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梯管理保养规定

2024-07-20

陕西电梯管理保养规定(精选9篇)

1.陕西电梯管理保养规定 篇一

建筑施工升降机

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

使用单位:陕西华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4 月13 日

施工电梯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

一、施工电梯使用与管理

(1)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外用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4)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a.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地线无松动,电缆完好无损、无障碍,机件无漏电,安全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b.电梯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螺栓情况。

c.动力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d.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e.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f.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g.安全制动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志上日期要及时更换(无标志应有记录备案)。电梯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h.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轿厢摇晃,对电梯不利。

(5)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轿厢门、围护门等处电器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无误、无损、无异

常后再运行作业。

(6)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a.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揿按欲去方向的按钮,电梯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号位电梯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电梯停靠站时不准有限位撞板来自动停车。

b.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c.电梯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后方准使用。

d.轿厢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不得超过12人;轿厢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除外)。

e.电梯应装有可靠的通讯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车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在电梯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f.电梯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装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轿厢(通过轿厢顶部天窗出入口爬到脚手架或楼层内)。

g.电梯运行中不准开启轿厢门,乘人不应倚靠轿厢门。

h.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7)吊笼内乘人可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运行,乘人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中的规定。

(8)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9)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10)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11)作业后,将轿厢(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轿厢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12)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13)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制度

检查之前必须切断主电,10分钟之后才能检修。

每天检查:

1.检查外电源箱总开关总接触器是否吸合,外笼门上的安全开关:打开外笼门,吊笼应不能启动。

2.检查上、下限位开关、减速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及其碰铁可靠、有效。

3.逐一进行下列开关的安全试验,每次试验吊笼均不能启动。a.打开吊笼单开门;b.打开吊笼双开门;c.打开吊笼活板门;d.触动断绳保护开关;e.按下急停按钮。

4.检查吊笼及对重通道应无障碍物。

5.检查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保证间隙0.2-0.5mm.6.变频调速升降机应检查笼顶电控箱及笼内顶部的电阻的散热风扇是否转动,电阻是否发热正常.检查京戏频器是否有异常发热.检查变频器电流是否超出额定值.每周检查:

1.检查传动底板螺栓坚固情况.2.检查各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检查减速机润滑油,如有漏油或油液不足等情况,应补充润滑油.3.检查小齿轮、导轮及滚轮、所有附墙架联接,所有标准节的联接螺栓以及齿条的坚固螺栓应联接牢固。

4.检查电缆托架及电缆保护架应无螺栓松动或位置移动。

5.检查天轮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联接部位坚固。

6.检查对重导向轮应转动灵活,对重铜丝绳有无断丝、变形情况,绳端联接是否牢固。

7.检查电机及减速机有无异常发热及噪声。

三、施工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1.施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施工电梯制造单位进行。2.施工电梯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3.应对机房的电气和机

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4.施工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施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施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施工电梯档案的内容。5.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6.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气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润滑、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7.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施工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8.施工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施工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10.施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施工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电梯严禁投入使用。11.建立《施工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12.日常保养的范围:1)工作前的保养范围

A、检查上下限位开关及限位碰块,确保可靠有效。

B、逐一进行下列实验,每次实验吊笼均不能启动。

1打开护栏门。○

2打开吊笼单开门、双开门。○

3打开吊笼翻板门。○

4触动松绳保护开关。○

5触动防冒顶限位开关。○

6按下急停按钮。○

7关闭电锁。○

C、检查吊笼及对重体通道应无障碍。

2)、工作后的保养范围

A、排除在作业中发现的故障。

B、清除机身及各传动机构的灰尘油污。

C、搞好操作室的卫生,记录好运转记录及保养记录。

D、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3)、一级技术保养的范围

一级技术保养的期限要根据电梯实际作业时间和设备的状况确定,现规定每台班运转时间为8小时,一级保养期限为1000小时,由机组人员现场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驱动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2、检查各油滑部位,应油滑良好,减速器油液不足时,应予以补充。

