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销假制度(精选10篇)
1.员工销假制度 篇一
野川煤业有限公司总工办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我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一律实行《野川煤业总工办请销假制度》。
2.科室以及探放水队的人员请假三天以内均须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须有矿长批准后方可离开。
3.请假均须办理书面手续,并在离开公司前将假条交考勤人员备案。
4.员工如遇突发事件(患病或出现不可预料事故)不能预先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当及时以适当方式通知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转告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并于恢复上班的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5.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员应按时上班,并分别到有审批权限的有关领导、部门销假。
6.请假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到单位办手续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在电话上说明情况,申请续假。凡事前未履行请假手续,事后也未按要求办理补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对待。
7.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8.旷工者可依照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到100元的罚款。
9.此规定至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野川煤业总工办
2012-10-20
2.新员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篇二
为规范公司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员工全员工作效率,推进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行政工作人员作息时间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8:00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六全天上班,周日全天休息。
2.迟到早退旷工的界量及处理
迟到及早退
2.1迟到/早退的薪酬处理
公司允许三次以内的10分钟内迟到/早退,自第三次10分钟内迟到/早退开始,每次扣10元;迟到/早退30分钟内每次扣15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120分钟内,每次扣20元。
2.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一次的行政处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者给予记大过一次的行政处分。一年内被警告过3次或记大过2次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旷工
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全部工资;旷工1天及1天以上者扣除旷工日工资的两倍。
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3.员工出差考勤程序
3.1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登记表》交办公室备案。
3.2一般员工出差报请本部门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出差报请公司经理批准,经理层人员领导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3.3事情紧急无法向上一级领导当面请示时,务须电话报告或电话通知办公室部门备案,坚决杜绝无组织、无纪律擅自外出的违纪行为。
4.有薪事假和无薪事假的界定与处理
事假
4.1当月考勤1日以内事假为有薪事假,超过1日的为无薪事假。
员工因私事需紧急处理时可请事假。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后由办公室主任确认,请假条留办公室存档。
4.2一般员工请假2天以内由本部门主管批准;请假2日以上须向总经理批准。
4.3一般员工请假报请部门主管批准,经理层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4.4事假薪酬计算
当月考勤1日以内事假,每日发放当日工资的30%;超过1日的无薪事假,每日扣除当日全部工资,无薪事假超过10日者不予发放当月该享有的各项补助。
病假
4.1员工因病或因公负伤需手术或住院治疗可请病假,病假期间为有薪事假。
4.2病假申请、报批程序与请事假相同,但在填写《请假条》时需附带医院诊断证明。
4.3病假天数根据医生建议及公司具体情况协商考虑。
法定节假日
节假日安排:除工程施工部外,公司安排员工在上述节假日期间休息;如安排值班者,值班人员需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工资全额发放员工。
婚假
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正常婚假期限内为有薪假,工资全额发放员工。
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请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为有薪假,工资全额发放员工
公假
参加政府统一举办的资格证考试及参加选举等公务活动可请公假,假期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请假时须带考试资格证)。公假为有薪假,工资全额发放员工。
丧葬假
本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给予丧葬假3天。丧葬假为有薪假,工资全额发放员工。公司规定的有薪事假如若不足,可申请延长假期,延长部分按无薪事假处理。
5.工程施工部人员安排休息
5.1由于施工部工种特殊,故工程部人员作息时间按照施工部工程需要执行,工程部人员在施工期间可以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请两次不超过3天的探亲假,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探亲假包括在补休休息日内,星期日加班一天,可以倒休一天,公共节假日加班一天的,可以倒休2天。
5.2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全体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和执行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权力,公司规定法定节假日共计11.5天,故每年公司给工程部员工补休休息日不得少于63.5天。工程部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薪酬处理与本制度5相同。
