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者之歌

2024-06-24

水电建设者之歌(共10篇)

1.水电建设者之歌 篇一

“建设者之歌”文艺晚会情况简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的活动,进一步高我市建筑企业职工质量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丰富一线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展现我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主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鸡项目部承办。7月10日晚上在金河尚居保障性住房小区举办的“建设者之歌”建筑施工安全宣传主题晚会的启动仪式和首场演出拉开帷幕。

这次晚会是在市城乡建设规划局领导下,由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办,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施工企业协办的一次大型文艺汇演活动,晚会是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争光创优,共建和谐”为主题,充实了对内增强自身素质,对外树起良好的形象。首次晚会十二个节目,都是由我们来自各条战线、各个岗位的建筑工人们自编、自导、自演的。同时,我们还将准备每月巡回演出。节目不同、形式不同、演出的地点不同,走到我们一线工友们的身边去。以人为本,丰富施工现场文化生活。

晚会的筹办过程中,要求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把各自最好、最精彩的节目推荐到晚会现场。整场晚会参与热情高涨,节目精彩纷呈,高潮迭起。虽然天气炎热,但我们的工人师傅们都沉浸在欢乐、祥和的节目气氛中。身体所承受的炎热完全被现场开心的气氛所淹没,把晚会一次又一次推上高潮。晚会的中间,我们还有“安全知识问答”环节,每当主持人问题未读完,工人师傅们都踊跃举手抢答,晚会又一次进入高潮......此次晚会节目精彩、主题新颖、贴近实际、内容丰富,赢得了工友们的阵阵掌声。得到了市领导、及到场嘉宾以及全体工友们的一致好评。

60多个节目 筛选了12个节目,参加演出单位12家,参加人员参加人员: 杨局长讲话:张市长讲话 李副调研员讲话

2.水电建设者之歌 篇二

水电是一种清洁能源, 无污染、可再生。在当前地球传统能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 水能资源被优先开发和利用。我国作为一个水能资源蕴藏量丰富却又未充分开发的国家, 未来水电站的建设数量和面积将稳步增长。然而在工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 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将离不开大量的建设用地。因此, 如何做好水电站建设用地的管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认清土地所担负的历史使命, 将是所必须正视、回答和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1 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的原则和重要性

1.1 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的原则

1) 依法管理的原则。对于水电站建设用地的管理, 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科学的进行管理。当前我国的耕地面积呈现急剧减少的趋势, 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却在逐年递增。要想遏制这种发展趋势, 就必须依赖于法律的约束和保障;

2) 节约用地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这就赋予了建设用地管理一项重要的法律职责。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是进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3) 计划管理的原则。在进行水电站建设之前必须编制好用地计划, 在综合平衡、统筹兼顾的基础上, 按照选址地点、建设规模、用地计划面积等, 进行工程设计, 合理的规划利用土地;

4) 有偿使用的原则。土地资源作为一种自然形态, 它本身不具有价值, 但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 土地就变成了一种有价值的自然资源。

1.2 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的重要性

1) 加强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是保证各项建设能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加强建设用地的管理可以避免建设过程中的诸多问题, 如征地时间、征地范围等, 保证各项建设事业所需的建设用地面积;

2) 加强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是当务之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 水电站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其在国民经济中将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因此, 对其所需的建设用地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3) 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是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关键之一。做好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对于实施“切实保护耕地, 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国策, 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2 水电站建设用地的宏观调控

2.1 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1) 当前建设用地供需之间存在矛盾。力争建设用地需求和供给的基本平衡, 是当前建设用地管理中必须解决好的重要问题;

2) 当前建设用地的结构上存在问题。当前建设用地中对占用非耕地和耕地的比重失调。

2.2 宏观调控的措施

水电站建设用地的宏观调控主要体现为对水电站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 包括坝区和库区建设用地。当前, 大量耕地被破坏, 建设用地盲目扩大, 已经给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因此, 对水电站建设用地进行计划管理势在必行。具体措施如下:

