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9-22

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共10篇)

1.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一

弋江区学校预防溺水安全自护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弋江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精神,切实有效地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摆在重要位臵。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全区上下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地位、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游泳安全意识、掌握游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三、方案主题

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遏制溺水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成立弋江区教育局预防溺水安全自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骏

副组长:詹玉坤周虹民胡壮志任忠友

成员:华新佳茆华峰叶 蓉郭家胜胡才树许仁华

唐 宁晋涛韦存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动员、协调等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总结防溺水管理的经验教训,落实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预防学生溺水的具体措施,并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学生、幼儿防溺水事故工作方案。

(二)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暑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校(园)情,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四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各学校要做到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暑期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布臵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发出告家长一封信,普遍开展一次“大家访”活动。要让所有学生知晓玩水和游泳的危险性,掌握正确游泳基本常识,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幼儿)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尤其要教育他们,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二是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三是加强与家长、社区(村)、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

防溺水知识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学生游泳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防范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当地政府、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一是将施教区内的危险地段、河段,及时告知学生、幼儿及家长;二是在校园、校门口等显眼处张贴(挂)有关宣传标语、横幅,提示学生、幼儿注意游泳安全;三是在校内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臵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四是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会的联系,聘请有责任心的同志组成巡查队或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开展安全巡查,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幼儿及时予以制止;提醒池塘、水库管理人员落实防溺水的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

(四)建立家校联防机制。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幼儿园管理的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一是暑假前,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教育局编印的《致家长一封信》发给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增强广大学生及其家长防溺水知识;二是召开家长会。7月5日利用放学式及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如何做好引导监护工作,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在学生(幼儿)离校期间,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尤其要关注少数重点学生和留守儿童,落实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家访要有记录和家长反馈。做到家校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日常管理。各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本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强化防溺水日常管理。一要切实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四月至九月,每周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二要在五一节、端午节、六一儿童节和暑假等节假日前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三要在重点时段,如午间休息时间切实做好午间监管,建立午间教师值班制度,不让学生、幼儿私自外出;四要加强学生外出管理,掌握学生外出事由、地点和返校时间,实行外出请假和销假制度,提醒学生不可私自游泳。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责任不明确、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措施未落实而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013年7月3日

2.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 委、局) 、环境保护厅( 局) 、住房城乡建设厅( 委) 、水利( 水务) 厅( 局) 、海洋厅(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安全保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部署,我们制定了《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2015—2020 年)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2015—2020 年) ( 略)

2015 年10 月28 日

来源: 焦点水网2015 年12 月3 日

3.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三

(2010年6月29日)

各州、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们拟定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认识,把《若干规定》的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是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措施,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切实把《若干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加强督查,营造落实《若干规定》的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落实《若干规定》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地区、部门和学校评优、晋级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认真查处,坚决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校违规行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各种行为,要严格按照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查处。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现代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全省基础教育软实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任职资质,并依法履行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及其他行政事务的职责。健全基层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以及其他组织参与学校管理。

第二条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等方式,落实教职工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成立由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社区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普通高中校务委员会,应当吸收学生代表参加。

第三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开学校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评优晋级、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及其执行结果。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开展现代价值教育。学校要以“三生教育”为载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设现代教育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尊重师生人格,激发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内在需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观。学校应当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关心有特殊心理问题的学生。

第五条减轻学生负担。学校应当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努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沟通交流的能力。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有更多时间参加体育锻炼和发展兴趣特长,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六条规范课程设置。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时安排意见,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坚决纠正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及教学内容、随意提高教学难度的做法,确保学生得到完整、规范、合格的教育。

第七条规范教学时间。每学年52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年教学日历40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机动时间3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寒暑假12周。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日历43周(其中,上课时间40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机动时间2周、社会实践l周),寒暑假9周。学校不得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

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按上述规定,结合每年春节时间、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及当地实际,对辖区内普通中小学、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每学年两个学期的开学、教学和放假时间作出具体规定,向社会公布,并于每年8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监察室备案。

第八条规范作息时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不含课外活动)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集中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非寄宿制学校不统一组织学生自习。

第九条控制课外作业量。义务教育一、二年级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书面作业每天控制在半小时以内,五、六年级控制在1小时以内,七、八年级控制在1.5小时以内,九年级控制在2小时以内。普通高中一、二年级课外书面作业每天控制在2小时以内,三年级控制在2.5小时以内。

第十条遵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假的规定。除周六可组织义务教育九年级、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在校内进行教学活动外,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对双休日的教学活动进行适当调整,法定节假日、寒暑假要严格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规范考试行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期中考、一次期末考,义务教育九年级、普通高中三年级每学期最多可增加两次测试。各级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各中小学校不得以质量监测为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因教育教学研究需要,对学校、年级、教学班进行学生学业情况抽测,须经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规范评价呈现形式。小学考试实行等级加鼓励性评语的评价办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相关规定执行,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结果原则上以等第形式呈现。学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分数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切实加强对考试信息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向社会及新闻媒体提供学生考试成绩。

第十三条规范考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的升学指标,学校不得向班主任、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成绩以及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

第十四条规范教学用书管理。各地须在省教育厅每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选用教学用书;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教材版本。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

第十五条规范竞赛活动。除教育部批准的项目外,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科竞赛、考级活动。

第十六条开展课外活动。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重点保证学生每天有l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寄宿制学校应当组织学生早操。

