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工作总结报告

2024-10-13

财政所工作总结报告(通用8篇)

1.财政所工作总结报告 篇一

篇一:乡镇财政所工作

计划

XX年,我们坚决在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按照“xxxx”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善思路、端正态度、积极创新,真抓实干,现将工作计划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大财政税收工作力度,不断壮大镇财政实力。

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各项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让依法纳税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2、规范财政支出,确保财政增收。在日常支出时,加大对税务发票审核力度,以税务发票为支出要件,以支出促征收,加大对国税、地税部门支持力度。

3、关于契税。财政部门主动为集镇开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促使我镇的集镇建设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合法、规范、健康地发展。同时在镇村领导的支持下,摸清税源,依法征收。

4、积极争取、计生、民政、公安等政府非税执收部门的支持,让所有收费都纳入大厅,大力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专款专用。

(二)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

1、强化便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财政服务大厅的“窗口”效应,坚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建立来访群众接待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做到“事有所办、办有所果”,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同志们舒心。

2、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存折卡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农民补贴存折,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代领补贴资金,实行取款有身份

证明

制度,确保财政补贴农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乡财县管工作。

1、加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力度。XX年财政预算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不再调整,确保人员工资,及民政、救灾、优抚等法定支出。压缩一般消费性支出,限制招待费入帐,确保上级各项专项支出,坚持做到拨款有预算,支出有计划。

2、规范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借款备用全审核制度,对于无计划、无明确内容的借款,拒绝付款;继续加强对支出原据的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凭证,一律拒付。

3、强化对前期借款冲帐工作,对于前期借款未冲账的,应先行冲帐后,才能付款。以后开支尽量减少借款,严禁白条入帐,坚决做到支出有据,报帐及时。

(四)从财政部门本职业务出发,全心全意,力所能及地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五)规范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

1、争取县财政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逐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福利待遇,调动全体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加班补助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参加县局和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学习,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篇二:乡镇财政所工作计划

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镇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经管局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其具体的工作计划是

一、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1号文件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改革与发展大局,加强效能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开展文明创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培植税源,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村级财务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多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财政收入目标:全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200万元,比1818万元增长21%。其中国税350万元,比上年增加56万元,增长19%,地税完成1850万元,比上年增加326万元,增长21%。

2、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加强单位自身建设,一是要为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二是制定文明创建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确定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使全所的各项工作走在全县的前列。

3、全面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缴任务,确保全镇农民参合率达95%以上。

4、确保各种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要及时将惠民政策监督卡发到农户手中,二是要认真做各种惠农资金的对象调查及资金的发放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确保应该发给农民的资金,100%发到农民的手中。

6、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确保镇直单位、居委会、和村级财务不出问题。将全面完成三资管理工作,在认真开展村、居委会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资产的核销处置工作,并与村、居委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确保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正常运行。

7、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财政所将重点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并对村级治保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要强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

8、积极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所重点是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工作,并为合作社搞好业务指导,使更多的专业合作社达到规范化的要求,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走专业合作的道路打下基础。

9、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加强对各类项目资金管理,即要让项目资金准确及时到位,又要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具体的工作措施

1、加强财源建设,积极培植税源。一是积极争取贴息贷款、财政补贴等财政政策,加大对类专业合作社、新型工业企业及港口物流业和旅游服务业的扶持力度,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效益;二是加大对外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培植税源主体,不断壮大骨干财源,以确保我镇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2、认真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力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3、加大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力度,把任务落实到人,力争做到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准确、公平、合理地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满意,让政策更加透明。

4、继续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村级财务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5、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办法,逐步推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6、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及时调解农村土地纠纷,依法管理、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7、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真实的科学的依据,为各级政府领导当好发展农村经济的参谋。

8、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缴工作,及时收缴合作医疗基金,让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得到实惠。

篇三:乡镇财政所工作计划

一、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20XX年,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今年市财力趋于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年中严格按照年初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年终做好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工作,务必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积极培植税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

20XX年,市财政将重新实行“税收分层”财政体制,为增加财政收入,镇财税所将与国税二分局、富新税务所一道,对本镇辖区内的所有涉税事项和纳税人进行全面摸底,积极培植新的税源,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的乡镇纳税体系;加强税法宣传和对纳税人员教育,为顺利完成税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狠抓零星税源的管理。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镇财政所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其他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镇级财力。

20XX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镇财政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五、严格执行《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加强镇级财务管理。

(一)费用开支管理

镇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凡遇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必须由具体经办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造好预算,报分管领导核实,经书记、镇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且开支额度必须控制在审批范围内;其他日常零星开支在报销时,必须发票正规,填写规范,票面相符,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财政所所长对票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签字,并于一周内到镇长处签批,最后到财政所进行报销。

(二)拨款管理

镇财政所对在镇上有拨款的单位、村(居)的拨款事项及额度做到心中有数,针对类似村级转移支付的拨款事项要编制好拨款计划,并报书记、镇长知晓。在拨付款项时,坚持会计管印鉴,出纳管支票的原则,由出纳根据领导签批的款项及额度开据转账支票后,再交会计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在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时,镇财政所做好参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票据管理

镇级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领退制,从市财政局统一购买,用完后再到市财政局统一核销。为加强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由镇财政所出纳负责管理,机关各办所、村(居)委会需开票时,只能在镇财政所代开,不予领用。

六、进一步加强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

加强对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力度,7月份,将组织镇财政、农业中心(农经站)相关人员,对各村(居)财务管理进行一次专项财务审计;定期不定期的对村(居)各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为提高镇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今年内将对各村(居)会计、专业会计进行一次财务专业培训。

做好各类涉农补贴项目的登记、核查、上报和发放工作。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项目

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小麦油菜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面积核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与信用社密切配合,通过“一折通”及时将各项补贴发放至农户手中。

2、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项目

按照上级财政、商务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的核实、申报和兑付工作,对补贴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及时将补贴事项进行系统录入;保证每周向市财政局上报一次补贴事项,确保农户(商家)及时领取补贴款项。

八、尽快适应财政“大平台”的操作规程,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20XX年,市、镇划拨预算资金、工资直发申报全面启用“大平台”操作系统。为合理安排好财政资金,镇财政所将结合镇上历年月份的开支情况,制定出预算资金的分月拨付计划,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合理使用。同时每月20日前完成工资直发的修改、审核等申报工作。

