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汇报(共11篇)
1.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汇报 篇一
云城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汇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我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实行严格的监控。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院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副院长为副主任,医务科、院感科、总务科、防保科及各科主任和护士长为委员会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要求,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经过几年的摸索、前进,已经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各类人员职责,落实各类人员责任,进行各类人员培训,使我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包装、运送、交接等做到规范管理。此外还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的知识培训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每季度我们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和专职人员进行层级培训,使他们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掌握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同时还掌握了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强化管理意识的培训,做到职能和责任双到位。进一步加强了我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四、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交接管理
1、所有医疗垃圾按要求分类包装运送并标识清楚,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收取时间和流程,增加了临床科室医疗废物收取次数,更好地解决了临床科室的医疗废物及时包装后的存放问题。
2、科室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
3、医院下属门诊及预防接种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市医疗废物处理站定时收集。
五、加强了医疗废物暂存点的管理
2007年底我院对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了全面改造,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标识醒目,设专人管理,并认真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窃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有固定的紫外线灯进行每天消毒,每次医疗废物运出后对暂存点进行清洁处理。并制定了医疗废物从产生送达储存点的工作流程。
六、定期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医务科、医院感染科每月定期对全院各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医疗废物三级登记交接制度,对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逐步完善、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交接、运送及贮存的各个环节,切实落实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做到医疗废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七、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几年的不断学习和总结,我院在医疗废物的分类、交接、运送、储存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进,但还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重视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每周深入科室进行跟踪监督,发
现问题及时指正,力求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好。
2012年9月25日
2.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汇报 篇二
1 具体安全管理措施
1.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的要求, 我院成立了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 由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任委员会主任, 后勤院长、业务院长、医院管理科主任为副主任, 医务部、护理部、检验科、病理科及部分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为委员,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 总结监管部门对全院医疗废物检查结果, 督促整改, 查找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制订相应整改措施, 并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医疗废物的管理情况, 提出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的管理。
1.2 加强对全院员工依法管理医疗废物的培训
由医院感染办公室的专职人员负责培训, 对全院医务人员、后勤人员、行政人员分层次、分批进行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运送、登记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医疗废物处理中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等。同时, 将培训的内容印成小册子, 下发到临床科室, 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再进行学习, 从而进一步强化内容。培训后进行相关知识考试对一些重点科室和高危科室的工作人员、运送人员加强自身防护知识的教育, 从而防止职业损伤。另外, 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危害性的认识, 让大家认识到保护环境、维护人们的身心健康, 是每个医务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要求广大医务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都能按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去做。
1.3 加强各个环节处理, 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在医疗废物的管理中规范化管理尤为重要, 因此, 医疗废物从产生到运送的各个环节都要重视, 把每个环节的处理都制订成标准, 按照标准制订工作流程, 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首先, 明确医疗废物分5大类, 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各科室应按要求分类处理, 放在科室的指定污物存放处, 盛装医疗废物包装袋 (箱) 颜色为黄色, 每个包装袋 (箱) 外表面有警示标志[2]。其中, 损伤性废物放在特制的利器盒内或采用防水耐刺的容器, 外套黄色包装袋, 投放口锐器只进不出。另外, 检查包装物 (袋) , 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 (箱) 的3/4时, 由科室的卫生员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使包装物 (箱) 的封口紧实、严密, 然后填写中文标签贴到包装物 (箱) 上, 内容包括名称、日期、科室、经手人签名,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 并及时密封。
1.4 安排专人专车负责运送
安排1名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工作, 每天下午由运送人员在规定时间上门收集, 实行交接双签名, 完成交接登记手续, 然后运送人员当日运送, 并进行交接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日期、种类、数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签名, 科室要保存该登记资料3年。运送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穿工作服, 戴口罩、帽子、手套, 戴防护镜、皮围裙、雨靴, 上岗前体检, 并每年体检1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应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 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运送车是封闭式的, 确保在运送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扩散、流失, 运送后及时对运送车进行清洁消毒。
1.5 严格的保管制度
