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筹建程序(共6篇)
1.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筹建程序 篇一
附件:
关于XX公司筹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
东陵区(浑南新区)发改局:
由于(原因),(投资方:个人或公司)拟在(地址)投资组建(建设)XX公司,现申请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
二、注册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
四、经营范围:
五、注册资本:(外资另填投资总额及各方出资比例)
六、符合产业政策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具体条款)
妥否,请批复。
投资方签字盖章:
XXXX公司(筹)
年月日
2.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筹建程序 篇二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蔡毅
摘 要
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繁杂,所牵涉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较多,为理顺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环节、缩短工作时限,现将湖南衡阳至南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相关内容按照报建程序,从项目公司的角度将立项手续、设计、招投标、用地等方面粗略整理捋顺,以资参考实用。
关键词 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 1.1 基本程序
1)工程可行性研究及选址阶段: 根据投资意向,与政府签订相关投资意向书,进行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工作。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应进行工程预可行研究,并以预可行研究报告为依据编报项目建议书,以批复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工可》。
预可行研究报告经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根据自己的投资意向及批复的预可行研究报告,向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选址意见和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
2)总平面(路线方案)设计阶段
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复。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路线方案设计,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方案审查,并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同时进行工可编制。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压覆矿床等专项评价申报亦在方案设计完成后进行。
工可报告编制完成后分别向规划、环保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及发改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报告书及工可报告批复。
3)初步设计阶段
方案审查完成后,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初步设计审查。
4)施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审查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含基本农田审批)。建设用地批准后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征地拆迁手续,申请核发征地拆迁许可证。施工图完成后向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施工图核批。
5)招投标阶段(略)6)施工许可阶段
完成征地拆迁和施工图审核后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向审计部门申请开工前资金审计,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2 项目公司前期工作要点
1)预工可批准后,成立项目单位。
2)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出具选址意见书。
3)取得选址意见书及项目建议书批复件后,完成路线初设方案(经行政规划部门审批),委托有资质设计、咨询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编制项目工可研报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方案及工可报告。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其他专项评价如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涉江涉河事项、压覆矿产报告、行防洪等报批。
5)在项目工可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完成用地预审报告后,将上述资料同工可研报告报上级发改委申请工可批复(含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确定)。
6)项目建设标准、规模等经上级发改委批准后,进行项目初步设计。7)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8)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后,进入施工图设计外业,外业审查批复后,完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报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视情况,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可进行招标文件的报批(应具备招标的设计深度)。
9)初步设计审查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含基本农田审批)。用地批准后,向国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申请核发征地拆迁许可证(核发基本农田使用许可证,用地审批,可先期办理拆迁手续)。
10)招标文件报批后,进行项目招标。11)办理项目施工许可。1.3 各环节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选址意见书
填写《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1:2000地形图。2)用地预审 用地预审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平面布置图;未压覆重要矿藏及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用地预审所需其他附件。
3)报批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及路线方案图;《土地预审意见书》和《土地预约协议》;各级发改委审批项目的转报批文;同级旅游、文化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文化、旅游等行业项目提供);项目投资方资信证明。
