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2024-09-12

建筑垃圾运输合同(精选13篇)

1.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篇一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 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程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或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 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 际开挖方量结算。

土方外运(包括开挖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 费)每立方米单价为 元。

三、工程暂定总造价:

小写(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元。

四、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开挖的施工顺利,工期按 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①、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②、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③、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④、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⑤、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在进场施工前,甲方向乙方预付总造价的10% 计 元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于次月10日向乙方支付85%工程进度款,以此类排。余款待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甲方未能按前款规定,按时支付进度款,乙方暂停运输作业,并向甲方 收取违约金,直到款项结清(违约金按本协议约定的合同价减去已付款项的每千 分之三计取)。乙方还司·以对因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3、工程完工,甲方收到乙方决算通知书7天内予以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 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甲方逾期不核对工程量,按乙方提供的决算作为工程的 最后结算依据,甲方逾期支付余款,乙方可按甲方拖欠款的日千分之三汁取违约 金。

六、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现场标高交接。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 工的照明设备的车辆冲洗设施。

3、甲力必须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二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发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6、负责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7、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一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撤、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观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 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业务后,因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原因,而改变消纳场, 乙方按消纳场的实际运距,由双方协商解决。

2、今后甲方该项目工程中相关的渣土回填由乙方实施。

2.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篇二

以“行业管理、部门联动、属地负责、标本兼治”为原则, 通州将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管理制度, 严格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如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从业管理制度,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对违规运输企业, 视情节、次数给予从曝光到清退出市场等不同程度的处理;在土方工地进出口处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对进出工地车辆及其装载、密闭苫盖等情况进行监控;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纳入项目经理责任制, 对违反要求的工地, 追溯建设、施工单位责任等。

同时, 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通州交通支队等部门联勤联动, 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 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各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管理责任,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许可管理, 建立巡查盯守制度;区城乡环境建设办对相关执法部门执法绩效情况定期通报, 按照“日检查、月排名”的要求, 对运输管理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考核。

3.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篇三

北京市东城区从7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执法工作。一是抓总体筹划,统领专项执法工作全过程。东城区主管城市管理副区长陈之常亲自组织,城管委牵头,以联席制为基础,推动各街道地区、各行业管理部门制定方案措施,各部门主管领导轮流带队一线督导落实。城管执法局、交通支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执法不留死角,形成无缝管理体系。为更有效的做好专项执法工作,组建专人宣传小组,把每月市、区两级专项治理重点、要求、检查督导工作安排、达标车辆改造、通报曝光处罚的施工企业等信息汇制成宣传材料,月初走访所有工地,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进行学习宣传、面对面辅导、解难答疑,掌握工作进展,为顺利有效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固长效机制提升联勤联动专项执法协调融合能力。联勤联动执法长效机制,是专项执法工作落实到末端的重要保障。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由城管委牵头,各部门主管领导轮流主抓,组织联勤联动专项执法;交通、城管、环保等执法部门,主动配合,适时沟通,对查扣车辆现场移交,就地高限处罚;三是重源头治理,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在治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中,突出工地源头治理。在专项治理期间,对7个工地的施工单位进行了高限处罚。(通讯员 孙治中)

4.建筑垃圾运输合同范本 篇四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2、甲方应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3、甲方应提供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甲方为主负责处理,乙方予以配合。

5、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被扣车辆甲方按每晚(即24小时以内,超过24小时按两天计算,依此类推)给乙方车主补偿误工损失费,即: 吨位车 元/天、吨位车 元/天,停车、拖车费等支出按实由甲方支付。

7、乙方必须按照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8、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9、因乙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11、因工地特殊原因(如稀泥、塌方、管涌、城市中心繁华地带等)造成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重新协商运价。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小时以上,由甲方负责补偿每台参运车辆停工损失费,即: 吨位车 元/天、吨位车 元/天(其中在允许正常运输时间内,停工 小时以上按 天计算)。

