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履约担保承诺书

2024-08-08

投标履约担保承诺书(共10篇)

1.投标履约担保承诺书 篇一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XX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XX 管理局:

我单位深知本项目对贵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亦了解贵局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科室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局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1.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单位不公平的行为。

11.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贿赂,进行有偿报答。

12.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13.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14.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赠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等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承诺单位(公司)盖章:

****年**月**日

2.履约担保书 篇二

担保单位名称: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户:

被担保单位负责人:性别:年龄:职务:

被担保单位:公司,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银行自有资金万元。

担保单位自有资金万元,愿为该公司在中标后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担保。被担保单位在合同履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作为担保单位愿承担万元的责任,被担保单位和担保单位均受本履约担保书的约束。

当建设单位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要求金额的任何付款时,担保单位迅速予以支付。且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或理由。

担保单位放弃建设单位应先向被担保单位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担保单位提出要求的权利。

担保单位不承担大于本担保书限额的责任。

本担保书至保修责任证书发出后二十八天内保持有效。

担保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被担保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3.工程履约担保风险认识 篇三

担保企业是否有能力对这种独立性信用保函项下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预测、分析和控制,是衡量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我们不可能将工程建设活动中存大的所有风险点都了如指掌加以规避,必须会采取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的手段加以分析和预测,用“价值工程”的观点来分析风险成本和风险收益的关系,来判断是否值得去冒这个风险来获取相应的收益?

一、风险预测分析

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的独立性和无条件性,一方面为业主(受益人)的正常索赔提供了方便,使受益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同时也为受益人进行欺诈性索赔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对担保企业来说,意味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分析研究风险的来源及规避方法。大致来说,这类保函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来自保函受益人两方面的因素:能力和品行。对大多数建设工程来讲,往往有投资大、建设周期较长的特点。一个项目是否能顺利竣工,从业主方来说,就要看其资金实力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第一,业主的资金实力。如果建设方自有资金充足或融资能力强,就能确保项目即使在原材料价格有较大辐度上升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充足的资金保证,使之顺利实施。否则,施工方在得不到建设方及时付款的情况下,往往会停止施工,从而拉长建设周期,打乱业主的经营计划,造成恶性循环,进而双方互相指责,产生矛盾而动用保函;

第二,业主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往往会影响一个项目的效益情况。那些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企业,就有较强的抗市场击打能力,有利于项目按计划施行。但是,那些财务状况不良,负责经营严重,经营管理差的企业,往往不得不中途放弃或暂停在建项目,从而与施工方产生分歧,引发保函的索赔风险。如果承包方信用良好,按约履行自已的职责,而受益人却无理索赔的话,那就涉及受益人的品行问题。所以,担保企业应尽可能调查了解业主的实力和道德品质。在施工的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发生矛盾、发生争执是较平常、普遍的事情,一般双方都会从大局出发,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好这些矛盾,业主一般不会随意动用保函,将矛盾恶化。因为一旦承包方进场施工后,可以说工程的施工进程、质量等在某种程度上就取决于承包商了,如果双方矛盾恶化,发生人为停工等事件,对业主的影响恐怕就不一定是动用保函所能弥补得了的。所以,没有特殊原因或困难,发生保函索赔的可能性不是太大。

第三,业主即受益人的品行。独立性、无条件地保函为受益人的索赔提供了极大方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碰到品行不良的受益人的欺诈性索赔,担保企业又该如何规避风险呢?尽管人们普遍接受了保函独立性的观点,但是受益人滥用权利的行为,也使得大多数信用担保企业将“欺诈例外原则”作为对信用保函独立性的限制,以对保函项下的欺诈进行防范和控制。将“欺诈例外原则”写入保函,作为保函的一项内容,即若受益人索赔时存在欺诈或滥用权利的话,担保企业有权以此作为抗辩拒绝付款,这是与法律中的诚用原则相一致的。我国许多立法都将欺诈规定为一种无效的法律行为。担保企业在实际索赔案例中,应充分运用这一法律原则去规避风险,在审核受益人的索赔文件中,不仅要审查其提交的单据是否表面上与保函的规定相一致,还要会同申请人判断受益人是否有欺诈行为,若能证明欺诈的存在,应该向法院提出抗辩。当然,对于欺诈行为的认识,不同人士有不同的看法,对欺诈行为的判定有时也很复杂,担保企业在实践中,应以不损害自身的信誉为前提。若保函申请人是分包商,则要关注总包商的信誉和实力。如果总包商的资信较差,当项目施工发生矛盾时,保函受业主(当分包商的保函直接开始给业主时)和总包商索赔的可能性就较大。

