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2024-07-0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共8篇)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篇一

祁阳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汇 报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8日)

今年以来,祁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推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全程质量监管。我县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等环节入手,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监管体系

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发展农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祁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和联系农业的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主管,确定了专人专抓。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08年,县绿办加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际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并办公。后来为了理顺业务部门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农业市场信息站牵头组织实施。今年,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局已上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单独设立,拟定编3人,为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每个镇农技站同时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还配备了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进一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全年安排了29.6万元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4万元,县农业局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地开展。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为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制定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和职责,加强了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县今年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在元旦、春节、“3.15”、“五一”、端午及高考等重大节假日及特定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在6月中旬《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市民安全生产和消费。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共出动宣传车辆50 余台次,深入全县20多个乡镇农贸市场及重点区域,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资料》、《食品安全法》、《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标志管理》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张贴公告2000余份。在宣传过程中采取流动宣传和固定咨询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解答广大市民遇到的各类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推动基地建设

一是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培训。为搞好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县农业局抽调了20多名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科技联户”小分队,经常深入基地和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科技培训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全方位的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解决农户在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基地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各联户小分队共上门技术指导6000余次,现场指导和培训农民2.6万余人次,完成标准化培训800余人次,印发技术资料3万份,制作标准卡5000张,确保标准入户率、培训率在90%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和标准化生产能力。二是积极推动“三品”监测基地建设。我县紧紧围绕发展绿色水稻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三品”监 测基地,2011年在肖家村镇又新建绿色水稻基地3万亩。直到目前,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测面积达30万亩,其中:水稻基地认证面积14.3万亩、油茶基地认证10万亩;无公害基地认证面积73.5万亩,具体为:水稻43.3万亩、水果22万亩、茶叶1.1万亩、旱粮4万亩、蔬菜3.1万亩。全县三品监测面积达120万亩。

四、加强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源头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乃农产品质量安全之基础。为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着重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的监管。今年上半年来,共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00多个;送检化肥15个,查处不合格化肥 5 个;检查农药批发商15个,农资经营店150家,农药品种280个;突出以对标签标识、质量抽样送检为重点措施,共查处标签标识违规农药25 个,假劣农药 5个,通过执法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和五种禁用农药的销售与使用。二是加强农产品入市管理,保障流通安全。我县制定的《祁阳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要求在城镇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重点抓好县城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引导农贸市场和超市与基地实现产销对接,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台帐、质量自检、档案记录、标签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并在万联和步步高超市实行农产品标识化流通。同时,加强入市农产品 的管理,除对有效期内、标识规范的认证农产品和与市场建立产销对接的农产品免检进入市场销售外,其它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并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实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有力地保障了进入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进入超市,对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就“三品”农产品的标签、标识的规范使用及有效期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使用“三品”标志的实行强制下架和限期整改。三是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保障餐桌安全。按照省市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订了《祁阳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科学确定1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基础上,合理确定了3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面积覆盖全县各个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宾馆及酒店,按照每月4次例行监测与重大活动、节假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检了青椒、白菜、苋菜、菠菜、豆角、茄子等四十多个蔬菜、水果品种,建立健全抽样、检测台账,做到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报告,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追溯源头并妥善处理。截止7月上旬,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2764个(其中水果268个),总合格率为99.57%,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简报12期,预计全年可完成检测样品5600余个。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和省市检测中心搞好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达到了省市制订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以下,水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下,大米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下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全县未发生一起因食用农残超标蔬菜而导致的中毒事件。

五、加强认证,打造优质品牌

我县近年农产品品牌化战略取得丰硕成果,先后培育了天龙、银光、金浩3家全国驰名商标、2家中国名牌产品;去年银光粮油被评为全省十佳粮食加工企业,这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大米加工企业;湘妹种植协会被评为全省十佳种植协会,体现了我县绿色水稻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成果。今年,新培育了“九龙福”等一批农业产品品牌,“七里香”大米也获得了湖南省著名商标。我县今年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食品3个;神怡米业、天圣有机农业公司绿色食品续展也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全县已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有120余个,三品认证产品年产量近40万吨,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近8000万元。