1) 经济调节措施。包括地租、有偿使用和税收等, 可以有效的控制水电站建设用地的布局和需求。

2) 行政调节措施。包括建立计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和系统, 以及严格履行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等。

3) 法律调节措施。主要指加强和健全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的立法和法规, 运用法律手段来保证水电站建设用地计划宏观管理的实施。

3 水电站建设用地的审批和批后管理

3.1 水电站建设用地的审批

水电站建设用地属于公共设施用地的范畴, 其审批应经过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准权限, 决定是否予以审批。

水电站所需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履行批报手续, 不得越权审批和弄虚作假。为了防止非法占用土地现象的发生, 必须采取以下的措施:1) 土地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把关, 坚持按照各类建设用地的定额标准审批用地;2) 对于各类建设项目, 必须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并且一律都要提交其工程设计文件和全套的立项材料。

对于水电站建设用地的定额标准, 应参照当地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 结合当地的条件和村庄规模,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划定。

3.2 水电站建设用地的批后管理

水电站建设用地的批后管理应结合水电站的类型和所处的地理位置, 有重点的进行管理。通常, 水电站建设用地的管理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及方面:

1) 水电站一般建在半山区或是山区上, 这些位置的耕地本来就少, 加上大面积的农田被淹没, 靠水电站本身去安置大量的劳动力确实有很大的难度。因此, 此类型水电站批后管理的重点应是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做好移民的安置工作。

2) 在水电站的建设过程中, 当建设规模需要改变时, 堤坝坝高也就必须做大幅度的调整, 随即会引起原来淹没区面积的扩张或压缩。在这种情况下, 应当允许农民对大块的未淹没的土地进行开垦、耕种。如果处理不好, 将会导致矛盾重重。例如:我国的三峡工程, 原设计的库区的淹没范围很广, 堤坝高度很高, 后来建设的过程中更改了设计方案, 建设规模大幅压缩, 导致大片的耕地无人耕种, 多年荒芜, 形成种种矛盾。

3) 水电站的建设位置选定后, 不应在堤坝的下游地区布置集中居民区和重要的工业企业, 这也是出于对安全方面的考虑。以防止堤坝上游库区周围因岩石渗漏等引起土体塌陷, 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摘要:本文概述了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的原则、重要性及其宏观调控, 重点叙述了水电站建设用地的审评和批后管理工作。

关键词:水电站,建设用地,管理

参考文献

[1]张博庭.西南地质灾害高发区水电站建设安全性研究[J].水力发电, 2009 (5) .

[2]尹忠武, 陆望明, 冯秋生.构皮滩水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J].人民长江, 2006 (3) .

3.奏响公民道德建设之歌 篇三

一、公民道德建设必要性的的学理分析

公民道德一直是古今中外人们一直关注的问题。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通过修身养性,确立和完善自身的价值人格。以儒家为代表的古代思想家对修身的种种论述形成了中华民族价值人格的主流观念。

(一)从儒家传统道德角度分析

传统儒家道德中对于“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这五种道德非常重视,认为这是调节人伦关系的基本规范。孔子认为,在一切道德规范中,“仁”乃是最高、最基本的道德。孟子重“义”,将“仁义”并称,进而提出并列的四德:“仁”、“义”、“礼”、“智”。西汉初,贾谊又在“仁”、“义”、“礼”、“智”之后增加了“信”,将五者并举。经过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发展,儒家“五常”之所以能够保持其持久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它有着自己的道德优势。到了汉朝,实行了“举孝廉”的选官制度,被举之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在汉代,“孝廉“已作为选拔官员的一项科目,没有“孝廉”品德者不能为官。中国文化以孝治天下,所以称孝廉。到清朝时,考取了举人,还是用孝廉公这个名称,那是沿用汉朝的。

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文化、孔孟之道)强调仁的理念,“仁者爱人”需要辩证地分析和看待。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在如今,依旧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儒家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孔孟思想是最突出的体现,其精髓主要包括“礼乐”思想、“仁”的思想和“中庸”思想。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华文化中对于仁义道德的不懈追求。