3、检查导轨架、附墙系统和齿条紧固螺栓应牢固。

4、检查对重体导轮应转动灵活。

5、检查减速器有无异常发热及噪音。

6、检查电器元件接头应牢固可靠。

7、检查电缆臂及电缆保护架应无螺栓松动或位置移动。

8、电缆线应无破损或老化。

4)、二级技术保养的范围

二级保养的期限要根据电梯实际作业时间和设备状况而定,规定每台班运转时间为8小时,二级保养期限为3000小时,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1、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

2、检查滚轮和导轮的轴承,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或更换。

3、检查滚轮磨损情况,并通过调整滚轮使滚轮与立柱管间间隙为0.5mm。

4、测量升降机结构、电机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电气元件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

5、检查对重钢丝绳有无断股变形等情况,绳端连接是否牢固。

6、检查天轮,应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连接部位牢固,天轮磨损严重时,应予以更换。

7、对整机各油滑部位全面检查并补油。

8、检查重要部位焊缝,如标准节,主传动系统,吊笼等。

陕西华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翡麗城项目部

2.陕西电梯管理保养规定 篇二

关键词:电梯,安全管理,维修保养

电梯作为高层建筑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它在人们的日常出行、工作上班、生活学习等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一方面可以节省人们的时间, 方便人们的出行, 另一方面还可以确保出行者的人身安全, 将危险系数降到最小。但是, 电梯的内部系统结构较为复杂, 运行的原理也不简单, 而且会处于长时间的工作运行当中, 所以, 很可能受到某方面的影响, 最终导致电梯故障。因此, 必须足够重视电梯的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并制定出不同的应急预案, 制定快速而有效的管理措施, 不断提高电梯的性能, 增强其稳定性。

1 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的现状

1.1 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意识淡薄

电梯的正常运行不仅可以节省人们的出行时间, 更关乎着人们的人身安全。因此, 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基于此, 我国颁布了《电梯安全监察条例》, 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电梯保养、维修、管理等内容, 而对电梯维修的时间也有具体的要求, 要求电梯运行每半个月要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工作。但是, 由于许多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的维护保养意识较差, 基本没有按照条例的内容执行, 更有甚者, 公司都不安排专业化的安全管理人员, 本着只要电梯不出问题, 就不去维修保养。这种做法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种漠视, 是对人身安全不负责任的态度。

1.2 电梯维修保养工作不够及时

维修保养工作是电梯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为了明确电梯运行安全责任, 在《电梯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规定, 电梯维修保养部门对整个电梯的正常运行负责。但是, 许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工作效率低下, 平时的救援预案不够精准合理, 处理应急能力的水平不高。一旦电梯出现问题, 很多维修保养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到达。等到了现场, 又不能第一时间拿出可行性方案或应急措施, 会耽误很长的时间。如果电梯内有人, 会因为救援进度缓慢而加大被困人员的危险系数, 甚至会出现较为严重的电梯事故。

1.3 电梯维修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并不是仅仅对一栋高层或者一部电梯负责, 它还有很多方面的业务, 一般来说,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业务较杂, 工作面较广, 对于同一高层、同一电梯的维护, 每次派去的维修人员并不相同, 因此, 给电梯的维护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 由于新派人员不了解当前电梯的工作环境, 不能准确把握易发故障区的情况, 所以, 无法提高电梯的保养维护质量和效率。而且, 在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有些维修人员的素质较为低下, 还不具备专业化的保养资质, 有的维修保养单位人员较为紧张, 对一些新人并没有进行较为系统的岗前培训就将其拉入实际的工作之中, 他们不熟悉电梯内部的运行工作原理, 不知晓电梯的内部结构, 所以, 很难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电梯的保养工作, 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人们对电梯的使用, 增加了出行的难度。