第十七条规范教学常规。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开展教学

活动,认真落实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检测、反馈等教学常规。认真开展校本教研,实行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健全教学常规管理,优化课堂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充分、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公办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将学生的获奖、竞赛情况和考试成绩与招生入学挂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规范教师管理。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教真育爱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条加强安全管理。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对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学校禁止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禁止车辆超员接送学生和人货混载,禁止使用报废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拼装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对突发重大事件要按相关规定有效处置、及时上报。

第二十一条规范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学籍信息化管理。严禁弄虚作假,随意出具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等。普通高中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就读。

第二十二条规范执行收费政策。学校要严格按国家、省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有收费项目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后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校面向学生收费,必须出具正式票据。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

第二十三条加强互教通管理。学校对互教通(家校通、校讯通)等信息平台的使用应严格遵循自愿和不盈利原则,严禁强制使用和变相強制使用。应制订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互教通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数量,禁止学校或班级通过互教通向学生布置作业、通知学校管理事项,对未参加互教通的学生和家长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信息通畅。学校不应参与互教通经营过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严禁出现乱收费行为。

第二十四条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学校要把提升语言文字素质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容之一,培养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第二十五条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为重点和非重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校内班级、学生全面均衡发展。

第二十六条严禁举办重点班。学校应当依法规范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把教学班分为重点和非重点。

第二十七条严禁举办复读班。普通中小学校不得占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参与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毕业生插班复读,不得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复读学校、复读班提供教学场所和师资。

第二十八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第二十九条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违规办学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教育行政部门违规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并限期整改;对中小学校违规的,由主管教育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对民办学校违规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解聘教职工,解除校长职务。

4.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四

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

安全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县卫生监督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县各中小学校、县体卫站:

现将《全县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全县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特别是自备水卫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湖北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鄂卫函〔2011〕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全面摸清和掌握我县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摸

索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师生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检查时间、对象

检查时间2011年3月8日-22日;检查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校。

三、检查方法

1、现场检查。

(1)采用集中式供水(即自来水)的是否有二次供水;蓄水池是否加盖上锁;水池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有无清洗消毒记录。

(2)采用水井供水的水源及蓄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源,有无卫生防护;蓄水设施是否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有无清洗和消毒记录;

(3)学校是否提供开水,开水容器是否在正规厂家购买。(4)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半年内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

(5)学校有无指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专项抽检。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饮用水(桶装饮用水)样品检测。

(2)抽检水样的种类、份数、检测项目、卫生学评价标准:①开水:采样点为开水容器的出水口(同时测量水的温度),每单位采水样不少于1份,每份不少于1500ml。必检项目:浊度、PH、锰、铁、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卫生评价标准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②桶装水:每单位采水样不少于3份,采未使用同批号的桶装水2桶/份,此外其他采样点包括饮水机热出水口水1份(同时测量水的温度)、冷出水口水1份。必检项目:纯净水(浊度、PH、电导率、游离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瓶(桶)装饮用水(浊度、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卫生评价标准为《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1995);《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

③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至少采样1份,按国家规定检测项目检测。卫生评价标准分别为《生活应用水卫生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51—1997)。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此次全县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把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体卫站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积极与卫生部门配合,确保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工作,保证质量,并及时向上对下反馈信息,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整改工作。县卫生监督局要认真组织抽样,加大监督、检验、监测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附:

1、公安县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一览表

2、全县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分组安排

5.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五

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乡级各部门:

现将《关于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工作的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交通管理 创建 示范乡 方案 通知

乡人民政府党办 2011年11月10日

关于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能力,实现乡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2011]2号),结合创建“平安、畅通 ”活动,乡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落实 “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发展“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保障落实,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创建对象及目标

(一)创建对象。全乡。

(二)总体目标。

2011年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

(三)示范乡工作目标。

1.各类制度建立齐全,台帐健全,登记清楚,实时更新。2.辖区机动车登记注册率达100%,驾车人持有效驾驶证率达100%。

3.辖区农用拖拉机、三轮摩托车、摩托车车主、驾驶人参与安全学习率达95%,行车遵纪守法率达95%。

4.辖区村民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导致的行人死亡事故每年同比下降50%;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实施步骤

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工作坚持“边创建、边完善、边执法、边巩固”的基本原则,分六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宣传阶段(2011年6月10日前)

6月10日前,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对象,全面开展宣传。

(二)建立制度完善台帐阶段(2011年6月10日至6月25日)

参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样本,结合实际,建立各类制度和台帐,分发到村,并组织专人分类统计,录入填报。各村要完成辖区车辆及驾驶员统计登记,落实各类宣传学习登记,使基础资料有据可查。

(三)创建攻坚阶段(2011年6月26日—10月底)

落实交通安全信息员,进一步完善宣传、执法、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机制及基础台帐。乡道路交通要组织联合执法,加强路检路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自检自评阶段、交叉互检、抽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

2011年11月20日前,按照创建标准自查初评,查漏补缺。11月30日前,报请县创建领导小组检查。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2月)总结不足,发扬先进经验。

(六)建章立制,巩固提高阶段(长期)

进一步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开展联合上路执法,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和强化示范作用。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上成立由乡政府副乡长 组长,乡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会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通办,由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抽调专人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评价验收等工作。交通办也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村民委任务,村民委“七位一体”综治力量,加强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冉开成同志负责健全台帐、制度,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整治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落实“路段分

