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童话作文(共12篇)
1.曾经的童话作文 篇一
在我小的时候,我听了很多童话故事,王子和公主总会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那时候,我以为人生就是一个童话。就这样带着对人生的无限幻想,我过完了我的童年。我去了初中,来到了一个新的王国,在我最无助落魄的时候,王国中的国民带我我领略到这个国度的美好。
这个国度很单纯,这样的单纯不是无知,而是不想长大,我们可以快乐的大跑打闹,做错了事情一起承担,有好玩的事情一起分享。我们会在老师对我们的幼稚行为感到无语而说“你们这帮人”后,男生指女生说:“听到没有?”女生指男生说:“说你们呐!”老师总哭笑不得,我们就相视一笑。我们总是那样默契,对视一眼就知道彼此在想些什么。我们也似乎永远长不大,只因为我们想停下成长的脚步去看看这个还有彼此在身边的世界。
这个国度很美好,因为大家都团结在一起,我们没有对彼此大打出手,却会为彼此受了伤害而愤愤不平。记得有一次一个初一的同学在三楼向下吐痰,正好吐在了我们班的一个同学身上。大伙都很生气,但作为学长,我们不可能去“以大欺小”,只是去理论,但无果。国度的最高领导者沈老师听说了这件事,向来脾气好的她,竟对那个“始作俑者”大发雷霆:“多大人了,怎么这么不懂事,如果换做是你,你就开心了吗?!”这或许是我们第一次看到老师那么生气,但我们都对沈老师的“伸张正义”和“打抱不平”感到畅快。“如果以后在发生这种事,就告诉我……”“我们一起去找他!”一个同学接上话,大家都笑了,很温暖,很幼稚。沈老师总是看着我们幼稚的笑,跟着一起笑。老师与同学之间像兄弟姐妹一样的在一起,才让这个国度那么美好。
只可惜,人生并不是童话,长大后的我们会渐渐离开这个国度。但童话的意义不止于此。莱辛说过:“童话不只是儿童们享用的食品。”我认为它带给我们的美好更会记在我们心里。
我突然想到一首这样的歌:“童话说雨后会有一道彩虹,却不曾说过它也会转瞬成空。不再追问你为何不能停留,放下了执念,微笑,现在。”四年了,我不愿长大,才会一直停留在这漫长的童话中,直到现在,我总算懂了,分开后我会得到新的天空,人生会进入下一个新的阶段,我才能学习到更多我该学习的。所以我对离开已有了释然。童话的结局本应美丽,但我现在才发现,错过也是一种遗憾的美。
2.曾经的浪漫一刻 篇二
我和于恒当了两年小学同桌,那时他很调皮,抽屉里都是他玩的弹子球、自制土飞镖,放学后不回家在电脑铺里泡,上课爱讲话,但奇怪的是他的数学成绩特别好。第一年,老师开班委会,商讨“一帮一”计划,我跑去上了趟厕所就把这事给忘了,第二天却稀里糊涂地成了于恒的同桌,学习委员悄悄地告诉我于恒是别的班干部挑剩的。于是我恶狠狠地对于恒说:“别的班干部都不要你就我要你。”“要我什么呀?”于恒狡黠地笑了笑。我顺手拿起一个本子扇了于恒一下,于恒笑着说:“看不出你原来是个母夜叉。”这一年里,我没有用老师讲的要求约束于恒,于恒依旧贪玩。我发现于恒的作业出错很多,任课老师已经不止一次两次骂于恒了,我心一软,总悄悄把他作业上的错误纠正过来,而且是有规律地递减,以免老师怀疑。于恒很快发现了这事,买来许多零食说是为了酬谢我。我低着头,嘀咕着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如果你的成绩不提高,我下学期也不能跟你坐一块了。他又狡黠地一笑:“原来你还是想跟我坐一块的嘛!”我无奈地笑了出来。第二学年,于恒的成绩有所进步,老师让他自己挑同桌,他直接说出我的名字,又笑眯眯地对我说:“别的同学都不想要你但我就要了你。”顿时,我的心开始扑通直跳,我的目光快速地瞥开,慌张里带着一点对于恒口无遮拦的怨恨。
我们度过了两年愉快的同桌生涯。小学毕业的最后一天,他送我回家,分别的时候,憋了半天终于说:“我不会忘记你的。”那一刻,我真的是太感动了,完全没有想到电视里的经典对白会在我身上演绎,我在日记里大肆渲染了这一刻的美好,天也蓝花也香,最后正儿八经写下一句———“我也永远不会忘记,我这一生中最浪漫的一刻”。
他因数学竞赛得了特等奖被保送到H中初中部,我则因两分之差回到老家念书,从此我俩就再没有联系过。
初中毕业考结束,我幸运地也考上了H中,整理抽屉时看到那本小学时代的日记,心中不由得升起了快乐的期盼———至少我又可以和于恒在同一所学校念书了。
我的新同桌小越是一个老H中,跟她熟一点了,我就问她认不认识于恒。她惊叹道,谁不认识他,他可是年级第一,长得也N帅。小越问我为什么要问他,我说于恒曾是我小学同班同学。她夸张地叫,真的吗,你是哪个小学毕业?然后我和小越就围绕着小学时代的于恒聊开了。
真正看到于恒还是在体育课上,小越指着篮球场告诉我,于恒也在里面。我举目四望的瞬间,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的篮球朝我逼近,篮球砸到我的手臂上,然后垂直落到了脚下,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跑过来捡球,说了好几声对不起,我敢确定他就是于恒。他真的变了许多,但我仍旧一眼认出了他。我习惯性地回答没关系,他定睛看了看我,脸上闪过一瞬间的迟疑,我知道他也认出我了,但随即,他像一个犯错的孩子,急忙低着头抱球走了。小越说,他就是于恒。我说,我认出来了。小越说,那么他呢,为什么……我轻轻地摇头,不知道。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我和于恒无意间碰过两次面,每一次他都故意低下头,匆匆从我身边走过。最后一次是我看到他在打开水,便走过去轻轻叫了声“于恒”,他转头看到我,表情惊诧,而且仍然没有说话,折身走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因为无法释怀于恒的冷漠。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记错了我和于恒的往事。或许是三年的时间让于恒淡忘了那些,或许是他不懂得如何重新拾起一份生疏的友谊,这都毫不奇怪。但我,却一厢情愿地认为于恒会想着我,便时时刻刻期盼着我和他的相见一如小说里一见如故的情节。是于恒的淡漠使我明白,我们都已长大,不再是小学里的顽童,时间一边带走一些并不牢固的记忆,一边在我们身上注入新的东西。也许,于恒曾经说过的“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和我在日记本上的那句“我也永远不会忘记,我这一生中最浪漫的一刻”都是纯真的矫情而已。我应该感谢于恒很真实地表现出他的遗忘,才没有让这种矫情在我身上不断地滋生。
3.曾经的曾经作文800字 篇三
因为相信时间会说明一切。”
书上说:“沉默是一种最伟大的人格,因为选择沉默的同时,也选择了被误解与不辩驳”
往昔的种种,内心的种种,都让我无法讲出恶毒的话。哪怕围绕自己的都是虚假的一切和明晃晃的刀剑。
人间万物,自在来去。
我不是圣人,我有很多的不好。但在讲述别人那么多“不好”的时候,也请记得别人曾经对你的,哪怕一点点的好。”——小四《人间》
那是去年的事吧。喜欢你文字里淡淡的忧伤,每一个字都像慢慢地抚摸着我的神经末梢,让我了解到了和我一样喜欢望天喜欢文字却经常感到孤独寂寞的你。
也是在去年,那个多风的让人流泪的五月,让你,从此丢失了快乐。是那个五月么?
