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2024-08-17

监察审计部的安全职责(精选7篇)

1.监察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篇一

一、协助监察审计室主任工作。分管审计工作。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及指示精神,通报总结工作情况,研究决定有关事宜。

二、协助监察审计室主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学院各有关部门、单位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纪检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负责案件的检查工作。负责案件的审理工作。

四、组织进行对招生、考试、就业、人事、财务、物资设备、建设工程、修缮工程、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有关执法监察及专项调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所分管工作的工作计划,拟定有关工作总结、工作报告、信息报导及其他文件材料。编制有关统计报表。抓好廉政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所分管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组卷工作。

六、加强工作研究,提高工作水平。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有关工作。

2.监察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篇二

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作为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的重要手段, 在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1]。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自开展效能监察以来, 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 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监察对象在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目的是加强企业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效率,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为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保障。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多年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要求, 独立地监督和评价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 从而促进了企业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当前, 随着企业重组改制的不断深入, 一些单位在机构调整时将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合署办公, 对建立新的企业监管格局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于2007年6月份对原审计处、监察处两单位进行了整合, 将两单位改组为监察审计处, 由于人力资源配置的需要, 各子公司所属的两部门也随之纷纷进行了合并。起初, 许多内部审计人员表示不理解, 认为集团公司此举是不是削弱了审计力量, 说明不再重视内部审计了。笔者认为, 这种改组方法非但没有削弱审计力量,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 并且科学合理的利用了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 更加有利于两者加强监督控制、促进管理提升、保障经济安全运行。

效能监察与内部审计如何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要通过分析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把握工作原则, 实现最佳结合点, 以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 更好地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实现[1]。

2 效能监察与内部审计的区别

效能监察与内部审计都是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一种监督活动, 是为企业管理服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职能和手段, 可通过对企业各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检查解剖, 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以促进企业管理素质和水平的提高。效能监察与内部审计的主要区别有[1]:

(1) 工作对象不同。内部审计工作对象是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 主要通过对经济活动的检查和评价, 来判断这些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以及反映经济活动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效能监察则主要监察企业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履行职责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2) 工作范围不同。内部审计侧重于测评内部控制, 主要审核检查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而效能监察的范围比较广, 包括资金管理、财务运作、科技信息管理等。

(3) 工作依据不同。内部审计的依据主要有《会计法》、《审计法》、《税法》等经济法律法规。效能监察由于监察的内容比较丰富, 监察依据随着监察范围而确定, 主要是监察范围所依据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

(4) 组织实施不同。内部审计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 由企业内部专设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组织进行, 工作上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效能监察不同于单项的专业检查, 它的组织实施视具体情况确定, 可以开展专项监察, 也可以对某一重大项目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监察。

3 效能监察与内部审计共同点

分析比较两者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笔者认为, 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从某些方面来说是无法真正意义上划分开到底应是审计监督的工作内容还是效能监察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2]。比如:

(1) 对决策环节的监督。集团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 (试行) 》中规定, 要“完善和规范决策程序, 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同时, 在《关于重申集团公司八条“高压线”及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八不准”规定》中要求, “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 以个人意见代替集体决策, 独断专行、随意变通、搞暗箱操作”;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要求, 企业内部审计应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 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 客观评价企业的各项管理, 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来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开展内控制度审计, 主要就是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流程, 对完成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控制活动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进行了解、评价、建议和改进, 而“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应该说也正是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中的一个关键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环节, 因此, 对决策环节的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 两者有着共同点。

(2) 对财务管理环节的监督。集团公司对财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 主要监督检查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的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检查是否执行了预算计划、消耗定额和费用标准;检查是否有降低成本的控制措施, 是否合理使用了资金等。而企业财务审计恰恰是内部审计的最传统、最基础的工作, 它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其目的也是促进企业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 强化内部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同时, 通过企业财务审计, 不但能够规范企业财务收支行为, 同样也能够防范决策失误、执行不力和监督失效等问题, 双重监督对规范财务管理,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防止腐败发生都起到了监督、保证作用。