包干计安”责任制,督促指导村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各村民委是村道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村民委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必须牢牢把握重点:一是村要对辖区的驾驶人、机动车、道路等情况及时统计登记,随时准确掌握动态信息;二是村要组织机动车主、驾驶人,特别是对摩托车、拖拉机驾驶人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对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三是领导要组织安监人员按照“路段分包干计安”要求:每周上路检查不少于2天,节假日、恶劣天气做到每天上路,学生周末、星期天上放学定期上路,加强执法和路检路查。

(三)精心组织,严格考核

乡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村民委工作的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工作推进有力的给予全乡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规范执法,灵活处置

创建工作重在强化基础管理,兼顾交通违法查处。道路交通执法人员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

查处,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评价指标(2011版)

6.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六

济关工委“2007”1号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业关工委,市关工委委员:

《2006年济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总结》已在市关工委主任会上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总结。

济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7年2月9日

2006年济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总结

2006年,全市各级关工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继续认真贯彻[2004]中央8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坚持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突出特色、多办实事,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强基固本,关心下一代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以基层为着力点的关工委组织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是关工委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在抓好市、县区关工委组织建设巩固、完善、提高的基础上,推动工作进一步向乡镇街道、机关企业、社区村延伸。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市各级关工组织已发展到4200多个,市、县区、乡镇(街办)三级关工委领导班子全部建立,并延伸到95%的城市社区和70%的村,其中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章丘等的社区、村级关工委已基本建立起来;相当一部分学校、企业和直属单位,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关工组织。市经委、市直机关工委、市贸服局、市国资委、市残联、市卫生局等机关相继建立关工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政法部门的关工委正在筹建中。现在全市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覆盖城乡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网络。经市委同意,市关工委正在将‚五老‛报告团、法制宣讲团、校外教育指导团、老专家科普辅导团,分别挂靠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和市科协,由这些部门负责提供老同志开展活动所需的资料、场地、经费、交通工具等,并明确相关处室和专人负责,形成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模式。市关工委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团市委等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科协、团市委、市教育局等下发了《关于组织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老科技工作者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意见》。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已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优势互补、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关工委办公室还逐步理顺了管理体制,配备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活动经费、交通工具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关工委的自身运转能力和工作条件有较大改善。各级关工委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如章丘市委批转了《章丘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并将关工委工作列入了章丘市委、市政府全方位目标考核,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商河以县委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市中区关工委建立健全了会议、活动和资料档案等各项制度。

2.强化培训、扩大交流,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新进展。4月,市关工委办公室组织全市关工委系统部分办公室工作人员赴西安市、成都市学习考察关心下一代工作。11月,市关工委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关工委常务主任赴江苏和福建学习考察关心下一代工作。各地关工委灵活的机构设臵,以及活动开展的长期性、连续性给我们很大启示。通过学习考察,进一步提高了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信心。为学习好各地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上水平,各县(市)区关工委都下大力气抓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五老‛队伍建设,并创造性地开展了一些形式多样、富有关工特点的活动,历城和平阴先后举办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大家的思想和工作水平。市关工委办公室先后参加了全国关工委宣传工作会议和第十四次全国部分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研讨会。一年来,先后有莱芜市、安徽芜湖市、潍坊市、新疆建设兵团关工委来我市考察交流。通过学习交流,使我们开拓了视野,看到了差距,增强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信心。

二、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下一代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

1.以‚五老‛为主体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不断巩固发展。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不断壮大‚五老‛队伍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根本。2006年,各级关工委注重在‚五老‛队伍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上下功夫,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把驻地的中央、省、市级和部队等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各级老年大学的学员,尽可能吸纳到‚五老‛队伍中来,使全市‚五老‛队伍扩大到7万多人,其中历城区2万人,历下区1.6万多人,济阳县也已近5000人。3月,市关工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召开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对多年来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辛勤耕耘的老同志们的突出代表进行了表彰。经市委同意,共表彰12名关心下一代工作荣誉奖、57名奉献奖、78名先进工作者和57个先进集体。关工委的工作,一头连着‚老‛,一头连着‚少‛,各级关工委在关爱好下一代的同时,也关心好老同志,对老同志在思想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他们生活、工作上的困难,切实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如历下区甸柳一居关工委提出‚不仅要做关心下一代的‘贴心人’,更要做‘五老’的代言人‛的工作思路,关工委班子中既吸收了擅长思想政治教育的基层领导干部,又吸收了有业务专长的专家学者;社区关工委以‚奉献、服务、办实事‛的精神,千方百计地落实好‚五老‛的各项待遇,以爱心凝聚工作队伍;将关工委工作和建设和谐社区紧密结合,针对单亲家庭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失足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做了大量实事、好事。济南炼油厂把发动离退休人员参与关工委工作变成一种组织行为的做法,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2.梯次布局、点面结合的‚三支队伍‛初步形成。全市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充分发挥政治、经验、威望、亲情和时空等优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到关心下一代事业中来,初步形成了‚三支队伍‛,即以各级关工委领导和工作班子成员为主体的基本队伍;以各类报告团(组)、各类专业教育委员会成员为主体的骨干队伍;以城乡基层老党员、老科技工作者等为主体的积极分子队伍。其中,市关工委‚一团五组‛较好发挥了骨干推动、示范带动作用,‚五老‛报告团作了10多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报告;组织建设组多次深入基层指导组织、队伍建设;宣传调研组联合新闻媒体对关工委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推广;法制教育组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安臵帮教工作;校外教育组深入开展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机制调研;科普教育组依托市老专家科普辅导团,配合市科协为提高全市青少年科学素质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2004]精神,充分发挥‚五老‛育人优势,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1.以胡锦涛总书记发表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为契机,加强对青少年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级关工委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放在工作的首要位臵,紧抓庆祝建党85周年、长征胜利70周年等重大历史事件等特殊时机,在全市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活动。广大老同志积极当好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示范员、宣讲员、教导员、辅导员和调研员。市、县区‚五老‛报告团分别深入基层单位巡回作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报告,累计达480余场,短短数月使受教育青少年达10多万人次,在全市青少年中掀起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热潮。平阴县玫瑰镇关工委利用‚五心‛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已深入到青少年心中,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天桥区关工委注重发挥1000多名老教师的特殊作用,在全区31所中小学近5万名孩子中开展了‚退休教师进班级,携手共建和谐校园‛、‚续写雷锋日记‛、‚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基地‛等活动,并成立‚师德教风建设讲师团‛对青年教师进行传道授业,有效推动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课堂、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长清区关工委结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编辑了《长清革命斗争史选》(抗日篇和解放篇)进行免费赠阅,丰富了广大青少年的革命传统教育。