篇四:乡镇财政所工作计划

(一)坚持依法治税管费,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

我们将继续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特别是增收工作,尽可能做大财政这块蛋糕,为全镇发展和稳定提供财力支持。一要组织好税收收入,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并尽量做实收入。二要抓好非税收入征管。我们将利用大水泥项目已试生产的有利时机,联合国、地税两家及时跟踪靠上,及时组织征收。

(二)进一步继续突出保障重点,支持好全镇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始终把保工资发放作为各项支出的首要位置抓实抓好。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确保社会稳定。二是继续抓好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确保中联项目尽快进入全面生产经营阶段。三是抓好草根经济的规模培植工作。在政策、资金、信息、培训、场地、资源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全面掀起草根经济发展新高潮。四是抓好水源地保护和森林滕州建设。计划新植经济林及荒山绿化3400亩,总投资230万元。

(三)建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公共财政观念。

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将更多的新增财政资金投向农村基础建设,真正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聚财的公共财政理念。二是让全镇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在财政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和谐。20XX年将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进行装饰装修。继续抓好镇驻地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城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镇形象,真正把羊庄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镇。继续抓好农村公路网化工程建设,对已完成硬化任务的路段,加强后期维护,对正在硬化的路段,加强质量监管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

(四)加强学习,创新机制,努力提高财政干部信息调研水平。

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摸情况、提思路、出政策、拿措施,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五)继续完善所内各项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管理方法,创新机制,努力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六)做好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财政所工作总结报告 篇二

1 昭化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昭化区坚持“大扶贫”工作理念, 瞄准贫困区域和贫困人口, 围绕扶贫规划, 健全工作机制, 整合资源力量, 探索创新实践, 以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劳务扶贫、产业扶贫四大扶贫工程为重点, 以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公告公示、绩效评价四项监管措施为保障, 先后建成昭化至大朝社会扶贫线, 建成紫云、沈家阁、柳桥等生态小康新村68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6个, 有效改善了贫困区域生产生活条件, 促进了贫困人口增收。2013年, 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 391元, 比2010年增加2 379元;2013年底, 按照扶贫新标准, 全区减贫2.4万余人。

从实地调研来看, 紫云乡中漕村地处紫云乡东端, 有192户755人, 其中劳动力468人。全村收入主要来源于为猕猴桃种植、生猪家禽养殖和外出务工。2011年使用连片扶贫项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万元, 用于产业道路硬化2.02 km, 入户路硬化1.76 km, 修建蓄水池4口, 种植猕猴桃60.33 hm2。2013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6 679元, 比2010年增加了2 919元。文村乡党阳村位于文村乡东南部, 有314户1 132人, 其中建卡贫困户128户223人。全村主要收入来源是种养业和外出务工。2013年使用整村推进项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0万元, 用于道路整治1.8 km、村组道路硬化1.5 km, 山坪塘整治1口, 发展猕猴桃4 hm2, 土鸡养殖88户7 000羽、大耳羊养殖83户220只、能繁母猪养殖10户20头, 新改建生猪圈舍41户2 221 m2, 建立养殖专合社1个。2013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7 305元, 比2012年增加了1 660元。中漕村和党阳村实施扶贫项目后, 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 培育了增收支柱产业, 人居环境显著变化, 深受群众欢迎和赞誉。

2 多措施加强扶贫工作

1) 突出贫困对象, 着力构建财政扶贫工作机制。项目规划区域重点突出贫困村, 按照贫困发生率高低, 通过比选入围方式, 确定项目实施村。规划项目充分尊重民意, 通过反复征求群众意见, 按照急需、必建和缺啥补啥原则, 结合乡镇、村发展总体规划, 由项目实施村确定实施项目。规划对象突出贫困户, 以建卡贫困对象为主。贫困农户到户项目逐户规划建设内容, 逐户核算补助资金, 贫困农户补助标准高于一般农户20%以上。规划到户项目通过验收后, 扶贫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到农户。

2) 整合资源, 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紧紧围绕项目村实际和产业发展规划, 坚持量力而行、缺啥补啥原则, 按照“大扶贫”理念, 以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为杠杆, 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 发挥各行业部门优势, 集中解决贫困村道路、饮水等突出问题, 提升贫困村整体水平, 推进贫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使贫困区域和贫困村、贫困户民生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3) 发展产业, 构建产业持续扶持机制。贫困山区现有产业不能规模化、可持续化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促进产业发展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落后, 运输难、灌溉难、规模经营化程度低。为此, 在扶贫项目建设中, 注重畜禽养殖圈舍、高标准农田、产业道路等基础项目。围绕产业发展布局, 按照宜养则养、宜种则种的思路, 确定贫困户产业门路, 将贫困对象全部纳入扶持范围, 补助标准高于一般农户, 并制定贫困农户产业建设内容、发展目标和持续帮扶措施等, 引导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4) 保障资金安全, 着力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在加强财政扶贫项目的规划管理基础上, 更加注重财政扶贫项目实施每个环节的管理。明确镇村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 加大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力度,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和干部联系扶贫项目责任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督,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 分级负责、专户储存、专账核算, 直接支付到施工队伍或打卡到户。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力度, 科学评价资金使用绩效, 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5) 完善参与式扶贫机制, 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制度。按照民办公助方式, 统一制定公示公开要求和操作指南, 对项目规划内容、资金使用安排、资金补助标准、项目实施方式、施工队伍选择等内容全面公开公示。坚持公开民主决策, 加大对扶贫政策、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的宣传力度, 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坚持“政府引导、农户主体”原则, 做到“项目内容民选、建设方式民议、筹资投劳民商、资金使用民管”, 不断巩固完善群众“参与式”扶贫开发机制。

3 提高扶贫资金使效果的建议

1) 进一步搞好贫困村、贫困户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 相关行业和部门应做到信息共享。贫困村和贫困户对象准确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 直接关系到财政扶贫资金精准扶贫、“雪中送炭”的效果。建议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识别界定办法, 制定更科学更完善的评定标准, 统一标准测算口径, 提高贫困人口识别界定的准确度, 做好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行业贫困对象信息共享, 实行动态管理。

2) 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改变扶贫资金的投入模式。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渠道单一, 大多数是单个项目或单次投入, 后续投入跟不上。为拓宽投入渠道, 加大扶贫投入力度, 建议围绕连片贫困地区发展规划, 整合项目, 聚集资金, 集中投入, 协同推进新村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同时, 改变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方式, 加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力度, 赋予县级充分自主权限, 切实做到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