(二)从马克思主义角度来分析

在西方,从古希腊至今,古代(古希腊和古罗马,下同),西方公民道德教育强调责任、义务的履行和对至善道德、完美人性的追求,强调教育之于公民个体道德而言的非全面性和层次性;中世纪,因公民身份消失,道德教育也最终消亡;文艺复兴时期,古代公民道德教育得以复兴,继而转型并最终让位于自由主义价值观主导的现代公民道德教育;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空想社会主义以及黑格尔哲学的批判,第一次比较集中地论述了伦理道德问题和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基本思路,立足主体人的价值存在和价值关系,把人的价值实现和完善作为伦理思考的最高对象。马克思认为合理的社会或国家应该是“相丐=教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中,“个人以整体的生活为乐事,整体则以个人的信念为乐事”,是充满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快乐的状态。是超越了剥削阶级的道德教育,即共产主义形式的公共道德教育。

二、公民道德建设的现状分析

1、积极的现象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既面临好的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我们一定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公民道德素质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大地上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大善大爱的英雄人物。

小善成就大爱,大义触动心灵,“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奶奶”陈贤妹等等一个个美德故事、一系列先进事迹不断深入人心,“这些草根人物,以实际行动诠释道德和人性的力量、承载国人内心向善的渴望。”从十八大代表的名单中,我们看到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最美妈妈”吴菊萍、“草原之子”巴特尔、“当代雷锋”郭明义、“马班邮路坚守者”王顺友、“孤寡老人的好女儿”林秀贞、“索道医生”邓前堆、“法官妈妈”詹红荔……从这些名字中,我们看到了高尚道德的无限光彩。

2、消极的现象

在我们经历一幕幕感动的同时,我们也不时遭受着道德缺失带给我们的痛心。老人跌倒扶不扶?公交车让不让座?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多元发展,做好事反被诬陷的实例实在太多,道德背负着太多的“罪过”。有人说,道德在不断滑坡,有人说道德体系正走向崩溃……无论是否偏激或夸张,但是当我们走过摔倒老人的身边,却踌躇着要不要扶的时候,当我们被请求出庭作证,却无情地拒绝时……我们能深深感受到道德被我们无奈地边缘化了。公民道德建设是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迫切需要。

十八大对道德建设的进一步提出,我们能够感受到中央对道德提升、诚信构筑的决心,它在国人心里奏响了“道德建设”的最强音。公民的道德水平,体现着一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从塑造道德标兵开始,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着公民的道德自觉。

三、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对策

(一)公民自身

1、树立坚定的道德信仰

对于怎样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郭明义认为人们应知行合一参与道德实践。契诃夫说过:“我觉得人应该有信仰,或者都应该去追求信仰,不然他的生活便空洞了。”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站立在历史与时代前沿的真正意义上的人而言,我们永远坚信:离开了信仰,人和动物无异。作为公民,我们要把责任感、责任心和道德感摆在首要位置,这才是构筑现代化和谐强盛的公民社会与文明世界的精神灵魂。

2、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需要勇气的,有时还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需要毅力的,道德高尚的人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培养出来的。我觉得我们要想成为一名道德高尚的人,除了要积极参加中心开展的做四德人等活动外,还必须从小事做起。比如说,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变的更加美好。

(二)学校方面

将道德品质纳入学校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个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道德教育。”邓小平说,“改善社会风气要从教育入手。”我们要把道德品质纳入学校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学校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基地,我们在批判继承传统道德基础上,在学校积极开展传统道德教育。还要注意将传统德育内容与现代德育内容的有机结合。着重抓好青少年的道德教育,遵循其身心发展和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道德品质教育,努力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使道德宣传教育经常化、大众化。一切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坚持正确导向,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把道德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营造道德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