六、加强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根据农业部农质发[2011]号文件、《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湘农发[2011]93号)精神,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执法责任人,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公开了举报电话,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进销台帐和农产品检测台帐检查,加大了对县城各大超市、农贸市场、蔬菜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抽样检测,重点加 强对蔬菜、稻谷、水果、茶叶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向县食安委汇报材料10期,检测样品1444个,其中蔬菜样品1045个,水果样品361个,稻谷样品20个,茶叶样品18个,检测合格率均在99.4%以上,尚未收到群众对这方面问题的反映。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上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开展整治活动时,企业的抵触情绪明显,工作开展存在困难;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工作还留有死角;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还不能满足农业大县的需要;四是农业执法和检测队伍还不健全,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市场准入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克难奋进,再接再厉,使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篇二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农业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好势头,特别是2009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时期,确保农产品总量平衡和结构安全的任务很重,加之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生产方式落后,监管工作起步比较晚、基础比较差、安全隐患和制约因素还比较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使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重大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着力解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生猪“瘦肉精”、生鲜乳和饲料非法添加、水产品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突出问题。二是大规模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强化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构建统一、科学、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三是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耕市场供应。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信用体系。四是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完善检测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相关企业,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五是加强执法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切实提高监管服务、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全力配合做好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对已经确定的核心供应基地,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完善临时管控措施,强化产销衔接,加大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产品。

各级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切实抓好当前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检验检测,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变化,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农产品供应充足、质量安全。二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耕市场供应,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对饲料、养殖和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把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关,巩固奶站整顿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篇三

9月9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听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生猪屠宰体系建设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抓紧、抓好、抓实;生猪屠宰监管正处在工作交接时期,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尽快理顺职能,提升能力,加强监管。

会议指出,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稳定向好,但问题和风险仍然存在,必须持续切实加强监管。一要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解决基层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理清关系,明确分工,推动形成“一盘棋”、各有侧重的工作格局,把质量安全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合力,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要加快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基层特岗计划的扶持力度,加强培训,解决基层没人干事、没能力干事的问题。三要抓好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县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的先进县,总结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会议强调,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是国务院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和重要任务。当前正值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过渡阶段,工作千头万绪,各地进展不一,要明确重点,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一要抓督导落实,确保不出问题。重点督导屠宰监管职责未交接的省份,同时做好市、县两级职责调整的指导。抓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行业准入、监督执法、综合治理、统计监测、专项整治等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要抓法规修订,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沟通协调,加快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屠宰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要抓规划引领,促产业转型升级。统筹生猪生产与屠宰加工,通过研究和制定生猪产业化发展规划,破解发展难题。四要抓机构队伍,强化能力建设。积极争取相关配套政策,解决编制、经费、着装、执法条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五要抓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按分工做好各自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创设,研究提出促进屠宰行业整合升级的政策措施。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篇四

我市现有水产养殖面积11.8万亩,2014年预计全市水产品产量2.86万吨,渔业产值6亿元以上。水产品不仅丰富着城乡居民“菜篮子”,而且为保障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和食品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市水产局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全系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扎实推进,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几年来,水产局针对监管、检测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水产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无公害水产品每年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主要是做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工作。

市水产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局长周明华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主要抓,安全生产检测股、市渔政站、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单位参与,具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水产局与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签订的责任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科技培训,强化安全第一的理念。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会议不下于30次,培训渔民350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近5000份。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100户,辐射带动2000多户养殖户,每年组织发放各种安全渔需物资近1.5万元,引导养殖户正确用药。做到逢训必讲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渔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防病和用药知识。从思想上转变从业人员的健康生态养殖意识,规范用药观念,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根“高压线”不能碰的的理念,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的绝对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两认”和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倡导健康养殖。

近年来,安陆市水产局为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省部级示范场的辐射带头作用,促进全市渔业基地建设上规模、精养鱼池改造上水平、行为上规范渔业养殖和养殖投入品上标准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和鼓励全市各养殖企业和各专业合作社申报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活动。目前,全市已创建市三河养殖场、市百花养殖场、碧涛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甲天桃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6家,创建王五水产养殖基地等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3家。全市已有9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通过了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有42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各基地.通过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大大改善了生产设施,完善了相关技术,规范了养殖制度,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了建设水平,从而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四是强化源头整治,加强投入品和三项纪录的管理。水产局每年根据不同时期的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为从源头强化水产投入品管理,针对农资市场每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了突击检查,主要检查鱼用饲料厂、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资料,以及经营者的进货渠道(查看生产厂家相关资料),销售台帐,是否生产经营了违禁药品,饲料中是否含有国家禁(限)用药添加剂等投入品。年初要求经营门店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针对查出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对个别经营户未做销售台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于养殖基地组织力量到养殖现场例行检查。到养殖现场查看了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饲料的来源记录等“三项纪录”,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禁用渔药情况和携带有害物质残留的、变质和过期的饲料。促进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公众水产品消费安全。