3.财政所工作总结报告 篇三

一、情况

(一)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德惠市开展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是把握三个环节、强化三个保障、 完善三种机制 。

1.把握三个环节 。

(1)信息通达是基础。在信息通达上,德惠市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专人负责。财政局相关科室指定1人为信息传递员,负责本科室相关信息的归集和传递。二是坚持统一管理。对乡镇的信息传递统一由乡财科负责,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乡镇和财政局拨付到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用于乡镇的财政资金,由局内相关科室负责,及时将信息传递给乡财科,并履行传递手续。三是坚持网上传输。利用财政内网,乡财科及时将收到的各类信息传递到各财政所,财政所对各类信息进行下载、分项目装订成册。财政所通过财政内网把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确保了信息畅通。

(2)公开公示是关键。未实施监管前,乡镇财政资金在拨付和发放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合规、不合理、不透明、不公正现象,甚至被虚报冒领。究其原因,主要是暗箱操作所致。为解决这一问题,德惠市十分注重抓好公开公示这一环节。实践证明,公开公示是确保资金拨付和发放到位的关键环节,是防止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公示,能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就能受到广大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否则,群众就会提出异议。在实际工作中,德惠市制定并认真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明确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时间。总的原则是“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监管时,重点监管公示主体落实执行公开公示制度的情况,对公开公示内容不完整、公开公示时间不足等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其重新进行公开公示。市乡两级都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专人负责接受举报并认真处理,把握住了关键环节,有效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3)抽查巡查是手段。德惠市始终把抽查巡查作为资金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抽查巡查的具体内容是:对补助性资金,主要是查发放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补助对象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是否符合上级规定。对项目资金,主要是看是否具有可行性,工程招投标是否全程公开,完工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到位。对乡本级安排的资金,主要看是否执行计划,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是否按规定使用。抽查巡查面不低于5~10%。

抽查巡查时以上级相关政策、资金文件、管理办法为依据,选派熟悉和掌握政策的工作人员,由2人或2人以上组成工作小组,深入村屯,进家入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抽查、巡查工作。并将抽查、巡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填写监管记录表,定期整理、装订成册,按要求上报并妥善保管。

乡镇财政资金项目多、额度大、范围广、变动频;而乡镇财政所人员少、任务重,矛盾十分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德惠市的做法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主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项目,把新实施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作为重点进行监管。二是重点人群,将负责登记补贴资金名册或发放补贴资金的部门和责任人,作为重点监管目标。三是重点区域,把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易发村屯和站所作为监管的重点。四是重点环节,把容易发生虚报、冒领、骗取补贴的工作环节作为风险点,进行重点监管。

2.强化三个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德惠市市、乡两级政府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镇财政所增设资金监管员职位,分为专职和兼职资金监管员,总共2—3人,并聘请各村文书作为协助监管员。明确岗位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对监管员进行资金监管业务培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

(2)强化制度保障。三年来,德惠市制定和完善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制度》、《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公开公示监管制度》、《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等,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制度,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强化经费保障。财政所是乡镇政府的内设机构,经费不单独核算。为了解决财政所的经费问题,德惠市自2009年起,在乡镇年度财政预算中每年为每个财政所单列经费3万元,年中和年末还根据各乡镇财政所存在的实际困难给予不同数额的追加。由于市财政财力有限,经过努力,向市政府争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从2011年起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3.完善三个机制 。

(1)部门联动机制。用于乡镇的财政资金来自上级多个部门,在乡镇由各站办所发放,单靠财政一家是管不了、管不好的,必须相关部门联动,紧密配合。在县级,一是财政局与相关部门联动。如,为了创新公开公示手段,2011年10月,财政局与市纪检委、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惠农政策及资金的通知》(德纪发[2011] 3号),明确规定了公开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要求各乡镇把落实情况和公开公示内容的电子版分别报市纪委纠风室、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财科)。二是财政局内各科室联动。乡财科与局内各相关业务科室经常沟通,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如,对乡镇在监管中反馈的问题,涉及局内其他科室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乡财科及时协调主管业务科室或业务主管部门拿出意见后,再反馈给乡镇财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都把拨付到乡镇的专项资金监管作为科室工作内容之一,坚持跟踪问效。三是上下联动。县级处在省县乡三级的中间位置,具有承上启下作用。在监管工作中,德惠市一方面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协调,勤请示勤汇报,求得上级的指导,吃透上情;另一方面,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吃透下情,从实际出发谋划工作,加强检查指导。通过努力,形成了上下齐动的良好局面。在乡级,一是财政所与相关站所联动。如,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惠农政策及资金,各乡镇都是由纪委书记牵头,财政所长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协调督查工作,拨付、发放资金的站所负责提供依据文件、政策规定和发放名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验收,乡镇农经中心负责输入微机和传送到电子显示屏上。这一做法既解决了公开公示不到位问题,也解决了“都是邻里乡亲、不好意思搞监管”问题。二是主动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乡镇各站所都掌握着大量与惠农资金有关的信息,财政所主动与这些站所或经办人员联系,取得信息,为开展监管奠定基础。如岔路口镇财政所,事前从派出所取得全镇农业人口的户籍信息,在监管发放到户、到人的各种补助时,核对起来非常方便。

(2)点面结合机制。监管工作一开始,德惠市岔路口镇财政所就被确定为财政部资金监管工作联系点。三年来,监管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在岔路口镇先行一步,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及时总结点上的做法和经验,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经过面上的实践,总结升华为基本路数和工作制度。随着监管工作的深入,继岔路口镇之后,德惠市又抓了大房身、米沙子、天台等典型,形成了巩固老点,提高水平;培育新点,梯次跟上;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3)奖补激励机制。德惠市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每年考核一次。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德惠市把本级安排的监管工作经费和省厅的专项补助统筹使用,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以奖代补资金,通过年度考核进行奖补。2011和2012两年,分别进行考核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奖励经费多的在4万元以上,中等2—4万元,最少2万元以下。乡镇聘请村会计协助搞监管,一般平均每人每年给500元补助,也实行以奖代补。如岔路口镇聘请19个村文书,镇政府每年拿出1万元,根据工作实绩,分三个档次发放。监管经费实行以奖代补,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能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开展资金监管工作的积极性,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工作干得不好,则既没面子又没钱。

(二)主要成效。

1.确保了惠农政策落实。一是资金监管工作把原来的事后检查监督前移,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不仅加大资金拨付后的抽查巡查,尤其注重资金发放前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些偏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回了违纪资金。到2012年末,德惠市共追缴骗取、挪用惠农政策资金86.2万元。三是监管工作抓住典型违纪案件公开曝光,广泛宣传,起到了警示、威慑作用,使个别想搞歪门斜道的人不敢搞。