6.本制度中涉及的月基本工资均不包括各类补助及奖金。
7.公司《员工考勤制度》依据国家政策和自身具体情况而制定。
8.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请假报批手续而不上班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和年终奖励。
9.本制度解释权力归公司办公室所有。
10.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批准之日起执行。总经理(签字):
3.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规定 篇三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
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证明信,经核实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因事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
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各部门负责人一天以内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两天以上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七天以上报公司经理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
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公司考勤人员处;
4.事后请假者;
5.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一个小时的;
6.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7.假满后未在上班当日及时向批准人销假的;
8.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六、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扣除本月全额效能奖金。
七、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八、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整理工作。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十、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莲山 课件>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4.请销假制度 篇四
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镇机关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现依据《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XX镇机关干部职工及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镇干部职工,包括机关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其中机关干部包括镇班子领导,正、副科级干部,一般科员;工作人员包括在我镇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公益岗、志愿者、村官、聘用工勤人员和其它单位招聘在我镇工作并接受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请销假类种、概念、假期限时
(一)年假。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者,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15天。如因特殊工作原因年假可分段安排。
(二)事假。事假即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当 1
镇干部职工需要请事假时,要写明具体事情,一般的事假天数以实际情况为主,原则上每一次事假不超过两天;超过两天的当作休年假或者其他适用休假种类处理。
(三)病假。病假是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一般的病假天数以实际情况(含病历、医院证明等)为主,除特殊情况一般每一次病假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的当作休年假或者其他适用休假种类处理。如无病历证明、医嘱、检查报告证明的,以事假处理。
(四)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具体请假天数依国家法律规定为主,额外超出国家法律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五)因公外出(学习、考察、会议等)。具体请假天数以文件或组织安排的天数为主,额外超出因公外出安排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六)其他。其他如无法适用于以上假种的情况再视实际情况具体处理。
四、请销假的方式
(一)书面请假。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审批并交由党政办备案,一般情况下要提前一天以上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和程序审签后交党政办备案。请假条由党政办负责设计。
(二)短信或口头请假。如因审批领导外出、请假者因
紧急事情或其它不能书面请假的,可以发短信或口头(当面、电话)的形式给审批领导请假,同时告知党政办备案,并于假后补交请假条。
除了以上两种请假方式,其它如托人请假、代写请假条等一律视为无效请假,当作没有请假处理。
五、审批权限
请假审批原则上按照“权限范围,逐层审批,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审批,原则上不得越级审批,如超出权限的要逐级上报审批。
(一)书记。凡请假三天及以上都需由分管领导(片长)审批后经书记审批同意。
(二)镇长。凡请假两天的都需由分管领导(片长)审批后经镇长审批同意。
(三)分管领导(片长)。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即可。
六、请销假审批程序
(一)请销假要严格落实审批程序,根据请假期限长短和审批权限,按由低到高程序审批,并于假期结束后,逐级向审批领导销假,并向党政办备案。其中工作人员和一般科员首先向分管领导(片长)请假;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首先向镇长请销假;镇班子成员向书记请销假。
(二)镇长请假,事先要与书记沟通请假事由和工作安