(3) 对物资购销环节的监督。企业效能监察主要监察企业大宗物资购销是否实现了规范的招投标制度, 采购供应是否按期、按质、按量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入库、验收、保管、领用是否建立了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物资的储备是否完好, 是否存在高价购进、低价卖出、以次充好、利用市场价格变化在价格结算时弄虚作假, 虚报冒领的问题, 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的问题等等。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近年来也开展了物资采购审计, 主要对物资采购内部控制、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招标、供货商选择、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采购质量、物资保管、结算付款等方面进行审计, 目的是要改善物资采购质量, 降低采购费用,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难看出, 对物资购销环节的效能监督和审计监督, 两者虽然工作角度不同, 但就所监督的内容方面来看是有许多相同之处的。

(4) 对工程项目管理环节的监督。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企业效能监督要监督检查项目建设招投标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计划、资金、质量、设备合同兑现情况;监督检查执行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廉政合同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法人 (经理) 负责制落实情况等。而集团公司在2004年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实施办法》中就要求:对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工作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有关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预决算编制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等相关事项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对工程项目的效能监察及审计监督, 细分析起来, 两者有太多的相同的监督内容。

事实上, 对生产经营的效能监察、对资源回收的效能监察、对经济合同的效能监察以及对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调整、搬迁等环节的效能监察等等, 这些效能监察所监督的范畴也都是内部审计需要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之所以两者有那么多相同之处, 就是因为两者有着共同的工作目标, 都是为企业服务, 都是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实现价值最大化, 且均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权力监督的约束手段之一。

4 结语

目前, 集团公司监察部门与审计部门的合并、人员的整合, 本人认为, 其科学之处在于:

(1) 企业效能监察与内部审计监督内容交叉重合的部分, 只要有一方监督到位, 就可以达到共同的效果, 这样可以避免大量重复工作。

(2) 企业效能监察与内部审计往往可以“资源共享”。比如:一些日常开展的效能监察成果可以作为开展企业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评价的依据, 而内部审计中对内控制度的风险测试又为效能监察提供了监察的切入点和重点, 两方面的工作彼此相辅相承。

(3) 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更好利用。由于现代企业的发展, 要求无论是监察人员还是审计人员, 都必需要具备一定的生产技术知识、经营管理知识等, 而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不可能是“万事通”, 这样, 两方面的工作人员相互配合, 取长补短, 势必会使双方工作都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开展的会更加深入。

(4) 有利于审计效果的提高。目前, 内部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违规违纪问题, 大都只有建议处理权, 而效能监察则强调责任追究, 对违规违纪人员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两者工作相结合, 无疑会给一些人造成一定的威慑力, 便于审计效果的提高和审计结论的执行。

尽管效能监察与内部审计监督在内容上有那么多相同之处, 且整合具有不少的优越性, 但两者却不能完全相互替代。内部审计的审计目标主要是经济行为, 其基本职能是监督和评价;而企业效能监察往往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并把管理中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 作为监察重点, 围绕可行性、实效性、针对性进行立项, 实施全过程监督, 最终获得比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企业效能监察与企业内部审计的有机结合, 既非职能的转换, 也不是简单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整合的结果是监察手段更加科学、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强。

参考文献

[1]成迪龙.浅议效能监察与内部审计的关系[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 (3) :55-56.

3.监察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篇三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审计;履职困境

按照《党章》规定,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是对企业内部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教育处理的职能部门,是国企党委加强党风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组织机构。但当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在国企正常经营科研生产管理和政治活动中往往被忽视,难道国企是盈利性经济组织,容易忽视纪检监察审计这一政治工作?还是国企过于追求市场效益,而故意淡化了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答案都是否定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履职困境,其困境点是什么,又如何破解,这都需要深入研究。

一、充分认识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工作都是国企党建的重要内容,更是国企现代管理的重要手段。新时期,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强化国企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是加强国企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国企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作用显著,意义重大,必须进一步从思想上深化认识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重要性,从而提升信心,增强决心,做好国企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一)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抓手