医疗废物产生后在未运送之前, 各科室应将其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 严禁丢失, 应指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员管理, 坚决禁止任何不法交易, 护士长每天检查医疗废物的管理情况。医疗废物运送后, 每天要对贮存地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冲洗。
1.6 加强督查、考核
医疗废物的管理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 为了使医疗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医院预防感染科定期结合不定期到全院的各个科室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 生活垃圾中是否混有医疗垃圾, 以及医务人员对医疗的分类、包装及安全防护知识的掌握情况。另外, 把它列为医疗护理质量季度检查的内容, 通过检查、考核, 发现问题, 及时沟通、整改, 以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的制度化。
2 效果
经过全院员工共同努力, 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已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进而保证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 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受到好评。
3 讨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 人们越来越关注生存环境和健康状况, 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是为人类保证生存质量的一部分。国内有报道, 一些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非法流入社会, 被不法商人简单处理后低价卖给私人诊所, 导致病人被感染乙型肝炎, 有的甚至造成死亡。因此, 如果不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必然会影响人类生存环境和健康状况以及引起院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因此, 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处理。我国医疗废物产生量很大, 据调查统计, 上海市全市平均日产生医疗废物35吨~60吨, 广东省的医疗废物日排放量是172.6吨[1,2]。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效果与医院领导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由院长亲自挂帅,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医院设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 制订了医疗废物的有关制度, 并组织、实施检查与考评, 由于医院完善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各项硬件设施, 保障了各项管理制度有效贯彻执行。全员参与是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保障。通过学习、培训, 应认识到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迫切性, 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职业安全防护, 并在工作中规范自己的行为, 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做好各个环节是医疗安全管理的关键。从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保管、交运等各个环节入手, 在整个过程中, 保证安全有效的管理, 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流向社会。加强职业安全防护是医疗废物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医疗废物管理最经济有效的方法是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 遵循减量化原则, 尽量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3]。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只有恪尽职守、严格督查、措施到位, 才能保证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减少环境污染, 还人类一方净土。
摘要:通过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 加强对全院员工依法管理医疗废物培训, 各个环节处理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等, 同时加强职业安全防护, 使医院医疗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医院医疗废物的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保护了环境, 防止疾病的传播和交叉感染。
关键词:医疗废物,医院管理,安全
参考文献
[1]钟声浩, 王强, 邓华龙, 等.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与管理探讨[J].上海环境科学, 2002, 21 (8) :485-487.
[2]林万莲, 张素文, 王耀东, 等.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现状及其对策[J].广东医学, 1999, 20 (1) :63-66.
3.口腔科门诊医疗废物的管理 篇三
具体做法
成立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根据上述有关法令、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规定我科成立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本人任组员。本人主要负责具体工作:①制定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措施等。②建立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本。③负责上级及医院对科室的检查工作,并针对不足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每个科室的管理小组根据自身科室情况进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的制定,要求每个科室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组长和组员需要履行好自身的相关义务,对科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定期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和学习,促进科室人员在此方面的进步,加强指导和管理工作,确保人人了解、人人遵守。
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具体职责:口腔科的具体处理流程包括废物产生、分类、收集以及运输,在产生、分类以及收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标准进行处理,盛放废物的包装带颜色和生活垃圾盛放包装袋的颜色必须严格区分,分别采用黄色和黑色盛放,同时要在包装带外面黏贴警示标志,以防混淆。损伤性废物放入锐利器械收集盒中或者方形纸盒内套黄色包装袋外套黄色包装袋(主要是因为口腔科探针、镊子等一次性器械比较长,盛放起来比较便利)。防止医疗废物的包装袋达到总体容积的3/4时即停止使用,由相关人员进行封存,确保密封彻底之后在包装袋上黏贴标签,写上具体科室、日期以及类别,每天有专人进行交接并登记,将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放置,然后运送人员集中回收到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存放保管。
监督与检查:口腔科门诊主要的医疗废物种类为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而且每天量比较大,基本上每天感染性废物7~8包。本人严格监督本科室人员,严格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坚决不能把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垃圾内,指导卫生员做好封口、登记工作,并根据医院检查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实把各种措施落在实处。
效 果
通过这4年多的实践,口腔科门诊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较以前有很大改观,基本做到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无混淆,专人管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上级及医院的各项检查中获得好评。
讨 论
医院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关键: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科室成立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实施,因此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实施。