2.带动了党风政风好转。一是把公开公示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把惠农政策落实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减少或杜绝了暗箱操作。更重要的是带动了乡村两级的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扩大了村民的知情权,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是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惠农政策违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到2012年末,德惠市共查处违反惠农政策案件46件,处理违纪党员干部58人,遏制了监管前违反惠农政策案件频发高发势头。三是乡镇财政干部职工把服务农民寓于监管工作之中,深入村屯,走家串户,在开展抽查巡查的同时,倾听群众呼声,为村民排忧解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受到村民的称赞。

3.促进了干部素质提升。一是观念转变工作转型。通过学习教育,乡镇财政干部转变了思想观念,对资金监管从不自觉到自觉;乡镇财政所工作由管理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二是业务素质提高。通过以会代训、办班讲课、平时自学,乡镇财政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懂监管、会监管、善监管的人越来越多,资金监管工作质量越来越好。三是事业心责任心增强。乡镇财政干部职工不负财政部重托和广大农民期望,以搞好资金监管、服务广大农民为己任,认真履职尽责,经常加班加点,发现疑点紧盯不放,抓住问题穷追不舍,不愧为财政一线的尖兵。

二、问题

回顾总结德惠市三年的监管实践,主要问题是五个不适应 、三个不协调 、两个不配套 。

(一)“五个不适应” 。

1.思想认识与监管职能不适应。一是在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业务工作忙、没有时间搞监管”,“信息不掌握、没有办法搞监管”,“业务素质低、没有能力搞监管”,“都是邻里乡亲、不好意思搞监管”,“没有处罚权,不愿较真儿搞监管(犯不上得罪人)”等模糊认识。二是在乡镇领导和干部职工中,存在着监管限制了乡镇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特权”,触及了个别人的既得利益,这些人有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有的说:“都是一样的乡镇政府人员,你为啥监管我。”

2.管理体制与监管责任不适应。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吉发[2005]20号)确定:“乡镇党政机构原则上设‘三室一所’ ,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 。财政所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县乡共管、以县财政管理为主变为乡镇政府内设机构。这种管理体制对乡镇财政行使监管职权十分不利,监管职能作用受到一定限制。如,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前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有的乡镇领导说情,有的乡镇领导反对,有的乡镇领导向财政所施压。

3.干部队伍与监管任务不适应。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政策条文多、基础数据多、监管对象多、监管任务重,而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现实状况是:一是人手少,德惠市平均每个财政所4.5人,有的所只有两个人,只能维持正常工作,顾不上资金监管工作。二是年龄大,德惠市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6.7岁,50岁以上的33人,占36.3%;三是素质低,德惠市乡镇财政干部中,财会专业毕业的41人,占45.1%,专业知识欠缺,不胜任资金监管工作的人占一定比例;四是没资质,德惠市乡镇财政队伍中,事业编占42%,这些人不能取得行政执法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4.制度安排与监管要求不适应。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要求:“乡镇财政要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而现实的情况是,乡镇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多,有些不由财政所经办,资金分散在主管业务部门;项目种类过多、过细,增加监管工作量,增大了工作难度。

5.监管手段与繁重任务不适应。资金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相对于繁重的监管任务,监管手段显得落后,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三个不协调” 。

1.上级财政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不协调。有些财政资金本应该由财政所直接发放,而中央和省财政在制发文件时,不从方便资金监管考虑,把财政资金发放权给了业务主管部门。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原来是村提留,农村税费改革中改为农业税附加,取消农业税后变成政府转移支付,纯是财政资金,却从财政拨到综改办、再拨到乡镇农经中心发放,乡镇财政所不掌握;再如农机具购置补贴,原来在县级兑现奖补,后来一律上收到省里结算,不仅乡镇财政所不知道,县级财政也不知情。

2.财政系统上下级之间不协调。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全省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有的市(州)、县(市、区)设有专门机构,有的则由某个处、科(室)兼管。二是职责范围不统一。财政部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乡镇财政……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模式。要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 。而在吉林省,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一直在农业部门管理,由乡镇农经中心经办,乡镇财政无权管理,何谈“加强”。三是资金渠道不统一。用在同一项目上的资金,上下级来源渠道不一致。如农户科学储粮补助,中央财政在基建投资中列支,走经济建设司,省财政走粮贸处,县级没有粮贸科则由企业科负责;而县级配套资金,有的在预算科直接列支,有的走农财专户。再如机械深松整地补助资金,分别来自农财、经济建设、农发三个部门。

3.同级部门之间不协调。一是在县(市、区)级,财政部门与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对资金监管工作在思想认识上不统一,有的业务主管部门存在反感和抵触情绪;具体行动上不一致,有的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有的则消极怠工、推诿搪塞,甚至不接受监管,德惠县就曾发生农业部下达的专项资金违纪不接受财政处罚的案例。二是在乡(镇、街)级,站办所之间不协调表现得更加突出。有的站办所认为是财政所多事,说风凉话、挑拨离间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两个不配套” 。

1.法规与职能不配套。乡镇财政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属行政执法,需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确定。以前凭的是《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自2012年5月1日施行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第6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乡镇财政机构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或受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委托,依法实施监督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并未对资金监管工作的职责、对象、范围、手段、程序、方式等内容予以全面规范,乡镇财政行使资金监管职能缺少法规制度依据和规范。

2.权利与责任不配套。财政部赋予乡镇财政监管财政资金的责任很大,而乡镇财政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却没有处罚权,只能报给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大,权利小,有的问题查实后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弄得财政所及监管人员里外不是人。

三、建议

(一)努力构建“大监管”工作格局。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以财政部令颁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把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文件提升到法规层面,对资金监管工作的职责、对象、范围、手段、程序、方式等内容予以全面规范,为乡镇财政行使资金监管职能提供法规制度依据。

2.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都要牢固树立大监管理念,把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与履行财政资金分配职能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切实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贯穿于财政中心工作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形成财政部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联动”的同步监管机制,彻底改变“重分配、轻监管”,“重投入、轻绩效”的情况。如,出台惠农政策要考虑便于监管,与其他部门会签文件要有利于监管等。