国有企业是党作为执政党的重要体现,国企党委是党基层组织的重要部分之一,国企职工群众是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之一。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国企中能不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国企反腐败工作能不能得到有效开展,这都取决于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这表明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审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党的执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基础,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直接对接广大基层群众,因此,国有企业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心目中党和国家的形象。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也必然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治理对象,没有特殊、没有例外。

二、深刻把握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履职尽责面临的困境

促进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国企紀检监察审计工作,关键在于纪检监察审计人员身上,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监督力度不够大,方式方法较单一

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满足于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自主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敏感领域的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经营的高风险点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得不够主动,时有时无、时紧时松的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国企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仍沿用过去的老观念、老想法,不能够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在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中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工作不够深入,不愿意主动触及矛盾,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落实也缺乏必要的“回头看”,影响了监督效果。

(二)工作模式不够好,形势要求难适应

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是随国企应运而生的,然而一些国企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并不能够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并不能随着国有企业的业务拓展而不断完善。一些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地位不高,存在下级监督上级的情况,而且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足,且经常肩负企业其它岗位任务,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干部任命调配需要单位党政领导的支持,存在监督被动的局面。

三、重点掌握破解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履职困境的方法

(一)要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责任使命感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审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夯实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履职的思想基础意义重大。要丰富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史党规,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学习制度。要制定年度和月度学习计划,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全面撑握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制度。

(二)狠抓作风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度

“打铁还需自身硬”,确保国有企业监督执纪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就必须有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良好的工作作风做保证。要建好队伍。国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党纪检查、经营监督和内部审计,要正确履行好职责就必须有一只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专业精通队伍,因此国企党委纪委要重视纪检监察审计队伍作风建设,这样才能促进国企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要用好网络。

参考文献:

4.纪检监察部门与审计部部门职责 篇四

1、负责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工作;

2、负责公司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3、负责受理查办上级机关转办、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发现和群众举报、控告和党员申诉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对新聘和职务变动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有轻微违纪现象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5、负责对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对公司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

7、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制度等的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8、负责对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组织对基建、装修等工程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9、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密有关工作;

5.审计监察总经理岗位职责详细说明 篇五

2) 组织审计资源,制定集团审计计划,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3) 负责对集团内控制度进行审计评价。

4) 负责组织集团财务、工程、经营、人事审计工作。

5) 对集团及下属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执行集团政策、方针等情况进行审计。

6) 对集团流程、制度进行审核,对缺失项,风险项及是否合规等提出整改建议。

7) 负责集团范围内的举报监察和有关负责人的违纪监察。

8) 了解和评价集团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对集团运营中的潜在危机进行研究,对内部控制建设的完备性、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对重要缺陷提供相应的解决、改善建议。

6.监察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篇六

一、我国的国有企业审计监察模式

在市场竞争的推动下, 国有企业形成了由党政机关统一领导, 纪委部门共同管理, 各分部门和职工共同参与的监督模式。这种监督模式对我国的国体、政体进行了全面的概括, 在监督工作的执行中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的自身性质。其发展具有一定的优点, 国企党委对监督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一定程度上扩大监督的范围和监督渠道, 有利于调动国有企业各部门自觉参与监督, 加强对企业发展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增加。

但是,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 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进行转化, 国有企业从单向生产发展成为经营实体。现在各类国有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需要将其生产经营的方式和环境进行转变。

二、审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督体制和机制不健全。现在的监督理论中, 企业内部的组织和个人都应该是监督主体, 同时也是监督客体, 可以监督他人, 也需要被他人监督, 将权利和义务落实到位, 使整个监督工作形成一个连环的整体。所以, 在企业的监督机制中,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处在监督与被监督之中。但在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过程中, 国有企业现行的监督模式比较单向和零散, 一般是上级监督下级、组织监督个人的运行模式, 不能形成很好的环形监督。在一些企业中, 由于机制的不完善, 一个党政领导兼任着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等多个职位, 不仅拥有企业的领导决策权, 还具有执行权和监督权。所以, 一人多职的情况出现, 使监督无法执行, 监督的权力和义务无法平衡。