全科人员的共同参与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医疗废物管理不是一个人能够做好的,而是要靠全科人员的共同参与。通过对全科人员的培训,要求每个人都能明白医疗废物处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不可或缺,有效的减少院内感染发生的概率,同时避免医疗废物重新流入社会造成污染,减少医疗废物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充分了解各层人员在此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主动的加入此项工作中来,形成全体参与,共同努力的良好局面。
做好分类收集是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重要步骤:医疗废物在广泛定义上指的是医院除了生活废品以外所要丟弃、不可再次利用的废弃物,它不但包括非生物性的,同时也指一些生物性的。临床上将医疗废物划分为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以及药物性五类,如果不能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区分,很可能由于处理不当而流入社会,不但增加了医疗废物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同时也给社会间接造成了危害,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契机,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加强职业安全防护,严防职业暴露的发生:在医疗服务行业中,护理人员以及后勤人员是接触医疗废物最多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在操作过程中护理人员必须禁止手持尖锐器械来回走动或是徒手传递,杜绝将用过的针头重新插回针帽,将利器盒放置于便于使用的位置。由于进行医疗废物收集的人员都是弱势群体[2],因此更需要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知识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关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损伤。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当立刻在就近科室进行紧急处理,以免延误处理时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近年来,由于我科室领导对于医疗废物的相关管理和处理工作的重视,大大提升了科室人员对于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加上科室人员的积极配合,确保了相关制度和规定的顺利实施,已经基本杜绝了医疗废物产生的不良影响。因此,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避免医疗废物对正常医疗卫生工作和人员安全造成妨碍和损害。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6-7.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篇四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 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 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 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玻育。
3、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 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 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 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 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 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 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 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 “应急预案” 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海门市包场镇卫生院
5.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篇五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医疗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重要工作,作为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突出重点工作环节。
二、基本原则
院内科室人员全面动员,科学引导。在切实提高医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加强科室流通过程管理,减少与医疗废弃物混放,倡导流程服务模式,从护理部、门诊,下属各科室,认真做好从源头控制医疗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分类。
三、具体措施
综合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材料回收利用率,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和热能的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医疗生活垃圾处理要与医院发展水平相协调,注重科室与下属部门及收集处理部门的衔接,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提高效率,扩大覆盖面减少垃圾处理漏洞。科学制定标准。在整体流通过程把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完全分开无漏洞处理,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购置了自动封闭式垃圾回收箱,并且有专人负责回收工作,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后送往城镇垃圾集中处置中心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一是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卫生意识增强。建立健全生活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生活垃圾处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生活垃圾处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在生活垃圾处置上,领导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定时清理,分类装置,每天早上专人负责打扫清理运到垃圾回收中转站集中处理,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遗漏问题,在每季度对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6.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六
为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医疗废物收集、包装和运送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其中包括可疑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用过的医疗废物及生活用品以及废弃的锐利器械。
2、锐利器械(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的针头、废弃的刀片等)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内。
3、注射器针管、输液(血)器和其它非锐利医疗废物直接装入专用黄色塑料袋。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用双层黄色医用塑料袋包装。
4、医疗废物袋达2/3盛装量时,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员应将袋口封扎好后置于黄色医疗废物桶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医院指派的医疗废物运送人员。
5、医疗废物回收清运时由专人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地。
6、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标准,医疗废物桶和废物袋应有明确的标识,每日由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指定地点清洗消毒。
7、医疗废物运送实行责任登记制度,临床科室、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医疗废物暂存地的专职人员须在登记本上双签字。
8、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放在周转箱内。
9、医疗废物转送人员不得运送破损和有泄漏的医疗废物,否则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人员可拒收破损、遗撒的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暂存地标准
1、应远离门诊、病房,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2、暂存地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3、在暂存地内严禁暂存未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5、暂存地要设专人保管,并作好交接纪录。