安陆渔政在工商、畜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推动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开展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和平时例行检查相结合,主要对城区各超市、农贸市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检查中从未发现使用国家禁止的渔药(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虾类氯霉素药物残留抽检全部合格,确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是积极配合上级抽检送检,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了解我市产地和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要求,每年至少两次赴各乡镇等地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农贸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抽检样品封样后将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镉、无机砷等药残、重金属指标检测。为进一步加强渔药、饲料等投入品销售、使用、储存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的力度,防止违禁渔药、“三无”渔药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投入品在养殖过程中的使用,不断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不足。通过我局几年的不断努力,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大幅提高,人们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但与国家、省、市对我们工作要求相比和广大消费者的期盼,还有很多困难和不足。

一是我市目前没有快速检测的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只能配合部、省的水产品抽检活动,不能自行检测水产品和渔药、苗种。这与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我局水产品质量管理机构在机构和经费保障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我局的二级单位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和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目前共同承担了水产品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但该两单位目前既不是参公参管单位,也没有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这种人事管理体制和经费制度影响了其更好地发挥其管理职能

三是投入品的监管存在职能不清。渔药生产、销售经营的审批权不在水产部门而在畜牧部门不利于有效监管。

三、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市现阶段建设现代渔业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是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保障水产品产出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增强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严防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大范围蔓延和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逐年加大对渔药市场和鱼用饲料等投入品的抽检频率及检查力度,强化对鱼用生物制剂的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产地抽检是加强产地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单位的重要手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抽检方案,每季度例行抽检一次,每年随机抽检2次,年抽检品种不少于10个,被检单位不少于3家。

四是主动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

一方面建设水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完整建立每条鱼从繁育基地到苗种培育再到成鱼养殖整个环节的养殖数据库,并能提供查询。另一方面建设产地准出制度。只有合格、安全的水产品方能上市销售和流通。

五是深化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

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是近几年形势发展多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养殖证发放、生产记录、养殖用药、水域环境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部门为主,技术推广、质量检测、环境监测和服务中心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5.镇农产品监管工作总结汇报 篇五

一、总体情况

开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完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机制,强化依法监管能力”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全程监管理念,以全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载体,扎实开展“农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队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完善、监管队伍不断壮大、监管实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区农业局充分整合全区农资和农产品监管资源,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处罚权,组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监管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手段;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执法程序,着力打造一支反应迅速,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监管队伍。目前,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人员达到60多人。

(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区农业局逐步整合全区检测资源,提升检测效能,为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逐步建立了高效科学的农残检测室,配备50余台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培训了4名业务精通的专业检测人员,可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指标进行检测。加快了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站)的建设步伐,突出发挥现有检测设备作用,有针对性选派检测人员到省市检测机构深造学习,提高检测人员实践操作能力。日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类农产品例行抽检工作稳步进行,全年共完成农产品抽检样品3000多个,检测品种达50余种,半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开通“商州农业信息网”,加强了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形成“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农资推介、工作交流”的网络化。充分发挥农业执法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规范了农产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商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相关工作人员准确、及时、科学地做出反应和研判。

(四)农业品牌发展迅猛。经过近年的不断努力,全区现已建立高标准设施蔬菜示范园五个,大棚蔬菜基地达17个3000亩,完全按照无公害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逐步推进,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迅速成立,各蔬菜基地正在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品牌意识已在基地(企业)逐步树立。

(五)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区按照建立长效化机制、规模化基地、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化、现代化建设,为提升农产品档次、发展高效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开辟崭新途径。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逐步发展形成;全区已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7个,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正在建设之中,带动了全区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种植、养殖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格局,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六)监管制度不断健全。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先从重点批发市场或大型农贸市场抓起,建立健全了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逐步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健全了农资和农产品监管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加强了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务实切入。_年,我们认真贯彻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区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区农业局针对全区产业发展现状,积极发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网络的作用,形成部门参予,各级联动的监管工作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区政府成立了由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