4)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下一级环保部门审查转报意见。5)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意向或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下级发改委的转报批文)及附件;土地预审报告书。
6)项目方案审查
项目方案审查申请报告;项目方案设计图。7)初步设计审查
申请审查报告;项目其他相关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3到4套;相关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等;规划总平面和方案预可行审查意见;
8)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划拔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上级意见);县国土局代政府提出的用地请示;建设用地申请表、用地申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权属证明;用地单位意见、被征用地单位意见;被征用土地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或项目投资计划;用地单位资质证明及用地单位资金证明;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技术图;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补充耕地位置图;经审查的路线总平面图;投资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或土地部门签章的征地地形图;征地协议及征地有关报表;其它应有提交的材料。
9)施工图设计审核
施工图外业审查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3到4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初审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行政主管部门)。10)项目开工前资金审计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及使用情况。11)办理征地拆迁(申办《征地拆迁许可证》)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市、县(区)人民政府的用地请示;建设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及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及技术报告书(论证);土地权属证明;占用林地,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部分复印件;补充耕地位置局部复印件;线型工程平面图。
12)办理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意见;已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单,招投标已经备案;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用地界限图;已办理《征地拆迁许可证》或者控制性工程用地的批复意见、拆迁已满足施工需要;交通主管部门(或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材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2 前期工作流程
2.1 选址及工可报批阶段
投资意向书→预可行研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见,申请建设选址(行政规划部门)→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建议书(上级发改委)→完成初步方案(平面路线)(同时编制其他专项评价文件报批)→编制工可→申请土地预审(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工可报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上级发改委)2.2 初步设计阶段
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的批复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出具审查意见→勘察设计院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完善初步设计图(并对专家意见书面回复)→修改、出版初步设计图→咨询公司出具专家评估报告并报交通行政主管规划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部门会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转报或批复文件。2.3 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外业→施工图外业报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批复→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根据初审意见,设计院施工图文件优化→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报交通行政主管单位审查→交通行政主管单位委托有关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意见,由设计院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出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连同初审意见、咨询审查意见备案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各部门会签,交由行政主管领导审定→下发施工图设计转报或批复文件。
2.4 用地报批阶段
用地项目报批程序:申请→受理→现场勘察→会审→报各级政府审核→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1)建设用地预审
用地预审报批流程图:用地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公开办事大厅受理申请→报主管领导分理→规划科踏查、报省、市预审→耕保科协助市、省征地中心踏查测绘→估价所评估——划拨方式→评估方式——划拨→耕地保护科配合市、省组件→主管领导审核→耕地保护科逐级上报审批,并负责公告→财务科收费→移交档案室→反馈办事大厅。
2)用地资料报批
用地资料报批流程:向各区县申请用地→由市级行政部门组织所涉县、区政府根据新的规定及修改后的初步设计要求,修改、补充、完善用地报批资料,上报市级国土管理部门→市级国土管理部门根据上报资料,审查并补充材料,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签后,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国土管理部门用地处收到市国土局报批材料后,经审查提出意见经耕保、地籍处会审后形成意见报正副厅长会签后,报主管副省长审签后报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受理后,经初审后转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国家发改委出具意见后,再由国土资源部用地、耕保司等审查提出意见报部领导决定,并报国务院办公会审定后下发批准文件。