4.水电建设者之歌 篇四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同志们: 大家晚上好!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满载收获的2011年即将挥手别去,充满生机的2012年即将伴春而来,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们欢聚一堂,举办这台以庆祝漯河市三元建设安装公司(原郾城一建)成立65周年暨贺新年迎新春为主题的“建设者之歌”文艺晚会,值此,我代表漯河市郾城区城乡建设局党委向莅临今天晚会现场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其家人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我们建设行业发展极不寻常的一年,我们在上级党委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理解下,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及双提升活动,取得了八个方面的的成效:就是班子建设廉洁务实,队伍建设能攻善战,素质建设能力增强,作风建设扎实过硬,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新农村建设亮点纷呈,工程建设质优高效,城市管理形象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代表建设局党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莫道今年春将尽,明年春色倍还人”。新的一年即将来到,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在等待着我们,建设局党委希望

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新的一年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履职尽责、不辱使命,全面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们:“诗言志,歌咏声,舞动容”,值三元公司成立65周年之际,我们今天举办这台晚会,用建设者的歌、建设者的诗、建设者的舞,来颂建设者之美、壮建设者之志、扬建设者之威、铸建设者之魂。

最后,预祝晚会演出圆满成功。衷心祝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和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5.水电建设者之歌 篇五

水电[2006]274号

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加要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管理,坚持在保护境的协调发展,我部制定了《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坚持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促进农村水电建设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农村水电项目建设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批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必须事先经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预审。

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和相关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并依据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环境影响评价预审

建设项目在审批或核准前应编制并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单独审批或核准的农村水电站配套电网工程应编制并报批环的单机容量小于1000千瓦的农村水电站建设项目,可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审。电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审。

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按照《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SL315-200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制。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可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有关内容确定。

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况;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

别和筛选;

测和评估;

策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管理的建议;

资估算;

经济损益分析;、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

评价的结论。

程序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可适当简化。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必须由依法取得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该机构应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部门应当自收到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收到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原则上采取预审会的形式,聘请包括环保专家在内的5名以上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环境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形成水行政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审意见书后,即可按有关规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或者超过五年当自收到新报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管部门对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任何项目不得申报审批和核准

第三章 环境保护设施与管理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现行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项目,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不仅要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方式,以及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的投资概算.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环境保护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通过审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图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其环境保护篇章所确定的措施和要求进行。

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应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初步设计中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控制、生态保护、人群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预审和主持初步设计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可分期验收。

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应的管理权限,依法对建设和运行的农村水电项目环境管理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附

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6.水电站建设前期工作问答 篇六

1、水电站建设项目申请审批、核准前应依法办理哪些手续?

答:水电站建设项目业主在向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核准前,应办理如下手续:

(1)水电站建设规划同意书。如实行水能资源有偿出让制度,水能资源的开发使用权通过组织的公开拍卖程序中取得。

(2)水电站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应先提交由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应先提交由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同意后获得《取水许可预申请批复》。

(4)水电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应先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5)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应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环保局办理。

(6)办理项目建设征地审移民安置规划审批手续,应先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7)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2、如何办理水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手续?

在办理好以上七个方面的审批手续后,业主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编制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上面所说的审批手续按照规定权限一并报计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后,业主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报告》并将编制好的《初步设计报告》按规定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水电站开工报告审批条件与提供的材料有那些?

答:审批条件主要有:(1)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复;(2)项目法人已经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金承诺手续完备,实施计划已经批复;(4)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5)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选定;(6)项目质量监督书已经签订;(7)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电、供水、运输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施工条件;(8)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

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项目开工申请报告、项目法人成立的批准文件及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情况表、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投资方案协议书、资金到位或承诺有关文件、有关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及质量监督书等。

4、水电站工程实施阶段主要有哪些验收?