(二)开展农产品综合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针对全区农资市场实际,区农业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抽调精兵强调组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队,明确工作任务,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市场及农产品经营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充分发挥监管车辆的作用,定期辖区内农资市场农药、化肥、饲料、禽蛋、果蔬、水产品样品等进抽检化验,共对市场100多个农产品进行检验抽查,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区检测中心坚持每周一次和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例行抽检制度。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共出动监管车辆达50余次,开展农资专项检查整顿达5次,大型宣传活动8次,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3次,受训人员达_余人;电视、广播宣传2期5次;发放农业专业书籍1000本,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强化涉牧市场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关注。近年来,发生的“ 瘦肉精”事件,为我们加强涉牧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面对严峻形势,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一是抓行业整治。对全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从业人员及经营条件依据《兽药经营管理规范》进行了审查,并对审查通过的55个经营门店发放了《兽药经营许可证》;二是夯实监管工作责任。为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确保监管目标任务落实到单位,职责落实到个人,按照工作要求,并将各乡镇(办)畜牧站具有执法资质人员以派驻的形式开展辖区内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壮大了畜产品监管执法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目前,全区共设立动物检疫报检点25个,制作报检告知牌81个,依法报检制度得到规范,以产地检疫为基础,严格执行动物流通环节检疫,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以城区和16个镇畜产品检疫监管为重点,联合招商服务局(定点办)先后对黑龙口镇、牧护关镇、北宽坪镇、黑山镇等地开展屠宰市场整顿,规范屠宰场(点)经营行为,并严格市场检疫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四是强化市场监管。以“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涉牧投入品监管开展集中整治,先后检查兽药及个体诊所73户,检查兽药248个品种31408盒(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48种5826袋。查处不合格兽药17种141袋;饲料5袋,400公斤,均做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生鲜牛奶整治,确保城区人民饮奶安全。

今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城区生鲜牛奶源头治理工作。一是抓好技术指导。奶牛养殖环节是确保牛奶质量安全的前提,我区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养殖场户,在饲养管理方面进行技术指导的同时举办了商州区首次奶牛养殖技术及生鲜乳安全生产培训会,并印发《商州区生鲜乳监督管理制度》30余份,开展技术培训2期,培训80余人次,指导养殖户推行标准化科学饲养技术;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制发了包括养殖档案、防疫档案、投入品使用登记册、疫病诊治登记册、卫生消毒登记册、饲养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牛奶销售登记册、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登记册等9种档案表册,档案资料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对全区奶牛饲养场户落实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到户,开展奶牛养殖投入品及鲜奶质量突击检查,确保奶品质量安全上市。

(五)完善检测网络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是我区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机构。今年,我们按照省、市规划要求,改造和新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区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在全区重点乡镇及大型农贸市场及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置快速测定仪,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同时分期分批对全区30余名检测人员进行专业检测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发证上岗,逐步形成了一支覆盖市、区、乡的农产品检测队伍,为提升全区综合检测能力奠定了基础,强化了综合检测排查能力,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六)开展法律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手册及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向生产者、销售商和消费者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介绍农业“三品”的识别方法和生产规程,公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积极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尽管我区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法律的要求和广大民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的差距。

(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坚巨。

(二)农业检测体系还不够完善。由于县级财政紧张、投入不足,部分设备因为缺少经费、缺少试剂、缺少技术人员会操作而闲置,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问题。

(三)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执法范围、内容还不够了解,农业执法的机构队伍还有待健全,因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管难度较大。

(四)由于工作经遇等问题,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讲话 篇六

工作会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要求,回顾总结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的形势,研究2009年工作思路和措施,全面部署和安排在全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上午,北京、山东、广东、河南、湖南、浙江等省市的同志进行了大会典型发言,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四个司局就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专门安排。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支撑了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奥运保障压力大、应急处置任务重等诸多挑战,各级农业部门在切实抓好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难得的好成绩。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从08年四次例行监测结果来看,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3%、98.6%和94.7%,保持了较高水平,总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因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导致的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事件明显减少,农产品污染严重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农业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120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9200多个,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343个。各地在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中,落实标准化扶持政策,强化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创造了许多鲜活的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农业标准化、规模

化生产,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助奥行动”圆满成功。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采取驻点监管、全程监控、“点对点”无缝衔接等措施,圆满完成了“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有效保障了奥运期间农产品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