2 电梯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合理、完善的电梯管理制度, 有利于提高电梯正常运行的质量, 减少故障发生的几率。因此, 应该由电梯维修保养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其中明确提出电梯安装、保养、维修、制造等各方面的内容, 在这些内容中, 保养和维修又占据很大的比重, 所以, 要明确相关的责任, 引起维修保养人员对电梯维修和保养的足够重视, 通过不断的完善制度, 提高管理、保养、维修水平, 不断提高电梯的正确运行质量。其次, 在制定相关制度后, 应该紧抓落实。只有保证制度的落实, 使管理工作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 才能消除电梯的隐患。具体做法就是结合所指定的相关制度, 在管理、保养、使用、维修等方面狠抓、严抓, 对电梯的订货、选型、保养、安装、使用等方面严格把关, 保证每一方面都操作规范, 而且要做好必要的记录, 为日后电梯的检验和出现问题时分清责任。最后, 要将电梯的安全管理当作工作的核心, 搭建起有效的监管机制, 不断研究和学习最新技术, 开发出最新、最安全的运行程序系统, 不断强化维修检测、运行监管机制, 全面了解电梯运行状况, 结合当前状况不断调整救援预案, 确保出现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拿出可行性方案。

2.2 做好电梯安全知识宣传

增强电梯维修保养相关单位的责任意识, 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提高电梯正常运行质量。因此, 一方面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通过案例与理论相结合的方法, 引起相关单位对电梯安全的重视, 保证电梯维修保养部门可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另一方面, 应该定期开展知识培训, 使管理人员了解更多、更新的救援、维护、维修措施, 帮助他们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3 电梯的维修保养策略

为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就要对电梯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该工作进行的前提是要了解电梯的实际运行情况, 结合不同情况, 了解电梯出现故障的原因, 平日里做好相关的防护维修措施, 制定相关的预案。根据故障常发区域现况, 工作人员平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措施, 通过这些方法, 才可以降低电梯运行的故障, 提高电梯运行质量, 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同时, 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3.1 制定落实维修保养责任制

明确电梯维修保养的相关责任, 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如果电梯发生事故,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3.2 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要采取周期制

由于电梯长时间的运行, 很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故障。因此, 工作人员要定期清扫电梯的机电设备, 保证机械设备清洁干净。而且每周都要检查电气设施和安全装置等, 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将隐患扼杀在萌芽中。

4 结语

近年来,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发展, 电梯在高层建筑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 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电梯的使用, 使人们既节省了时间, 又方便了出行, 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 优势和劣势都是相伴而生的, 由于电梯的运行机理和内部结构较为复杂, 而且长时间处于工作状态之中, 很容易受到外部的影响或者出现机械故障, 严重时会威胁人们的人身安全。所以, 必须加强维修人员的责任意识, 电梯维修公司要制定出科学严谨的安全管理措施和严格的维修保养制度, 要将一切的危险扼杀在萌芽之中, 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出行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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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俞彬杰, 路林吉.基于公共电话网的电梯安全呼叫系统[C]//第八届工业仪表与自动化学术会议论文集, 2007.

3.陕西电梯管理保养规定 篇三

一、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电梯各项目性能完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的电梯维修保养。

三、职责

1、物业经理负责审核《电梯维修保养计划》并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的实施情况。

2、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组织制定《电梯维修保养计划》并具体组 织、实施、监督维修保养工作。

3、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

4、服务中心主管向有关用户通知电梯停用的情况。

四、程序要点

1、《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组织电梯管理员一 起研究、制定《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并上报物业经理审 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2制定《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的原则是: a、电梯使用的频度;

b、电梯的运行状况(故障隐患;c、合理时间(避开节假日、特殊活动日等。(3《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应包括如下内容: a、维修保养项目及内容;b、备品、备件计划;c、具体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d、预计费用。