4、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交市政务中心建筑垃圾办证窗口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建筑垃圾运输合同范文篇二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建筑垃圾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标的

甲 方 位 于 的 工程项目,建筑垃圾约 立方米需运输。甲方将该项目的全部建筑垃圾交由乙方承运。

二、运输车辆及驾驶员

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符合《成都市建筑垃圾处臵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管理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投入运输,确保甲方工程施工进度。乙方提供的建筑垃圾运输的数量及车辆号牌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三、现场管理员

甲、乙双方应按《成都市建筑垃圾处臵管理条例》的规定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四、运输线路与时间

1、运输线路为: 。

5.生活垃圾运输合同 篇五

代运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刀坝镇兰克完小

为了巩固校园卫生,确保校区、生活区环境洁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头、树枝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托乙方运到垃圾处理场,经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时间:自20xxXX年9月1日至20xxXX年1月31日止。

二、清运办法:

1.甲方修垃圾池壹个,乙方每周清理一次。

2.每日垃圾由甲方直接送到垃圾池,再由乙方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三、甲方应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点装入池内,乙方负责清运。否则可不运。

四、付款办法:甲方应付给乙方清运费每学期950元,每学期到期一次性付款。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六、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否则另定。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6.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案 篇六

目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2.1项目概况.........................................................................................2 2.2.编制目的.........................................................................................2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3

3.1建筑垃圾定义.................................................................................3 3.2建筑垃圾分类.................................................................................3

4、建筑垃圾减量管控措施.......................................................................3

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3 4.2责任制考核.....................................................................................5 4.3建筑垃圾管理措施........................................................................5

5、建筑垃圾清运.........................................................................................6

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6 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6 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6

6、建筑垃圾收尾.......................................................................................8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3《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1.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5《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8《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10《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1.1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1.12《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1.1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1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16《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1.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1.18设计文件及图纸。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2.2.编制目的

近年,随着社会和谐发展,人的环境意识、政府的环境标准逐步提高。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郑州市市民的身体健康,郑州市政府大力开展扬尘治理整治工作。项目部积极响应政府工作,严格执行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为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结合本项目的实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际情况特制定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方案。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

3.1建筑垃圾定义

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造、拆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2建筑垃圾分类

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4、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项目部现成立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4.1.1项目部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了扬尘防治管理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副组长: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商务经理、安全经理、机电经理

组 员:各栋号工长、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消防行保人员、各劳务队队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4.1.2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组长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3)领导小组组员

负责本单位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经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4)技术部门

以技术负责任人为主负责编制建筑垃圾防治方案,方案应按照《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建筑垃圾标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监控,组织对管理人员扬尘预防治理的培训。

(5)工程部门

以现场经理为主负责建筑垃圾防治方案的实施,组织对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方面的培训,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明确防尘、降尘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实行,并按要求保留相关记录。

(6)物资部门

以商务经理为主负责材料采购,在材料采购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首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及积极推广的新材料;对分包单位的材料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7)安全部门

以安全总监为主监督施工过程按照方案实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保留相关图片和音像资料。

(8)综合办

以综合办主任为主负建筑垃圾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4.2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建筑垃圾控制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中,成为暗暗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建筑垃圾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将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班组施工扬尘控制的带班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指挥,积极主动搞好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4)项目经理部要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责任状,把防治施工建筑垃圾列入责任状考核的内容,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5)项目经理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经理部与各个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责任书,落实防治施工建筑垃圾的责任制,制订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4.3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5、建筑垃圾清运

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

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及时覆盖防尘网,定时撒水降尘措施。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9)出门车辆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运送装卸防尘措施

装卸工程,做到随挖随外运,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必须有车厢自动翻盖实施封闭,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集中堆放及时覆盖防尘网,根据天气状况定时撒水除尘;

6、建筑垃圾收尾

(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2)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7.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篇七