——应急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力以赴开展奶农扶持、饲料整治和奶站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在生鲜乳和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违法行为,取得重大阶段性进展。全国2万多家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生鲜乳抽检合格率连续3个月保持100%,饲料整治提出的4个100%目标基本实现。针对供港鸡蛋中检出三聚氰胺超标的情况,迅速核查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在第一时间调查澄清“毒花生”、“柑橘大实蝇致病”、“猪肝炎”等不实信息,有效引导舆论,防止了事态发展。

——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新制定农业标准422项,标准总数已达到3902项。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健全,新认证54个部级质检中心,部级质检中心已达到288个,质检机构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认证体系不断发展,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9231个,认证“三品”19777个,对125个农产品实行地理标志保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总数已达到44915个,“三品”认证总数已达到52434个,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推进。

2008年主要做了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进执法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

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规章,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着力加强执法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了“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农药登记管理年”和“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等活动,取得很好的成效。全国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6万人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3.7万件,捣毁制售假窝点577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2亿元。

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制度,推进执法监管责任落实,把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标识认证管理、市场准入管理和监督抽查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湖北、甘肃等省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浙江、广东等省政府出台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湖南等省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目标考核内容。通过这些措施,有力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二是始终坚持推动产业发展,着力化解突发事件的影响。面对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的严峻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打破常规,采取最坚决、最果断的措施,突出抓好奶站整顿和饲料整治,切实维护奶农利益,促进奶业尽快恢复和发展。几个月来,共出动49.1万人次,检查饲料企业、养殖场(户)25.04万个,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

深刻反思婴幼儿奶粉事件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梳理和排查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初步摸清有16类重点农产品存在29类主要污染因素,其中,17种污染因素风险隐患较大。通过评估,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为深

入开展监管工作明确了方向和重点。

三是始终坚持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面对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特殊要求,我们坚持一手抓生产指导,一手抓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检测、动物产品中兴奋剂监控、马属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措施,特别是针对动物产品中兴奋剂超标问题,紧急组织开展摸底检测、制定标准等工作,有效防范了风险隐患;出台《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试行)》,为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各地创造性地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乡村、到企业、到基地;强化生产源头治理,落实“五定”和“四有”措施,实施全方位、24小时严密监控。通过实施“助奥行动”,积累了经验,健全了制度,完善了体系,有力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是始终坚持强化检验检测,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扎实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普查工作,实施“农药残留监控”、“兽药残留监控”、“水产品药残监控”、“饲料质量安全监控”等监测监控计划,全年共检测样品10万余个。目前,部、省、地、县四级结合的监测网络已初步形成。

通过监测,较为全面地掌握了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底数,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有力保障了农产品消费安全和生产安全。

五是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着力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国务院批准农业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目的是

充实力量,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山东、海南、福建、广东、河南、河北、湖北、辽宁等省也成立了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室;山东省17个市中已有4个市成立了专门科室;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中有15个设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室或办公室。

全面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和设备水平,08年初安排了2亿元,年底又追加安排中央投资5亿元,支持建设29个部级专业中心、11个部级区域质检中心、21个省级综合中心和117个县级质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健全。

二、准确判断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存在许多困难和制约因素,需要深入分析,科学应对。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全局的重大影响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事关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从国内看,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城乡居民安全消费意识的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必须在确保农产品总量和结构平衡的同时,确保质量安全;从国际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趋势越来越明显,技术壁垒强化,对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更严格更苛刻。此外,随着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一条不良短信、一个不实帖子、一则不当报道,都可能引发消费

者质疑。小的问题、个别事件很容易被炒作,引起放大效应和连锁反应,对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严重打击,给亿万农民带来极大损失。近几年国内外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次次警示我们,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事关全局发展的重大问题。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我们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冲击日益加深。国内旱情持续发展,重大动物疫情形势复杂。可以说,今年将是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最严峻的一年,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的一年。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是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大的问题。因此,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全力以赴、周密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即使在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可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是当今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时期,保障农产品供给总量平衡、结构平衡、质量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方面,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农产品生产环节多,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仍很多,而且非法生产销售禁用农兽药及化学物质行为屡禁不止,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问题仍然突出,个别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薄弱,行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执法力量有限,普遍存在