在市级国土管理部门审查和补充用地报批材料的同时,需申领林业管理部门核报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并在市国土资源局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环保局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在报用地资料的同时,需同时转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各级批文。
3)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用地资料批复后,研究制定征地拆迁方案计划→持相关资料和批复文件办理《征地拆迁许可证》→与市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由市、县级政府出面协调动员→实施征地拆迁、支付征地拆迁费。2.5 招标工作阶段
高速公路项目从发售招标文件开始至组织开标时间不低于28天。1)招投标工作流程
申报招标主体及招标方式批复→编制招标文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出具评标报告书→公示→宣布中标结果,下发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结果备案(行政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单位)。
2)招投标工作具备条件和所需资料
(1)招标方式确定应具备条件: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情况;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基本情况;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其他材料。由项目审批单位核准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2)招标文件审查条件:工可已批复;项目法人已成立;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建设资金已落实;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审查需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复、且具有招标所需设计图纸。
(3)招标文件报批所需资料
招标文件一套;工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等复印件。3)招标备案、公示
自行招标的,应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改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
4)公示后无异议,下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谈判、并签订合同; 2.6 施工许可阶段
1)申请及审批程序、时限
申请施工许可→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将符合许可条件的全部申请材料和申请意见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行政主管部门各处室审查会签→厅主管领导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一般许可期限: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为20个工作日;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一般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一般自收到经初审的申报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许可条件(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计划;(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审计;(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能满足施工需要;(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参考文献:
3.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筹建程序 篇三
包括面向委托人、受益人和信托财产潜在使用者三个方向。
一、面向委托人的市场调研
1、调研对象:一切我们能够接触到的、符合法定委托人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称潜在的委托人。
2、调研内容:可能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的愿望,能够接受的信托方式等等。
3、调研方式:
(1)调查方式:走访,问卷,观察,模拟试验等等。
(2)研究方式:汇总调查结果,综合、分类、归纳、测算、论证主题、形成报告。
二、面向信托财产潜在使用者的市场调研(※)
1、调研对象:我们所能了解到的一切信托财产潜在需求。
2、调研内容:对信托财产需求的性质、时限、数量、风险、回报率,资金需求者对于信托投资方式的认识程度,等等。
3、调研方式:
(1)到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城市建设方面的项目的资金需求;
(2)到经营比较好的企业了解企业经营资金需求;
(3)利用公开媒体征集信托资金投向和要求;
(4)其他渠道。
三、面向受益人的市场调研(主要是公益信托)
1、调研对象:信托法规定的公益信托范围内的对象。
2、调研内容:
(1)对信托利益的需求的性质、时限、数量等等要求;
(2)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及其态度;
(3)设立公益信托的办事规则;
(4)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支持程度和能够采取的支持措施;
(5)社会对此的反映。
3、调研方式:走访,问卷等等。
第二步:研发中心建立储备库
一、根据面向委托人的市场调研结果,建立委托人储备库,用微机数据库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类排队,做到可以随时统计、调用。
二、根据面向信托财产潜在使用者的市场调研结果,建立信托财产潜在使用者储备库,用微机数据库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类排队,做到可以随时统计、调用。
三、根据面向受益人的市场调研结果,建立受益人储备库,用微机数据库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类排队,做到可以随时统计、调用。
第三步:研发中心设计信托组合一、设计方式:
1、将各个储备库的内容进行筛选,将可以对接的委托人和信托财产潜在使用者选出来,设立信托组合。
2、将信托财产潜在使用者储备库中虽然委托人储备库中暂时没有委托人对接对象,但是预计社会上会存在足够委托人的项目筛选出来,面向社会预征委托人。当预约的委托人达到要求时,设立信
托组合。
3、设立信托组合以后,编制信托项目建议书。信托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
(1)对潜在委托人调研的结果;
(2)对信托财产潜在使用者调研的结果;
(3)以上两者结合,在法律上、经济上的可能性,在经营上的效益性,在执行上的可操作性,在风险上的可防范性;
(4)对信托执行经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素质、所学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经验、敬业精神、工作作风等等;
(5)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二、报批:
1、信托项目建议书报送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送达信托项目建议书时,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填写文件签收单。
第四步:批准立项
一、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研发中心报送的信托项目建议书。审核内容主要是项目建议书内容是否完善,论述和说明是否正确。
对于审核不合格的信托项目建议书,签署具体意见,退回研发中心。
对于审核合格的信托项目建议书,签署自己的意见,向公司信托评审委员会主任申请开会讨论。
二、信托评审委员会主任收到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开会请示后,组织召开以信托评审委员会为主并具有决定权的信托评审委员会和信托审计委员会联席会议,对信托项目建议书进行评议。研发中心有关人员应到场说明信托项目建议书有关情况。信托审计委员会参会成员应当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发表意见。(第一次会议)
三、经信托评审委员会和信托审计委员会联席会议评审通过的信托项目建议书,研发中心办理立项手续。信托评审委员会主任在立项书上签字批准立项。立项手续办好后,交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安排下一步工作。
经信托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信托项目建议书,不准立项。
第五步:确定信托执行经理
一、立项后,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将立项书交资金信托部或资产信托部,安排选任信托执行经理。
二、资金信托部或资产信托部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选任信托执行经理的具体工作。
三、信托执行经理的选任采取面对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员工招标、部门经理推荐等方式,必要时,公司信托评审委员会可以直接任命。
四、由于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采取招标方式应当成为主要的方式。招标时,信托评审委员会主任到场,部门经理主持会议。招标程序如下:
1、部门经理公布立项书,介绍项目情况;
2、有意投标者到部门经理处登记,并将自己的工作设想报上。
3、部门经理召集招标会议,宣布投标人名单;
4、投标人宣讲自己的优势和工作设想;
5、信托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参加投标的其他人提问,投标人解答;
6、信托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发包括信托执行经理姓名、权利和责任等内容的任命文件;
7、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宣布任命文件,信托执行经理上任。
五、采取部门经理推荐和公司信托评审委员会直接任命的方式,需信托评审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合议,产生人选,并由主任签发包括信托执行经理姓名、权利和责任等内容的任命文件。
六、信托执行经理产生后,研发中心将有关资料移交信托执行经理。(包括信托建议书、立项书、信托执行经理任命文件、信托评审委员会和信托审计委员会及其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和立项批准文件等等一切与信托项目有关的资料)
第六步:信托执行经理选择常务助手和研发、营销、托管人员。
1、信托执行经理上任后,应当根据研发中心提供的资料编写编制各个岗位职务说明书和收入分配方案,并报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批准。
2、信托执行经理根据需要在公司内部提名自己的助手,助手候选人的产生方式由信托执行经理自己确定。助手候选人产生后,报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批。批准后就任。如果所选助手是信托业务总部以外的人员,需要报总经理批准。
3、信托执行经理在公司研发中心的现有设计人员中提名信托项目的设计人员,在市场部的现有推销员中提名信托合同营销人员,在托管部的现有人员中提名托管人员。提名时需要经被提名的人员所属部门的经理同意,然后报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批准。批准后就任。
设计人员、营销人员和托管人员的提名一般情况下分别来自于相应的部门的现有人员。如果信托执行经理需要从其他部门提名,须报总经理批准。
3、信托执行经理提名助手和研发、营销、托管人员时,须事先向对方明确具体的收入分配政策、各个岗位的权利和责任。
在上报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批的提名材料上,被提名者需签署同意按照信托执行经理的安排和要求担任职务,并同意收益分配政策的意思表示。
4、营销人员和托管人员可以在信托计划书、合同等材料设计出来以后再根据具体情况提名、报批。也可以与助手、研发人员一起提名。
5、以上人员组成信托计划项目组,信托执行经理为当然的负责人,对组员在本信托项目上的各项事务办理过程中具有领导地位。但是,组员对信托执行经理具有监督的责任。
第七步:信托执行经理主持设计信托计划等各种信托文件(以下简称“执行方案”)。
1、信托执行经理自产生时开始负责信托项目的研发、设计,召集研发人员,部署设计信托项目操作的具体方法,编写信托文件即执行方案。
2、研发阶段需要编制的执行方案包括的信托文件种类有:
(l)本信托项目工作计划和工作规程;
(2)信托计划书;
(3)信托评审委员会和信托审计委员会批准信托计划的文件草稿;
(4)信托合同书;
(5)风险申明书;
(6)公证书、法律意见书;
(7)宣传材料,如宣传单、推介书等;
(8)委托人、受益人名册;
(9)信托合同预售登记簿;
(l0)信托资金运用方面的合同书;
(11)信托投资的担保材料、信托产品的资信评级材料;
(12)信托资金运用对象的情况资料;
(13)在研发阶段办理的与信托项目有关的各种手续,如备案、登记手续等;
(14)其他在研发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
以上这些设计的文件、方法,必须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3、信托执行经理在研发过程中需要对每个环节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确认、接受咨询,办好各种审批手续,研发中心部门经理应当组织研发中心给予协助和支持。
4、信托执行经理在研发阶段需要形成向信托评审委员会和信托审计委员会汇报研发结果的研发报告,为此,要将审批、论证、确认和咨询的结果在报告中说明。
5、研发结束后,信托执行经理需要将研发报告和执行方案上报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信托评审委员会和信托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八步:审批执行方案
1、执行方案由信托评审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信托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分别开会讨论、审批。会议要形成纪要。两个委员会都有否决权。信托执行经理和有关人员应当到场汇报、解释研发报告和执行方案。(第二次会议)
2、为了使与会者在会议上有的放矢,并提高开会效率,开会之前信托执行经理应将会议材料发放到与会者手里进行酝酿。
3、开会讨论的结果分为同意、修改或补充、否决三种。每一个文件都要形成讨论意见,不准从总体上笼统确定。
经过两个委员会讨论同意的执行方案,两个委员会主任在审批单上签字批准实施。不同意的执行方案,签字批示项目作废。需要修改和补充的,签署修改意见。
第九步:印刷文件,推销信托合同