2.促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机制,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各级关工委充分发挥协调、组织、沟通、联络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和巩固各类青少年教育阵地,配合相关部门建立了1500多所家长学校,加快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市中区关工委以学校德育教育为主导,以社区实践教育为重要阵地,以家庭养成教育为基础,创造性开展了‚校居联手、家校联手‛等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关工委深入实施‚2111‛工程,即2团(‚五老‛报告团和关爱团)、1队(老党员巡逻队)、1校(四点半学校)和1室(青少年心理咨询室),充分发挥社区老同志的作用,进一步优化了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济南日报》、《济南时报》等新闻媒体分别在显要位臵报道了市关工委促进构建‚三位一体‛教育机制的经验做法。

3.做好青少年心理疏导工作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整体素质。2006年,各级关工委利用‚青少年心理疏导站‛、‚知心畅语工作室‛等灵活多样的教育阵地,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咨询和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的测试,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心理学校‛。8月,市关工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戒除网瘾‛大型公益活动,邀请了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家陶宏开教授作专题报告,并组织了50名志愿者与130多个网瘾青少年家庭进行结对救助,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大家长的热烈欢迎。12月,市关工委撰写的《‚救救孩子‛——济南市关工委、团市委帮助网瘾青少年脱瘾纪实》引起中央新闻媒体的关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次报道此项活动。2006年,各级关工委积极配合公安、司法、团委等有关部门,发挥‚五老‛作用,通过开展‚青少年社会服务令‛等活动,帮教2000多名失足青少年重返社会。市关工委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解教青少年的安臵帮教工作,组织发动2家企业与省未教所5个解教学员签订了用工协议,其中2人已于2006年10月份被企业正式聘用,这项工作将继续开展下去。历下区关工委通过实施‚青少年社会服务令‛,对失足青少年进行跟踪帮教,成效明显。2006年,他们又将这一活动从帮教环节拓展到庭审工作的整个过程,聘请了一批‚五老‛为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前调查取证、庭中综合审议、审后跟踪帮教,进一步将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做到细处、落到实处。章丘市关工委与相关部门配合聘请现职警官任法制副校长,退休法制工作者为校外法制辅导员,2006年为市属学校举办法制报告会20余场次。

四、紧紧围绕青少年成长成才需求,真心关爱青少年,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1.以提高青年农民致富能力为出发点,在农村青年中开展‚学科技、奔小康‛活动。各级关工委立足农村工作实际,既抓科技服务,又抓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五老‛的协调、传授、关爱、服务等作用,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农村青年就业技能培训中心、科技教育服务团等,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如历城区关工委与劳动、教育、团委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办班培训、结对帮扶等多种有效形式,提高农村青年科技致富能力,近年来培训农村青年、转移青年劳动力、安臵城镇就业、帮扶回乡创业青年等,共计8万多人。

2.以特困家庭青少年等弱势群体为重点,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进一步落实。许多离退休老同志满怀对青少年的关爱之情,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救助特困生,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帮扶、帮教、帮学结合抓,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他们自强自立、完成学业。长清区关工委多年来坚持捐资助学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了‚希望之星‛助学基金,用于救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高中学生,并积极联系知名企业、机关单位、个人等与贫困学生结对救助。截至目前,他们已争取各类资金80多万元,救助学生600多人,其中有120多人考上大学。历城区关工委多年来坚持以特困未成年人、残疾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下岗失业青年以及特殊家庭子女为重点,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多年来共募集资金700多万元,全部用于扶贫济困。

3.积极协调,拓展青少年业余文化活动阵地,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根据我市现有的青少年活动阵地与经济大省、文化教育大省的省会城市地位不相称的实际,市关工委深入青少年活动阵地的一线进行调研。一年来共建省级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5个,10个市级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10月,由省、市关工委联合相关部门主办的季羡林、欧阳中石向我市青少年赠书仪式,共赠送《中华传统美德警句名言》3000册。一年来,市老专家科普辅导团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的原则,举办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座谈会,开展了考前中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暑期科普系列讲座等一批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的科普教育活动。仅2006年暑期市关工委科普组就组织了10多位专家,在各县(市)区关工委的协调下,先后为仲宫镇穆家办事处、育才中学等单位送去了农村实用技能、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一系列科普知识讲座。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由衷地感到,关工委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离不开上级关工委的正确指导、大力帮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热情参与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更离不开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成员的辛勤努力,他们与时俱进、淡泊名利、不顾年高、不计得失、不辞辛劳、不断探索,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7.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七

