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

2024-06-23

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精选4篇)

1.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 篇一

出口货物托运和订舱的流程

出口商(货主)缮制“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一并交给货运代理委托其像船公司订舱;

货运代理收到出口商的委托书后,缮制“集装箱货物海运托运单”(俗称十联单)向船公司订舱;

船公司接受订舱后在“十联单”上标注船名、航次和D/R编号加盖船公司签单章并做装船日期批注(或电告装船日期)然后将“十联单”中第五制十联返还给货运代理。货运代理留存“十联单”的第八联后,将第五六七九十联交给出口商。“集装箱货物海运托运单”,一式十联,因而又被称为’十联单”,各联的名称分别为: 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第二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理留底)第三联:运费通知(1)第四联:运费通知(2)第五联:装货单 场站收据副本(SHIPPING ORDER,S/O);

附页 缴纳出口货物港务申请书;

第六联:场站收据副本 大幅联;

第七联:场站收据(DOCK RECEIPT,D/P);第八联:货代留底; 第九联:配舱回单(1); 第十联:配舱回单(2);

十联单虽有多联然而对于出口商而言,其核心单据为配舱回单、装货单和场站收据,分别说明如下:

第九联 配舱回单是对订舱委托的反馈,船公司完成配载后会在配舱回单上注明船名、航次和提单号码返还货运代理。第五联呢 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又称关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向船上负责人(船长或大副)和集装箱装卸作业区签发的一种通知其接受装货的指示文件在准备装货前托运人必须先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装货单是报关时必须向海关提交的单据之一经海关查验后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托运人才能凭此装运单要求装货。这也是装货单习称关单的缘由。第七联 场外收据(DOCK RECEIPT,D/R)是指承运人委托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在收到整箱货或拼箱货后签发的收据。场外收据的作用类似于传统运输(件杂货、散货运输)中的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M/R),托运人可凭签收的D/R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正本提单。

第六联 场外收据副本 大副联 供港区配载使用,由港区或由大副留存。

出口货物报检的流程

出口商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最迟在出口报关前7天,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货物出境报检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并收取检验检疫费后,对出口货物实施必要的检验、检疫、消毒等。出口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产地和报关地一致的出境货物,向出口商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和或商检证书;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则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出口商凭此单向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和或商检证书。

出口货物投保的流程

CIF交易应由卖方办理货物运输的投保事宜。由于CIF术语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的,也就是说,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起的一切风险要由买方来承担。所以,卖方最迟应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投保,相应地,作为保险凭证的保险单据的出单日期也能不迟于装运日期。对此,UCP600也规定“保险单据的日期必须不迟于装运日期,除非保险单据显示承保责任生效日期不迟于装运日期”。因此,一般在订妥舱位后,出口商就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投保手续。

CIF条件出口的投保流程为:

出口商根据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填制“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随附商业发票,像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公司接受出口商的投保申请后,收取保险费,出具“货物运输保险单”并提供保费发票。

以FOB或CFR条件成交时,通常在货物装船后,出口商应立即向进口商发出装运通知以便进口商办理投保手续。

一般原产地证明的申领程序

出口商最迟于货物装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

出口商需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的填制“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原产地证明”(C-O)一套,并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各一份,至签证机构申请出证。

签证机构会对出口商提交的申领文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原产地证明”上签字盖章并退还给出口商。

通常一般原产地证明只签发一正三副,其中一份副本为签证机构留存用。

出口货物报关的流程

1.出口商将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例如设立海关的港口、机场等)后,应于运输工具装货前24小时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

2.对于法定检查检疫范围内的出口商品,出口商应当在报关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然后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单(如出境货物通关单)接受报关。

3.另外,在报关前,出口商还应先向海关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的口岸备案,并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式(如CIF、FOB等)、成交单价、数量、总价、运费、保费等,同时将相关内容正确填写在核销单的相应栏目中。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将不能用于出口报关。

4.一般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由四个环节构成,即出口申报、海关查验、缴纳税费、装运货物。通过海运出口的具体流程如下: 5.出口商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已完成口岸备案的“出口收汇核销单”,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以及十联单的“第五联 装货单 ”、“第六联 场站据副本

大幅联”和“第七联

场站收据”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若为法定检验的货物,还须提交“出境货物通关单”。

6.海关查验报关文件,核实实际出境货物是否与报关单上申报的内容相符,必要时对货物进行实际查验。

7.查验无误后,如属于应缴纳税费的出口货物,海关签发《税、费缴纳通知书》。出口商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税费缴纳手续。8.海关在十联单的“第五联 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单”,并将该联及第六联、第七联退还出口商。

随着中国电子口岸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大部分口岸都采用了先电子数据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的申请方式,也有部分口岸开始试行“无纸通关事后不交单”的业务模式。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出口商顺利收汇后,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收汇核销手续。所谓出口收汇核销,就是出口商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送银行出具的收汇证明和出口货物报关单等文件,以完成相应的核对程序。出口收汇核销的基本流程如下:

(一)开证行付款后,出口商将收到开户银行加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俗称“银行水单”)

(二)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结关后,出口商向海关申请领取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证明联。而后收到海关加盖“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和“出口收汇核销单”。

(三)出口商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外汇核销:

1,登陆中国电子口岸网的子系统,提交对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

2,提交成功后,出口商持银行出具的盖有“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海关加盖“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 收汇核销联”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

3,受理核销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在“涉外收入申报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单”,并返还给出口商。

出口退税申报的流程

完成出口收汇核销后,出口商即可向国税局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基本流程如下:

(一)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国税局完成发票信息认证,取得国税局出具的《认证结果清单》。

(二)通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

(三)到国税局办理退税正式申报,提交加盖“已核销单”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退税专用”、加盖“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联”、出口发票,俗称“两单两票”,另附退税申报表及电子数据。

(四)国税局审核无误后,将出口货物的退税款项拨付出口商。

2.海运进口货物报关委托合同 篇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下述海运进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合同号:发票号:

运编号:提单号: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2)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

2、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具体见报关单)。如委托内容

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6、甲方应在船抵港____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

(1)提单billoflading或者其他运输单证othershippincdocuments

(2)商业发票invoice

(3)装箱单packinclist

(4)进口贸易合同contract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

7、乙方应在船抵港___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8、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违 约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上述费用,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

9、费用

(1)代报关费:

(2)代报验费:

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

10、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11、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12、由于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如申报不实、单证不全、迟延缴纳费用、货物属于违禁物品等,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由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但甲方事先声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15、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16、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7、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 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3.【货代知识】海运约号,订舱 篇三

一般是收货人和船公司或代理的客户服务约号,凭此约号订舱,约里包括价格条款起运港目的港收发货人信息等资料

约号:CONTRACT NO, S/C:顾名思义,就是合同号。主要用途:出货时要根据约号来确定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约号(协议号)是货运委托人与承运人之间达成的某个期限内的运价协议号

CNEE给发货人约号 发货人给货代订舱用

这样就是FOB下出船东单了

但有的时候约号不一定有用,有有效期的

如果仓位火爆,一般是给CIF仓位,FOB的就甩箱

4.货物出口合同 篇四

第一条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独联体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运往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

第六条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__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__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独联体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要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

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

第十三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独联体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适用中国法律,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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