今天,得知工作室的.成员都离开了你……
我不能帮助你,对不起,我只能看着我喜欢的人独自承受痛苦,被痛苦折磨得不能说话,默默地流着眼泪,我只是感到,感到电脑屏幕在我眼前越来越迷糊——因为,这两个字——“曾经”,不断地残忍地出现在屏幕上,不断地残忍地刺激着我的泪腺。
你说过,曾经是最残忍的词。今天我终于知道你笔下的曾经的残忍。曾经的孩子,曾经的小A,曾经的hansey,曾经的落落,曾经的晴天,还有不二,小心,清和,痕痕……这一些人,似乎昨天还在你的文字里,而今天,却头也不回地来到了另一片天地。不得不给他们一个修饰词——曾经。
4.曾经的童话作文 篇四
不知从何时起,喜欢看你微笑,
不知从何时起,喜欢看你的文章,
不知从何时起,你我渐渐远行。
不知从何时起,
你忘记了我,也忘记了从前。
曾经,那个陪我哭,
陪我笑的`同窗,去哪了?
曾经,那个替我背黑锅,
替我写检讨的好友,哪去了?
曾经,那个凡事都让我,
凡事都以我为己的你,去哪里了?
曾经的我们,天真烂漫,
曾经的我们,不明是非,
曾经的我们,勤学好问,
可是,现在你变了,
变得那么无理取闹,
变得那么争强好胜,
变得那么......
曾经的我们,再也找不到青春了
曾经的我们,再也找不到属于我们的歌了。
5.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五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曾经的梦想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1“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如今只好祭奠吗……”
——题记
“同学们,今天我们来进行一个隆重的仪式,打开你们的语文书,把手压在上面,轻轻的在心里默念自己的梦想,你的梦想是……”
这是我们小学的时候的一段仪式,我们确实对自己的将来有过憧憬:幻想自己将来是一个科学家、作家、画家、医生、老师、工人,甚至是平凡到再不能平凡的职业。我相信当时每个同学都闭着眼睛,在心里默念自己的梦想,想象着自己成功的模样。
“你们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吗?”
“能!”
“3、2、1,好了,大家睁眼吧,我们开始上课……”
这是我的一段回忆,是我华年中最纯洁的那一束花,如今回忆起来,心中总会涌起一种莫名的,千回百转的,无法言明的情愁,不经意间为曾经美好的誓言,红了眼眶。
一次夜读时在书架上找书,翻了几下没找到,忽地一瞥——我抽出手,是一本我近乎遗忘的画册。我慢慢的翻起它,像是翻起曾经的自己,快乐时,会在上面留下两行小感,悲伤时,画册上就会有一两点小小的褶皱,是当时泪水打湿的地方。
心一惊,这不正是我当时的梦想吗?这不正是我当时铿锵的誓言吗?一股内疚感涌了上来。霎时感觉,对不起曾经的自己。可我正如一只已经搁浅的鲸鱼。眺望着大海。但,只是眺望而已。这是不是说明现在的我们颓废了,只剩下空壳,回忆变成了麻木的灵魂最后一丝触动,然后又归于沉寂。
看着窗外的几颗星斗,陷入了沉默,那些过去的梦想,是不是真的就如流星,散尽天涯了。如果是,那我还剩下什么?
画册不知不觉间被我翻完了。到了最后一页。一张纸掉了下来,上面画的是一枝纯白的铃兰,下面一行小字是……
“哒,哒……”白色的铃兰花被眼泪糊在了纸上。就像我的青春被迷茫糊在岁月里,幸好人生不是画作。否则不知道要多少回重来才能弥补。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最初的梦想实现了吗?曾经的愿望破灭了吗?请收拾心情,轻装前行,寻找自己散落的梦吧,哪怕是踽踽独行,至少一切还未晚……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2忽成吉骑着一匹名为白的骏马,疾驰在草原上。他听得此马神速,今日亲试,果然名不虚传。这匹马的颜色就是它名字的颜色,骑着它就如同骑着一道白色的闪电,忽成吉大悦连喊三声:“好马!好马!好马!”转眼便消失在静谧的夜空下。
草原上本有两匹跑得最快的马,一匹白马叫白,一匹黑马叫黑,黑白同母同胎,速度不相上下。马主把这两匹马出卖,一匹卖给了腾格尔家族的忽成吉,一匹卖给了黑格木家族的阿连咔。
赛马是草原汉子的角逐,也是家族荣誉的彰显,马的.速度至关重要。腾格尔和黑格木凭借家族势力分别买到了草原上最快的两匹马,他们两家会成为比赛的最大看点。而这场赛马对忽成吉而言尤为重要,在他眼里男人就应骑上赛马,真真正正的赛上一场。虽然冷兵器的时代已经过去,马已经不再被用来驰骋沙场,但是,赛马的赢家就是草原的英雄,成为英雄是忽成吉最大的梦想。
比赛如期举行,赛马的选手们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开进场地。随着一声号令万马奔腾,烟雾滚滚。白与黑如同两道闪电,疾驰在草场上,黑白齐头并进,一声嘶鸣,让两匹马掉头而回,惊愕的赛马选手们大喊:“快走!”大火随即以不可抵挡之势烧近身来,马场着了大火。忽成吉在浓烟中看到了被火围困的阿连咔,他调转马头,飞速奔向大火,为阿连咔指引出路,黑白一前一后,眼看就要逃离火海,突然一阵势头更大的火烧上头来。
几天后,忽成吉从医院中醒来,左手伤残黑马与阿连咔被烧死,白马右眼烧瞎草原在一片焦黑的阴影下笼罩着。忽成吉牵着那匹浑身烧伤,右眼失明的白马,没入草原的悲哀中,从此一蹶不振。
十几年后,草原在各家族的联合中恢复了以往的生机,赛马又重新举行了。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站在人堆里观看赛马,他走向栏杆旁,多年沉积在右眼中的哀伤被人群的熙熙攘攘冲散。
“阿爸!我要做英雄。”儿子的声音嘹亮而又带坚定,父亲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当年的那个自己,父亲微笑示意。随后,万马奔腾,父亲的眼中闪烁着那多年未曾有过的光芒,儿子疾驰的不光是赛马,还有他父亲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3梦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梦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梦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梦想是路,引你走到黎明。——题记
从出生时的哇哇坠地,到进入小学的花花世界,再到现在,我都记不清我有过多少个梦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与成人的距离也越来越近,我的梦想也在不断变换着。
曾经的梦想是当一名宇航员,这样就可以在火箭上观看美丽的地球,遥望星辉灿烂的太空。
曾经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将自己的大作发表在世界各地,让大家都为我为之赞叹,这是一件多光荣的事啊!