缺人员、缺手段、缺经费等困难;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配套性不强;检验检测体系基础差,尤其是基层检测机构发展滞后,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任务要复杂得多、艰巨得多。

(三)充分认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

从政策环境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在认识上更加高度重视,在措施上更加坚决有力,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健全完善。从发展基础看,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标准、检测、认证体系不断完善。从工作保障看,全国人大即将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充分衔接、两法并行,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在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中,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基础建设的投入;国务院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些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

总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挑战空前巨大、机遇前所未有。我们一定要充分估计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抢

抓机遇,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突出重点,依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要求,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手抓农业标准化实施,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抓好执法监督管理。把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作为今年执法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好今年的执法监管工作,一要突出抓好投入品监管,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饲料执法年”、“农药市场监管年”、“兽药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控制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二要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管理和服务,重点是推动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制度,率先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种植(养殖)基地、龙头企业落实用药记录制度和休药期制度,从生产环节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三要突出抓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落实产地证明管理规定,以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和676家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监测,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对在执法监管中发现的违法生产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要出重拳、用狠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二)抓好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一是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9年继续支持建设28个部级中心、15个省级综合中心和241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特别是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经得起审计。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对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重点产地等建立速测站(点),给予必要的扶持,鼓励开展自检工作。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大监测范围,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参数,健全监测网络。建立问题发现机制,不断强化监测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确保监测数据来源可靠。加强监测结果的研判,把握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程度和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利用,进行系统内部通报,并按合格率对各城市进行排名。三是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加大处罚力度,逐步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业及产品,要及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明产地、来源和责任者,依法予以处理。

(三)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一是加快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以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标准为重点,制定450项农业标准。加大速测技术方法研究力度,力争在速测方法标准上有所突破。各省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制定老百姓看得懂、会使用的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手册,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强化生产指导和服务。二是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120个,带动县域整建制地推进农业标准化发展。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实施载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走规模化、产业化道路。把品牌化和农业标准化结合起来,认证“三品”1万个,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200个,发挥“三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效应,以品牌化带动标准

化。三是加大农业标准化扶持力度,推动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引导形成市场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实施农业标准化的积极性。

(四)抓好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一要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危害因素摸底调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隐患和产生环节;针对质量普查、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二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加强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四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评价、处置和发布等工作制度。加强舆情监控,全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动态。对可疑信息,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属不实信息的,及时向社会澄清事实;属实信息要依据线索,迅速排查,依法处置,并及时公布处置结果。主动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农业部。

(五)抓好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监管人员,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手段。一要建立健全乡镇机构。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农业技术推广等现有的体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能、人员纳入其中,增加经费,完善条件,不断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对部分具备条件、大宗农产品产业集中的乡镇,鼓励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二要抓住省级机构改革的机

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尽快建立省级监管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强化职能和手段。三要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重点推进县一级农业综合执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四要强化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事业单位、农业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源,整合力量,共同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抓好制度机制建设。一要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配套规章制度,抓紧出台《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规章,加快形成部门规章相配套、地方法规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二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先从有条件的大中城市重点批发市场抓起,建立健全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形成倒逼机制,推动产地准出制度的落实。三要落实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四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强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五要强化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事事有布置、有落实、有督查、有总结,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四、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 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视程度、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程度前所未有。中央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国务院已经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通过完善立法、加强

监管、树立诚信、规范发展等措施,系统而有序地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其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已于去年12月份先期启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是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农业部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在去年底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就专门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孙政才部长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要求,农业部决定先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采取更加严厉的整治措施,着力解决当前最急迫、最突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治活动共安排了七项任务,包括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三品”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为顺利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实现整治目标,强调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最突出的问题是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屡禁不止。这些问题时有反复,比如个别地区出现在互联网上公开销售瘦肉精、莱克多巴胺问题,个别产品出现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及孔雀石绿、硝基呋喃超标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很可能会演变成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围绕各行业整治重点,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要一个一个区域、一个一个基地、一个一个产品地进行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彻底消灭监管盲区,不留死角,坚决遏制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是加强抽查、严格执法。强化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监测力度,重点对主要种植基地、规模养殖场、饲

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监测和抽查。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推进综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惩处力度,该曝光的要坚决曝光;该罚款的要坚决罚款;该吊销证照的要坚决吊销;该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送,决不能以罚代刑,更不能一罚了事。