6、暂存地设施和设备应每日消毒并保持清洁。
(三)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医疗废物必须交给市卫生局与环保局认可的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院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办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手续时,处置单位负责提供《医疗废物交接纪录》,该表格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次交接时,有关人员应逐项填写,每月由处置单位将医疗废物的接收情况汇总,汇总结果同时报市环保局和市卫生局。
(四)医疗废物检查内容
包括自查和督查。医院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各科室奖金挂钩,自查和督查的主要内容有:
1、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存等工作状况。
3、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资料和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5、对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进行现场监测。
(五)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防护
1、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2、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和橡胶手套。
3、工作结束时应脱去手套认真洗手。
4、必要时可进行预防接种。
(六)医疗废物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
1、在收集医疗废物时如包装袋破损,应立即在外重新加套一个黄色废物袋。
2、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如发生泄漏和遗撤,须在遗撒地临时放置警示牌,如为固体物品应立即收集到黄色垃圾袋和周转箱内,并用有效消毒剂清洁地面。如为液体废物应立即用有效的粉状消毒剂覆盖并清扫干净。污染的垃圾袋处理同医疗废物,污染的周转箱应立即进行消毒和清洗。
3、医疗废物暂存地被盗后应立即报告医院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并视情节轻重由医院决定是否上报公安、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
4、遇有特殊情况,暂存地容量不够时,可使用封闭良好的容器临时存贮,并由专人管理及时清。
7.血液科医疗废物的分类及管理 篇七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随着医疗社会科技的进步, 伴随产生了现代的医学产物的医疗废弃物越来越多, 对于医疗机构内接触到医疗废弃物的所有员工而言, 会造成职业危害导致传染病而污染了整个环境。我院血液科现有一般病床有22张、特殊病床5张, 科室每日产生约12.5 kg的医疗废物, 其中感染性废弃物占14.5%, 每日约1 812.5 g。我科自2008年根据山西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处理,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1 医疗废物的分类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5类[1]。因血液科病人比较特殊, 易感人群较多, 尤其中性粒细胞缺乏症病人多见, 因此所有废弃物的处理更应严格遵守管理条例。工作人员在分类知识和处理废弃物时尤其小心这些特殊病人, 其所住特殊病房不可遗留任何医疗废弃物, 尤其是感染性废弃物。血液科常见以下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
1.1 感染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血液的废物包括: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医用棉签、纱布、输液用物、输液血袋、采血针等;被血液、体液等污染的病服等;不用的血液、血清等。
1.2 药物性废物
血液的病人比较特殊, 常用一些具有抗癌作用的药物, 还有一些其他化疗药物, 如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注射用门冬酰胺酶、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等, 这些药物对护士有很大的伤害。所以, 在处理这些药物的废弃安瓿时要严格按照相关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1.3 化学性废物
在血液科, 有很多病人做骨髓穿刺, 做完骨髓检查后用的玻璃切片等用物要及时处理。化学性废物中还包括一些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用物。
1.4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是指不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病人生活用品, 但不包括疑似感染的病人生活垃圾, 包括病人的一些饮食、生活用水、食物的外包装等用物。
2 管理
2.1 医疗废弃物处理流程
我科自创建以来所有医疗废弃物均由科室专管人员管理。先将所有废物分类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严格区分, 不得混装。而且医疗废物在科室存放期间, 不能放置在走廊及卫生间, 而是集中放置在医务人员可视范围内的污染区内。定时定点由医院的专门人员收送。如果不在定时收送的时间, 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及时收送。然后医院统一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焚烧或毁形等处理。所有利器放入贴有感染性废弃物标示的利器盒中, 所有塑料管类废弃物均放入有感染性废弃物标示的黄色塑料袋中, 除利器及塑料管以外, 所有医疗废物均放入贴有感染性废弃物标示的黄色塑料袋中, 生活垃圾均放入黑色塑料袋中。对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输液袋可视为生活垃圾, 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后, 与普通生活垃圾分开放置, 贴上中文标签, 由住院部统一回收处理[2]。各科室和住院部医疗废物回收人员、焚烧人员应对医疗废物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医疗废物交接时间、类别、重量、需要的特别说明、科室同回收医疗废物专人双方签字、回收人员与焚烧人员双方签字, 并保证两个登记本信息一致[3]。
2.2 对策
针对血液科的特殊性, 我科对所有科室人员均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山西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及进行操作。①确定科室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监督指导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存放的管理。然后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②对本科的人员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 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同时还要定时体检, 相关人员在从业以前进行免疫接种, 防止其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损害。③医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做好医疗废物的当面交接工作, 当面点清, 及时收送, 如遇到不能及时收送的时候, 及时拨打院方的电话。④医疗废物的包装有专用的包装物, 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说明。如一些采血针、输液器的针头、病人穿刺用过的注射器等用锐器盒密闭封装, 同时还贴醒目的标识, 防止护士及收送人员被针刺伤。如果不注意被针刺伤后, 要及时与医院的预防保健科联系, 采取血样, 及时化验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⑤医疗垃圾在科室存放期间, 由专人负责, 运送医疗垃圾的车辆是专用车辆, 中途不得丢失, 也不能从事医疗垃圾的买卖工作。⑥病人用过的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包装好, 及时处理。生活废弃物也应及时分类处理, 不可在病房内存留。其他普通病房也应注意不可遗留任何种类的医疗废弃物, 尤其病人不可使用空回收液体瓶 (病人曾常使用空液体瓶作为暖水袋用) , 不可使用回收输液器 (病人曾常使用输液器作为绳子使用) 。
3 小结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防止疾病传播, 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 医院各科室及各类医务人员都应了解医疗废弃物处理的重要性。科室人员对于医疗废弃物的认知情况如何, 科室人员对感染性废弃物及非感染性废弃物的分类及处理流程掌握情况如何, 直接影响医疗废物的存放与处理。我科按医疗废物和分类与处理流程进行医疗废物的管理, 使医疗废弃物最终处置均能达成合法、合格的标准。科室管理人员对废弃物分类知识的在职教育课程可以加强科室医务人员正确分类的知识与废弃物处理的能力, 继而减少感染性可燃废弃物重量, 继而对保护全球环境起到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06-16.
[2]姚林燕.依法管理医疗废物[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04, 14 (8) :912-913.