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 现将《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9日

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其行动计划, 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 (2016-2017年) 》要求, 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 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 以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为总目标, 以绿色发展为引领, 进一步强化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区域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的工作机制, 突出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五大举措, 推进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一体化, 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同步改善, 打造成为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生态文明和谐区。

二、主要目标

省会城市群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等市 (以下简称7市)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7年,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其中, 济南市细颗粒物 (PM2.5) 年均浓度达到70微克/立方米左右, 淄博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74微克/立方米左右, 泰安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59微克/立方米左右, 莱芜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左右, 德州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85微克/立方米左右, 聊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85微克/立方米左右, 滨州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5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 省会城市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50%左右。

三、重点措施

(一) 深入推动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

1.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7市要严格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发改环资[2015]791号) 要求, 明确阶段性和每年度煤炭减量目标, 争取2017年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十三五”能源“双控”工作要求, 到“十三五”末, 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水平, 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使能源消费结构更加合理, 多能源供应体系更加完善。

2. 加快散煤综合治理。

7市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6]16号) 要求, 借鉴先进经验, 抓紧出台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方案, 构建洁净型煤、兰炭等清洁煤炭供应体系, 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炉具的使用, 完善散煤替代奖补政策, 加强煤炭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 全力推进散煤综合治理。到2016年年底, 7市至少分别在1-2个县 (市、区) 开展散煤治理试点;到2017年, 7市基本建立市、县煤炭应急储备配送体系及覆盖乡镇的清洁煤供应网络, 并逐步延伸到村, 完成辖区散煤治理。

3. 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

7市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 逐步扩大禁燃区覆盖范围。到2017年, 7市城市建成区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十三五”期间, 有条件的市逐步将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和重点乡镇 (街道) 驻地。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灶等燃烧设施 (除承担民生供暖的大型集中供热机组或锅炉外) , 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20年, 7市主城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4. 加快燃煤锅炉淘汰 (改造) 。

7市要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回收利用, 大力推进集中供热, 加快替代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 推进电能替代, 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16年年底前, 7市要完成燃煤锅炉摸底排查, 其中济南市按计划完成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2017年年底前, 7市要完成35蒸吨以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6月底前, 7市要全面完成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城乡结合部和县城驻地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5. 全面完成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

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的思路, 7市要在2016年11月底前, 全面完成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清理整顿的项目单位, 一律停止生产。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坚决遏制新出现环保违规项目。

6. 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结合生态红线划定和主体功能区划, 7市要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三类区域划分, 实施差别化准入政策和排放标准, 倒逼行业转型升级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7市要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计划, 力争2017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其中, 济南市要按照“搬迁一批、改造一批、腾退一批”的工作思路, 推进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淄博市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及周边全部建陶企业的搬迁改造, 实现建陶行业统一制气、统一制粉、统一废弃物处理。

(二) 工业污染综合治理。

1. 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根据国家要求, 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 要先行一步, 在2016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 (除2017年10月前实施改燃关停的外) 超低排放改造;泰安、莱芜2市要加快进度, 在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年底前, 力争完成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省会城市群区域率先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2. 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

结合钢铁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以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标杆, 全面实施钢铁行业环保治理提标改造。烧结机机头及竖炉实行烟气脱硫及颗粒物深度治理, 2016年年底前, 钢铁企业烧结机全部完成烟气脱硫和颗粒物深度治理, 到2017年6月底前, 钢铁企业竖炉全部完成烟气脱硫和颗粒物深度治理;对高炉出铁场实行封闭改造, 转炉车间建设三次烟气除尘系统, 省会城市群区域钢铁企业生产废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 》 (HJ/T189-2006) 一级水平。以2017年1月1日落实全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第三时段) 为契机, 7市要组织钢铁、焦化、石化、建材、火电、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和各类炉窑完成二氧化硫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结合产业实际, 以钢铁、焦化、建陶、玻璃、砖瓦、石化、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为重点, 在建设脱硝示范工程的基础上, 全面配套或改造升级脱硝设施;加强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粉尘治理, 全部配套高效除尘设施, 原材料和产品贮存、输送、装卸等环节采取密闭封闭等抑尘措施。

3. 加强重点时段工业污染控制。

加强工业企业生产调控, 每年11月至次年1月, 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 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 全部停产;对燃煤发电机组 (含自备电厂) 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的, 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 全部停产;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玻璃行业生产燃料全部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7市要抓住冬春季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时期, 因地制宜组织制定重点行业冬春季节减排方案, 通过合理调整生产周期、安排集中检修等措施, 减少敏感时期污染物排放。结合重污染天气应对, 组织重点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 落实最严格的限排限产停产措施, 进一步降低冬春季节污染物排放对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的影响。

4. 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 编制重点行业排放源清单, 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加油站、储油库三级油气回收改造, 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要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集中度较高的工业园区,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探索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研究推广治理技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并在试点的基础上拓展治理范围, 力争到2017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2017年年底前完成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三)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1. 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7市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48号) ,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控。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 并将土石方开挖纳入基本建设程序, 对不能按照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整治, 2016年年底前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 做到现场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苫盖、洒水喷淋、密闭运输和车辆清洗6个百分百, 对不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 在建项目一律停工整改, 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2017年年底前, 土石方工程要全部配备扬尘防治措施, 并安装喷淋设施或配备雾炮。加强渣土运输管理, 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 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 一经查处即取消营运资格;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渣土车, 一经发现即依法从严处理, 并追究委托处置单位的责任。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实现城市快速路和主次干道的机扫洒水“全覆盖”。以施工工地周边道路和渣土运输路线为重点, 明确保洁责任, 严格监督管理。