(二)来自保函申请人的风险。

由于保函的背后总有相应的基础合同的存在,我们通常将其称为主合同。履约保函担保的是申请人的履约行为,所以,申请人对于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保函的索赔风险。对来自申请人的风险分析和判断最为重要。一是因为担保企业是根据申请人的求开具保函的;二是因为在保函的各当事人中,申请人是保险风险的最直接的转嫁方;三是因为申请人一般来说就是投标人或承包方,直接系着主合同的履行,直接处理着与受益人的关系。那么,来自于申请人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呢?即申请人不履约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呢?为回答这一问题,除了需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外,还得再联系市场的实际来看。目前的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处于绝对的买方市场状态,因而一般不可能发生中标后放弃签约或随意终止履约的情况。信誉、能力等情况均较良好的建筑企业,在市场价格不发生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下,一般对其投标价格都会有比较科学合理的计算,所以一般也不可能发生因中标价过低而拒绝履约的情况。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企业一般都需先投入一部分的建设资金,因而在收到进度款之后方可收回先期投资,一般不敢冒违约的风险。因此,对于在建筑市场有着丰富经验、雄厚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与担保企业有着多年业务往来关系的优秀建筑施工类客户,担保企业经过多年的合作,对他比较了解,由他们申请而出具的履约保函的风险应该是比较小的。对于这样的客户,应该大力发展履约保函业务,并降低办理的要求和条件。对于资信、能力等都较差或认识、了解不清的申请人,特别是非通过招投标的工程,因风险较大或不确定而应该提高保函业务的办理门槛。规避来自申请人的风险,一条重要的措施是要求申请人交纳一定比例的保函保证金。保证金比例的高低,可通过上述的分析,依据风险的不同而不同。要分析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如他的信用等级,施工资质,施工经验等。另一条措施是要求申请人提供反担保。

(三)来自反担保人的风险。对通过上述分析认为风险较大又不能按担保企业要求交纳一定保证金的申请人,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三方反担保。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保函风险,在担保企业向外赔付后,若申请人无力偿还,第三方反担保人的信用和支付能力就非常重要。因此,对第三方反担保人的审查,也应当给与高度的重视。

二、对建设工程类履约保函业务的认识。

应该说建设工程类履约保函业务在我国的担保行业中是除了贷款担保以外开展的较多的一类担保业务,建设工程类履约保函市场的现状和同行的竞争态势还在不断加强。

(一)对建设工程类履约保函业务重要性的认识。我们应该将建设工程类保函业务品种放在一起系统地来看。建筑类施工企业对担保提供的担保服务需求是多方面的,而这些服务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保函业务态势来讲,正在从过去的以银行保函为主,逐步向担保企业信用保函和银行保函齐头并进发展,其发展前景足以让各担保企业重视。从国家到地方的有关招投标的各种规定,预示着建筑市场会越来越规范,要求进行规范性招标的范围越来越广,建筑企业对担保企业信用保函的需求量也会越来越大,必须重视信用保函业务的开展,并以此作为一项重要的竞争手段和担保企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对建设工程类履约保函风险的认识。

从总体上来看,保函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将建设工程类保函业务品种放在一起系统来看,各品种之间存在着制约关系,比如:《承包商履约保函》和《业务工程款支付保函》就是一对相互制约的保函等等。只要管理严谨、风险测评与识别技术先进、审查到位、手续齐全、反担保措施落实,其中的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的,保函业务的发展总体上是健康、良性的。