三是指导服务、督促整改。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及相关法规知识,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完善制度、着眼长远。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完善制度建设,如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等。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整治工作既能收到实效,又能推进长远发展。

最后,我对整治活动再提几点要求。

一要组织领导到位。我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各地也要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要靠前指挥,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二要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整治工作是一项硬任务,必须实行

严格的责任制度,逐级落实责任。抓紧将各项职责任务明确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到每个地区、每个乡镇、每个村,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力而发生重大事件的,要依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追究责任。

三要沟通协调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沟通、主动协调、相互配合,系统内各行业也要统一协调、密切联系、相互支持、搞好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各省要定期向我部整治工作小组和有关牵头司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篇七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县级农业 (牧业) 部门包括种植、养殖、蔬菜、水果及种子、农药、肥料等技术服务推广部门及执法、检测机构等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监管、三必管”原则, 即“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在所辖范围内监管各自所属行业业务及生产经营。

1 基本要求

(1) 要明确监管职责, 责任到人, 摸清监管对象底数, 并建立监管档案。

(2) 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的监督检查要有记录, 有宣传培训资料。

(3) 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要健全, 要有应急预案。

(4) 应做到年初有计划, 年终有总结, 工作有记录。

(5) 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 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6) 各单位要根据所管行业和业务设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受理本区域内关于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质量安全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2 主要职责

(1) 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知识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培训, 促进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 对生产农产品的土壤质量和环境进行常态化监测, 并依据监测结果, 对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区域禁止农产品生产。

(3) 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责的单位, 要每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 并按该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检测内容。在计划年度内, 对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产品行为进行监督抽查, 发现不合格的农产品, 要及时向有权查处的单位或部门报告。

(4) 各单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有权根据所管辖的业务、行业, 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或者农业投入品进行现场检查。对经查实或检测不符合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 要依法查处, 或报送相关管理机构或部门处理。

(5)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者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及培训。指导、培训农产品生产者使用农家肥、生物农药、可降解农用薄膜、微生物肥料等具备高效、低毒、低残留等效果的农药和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

(6) 向全社会公布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等信息。

(7) 对农产品生产者进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8) 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制度, 推广、培训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用科学包装方法和规范标识。

(9) 支持并指导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农产品生产者申请无公害产地认定, 包括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3 告知事项

(1) 农产品生产中所用水和肥料, 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

(2) 农产品生产中必须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 (兽) 药, 按照农 (兽) 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 收获、屠宰、捕捞农产品, 以保障所生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 要及时清除、回收农产品生产中产生的可能对土壤和环境造成污染的废弃物品。对农产品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和畜禽粪便等, 及时进行处置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产品种养殖大户必须建立生产记录, 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及使用、停用的日期;发生动植物病虫草鼠害的情况及防治措施;农产品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销售农产品的名称、数量、时间, 以及销售对象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上列记录事项必须保存2年。禁止伪造以上记录事项。

(4) 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者、经营者, 必须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记录, 如实记载下列事项:进货名称、进货单位,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货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或批准文件号、品种审定号、检疫检验证号、登记证号及产品合格证等;进货数量和日期;出售产品的品名、数量、时间及出售对象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上记录事项必须至少保存2年。严令禁止伪造、变造上列记录事项。

(5)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产品种养殖大户, 必须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设备、检验人员, 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如自身不配备的, 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销售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盒标识方法, 进行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

(6) 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各单位、团体或者个人销售农产品时, 应当按照规定包装或者附加标识方可销售。

(7) 销售需要依法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需经检验检疫并附证明后方可销售。

(8)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 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进行生产、买卖和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

4 农产品生产、经营禁止的行为

(1)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标准区域内, 进行食用农产品的采集、生产或捕捞。

(2) 不符合农产品生产用水标准的水, 不得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

(3) 畜禽养殖活动中, 禁止使用生活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4) 农产品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 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篇八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对策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近年来,信阳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检验和认证体系建设取得了极大进展,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现就信阳市存在的一些问题予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不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关系到农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贮运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管理,涉及到种子管理、植保、农技推广、农村环境保护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多个单位,是一个系统管理体系。但就信阳市目前的实际来看,关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还不健全。