8.死胎儿是“医疗废物”吗 篇八
36岁的彩献宝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老家在河南柘城县农村,几年前他和妻子焦霞来到北京打工谋生。因为夫妻两人都只有小学五年级文化,妻子只好打零工,彩献宝则靠着自己的一身力气蹬三轮车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2004年秋天,彩献宝的妻子怀孕了,这对他们来说是个天大的喜讯。每天蹬三轮回家,彩献宝第一件事就是趴在妻子的肚子上听听孩子的胎动,他一边听一边高兴地说:“嘿嘿,这小子在里面练少林拳呢,准是个儿子!”
彩献宝只等着妻子一朝分娩,抱上孩子回家让父母高兴高兴。可2005年春节刚过,已经怀胎7个月的妻子患上了感冒,两口子都没在意。拖了几天以后焦霞开始发烧,这下愁坏了彩献宝,他知道大医院费用太贵,于是就蹬着三轮车把妻子送到大兴区的一家私人诊所治疗。
让彩献宝没有想到的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妻子在这个私人诊所里竟然治疗了20天。在治疗期间,妻子逐渐出现了腿肿、脚肿的情况,后来全身也开始浮肿。
更让彩献宝夫妻担心的是,妻子的胎动一天比一天微弱,到2005年2月底,妻子的感冒是痊愈了,但肚子里的孩子却完全没有了声音。每天都趴在妻子的肚子上听孩子胎动的彩献宝再也听不到儿子在练少林拳了。
“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孩子不会胎死腹中吧?”彩献宝一直不敢说出自己的猜测。直到2005年3月4日凌晨2点多,妻子痛得在床上直打滚,彩献宝这才连夜把妻子送往北京某医院。
经过北京某医院专家的紧急会诊,结果与彩献宝的料想一样,医生的听诊器里也听不到任何胎动。没办法,先保住妻子要紧,彩献宝含泪在手术通知书上签了字。3月4日凌晨3点多,他的妻子剖腹产出一个8斤重的男婴,但青紫色的畸形胎儿全身浮肿,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销毁死胎,孩子成了“医疗废物”
“一定是那个私人诊所有问题,不然这个孩子不可能就这么没了?”彩献宝认定自己的孩子胎死腹中的罪魁祸首是那个私人诊所,但是,要找人家要个说法要有证据啊!
于是,彩献宝开始寻找证据。此时,好心的医生建议他们对胎儿进行尸检。彩献宝连忙问:“尸检能不能查出是不是感冒期间大量用药造成的死亡?”
好心的医生却给了彩献宝夫妇一个不确定的答案,也就是说尸检也不一定能够完全查出死胎的病因。彩献宝见医生不能给出肯定的答案,怕花冤枉钱,夫妻两人商议后,决定不同意尸检。
医生临走的时候告诉彩献宝夫妇:“如果不同意尸检,医院就按常规进行处理了。”这时候,彩献宝并不明白,医生所说的“按常规进行处理”是怎样处理的。
孩子死后,悲愤的彩献宝立即到北京市大兴区红星派出所报案,准备控告私人诊所非法行医。警方告诉彩献宝说:“要控告非法诊所,必须有医院的死亡证明。你赶紧去医院开证明吧!”
3月7日上午,彩献宝来到北京某医院要求开具孩子的死亡证明。医院按照彩献宝的要求出具了“胎儿为死胎且为多发畸形”的诊断证明。
但是,当彩献宝把死亡证明拿给警方时,警方说证据还不够确凿。
“孩子是从母亲的肚子里取出来的,只要能对孩子进行鉴定,毛病出在哪里肯定能够查出来!”彩献宝赶忙向警方提出给孩子作法医鉴定。随即,红星派出所出具了法医鉴定委托书。
但是,当3月9日彩献宝拿着委托书来到北京某医院,准备为孩子做法医鉴定时,医生却告诉他:“医院已将死胎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了。”
“医疗废弃物?”整整7个月的怀胎,7个月的心血,结果得来的就是这句冰冷的话!彩献宝一下子傻眼了,索赔无望不说,医院凭什么把自己的孩子“处理”了?而且还是当作“医疗废弃物”销毁掉了!
这个欲哭无泪的河南大汉顿时蹲在了地上,他眼泪汪汪地说:“从3月4日生孩子算起,到3月9日仅仅6天,我的孩子还有用啊!你们也明明知道,对孩子的法医鉴定将直接影响我们索赔啊!你们凭什么把我的孩子处理了?”
