府的干预行为来实现对污染的治理。然而,把环境保护完全寄希望于政府 (尤其是地方政府) ,同样会导致在污染治理上政府行为的变形和失误,出现政府行为的失灵。

8.国外环境污染治理怎么做 篇八

放眼全球,很多国家都曾遭遇过环境污染的难题,“品尝”过环境污染造成的恶果,在治理污染方面都走过漫长而艰辛的道路。然而,不少发达国家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与严格的法规进行污染治理,已经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并积累了大量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不无借鉴与启示作用。

西方的前车之鉴

环境污染几乎是每一个工业化国家都曾经遇到的棘手问题。环境污染成为一种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危机,始于18世纪末兴起的工业革命。

从18世纪下半叶起,经过整个19世纪到20世纪初,首先是英国,而后是欧洲其他国家、美国及日本相继经历和实现了工业革命。在这些国家,伴随煤炭、冶金、化学等重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推进,出现了烟雾腾腾的城镇,发生了烟雾中毒事件,河流等水体也严重受害。

英国作为最早实现工业革命的国家,其煤烟污染最为严重;水体污染亦十分普遍。除英国外,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美国的工业中心城市,如芝加哥、匹茨堡、圣路易斯和辛辛那提等,煤烟污染也相当严重。至于后来居上的德意志帝国,其环境污染也不落人后。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德国工业中心的上空长期为灰黄色的烟幕所笼罩,工业区的河流也变成了污水沟。

随着工业化的扩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西方国家煤的产量和消耗量逐年上升,由此酿成多起严重的燃煤大气污染公害事件。1943年洛杉矶首次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第一次显示了汽车内燃机所排放气体造成的污染与危害的严重性。在这一阶段,污染源增加,新的更为复杂的污染形式出现,因而公害事故增多,公害病患者和死亡人数扩大,这体现出西方国家环境污染危机愈加明显和深重。

20世纪50年代起,世界经济由战后恢复转入发展时期。西方大国竞相发展经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这也使得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的大量废弃物排向土壤、河流和大气之中,最终造成环境污染的大爆发。

1972年6月,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了对环境的认真治理,工作重点是制定经济增长、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长期政策。20世纪七八十年代,这些国家在治理环境污染上不断增加投资,如美国、日本的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它们十分重视环境规划与管理,制定各种严格的法律条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和预防污染,努力净化、绿化和美化环境。到80年代,西方国家基本上控制了污染,普遍较好地解决了国内的环境问题。

1992年6月的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正式否定了工业革命以来的那种“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标志着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世界环境保护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征途——从治理污染扩展到更为广阔的人类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范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主张成为人们的共识,“环境与发展”则成为世界环保工作的主题。

在生态危机威胁着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今天,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依然重蹈发达国家覆辙的情况下,重新审视与研究发达国家环境污染与治理的历史,学习这些国家治理污染的经验,就显得十分的必要和迫切。

英国:利用技术科学治污

200多年前开始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促进了钢铁、煤炭、化工和其他行业的繁荣,推动了英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然而与此同时,对于废料处理和运营管理的疏失,也导致了化学废料流入土壤或者直接排入地下,带来非常严重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问题。从20世纪中叶开始,英国就陆续制定相关的污染控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进行土壤改良剂和场地污染修复研究。英国土地修复技术非常规范,目前主要采取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修复三方面的技术。

对于泰晤士河的治理,英国成立了治理专门委员会和水务局(公司),对整个流域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提出水污染控制政策法令。1850~1949年,英国政府开始第一次泰晤士河治理,主要是建设城市污水排放系统和河坝筑堤。1950年至今进行了第二次污染治理,不仅重建和延长了伦敦的下水道,还建设了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采取对河流直接充氧等措施治理水污染。目前,全流域建设污水处理厂470余座,日处理能力为360万吨,几乎与给水量相等。泰晤士河沿岸的生活污水都要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才能排放到河中,污水处理费用计入居民的自来水费中。

在泰晤士河的治理中,科学技术的作用同样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泰晤士河的第二次治理。科学研究帮助水务局制定合理的、符合生态原理的治理目标,根据水环境容量分配排放指标及时跟踪监测水质变化。经过100多年的综合治理,特别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高强度治理,泰晤士河已成为国际上治理效果最显著的河流,也是世界上最干净的河系之一。1955~1980年间,泰晤士河总污染负荷减少了90%,河流水质已恢复到17世纪的原貌,100多种鱼重返泰晤士河。

日本:针对立法 问责严厉

在工业化较早的日本,1968年的“痛痛病”事件直接导致了1970年《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1975年,大量六价铬污染土壤事件在东京地区频繁爆发,逐渐演化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进而引起全社会对“城市型”土壤污染的关注。在此背景下,2002年5月29日,日本公布了针对“城市型”土壤污染的《土壤污染对策法》,并于同年12月26日公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土壤污染对策法》的立法目的旨在通过确定土壤中的特定有害物质进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对策保护公众健康、确立相关措施防止人体健康受到污染的侵害等,主要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划定受污染区域、消除污染措施的相关规定、变更土地形式和土地使用计划的相关规定、委派调查机构、促进法律实体等相关规定等。显而易见,专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内容仅限于对已经污染的土壤的改良和恢复。但是,日本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并不仅仅限于这些专门立法,还有大量与土壤污染预防相关的外围立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 Dioxine类物质特别对策法》《水质污染防治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审法》《肥料取缔法》《矿山保安法》等,这些外围立法通过对大气污染、Dioxine物质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特定化学物质污染、化肥和农药污染以及矿物污染的控制,从不同方面来阻断新的土壤污染源,从而达到预防土壤污染的目标。

