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程序

2024-10-24

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程序(9篇)

1.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程序 篇一

集体合同报送备案程序

集体合同报送备案的从操作流程

报送部门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报所在区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审核。

报送材料报送集体合同所需材料:(1)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2)企业涉及协商工资增长比例的,应报《协商工资基本数据表》和《企业人工成本状况表》(报送的集体合同中未包括该项内容的,不需报送上述两表)。(3)《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变更、解除审核表》一式三份。其中劳动行政部门存一份,退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各一份。(4)集体合同的说明一份。(5)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一份。(6)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7)授权委托书一份。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该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为职工方首席代表的,不需授权委托书。(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9)工会社团法人证明材料。该材料指企业上级工会批准成立工会的文件,含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企业,复印件审批部门留存。(10)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复印件。(11)企业地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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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按揭及备案程序 篇二

一、要办按揭先查个人个用情况表是否能办

二、财务把首付款打入账户(开出地税发票)

三、四本合同原件至房管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1.合同:财务、备案、银行、办按揭人各一份

2.备案登记费550元/店,印花税=贷款金额*0.005%

3.备案资料:合同原件四本、办理人员要公司开介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一式两份给客户夫妻双方都签字盖手印送到房管局。

5、房管局:l办事员:A套合同1、3、4、15页复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1份(等到银行办好可以抵押登记后再与银行资料夹在一起给房管局)。

房管局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

1份

6、银行做好资料后拿到房管局

1、房管局开票到楼下缴款A、店面550元/店B、套房80元/套。缴款发票号、金额写在银行的目录表上面。

7、按下面顺序放:按1幢-2幢--------顺序

A.银行抵押登记表(2份)

B.银行抵押登记约定书

C.之前客户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

D.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1份

E.抵押登记证(横放)

8、房管局登记完(抵押登记号)要写在银行的抵押登记明细表上(我司本子也要写)

9、房管局------403号房盖章-------银行

3.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程序 篇三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

(一)办理预售登记备案的开发企业应到房屋交易所交易部领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申请表》,经填写后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提交到交易部经办人员。

(二)办理预售登记备案应提交的资料有:

1、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一)办理预售登记备案的开发企业应到房屋交易所交易部领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申请表》,经填写后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提交到交易部经办人员。

(二)办理预售登记备案应提交的资料有:

1、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任命书(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资立项批文(复印件);

5、土地使用权证书(含红线图)(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审批单、红线图)(复印件);

7、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8、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9、预测房屋建筑面积结果通知书(原件);

10、房屋出售情况表、销售价目表(原件);

11、若开发项目有拆迁情况的,应提交拆迁许可证(复印件),产同时办理已拆迁房屋的注销手续。

(三)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必须同时提交原件核对,以上资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将收下资料,并出具收件收据。

(四)等候通知,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带上收件收据,被委托人身份证领取交费单据交费、领证。

4.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程序 篇四

一、办理前期物业服务登记备案的程序:

1、由开发建设单位向肃州区城市物业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勘验;

2、资料审核、勘验合格后填发《前期物业服务备案通知书》,转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二、办理前期物业服务需提交下列资料:

1、前期物业服务备案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2、酒泉市发改局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批复)

3、酒泉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分期备案的付备案楼栋平面图)

5、区地名办公室审核命名的建筑物标准名称申请表(复印件)

6、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8、肃州区物业前期备案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

9、小区公用设施设备规划清单(如监控设施、物业管理用房、活动室、自动停车系统、停车棚、健身器材等)。

10、开发建设单位对物业项目的承诺书;

11、物业企业对物业项目的承诺书;

5.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程序 篇五

凡注册地不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入吉企业),进入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需办理入吉备案。备案流程如下:

一、按照《关于加强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吉建管[2011]32号)的文件要求,入吉企业需在我省设立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总公司出全资),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等相关手续。原则上向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应资质。提交下列纸质(1~5项),并按顺序装订好。

二、入吉企业使用吉林省企业锁通过互联网上报申请信息,纸面材料可以通过省政务大厅窗口或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

三、入吉企业取得子公司资质后,应到省施工队伍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时需要在网上核对子公司下列信息,提交下列纸质文件(1~6项),并按顺序装订好:

1、入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子公司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网址 http://jst.jl.gov.cn/),网上填报并提交后打印《外省建筑业企业入吉备案基本信息情况表》一份,按表格要求加盖公章。

4、入吉企业与子公司双方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需要提供原件)。

5、验资报告复印件(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6、近三年该企业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有无双拖欠问题及企业诚信情况证明并加盖公章。

7、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建造师基本信息(包括数码照片)。凡参与我省工程招投标的外埠企业,建造师应先期在我厅网站公示。

四、入吉企业子公司备案后在省厅门户网站“外埠企业入吉备案”栏公告,准予在我省进行工程招投标活动。

五、其他事项:

6.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程序 篇六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根据合同中事项填写后打印(签章除外)。若合同涉及专利超过三项,以附表形式添加。需提交原件。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提交原件(加盖骑缝章)。