曾经的梦想是当一名科学家,虽然整天呆在家里做实验有点无聊,但是等到实验一成功,全世界都会知道我的大名。
曾经的梦想是当一位白衣天使,每天都可以为病人治病,可以救死扶伤,将病人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看着病人家属向我道谢,这多么有成就感呀!
曾经的梦想是当个旅游家,踏遍千山玩水,游走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饱览世界的名胜古迹,山川江河。
曾经的梦想是当位教师,听着下面学生朗朗的读书声,看他们不断的成长,送走一届又一届的学生。
曾经的我梦见自己坐上一列火车,火车开走了,咔擦……咔擦……带我经过一个又一个人生的站点,呜呜……火车到站了,我也该下车了,我的童年不在了,我,开始了一个新的路程!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4在初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毫无顾忌的谈着自己的梦想,无论是否真的能实现?因为思想不太成熟,所以完全不会想他们究竟离我们有多远!直至我们初中同学再一次聚在一起,才发现我们已经长大了,随之就是那单纯的梦想渐渐抛离我们了!
每次望向那湛蓝的天空,就不禁会想很多,这片蓝天我究竟拥有多少?我又曾经在他的怀里做了多少难以实现的“梦”?尽管这样,但是每次回想起来还是感觉很熟悉,因为它代表了我的青春,代表了我年少的狂妄无知!以前总向往着到更远更高的地方,因为我们曾经的叛逆,所以想走的更远,而现在随着现实渐渐地向我们靠近,或许有人觉得我们不得不向现实低头,而我只想一步一步的向他它靠近,尽管这个梦离我很远,但是它永远属于我的。
我曾经想有一天能到我心中向往的地方去寻梦,所以为之不断地努力。当梦想再一次的浮现在我的面前,我懂得了不再因为它的遥远,而惧怕它!相反,我想走的更近,近到我可以轻易地实现它!然而,实现它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考上那间大学。虽然说高考并不是人生中的一切,但它却是梦想的钥匙。
踏进了曾经的母校,回忆在这里三年的时光,和最亲爱的朋友肩并肩走过的日子。每一次见到他们,那曾经的时光和曾经梦想一次又一次的清晰浮现在眼前。在考试中,成绩把我一次又一次的打到,就连最初的梦想都已经忘了……
无论何时,人不能没有目标!而我却经常迷失在学习和成绩中,尽管以前老师和家长说成绩不代表了一切,但是以前的我却是如此的在意。直到现在我才真正的懂得成绩并不是一切,成绩的存在,只为我们敲警钟。警惕我们究竟走到了哪。
远去的梦想,你有多遥远?我清晰地看到走上寻梦之旅的路有多艰难,但是我并不怕,因为在这条路的后面,有许多朋友和我一样踏上他们的梦想之路。为了梦想,我要挑战自己,直到自己的人生完结为止。我是一个不认输的人,但我是一个迷失了目标的人,以前的我仿佛在深山里迷失了一样,如果我不能清楚地判断出东南西北,那么我将走不出这个深山,直到饿死或者是因恐惧而死。人的一辈子有多长,没有人知道,所有人都有梦想,但是他们有可能因为很多种原因而不能实现,而我们只需要努力就能轻而易举的碰触它,我们应该要珍惜拥有梦想和实现梦想的机会,而不是抱怨实现它究竟有多困难。
即使梦想曾经远去也没关系,只要用力的把他们拉回来就好了。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5“啥时候,咱能当一名记者该多好呀!”以前,我无数次在心里这样期盼。
不辞辛劳的记者们,他们走南闯北,深入一线,挖掘素材,辛勤笔耕,及时地为公众提供了许多喜闻乐见,脍炙人口的新闻报道,不仅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也丰富了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小时候,我就十分羡慕那些脖子上挎着照相机、手里拿着采访本,或肩扛摄像机、手持“麦克风”的记者们。特别羡慕,那些在电视屏幕上“露脸”的播音员。他们动听的语言,潇洒的身段,得体的服装、头饰,处处显得风光,体面,让我心生仰慕。
我在部队服役时学过新闻报道,也曾在部队的报刊上发表过稿件。回到地方后,我仍坚持写作,而且不断给地方报社、广播电台投稿。可总是投的多,发表的少,这使我很是失落。我彷徨过,悲观过,自叹自己可能根本不是这块料。
手中的笔,一次次放下,又一次次拿起。直到现在,我还仍在坚持着,不肯放弃。长期以来,写作渐渐成了我的业余爱好,
85年那年,我上了电大“新闻”班,使我能够较全面地学习了新闻理论和新闻写作知识。因学业突出,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学员”。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学习,也终于取得了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电大毕业后,我仍接连不断地向报社、电台投寄新闻稿件。除此外,我为单位撰写《工作信息》、《活动简报》等。有了空闲时间,练习着写了许多杂文、诗歌、散文等作品,慢慢地,我写的稿件才算不断见诸报端。
因此,本人多次被单位评为了优秀信息报道员,还被多家报社聘为本报通讯员。多年坚持不懈的写作,使我有多篇参赛作品获得了市级大奖。
现如今,我女儿已长成大人了。记得女儿小时候,还在上小学,她将写好的一篇作文递给我,说:“爸,你看我写的好不好?”我回答说:“写得很好呀!”,以示鼓励。女儿便说:“那您给我拿报社发表了吧!”一时,我竟不知如何回答她才好。
女儿爱写作,我很欣慰,也加更坚定了我继续写作的信心。有时,女儿爱把她整理的一些文字东西叫我“看看”,我稍加润色,提了些修改意见,就将稿件投给了报社。没想到,报纸上还真发表了女儿的文章哩!
看到女儿开心的样子,我心里的幸福感十足。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6印象中,我的表哥李劲锋总是沉默少语,虽然这样,他还是十分热衷于和我们开玩笑。他钢琴弹得很好,他的琴声经过岁月的磨练,变得更加优美动听。
表哥上高中时还保留着一颗童心,这颗童心一直保留至今。我和小表哥李相龙总是一如既往地“捉弄”他,他竟然也不觉得生气,他脸上总是那种捉摸不透的表情,让你猜不出他究竟是高兴还是生气。他看着我们,皱着眉,脸上的眼镜几乎要掉下来,我和相龙害怕受到什么惩罚并盘算着逃跑计划,忽然,他好像突然找回了丢失了的童心,高兴地加入我们的游戏。
表哥考进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我和他之间天南地北,路程远了,心也好像远了。好久收不到他的消息,电话也没有。忽然间传来他钢琴比赛获得国际亚军的消息,我真替他高兴。虽然没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他那双眼中似乎多了一点失望,但他和我的亲情与友谊依旧,放假的时候他总是愿意和我一起玩,教我弹曲子。
表哥依然疯狂地喜欢钢琴,弹的每一首曲子似乎注入了他的心血。我每每想起他弹琴,都会觉得黑白琴键与他修长而白净的手是绝配,他的手指像在琴键上舞动的精灵。那些别人觉得高不可攀、望尘莫及的高难度的曲子在他手上变得容易而美妙。
那段在广州的日子让我难以忘怀。我家的书房不隔音,只要我和相龙稍不留意就会让表哥的一个即将录制完成的视频毁掉。再录,表哥会心烦意乱地弹错音。但我们仍然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明知道这会招来表哥的驱赶,我们还是偷偷地又轻又缓地拉开玻璃门,虽然已经很小心了,可是慌乱中玻璃门还是发出了声音,表哥自然也发现了。他从音符谱子的世界里醒过来冲着我们大喊:“请走开!!!”他气急败坏,脸上写满愤怒,丝毫没有平日嬉皮笑脸的样子。
两位肇事者赶紧溜走……
在嬉闹中,我仍然清楚的知道,他对曲子的完美度有极高的要求,有一首曲子,他竟然录了80次才满意。
大三的寒假,很少见过他弹琴了。偶尔,楼上一阵柔美的乐章飘过,那是他的琴声。我想,钢琴已经退出他的生活了吗?他曾经是那么的热爱钢琴!