(三)对建设工程类履约保函属性的认识

从规避风险着眼,有些担保企业制定的各类保险标准文本都是从属性的、有条件的文本格式。从中可以看出,这些担保企业对保函的认识还是以为我中心,没有反映市场的最新变化。从实践来看,有些所谓的标准格式的保函文本很难为受益人所接受。在实践中若强调受益人采用担保企业的标准格式,则受益人很难接受,这将极大地制约保函业务的开展。所以,有必要接受人们对保函属性的普遍需求,改变自身的认识,在坚持“欺诈例外”的原则下,将信用保函制定成让受益人可接受的的标准格式,以发展保函业务。

(四)对建设工程类履约保函市场竞争现状的认识。建筑市场的竞争导致建设工程类履约保函市场的竞争。有些担保企业对保函市场现状的调查了解还不够深入、详细,导致受理、审查保函的程序和制定的价格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有些办法过于呆板,缺乏必要的灵活性。近年来,在保函业务中,同行业的竞争已经到了相当白热化的程度,甚至在收费和交纳风险保证金方面出现了恶性竞争。

(五)对建设工程类履约保函业务的审查和期间管理的认识。有些担保企业在内部管理规定中,要求在受理审查和出具保函后的跟踪管理中对保函项下的主

4.履约的担保书 篇四

3.付给雇主按合同条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额,但不超过本担保书的限额。

本担保人不承担大于本担保书限额的责任。任何有关本担保的诉讼,必须是在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一年内提出的为有效。除了雇主以外,任何人都无权对本担保书的责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担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签字盖公章,以资证明。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反担保保证书(履约) 篇五

合同号:明华夏信字第()号

主合同号:明华夏保字第()号

三明市华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申请日期: 反 担 保 保 证 书

反担保保证书

致:三明市华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贵公司与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签署的编号为___ 号的《委托担保合同》,贵公司为委托人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受益

人”)就工程项目提供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

整)的履约担保,上述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限以贵公司向受益人签发的保函之约定

为准。

本公司(以下简称“反担保人”)自愿以公司所有的资产为贵公

司的担保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

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出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

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向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的履约担保而对委托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

委托人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以及贵公司向受益人签发的保函之约定为

准)。

二、本反担保的保证范围:本反担保人对贵公司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保证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与贵公司对委托人债务的追偿权的范围

相同,包括但不限于:

1、贵公司在担保范围内代替委托人(债务人)向受益人(债权人)为债务清

偿之支出(如主债权、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及其他

必要费用(如汇费等);

2、上述支出款项之利息;

3、委托人(债务人)应向贵公司支付的违约金;

4、贵公司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委托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滞纳金;

5、贵公司实现追偿权的一切费用(如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第1、2、3、5项下的债权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偿

之日起贰年。第二条第4项的债权保证期间自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无论委托人因何种原因未

按约定履行义务致贵公司承担代偿责任的,本反担保人将无条件替委托人履行债

务或承担责任。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

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

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

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六、本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依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状况,反担保人有权作出并有能力履

行此项担保;

3、反担保人将按贵公司要求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及其它有关文件,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对其真实性负责有法律责任;

4、反担保人接受贵公司以任何方式进行的定期或随时的对经营状况或财务状

况检查、了解和监督;

5、未经贵公司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企业

资产清单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6、如需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等工

商登记事项或发生企业分立、合并以及其它重大经营决策的改变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贵公司并征得贵公司同意,并不得影响贵公司的利益。

七、独立保证

1、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设立的反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反担保保

证书将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合同》和贵公司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贵公司与委托人协议修改、补充上述《委托担保合同》的,无须征得本公

司同意,本反担保人均予以认可。

3、如委托人违反其与受益人(债权人)所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均不影响本反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本反担保人不以此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保证责任。

4、贵公司有权自主决定与债权人的代偿事项,包括代偿数额、期限等。本反

担保人不得以贵公司在代偿过程中的任何主张和结果为其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的抗辩理由。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