1、经过批准的信托文件,信托执行经理负责按照需要组织印刷。印刷费用可以由公司暂借,待信托成立后,由信托财产核销。借款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借款单需要公司分管信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总会计师签字批准。
2、信托文件印刷好以后,交营销人员推销。信托执行经理是营销活动的总指挥。
3、营销活动按照经过批准的信托项目工作计划和工作规程中关于营销的安排进行。推销员、收款员、复核员、资料保管员各就各位,签约、收款、交款、核算各个环节的方法、地点、顺序等事项安排就绪,方可进行营销。
4、营销重点是研发中心的委托人储备库里的潜在委托人,但不限于此。对于已经预约的委托人,应当按照预约时间顺序优先。
4.电厂前期工作视察报告 篇四
一、电厂建设的优势
(一)优越的厂址条件
厂址地处供煤矿区开发规划中心,所有规划矿井均在40Km范围内,煤炭平均运距为20.6km。且该厂址紧邻三岔河,取水方便,取水距离仅为950m,高程15m。六纳公路(三级油路)、仓边公路(四级)从厂区穿过,经改造提级后,可确保大件设备和今后煤炭运输。
(二)丰富的煤炭资源
1、井田勘探情况
2、开发现状及规划情况
随着化乐、新华井田普查勘探工作的完成,储量趋于明确,特区已委托省煤矿设计院编制完成《矿区总体规划设计》并通过了评审。规划新建6对矿井,总能力675—805万吨/年,另有地方配套且通过验收的乡镇小煤矿9处和在建小型矿井2处,生产能力60万吨/年,本期规划矿区总规模为735—865万吨/年。
(三)便利的交通位置
二、电厂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一)在项目技术准备上,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工模型试验、厂区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取得批文;电厂工可研报告已于今年3月25日通过国家电规总院进行的评审;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已编制完成待审;环境评价报告书近期编制完成;电厂项目初步设计的现场勘察测量、接入系统的设计方案及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取证等项工作正在进行。
(四)在交通运输上,为配合电厂建设,市政府已规划在2006前将主要产煤地至电厂的4条公路改造成二、三级油路,分别是红岩脚20km;梭戛至县界公路38km;羊场经新场乡至化乐煤矿35km;经新窑、堕却至长箐29km。主要运煤公路立火至岩脚二级油路拟于明年动工修建。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因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电厂法人组建方案尚未落实。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早研究批复电厂法人组建方案,并纳入率先实施方案。
2、电厂要在经营体制上采取煤电一体化体制,在技术上采用高新技术即超临界机组,这样才能推动省政府对电厂法人组建方案的批准。
3、由于水黄路的贯通,已严重制约特区经济发展,在特区这样一个贫穷、落后、人口众多的区域里,急需一个大型项目来支撑其发展。电厂的建立,将对今后财源起决定性作用,建议市以上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争取早日立项,谋利于民。
5.PPP项目前期投资审批程序 篇五
一、投资体制的基本原则
依据国务院于2004年7月16日所出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规定投资体制应落实“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此原则将投资项目政府的管理职能区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审批制、核准制与备案制,具体内容说明如下:(一)审批制
1.政府投资项目采全部审批制
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区分为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两种,从投资决策角度,《决定》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本书称此部分审批为全部审批制。
2.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采部分审批制
政府对于项目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决定》要求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由于类项目的文件审批范围比较少,本书称此为部分审批制。
(二)核准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三)备案制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除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采用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四)小结
有关于PPP项目投资程序应采取审批制、核准制或是备案制,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基本上PPP项目同时具备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与政府补助项目的双重性质;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内容的解释,如果从社会资本投资的角度看PPP项目,应该采取核准制或是备案制;但是从政府补助的角度,如果是准经营性的PPP项目,解释上应该采
取部分审批制;如果是非经营性的PPP项目,项目收入全靠政府购买服务,应该采取哪种制度,《决定》中并没有规定。因此经由上述的说明,我们可以得知PPP项目在投资体制中,政府的管理权责应采取哪种制度,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待未来立法解决。
另外,根据2016年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批复方式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6]1818号)中规定:“
一、政府采用投资补助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按照核准制管理。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仍按照审批制管理,直接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此可知,准经营性的高速公路项目,即政府采用投资补助方式参与的项目,采用核准制,政府投资参股项目公司的高速公路项目,即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参与的项目,采用审批制;笔者认为,有关于后者情形适用审批制,恐有讨论的必要;首先,一般在项目上,政府补助的金额通常多于政府投资参股的金额,则政府负担金额多的补助项目采用核准制,政府负担金额少的参股项目采用审批制,似乎在程序上有些轻重颠倒之嫌;此外,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准经营性项目,政府除了参股投资外,还需要针对项目的资金缺口给予项目公司补助,这种又参股又补助的项目,应适用核准制还是审批制,根据《通知》的内容是无法解决的,因
此本书认为目前的投资体制并不适用于PPP项目。