毕业后,他被剑桥大学录取为工程系研究生,还获得剑桥奖学金念光电博士。我们都为之高兴!这是他数年磨一剑的结果。
一天跟他聊起,他说:“钢琴一直作为我的业余爱好,不过许多朋友建议弹琴的确也能赚钱养活全家。”
“表哥你讲的不错,但要记住,我们学钢琴,不是为了什么目的而学,而是因为自己真正喜欢这门艺术。如果不是以这样的心态对待就难以坚持了。”
“嗯。”我想,他对这话是有同感的。
这就是他的音乐梦吗?平平淡淡,也许他会一直在这条非职业的音乐路上,走下去,找到属于他的那串音符……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7昨夜里怎么也睡不着,闭着眼睛在脑海里酝酿一个花廊的梦想.如果我有一座花廊我要为她取名“竹榭风庭,当你走进这院子时,有一片的竹林,你穿风而过,并可沉浸在其中没有言语,哦,你再往前走,往前走走看,需要拐上一道坡,再现你眼帘的是一片花海,有爬满了墙的蔷薇,有花架上满满的吊兰,还有洛阳的牡丹,还有满池的清荷,也还有郁金香,当然少不了三姨家门前的那株老梅花新发的芽,还有些什么呢,我想不了这么多呵,只要能种的多呵,只要能种的就都种下吧,这些花儿现在已经盈满了我的所有细胞,我已经兴奋得看见了那美丽花廊.
但是请不要着急啊,每一朵种我都会重新命名新的名字,比如冰冰,比如海蓝,比如风儿,比如清音,比如宝宝,比如梅,比如二小姐姐,比如婵娟,比如紫雨,比如笨妹妹,比如红尘,比如妖等等这些如花样的女子,我又怎么能数得过来.我要记得这些花儿的童年,少年,成年的每一个痕迹,然后让每一个如花的女子知道她们的另一种生命在天与地之间疯狂的快乐的成长.哦,我还要等你们来,等你们跨越万水千山来看看在流年的背后,红颜依旧.
你走在这样花海的世界里一定不知道疲惫吧,但我亲爱的朋友我又怎么舍得你有一丁点的难受,看,花架下有竹木摇椅,秋千,你爱摇多久就摇多久,一个世纪我也不会嫌久,临水而居清荷盛开的地方当然也是竹木房子了,推开竹扉那清淡新竹的味道你一定也如我般爱及了吧,古木的桌子上是在煮着的那眼清泉的水,你可能渴了吧,那么自己动手在书架上排列的花坛里拿自己喜欢的花茶来泡吧,当然你注意到了书架上还有红楼,还有西厢,还有昨日那场盛唐的风雨,那么翻开吧,风花雪月不是现在才有的,墙壁上挂着的竹笛,洞箫,坚琴,胡琴,你定不会陌生吧,无花的箫音你听过吗?没有.....别急,有月光的晚上我们可以席地而坐陶醉在他的古词旧曲里,天水兄的坚琴你也没听过吧,坐下来吧,朋友,静静的坐下来,一曲红楼,一管弦琴是一生一世界啊,痴草的二胡,我那思念了几个世纪的二胡,我等了几个世纪,几个世纪啊,你怎么能够喧吵,你又怎么能够不听听.
月光静悄悄的,星星也没有吵,那么你的,我的朋友们,旧年酿的桂花酒的芬芳你是否闻到了,陈年的葡萄红酒啊摇啊摇,瞧瞧,瞧瞧,院子里的所有花儿都屏住了呼吸,已经等不及等不及尝尝这清甜的,清甜的酒香生色,那么你呢,还等什么啊,干杯吧,朋友,今晚如此美好.如此美好。
夜已经很深了,花儿也睡了,露珠串成了月光下的珍珠,你打哈欠了吧,我已经看见了,在那浴室里我在大木澡盆里放好了温水,和花瓣,泡个澡吧,朋友,泡沫在欢笑,那伸出的竹管在滴嗒滴嗒的唱着小曲.呵,还有,你房间那柔软的床也在深情的呼唤你,还有安眠的熏衣草已经尽职的赶跑了烦恼和兴奋的细胞,好好睡一觉吧,睡一觉。
6.曾经的地下城市 篇六
这幅画面绝不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它就位于土耳其卡帕多基亚的格尔里默谷地。
土耳其卡帕多基亚的格尔里默谷地,看起来和月球表面很相似。这里的火山沉积物上矗立着奇形怪状的石堡。石堡是由火山熔岩硬化后,经风蚀雨浸而最终形成的。
早在公元8世纪和9世纪时,这里的居民就开始凿空石堡,将其改装成居室。人们甚至在凝灰岩体上凿出富丽堂皇的教堂,在其中供奉色彩绚丽的圣像。然而,卡帕多基亚真正引起轰动的发现是在地下,那就是巨大的可居住成千上万人的地下城市。其中最著名的一座坐落在今天代林库尤村附近。通往地下城市的通道隐藏在村子各处的房屋下面。人们在这里一而再、再而三地碰到通风洞口,这些通风洞从地下深处一直延伸到地面。
整个地带布满了地道和房间。地下城市是一种立体建筑,分成许多层。代林库尤村的地下城市仅最上层的面积就有4平方千米;上面的五层空间加起来可容纳1万人。今天人们猜测,当时整个地区曾有30万人逃到地下躲藏起来,仅代林库尤的地下城市就有52口通气井和1.5万条小型地道。最深的通风井深达85米。地下城市的最下层建有蓄水池,用以储藏水源。
德米尔先生是地下迷宫——地下城市的发现者。这一发现纯属偶然。在代林库尤村,房子下面的地下室被当作冷藏室。有一天,德米尔在冷藏室偶然发现一个洞口,好奇心促使他向下挖掘……
到今天为止,人们在这一地区发现的地下城市不下36座。其中并不是所有的都像卡伊马克彻或代林库尤附近的地下城市那么大,但都称得上是城市。现在,人们已经绘制出了这些城市的俯视图。熟悉这一地带的人认为,地下城市的数量远不止这些。现在所发现的地下城市相互间都通过地道联接在一起。连接卡伊马克彻和代林库尤的地道足有10千米长!
真是不可思议的地下城市!