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

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反担保人与贵公司凡因本担保保证书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纠

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直接向贵公司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十、本反担保人要求关于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贵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或传真号码送达:

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如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本反担保人将立即书面通知贵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本反担保人负责。

本反担保人承认,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即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快递,发出后三个工作日;

2、传真,传真发出之日;

3、专人送达,收件人签收之日。

十一、本反担保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附:

1、反担保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反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反担保人(本公司)(盖章):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

6.投标履约担保承诺书 篇六

“银行存单质押”履约担保合同书NO:______

甲方(持票人):证件号:

联系电话:地址:乙方(借用人):证件号:

联系电话:地址:丙方(保证人);证件号:

联系电话:地址:

为了适当发展民间信用,开展第三方存单质押担保业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人民币万元存银行,将存单交丙方,存单编号:,并同意在银行做质押担保,期限月,不能提前随意处分。期满,银行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并到丙方提取质押担保期内的担保费,以月息计。甲方承诺一旦乙方提前还贷,存单自然解冻,甲方无条件收回存单。

二. 乙方凭担保合同与存单即向银行要求增加借贷万元,除了承担银行贷款利息以外,再以%月息,一次性预交元为月。可提前还贷,应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逾期另加每天罚款利息,风险金0.3%月,12个月计:元,按实际使用月数结算。同时付丙方佣金元。

并以自有的座落区路花园幢室平方米房产。评估万元,向银行作为增加借贷额度的抵押登记。一旦逾期同意无条件由担保公司拍卖抵押房产,以还银行贷款及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函费用、差旅费用、调查费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等,其中,律师费按本协议约定或法院依认定的应给付数额的15%计算,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丙方必须在甲方存单到期10天内(到期日:指银行存单质押放贷签约生效的起止日),将存单解除质押,使用方顺利取款。否则要负全部赔偿责任。同时,丙方有权在乙方提前还贷后办理新的质押担保,甲方应以配合。并在质押到期后将担保费交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必须积极配合丙方办理有关登记结算借贷手续,在质押期内有争议纠纷,无法达成协解。可由当地法院依法判决。

五.未尽事宜,可进一步协商。本合同条款经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六.补充条款:丙方承诺:此存单没有适合的借用人,每月仍支付甲方以0.375%计算的月息。甲方银行账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7.投标函及履约书 篇七

项目名称:

致: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XXXXXXXXXXX有限公司,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该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若中标,我单位愿全额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投 标 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20 年月日

履约保证书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诚实守信,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2、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绝不出借、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投标。

3、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绝不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4、本单位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绝不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5、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并按同煤集团和贵公司之规定,参加商务谈判。

6、本单位将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绝不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如果我单位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投诉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

7、如退出本项目投标,我单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正式提出退出投标,并陈述理由,电话等口头形式不作为我单位退出本次招标的书面函件。

8、我方承诺,不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4款规定的任一种情形。

9、如我单位有幸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本单位如违背上述承诺,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并承担以下后果:

①没收投标保证金;

②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我单位在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

③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我方声明,以上承诺意思表达真实有效。

投标人:

8.投标履约担保承诺书 篇八

云建建[2001]859号

各地、州、市建委(建设局),省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现将《云南省建筑工程履约担保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云南省建筑工程履约担保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市场机制,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第91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造、扩建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工程担保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担保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担保可以采用保证、低押、质押和定金四种方式。

第五条建筑工程履约担保是办理招标投标和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第二章 投标担保

第六条投标担保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或者在投标报价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约承包工程。

第七条投标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和投标定金担保方式,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后3天以内返还未中标人保函、担保书或定金。

第八条投标担保额度为投标总价的0.5%~1%。

第九条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的10~15天,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单位可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第十条采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保书的,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由提供担保的银行或者担保公司按照担保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招标人收取投标定金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投标定金返还给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在开标后的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定金;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定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承包商履约担保

第十二条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保证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做的一种经济承诺方式。

第十三条承包商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和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同业担保方式,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提供履约担保。