但是,医院给彩献宝的答复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胎死宫内娩出的死胎应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集中处置,而且这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我们曾劝说你们进行尸检,而你们明确表示不进行尸检,也没有表示你们自行处理,我们只好按照常规“处理”了。
状告医院,只为捍卫死胎处置权
在妻子产下死胎后,彩献宝曾经询问过医生可不可以给孩子做司法鉴定,医生当时的回答是“7天之内都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彩献宝不明白,为什么医院说话不算数?当彩献宝获知孩子被擅自处理的时候,一气之下拨打了110报警。随后他跑出医院,买回一个录音机偷偷藏在衣服里,再次折返回医院,准备用录音作为证据。
但是医院给彩献宝的回答是:尽管我们说过7天之内都可以进行法医鉴定,但你们夫妇之前从未提出要冷冻死胎,也没提出要医院代为保管。如果要医院保存死胎,需要缴纳费用,也要有一套手续。死胎按医疗废品处理是惯例,死胎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只是病理性医疗废物,不需要按照一般尸体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死胎的父母也没有对死胎的处分权。
“我的孩子我做主。”只有小学文化的彩献宝不了解那么多规定和法律,但他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孩子的尸体没有被处理掉,一旦查明是私人诊所大量用药导致的死亡,这就是我状告私人诊所的证据。但是,现在证据没有了,那么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而擅自处理了孩子尸体的医院就必须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没有证据,私人诊所是告不成了,憋了一肚子委屈的彩献宝决定:状告把自己孩子当作废物处理掉的医院,捍卫死胎的处置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关注的中国首例死胎处置权归属案。
在法庭上,原告彩献宝称,被告未经我同意就把婴儿的尸体给私自处理了,致使我追究私人诊所责任的证据丢失,因此我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误工费2万元、营养费6000元、交通费100元、通讯费50元,精神抚慰金12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北京某医院辩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死胎应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集中处置,而且这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死胎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家属对自然人遗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不适用于死胎,我们按规定处理完全合法。
在法庭上,彩献宝当庭出示了自己收集的证据,包括他在3月9日和医院妇产科主任对话的录音。医院方面在听完录音后表示,死胎已于3月7日被处理。原告方从未提出要冷冻死胎,也没有提出要医院代为保管,却在3月9日突然提出索要死胎。如果要医院保存死胎,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也要有一套手续,这些原告都没有。他们认为,死胎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只是病理性医疗废物,不需要按照一般尸体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连胎盘都不是废物,我八斤重的儿子怎么就成了废物了?我的孩子还有用,他们怎么能说是废物?”在法庭上,彩献宝的情绪十分激动。
双方经过激烈的辩论和质证,法院查明了本案争诉的焦点问题是,医院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有无权利处置原告娩出的死胎。但目前,对死胎如何处置,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尚无明确规定。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死胎不具有法律人格,不享有民事权利,故死胎不属于尸体。但其具有物的属性,死胎应归娩出死胎的产妇所有,产妇享有对死胎的合法处分权。北京某医院未经原告同意,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死胎,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并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故北京某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考虑到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对死胎的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所以对北京某医院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的数额适当作了考虑。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决北京某医院给付焦霞精神抚慰金2000元,就其侵权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焦霞赔礼道歉。
死胎处理,向法律界提出严峻问题
从我国的第一个人体胎盘纠纷官司即浙江省嘉兴市市民冷品伟追讨妻子5年前的胎盘,到现在彩献宝夫妇追究自己死胎的处置权,这些案件向法律界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这就是所谓“医疗废弃物”权利是何种属性,究竟应当归属于谁?