3.创造资金监管良好环境。资金监管舆论氛围不浓、社会环境不优,是乡镇财政开展监管工作一大障碍。建议采取内外同步的举措,大力扫除各种障碍。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造成一种声势,形成一种舆论,引起全党、全社会的重视,不断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支持监管工作,为资金监管打造良好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加强对财政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对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性,站在维护强农惠农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惩治打击腐败的高度,准确定位自身的监管职责,切实履职尽责。

(二)切实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乡镇财政所机构设置不适应、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偏少、人员素质高低不齐、办公条件差、监管手段落后等一系列问题,大力加强标准化财政所建设。

1.理顺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乡镇政府内设机构改为“三权”上划,至少也要双重管理以县财政管理为主。

2.增加乡镇财政所编制。应按照经济发展水平、乡镇规模(耕地面积、村数、人口)、财政收支规模等,按系数计算方法配备和充实。同时,健全乡镇财政干部流动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和流动政策。增加和吸纳新人,重点考虑财税专业对口的大学毕业生,兼顾虽不是大学学历但有多年财会工作经历的人员;杜绝和尽量减少既无专业又无实践的“关系户”进入。否则,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就不能进入更高层次。

3.健全完善乡镇财政干部职工培训机制。紧紧围绕乡镇财政工作中心任务和资金监管工作,以财政业务培训、岗位培训、知识更新培训、骨干人才培训为重点内容,分层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干部实行轮训。省级负责培训县(市、区)乡财科科长、乡镇财政所所长,市(州)级负责培训县(市、区)乡财科除科长以外的其他人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员,县(市、区)级负责培训乡镇财政所未接受上级培训的人员。建议省财政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业编制身份的财政所人员举办资金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经过考试合格,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

4.为乡镇财政所配备指纹采集认证系统。德惠市2012年高龄老人(1257人,年领取补贴142.9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4230人,投入455.9万元)、不缴费直接领取新农保基本养老金村民(91622人,领取金额6246万元)、革命伤残军人(4986人、领取金额1399.3万元),合计达102095人,年补助资金达8244.1万元。经常发生老人去世后家属不主动及时报告,继续领取补贴补助现象。配备指纹采集认证系统后,至少每年采集核对一次指纹,发现人员死亡即停发补助,减少多领补贴问题的发生。

5.加快资金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搭建全省统一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平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开发涵盖面广、功能齐全、操作简单、方便快捷的信息管理软件,把各项惠农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审批手续、资金分配文件、项目建设进度、拨付领取情况、监管工作记录等信息全部纳入,实现监管手段现代化。

(三)着力解决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多、交叉分散问题。目前,乡镇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多、交叉分散,多个部门对“三农”“撒胡椒面”式地投入,既不能集中资金办大事、投资效益不佳,又加大了监管工作难度。建议搞好支农补贴制度顶层设计和整体、长远规划,稳步增加惠农补贴总量,优化财政支农补贴品种结构。中央和省级财政应明确规定,对分配到乡镇的财政资金实行相对集中管理,逐步实现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由县或乡镇财政一个“漏斗”向下。如,把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高龄老人补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等补助资金收回,由乡镇财政所“一折通”发放。再如,把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合并为一项补贴,把农财、经建、农发的深松整地补贴整合发放。

(课题组成员:李建国、王沛才、曲祥仁)

4.财政所工作总结报告 篇四

(2009)

按着财政局《2009-2010镇(处)财政工作量化考核奖惩办法》文件精神,戈仙庄镇财政所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了自我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收入 16分

1、按时完成XX财政收入任务(年初任务XX万元,实际完成XX万元)

2、一般预算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高于上年。(2008年9.2% 2009年10.89%)

3、全年4个季度都实现均衡入库。

4、做好税源调查,掌握镇(站)各企业纳税情况。定期搞好分析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附件1)

(二)预算编制与支出管理(18分)

1、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规范,有经镇人大批复的预算报告和草案。(附件2)

2、科学测定了本镇的可用财力,收入和支出计划完整。(附件3)

3、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附件4)

4、按要求使用部门预算编报软件并按时上报相关预算数据。

5、预算支出程序符合规定,支出审批手续完备。(附件5)

6、未拖欠镇村两级干部职工工资,按月保证各站的日常运转经费,严格按着将补助村级支出落实到位。(附件6)

7、及时办理与上级往来,支出月报规范、按时上报。(附件7)

8、全年财政收支实现平衡,年终决算无赤字。(附件 8)

9、通过公示栏公开镇收支预算和涉农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附件 9)

(三)债务化解2分 1、2009年未新增债务 2、2009年偿还债务

(四)会计基础和国有资产管理16分

1、会计基础: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帐薄、财务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2、国有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完整齐全。

2、购置固定资产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

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附件10)

4、处置固定资产按规定审批评估。

5、涉农等上级移交固定资产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帐薄。

6、按规定时间完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五)涉农补贴发放(24分)

1、粮食直补、家电(汽车)下乡、一事一议、民政社保资金及其他涉农补贴发放,原始资料准确完整、归档有序。

2、各项基础资料:代码、姓名、身份证、住址等准确完整。

3、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发放资金。

4、按程序公示各项涉农补贴资金。

5、未截留、挪用、挤占各项涉农补贴资金。

(六)人员管理及信息化建设(14分)

1、严格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办字 号)和县局《关于镇站财政工作岗位设置及规范业务管理的意见》我镇财政所、站财政组人员配备到位,岗位设置科学合理。(附件 11)

2、县局配备的计算机、打印机、财政所专线工作电话畅通。

3、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种学习、会议和活动从未无故缺席。

4、有工作计划、和半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县局。(附件12)

5、有文件专柜,文秘档案,县局下发的红头文件保存完整。

二、加分因素1.2009年发表文章x篇()(附件13)

2、每年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形成报告供领导参考。

3、定期对农村会计进行业务及政策指导。

经自查自纠评估得分93分。

5.财政工作报告 篇五

一、合理制定预算,确保全年各项指标的完成

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给我镇制定的各项财政税收收入目标任务,结合我镇上年度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了我镇的税收收入预算,并于1月份召开人代会会议上通过了收入预算。2-6月份对各个月份的收入实绩进行了分析,合理设定各项财务指标,确定了的税收收入预算目标为3300万元。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努力增收节支

1、根据上年财务管理经验,结合今年收入的实际情况,以“总量控制,效益优先”为原则,控制招待费、汽车修理费、会议费等费用全年限额,

2、规范财务行为,合理控制财务开支。继续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现金管理条例》,详细规范财务开支的范围、标准、审批权限、程序等,不断完善了管理制度,对于预算以外的费用开支,一律提前上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审批。