监督部门权责不清、权限不明。在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部门, 其监督模式较为复杂, 参与监督工作的部门很多, 不仅包括党委领导的纪委和干部部门, 还有行政机构下的监察、审计、财务管理、质量和安全等部门。由于部门划分众多, 而且各个监督部门和机构之间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 很多部门的监督对象和内容相互重合, 争抢易于管理、有利可图的部门, 而有些需要加强监管的部门却无人问津。所以, 监管的部门划分不明确, 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而且看不到明显的监督实效, 导致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三、国有企业审计监察工作的改进策略

国有企业的审计监察工作部门不仅执行监督职能, 而且开展各项服务, 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形象。审计监察工作可以规范企业的内部控制流程, 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所以, 在国有企业内部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审计监察人员, 可以促进各项审计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促进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下健康成长。

(一) 加强企业的规范管理, 防范各种风险

企业的风险管理, 需要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在国有企业的发展中, 流行一句话“向管理要效益”, 因此加强企业内部的控制管理可以增加企业管理所获得的效益, 及时防范各种风险的出现。首先要定期审察国有企业的各个单位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其次要加强审计监察管理机构和人员自觉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 紧接着要确保审计监察单位内控制度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最后要及时为企业提供内控制度审计监察的评价报告, 发现各种风险隐患要及时修订, 从而尽可能地预防和避免各种风险的发生。

(二) 加强监管, 进行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和监督

国有企业的运行包括很多环节, 包括物资设备采购、工程招标等。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关系着国有企业的整体运营和收益情况, 因此审计人员需要对各项相关的法规和企业内部制度有充分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明确自己的监督职能, 对各项工作的执行渗透到参与源头、监督过程和服务全程中, 从而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补救。

综述全文, 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不断推进, 为了充分应对市场经济的竞争, 要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监察工作的执行, 防止国有企业内部滋生腐败和国家资产的流失, 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从而更好地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服务。

摘要:近年来,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的不断建设和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 “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本文通过分析国有企业的审计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提出加强企业内部审查和监督的措施, 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审计监察,问题,策略

参考文献

[1]刘永东.国企改革发展中存在的财务问题与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8 (12) .

[2]何芳.关于审计监察工作与国有企业内控机制相结合的思考[J].中国电子商务, 2010 (01) .

7.监察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篇七

【关键词】内部审计;纪检监察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其本质要求是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互相制约、互相协调的运行机制。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机构,怎样有效发挥作用,就案件查办工作而言,应当通过加强内部审计,推动企业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的协调联动,强化审计工作的震慑力,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法违紀行为、提升企业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力度。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为例,2014年,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查办了结案件中,纪检与审计联合查办占比76%。2015年以来中海油全系统查办案件均为纪检和审计联合办案,内部审计正在从单一审计向联合监督转变,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一、内部审计及其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定位

(一)内部审计的内涵

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因此,内部审计是企业健全自我监控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是保障企业正确履行经营控制权的重要手段。

(二)内部审计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定位

随着公司制、股份制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企业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企业健全自我约束、自我监控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以适应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正是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出现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通过专业的审查方式,对企业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监督,防范、惩治违法、违纪行为,从而切实保障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而内部审计作为对企业经济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相对独立的监督检查的专业部门,通过发挥审计经济监督的专业优势,不仅能够及时发现、移送企业人员违法、违纪线索,拓展案件查处线索,同时通过积极参与案件调查、取证,夯实案件定性依据。内部审计已成为企业深化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

二、内部审计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一)加强信息沟通,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近几年来,社会上揭露出来的企业经济腐败案件大部分与单位管理和资金监督失控有关。而审计部门通过经常性的内部审计监督,可以及时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完善财务监控制度,并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找准其存在的源头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方法,并及时将信息与纪检监察进行沟通交流,那么无形中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就前移。发现问题,纪检监察人员就能尽早进行谈话、教育等,从而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起到保护企业人员的作用。

