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殡葬管理所2018年部门

2024-09-21

仪陇殡葬管理所2018年部门(共2篇)

1.仪陇殡葬管理所2018年部门 篇一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部门

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2年,属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保健机构,系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仪陇县产科、儿科急救中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称号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1、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2.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3.受县卫计局委托承担全县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基本公卫、妇幼重大公卫、项目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4、对全县育龄人群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5、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其相关医疗服务包括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

6、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与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加强医院基础建设,推进落实新政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用房项目实施力度,为患者就医提供可靠的医疗保障,有计划地更新补充常规医疗设备,为患者诊断、检查提供质量保证,促进技术的更新和质量的提高,使设施及服务水平与广大患者需求相适应。

2、加强药品和医疗物资的管理,保证医疗所需,严格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积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认真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定、基本药物制度和阳光用药制度,促进临床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做到真正让利于民,使患者得到更多实惠。

3、加强人才培养,促进学科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学科带头人。采用请进来讲课,开展“三基”培训、考核,加强业务学习,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每年选派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鼓励职工自学、函授学习,提高学历层次。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通过加强学科建设来促进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开展。

4、加强和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为医院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可靠保障。

5、加强医保政策法规的学习,深刻领会新政策,加强管理,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杜绝过度医疗,规范医疗行为,切实减轻病人负担.6、抓院内妇幼保健计生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业务发展。

7、抓基本公共卫生及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卫计局安排部署,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指导及督查,促进基本公卫及重大公卫工作顺利开展。

8、抓基层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督查工作,提升全县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质量。

9、继续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

二、部门概况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为县本级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223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89人,其中在编人数186人,聘用人数103人。退休人员3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403.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36.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403.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99.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6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894.16万元,用于保障仪陇县妇幼保健院编制内工作人员的部分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项目支出42万元,免费婚检项目42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814.4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我院部分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项目工作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免费婚检、等方面支出。

(二)2101102医疗卫生支出45.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76.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63.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63万元。”三公”经费全部是单位自有资金列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9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0%。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车5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63万元。用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或以前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仪陇殡葬管理所2018年部门 篇二

(监管部门)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二O一八年二月

邵伯镇各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成全镇2018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镇人民政府决定与各监管部门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各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各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

三、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控制目标

采取强有力措施,防范压降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2018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职责

1、大力宣贯《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扬发[2017]48号)文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类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2、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由主要领导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各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

3、切实加强各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镇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规定,配足、配齐、配强具有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保障安监队伍稳定。

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5、督促本辖区内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标准,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网上申报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督促本辖区内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7、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危险化学品重点区攻坚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职业健康执法年”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巡查。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8、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监管部门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

10、全面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职业危害企业申报检测、职工体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及易燃易爆独栋厂房限人”、“智能化二道门”、安责险等重点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量化指标。

1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工作机制。有条件的监管部门要建立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在检查、咨询、评估、诊断、设计和参与事故调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12、加强应急预案动态修改完善和报备工作,实现企业预案与各监管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有机衔接。督促高危企业按规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安全先进班组”创建、安全生产知识“六进”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典型事迹,运用各类载体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每个季度至少向镇安委会报送1条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14、督促辖区内企业实施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实现三项人员(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100%。

15、实行事故信息报告处置责任制,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做到及时、准确、不隐瞒、不谎报,事故信息按时上报率和准确率达到100%,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问责追究机制。

16、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镇安委会职能部门布置的其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7、本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按《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并由镇安委会组织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责任单位各执一份,经镇政府、责任单位代表签字后生效。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签字人:

2018

各分管领导或监管部门: 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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