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国内目前针对PPP项目没有投资审批的直接规定,但是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评审标准》要求新建项目必须完成城市规划、立项、可研的审批程序,因此实践中经常将PPP项目比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办理。2014年3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文件中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与可研的审批程序有详细的规定,此外项目审批与城市规划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联系,因此相关内容也一并说明如下:
(一)城市规划程序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5条的规定,城市规划应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连接(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内容具体区分为以下四种:
1.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般简称为“总规”。
2.分区规划
分区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
3.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一般简称为“控规”。
4.修建性详细规划
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一般简称为“修规”。通常有了总规、控规与修规之后,才能根据这些规划指标进一步设计项目。
(二)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指的是确定某个项目确定由哪个单位负责,并进行项目的初步分析,通常立项阶段要求项目单位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办法》第10条第1款前段参照)。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项目建议书给审批部门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批准项目建议书,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办法》第11条第1款参照)。
PPP项目的项目单位(或称为立项人)应由谁来担任?是由实施机构担任还是由项目公司担任?有关这个问题,笔者主张应由实施机构担任项目单位,不该由项目公司担任,原因在于:第一、立项阶段还没进入采购程序,也没有选出社会资本方,更不可能有项目公司的存在,因此只能由实施机构申请立项并担任项目单位,第二、逻辑上应认为项目可行且有实施的必要,而后可行性研究报告也通过了审批,才有需要成立项目公司实施项目,不应该出现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没审批通过就成立项目公司的情形,因此立项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完成审批的情况下,只能由实施机构完成申请立项审批,第三、有人主张应由项目公司担任项目单位的原因在于,过去审批的惯例都是由建设单位来担任项目单位,而PPP模式中是由项目公司担任建设单位的角色,因此应由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单位,笔者认这种想法是受到传统模式的影响,过去传统模式基本上都是由工程的建设单位担任项目单位的,而PPP项目的审批应独立安排,不该受传统模式的影
响。
虽然笔者的立场认为应由实施机构担任项目单位,但是如有特殊的情况,例如:贷款的需求、产权登记的需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需求等等,需由项目公司担任项目单位,也可以同意变更项目单位,由原先的实施机构改为项目公司。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按照规定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办法》第12条参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审查意见(《办法》第14条第1款前段参照)。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并应当附以下文件:(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1]、(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四)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者节能登记表、(五)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
交的其他文件(《办法》第16条参照)。
6.城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篇六
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主要包括四个无形改造和一个有形改造。市规划、国土、房产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设立派出机构,负责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区城改办负责本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各项建审手续申报办理工作,并协调督促投资企业申报改造项目配套开发部分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办理。
城中村改造的主体应该是城中村改制后新经济组织(即村组股份公司)或投资人,以及改制后的村组股份公司与投资人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而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村组股份公司,并且已完成一个有形改造,剩余四个无形改造未完成。前期报建手续办理流程:
一、申请立项
经村民大会形成同意实施城中村改造决议和同意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决议,报区城改办审批后,由区城改办报市城改办批准同意,将项目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并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
根据项目土地状况、人口状况和规划设计条件做出整体规划方案,报市城改办规划管理处通过后,报规划院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审城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批完成,出图盖章。三、审核用地规模 市土地储备中心审核城改项目综合用地规模,并会同区政府拟定土地储备方案,签订土地储备协议。
四、改造方案备案
剩余土地由区城改办根据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和区域城市功能的要求,以及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方案,划分安置用地、开发用地及共用宗,并报市城改办审批通过后备案。
五、完成三个无形改造,一个有形改造
这是办理土地确权的前提条件,其中完成三个无形改造:
1、转居民,主要是为村民缴纳社保;
2、村委转居委,此项转变多为政府行为;
3、集体经济转股份公司:完成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成立股份公司,村民转变为股民,组长变为股东,根据村组改造前的收入,地块状况、人口数量等分配股份比例,直接关系到村民的个人利益。完成一个有形改造,安置楼已竣工,完成回迁。
以上两项工作涉及公安、农林、民政、国土、教育、人劳、计生等多个部门,用时较长,所以有很多开发商未等无形改造完成,就以安置楼名义开始开发用地的报建手续,先行施工建设。
六、土地确权