(二)利用内部审计监督,开展效能监察,规范权力运行

社会上目前揭露出来的腐败现象也都暴露出一些企业在管理秩序、权利运行中存在的缺陷。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有利于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并能有效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不断完善制度和改进管理办法,不断规范权力的运行。从而实现权力运行在哪里,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就能够跟踪监督在哪里,二者在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中,形成分工合作和带有各自特点的监督合力。

(三)利用内部审计专业性监督优势,抓案件线索,严查经济案件

内部审计是一种经常专业性监督,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能直接发现企业是否有国有资产流失、设置账外账、“小金库”、虚报冒领费用、侵占挪用公款的问题存在,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在查处案件中发挥审计的“侦察兵”作用。如: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的一些线索模糊的经济问题,由审计部门先行审计,摸清情况,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重点审查,并提供情况和线索,纪检监察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发现的线索,以及超越审计权限和手段的重要事项作进一步的查证和处理,从而弥补了审计专业监督手段的局限。另外把审计结果作为备案材料,建立企业干部廉政档案,为干部升迁、转任、调动时,能够全面、客观加以评价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内部审计对纪检监察转来的信访举报以及纪检监察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需要审计的线索,可以结合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项目的开展,组织审计。这样纪检监察与内审工作优势互补,有利于弥补审计成果难以综合体现的缺陷,有利于将纪检监察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腐败案件的案源,从而达到遏制腐败的效果。

三、目前企业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国有企业积极响应政府提出的“健全企业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号召,努力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提升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监控的有效方法,通过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了内审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具体做法

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制度。一是把审计和纪检监察合并成一个部门。实行统一领导,提高审计质量。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建立了审计、纪检、监察、风险管理、监事会“五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审计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相互配合,相互提供案件线索,信息互通,成果共享。二是为了培养审计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纪检监察人员跟审计人员一起进行审计,审计人员跟纪检监察人员一起办案,有效地提高了审计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纪检监察人员的审计能力。三是关注审计进程,发现疑点及时介入。在对二级单位审计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会及时了解审计情况,及时介入,直接参与,与内审人员共同进行梳理分析,从而形成审计与办案工作的整体合力。

2、注重纪检与内审各自专业领域知识的融合,提高内审工作的针对性。挪用公款一直是是企业的顽疾,这种以改变公共财物的既定用途以谋取私利的行为不仅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会干扰破坏企业金融业务管理,严重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企管理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均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挪用公款的用途、时限是纪检监察立案定性的关键。如果审计只对账面数字简单核算一下了事,就发现不了问题;有时虽发现了一些问题,但由于不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看不到深层次的“猫腻”,也不能深入细查,使违纪违法者得以逃避法律追究制裁。审计工作发现有挪用公款的线索时,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交流后,纪检监察部门会以国家法律为依据,指导审计人员通过审计鉴定技术对涉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會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全面查证,不仅要查明涉嫌款项的权属问题、行为人挪用公款的手段、方法、挪用的数额等重要财务事实,还要认真查明挪用公款的用途,以便为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定性提供证据。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审查一些重点单位、重点问题时,纪检监察人员与审计人员都会加强信息沟通,利用各自专业知识协调配合,有的放矢开展内审工作,大大提高了企业案件查办工作成效。

(二)取得的经验

1、加强了案件初查工作的保密性。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过程中,初查工作的保密程度不仅影响办案工作的质量,有的甚至关系到案件查处的成败,一般在案件初查阶段由审计机构根据事先安排开展审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并不直接出面,从而避免在企业内部引起很大反响,使那些违纪违法人员在思想上放松警惕,不但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同时也可以取得更好的初查效果,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整体效能。