在目前,很多医院通常的做法是,死胎一般会先被放置在冰箱里,随后让家属填写一个表格,确定是领走还是交由医院处理。如果需要做病理化验的则送往病理科化验,不需要化验的,未经家属同意也不准擅自处理。根据现有规定,死胎并不属于医疗废物,应当归产妇所有或者产妇夫妇共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认为,这一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死胎的法律属性究竟是什么?应当归属于何方所有?如果认为死胎属于医疗废物,那么医院自行处置就是合法的。如果认为死胎属于物的性质,那么就存在物的支配权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本案具有特别的典型意义。
杨教授认为,死胎的所有权归属于产出死胎的产妇:第一,死胎是产妇的身体组成部分,脱离了她的身体,就变成了独立的物。这种物的所有权,由产妇原始取得。第二,产妇与胎儿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如果胎儿出生,产妇就是出生的婴儿的母亲。死胎产出,尽管他没有法律人格,但是他曾经有可能与产妇形成母子的身份关系。第三,按照社会伦理观念,即使是死胎儿,怀孕的孕妇也是他的母亲。
9.医疗废物管理应急方案 篇九
一、在医院医疗废物监控部门的指导下,由门诊和有关科室负责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应急处置。
二、当医疗废物管理中心出现问题时,应尽快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在48小时内报告给当地卫生局和环保局。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和场所,应立即用500mg/L-200mg/L有效氯或0.2%-0.5%的过氧乙酸对空气、地面、物表等进行消毒处理或其他无害化处理。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用具也要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在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消毒工作。
10.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职责 篇十
1、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3、指导、督促本单位各医疗废物产生地的医疗废物处置、集中收集情况,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每季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4、负责本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11.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汇报 篇十一
胎死腹中,疑是私人诊所惹的祸
36岁的彩献宝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老家在河南柘城县农村,几年前他和妻子焦霞随着打工的大军来到北京谋生。妻子帮别人打零工,彩献宝则靠着自己的一把力气蹬三轮车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彩献宝每天早出晚归,挥汗如雨地卖着苦力,两口子每月打工赚来1000多块钱,除了维持生计还略有盈余。2004年秋天,他们开始按照自己的计划,在破旧的出租屋里“封山育林造小孩”。
很快,妻子的肚子水涨船高,这对他们夫妻来说简直是个天大的喜讯。每天蹬三轮回家,彩献宝第一件事就是趴在妻子的肚子上听听孩子的胎动,他一边听一边高兴地说:“嘿嘿,这小子在里面练少林拳呢,准是个儿子!嘿,又踹了我一脚。”
彩献宝只等着妻子一朝分娩,抱上孩子回家让父母高兴高兴。天有不测风云,已经怀胎7个月的妻子却一不小心患上了感冒,刚开始只是轻微的感冒症状,两口子都没在意,觉得扛一扛就过去了。可拖了几天后焦霞开始发烧,这下愁坏了彩献宝,他知道大医院太贵,于是彩献宝就蹬着三轮车把妻子送到北京市大兴区一家私人诊所治疗。
让彩献宝没有想到的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妻子在这个私人诊所竟然治疗了20天。在这长达20天的治疗时间里,妻子逐渐出现了腿肿、脚肿的情况,后来全身也开始浮肿。
更让彩献宝夫妻担心的是,妻子的胎动一天比一天微弱,到2005年2月底,妻子的感冒是痊愈了,但肚子里的孩子却完全没有了声音。
直到第5天,也就是2005年3月4日凌晨2点多,妻子痛得在床上直打滚,彩献宝发觉情况越来越不好,连夜把妻子送往北京某医院。
但是,一切都晚了!
经过北京某医院专家的紧急会诊,医生的听诊器里也听不到任何胎动。没办法,先保住妻子要紧,彩献宝含泪在手术通知书上签了字。3月4日凌晨3点多,他的妻子剖腹产出一个8斤重的男婴,但青紫色的畸形胎儿全身高度浮肿,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销毁死胎,孩子成了“医疗废物”
彩献宝认定导致自己的孩子胎死腹中的罪魁祸首是那个私人诊所,但是,要找人家要个说法要有证据啊!
于是,彩献宝开始准备四处寻找证据。此时,医生也注意到胎儿畸形,3月4日早晨9点钟,医生找到彩献宝夫妇,建议他们对胎儿进行尸检。彩献宝连忙问:“尸检能不能查出是不是感冒期间大量用药造成的死亡?”
医生却给了彩献宝夫妇一个不确定的答案,也就是说尸检也不一定能够完全查出死胎的病因。彩献宝见医生不能给出肯定的答案,怕花冤枉钱,夫妻两人商议后,决定不进行尸检。
医生临走的时候告诉彩献宝夫妇:“如不同意尸检,医院就按常规进行处理了。”这时候,彩献宝并不明白,医生所说的“按常规进行处理”是怎样处理的。
孩子死后,义愤填膺的彩献宝立即到北京市大兴区红星派出所报案,准备控告私人诊所非法行医。但是,警方告诉彩献宝说:“要控告非法诊所,必须得到医院的死亡证明。你赶紧去医院开死亡证明吧!”
3月7日上午,得到警方的指点后,彩献宝立即来到北京某医院要求开具孩子的死亡证明。北京某医院很快按照彩献宝的要求,出具了“胎儿为死胎且为多发畸形”的诊断证明。
但是,当彩献宝把死亡证明拿给警方时,警方告诉他证据还不够确凿。
彩献宝赶忙向警方提出给孩子作法医鉴定。随即,大兴区红星派出所出具了法医鉴定委托书。
但是,当3月9日彩献宝拿着委托书来到北京某医院,准备为孩子做法医鉴定时,医生却告诉他:“医院已将死胎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了!”
“医疗废弃物?”刚刚听到这个陌生的专业名词时,彩献宝愣住了,整整七个月的怀胎,七个月的心血,结果得来的就是这个冰冷的词汇!
这个河南大汉顿时蹲在了地上,他眼泪汪汪地说:“从3月4日生孩子算起,到3月9日仅仅6天,我的孩子还有用啊!你们也明明知道,对孩子的法医鉴定将直接影响我们索赔啊!你们凭什么把我的孩子处理了?没道理啊!”