2、电梯管理员进行电梯维修保养时,应按《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 进行。

3、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1维修保养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a、在电梯基站门口处放置“检修停用”标牌;b、关好厅门,不能关厅门时,用合适的护栅挡住入口处,防止无关人 员进入电梯轿厢或进入电梯井道;c、有人在轿顶上作检修工作时,必须按下轿顶检修箱上的检修开关, 关好厅门。

(2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a、给转动部位加油、清洗或观察钢丝绳的磨损情况进必须停闭电梯;b、人在轿顶上工作时,站立之处应有选择,脚下不得有油污,否则应打扫

干净,以防滑倒;c、人在轿顶上准备开动电梯以观察有关电梯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牢牢 握住钢丝绳,并应注意整个身体置于轿厢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他部 件碰伤。需由轿内检修人员开电梯时,要交代和配合好,未经许可不准 开动电梯;d、禁止在井道内和轿顶上吸烟;e、检修电器部件时应尽可能避免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操作或难以在完全切 断电源的情况下操作时,应预防触电,并应有监护人、必备的工具和材 料,特别应注意电梯突然启动运行;f、使用的手灯必须采用带护罩的、电压为36V以下的安全灯。最好使用手 电筒;g、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沿处向井道内探身,严禁维修人员两只脚分别站在 轿厢顶与厅门上坎之间进行长时间的检修操作;h、底坑深度超过1.5M的,应使用梯子上下,禁止攀附随线和轿底其他部位 上下。进入底坑后,应将底坑检视灯箱上的急病停开关或限速器张紧装 置的断绳开关断开;i、应昼避免在井道内上下同时作业,必须同时作业时,下方作业人员应戴 上安全帽;j、检修未完,检修人员需暂离开现场时,应做到:

——关闭所有厅门,暂关不上的必须设置明显标示物,进行安全围档,并在该厅门口悬挂“危险、切勿靠近”警告牌,并派人看

守;——切断电梯总电源开关;——排除热源,如烙铁、电焊、喷灯等。k、检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做到:、——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状态,检查工具、材料有无遗落在设备上;——清点工具、材料,打扫工作现场,摘除悬挂的告示牌;——送电试行,观察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整改;——通知有关人员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4、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清洁、润滑、调整、测 试和安全装置效能检查,电梯的大中型修理由外委完成。

5、每3个月对电梯各部位进行一次检查、清洁、润滑(着重对各安全 装置效能检查,对电梯进行保养时,可以一台电梯的全部保养项目 一次性进行,也可以对小区内所有电梯分项目进行保养。(1检查曳引电动机、减速箱有无异常响声,如有则应对曳引电动 机轴承加注润滑油,对减速箱加入蜗轮蜗杆润滑油。

(2检查曳引电动机和减速箱联轴器弹性圈有无损伤,娟则应更换 弹性圈,检查曳引电动机、减速箱地脚螺栓有无松动现象,如

有则应拧紧。

(3检查制动器电磁铁与钢套间是否润滑良好、动作是否灵活无阻 碍,否则应加润滑剂,检查各固定螺栓、弹簧调节螺母是否紧 固无松动,如松动则应拧紧。制动器温升不超过60。C。(4门机直流电动机碳刷磨损如果超过新装时厚度的1/3时则应 更换。

(5限速器旋转销轴处应加润滑油,限速器轮、张紧轮轮槽应无异 常磨损,如磨损严重则应更换并作必要调整;钢丝绳应完好无 油污;限速器夹绳钳口处应无油污或异物,发脚螺栓应紧固。(6检查张紧装置动作是否正常,否则应作机械调整;检查限位开 关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如未在正常位置则应扳回。

(7检查安全钳传动连杆动作是否灵活无卡阻,如果有阻滞现象则 应对各传动处加润滑油,安全钳楔块与导轨的间隙应为2— 4MM。安全钳钳口应清洁无油污。

(8清洁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检查接触器、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 有无异常声响,触点有无打火、熔焊、积碳现象如有则应进行 整修,整修达不到要求的则应更换同型号规格的接触器、继电 器;检查熔断器有无松坳、发热现象,如有则应处理并拧紧;检查各仪表、信号灯是否正常,如损坏则应予以更换。

