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选举程序范本(共10篇)
1.股东会选举程序范本 篇一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方法,通常有两种:
(1)直接投票法,即每一股份对于某一个董事只有一个表决权。优点在于程序简单,充分体现了资本多数决原则,有利于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缺点在于,持有半数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控制董事的选任,使董事会成为控股股东的“一言堂”。
(2)累积投票制,亦称集中投票制,即每一股份在选举董事时具有所欲选董事数的表决权。例如欲选4 名董事,持有30 股的股东,享有的表决权为120 个,可以将120 个表决权分别投向不同的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向一个候选人。此种选举方法,系借鉴美国国会议员选举中的比例代表制。优点在于有效地保护小股东利益,给他们提供了选任自己信任的人参加公司管理的机会,避免大股东对董事会的垄断。缺点在于,计算方法麻烦,由此选任出的董事容易造成天生的派系对立。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5=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理,股东可以集中投票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数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董事,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当选,而控股比例超过半数的股东也最多只能选上3名自己的董事。可以看出,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确实可以缓冲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2.股东会决议范本 篇二
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
、、。列席会议新增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在(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2.同意(原股东)将占公司注册资本
%共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新股东),并批准了原股东(XXX)与新股东(XXX)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3.同意公司住所迁至
(具体地址)
。4.同意公司营业执照期限延期。
5.…………。(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6.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名或盖章)
新增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月**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
3.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不包含列席会议新增股东人数; 4.股东为法人的,“出席会议股东” 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 ; 5.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6.为减少文件份数,本范本将股东变更前后的股东会决议合并而写,如需要可分开写。没有转让出资新增股东的,适当删减范本中有关“新增股东”的内容;
7.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提交登记机关;
3.股东会决议范本1 篇三
股东会决议
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二OO×年×月×日在鞍山市
兴海区×路×号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自然人股东林××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林××(自然人股东)、厦门兴×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会会议决议如下:
一、本公司名称为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为海
城市兴海区×路×号;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林××出资以货币方式出资300万元,占出资额的60%,鞍山兴×贸易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总资的4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二、选举林××、王××、谢××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任期三
年
三、选举陈××、陆××为公司监事会成员,另一名监事由
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四、制定公司章程
以上决议经全体股东表决,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0%,持反对意见的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4%,持弃权意见的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持反对意见和弃权意见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
股东:林××(签字)
股东:鞍山兴×贸易有限公司(盖章)二OO×年×月×日
备注:
1、该参考文本为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决议;
4.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范本 篇四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
出席会议股东:××× ××× ×××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 年 月 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 ×××
×××……,×××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5.股东会决议范本一大全 篇五
(注:此范本适用于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出席会议股东:、主持人: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广西年月日在(注:填写会议地点)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一、通过《(广西)百色有限公司章程》
二、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期(注:一般不超过3年)。
(注:执行董事与经理不是同一人的,增加一项:“由股东会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年”)
三、选举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四、公司自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设立。
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
6.2015设立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篇六
参加成员:XXXX 决议事项:
一、全体股东同意设立XXXX公司;
二、公司住所为:XXXX;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
四、全体股东选举由XXXX担任XXXX公司的执行董事(根据章程约定,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XXXX担任公司监事。
五、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六、本决议股东签字后生效。
七、本决议一式五份,股东各留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八、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XXXX(身份证号:XXXX)到工商局办理设立公司业务。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XXXX
****年**月**日
经理聘任书
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规定的工作能力测定,执行董事XXXX聘任XXXX为XXXX公司的经理,全权负责公司事务。
执行董事签名:
XXXX
7.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书范本 篇七
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日期:20XX年X月XX日
二、会议地点:X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
三、出席人员:
四、会议主持:董事长
五、会议决议事项: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定:
鉴于公司20XX年税后可分配利润为: 元;20XX年税后可分配利润为: 元;累计20XX-20XX年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元,可分配利润人民币为: 元。
现决定将其中的人民币 元分配给投资者。分配后尚余可分配利润人民币为: 元,暂不分配。
一致同意上述决议事项。
特此决议!