7.曾经的同桌作文 篇七
请原谅我没有尊敬的称呼,这封信本来也不是表达什么友情的。
你在初三转来,我们相遇。在那个靠近我的无非不就是同情我或者想看我笑话的班级中,你来了。我对胖子有格外的好感,可能因为胖子的老实人比较多吧。
我喜欢有诚信的人,有幽默感的人我也喜欢。所以你在开始的时候就和我互相吸引,终于在一个老师换位的机会中,我和你成为了同桌。
好景不长,你可能是因为我太热情了吧,所以你开始厌烦我了,甚至好几次都提出要换位置。我开始不同意,后来你越来越讨厌我,最终还是换了位置。换了位置之后你好像很开心的样子,也许对你来说离开我这个同桌也是一种解脱吧。
我也不知道为何,你会逐渐变成我讨厌的模样。你可能被他们同化了,也开始和他们一样,得寸进尺,不会尊重他人。
之前,我有什么东西都会和你分享,后来你开始抗拒这分享。只要是我的帮助,你都会对之不屑并拒绝。我不知道你为何会变成这样,你不再是之前那个张x了,你变了。
我中午出去了一趟,回来发现卷子被踩了几脚,问是谁踩的你不回答,我不会告诉你我是知道你脚的大小的。我忍了,毕竟我们曾经同桌一场。体育课上,你跳绳打到了我,我前进一步,你又进一步。我努力忍着我的怒火,可是你还学着我忍耐的样子,你知不知道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可是那个时候的我还是对你抱有一丝心软,我没有打架。
今日中午,我正看着风景,你走过来没有说让,而是不断重复着一个字“滚”。我的忍耐是有限的,对你一忍再忍,你却认为我是懦弱,所以我爆发了。你以为我懦弱不敢伤你,我拖着手边的板凳向你冲过来……
下午我上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台上背过身去写字,我就闭了一只眼。我清楚的看到,你的脚越过了界限,踢了我板凳一下,我生气了,你还在挑衅我。你的那个同桌也在煽动我们打起来,我就想“我和你的素质不是一个境界,根本打不起来。”就这样我没有对你下手。
我对你失望透了,我决定不再对你像以前那样了,你座位上的垃圾不再会莫名消失了,你的书掉到地上也不会有那个人帮你捡起来了。我决定把你当成一个有同学称号的陌生人,从此,不再为你心软。
从前的你在我心中已经消失了……
—你曾经的同桌
8.曾经的同桌作文 篇八
后来,我们逐渐了解了彼此。我发现,她很不简单。
她,父母离异,从小跟着爸爸和爷爷生活,虽然有时妈妈会去看她,但我们都知道,那远远不够,虽然她在家得到的爱很少,但她的外表却很强大,刚刚认识她不久时,我常常听见她的笑声。我想,大概她想用笑声来掩饰自己内心的凄凉吧!
但当我们都了解彼此的时候,我却发现她不很强大。她喜欢上了一个人。接着,她变得越来越伤感,变得越来越不像从前的那个她。于是,她在我面前哭了。真的,那时很庆幸自己没有被所谓的爱情缠绕。
之后,我们成为知己。她把他的所有都跟我说,我有时真的很佩服她,佩服她不服输的性格。
9.曾经的奥运城市 篇九
钢虹入云天
高耸入云的通道大拱门是圣路易斯的象征,建在密西西比河西岸上,远远就可以看到。这个用不锈钢制成的大拱门设计很别致:它像一条银光闪闪的长虹,从一边地面拔地而起,在半空中高高地构成一个大弧,然后在另一边落入地下。站在拱门下的草地上翘首仰望,无论谁都会为这个壮观而美丽的建筑奇迹而叹服。人们赞誉它是“圣路易斯的钢虹”。
大拱门很高,虹弧的顶端距地面192米,相当于一座60层大楼的高度。美国高于这个拱门的摩天大楼有的是,但是,钢拱门形状奇特的美却是任何大厦无法比拟的。而且,就纪念性建筑物来说,大拱门是全世界的高度冠军。
走进拱门的两“脚”,才能确切地衡量出拱体的粗细。整个拱体像一个三棱镜那样,是一个三面体。它的周边20个人也合抱不过来。拱体的外壳是用两层不锈钢板夹钢筋混凝土拼砌而成的,因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然而拱体内部却是空心的,里面有电梯,可以乘坐它到达拱顶眺望。
大拱门周围是占地五六百亩的草坪绿地,叫杰斐逊国家开发纪念公园。那么,拱门入口在哪里呢?原来就在拱门两“脚”附近的地下。走进去一瞧,嗬,像个规模宏大的地宫,里面设有西部开发博物馆。进去参观一番,游人自然会明白拱门设计者的苦心——纪念圣路易斯作为美国向西部扩张时期的西进大门的历史作用。
在这个西部开发博物馆,人们可以重温历史。美国建国之初,西部以密西西比河为界。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利用拿破仑的军队在海地吃了败仗的困境,派门罗(后为美国第五任总统)去巴黎协助驻法大使谈判领土问题。1803年,美国仅用1500万美元,便从拿破仑手中买下属于法国的路易斯安那地区。这块土地东起密西西比河,西到落基山脉,买下它,一下子使美国领土扩大了一倍,这也是美国向西扩张领土的开始。
在西进浪潮中,圣路易斯成为开拓者们出发的基地。这座城市最初是由法国商人于1764年始建的定居点,为纪念法国国王路易九世而得名。1804年,杰斐逊总统派刘易斯和克拉克率领远征探险队跨过密西西比河,沿密苏里河上溯去摸清西部广阔土地的底细。这支由44人组成的探险队便是从圣路易斯附近乘船出发的。那时,圣路易斯还只是一个边陲小镇。探险队历经艰辛,一直到达哥伦比亚河口,看到了太平洋,来回行程1.2万千米,共花了两年零四个月时间。从此以后,美国人才对西部的状况,以及对西去的途径有了初步的了解。于是,就有愈来愈多的农民、猎人、淘金者和铁路修筑工渡河到圣路易斯,从这里开始前往人迹罕至的西部冒险。而圣路易斯也由一个小镇迅猛发展起来,成为一个大城市。博物馆里可以看到地图、油画、照片、遗物、模型、日记等原始资料,逼真地描绘出白人移民带着全家老小,乘着大篷车,长途跋涉,最后在荒野僻壤定居开拓的状况。
看完博物馆后,还可以买票乘坐“电梯”到大拱门顶部一游。进去坐上以后,会发现原来它并不是电梯,而是一列由8节小车厢组成的小电车。每节车厢是一个小匣子,最多只能容纳5人,面对面坐下,膝盖顶着膝盖。这一串装着车轮的车厢,顺着固定在拱体内部的轨道,由钢缆缓缓地拉上来。因此,尽管拱体是弯曲的弧形物,上下也并不碍事。大拱门的设计者芬兰裔的美国人爱罗·沙里宁,他和其父都是美国有名的建筑大师。钢拱门1965年完工,用了两年多时间,但沙里宁却于1961年先逝,未能看到拱门的开工与落成,然而他的名字却永远铭记在人们的心中。
英国的“武汉”
站在拱门绝顶的晾望室俯瞰市容,但见绿中带蓝的密西西比河宛如一条玉带从拱门脚下流过,好几座姿态各异的大桥,横跨在宽阔的河面上,其中伊兹桥建于1874年,是世界上第一座钢桁架桥。河西为圣路易斯,属密苏里州,面积160平方千米,人口37万,市区楼厦林立,绿地广阔,整齐而又美丽。河对面叫东圣路易斯,行政上属伊利诺伊州,是个工业卫星城。整个大圣路易斯,包括郊区在内,共有人口254万,是美国中部的一个大都会。