(9检查机械选层器钢带有无断齿、开裂和扭曲现象,如有则应更 换钢带;检查各传动机构动作是否灵活无阻滞,如阻滞则应对 各传动部位加润滑油;检查电气触头或开关接触是否良好,否 则应擦拭或修理。

(10清除轿门、各厅门导轨的灰尘、油污。

(11检查各厅门门锁接触是否良好,否则应修理,门锁转动部位应 注入润滑油;检查操纵箱按钮、开关操作是否灵活可靠,失效 的应及时更抵达。

(12检查自动门传动机构,安全触板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部位螺 丝钉、定位装置是否紧固,门机皮带有无损伤,开关门动作是 否灵活可靠,轿厢门限位开关、减速开关、门锁接点、电阻器 等有无损坏。要求门刀距厅门地坎5-8MM,运行中门刀不能碰 门轱辘,门刀与门轱辘间隙为3MM,厅门不能从外面用手扒开。对各转动轴加润滑油,保证转动灵活自如,安全触板动作灵敏 可靠。

(13检查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盒中油量(正常应为2/3油盒,缺油 应及时加好;检查滚轮导靴胶皮有无开裂、膨胀,如开裂、膨 胀则应更换。

(14检查断相保护、超速保护、机械联锁、厅门和轿门机电联锁油

压缓冲器复位开关、急停开关、安全钳开关、检修开关、终端 限位安全装置是否动作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调整或更换, 对传动部位应加润滑油。

(15清除对重架、对重块、缓冲器上的杂物,清扫底坑、清洁接油 盒。

(16检查紧固感应器各部位螺栓,清除各部位尘土、污物。(17检查曳引钢丝绳张力是否一致,绳有无伸长,如伸长则应作相 应调整;曳引轮绳槽应清洁无油污。

(18检查导轨连接板、压道板螺栓是否紧固,如松动则应拧紧。(19做好中章接线盒外部清洁,紧固各端子板压线螺母。

6、每年对小区内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性检查、清洗、润滑、修 理、调整和测试,此项工作于每年12月上旬以前完成。(1每年对减速箱更换一次新的蜗轮蜗杆油。

(2检查制动片磨损情况,如磨损厚度超过新装时厚度的1/2时则 应更换。

(3清洁限速轮、张紧轮并加润滑油。

(4张紧轮底平面距底坑地面距离应为500±50MM,超过规定的应 予以截绳。

(5检查安全钳楔块和导轨的间隙(正常值2-4MM,试验安全钳

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如不满足要求则应作机械调整。

(6清洁机械选层器,对各转动部位加润滑油,损坏的无器件应予 以更换。

(7清洁厅门吊门轮、轨道和钢丝绳,更换磨损的门轮、地脚滑块, 调整好门机速度。

(8调整厅轿门位置、门锁位置,紧固各部螺栓,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的间隙应保证5-8MM。

(9紧固对重块锁紧装置、绳头板及各部螺栓,调整紧固补偿链, 运行时应无撞击声。

(10加缓冲器油,作缓冲器复位试验时,复位开关应动作准确,传 动部分应灵活。

(11对终端限位开关做越程试验,其越程距离为上下端站厅门地坎 以远50-70MM。

(12对终端极限开关做越程试验,其越程距离为上下端站厅站地坎 以远150-200MM。

(13检查动力部分绝缘电阻应在0.5MΩ以上,其余电气线路应在 0.25MΩ以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对地应在4MΩ以上,如果 达不到要求则应进行干燥处理。

(14检查各熔断器、熔断体、热继电器、相序继电器等保护装置是

否工作政党如果不行则应更换。

7、每次电梯维修保养时间不允许超过8小时,若要超过8小进,则应 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填写《申请延时维修保养表》,经经理批准后方 可延时。