2. 强化堆 (料) 场规范化管理。

城市建成区内大型堆 (料) 场、混凝土搅拌站和拌合站, 要全部建成密闭贮存和传送设施;其他堆 (料) 场要配备围挡、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设施。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 原料装卸、堆放及物料传输等环节全部采取料仓加篷等抑尘措施, 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

3. 强化低空面源污染控制。

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 开展低空面源污染整治, 加强餐饮油烟、秸秆焚烧、露天采矿等综合治理。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2016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并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实现“集中布局、进店经营”;2017年6月底前, 全面关闭城乡结合部露天开采矿山。

4. 加快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加快制定实施生态红线保护制度, 确定最低限度的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和覆盖率, 做到生态功能不降低、绿地面积不减少。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 在城市不同功能区之间, 建设绿色生态屏障。规范完善工业企业厂区及周边绿化, 实现生产项目与绿色生态隔离带同步建设。建立裸露土地绿化长效机制, 推进城市公共部位、道路两侧、临时闲置土地等裸露土地绿化。搞好城市周边裸露山体绿化, 加快国土绿化和受损生态环境修复。

(四)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

1. 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

7市要加强机动车排气的污染防治, 严格机动车环保检测。有条件的地区, 建设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 加强对高污染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环境监管, 在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测, 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倒逼高污染车辆淘汰。加强环保检验机构监管, 持续开展监督性监测, 严格日常抽检和比对检测, 依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 加快推进老旧车淘汰工作。

2.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7市要如期完成油品升级任务, 从2017年7月1日起, 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Ⅳ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 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切实加强油品监管, 定期开展成品油监管专项检查, 加大对炼化企业和加油站的抽检频次, 实现年度检测全覆盖, 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油品的行为。

3. 建立健全绿色出行体系。

坚持公交先行, 着力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智能交通体系完备的城市出行系统。济南市要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加快建设进度;淄博市要尽快启动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 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其他城市也要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长期规划。创新绿色出行模式,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 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 2020年年底前, 7市基本建成覆盖城区的绿色出行体系。

四、联防联控机制

(一) 完善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7市要按照“定期会商、责任共担、联动执法、共防共治”的思路, 健全完善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协同治污机制, 针对区域共性污染问题, 协同开展污染治理, 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同步改善;深化联合执法机制, 开展交叉检查和行政边界区域的执法联动, 逐步将检查范围从工业污染治理拓展到油品煤质监管、机动车排气管控、秸秆焚烧等领域;深化应急联动机制, 实行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共享, 统一预警分级, 统一响应措施。针对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过程, 提前预警、区域联动, 共同实施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 减轻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二) 健全省会城市群环境监管机制。

7市要率先建立市、县、乡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并逐步向村级延伸。要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运行机制, 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 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要建立基于网格的大气污染源清单, 逐一制定限期治理方案, 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明晰监管和治污责任, 抓好督办落实。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建立基于网格的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逐步延伸到各县 (市、区) 和重点乡镇, 分清责任, 精准治污。要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管, 组织对7市火电企业及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钢铁、水泥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并严格依证管理。要严格“高架源”环境管理, 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所有“高架源”企业排放烟囱安装在线监测并实现四级联网, 排放信息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三) 深化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

7市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统一预警及响应级别, 统一应急减排措施。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研究和潜势分析, 切实提高预报预警信息的准确性。编制发布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高架源”限排限产停产企业清单, 组织相关企业制定应急响应减排方案, 将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工艺、具体设备和具体人员。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限排限产停产、城市扬尘污染综合防控、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 及时开展应急效果评估, 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体系

(一) 加强组织领导。

7市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关于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落实治污责任, 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和专项检查, 及时进行总结评估。7市要结合《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 (2016-2017年) 》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层层分解治污任务。省政府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 对工作进展缓慢、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进行预警通报、区域限批和行政约谈,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未完成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严肃问责。

(二) 完善政策保障。

强化行政调控, 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污染行业搬迁改造、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等方面, 制定更加有力的政策, 严格措施落实。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治污减排, 对挥发性有机物开征排污费, 对超低排放和错峰生产企业实行差别化排污费征收, 落实峰谷电价、阶梯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 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完善以奖代补激励政策, 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加价、增加发电小时数、政府收购排污权等激励政策, 研究制定散煤治理、电能替代等奖补政策。加大对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支持力度, 对绿动力提升工程、超低排放等重点领域进行倾斜, 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支持。引导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推行政府与社会合作 (PPP) 模式。

(三) 完善多元共治体系。

8.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八

现将《商务行业2011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关于印发《商务行业2011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商务行业2011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商务行业2011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9.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九

关于印发泰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参照《方案》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遇到新情况,及时与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二〇一一年六月 日

泰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74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食药监发[2011]12号)的要求,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促进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杜绝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量化、促进提高”的原则。

三、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研制、生产、流通、4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评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分值 100分,权重 0.6。

2.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省级质量公告和抽验结果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 100分,权重 0.2。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发放问卷(不少于 100份)评价群众满意度情况。分值 100分,权重 0.1。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在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抽查辖区内各单位自查报告,自我评分。各企事业单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医疗机构)每类别不少于1家。分值 100分,权重 0.1。