1.1.1 产地环境管理缺乏

产地环境管理需要财政、水利、水产、土地、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通力协作,依法进行。目前,产地环境管理大多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属地环境负总责。鉴于人力、财力等的不足,各乡镇并没有对农产品基地制定统一的发展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对产地进行分类与整理、保护与建设,也未在农产品基地建立长期定位环境监测网点,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更是缺乏监督机制。

1.1.2 生产过程监督管理缺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情况,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并且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生产过程记录的管理。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多次下发了关于生产记录管理的通知,但是,由于当前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程度较低、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分散农资经营体制等问题的存在,使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的难度较大,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县开展生产过程的全面监管工作。

1.1.3 农产品安全生产指导缺失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指导,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据了解,绝大多数县(区)农技推广队伍体系不完善,并没有专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更没有从推广农业标准化、指导农民使用无公害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指导服务。

1.1.4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不到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信阳市只有市农业局和固始、淮滨县专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三个检测机构中只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了监督抽查工作,还存在着检测范围小、检测能力弱等问题。八县两区因无专职检测人员、检测设备不齐全等,到目前为止,监管工作还不能进行。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较低

总体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在机构、人员和力量上与监管工作的要求还很不适应,矛盾比较突出。当前的检测能力不足,通过认证的检测项目少,不少新的风险参数没有能力检测,检测的人员也严重不足。

1.2.1 检测设备不完备

从全市范围看,目前只有市检测中心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室,设备配置还不齐全,部分机构的仪器设备已经老化。八县两区中,只有六个县区分别争取到了300-400万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但检测设备还不齐全,其中的四个县区还都没有建立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的县区,检测水平只限于定性分析。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基地建立检测点的建设更是不足,大部分生产经营者没有能力建立检测设施。

1.2.2 检测队伍素质亟需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比例应当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申请省级考核认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40%。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农业基础知识和农产品生产特性,具备相应的检测技能,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信阳市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严重存在缺编、缺乏技术人员的问题,检测技术力量薄弱成为制约当前检测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市检测中心也存在着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检测人员专业不对口、检测与管理人员混用、技术人员技能培训少等问题。

1.3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问题

1.3.1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总体规模较小,认知度低

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加上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导致企业和消费者对其认知程度较低。认证的产品得不到消费者的认知,在市场上没有优选性,直接导致认证作用和意义的削弱,又导致生产企业认证率低。另外,有些生产者为逃避监管和责任追究,直接拒绝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

1.3.2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GAP、GMP和HACCP体系认证的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着力点主要集中在前期的考察与标志审批,对于认证的后续跟踪监管和用标过期企业申请续展等的工作重视不够,直接影响企业和农户进行质量自我监查的自觉性和进行认证的积极性。

1.3.3 认证流于形式,国际互认程度较低

我国标准的技术内容老化、标龄过长、标准的层次不合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较低,缺乏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使现有标准难以与国际标准接轨,又没有与国际上许多认证机构达成互认协议,我们认证的产品不被国际认可,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特别是外企认证的积

极性。

2 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规定,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1 建立有效协作机制

要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食药、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横向配合,强化纵向联动,明确各自职责,严管各个环节,对农产品实行“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应组建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销售和使用农兽药的行为进行重点清查整顿。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为农产品质量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2.2 加快农产品监测机构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各县区必须成立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业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加强和完善市、县区一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的同时,按照农业部推进乡镇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入力度,合理成立镇一级的检测机构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及超市检测点,让其作为县区级检测机构的延伸点,使检测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建立政府检测机构的同时,应有重点地扶持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建立自己的检测

机构。

2.3 提升检测队伍的工作水平

农业行政部门协调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农检机构和认证机构的实际需要,确定机构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建立专业、精干的检测队伍。各级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要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培训指导,强化岗位练兵,切实提升基层农业部门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不断拓展工作思路。

2.4 强化制度管理

建立基地准出和农产品准入制度,对农产品进行售前检测,凭检测合格证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生产者、经营者信誉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管理;加强产地源头管理,逐步建立定点采购和检测制度;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规和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2.5 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

加强基地管理,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宣传和推广,对农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农业标准化培训,引导他们按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开展对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建立田间生产档案,实行规范的标准化生产。在产业规模大、组织化程度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当中,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模式。

2.6 加快建立认证体系

加强认证机构建设,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提供硬件和人力支持与保障。加强认证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品认证的运行和管理机制,严格“三品一标”的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重点加强证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实行认证产品的持续性监管。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冒用品牌、超范围使用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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