答:水电站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应及时组织工程分部验收、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包括工程截流前验收、工程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下闸蓄水验收前应对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7.中型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篇七

中型水电工程与一般的建筑工程不同, 它有其自身的特点:

1.1 水电工程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山区建设的, 而这些地方一般

都是交通极为不便, 对于工程所需的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进出增加了难度, 工程建设的成本自然就比较高。

1.2 由于水电工程基本上都是在有河流的地方修建的, 那么在

施工的时候受到的自然条件的制约也就比较多, 有很强的季节性限制, 容易受到地质水文等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水电工程的作业方式比较多, 高空地下基本都会涵盖, 那么就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1.3 在水电工程中, 一般工作量都比较大, 有很高的施工强度, 并且在施工中涉及到的技术工种比较多, 专业范畴也比较广。

1.4 在水电工程的建设过程中, 对于参与建设的单位比较多, 比

如说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面都是有独立的单位来进行承建的, 那么对于这些单位进行的管理工作就要投入很大的精力, 不仅工作量大同时难度也有所增加。

1.5 水电工程一般的建设周期都较长, 会在三到六年之间, 在建

设期间, 材料等一系列的物料都会受到市场物价变动的影响, 在此期间国家还可能会有一些政策的调整, 这些都对工程的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

由上述论断可知, 在对水电工程进行建设的过程中, 只有充分的认识到水电工程的特性, 然后根据它的这些特性来制定施工计划, 对施工中的人力物力进行合理的优化配置, 对相应的管理体制进行制定, 才能够保证水电工程能够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 达成预期的质量要求。

2 科学、合理地配置项目管理机构是关键

2.1 机构设置:根据水电工程的特点, 每个工程项目成立一个公

司和工程指挥部, 公司和指挥部实行一套人马, 两块牌子的组织机构。公司 (指挥部) 下设五个主要的部门:办公室、工程部、移民办公室、物资供应部、财务部。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和后勤工作;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技术与生产管理工作;移民办公室负责协调地方政府处理建设征地和移民搬迁、淹没补偿工作;物资供应部负责主要材料和设备的组织采购和管理;财务部负责资金支付和财务核算工作。机构的设置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 既要职责分明又要密切配合。

2.2 人员配置:在对人员进行的配置上, 对于项目管理机构的领

导配置要选择技术型的领导, 尤其是多次参加过工程实践的领导。对于其他部门中有着丰富经验的领导也可以优先考虑。在对相应的人员配置上, 要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比例合理的控制, 避免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不能胜任的现象。

3 选择好的参建单位是达到管理目的的基础

在对水电工程的建设项目, 目前我们国家的政策要求是各承建单位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选择的, 那么对于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必须按照以上程序来执行, 但是设计单位是可以由业主来自行选择的, 那么对于设计单位的选择将是一项工程的重要开始。

设计工作在任何建设项目中都是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 因为设计是一项工程的开始, 对整体的工程进行一个大的框架的构建, 对施工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部署, 进行施工造价的预算, 对施工中材料的采购、验收、管理进行一系列的计划, 对人员的选择、安排、控制等进行合理的安排。设计工作的好坏对工程的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 所以说要对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谨慎的选择。在对设计单位进行选择的时候, 一定要挑选具有相应的工作资质并且有着丰富的经验的单外。

对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则是要认真做好考察和招标工作。通过招标和标后考察的方式选择水平高、能力强、诚实守信的承包商, 一流的队伍才能干出一流的业绩。

在招标的工作中, 我们的经验和体会是:

3.1 精心策划招投标工作, 我们采取了匿名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

招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都把自己的材料密封好 (并加盖密封章) , 开标前不得开启;取消集中组织勘察现场, 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等措施。杜绝投标人串标、围标、挂靠等招标常见毛病的发生。

3.2 招标文件的编写必须清楚明确, 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重

要组成部分, 也是今后合同管理的基础。招标文件虽然一般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且有固定的版本, 但是很多代理机构都没有现场的情况资料, 各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又是各有自己的特点, 招标代理机构多数用通用的思路来考虑问题, 因此, 建设单位要派出对技术业务熟练的人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来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 不要图省事一包了之。只有在编写招标文件是把有关的条款、要求等编写清楚明确, 就不会给以后留下扯皮的种子。