8、对于计划中未列出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尽快补充 至计划中,对于突发性的设备设施故障,先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口头 批准后,按《电梯故障维修标准作业规程》进行紧急维修。

9、电梯管理员应将上述维修保养工作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 《维修保养记录表》内,并于每次维修保养后的3天 之内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长期。

10、电梯停用管理

电梯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需要停梯时,应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填写《停

申请表》,经经理批准后通知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用户。如因特殊情况突然电梯停用,应在电梯恢复使用后12小时内向有关用

户作出解释。

一、记录

4.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篇四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病床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的安全管理工作。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家庭自用电梯。

第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范的执行。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四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电梯安全使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使用准则,电梯出入口应有足够照明;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医院、商场、学校、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每2年进行一次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一)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管理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二)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三)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四)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相关负责人;

(七)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第六条 电梯作业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电梯作业工作。

电梯操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参加电梯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严格执行电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单位制造的电梯。

第八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的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第九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第十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第十一条 电梯停用超过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第十四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保证电梯在运行时技术状况良好,并根据设备状况、运行时间、累计工作量确定检修周期。电梯的使用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加强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畅通。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戏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五条 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 电梯检验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定期检验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和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 电梯使用单位除定期检验外,下列情况必须申请检验检测机构检验:

(一)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梯;

(二)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经过修复的电梯;

(三)停止使用超过1年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 验日期的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四)发生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第四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九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个人不允许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第二十一条 维保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有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二条 维保单位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保工作结束后,维保单位应当提供符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项目和要求的维保纪录。

第二十三条 外地电梯维保单位,以分公司、办事处等形式在我区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应当到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书面告知。

第二十四条 电梯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七条 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

第五章 附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由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5.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篇五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受教育人签字存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洞口,厅门口要做防护,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防护设施,每个厅门口都应设安全标识。

6、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如安全网不设,安全带不系好等,罚款50元/次。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8、严禁工作时玩耍,打闹。严禁在工作时饮酒。

9、易燃物一定要远离施工现场。

10、放开钢丝缆,补偿链,电缆时,人不可站在下面。

11、当搬运物件上下楼时,一定多加注意,以逸伤人。

12、以班组为单位填写“KYK”作业表。

6.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篇六

1、电梯管理员每日对电梯作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检查;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2、电梯管理员应加强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锁钥匙、轿内操纵箱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3、运行中电梯突然出现故障,电梯管理员应以最快的速度救援乘客,及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4、发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的地方,并处理;

5、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6、禁止超载。超载铃响时,后进者应主动退出;

7、七岁以下儿童、精神病患者及其它病残不能独立使用电梯者,应由有行为能力的人扶助;

8、住户搬家或其它大宗物品需占用电梯时间较长时。必须选择在人流量较少的时候进行;

9、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可靠,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10、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首层明显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11、电梯使用有效期将满时,应及时督促维修保养单位申报检验;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客梯运载货物;超长、超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电梯;

7.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篇七

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的发生,保证大厦业户装修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电梯使用规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施工单位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1、电梯运送材料和垃圾时间为8:30-18:00,施工方必须服从物业方的管理。

2、如施工方在规定时间外进行运货或清运垃圾必须向物业提出电梯使用申请,并需提供专人负责监管电梯,任何损失将由申请施工方全权负责。

3、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油漆、天拿水、沥青等等)。如有违反协议者扣除违约金500元。如

造成事故,由搬运单位及业主负全部责任。遇到特殊情况(装修装饰确实所需,且包装完好,未启封的),需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有专人护送方可装运。

4、不允许开启轿厢顶部的安全窗或安全门来装运物品。如有违反协议者扣除违约金1000元。

5、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禁止在电梯内打闹。如有违反协议者扣除违约金100元。

6、在电梯装货过程,只能用手按住开门按键,严禁使用硬物击打按钮(如:钥匙、螺丝刀等),撞击门板,不得用身体倚靠轿厢门或使用物品阻挡轿厢门、不得长时间站在门中间。如有违反协议者扣除违约金200元。