3、加强账户管理、现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今年以来,为加强我镇账户管理和现金管理,配合财政部门监管的需要,分别进行了账户管理自我检查、大额现金自我检查。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各下属单位首先展开检查,形成检查报告上报我办;第二阶段,我办对各下属单位的报告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第三阶段,对各下属单位进行检查。检查通过现场指导、问题讨论等方式,促进了各下属单位内勤员工相关业务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规范了我镇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和人民币现金存、取等业务操作行为。

三、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其他办公室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6.财政执法工作报告 篇六

自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历年《„„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扎实实地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自查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财政执法约束机制

(一)健全依法行政的领导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我局注重行政执法配套制度的建设,把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加强依法理财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化不断修订完善,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断适应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以规范执法为抓手,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深化政务公开,确保群众知情。财政部门作为重要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财政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二)强化政策法规管理,形成规范执法亮点。一是严把地

方财政政策出台关,实行源头管理。二是加强政策文件的审核清理,确保政策执行合法可行。三是完善政策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夯实规范执法基础。一是强化财政执法证件管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执法队伍是依法行政的基石。二是细化分解行政执法职责,对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将财政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到岗到人。

三、强化法制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执法水平

(一)抓好面向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以局领导班子为重点,把《保密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机关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确保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

(二)抓好财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财政执法人员的定期法制培训,分析典型执法案例,着力提升财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局办公室负责按照财政学习工作计划要求,将当法制培训内容纳入局机关干部业务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六五普法”组织好集中培训。

四、本工作重点

(一)继续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

(二)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预算法》,严格执行人大会关于

财政工作的各项决议,有针对性地改进财政工作的薄弱环节;

(三)要继续开展以政府采购为治理重点的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财政非税收入执法检查工作。

7.财政所工作总结报告 篇七

民主一词, 在我国可以解释为人民主权或公民主权, 即政府行使公共权力受制于人民, 按照人民的意愿和法定程序进行公共决策并实施。人类民主最初始于政治领域, 其后又拓展到经济领域, 而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有机融合于财政领域, 即构成了民主财政。民主财政就是政府及所属公共部门在法制框架内, 遵照大众的意愿, 通过既定的民主程序实施公共理财活动。在这一制度安排下, 公民通过一定的程序, 依法行使对财政事务尤其是重大财政事务的决定权, 通过民主程序的财政行为才是合法的公共行为;同时, 法律还赋予公民监督各项财政行为的权力, 以防止财政事务在执行过程中偏离代议机构的决定。由此可见, 构建民主财政的关键是财政透明, 政府围绕财政开展的决策制定、方案执行以及效果评价等, 都应具备公开性、透明性的特点, 为大众参与公共治理提供相关、充分、及时的公共信息。如果财政透明度低, 那么预算的编制、审批、监督、决算等只会流于形式, 民主亦成为行政权力的附庸, 公民的公共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在民主社会中, 提升财政透明度, 建设民主财政的路径多种多样, 但其核心是充分、正确且及时的信息公开和披露。根据日本学者鹤光太郎 (2003) 的研究成果, 财政透明度应包括“制度透明度”、“会计透明度”以及“指标与预测的透明度”三方面。因此, 完善政府财务报告无疑是其中可供选择的理想方式, 尤其是考虑到我国财政欠缺透明的现状, 更加显示出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对于民主财政的现实意义。

(一) 政府财务报告是信息披露的传统形式, 为民主财政提供制度基础

在现代社会, 信息公开的形式很多, 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大众观念的更新, 各种新的形式层出不穷, 但这并不意味着某些老的信息披露手段已丧失存在的意义而应该被忽略甚至是被遗忘。毋庸置疑, 财务报告就是一种非常传统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依旧有效的形式, 相应地, 政府财务报告也就成为政府信息披露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能够公开政府所有的财务信息, 为公民考评政府的行政绩效提供依据;同时, 相关的政府会计准则也为报告提供了法制约束, 维护了财务信息的公允和无误, 从而为公众参政议政, 监督财政行为, 促进财政民主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 政府财务报告是财务信息的载体, 为民主财政搭建信息沟通平台

公共信息的种类有很多, 财务信息无疑是公众最渴望得到和获取的一类, 因为财政各项行为及运行结果可以通过政府会计以财务信息的形式核算和记录出来。作为政府财务信息的主要载体, 政府财务报告以财务数据的形式固化和反映了政府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共绩效, 满足了公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 为考评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提供了有效途径, 实现了与大众之间的信息沟通, 并籍此平台强化责任, 集聚民意, 加强管理, 最终解脱公共受托责任。

(三) 符合社会契约精神

根据社会契约理论, 一国的社会成员达成并签订契约, 自愿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力让渡出来结合成公共权力, 并交由公共机构即政府代为执行, 由此形成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接受公众委托使用公共财务资源, 有责任保障活动的高效, 也有义务通过信息公开对自己履行受托责任的过程做出合理的解释。公众作为资源的提供者, 有权利要求政府行为获得较好的效果。但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 政府是公共信息的创造者和拥有者, 地位强势, 具有隐瞒消息的动机, 公众则处于弱势, 因此获得公共信息的动机更加强烈, 对政府报告的依赖性有增无减。政府财务报告是对财务活动连续、系统地核算、反映和监督的书面文件, 是使用者评价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公众通过财务报告能够把握政府财务资源的使用效果和财政状况, 积极参与财政决策并提出建议,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可见, 作为社会契约的组成内容,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解除公共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 也是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有效途径, 从而构成了民主财政建设的重要方面。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一) 信息需求主体的界定存在偏差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财政透明度良好做法守则——原则宣言》, 政府应当定期向公众公开全面且真实的财政信息, 提高财政透明度, 从而增进政府活动的效率以及建立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政府公开财政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政府财务报告, 财务会计及核算则是财务报告的题中之义。目前我国并没有正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也不存在, 只有所谓的政府预算会计。从其称谓可以判断, 预算会计主要用来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预算单位内部资金管理的需要, 服务对象主要是公共机构而非公众。政府财务报告利用会计核算手段反映财政资源的运行效果及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社会公众理应是最重要的信息需求者和使用者, 而预算会计恰恰把这一最主要的使用群体忽略了。