但是,医院给彩献宝的答复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胎死宫内娩出的死胎应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集中处置,而且这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我们曾劝说你们进行尸检,但你们明确表示不进行尸检,也没有表示你们自行处理死胎,我们只好按照常规对死胎进行“处理”了。
状告医院,只为捍卫死胎处置权
“我的孩子我做主”。只有小学文化的彩献宝不了解那么多规定和法律,但他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孩子的尸体没有被处理掉,一旦查明是因为私人诊所大量用药导致的死亡,这就是我状告私人诊所的证据。但是,现在证据没有了,那么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而擅自处理了孩子尸体的医院就必须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没有证据,私人诊所是告不成了,憋了一肚子委屈的彩献宝决定:状告把自己孩子当作废物处理掉的医院,捍卫死胎的处置权。
之后,彩献宝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关注的中国首例死胎处置权归属案。
在法庭上,原告彩献宝称,被告未经我同意就把婴儿的尸体给私自处理了,致使我追究私人诊所责任的证据丢失,因此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误工费2万元、营养费6000元、交通费100元、通讯费50元,精神抚慰金12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北京某医院辩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死胎应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集中处置,而且这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死胎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家属对自然人遗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不适用于死胎,我们按规定处理完全合法。
在法庭上,彩献宝当庭出示了自己收集的证据,包括他在3月9日和医院妇产科主任对话的录音证据。医院方面在听完录音后表示,死胎已于3月7日被处理。原告方从未提出要冷冻死胎,也没有提出要医院代为保管,却在3月9日突然提出索要死胎。如果要医院保存死胎,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也要有一套手续,这些原告都没有。他们认为,死胎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只是病理性医疗废物,不需要按照一般尸体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连胎盘都不是废物,我8斤重的儿子怎么就成了废物了?我的孩子还有用,他们怎么能说是废物?”在法庭上,彩献宝的情绪十分激动。
经过法庭上的双方激烈辩论和质证,法院查明了本案争诉的焦点问题是,医院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有无权利处置原告娩出的死胎。但目前,对死胎如何处置,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尚无明确规定。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死胎不具有法律人格,不享有民事权利,故死胎不属于尸体。但其具有物的属性,死胎应归娩出死胎的产妇所有,产妇享有对死胎的合法处分权。北京某医院未经原告同意,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死胎,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并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故北京某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考虑到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对死胎的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所以对北京某医院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法院适当作了考虑。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决北京某医院给付焦霞精神抚慰金2000元,就其侵权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焦霞赔礼道歉。
死胎处理,向法律界提出严峻问题
从我国的第一个人体胎盘纠纷官司即浙江省嘉兴市市民冷品伟追讨妻子5年前的胎盘,到现在彩献宝夫妇追究自己孩子死胎的处置权,这些案件向法律界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这就是所谓“医疗废弃物”权利是何种属性,究竟应当归属于谁?
在目前,很多医院通常的做法是,死胎一般会先被放置在冰箱里,随后让家属填写一个表格,确定是领走还是交由医院处理。如果需要做病理化验的则送往病理科化验,不需要化验的,未经家属同意也不准擅自处理。
一般情况下,死胎在销毁前,医院必须征得家属的同意,而在销毁后,也必须对家属有交代。根据医疗行业规定,家属有权利决定尸体是否可以销毁,尽管是死胎,但有些家属仍然希望保留孩子的尸体,家属对孩子尸体的处理有要求,这些因素医院必须予以考虑。
但是,不同的医院可能会有区别,有些医院是在死胎出生后,以书面形式向父母征求意见,而有些医院只是在口头上向家属进行询问。
关于死胎属于医疗废物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问题,根据现有规定,死胎并不属于医疗废物,应当归产妇所有或者产妇夫妇共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规定“医疗废物焚烧厂接收并处置经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宜送火葬场焚烧处理”。
对于死胎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死胎的处置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认为,这一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死胎的法律属性究竟是什么?应当归属于何方所有?如果认为死胎属于医疗废物,那么医院自行处置就是合法的。如果认为死胎属于物的性质,那么就存在物的支配权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本案具有特别的典型意义。
杨教授认为,死胎的所有权归属于产出死胎的产妇:第一,死胎是产妇的身体组成部分,脱离了她的身体,就变成了独立的物。这种物的所有权,由产妇原始取得。第二,产妇与胎儿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如果胎儿出生,产妇就是出生的婴儿的母亲。死胎产出,尽管他没有法律人格,但是他曾经有可能与产妇形成母子的身份关系。第三,按照社会伦理观念,即使是胎儿,怀孕的孕妇也是他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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