第十四条履约担保额度为:

(一)采用担保书和同业担保方式的,为合同价的8~10%;

(二)采用履约担保金方式的(包括银行保函),为合同价的5~8%.第十五条采用第三方担保(保证担保)的,承包商由于非业主的原因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担保人按照下列方式之一,承担担保责任:

(一)向承包商提供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二)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者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三)按照合同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业主的损失支付赔偿。银行保函的担保责任,主要是在担保额度内,对业主损失支付赔偿。

第十六条采用履约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业主不得挪用承包商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七条承包商履约担保,提倡采用同业担保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级资质企业可以为同资质或低于本单位资质的企业提供担保;

(二)一、二级资质企业可以为低于本单位资质的企业提供担保;

(三)三

级资质企业不能提供担保;

(四)母公司可以为其全资或者控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业担保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企业之间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两家企业互相担保或者多家企业交叉互保。

第十八条对于一些大型或特大型工程采用第三方担保(保证担保)时,可以由若干保证人实行共同担保,并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金额,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章 业主支付担保

第十九条业主支付担保,其实质是业主的履约担保,须同承包商履约担保对等实行,即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也要同时向承包商提供同样形式的支付担保。

第二十条业主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者担保公司担保书的方式。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也可以由业主依法实行抵押或者质押担保。

第二十一条业主支付担保应是金额担保。实行履约金分段滚动担保。担保额度为工程总额的20~25%。本段清算后进入下段。已完成担保额度,业主未能按时支付,承包商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附则

9.投标履约担保承诺书 篇九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履约银行保证书)

根据本保证书,(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为

(详细地址)(以下称承包人),和(保证人姓名)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以下称保证人)在此以担保全额为(货币名称、数额)

共同格守对(业主名称)(以下称为业主)的义务。根据本保证

书,承包人与保证人应保证自己,以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承担共同的及各自的对该

项支付的义务。

根据以业主为一方,承包人为另一方所达成的协议,承包人已承担了合同义务

(以下称为所签合同)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并在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时,按上述

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修补。

兹将上述书面保证的条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确地履行和遵守所签合同中

规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实主旨、意向和含义应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条件

及规定,或者如果承包人违约则保证人就赔偿业主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直到达到上

述保证金总额,届时,本保证书所承担之义务即告终止和失效。否则仍保持完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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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但所签合同条款,或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修补其缺陷的性质和范围的任何变

更,以及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所签合同给予的时间宽限或业主或上述监理工程师

方面对所签合同有关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宽恕均不解除保证人所承担之上述保证

书规定的义务。但只在下述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清偿业主蒙受损失之义务:

(a)收到业主与承包人双方书面通知,说明业主与承包人已一致同意应向业主

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或者(b)保证人收到一份与所签合同条款规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签发的、并在法律上证明的裁决书副本,说明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

赔偿费。

代表(承包人名称)代表(保证人姓名)由(签字人姓名)

由(签字人姓名)

以的资格以的资格

在(证明人)在(证明人)

证明下证明下

10.履约担保协议书(一) 篇十

鉴于承包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雇主签署了_________(合同名称)的书面协议,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规定的文件、图纸、规范和修改;本担保书的条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实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担保书的责任失效;否则将保持有效。一旦雇主提出承包人违约,而雇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责任,担保人将迅速弥补违约的损失,或者迅速:

1.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合同条件提供雇主合格的投标书,在雇主和担保人确定了评标价最低响应性投标人后,安排投标人和雇主之间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提供足够的资金,支付“合同价余额”以外完工所需的费用,包括担保人有责任承担的赔偿费,但总数不超过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额。这里所说的“合同价余额”指雇主按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额减法已合理地付给承包人的金额;或

3.付给雇主按合同条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额,但不超过本担保书的限额。

本担保人不承担大于本担保书限额的责任。任何有关本担保的诉讼,必须是在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一年内提出的为有效。除了雇主以外,任何人都无权对本担保书的责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担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签字盖公章,以资证明。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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