股东签名:
8.股东会选举程序范本 篇八
(公司变更/备案参考格式)
一、会议时间:XXX×年×月×日
二、会议地点:××××××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注:通常为(原)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四、会议参加人员:股东××、××、××(注:股份公司要说明:①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前XX天(临时股东大会需提前15天以上通知,股东大会需提前20天以上通知),以XX方式通知所有股东参会;②实际到会股东人数,代表公司股份数及占总股本比例;③公司董事、监事参会情况。)
五、会议内容:
经全体股东研究,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第X章第X条,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注:提交新章程的,可表述为:“同意修改并通过公司新章程,共计X章X条。”)
2、(阐述修改变更/备案事项),如:
(1)同意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住所/(全体或XX股东)出资时间/营业期限变更为:XXXX。(注:涉及多个项目变更的,需逐条、分别阐述。)
(2)(股权转让)同意公司股东××将所持有的本公司××万元股权转让给××;同意公司股东××将所持有的本公司××万元股权转让给××。
(3)(法定代表人变更)同意XXX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并免去其职务,重新选举XX为公司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注:若有董事会,可表述为:“同意XXX、XXX辞去公司董事并免去其职务,增选XXX、XXX为公司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XXX、XXX、XXX、XXX、XXX组成”(董事备案)。同时,需另提交一份任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董事会决议。)(注: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的以此类推。)
(4)(监事备案)同意XXX辞去公司监事并免去其职务,重新选举XXX为公司监事(注:a.若有监事会,则再加上一句:“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由XXX、XXX、XXX组成”;b.若监事会主席变更,需另提交监事会决议。)
(5)(经理备案)同意XXX辞去公司经理并免去其职务,重新聘任XXX为公司经理。(如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则经理后加“(即法定代表人)”)。
(6)(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XX万元减少至XXX万元。减少的XX万元注册资本中,由股东XXX减少XX万元,由股东XXX减少XX万元。
(7)(增加注册资本)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XX万元增加至XXX万元,新增的XX万元注册资本中,由股东XXX认缴XX万元,出资方式为XX,认缴期限为XXXX年X月X日;由股东XXX认缴XX万元,出资方式为XX,认缴期限为XXXX年X月X日。
(注:若同时有多个项目变更/备案,可在一份股东会决议上逐条载明。)
自然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9.股东会召开程序 篇九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1] 召开编辑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所谓不能履行职务,是指因生病、出差在外等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其无法履行职务的情形。所谓不履行职务,是指不存在无法履行职务的客观原因,但以其他理由或者根本就没有理由而不履行职务的情形。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通知应写明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目的,以使股东对拟召开的股东会有最基本的了解。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除公司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但股东会是非常设机关,即它不是常设的公司机构,而仅以会议形式存在,只有在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股东会才作为公司机关存在。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按其所认缴出资额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人。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 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主要可以依据以下理由:
1、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问题。
因此,董事长个人在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无权擅自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论股东是否按照“通知”参会和表决,都不应该影响其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权利。
2、会议通知时间问题
如果该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之间也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3、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东会决议的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如果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还有其他违反公司章程特别规定之处的,也可以作为撤销的理由。
董事会决议如果存在上述瑕疵,股东同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特别要注意的是,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一个期限限制问题,公司法为了促使利害关系方尽早的行使权利,使法律关系恢复稳定的状态,特别限制了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限制期间为60日,起算时间为决议作出之日。这一期间是一个除斥期间,不能发生中断或延长。因此股东一定要注意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有时操作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如果股东会会议没有通知某些股东,该股东可能无从知道股东会召开和通过决议的事情,如果是董事会决议,更有可能出现股东并不知情的情形,然而公司法并没有对以上情形作出特别规定(比如规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之日起计算期限),而是刚性的规定了一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这确实可能影响股东行使权利,给损害股东利益行为以可乘之机。在法律没有进一步的完善前,股东被要求的关注义务比较高,如公司各方利益分化比较严重,只有自身时刻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尽量避免此种情形发生。此外,作为股东,并非对任何程序违法(或内容、程序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都有必要请求法院撤销,有的决议如果经过衡量后认为对自己的利益并没有损害的,就没有必要提起,以免把股东之间关系闹僵。无人起诉的情况下,60天之后,可撤销的决议的效力就不会再受影响。而对于内容违法的决议,则属于自始无效,即使无人起诉,也不能转化为有效的决议,如对内容是否违法等有争议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决议无效。[1] 撤销确认编辑
1、股东会决议无效具有对世性,具有绝对的溯及力。公司决议无效确认之诉的判决效力具有对世性,效力及于第三人,具有绝对的溯及力。但是法律是维护交易安全的,对于善意第三人根据无效决议而取得的利益应当予以保护[2]。
2、股东会决议被撤销后,发生决议自始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但这种溯及力不能及于基于对公司决议的信赖而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不论是公司内部成员,还是在此之外的第三方,只要构成善意,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就不会因这种溯及力而失去效力。
10.申请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篇十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个人合作经营模式)
兹有 向中国 银行 分行申请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按揭贷款,贷款金额(大写)元整,期限为 个月,用于购买,经本公司股东(董事)于 年 月 日召开全体股东/董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
所购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以 公司名义抵押(或抵押公证),合作经营期限长于上述贷款期限。
二、该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实际上产权属于 私人财产,我公司作为法律上的产权所有人,授权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的车主将上述财产用作银行抵押资产,而我公司无权另行办理该车抵押等经济方面的手续。
三、我公司负责协助办妥借款人车辆上牌(或抵押公证)、保险等手续,并负责在所有手续办妥后将发票、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公证原件及保险发票、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等资料交回抵押权人银行。
四、在上述借款人未还清贷款之前,未经贷款银行同意,我公司不予办理该车车籍的转让手续。
所有股东/董事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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