圣路易斯拥有航空航天、汽车、电子、冶金、机械、造纸、啤酒等多种工业。发达的工业得力于广阔的经济腹地和便利的交通。该市位于美国的人口中心附近(假设每人重量相等,则在全国平面上力矩达到平衡的一点称为“人口中心”,中国的人口中心在河南南阳附近),在800千米范围内集中了势国总人口的1/3以上,这本身就是很好的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不少美国作家把圣路易斯人的性格描写为兼具北方人的干劲和勇气、东部人的文化技术、西部人的远见卓识和南方人l的热情好客,说明圣路易斯人与美国的四面八方都有密切的联系。
来过圣路易斯的中国人喜欢把它与长江中游的河港武汉相比,确实很有道理。圣路易斯地处美国腹地,正当密西西比河中游,而且是这条河同它的最大支流密苏里河汇合的地方,就像长江与汉江汇合一样,很早这里就是水运中心。当年,马克·吐温就在这一带当过水手,常常听到测水员发出“MarkTwain”的喊声,意思是“两曙”(12英尺,约合3.6米),即航船可以安全通过的深度。后来,这位作家就用“马克·吐温”作了笔名,他的原名克列门斯反倒被人忘记了。今天,圣路易斯为美国内河第一大港,水运航线与20个州相通。在密西西比河两岸共有86个现代化码头,每天可以装卸五六百艘驳船,年吞吐量达2900万吨,以石油产品、矿砂、煤炭、建筑材料和谷物为大宗。
4条州际高速公路和十几条铁路干线汇集在圣路易斯。它仅次于芝加哥为全国第二大铁路枢纽。当年从西进大门出发的交通工具主要是大篷车和平底船,今天客运已发展到大众化航空时代。此地繁忙的机场每年上下乘客多达2300万人次。这里喷气式飞机在3小时内便可抵达西海岸各大城市,与当年远征探险队用两年多时间才能走个来回的情况相比,这是多么巨大的变化呀!
奥运会与热狗
1904年,圣路易斯正值庆祝开拓西部100年之际,当地举办盛大的世界博览会,也迎来了第三届奥运会。这届奥运会的运动设施比巴黎奥运会有所改善,有一个能容纳四五万人的体育场。但由于该市地偏美国内陆,距东半球遥远,很多国家的运动员买不起昂贵的船票,结果只有12个国家参加,是历届奥运会参与国最少的一次;687人参赛,其中80%的运动员是美国人。而且这届奥运会也成了世博会的点缀,前后持续4个多月。
市西的森林公园占地520公顷,是美国数一数二的大公园。园中到处林木参天,芳草如茵,喷泉、水池、湖泊和运动场地点缀其间。森林公园是1904年世界博览会的会址。在这次博览会上第一次出现热狗(HotDog)快餐和便于手拿的锥形冰淇淋。传说热狗的发明者是此地的一位德国移民。他出售热香肠,因为买不起那么多刀叉,只好把手套发给顾客,让大家用手拿着香肠吃。不久,他发现这个方法行不通,常有人吃完饭后“顺手牵羊”,把手套也带走了,而且洗手套也费事。最后,他想出一条妙计:把香肠夹在一种细长的面包里出售,不但方便,而且好吃。由于这种食品形似酷暑里伸着舌头的狗,所以人们称它为“热狗”。
10.曾经错过的作文 篇十
这应该是人们最常犯的错误之一吧!比如我们班某些同学,一边看书一边玩。他们总是在看书时抱怨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疯,结果书没看好,玩也没玩好。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会努力读书,而不去想玩的事。我总觉得:已经不可能去玩了,如果还要在惋惜自己没机会万事,而让自己读不好书,那是不值得的。失去一件心爱的东西,已经很令人心痛了。我犯不着再因为失去的那个东西而丢了另一件心爱之物。
几米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中的男女主人公在经历了无数次擦肩而过后,终于相遇。但他们没有为曾经的错过而感到遗憾,反而更加珍惜眼前的相遇,因而获得了幸福生活;曹雪芹因刺杀乾隆事件而家道中落,错过了荣华富贵。但他并没有自甘堕落,历经磨难,终于写出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朱元璋的9世孙朱载堉也是为了研究数学而放弃王位继承权,后被欧洲人称为“东方文艺复兴式的圣人”……他们,在人生的旅途中都曾或多或少地错过了什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勇往直前,最终达到了他们的目的。
前几天,有几位同学邀我出去玩,都被我以“要看书,没时间”的理由拒绝了。他们都不懂为何中考完了,我还要这么用功。只有我知道,为了学习,我已经错过了游玩的机会。基于以上人物的经验教训,让我明白,我只有继续向前走,继续努力,才会避免自己错过更多!
11.曾经的我们作文 篇十一
曾经的我们
他比大2岁,他总让我哭笑不得,他总让家里有操不完的心,他是我哥哥,我唯一的哥哥,他叫卢浩华,小时候,我恨他,我因为他以为夺走了我的一切,他拥有的东西比我多,如果,家里就我一个女孩子,那多好啊……可因为,一件事,我不再认为自己应该去恨他
记得那年的秋天,调皮的他和他的朋友把我带去池塘里捉泥鳅,我站在上面看着,站久了脚有些酸,我向旁边草的一侧蹲下,一条蛇目不转睛看着我,从小就害怕蛇的我,站起了转身就跑,却被咬了一囗,池塘中的他听到岸上猛叫的我,连忙跑上问我怎么了,带着鼻涕直流泪的我:“我被蛇咬了”,他用嘴嘟住了被咬的伤囗把血吸了出来,撕下衣角为我绑住了血管,眼神充满惶恐。充满疼惜,把比他重好几斤的我硬撑着到医院,他忘记了脚下被碎玻璃刺破的疼痛中还掺出了血……等到朋友提醒他,他才说:“没事的,感觉有点疼”……医生告诉他,咬我的蛇可能是没有毒的,我现在没事,哥哥才舒了一口气。
如今。我们都长大了,哥哥这个年尾就要去参军,虽然,使不得他走,可却得为他的前途着想……哥哥,我等你回来,你告诉过我,你回来就要开着骄车的。我等着你回来,也等着你回来后,能够看到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真正的笑容!
曾经的我们
又有一株蒲公英成熟了,当风一吹时,我们就要个奔东西了。时间过得克真快呀,转眼间,六年的小学生活就要结束,即将踏进中学的校门。
有一点不舍,舍不得和老师、同学朝夕相处的日子,还有那美丽熟悉的校园。不要忘记,有着欢声笑语的六一班。六一班,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藏着我们的故事。还记得我们哭过、笑过、闹过的日子吗?还记得我们一起被老师批评的日子吗?还记得我们收地皮费的日子吗?记的,当然记得!在这六年的点点滴滴我怎能忘记?