4 正确处理好建设、监理、承包商三者的关系是实现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的保证

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复杂、施工工期长;施工设备投入多;施工季节性强;涉及的专业种类多以及配合的单位部门多的特性, 致使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断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 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者的关系, 势必回出现不和谐的因素。我们的做法是: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 掌握第一手材料这样处理问题时才有发言权;建设单位不能以“老板”自居, 凡事都习惯于按自己的思路和意图去开展工作, 要充分尊重监理和施工单位, 要根据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内容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做到放权而不越权, 有所为, 有所不为。同时, 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在现场出现的问题通过提建议的形式热情帮助两者进一步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 是“管”“帮”结合。

5 结语

中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在我国占据了相当一部分的市场份额, 那么在对其进行建设的时候, 一定要充分的保证工程的质量, 因为这些工程基本上大部分都是处于我国的偏远山区, 水电工程的建设对于当地的人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我国的整体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一旦出现了质量问题, 对当地的人民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为他们的生产和生活都带来的极大的不便。另一方面, 如果质量问题不够过关, 在进行修建的时候, 由于路途比较远, 交通比较困难, 所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那么在对水电工程进行建设的时候, 由于这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 涉及到的技术工种比较多, 施工条件比较艰苦, 所以要加强在工程中的管理工作。首先要选择好设计单位, 然后对在工程进行中的各承建单位做好协调工作, 促进其和谐相处, 为工程的建设作出基本的保障。

摘要:水电工程建设是我国的基础性设施建设工程, 对我国的国民发展和经济建设都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对于中型水电工程的建设, 在施工的过程中, 要注重相应制度的建立, 管理工作的实施, 施工队伍的建设等等, 所以在对其进行管理的时候, 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和一定的机制。