排,同意后再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告假,最后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方能履假,假完回来后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书记销假。如请假在一天以内的,与书记沟通同意后即可履假。
(三)书记请假,先向各位镇委成员说明,再向县委主要领导请示告假,经同意之后方能履假,假完回来后要向县委主要领导销假并知会各位镇班子成员。
七、请销假审批流程
(一)请假
(1)书面请假。
1、填写请假条;
2、按权限审签;
3、送党政办备案。
(2)短信或口头请假。
1、向审批领导请假;
2、按权限审批;
3、告知党政办;
4、假后补假条送党政办备案。
(二)销假
假期结束后要于上班的第一天到党政办和审签领导销假,并进行备案。
(三)续假
假期结束后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的,继续当作请假处理,其它手续不变,并按请假类别和期限计入请假时间。
八、有关说明
(一)全镇干部职工全年请销假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不履行请销假制度的视为旷工,旷工一次的由纪
检监察部门约谈,旷工两次以上且累计三天以上的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以考勤记录和日常工作检查情况为依据。
(三)全年事假不得超过两次,如超过两次后,事假天数累计到年假期中;如事假与年假的累计天数已用完,不得再请事假。
(四)病假以医嘱要求天数为准,原则上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必要时组织人事部门到医院核定医嘱情况。
(五)其他请假事项按国家规定期限执行。
(六)由党政办负责登记、汇总请假人员及请假时间,并于每季度末在信息公开栏公布,且送镇监察室备案,由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九、附则
(一)本请销假制度由XX镇党委、镇政府进行解释。
5.请假、销假制度 篇五
为了加强学院的警务化管理、加强学员的素质养成,特制定以下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事由
(一)事假
(二)病假
二、请假程序
(一)事假
由学员填写《学员请假申请表》并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具体如下:
1、外出4小时(含)以内的,队长签署意见,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2、外出4小时以上,24小时(含)以内的,队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3、外出24小时以上,3日(含)以内的,队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核,由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4、外出3日以上的,队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核,由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病假
由学员填写《学员请假申请表》并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具体如下:
1、就诊、治疗4小时(含)以内的,队长签署意见并
审批。
2、就诊、治疗4小时以上,24小时(含)以内的,队
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批。
3、就诊、治疗24小时以上,3日(含)以内的,队长
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核,由院分管领导审批。
4、就诊、治疗3日以上的,根据学员书面审请,医院
病假证明,队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核,由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三、销假程序
(一)按请假的时间及时归队,并到队长处填写销假单。
(二)如不能按时归队,学员需向队长请假,队长按规
定程序请示,事后及时补办有关书面手续,归队后销假如上。
注:1.请事、病假3日以上的要及时通知教务部门。
2.凡是因病事假外出的,一律持出门证进出。在校外的,必须随身携带出门证备查。
6.原请销假制度 篇六
关于请销假制度
请销假制度是公司管理中的基础工作,为加强和理顺公司管理,提高劳动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休息休假时间(是按每月除工作满勤以外的休息休假天数)
1、针对矿业工作的特点和考勤制度的规定,公司员工的休息时间一般不作统一集中休息休假,实行轮休的办法做好劳逸结合,个人申请与领导批准结合的办法休息休假。
2、每月休息休假为4天(执行休息休假期以内的满勤职工照发满月工资)。
3、平度市区以外的职工经批准可以一个月以内连休4天,但不准2个月的休息休假天数捆绑一起或连续休息休假,即连续天数最高为4天。
4、往返路途中的天数应计入休息休假的天数,但工作(以作息时间表为准)以外的时间往返不做计入,不影响休息休假天数的计算。
5、已被批准的休息休假需要乘公交车往返者,可以在休息休假算起之日前一天的16:00时离开公司(平度市区以外的职工每月可照顾一次于算起之日前一天的14:00时离开公司),但必须在应上班当天的08:00时前到达岗位。
6、公司分别所给予需要乘公交车者和平度市区以外者的照顾,被照顾者也应当知情达理,在公司个别工作任务需要晚间加班时也不应做过多计较,可做合理相对抵销考虑,各科室厂做灵活掌握或安排,但不得突破本规定界限。
7、休息休假列入公司制度管理,每位职工要做到事前请假有手续,归公司后要及时销假。
二、职工休息休假
1、职工休息每月4天期以内,应以科室厂为单位,由负责人结合职工个人情况,从生产任务的实际出发,相互兼顾,做出统筹安排,本地的职工每月可以分次休息休假,平度市以外的职工可以分次或相对集中休息休假。
2、科室厂的职工休息休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条,交由科室厂负责人签字批准。签字批准后的请假条由本人直接送办公室考勤员。
3、4天以内的休息休假应在请假事由栏目内标明“休息休假”。
4、超出4天以外的在0.5天(含,下同)以内的事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科室厂负责人签字,分管的副总经理批准。
5、超出4天以外的在0.5天(不含,下同)以上的事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科室厂负责人签字送交总经理批准。
三、科室厂负责人(正、副职)休息休假
1、科室厂负责人的休息休假一般每月应保持在4天以内,不得连续一次休结(家庭、个人特殊情况除外)。
2、科室厂负责人无论是休息休假或事假在1天以内的应由其本人填写请假条,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科室厂负责人无论是休息休假或事假在1天以上的应由其本人填写请假条,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事假
1、因特殊情况的请假,又是本月份休息休假超过4天的请假,应记入事假。
2、本公司人员有家庭中(直系亲属)的红白喜事、大事可休息休假与事假结合请假,对总计请假天数应作适当控制,特殊情况时请假4天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超过4天时,应由公司领导研究后批准。
五、因公外出