以上 4项中,第 1项由市政府检查评估组参照各县(市、区)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检查评分;第 2、3、4项直接采纳各县(市、区)自查自评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 100分。根据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 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上为合格。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1年 7月10日前,各县(市、区)组织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自查自评,认真填写自查自评表,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的自查自评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提交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11年 7月中旬,市政府将组成检查评估组对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最终形成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提交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工作,得出评估结果,综合排序形成《泰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以适当形式通报检查评估结果,对检查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对检查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市政府进行责任追究。

(四)2011年7月下旬,迎接省联合检查组的检查评估。

10.关于印发淮南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篇十

该政策的出台将对于增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改善城市宜居水平和缓解城市病起到引导作用。同时, 与国家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绿色生态城区、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和城市综合管廊等相辅相成, 体现了融合并进的思维, 充分反映了对民生的关切和大国履责的响应, 是构建生态文明的重要依托, 也是对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最新版气候报告城市专章的关键回应。

(一)

气候变化影响城市安全

城市里, 一片汪洋中, 几座大楼孤零零地矗立着, 矮一些的楼房已快被淹没——这是我们在关于全球变暖、气候影响城市的公益海报中常能见到的场景。现实没有海报那么夸张, 然而, 由于气候变化的全球效应, 使得世界绝大多数城市都已经受到由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冲击风险。

2012年国家科技最高奖获得者, 两院院士吴良镛曾指出:如今不仅不能忽视建筑与城市的安全问题, 而且要从规划布局上对可以预防的方面予以更根本的考虑。气候变化是目前影响城市安全的最直接例证。

权威研究表明, 气候变化直接诱发城市洪灾, 瑞士保险对全球616个中心城市内17亿市民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进行对比, 发现水灾威胁的人数超过其他灾害风险, 而亚洲城市所处的水灾风险最大。2010年巴基斯坦去年遭遇特大全国性洪灾, 大约2000人丧生, 1100万人无家可归。2011年9月洪灾导致巴基斯坦最大城市卡拉奇陷入瘫痪, 街道因积水无法通行、汽车受困、加油站受淹, 市政部门缺乏有效排水手段。2013年6月12日~27日, 印度北部连降暴雨, 导致洪水泛滥、山体滑坡, 数百个村庄受灾, 共造成约5000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达11亿美元。发达国家同样面临严峻的脆弱性问题, 根据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对美国361个城市的评测, 美国40.2%的城市弹性处于差或极差的状态。

我国则是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前, 我国城市就发生过严重内涝。1931年7月, 武汉三镇连续降雨十多天, 8月15日, 武昌大堤溃决, 全城陷入水中, 直接受灾难民约50万, 20万人无家可归, 淹死饿死数以万记。

近年来, 我国城市在气候变化相关领域, 如洪涝、空气污染和暴雪等方面也暴露出了严重的问题, 多个城市频繁出现城市内涝, 受灾城市数量、规模、经济损失程度和人员死伤均呈显著上升的态势。如2012年7月21日北京及其周边地区遭遇61年来最强暴雨及洪涝灾害。房屋倒塌10660间, 160.2万人受灾, 79人因灾死亡, 经济损失116.4亿元。2013年7月, 陕西延安连续出现5次区域性大暴雨, 延安市区域平均降水量397.6毫米, 是常年同期平均降水量的5倍。持续暴雨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造成42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20多亿元。2015年, 全国31省 (自治区、直辖市) 中县级以上城市受淹超过300个, 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500多亿元。

(二)

现阶段依靠外力解救不可行

随着气候变化加剧, 聚集大量人口的各国大城市正面临极端天气、水资源和能源短缺等问题。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在基础城市规划中考虑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不过, 只有少数城市能够将其纳入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中。

日前, 伦敦大学学院研究人员领衔的团队分析了2014年至2015年间全球10个大城市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投入, 其中包括排水系统改造、海岸加固以及修建更加灵活的基础设施等方面。研究显示, 发达国家的大城市平均将当地生产总值的0.22%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措施;相比而言, 发展中国家城市在这方面的平均比例仅有约0.15%。

为了应对城市受到的内外部冲击或挑战, 国际范围内正在讨论弹性城市理论方法体系如何提升城市弹性能力。弹性城市是指城市较快恢复到原有状态, 并且保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能力。

联合国开发署于2010年11月在阿拉伯启动了气候变化弹性倡议, 联合国减灾署于2012年启动了亚洲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弹性网络。为了促进弹性城市的研究, 国际上自发组建了弹性联盟、弹性组织和弹性城市组织等专业性的学术或产业交流合作组织。面对当前城市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为了提升城市对外界影响的弹性适应能力, 弹性城市成为美国近期的规划话题热点, 2013年美国和欧洲规划院校联盟联合年会将“规划弹性的城市和区域”作为主题。

与欧洲的紧凑城市和美国的城市精明增长相比, 弹性城市的理念, 正逐渐在美国和欧洲规划界得到广泛认同和应用。美国直接将弹性城市作为规划顶层思维予以考虑, 而欧洲将弹性城市作为城市更新的核心组成部分。联合国减灾署在2013年3月的报告中指出, 建议在全世界范围建设“弹性城市”, 来应对自然灾害。

亚洲正在开展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弹性网络项目, 中国不是参与方, 因此, 依靠外界力量直接提高我国城市的适应能力现阶段不可行。