7、进入电梯的货物,不得超重、超长、超宽。如有违反协议者扣除违约金500元。

8、使用电梯搬运沙石、水泥、垃圾等,必须用袋做好包装,用布铺垫在轿厢地面方可放置,物料须平衡放

置,避免轿厢倾斜,影响运行,不能重叠堆放。如有沙石垃圾掉进轿厢门道轨上,必须马上清理(采用吸尘器),做好保洁工作;如有违反协议者扣除违约金300元。

9、等待使用电梯搬运时,请自觉有序地等候,不得野蛮搬运。货物须轻放在轿厢内,不得抛放。货物不能

堆放在候梯厅、大堂及走廊。搬运时不得阻碍其他人员的进出,必须礼让业主、行人先用电梯。如有违反协议者扣除违约金200元。

10、发现违章使用或损坏电梯的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客户和安保人员,对此行为将严肃

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处罚和赔偿责任。

11、所有违规行为造成的电梯的损失将由施工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由于电梯停运造成的相关损失和扣除违约

金。

8.浙江省电梯管理暂行规定 篇八

文章类型:质量法规 文章加入时间:2003年10月28日11:48

第一条 为适应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切实提高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修质量,加强使用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建设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电梯生产许可证换(取)证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省电梯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境内的各类电梯,包括客梯、载货电梯、医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及杂物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 省建设厅是全省电梯行业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我省电梯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省电梯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接受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将检查合格企业上报建设部,并协助省技术监督局和省计经委实施质量监督及无证企业的查处工作;

(三)负责全省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评定、年检和省外、境外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进入我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省电梯制造、安装、维修人员和行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省《电梯准用证》的发放和管理;

(六)负责组织全省电梯运行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梯行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电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电梯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工作;

(三)负责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申报初审工作和进入本辖区内的电梯安装、维修企业的验证、登记工作;

(四)负责《电梯准用证》的发、换证的具体管理工作;

(五)负责电梯运行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负责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电梯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实行电梯生产企业(含省外、境外生产企业)全面负责的一条龙管理制度。电梯制造、销售、安装、运行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由电梯生产企业负最终责任,并按本《规定》的规定签订销售、安装、维修合同。

第五条 国家对电梯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电梯生产许可证的换(取)证工作,按照建设部《电梯生产许可证换(取)证实施细则》实施。对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产品,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前生产上述电梯,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鉴定证书后方可投入试生产。

对新从事电梯生产的企业,须经当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方可进行试生产。

第六条 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产品,严禁继续生产和销售。

第七条 本省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的企业,必须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

第八条 省外、境外企业到我省安装、维修电梯须经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省建设厅审定。报批时须提交待安电梯的《电梯生产许可证》和安装企业的《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等有关资料。否则不得在本省从事电梯安装事宜。

第九条 电梯生产企业如需委托省内其他具有电梯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在本省从事本企业所生产电梯的安装、维修时,可实行委托代理制,但电梯生产企业应在技术、管理、质量保证等方面对委托代理的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并实行生产企业质量负责制。

电梯生产企业实行委托代理制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被委托代理的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的企业必须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

(二)必须明确被委托代理的企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范围;

(三)被委托代理企业不得对电梯安装、维修业务进行再委托或转包。

(四)将本企业的有关电梯管理制度、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书、代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一并报省、市(被委托方或代理方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境外电梯生产企业委托境外电梯安装维修(保养)企业,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该企业取得建设部《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

(二)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

(三)具有境外电梯生产企业的委托证明。

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境外电梯安装企业只能承担本省下列工程范围内的电梯安装:

(一)全部由境外投资或赠款的建设工程;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

(三)国内企业在技术方面难以单独承包的境外合资建设工程。

(四)国内投资的建设工程,如确有特殊项目国内企业难以单独承包的,经省建设厅批准后允许外国企业与中国企业联合承包。

第十一条 凡订购境外电梯的用户在与境外电梯厂商签订进口电梯购买合同时,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规定同时签订电梯安装、维修合同。