1、因公司安排和上级公司安排的公事、工作、会议、外出和执行任务者,职工在0.5天以内者由科室厂负责人控制并做好记录。
2、职工在1天以上或科室厂负责人在0.5天以内者由公司分管领导控制并做好记录。
3、职工在1天或以上或科室厂负责人超过0.5天者由公司总经理控制并做好记录。
4、超出本范围时,应由公司领导研究后批准。
六、公司领导(正副职)休息休假
1、公司领导不准随意脱岗,必须按上班时间到岗,其休息休假实行轮休,连续休息休假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超过者应由北京总部领导批准。
2、为加强并保证公司领导工作正常运转,公司领导休息休假时间应分散、单独进行,不得2人同时请假或休息休假。
3、公司领导每月休息休假的时间总计不能大于4天。
七、旷工
1、未经批准的休息休假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均视为旷工。
2、无故旷工2天以上应当做职工自由辞职处理,公司予以除名。
八、加班
1、公司领导、科室厂负责人应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工作,注意正常运转和工作时效,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安排加时加班。
2、工作需要对晚间、夜间进行工作者,可以安排白天补休(换休)。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应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九、考勤不影响应急、紧急工作特殊工作的处理处置
1、应急、紧急工作,当机立断,毅然决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发现险情时,接到信息或一声令下,抢分夺秒立即赶赴现场是每个职工的本分和神圣职责。
十、请假条的保管和统计
1、签字批准后的请假条不得丢失、涂改,办公室指定责任心强的专人(兼职)对请假条做妥善、认真的保管,并对当日当时的请假情况于办公室制表上墙,张榜公布,以接受监督。
2、每月底对请假条进行整理、分类、统计、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3、公司总经理审核后的请假统计作为月份(工薪报酬兑现)、全年考勤的重要依据,并计入全年总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2012年8月20日起实行。
7.干部请销假制度 篇七
为保证我乡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的正常化,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对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和参加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应到会而无故迟到或早退2次的计为旷工1天。
2、乡机关在党政办设立上下班签到表,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如实地签好姓名和时间,口头、电话或代请假一律无效,严格遵守签到制度。
3、上班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周五下午5时以后无工作安排的可以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回乡政府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请事假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中不予评定为优秀,且超出30天以外的假期,从年终奖励工资中每天扣除20元。
5、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旷工年累计达7天者,年终考核中不予评定为优秀;年旷工累计达15天者,上报组织人事部门。
6、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因公出差应在签到表上注明出差事由及起止时间。
7、本制度由乡党政办负责解释,具体签到事宜由尕藏多杰同志和鲁玉章负责。人员到岗情况每月月底进行汇总公示。
东倾沟乡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转变东倾沟乡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端正工作态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持请假条,向有关领导逐级请假,不准以别人带请假条或打电话以口头捎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概不予准假。
2、请假人在请假时手头如有重要工作或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原则上不予准假;探亲、休假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全乡干部职工因病确需请假七天以上的,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二、请假审批程序
1、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由县级联点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2、乡党委、政府班子科级干部请假由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级联点领导审批,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3、乡机关一般干部(包括工勤人员)和兽医站工作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和包队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乡党委书记审批。
4、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请假,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由本单位领导、乡分管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层层上报审批。
三、销假制度
1、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兽医站工作人员、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返岗后,及时到主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于假满前再次写出书面续假条并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8.学生请销假制度 篇八
学生请假条列
一、请假程序
1.学生家长(本人或打电话)到班主任处确认学生请假——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制作的请假条——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时间——学生本人签字——班主任核实签字并作记录——政教处签字审核——将一份请假条交宿舍生活老师并填写离校登记或在寝室休息——将另一份请假条交门卫填写离校登记——离校。
