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课题指南

2024-11-13

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课题指南

1.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课题指南 篇一

附件1

2013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指南

一、信用产品的应用推广

支持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市场交易等领域批量使用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内容应与应用领域的特点相结合,至少包含被调查单位的基本信息、资质荣誉、公共记录等方面的信息。

申报主体:企业(不含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非全额拨款)、社会组织。

二、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完善

支持行业性、专业性的信用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建设应以实际管理应用需求为导向,通过制度化设计,保障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披露和查询使用,既解决现实问题,又有利于加强行业、专业或企业的信用管理。

申报主体:企业(含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非全额拨款)、社会组织。

三、信用奖惩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完善

支持行业、企业从信用管理需求出发,记录或采集信用相关信息,建立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和体系,形成防范信用风险、惩戒失信行为、鼓励守信行为的机制。利用多方面采集或共享获得的信用信息进行联动奖惩、增加失信成本,有利

于本市经济转型发展、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企业(不含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非全额拨款)、社会组织。

四、信用产品创新研发

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从市场需求出发,创新研发信用技术或信用产品。对面向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市场交易等领域创新开展的信用管理产品研发,以及其他具备较好研发基础、较强创新性与实用性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专项研究

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一轮发展的前瞻性研究。重点支持:

1.《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立法研究;

2.美国社会信用制度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的作用及其实现途径和机制,(重点是各州之间的差异研究),以及对上海的借鉴意义研究。

申报主体:企业(含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六、信用普及教育

1.公务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知识读本的编撰;

2.针对市民开展有关本市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和展望的问卷调查;

3.为提高个人信用报告的知晓率,推动市民查询信用报告的各项工作;

4.拍摄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益宣传片。

申报主体:企业(含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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