第十二条 购置电梯产品应实行招、投标制。各电梯使用单位如需电梯,可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用电梯;且必须与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的企业签订电梯销售、安装、维修合同。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质量检测工作由具有电梯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担。电梯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梯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第十四条 电梯安装前,电梯安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开工。办理手续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被安装的电梯的生产许可证。

2、电梯安装、维修(保养)资质证。

3、委托代理证明。

4、电梯安装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电梯安装后,由负责电梯安装企业进行质量自检,出具《电梯安装自检检验报告》,并向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测申请。电梯安装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查合格后,由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电梯准用证》。未取得《电梯准用证》的建筑工程,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核定质量等级。

旧电梯的改造视同新装电梯,手续按新装电梯办理。

第十六条 电梯产品的质量争议问题,按《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新安装电梯质量保修期,从发证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一年半。由于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由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生产企业可予以有偿修复。

第十八条 对本省在用电梯实施每年一次检验制度。电梯年检由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准用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年检申请,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年检申请一个月内,安排检测。合格后,电梯使用单位凭与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企业签订的维修合同向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下的《电梯准用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汇总后报省建设厅。年检不合格的在用电梯,允许在二个月内整顿。没有取得《电梯准用证》和已到期未办理下一《电梯准用证》的电梯不准使用。

第十九条 建立全省电梯事故报表制度。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五日前需将本地区在用电梯的事故情况按生产厂家分别统计,上报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汇总后报建设部。

在电梯运行中如出现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四级及四级以上重大事故,使用单位应24小时内向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第二十条 电梯检测收费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标准计量管理局(94)浙价费联17号文执行,今后国家和省另有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各地市及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规定收费。

第二十一条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电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强本地区的电梯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从事电梯管理、监督、检验人员,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对假公济私、弄虚作假以及玩忽职守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造成重大损失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未按本规定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业务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9.XX物业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篇九

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梯的安全有序运行,避免因装修人员违规使用而导致人为损坏,给业主出、入带来不便;同时防止造成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位乘客请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禁止货物进出客梯运送货物,禁止蛮横冲撞电梯任何部位,一旦发现损坏电梯现象,将追究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

二、禁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长时间(超过2分钟)阻止电梯门关闭,禁止将水泥、沙子等杂物散落电梯内。

三、请不要超过额定人数、载重量乘梯,严禁超时、超重、超大使用电梯,超载时电梯会报警,请主动礼让,退出,乘下一趟电梯。

四、进出电梯时,电梯会自动开、关,切勿企图用手扳开电梯门或将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以免造成人身损伤事故。

五、请适当操作电梯,勿以坚硬的物品敲打按钮。

六、请不要在电梯内嬉闹和蹦跳,轿厢内禁止粗暴行为。

七、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禁止携带其它火种进入电梯。

八、请保持轿厢及地面清洁卫生,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九、请不要乱按、狂按操纵箱按钮,如要保持开门状态,请按住“开门 ”按钮或挡住侧光电开关即可。

十、切勿私自打开轿厢操纵箱和拨动操纵箱内的开关。

十一、老、弱、病、残、幼乘梯要人陪同,以免电梯故障突然停止时不知所措。

十二、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和大件物品时,应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并在电梯管理员的指挥配合下执行操作。

十三、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止运行时,不必惊慌,不要冒险打开轿箱门或由天花板紧急出口等强行出电梯,可用“呼叫”按钮“ ”、紧急电话按钮“ ”或手机与外部联系,以免发生事故,警铃仅供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十四、带水清扫候梯厅或携带湿物品乘坐电梯时,防止水渗入井道内。

十五、发生火警和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十六、发现电梯故障、异常,请随时通知物业。

十七、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安防监控系统将重点监控电梯,发现违章使用电梯、损坏电梯的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对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关处罚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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