2.请假条填好后,按以下流程审批:三天以内,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逐级签署意见,政教处审批;一周以上,逐级签署意见,校长审批。
3.请假核准后,班主任必须和请假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请家长到校接学生。家长接学生出校时要向门卫提交审批过假条,并在门卫处留存登记。
4.班主任应及时将班级请假人名单写到黑板右上角,以便任课教师和护导教师核查人数。若请假时间跨越晚寝时间,班主任需将该请假学生信息报学生宿舍管理员。
5.请假期满后,学生本人向班主任办理销假手续,进班后将自己的名字从黑板上擦掉。
6、考试、考查期间,确需请假者,由政教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二、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按时参加上课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上课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事假必须由学生家长亲自提出,一般情况不允许请事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生管理部门证实后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确实无法参加上课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均须报学生管理部门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办理缓考。
4、除节假日外,学生应当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寒暑假期间,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5、学生学习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宿舍住宿,需要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6、学生因病请假,在校期间需出具医院的证明,外出期间一般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销假: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生活老师,门卫处填写销假登记履行销假手续,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五、其它
1.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查实后则请假无效,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假在没有得到正常审批的情况下,必须照常上课,如果私自离校或不进班上课,按旷课处理。出现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9.学校请销假制度 篇九
请
销
假
制
度
实兴乡中心学校
实兴乡中心学校教师
请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严肃教师的考勤、考纪,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关于教师请、销假制度:
1、全体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外,因病因事需请假必须严格按即定的制度执行。
2、教师请假要事先出具书面请假条,按规定期限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请、销假手续。不能做口头请假,不是很特殊的情况严禁“先斩后奏”。
3、教师有事确需请假的,必须向校长和值周教师请假,由教导主任按排好课务方可离校。
4、教师病假要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准假,病愈后要及时销假。
5、教师公假、婚假、产假、长病假应按规定执行不得任意提前离校,否则按旷工论处。
6、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又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7、教职工的假别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和探亲假等。
8、教职工产假、婚(丧)假和探亲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9、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程序,首先必须填写好请假条,然后向相关领导请假。其中不足半天者由教导主任批准;半天(含半天)者任课教师需向分管教学副校长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需向校长请假。教师请假不管时间长短待相关领导同意后都必须到教导处登记,以便于教学安排。
10、主任级以上领导请假,半天以内向分管副校长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
11、休假结束,请假人员必须按时向相关领导和教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要续假,需重新按请假程序执行。
12、无极特殊情况,教职工电话请假或让他人(含家人)请假均无效。
10.请假销假制度 篇十
一、请假制度
(一)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和学校规定活动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在校期间(节假日长假和寒暑假放假回家除外)从星期一至星期日的所有时间内属请假范围。
二、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一)学生请假须填写学生请假单。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须持假条,在一天内(不超过24小时)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请假事由后批准;三天以上由班主任核实请假事由,上报校领导审批。
(三)学生课堂临时发生疾病,任课老师可准予生病同学离开教室,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但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四)遇特殊情况事先未请假者,应及时通知学校补假,如学校未接到补假手续,一律作旷课处理。
(五)凡假满后必须立即向班主任销假。由班主任向学校销假。
(六)凡假后应按时返校,不再续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相同。
(七)假若已满未按时返校者,事前未申请续假而又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应作无故旷课处理。并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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