六年,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有着我们的快乐和难过。你还记得我们二年级时玩的幼稚游戏吗?现在一想起来,会不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当来到这个校园时,一切都是陌生的,随着时间的变化却来越熟悉,却来却不拘束。是你们带给了我快乐,让我知道友谊是什么。是你们在我难过时安慰我、是你们遇到困难事帮助我。
在这六年的生活中,有我们的懵懂,有我们的梦想,有我们的奇思妙想。在这个美丽的夏天却有一丝酸酸的味道,这种味道只有我们才感受得到。分离让我好难过。毕业了,你会不会忘记我?毕业了,你会不会记得我们的约定?毕业了,你会不会记得曾经的日子?毕业了,你会不会不习惯身边没有我们?也许,你会忘记。也许,在茫茫人海中再见到你时也只是擦肩而过。也许,以后。也太多的也许,有太多的留念,有太多的不舍。
曾经的回忆很美,它像小溪一样清澈。记得我们以前考试不好时,大家会安慰,记起得以前有人被二班的人欺负时,大家会去讨公道,记得我们以前在操场奔跑时,累得都哭了,你就会鼓励我。
过去的我们无忧无虑,只知道玩。可是现在每天都有一大堆的作业等着我们,我真的好想回到从前,回到以前我们没有烦恼的日子,回到以前没有想着毕业痛苦的日子里去。曾经的我们很天真,曾经的我们很快乐,曾经的我们友情很深,曾经的我们一起哭,一起笑,曾经的我们无话不说,曾经的我们一起赌气,曾经的我们四个是那么的`要好,曾经的我们是唯一。现在的我们一起八卦,现在的我们一起吵架,现在的我们在也没有以前的天真无暇了。我真高兴能遇见你们。
曾经的我们
和现在的我们截然不同。
题记
曾经我俩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现在我俩却行同陌路;曾经我俩在一起大声的唱着JAY的歌,可我现在只能一个人默默的哼着JAY的《心雨》直到泪水掉下来;曾经我俩一起看动画片,一起为他们加油,为他们尖叫,现在我一个人在家为他们加油,为他们尖叫;曾经……现在……
曾经一切的一切都值得我去珍惜,都值得我去回忆。现在一切的一切都使我伤心,使我沉默。曾经的记忆是最美好的。
还记得我俩说好,在下个学期,要一起去买文具,我俩要买一模一样的书包,一样的文具盒,一样的笔甚至连本子都要一样,就像双胞胎,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可是这些你都还记得吗?到了下个学期你还会不会和我买一样的书包,一样的文具盒,一样的笔,一样的本子,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呢?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由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变为互不相识的陌生人。也许是老天爷嫉妒我俩,故意让我们分开,这样也就罢了,那如果不是呢?
也许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就算是和好了,也不可能成为一对无话不谈的goodfriend了。但是,我永远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在我的生命中充当着一个很重要的过客。我和她一起笑,一起哭,一起被老师批评还在下面偷偷的笑……
人总要学着忘记,只有这样才不会觉得很累……
曾经的我们
他,一位外资企业的小小白领,工资并不高。他总认为人应该像陶渊明那样不被官场和世俗所干扰。于是,他搬向宁静的城郊。
每天傍晚,开车回家的他在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自家门前的那一只掉了漆却依旧能看出绿色的邮箱在风中“吱呀,吱呀”地摇来摇去。似乎在欢迎他回来,似乎又在向他倾诉过去的那些它经历过的心酸回忆。
他觉得那摇来摇去的邮箱很像曾经站在人生风浪尖的他。
那时正值学生时代,那个年龄段的他和其他人一样义无反顾地也会有着那淡淡的情绪,淡淡的心思,和对于她那种淡淡的喜欢。
只是……他自嘲地笑了笑。童话是很美,只是他们却是在现实的生活中。
一天傍晚,他像往常一样回家。刚停下车时,就看见一位邮递员向那个邮箱中投了一封信,骑着自行车走远了。
“信”?他很奇怪,在这时谁会写给他这么一封信。
信是蓝色的,就如同天空那样深邃的颜色。一行清秀的字体写在秋天的凋零落叶的背景下。“如果用尽我的一生能打造出一架时光机器的话,我一定会用它来寻找当年的你和我枫叶”
他不得不承认。当他看到这句话时,他原本以为自己平静已久的心再一次泛起了阵阵涟漪。
“会是她吗”?他想,他忽然记起她是爱写作的,以前常看到她往文学社寄去自己写下来的文章,而在那些文章后面她总会留下那样的一个笔名‘枫叶’。“或许,真的是她。”拿起,又放下。他在犹豫,他在迟疑。只是,最后他仍是拨通了那封信留下的那一串电话号码。
自嘲地又对自己笑了笑,放下手机。转过身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望向夕阳下的树林。那一片片可见的金色光辉像衣服一样披在树林上。一群鸟儿在天空下不停地翻滚着…原来,她只是一位发错了短信的女的,并不是她。
但是,突然之间窗外的那一声声鸟啼声惊醒了他。站在窗前的他心中突起一阵翻滚,情感像汹涌的江水到处乱流。他在心中想:“心中的那个她是否现在一切安好…
画外音:其实,文中的他一直都在想念她。其实,现实中的很多事都像文中写的一样。他们彼此想念,但是,对方却并不知道。或许,当他们能够到真正的勇气说出来的时候,只怕他们不能等到对方。
其实,我们一直都在某个时段上踩着东西犹豫不决。总在想,那是不是我们所期待的,拥有的。我们甚至在某个时间段想着‘假如,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做。是否,只要这样。那一切,我们在乎的。都会按照我们计划的那样按部就班地发展下去。
只是,在某个时候。这样的幸福来得很突然,让我们触手不及。同时,它去的也十分快,让我们后悔不已。这,就好比:远处,看着一树的白花,十分稀奇,我们想着如何凑上去观察仔细。只是,当我们近距离地靠近,才发现原来那一切都是一群常见的海鸟。
那一刻,惊起的海鸟,远远地飞走。
那一刻,远行地海鸟,带走了尚存的幸福。
那一刻,望着海鸟的背影。我才懂得珍惜它,那一刻亦是我才懂得珍惜你。
曾经的我们
思念,宛如一只无形的风筝,秋天里的落叶缤纷,细雨绵绵地从天而降。你又是否明白,广阔无垠的天空,远方有这么一群人静静地守候在原地,为你而思念,守护我们的曾经。你还记得曾经的这群人吗?