三个无形改造完成后,报市城改办确认后,村组自改形式的在土地管理处办理土地确权。开发商介入改造的,也可同时办理开发用地的土地确权,并将开发用地挂牌取得土地,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办理土地确权程序如下:
申请改造后的股份公司申请土地确权,应提交下列材料: 土地确权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市城改办对该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
4、区政府关于完成无形改造工作的文件
5、公安机关关于完成农转居工作的确认工作
6、股东(或居民)大会关于同意输土地确权和申请用地的决议
7、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8、规划定点图及勘测成果表
9、超过城改用地标准的,附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的剩余土地收购储备协议
10、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二)受理
1、经市城改办土地管理处初审,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正式受理土地确权申请。(三)确权
1、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土地确权申请后,应会同市城改办对申请确权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地籍调查结果有关内容,必要时,可以就有关事项向申请人、有在单位或个人询问。
2、经审核认为可以依法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将此确权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同意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发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确定申请权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申请人可以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登记发证申请人特确权文件及其它土地权属登记资料,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
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如下:
(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议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3、1:500地形图6份
4、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和其它相关图纸文件
(二)受理
1、经市城改办土地管理处初审,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正式受理土地确权申请。
(三)确权
1、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土地确权申请后,应会同市城改办对申请确权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地籍调查结果有关内容,必要时,可以就有关事项向申请人、有在单位或个人询问。
2、经审核认为可以依法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将此确权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同意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发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确定申请权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申请人可以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登记发证申请人特确权文件及其它土地权属登记资料,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
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建议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3、1:500地形图6份
4、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和其它相关图纸文件
(二)受理
1、经市城改办规划管理处初审,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正式受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
(三)审批程序
1、城改办立项备案
2、控制性规划方案调整
3、测绘院(宗地测量)
4、踏勘现场
5、局会审定
6、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八、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如下:
(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 3、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一式三份);
4、本有效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5、成交确认书;
6、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7、规划设计条件;
8、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 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9、审批土地件。
(二)受理
1、经市城改办规划管理处初审,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正式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三)审批程序
1、现场踏勘
2、报局领导签字办理用地定点章(用地初审)
3、取得征地成果表
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问题一:我公司没有体现在四方协议内容中(即市城改办、区城改办、村组股份公司、投资单位即开发商),完成土地确权后,如果我公司成功摘牌,也无法享受城改项目出让金只缴纳25%—40%(政府相关出台文件规定截止2011年底之前的城改项目,出让金可按25%缴纳),和配套费减半等相关优惠政策。
解决方案:由区政府出面,邀请分管城改办的焦维发副秘书长、市城改办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考虑到村子人口众多,改造面积较大,开发商的资金压力较大,故将我公司引入此城改项目,无 法享受城改政策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出让金问题也可体现在其中,且在取得土地证之后的报建及销售手续都可以自行办理,容积率也可做适应调整(西安市二环到三环之间城改项目容积率一般在4.0左右,要突破4.5需上副秘书长办公会,要突破5.0需上副市长办公会,要突破5.5需上市长办公会)。
问题二:我公司未能成功摘牌
解决方案:开发用地可让村组股份公司摘牌,享受城改政策,我公司与村组股份公司签订协议,共同成立项目部。
工程管理部
郭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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