(三)

鉴于城市综合负载的加大、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要素而导致的城市脆弱性, 已成为影响甚至制约城市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2013年年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气象局等9个单位就已联合印发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 将城市作为适应气候变化的首个重点领域。

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日前共同发布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则是为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要求, 有效提升我国城市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统筹协调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具体方针, 明确了我国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行动、试点示范和保障措施。

总体目标

到2020年, 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 典型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达到50%。

到2030年, 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 城市应对内涝、干旱缺水、高温热浪、强风、冰冻灾害等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 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要全面提升。

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标准

合理规划城市道路, 调整交通工程建设部署与交通设施布局, 加快城市应急通道网络建设。科学规划城市绿地系统, 依托现有城市绿地、道路、河流及其他公共空间, 打通城市通风廊道, 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和雾霾等问题。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标准。针对强降水、高温、台风、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提高城市给排水、供电、供气、交通、信息通信等生命线系统的设计标准, 加强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财政支持力度加码

加大对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落实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政策引导, 充分利用国际适应气候变化资金, 整合并拓展国内资金渠道, 引导民间资金和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强化各种商业保险、风险基金以及再保险等金融措施,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保险创新, 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鼓励积极应用PPP等模式, 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30个典型城市开展试点

城市面临的气候变化问题千差万别, 《方案》提出, 将通过开展试点示范, 探索和推广有效的经验做法。按照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将全国划分东部、中部、西部三类适应地区, 择30个典型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试点城市应根据自身气候变化问题, 编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在试点城市或城市的某一试点区域, 选择城市气候脆弱性评估、城市规划、气候变化监测体系、投融资模式等领域中的一个或多个方面, 启动相关适应工程或项目, 在2020年之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相关成果经考核验收后进行推广示范。

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此外, 《方案》中还有一大亮点就是, 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灾害风险分担转移机制, 明确家庭、市场和政府在风险分担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构建政府统领、家庭主体、市场积极参与的风险分担体系。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商业保险和慈善捐赠相结合的多元化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四)

灾害风险管理必不可少

事实上, 我国早已意识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城市面临的主要挑战。2014年, 《方案》尚在编制阶段, 住建部门领导就曾多次强调, 认真做好城市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 要重点从4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统筹规划, 严格规划管理, 使城市规划真正成为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重要手段。二是完善法规标准, 提升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城市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应对保障能力。三是开展城市试点, 加强示范带动。四是强化协同推进, 加强国际合作。要将城市适应气候变化与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气象预警及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协同推进, 并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 有效提高我国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也因此, 业内普遍认为, 此次《方案》的出台, 试点工作的推进, 将为我国城市创建提供政策平台和自主建设的可能, 对指引城市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具有前瞻意义。

但同时也有专家指出:适应只是人们增强认识, 并以一种正确的方式去行动的能力。适应不是一种解决之道, 而是一个在脆弱的环境下管理风险的过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要考虑未来的变化, 加强研究则是促进认识和采取正确行动的指南。

曾参与过编写巴黎气候大会发布的《第三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报告》) 的我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吴绍洪则认为:要适应气候变化, 灾害风险管理必不可少。据《报告》数据分析, 中国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处于全球较高水平, 对气候变化敏感性高, 防灾减灾应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内容。

“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首要任务是灾害风险管理。”上海市气象局局长陈振林也认同这个说法, 据其介绍, 这方面美国纽约、英国伦敦等的适应计划值得借鉴, 在纽约, 会针对温度、降雨、海平面上升等气候风险, 预测对公路系统、交通运输产生的影响, 设计出不同的适应目标和重点领域, 以加强城市对未来气候风险的综合防护能力。

在我国, 虽然一些城市在气候变化综合灾害风险治理方面做出了一些尝试, 比如说海绵城市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然而在陈振林看来, 我国对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缺乏系统性研究, 现有的城市规划对气候变化增量因素考虑不足、治理机制尚未建立等, 使我国城市在气候变化影响下尤为脆弱。

适应尚缺激励机制

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 中国所付出的努力有目共睹。在“国家自主贡献”中承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 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与减缓相比, 我国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都很不够, 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目标与资源匹配的一致性, 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决策科学基础, 提高各层面适应意识和能力。”吴绍洪介绍, 比如说与气候变化的相关数据, 国际上欧美地区对生态系统的变化有上万个观测点, 欧洲有超过200年的气象观测数据, 中国的常规观测站只有几十个, 而且时间序列超过百年的站点寥寥无几。“如果连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的可能影响都掌握不了, 更何谈去适应呢”。

再就是技术, 尽管我国在农牧业、水利、人体健康等不同领域采取了不同的适应气候变化技术, 然而, 《报告》指出, 这些技术措施的气候变化适应针对性还不够强, 没有形成体系, 一些区域和领域适应技术甚至还没有得到应用。

吴绍洪指出, 当前, 适应之所以没有像减缓那样深入人心, 主要在于适应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 而且缺乏激励机制。减缓领域中的碳排放能够进入市场交易, 有商机而且比较容易进行规范运作, 因此开展较早, 发展也较为成熟。

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 吴绍洪建议, 我国应从科技、政策、法律三方面做文章, 针对某个领域问题如何从技术上解决, 如农业耕作上的灌溉技术, 农作物品种改良的生物技术等;同时在政策层面引导各行各业的人自愿去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上一篇:快乐课间我做主下一篇:我爱我班范文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