曾经的我们天马行空地谈未来,议梦想。
曾经的我们总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曾经的我们不知天高地厚在大雨中闯荡。
曾经的我们在草地激情高昂论白天,述白云。
曾经的我们一起绞尽脑汁地探讨难题。
曾经的我们穿闺蜜照,只愿与你“撞衫”。
曾经的我们在被窝里讲令人惊骇的鬼故事。
曾经的我们一起哈哈大笑,疯疯癫癫,傻里傻气,嚎啕大哭,吵吵嚷嚷,丢人现眼。
我们在一起的曾经,专属于我们的历史,像是熠熠生辉的宝石,镶嵌在内心。
如今你撇下我们,不留痕迹的离去,像大雁飞过,却未在天空留下它的踪迹。
雨霏霏,雾蒙蒙,你知道我们的友情不是信手拈来的,是经过岁月的洗礼,时间的磨练以及众人的验证而得来这来之不易的友情。
月儿神圣不可侵犯般挂在天空,我独倚窗前,星星静静地聆听着我的倾诉,股股思念的情愫在我兴中肆意流淌,朋友啊,让我将你捧在手心,细细品味曾经的你。
但请求月亮将我对你的思念传送在异地的你,噢,月亮,再给我捎句话,朋友,远方有这么一群人在等你,一直都在。
曾经的我们
曾经的我们,也会将童年时纯洁的泪藏与美人羽化作的白色泡沫之中。我们欢乐的唱过茉莉花之歌,听老师的话,我们总是端端整整的进入知识之洋,渐渐的,我们走出童年的时光,这童话,如蔚蓝夜空中划过的流星影,转眼间消逝。
如今,新潮的时代,新潮的社会,新潮的我们,吃着苹果派,听者MP3穿着特步。新潮就如同一只脱蜕的蝴蝶在每个人之间轻轻飞舞,也如一团乌云,深深的笼罩在人们的头顶。
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编制着属于自己的那只花环,他们总是炫耀的挎着走向茫茫人海之中,他们随时随刻的在刻意装饰着它;每个人也都在渴望者,渴望着花开花谢般明丽的童话。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展开双手”我们开始不厌其烦的沉吟这种有别于童话的《童话》。于是,这时的青春少年们也逐渐寻起了自己梦想般的“童话”,开始起执着和刻骨铭心的爱情,与次之时也放弃了童年时有着强劲气势的誓言。
时代俱流,社会俱流我也想编织出属于自己的花环,在编出新潮花环的同时,我还想编织出自我精神的花环;我将“柔”编进心窗,创造理性的奇迹;我把“信”铸进灵魂,创造人格的魅力;我还要用“悟”写进脑海创造成熟的思维……
倘若把“柔”“信”“悟”这些你我他已有的花瓣和枝条,我们一点一滴的将它们拼接起来,将成为我们各自美丽的花环。
12.曾经的心痛 篇十二
那段时间我正处于爱情的绝境,女朋友回了老家,本来我是和她一起去她家的,可我的寒酸模样最终被她嫌贫爱富的父母赶狗似的赶了出来。女朋友是个重情的女孩,从我逃跑的背后,我清晰地听到了她撕心裂肺的哭喊,可倔强的我硬是不回头地逃回了深圳。
逃回深圳后,我心里却空荡荡的,这个小镇的每一条小巷都留下了我和女友的足迹,她那苹果般的脸蛋和飘逸的长发似乎老在我眼前晃动。接连几天,我下了班就像个精神病人一样到处在这些我和女友走过的地方晃荡,另一个和我一起打工的朋友莲怕我真走出个精神病来,就义不容辞地将我拉进了网吧。
其实那时我还不会上网,甚至于连上网吧看电影也不会,更甭说上网打字玩游戏了。莲是上网的高手,为了能使我快速地融入网吧,她便教我打拼音,但我小学的老师也是土生土长的念三字经的庄稼汉,他那带着浓厚山村乡音的普通话遗传给了我,也教坏了我,所以我至今都操着一口五音不全的湖南话或酸涩普通话,对着键盘打拼音也常b、p不分,一筹莫展,气得我狠狠地拍键盘。莲怕网管拍我的脑袋,只好在我学会上机的第二天就给我买了一本《新华字典》补习幼儿园里大班小朋友的功课。说实在的,我挺感激莲。
莲是湖北人,她进这家公司的时候,我和她并肩去报名应聘,结果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使我进门时将她挤得差点摔倒,可出于本能的意识,又使我伸手将她拉了回来。莲红着脸说了声:“谢谢。”我心虚地将自己笨大的男性身躯挪到墙角让她前行,莲笑了笑,进去应聘了。
后来我们都被这家公司录用了,而且分在同一个车间,但我对莲并没有多少好感。莲是个很开朗的女孩,没几天就同车间里所有的男孩女孩打得火热,而我从小就听妈妈教训过姐姐,笑不露齿才是淑女的标准,所以我对莲整天的嘻嘻哈哈从心底里就没好感,甚至有点厌恶,但碍于她的人情交际太好,我不敢牵一发而引起众怒,要不然,我也会学着我妈妈的口气教训姐姐一样教训她。所以最后我和她还是勉强成了朋友。
在莲的帮助下,我经过几天的拼音强化培训后,学会独立上网了,莲也借故离开了我,我便认识了曾经的心痛。
我和曾经的心痛聊得很开心,有好几次曾经的心痛下机了,莲过来叫我一起回公司时,我才回过神来。尽管我也知道网络上流传的是虚情假意,但海誓山盟般的浓情蜜意似乎刚好填补了我那时的爱情忧伤与空白,我陶醉其中流连忘返,我知道我喜欢上曾经的心痛了,可她却拒绝了我的视频请求和见面的借口。
“你叫什么名字呀?”有一天,我鼓起勇气敲打着键盘,但愿她有了我就不再心痛,我暗暗地想。
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说:“叫我阿莲吧。”
“啊,这么巧?我有一个朋友也叫阿莲。”
“是吗?”她说。
曾经的心痛告诉我,她家里很穷,父亲很早就死了,母亲带着她和一个姐姐改嫁,可母亲嫁过去以后并没有得到幸福,继父是个酒疯子,常常喝醉了就拿她们母女出气,她常常看到继父揪着母亲的头发往墙上撞,还时不时用最恶毒的语言吓唬惊恐地躲在墙角哭泣的姐妹。为了她们姐妹,母亲忍辱负重地操持着家里的一切,终于将她们拉扯大了。姐姐出嫁后,她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来南方打工了。
我很同情这个叫曾经的心痛的女孩,而且也很快理解她的网名了,回忆一下我愧对以前女友的过去,我也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曾经的心痛和我在网上从不提骂男人的事,有时还开朗地打出一长串的笑话,弄得我常在网吧里捧腹大笑,弄得邻座的网民翻着白眼直勾勾地瞪着我。终于有一天,我同一个不堪忍受我笑声的网民大打出手,最后人家五人联手把我揍了个鼻青脸肿,只好住进了医院。
莲提着一大袋水果来看我,一进门就满脸的泪痕:“我再也不让你去网吧了。”
“啥?”我不懂莲的意思。莲说,是她带我去网吧才闯的祸。
我躺在床上笑了,没想到和那个曾经的心痛聊了两个星期就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我也变得开朗了,看着眼前的莲,我忽然觉得她是那样的可爱和美丽。
此后我去网吧,却再也没见过曾经的心痛来上网。没多久,我和莲恋爱了,渐渐地,我也淡忘了曾经的心痛。
一年后,我和莲结婚了。结婚那天晚上,莲躺在被窝里告诉我,其实她就是那个阿莲,曾经的心痛就是她取的网名。
我大呼上当,一把将她搂在怀里,紧紧地搂得她喘不过气来……
责 编:熊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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