(二) 会计基础的选择欠缺科学

政府会计确认基础一般有四种: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和修正的收付实现制, 不同的会计基础会对政府会计核算及财务信息提供产生较大的影响。我国的预算会计长期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基础, 不仅不符合权威国际组织如IMF等制定的公认标准, 而且一些与预算收支不存在直接关联的重要会计信息很可能由于收付实现制自身的限制被忽略或遗漏, 这也是我国当前的预算会计报表不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等状况的重要原因。例如, 我国的预算会计对于政府的参股投资行为以当期的财政支出加以反映, 对投资形成的国有股并未予以核算和报告, 因此无法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资产状况, 也无法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进行有效管理。再如, 一些当期发生但没用现金支付的债务, 在收付实现制下并不构成预算会计报表的内容, 成了“政府隐性债务”, 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欠发的薪酬、对供应商拖欠的货款、社会保险基金缺口等就属此列。信息扭曲使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共服务成本在收付实现制下无法进行全面计量, 同时也给公共部门绩效考核的公正性打了折扣。

(三) 现有内容不能反映政府财务的全貌

1.财务报告的主体范围狭小。

编制全面、透明的政府财务报告, 前提之一是正确界定报告主体, 合理划分政府的范围。联合国在《1993年国民账户统计》中定义了“广义政府”, 并列举了三个层次的构成。这一结论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推崇, 认为该范围内的主体可以涵盖政府所有的公共活动, 促进财务报告更加完整。从我国政府的预算会计报告来看, 县级以上政府将本级政府预算会计报表和所属各级政府 (包括同级行政及国有事业单位) 上报的预算会计报表汇总编制成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 也就是说政府财务报告主体仅覆盖了各一级政府及同级的行政和国有事业单位, 包括社会保障基金、国有企业等在内的重要资源的运行情况没有出现在财务报告之中, 不利于全面呈现政府的行为, 也不利于有效解除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

2.财务报告的内容不完整。

政府财务报告是一份内容完整的书面文件, 应该包括各类预算信息、政府财务信息、公共部门的相关信息、制度与政策信息、对比信息、评价信息甚至各级政府的合并财务报告等。我国没有标准意义上的政府财务报告, 只有预算会计报告, 该报告包括了关于政府整体的“预算收支表”和依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入支出表编制的“政府财政收支的决算总表”两张主表, 但许多其他类别的财政活动如政府基金收支、预算外资金收付等, 并未在这两张主表中披露。而实际上我国确实存在着数额庞大的预算外收支, 至于制度外收支更是无法统计, 这些资金严重干扰了财政的正常运行, 脱离了公众的监督, 阻碍了民主财政的构建。因此现行预算会计系统提供的关于政府整体的预算会计报告并非完整意义上的政府整体预算报告。

(四) 政府财务报告的公开性亟待提升

政府财务报告中含有政府已经发生及未来预测的财政活动信息, 公开政府财务报告是督促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受托责任, 赢得公众信任的有效方式, 也应该成为政府的一项法律义务。目前, 我国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总预算会计的预算会计报告不需提请全国或地方人代会进行审议。各级财政部门把本级预算会计信息及所属下一级的预算会计信息汇总后, 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提交本级人代会审议, 但该报告反映的仅是汇总预算会计信息的部分而不是全部。以上仅就立法机关而言, 社会公众对于这些财务信息更是知之甚少。总体上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公开程度低, 透明度差, 获取渠道窄, 信息公开工作在定期性和及时性上做得远远不够。

三、重构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建议

(一) 明确政府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

政府财务报告是面向所有的使用者提供其所需的财务信息, 为其决策提供数据和预测支持, 这里的使用者显然不能仅局限于政府部门和预算单位, 社会大众也理所应当地成为政府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宣称的那样, 政府应当定期向公众提供全面并且真实的财务信息, 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可见, 大众是极其重要的信息需求群体和服务对象, 不应当也不能被忽视。因此, 政府财务报告要改变以往主要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预算单位内部资金管理服务的传统, 转而重视向公众提供与解除公共受托责任相关的各类信息。大众作为公共信息的消费者, 其需求就是政府在编制财务报告和公开财务信息时的出发点, 政府作为公共信息的创造者, 应了解公众之所想所需, 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信息公开。

(二) 会计基础逐步改为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的诸多优点早已为许多国际权威组织所肯定。OECD (1993) 认为, 权责发生制的好处包括:反映和提供由于给予公共部门管理者额外的灵活性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基础;便于更有效率和更有效果地管理资源;超越运用现金的概念, 将业绩概念进行拓展以改进受托责任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强调政府会计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 并鼓励账户分类和财务报告准则符合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及《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因为该组织认为在反映诸如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税收拖欠款、实物捐赠、或有负债等信息时, 收付实现制无能为力, 而权责发生制则可以囊括全部的政府交易, 提供所有的资产负债信息, 同时可以有效评价财政潜在的风险、分析公共资金投入产出的绩效等。西方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 借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 逐步摒弃了政府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传统做法, 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在提高财政透明度、反映政府履约责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起到了表率作用, 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效仿。我国政府会计也应逐步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 这样不仅与国际发展趋势相一致, 也能为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提供保障。

(三) 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

1.界定财务报告的主体。

报告主体是报告中所反映行为的执行者, 只有界定了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 才能进一步明确报告究竟应该覆盖哪些具体内容, 做到既不越界, 又不遗漏。依据PSC的研究, 报告主体的界定标准主要有两种: (1) 以按规定分配的公共基金作为界定标准; (2) 以控制或所有权作为界定标准。若以前者为标准, 政府财务报告主体的范围仅为各类行政预算单位, 非预算单位的信息只是作为财务报告附注加以呈现;若以后者为标准, 那么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基金、单位也将为财务报告所涵盖, 预算单位和非预算单位都成为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IMF认为, 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应是“广义政府”, 即所有的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单位, 主要提供非市场性服务、受政府单位控制并提供主要资金来源的所有非营利性机构, 所有的预算外基金。这与PSC的第二种界定标准不谋而合。实践中, 包括美国、加拿大等在内的许多国家都采用控制或所有权标准界定政府财务报告主体。现阶段我国预算会计报告主体的确定以按规定分配的公共基金为标准, 只涉及到各一级政府及同级的行政和国有事业单位。我国应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 以控制或所有权作为标准, 除了预算单位外, 政府公用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等预算外资金也将成为报告主体。