8.山区小水电梯级规划与建设 篇八

1、岳西概况 安徽省岳西县位于皖西南边陲大别山腹地,界于北纬30°29′—31°11'、东径115°50'—116°33'之间,是长江流域的皖河与淮河流域的淠河两大水系的发源地和分水岭。该县东部与潜山县毗邻,东北部紧靠舒城县,西部与湖北省英山县交界,南部与太湖县相连,北部与霍山县接壤。全县总面积2398km2,其中山林面积275.96万亩、耕地面积23万亩、河流面积24.82万亩,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76.7%、6.4%、6.9%。是一个集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纯山区为一体的县。 岳西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年雨量充沛,光照尚足,温差较大,四季分明。由于全境地跨大别山南北两坡,地形复杂,落差很大,河流密布,故小气候差异大。全县多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075小时,多年平均气温在13.8℃~15.4℃之间,极端最高和最低气温分别是39.4℃和—15.2℃。全年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22天,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30mm。多年平均径流深870~1100mm。全年降雨时空分布不均,降雨多集中在4~8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约70%。全县境内河网密布,大溪小涧横贯其中,汇流面积在8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00余条,拥有8公里以上的河流106条,河道多属深谷型、自然落差大。主要河流有皖河水系的潜水、皖水、长河;淠河水系的黄尾河、头陀河、包家河等。 大别山区岳西县的地形特点是垂直高差大,境内最高峰(驮尖)海拔高程为1751m ,最低处菖蒲镇袁家渡海拔高程90m。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表群峰林立,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冈峦起伏。全县境内河流地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有头陀、黄尾、包家、潜水、皖河、长河、姚河、巍岭河等八条河流。所有河流多为深谷型,自然落差大,干流河道比降在5~10‰,适合水力资源的梯级开发。 2、岳西县水力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为合理开发利用全县水力资源,制定和完善小水电建设有关政策,促进全县水电建设工作规范化,由县政府牵头,组织计委、水利、水电、供电、林业、环保、旅游等相关部门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先后于2004年和2008年两次编制了《岳西县水力资源开发规划》。根据规划资料,全县河流水能理论蕴藏量达24.09万千瓦,其中可开发量达15.77万千瓦。截至2011年底,全县已建水电站152座(含毛尖山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达14.30万千瓦,占可开发量91 %。全县水力资源开发的高峰主要集中在近10年(2000~2010)之间。 3、水力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岳西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收入相对较低。靠地方资金开发小水电,经济实力不足。为此,前些年县委、县政府将开发小水电列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先后出台了《鼓励外商投资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决定》及《岳西县小水电管理暂行办法》,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外部资金投资开发本县小水电资源,加大了吸引外部投资的力度。 近年来,岳西县小水电的快速发展,不仅解决了边远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问题,而且通过开发小水电和建设配套电网,促进农村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据统计,岳西县小水电开发丰富的乡镇,基本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纯收入、年人均用电量5年翻一番的目标。可以说,小水电的发展,已成为贫困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是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但不忽视的是,近些年来,小水电盲目招商引资也带来一些问题。特别是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不按河流梯级规划开发,水力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例如位于某条河流中的某水电站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由于年代已久,机组老化、引水系统渗漏严重,在《岳西县水力资源开发规划》梯级开发方案中,是根据上游新开发水电站的设计流量和综合利用该水电站原有设计水头及下游一段河流的落差,对该水电站进行改扩建。但在实施过程中,在未对该水电站改扩建前,在其下游新建了一座水电站,其后果是该水电站由于受地形、地质条件的限制,既不适合改建也不能扩建,不能合理利用水量(上游水电站的设计流量是该水电站设计流量的两倍),汛期该水电站受下游新建水电站的影响,尾水经常被淹形成倒灌,不能发电。 二是梯级水电站开发实施过程中未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例如一些梯级水电站之间的河道由于该区间集水面积很小(除汛期外几乎没有来水),而上游拦河坝未考虑设计在非汛期给下游河道放水的设施,导致非汛期期间下游河道经常断流的现象,给该段河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及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出现以上两个比较突出问题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地方盲目地招商引资开发小水电,致使小水电开发管理不规范,受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环境的限制,行业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履行应有职责,对新开项目监管乏力,对新开发项目的《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批不严。 4、水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为规范山区《水力资源开发规划》的实施,促进岳西水力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建议: (1)完善并加强水电建设管理体制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巩固、充实、提高。 (2)制定或完善山区县水力资源开发建设与管理办法,实行小水电开发规范化管理。 (3)管理部门应从当地山区水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与环境状况的实际出发,提出水资源合理配置、开发利用、管理及保护的对策和措施。 (4)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尤其对梯级水电站的布置,要注意是否利用流域两岸有利的地形地质条件,尽量做到站站相连,上下游水位衔接,即考虑充分利用水头,又要因地制宜,注意工程的安全和讲求经济的合理性。 (5)加大监管力度,凡立项开发的水电站必须符合当地山区《水力资源开发规划》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规定标准执行,谁违规就一定要受到处罚。

参考文献

[1] 付兴友.关于加快我国水力资源开发的政策性建议[J].水力发电,2007,33(3):70—73.

9.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篇九

【国家规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在枢纽工程、库区移民、环保、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和工程决算分别进行专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水电、风电行业的主管部门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3年9月30日与国家安监局联合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安全设施单项验收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的总体验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6年6月30日发出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6]124号)强调: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要认真执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职权范围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主体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主体工程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建设;建设施工中如须对原主体工程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调整更改,必须上报原审批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的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依法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组织管理】

2005年5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安监总管二字[2005]34号文颁《关于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和贸易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在各项安全设施满足有关要求的情况下投产和使用,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承担水电、风电等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具体工作。