日本在水资源安全问题上同样有过沉痛的教训。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水污染造成的社会事件,引起日本全国的强烈反响。如九州地区的熊本县,由于当地的化肥厂直接排放含有汞的废水,使当地居民患上脑神经麻痹的怪病。

在舆论的压力下,日本政府不得不下决心解决企业排污造成的水污染问题。日本首先从立法开始,短短几年,先后通过了《控制工业排水法》《水质污染防治法》《湖泊水质保全特别措施法》等法律,后来,日本又根据情况变化多次修改《水质污染防治法》。这样,日本主管部门和法律部门就可以依据这些法律监督和管理水资源,并调查和追究污染水质的责任方。在这种法律和舆论的约束下,日本任何一级行政长官对水资源和居民用水的安全达标都不敢掉以轻心,否则不仅自己的“乌纱帽”不保,而且可能身陷法律纠纷。

日本为确保水资源安全,防止水污染,还建立了信息公开和居民查询制度。在许多城市,主管部门都在供水系统的各个环节设立了监控系统。如东京都,从上游的水源到最终段的居民家庭管道,一共安装了10多个检测点,共有60多项检测项目,而且随时公布这些项目的检测结果。居民每天可以从东京都水道局的网站上看到有关信息。如果居民感觉自己家中的水质有问题,可以电话询问水道局,或登门查询,水道局必须给予说明,或上门检查。

为解决企业排放问题,日本政府采取了“鞭子加糖块”的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排放的企业,作出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向投资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还给予税率上的优惠。这些政策让企业知道,与其违法排污被罚高额罚金甚至企业倒闭,不如拿出些资金修建废水处理设施,而且还能得到政府的补贴,政策引导使日本在短时间内就杜绝了企业排放污水问题。

德国:摸清家底 区别对待

在工业化过程中,德国留下了许多污染场地,有15%~20%的土地被怀疑可能受到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德国有30万块土地需要治理。在后工业化时代,土壤保护已经成为德国环保的一项重要工作。德国的土壤保护工作做得比较深入细致,开展了污染场地调查,底数清楚,为开展土壤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首先,全面开展土壤监测。目前,德国各州都对土壤进行长期监测,全国共有800多个监测点,绝大部分是环保部门设立的,也有一些是农业部门设立的。联邦与各州政府设立土壤污染调查小组,根据土地的用途,对土壤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土壤特性的变化信息,同时观察土壤发展趋势,评估治理措施是否有效。

其次,对全国有污染嫌疑的地块进行排查、筛选,对重点污染地块进行详细调查,然后,通过情景模拟,开展土壤修复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实施。

再次,建立污染场地数据库。如萨克森州对全州污染土地建立了一个详尽的数据库,所有与土壤保护相关的州政府部门都可以使用这个数据库,下一级地方政府也可以查找属于本地区的污染场地情况。同时,建筑公司也可利用这个数据库。通过这个数据库,可以对全州土壤保护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

德国还通过精密计算设计了一套指标来评估土壤风险:在绿色线上的,主要是预防土壤恶化;在黄色线上的,要发出警告;在红色线上的,必须进行清理。

当然,土壤保护最好的手段是尽量少用土地。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农业用地转为工业、交通、住宅用地,土地利用的转型导致了土壤污染。少用地意味着少污染。因此,现在德国对土地转型利用实行总量控制,现在每年农业土地转型利用的总量为50多公顷,到2020年年利用量不能超过30公顷;为满足建设需要,重点向城市要土地,重视土地的重复使用,避免无节制地向周边拓展,造成新的污染。

澳大利亚:改造污染土地成公园

和世界很多其他国家一样,澳大利亚也逐渐将重度污染的工厂企业慢慢搬离城市中心和住宅区周边。搬迁留下的空地会经环境署的严格评估并由开发商做出改造意见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才允许将污染地块修复和转型为非工业用地。

澳大利亚很多受污染严重的土地最终并没有转型成商住用地。一些大型的森林公园、湖滨公园,由于可以广种树木、使土壤自然修复,更适合污染土地的转型。获得过多项大奖的澳大利亚BP石油公司遗址公园就是在原BP石油公司场地改造后建成的。这座公园中,很多被污染的土壤并没有被运走,而是和有机物相结合,重新加以使用,通过自然法则,慢慢把土地净化。对于被污染土地的修复工作,澳大利亚的标准和规格非常高,曾经被严重污染的奥林匹克公园地块,已经被改造成了适合全家出游的绿色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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