三、让与人、受让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委托书,提交原件。让与人、受让人双方需共同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事宜,委托书应载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并由三方签章。被委托人应当与本案申请表中的联系人一致。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专利证明材料,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备注:

1、超出备案时间的(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需提交让与人、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合同有效声明书,并注明专利实施许可仍在进行及未及时备案的缘由。

2、让与人信息与专利证书信息不一致的,应提交变更证明。

7.集体劳动合同需审核备案 篇七

一、集体合同备案内容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及《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相关规定,北部新区企业、民办非企业(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通过平等协商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订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或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以下统称集体合同),应在用人单位协商双方首席代表自签字之日起10日内报送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二、审查备案权限 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的集体合同报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以上未涉及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在北部新区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集体合同应报送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备案。

三、申请集体合同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均加盖鲜章)

(一)《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二)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三)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集体合同的纪要(记录);

(四)双方代表协商的会议纪要(记录);

(五)企业法人、工会法人证明复印件;

(六)双方协商代表资格证明材料;

(七)依法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签订集体合同备案,同时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所有提供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办理时限及程序

(一)审查核查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监督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协商、签订及履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签订及备案公示程序。对于拒绝或阻扰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存在违反《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严格按规定作出处理。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的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决定受理后,必要时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对集体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核查。

(二)依法审查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集体合同备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备案,不得随意扩大审查范围;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审查意见,未对集体合同的合法性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报送。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集体合同文本应当用中文书写。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栋,邮编:401122。经办:周建华(410室),联系电话:67308028。

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篇二: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办理程序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办理程序

一、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原劳动部《关于印发<集体合同规定>的通知》、《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二、受理范围

省属单位、中央及部队驻鲁单位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保障厅或由省劳动保障厅授权市劳动保障局审查;市属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由市劳动保障局审查;县(市、区)属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由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审查。

三、应提交的资料

1、正式签订的集体合同文本一式四份

2、签订集体合同的说明一式二份。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双方首席代表及协商代表的产生情况;(2).集体合同的起草情况;(3). 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内容协商的过程;(4). 集体合同主要条款的说明;(5). 协商过程中争议较多问题的处理过程及办法;(6).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

3、并盖有企业法人和工会印章、集体合同基本情况送审登记表;

4、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工会社会法人证明复印件各二份;

5、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未设工会的提供工人首席代表)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一式2份);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委托首席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

三、集体合同审查的内容:

1、双方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协商代表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等;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跨行政区域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所属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2、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是否经职工大会代表审议讨论通过;

3、集体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宏观调控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

4、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合同的程序:

1、登记、编号;

2、审查;

3、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4、存档。

五、《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包括下列内容:

1、集体合同双方的名称、首席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2、审查意见;

3、劳动行政部门集体合同审查专用章;

4、通知单位时间及收到人签名。

六、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单位。

七、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的集体合同,双方应当进行协商修改,并补充说明因由,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重新审查。

重新报送的集体合同审查期限,自劳动行政部门重新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计算。

八、经审查有效的集体合同,由下级劳动行政部门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由省、市(地)劳动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名单。

未报送审查的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有效的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对原集体合同进行变更或修订,变更或修订后的集体合同应在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十、条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有效的集体合同,自单位收到之日起生效,双方代表应当及时以适当形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1、确定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提出协商要求。

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3、进行协商前准备。

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

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5、职代会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代会和全体职工讨论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职工半数以上同意,草案方获通过。

6、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

7、报送、审查与公布。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报送的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以及双方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指令当事人予以修改。如果未提出异议,15日之后,集体合同即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将集体合同公示公布。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应提供材料:篇三: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办理须知 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办理须知时间:2010年7月10日 作者: 审批依据:

1、《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2、《关于印发〈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劳社[2007]54号)受理范围:驻市内四区的中央、省、市属用人单位 审批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已提交《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3、备案数据电子版。审批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可从大厅窗口领取或直接从网络下载《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格。

2、受理并审核:对资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材料登记表》;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开通网上办事:劳动保障部门信息中心为企业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权限

5、备案时间: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后,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备案。

6、网上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备案要求 的,给予备案,在3日内办结。对审查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将通知用人单位并指导用人单位修改,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备案。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程序 篇八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权流转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加强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结合全国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范围内的集体林权流转,适用本办法。国有林流转,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集体林权权利人采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合作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转移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给他人的行为。出让人是指拥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流转合同登记备案职责。

9.办理分包合同备案证书资料告知 篇九

1、施工许可证(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必须提供);

2、总包合同(第一、三部分);

3、专业、劳务施工分包合同(原件);

4、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营业执照;

5、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总、分包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东湖开发区《建筑业劳务(专业)分包企业考核证》;

8、关于按时发放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表格下载)(原件);

9、有脚手架分包作业的还需提供市安协下发的脚手架搭设资质审查备案通

知;

10、经办人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表格下载)(原件);

11、经办人身份证。

12、《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备案审批单》(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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