结合水电建设工程实际,按照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制定发布了《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水电规办[2005] 0002 号)和《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补充规定》(水电规办[2006]0011号),明确了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验收管理程序和具体要求。【验收时间和验收条件】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在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消防专项验收之后进行。当工程分期建设时,每期工程完建并分别通过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消防专项验收,可以分别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验收范围内的土建和金属结构工程及安全监测系统等已按批准的文件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全部机电设备投入运行后半年,并完成了工程安全鉴定。2.安全评价机构已提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3.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验收程序】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接到建设单位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的,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未通过预审的,通知建设单位补充完善验收资料;对水电建设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作出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是否通过竣工验收的结论意见(附专家签名名单),并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同时抄送安全评价机构。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意见,落实有关整改要求,并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共同修改完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形成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审核。通过审核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通知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各一份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未通过的,通知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行审核。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未能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后,再按程序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验收技术文件】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自检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内容,应符合《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文件编制规定》(水电规安办[2006]0021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在报送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应同时提交以下验收技术文件一式二十份,并附上电子版(光盘)一份: 1.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完成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设计自检报告、监理自检报告、施工安装自检报告和建设运行自检报告。【验收现场核查资料】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备查: 1.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等同原初步设计)及审查意见。

3.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报告;对于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范围未含发电厂的机电工程的,应同时提交机电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报告。

4.枢纽工程专项(或分期工程枢纽工程专项)验收鉴定书。5.消防专项(或分期工程消防专项)验收鉴定书。

6.涉及工程安全的主体工程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意见。

7.其它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的审批文件、各阶段验收报告、合同文件及图纸、技术设计文件等。8.投资在2亿元以上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必须提供国家甲级水力发电业安全评价机构有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验收资料备案归档】

建设单位负责安全设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统一组织和协调安全评价机构和各参建单位提供验收所需的基本资料,负责验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建设单位在收到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并完成备案手续后,一个月之内将验收全部资料(含电子版光盘)2份交水电总院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公室存档。

验收工作程序

图表 1

评价报告评审程序

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程序

1.预审

1.1 建设单位递交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申请公函及申请表各3份,附安全评价报告(送审稿)20份。1.2 审查机构接受申请,对报告是否为国家局备案项目进行核实,对评价机构的资质、报告格式等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

1.3 专家预审(1~3名列入本次会审的专家)。

1.4 预审意见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修改送审稿并在会审前10日内送交审查机构。2.会审前准备

2.1 由水电风电安全评价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会审专家名单、建议会审日期和地点,由国家总局主管司相关部门确认。

2.2 水电建设工程会审专家人数根据电站总装机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

(1)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界会审专家15~18人;(2)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100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工程界会审专家12~15人;(3)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工程界会审专家9~12人;(4)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风电场项目,工程界会审专家7~9人;(5)国家总局主管司明确要求的其他专家。

2.3 与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联系,明确参加人员及有关代表和会议联系人,完成会议通知签发。2.4 最终确定水电系统地质、水工、施工、水利机械、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金属结构、暖通消防、工程造价、安全监测、安全工程、安全评价等专业领域的会审专家和社会知名专家,同时向各有关单位发送通知(国家安监总局、电力监管部门、省安监局、建设单位上级单位或中央管理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评价机构)。

2.5 会审前7日向专家提供会议通知、评价报告书和专家评审意见表。2.6 准备会议用文件(会议议程、签到表、专家组名单等)2.7 会议评审 3.备案

3.1 建设单位与评价机构根据审查机构出具的《关于印发……评价报告评审意见的函》(附评审意见和专家组名单),修改预评价报告送审稿,并按规定日期(发函后15日内)将3份备案稿提交至审查机构。3.2 审查机构组织专家(参与本次会审的专家)对评价报告备案稿进行审核。3.3 审查机构出具审核意见。

3.4 一次审核通过的,审查机构通知建设单位将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稿、审查机构的审核意见复印件、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附专家名单)各一份报国家总局备案。

3.5 一次审核未通过的,通知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对报告进行修改,按程序进行二次审核。

3.6 二次审核通过后,通知建设单位将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稿、审查机构的审核意见复印件(含一次审核)、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附专家名单)各一份报国家总局备案。

10.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 篇十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签约地点:××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及解释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附件

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调整与调差通常按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附件

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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