2、提高了案件查处的效率。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经济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案件检查部门直接查账不但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在业务水平上要求也很高。通过审计不仅可以使整个查办工作更为专业、全面,而且审计时获取证据相对快速便捷,节约了查案取证的宝贵时间,使办案人员集中更多精力来查证违法违纪事实,加快了案件查处的速度;同时由于审计中取得的证据正确性相对较高,进一步提高了案件查处的质量。

3、提升了审计和查案的社会效应,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案件线索来源的可靠性是查案工作的生命线,有的案件由于缺乏可靠的线索而无法深入调查,而群众举报的线索可靠性必须经过初查后才能证实,审计工作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这个环节上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而审计人员受审计权限局限,不能对所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予以处罚,因而对外的威慑作用不太,将审计与纪检两者有机结合后,既节约了案件查处的成本,又提升了惩治腐败、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

4、起到了以惩促防的作用。各二级单位和分公司虽然大部分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但由于各种原因有时会出现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漏洞。通过审计和案件查处,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案后教育,不仅惩处和教育了违纪违法分子,而且及时发现了基层单位账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促使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了各分公司的财务制度,预防和减少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

实践中,由于受审计环境、审计权限和审计手段、方式的影响,再加上审计人员与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对具体案件认识上的差异,使有的案件尽管审计人员历尽艰辛,花费很大功夫抓住了线索,但收效却不理想,不是移交不出去,就是移交后无法立案,究其根本原因,从审计方面分析,主要是审计取证没有完全遵照案件查处的要求,造成虽然有案件线索,但定性依据不足,纪检监察人员无法将审计线索转化为司法实践。因此,认真研究审计案件遇到的问题,正确适用法律,科学审计取证,对于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内审在纪检监察案件查处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转变审计查办案件的角度

当前,国企改革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经济领域不法活动屡禁不止,打击和遏制这一违法、违纪行为、严肃企业财经纪律是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企业审计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要转变以往审计工作对事不对人的观念,既要对事,又要对人,而且要多从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

(二)强化审计查办案件的手段

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重物证,轻口供”,而有的内审人员在审计取证当中,缺乏获取审计客观证据的意识,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主观证据的取得,审计中过多依赖和采用询问、笔录和主观推断的方法,而没有下工夫从银行账户和会计资料这个最基础、最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的客观线索入手,导致其提供的案件线索、证据难以取得案件查办人员的认同。当然,在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取证,询问、笔录、分析推断是必要的,但它作为依赖人的行为并受人的思想支配的主观证据,只能作为判断是非的参考。而要掌握能够立案定性的铁证,内审人员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从账户入手,顺藤摸瓜。内审中,应注意抓住被审计对象的银行账户,顺着账户资金的收入来源和支出方向,查明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便于发现“小金库”、转移资金、非法收入、贪污私分等问题;二是从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入手,审查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效果如何,进而找出内控制度的薄弱环节,分析其是否予以违法、违纪分子以可乘之机;三是从收款收据入手,主要检查被审计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收款票据的领、用、存情况和报销凭证中的大额发票、购置发票及请客送礼发票,以发现收入不入账和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问题;四是从盘点资产入手,重点盘点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查明有无贪污、非法占用等问题。

2、要注意内审与社会和外部力量相结合。经济领域一些大案、要案的作案手段相当隐蔽,且作案人员往往串通一气,订立攻守同盟,给内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内审人员应当与工商、税务等行使国家经济监督职权的权威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整体优势,为查找案件铁证创造多种有利条件。

(三)加强移送案件线索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一是注重移送案件线索的及时性。内审的职责是发现案件线索,而不是查实案件,因此对于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案件线索,在掌握必要的违法、违纪证据的前提下,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一般不宜继续深查下去,以免打草惊蛇。二是注重移送案件线索的准确性。对于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认真反复地核实、对比,确保移送案件线索准确、证据确凿,为纪检监察人员立案定性提供坚实的依据。三是注重移送案件线索的全面性。在移送内审发现的重要案件线索时,特别强调审计证据的全面和完整,不遗漏与查处案件有价值的各种证据和资料,不遗漏与案件有牵连的其它隐藏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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