2.扩展财务报告的内容。

结合《财政透明度手册》的通用标准, 今后向社会提供的报告内容应该涵盖预算信息、政府财务信息以及各级政府的合并财务状况信息等。其中, 预算信息应囊括预算内和预算外的全部活动, 包括本财政年度预算和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前若干相关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比较、未来若干年度主要预算的预测以及各项预算外资金的明细情况等。政府财务信息主要由资产负债表表内提供, 同时辅之以表外披露的形式。所有的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和包含了公共债务及其他负债在内的全部负债都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充分加以披露;同时或有事项、税收支出和其他公共部门的准财政活动也应予以反映,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进行计量并考虑在表内确认。那些由或有事项导致政府承担的隐性债务, 以及由于减免税额、降低税率等引起的税收支出的成本, 都应尽量量化。各级政府的合并财务信息则由各级政府的合并财务报告提供, 若有可能也可由各级广义政府的合并报告提供。今后为了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 政府会计除了应继续核算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外, 还要核算国有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政府债权债务、社会保障基金等不反映为预算收支的政府资金运动。

(四) 建立对外报告制度

政府财务报告是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绩效和现金流量等方面信息的规范化文件, 能够为内部使用者的日常管理提供参考, 同时也是外部使用者了解政府履行受托责任情况和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政府是信息的制造者, 因此对于外部使用者而言, 信息公开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政府财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以及目前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 尽快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对外报告制度。首先, 实现对外报告的法制化。通过立法机关制定专门的法律, 明确财务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 使对外报告行为具有法律依据, 并成为政府的强制性、经常性活动。其次, 以法律条款详细地规范财务信息提供的主体、种类、内容、时间、频率、方式等, 合理划分公共信息与国家机密之间的界线, 并确定界定标准和程序, 扭转以往那种信息提供的时间、细节、深度等方面皆由政府说了算的局面, 加强公开力度。再次, 明确对外报告的对象不仅有立法机关, 还有社会公众, 受众面尽可能要广, 提高信息的可得性。最后, 以多样化的公开方式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 提升易得性。成本的高昂、繁琐的申请程序会使公众逐渐失去获取政府财务信息的兴趣和动力, 政府应树立起主动提供信息的观念, 一方面简化申请手续, 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发布会等公共渠道公布财务报告, 并注意更新, 使公众便捷、及时、高效地获取政府财务信息。

摘要: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构建对于强化政府公共受托责任, 提高财政透明度, 建设民主财政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并未真正建立起来, 原有的体系也存在诸多缺陷。今后应当明确财务信息需求主体, 采用权责发生制, 充实报告内容, 实施审计, 构建对外报告制度, 促进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建立。

关键词:民主财政,政府会计,政府财务报告

参考文献

[1].郭维真, 刘剑文.宪政视角下的财政民主及其构建[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07 (9)

[2].王雍君.政府预算会计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4

[3].楼继伟等.政府预算与会计的未来———权责发生制改革纵览与探索[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2

[4].程晓佳.财政透明度与政府会计改革[J].会计研究, 2004 (9)

8.财政资金安全性问题的调研报告 篇八

摘 要 财政资金安全是财政国库部门的“生命线”,也是做好财政国库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监管非税收入,健全管理制度,对财政资金安全性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财政资金安全 国库集中支付 非税收入

近年来,虽然不断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基础工作、强化财政专户管理,但受经济利益趋使及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对人思想的侵蚀,财政系统国库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如潜江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樊红盗窃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的案件,以及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统管资金的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充分说明当前我们的各项财政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容易出现资金管理漏洞。加大防范和教育惩戒力度,加强财政国库部门队伍建设,对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区财政资金安全的现状

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近几年,随着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逐渐增大,2009年全区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611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51245万元,这么大的资金量,在收、支、使用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对此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把资金的安全管理列入财政反腐倡廉和财政监督的重中之重。我区的太和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对区财政国库及所属乡街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强化基础管理、创新制度机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地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总体上看,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尤其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规范内部流程,构建互控防线

我区安排专项资金,对所有乡街统一配备了电脑及国库管理记账系统的软件,并定期组织各乡街财政所进行培训。对预算内、外和专户资金的支付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财政资金的拨付严格遵循制度规定,每笔资金必须经业务股室经办人、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递交国库股,国库股经办人、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主管局长审核签字,方能办理拨款手续。在整个工作流程中,对关键性岗位建立互相监督、交叉审核,形成环环相扣统一的操作流程。制定并规范资金拨付、核算内部工作流程,强化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按照“一人多岗、职务分离、相互牵制”的原则,进行内部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循环监督、相互制约”的自控机制。

(二)实行多维监督,构建监控防线

按照“财政资金缴拨规范化、操作程序化、监督全面化”的原则,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体系,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堵塞漏洞,规避风险。财政国库建立拨款、国库存款、股内局内和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拨款监督实行业务股与国库股双审核;局内监督由财政局领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审。通过多维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强专户管理,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

在财政局内部对专项资金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模式,实行“指标管理,资金集中,预算总控,统一调度,统筹管理”。现在我区对支农、国债、社保、教育、商业流通等专户由国库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现资金分配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为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我区慎重的选择了确定资产状况好,风险控制能力强,资金安全性高,服务质量佳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作为财政资金专户的代理银行,并与其签订了银行代理协议,对其进行制约,保障了资金安全.

(四)注重印鉴和票据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制定了《太和区国库印鉴管理制度》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管理,实行分人分印管理;对拨款凭证、票据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我区财政资金安全性的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改革

在2010年我区将引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把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纳入其中,更好的监控预算单位资金的支出过程,确保国库存款的流向和流量能够严格遵循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同时也降低了出现差错的几率,增强了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规范地实施这项改革,必定会增强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性,确保我区财政性资金安全。

(二)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通过技术手段保证资金安全

目前已实现财政资金“从编制部门预算、支出用款计划管理到办理拨款申请、审核支付、直至账务核算全部通过系统完成”,并且按照岗位分工,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操作环节设置了安全密码,派专专人对密码进行保管,并且定期进行修改,通过技术手段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对系统数据进行双重备份,确保国库资金数据安全。

(三)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系统

目前非税收入从立项定标征收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个管理环节尚没有一套统一规范的法律,一方面财政部门缺乏对非税收入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的法律依据,造成政府非部收入的安全与完整受到威胁,甚至流失;另一方面由于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未能真正归位,目前仍由各个单位执收执罚单位分散征收,给政府非部收入监管工作带来困难。我们将比照税收征管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非税收“征、管、查”制度,实行非税收入征、管、查相分离,确保非税收入征收,应收尽收,严格征管,规范运作。

(四)加强国库队伍建设,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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