关键词:垃圾分类;运输;面临的问题;解决

前言

目前中国的小区垃圾类回收运输主要存在分类不够细致,垃圾分类回收机制不合理,宣传推广不到位,垃圾分类奖惩法规不规范的问题,对症下藥才能做好垃圾分类回收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2]。

针对中国的垃圾分类回收存在的问题我们逐条研究并提出了合适的应对之策。

1.细化垃圾分类

和中国当前的垃圾分类情况相似,在日本实行垃圾分类的初期,仅仅将垃圾分为可燃烧与不可燃烧两类,而发展到如今,日本的垃圾已经大致分八类[3],包括:可燃垃圾、塑料瓶类、可回收塑料、其他塑料、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大型垃圾。

中国完全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建立更细致的垃圾分类,中国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成分包括厨余物、废纸、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废玻璃陶瓷碎片、砖瓦渣土、废旧电池、废旧家用电器等,所以中国的垃圾可以分为可燃垃圾、塑料瓶类、可回收塑料、其他塑料、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大型垃圾八类。每个省份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在八大类的基础上再发展自己的垃圾分类,比如生活垃圾还可以再分为:可燃烧垃圾、不可燃烧垃圾、塑料容器和包装、瓶和罐、有PET标识的塑料瓶、废纸类、有害垃圾和大型垃圾。

2.垃圾分类回收机制的规划

2.1 建立分类垃圾袋体系

当前小区居民基本将家庭垃圾装到垃圾袋之后再进行处理,建立分类垃圾袋体系可以从源头开启垃圾分类[4]。研制分别装载可燃垃圾、塑料瓶类、可回收塑料、其他塑料、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大型垃圾八大类垃圾的垃圾袋,每种垃圾袋配以便于识别的特别配色和标识,垃圾袋的容量以一周居民的这种类别的垃圾产生量为准,这样就可以引导居民通过使用分类垃圾袋从源头开启垃圾分类。

2.2建立规范的小区垃圾分类回收时间和地点

我国应不仅垃圾分类有相应的规定,还应该建立规范的小区垃圾分类回收制度规范,垃圾收集日和具体投放地点也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让小区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去投放规定的垃圾,这样做可以有效的提高垃圾的回收效率和减轻环卫部门的垃圾清理压力。

对于垃圾的垃圾回收时间,我们应该制定合适的垃圾分类投放时间表[3],参照人们的作息时间我们可以将垃圾投放时间以一周为周期,周一收集可燃垃圾、周二收集塑料瓶类、周三收集可回收塑料、周四收集其他塑料、周五收集不可燃垃圾、周六收集资源垃圾、周日收集有害垃圾和大型垃圾。一周的时间各类垃圾的积攒恰好能达到一定的量,恰好能装满一个垃圾袋,此时去投放垃圾可以避免环卫部门对垃圾的不足量的反复回收,垃圾处理站和垃圾运输部门也可以根据每天所需处理的垃圾种类制定每天的工作计划从而有针对的高效率的运输和处理垃圾。

对于垃圾的的收集地点,我们可以将当前的垃圾投放点,如小区垃圾房,垃圾回收站等进行改造和统一规划,配备装载不同种类的垃圾的分类垃圾桶,在垃圾桶上贴上鲜明意识的标识,引导居民按类投放垃圾,也便于环卫部门回收垃圾。

3.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推广

垃圾分类回收推广的一大阻力是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回收的运行程序不了解,没有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和意识。居民是小区垃圾分类的主体。中国对垃圾分类回收的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小学里应设有收集不同垃圾的垃圾箱,垃圾箱上详细说明了垃圾如何分类。小学课程应该加入资源循环等相关课程。不仅对于学生,对于居民也应有相应的环境教育措施。小区居委会应该定期给居民授课,内容就是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知识。政府的环保部门可以印发非常具体而图文并茂的垃圾回收日历[3],在专门用于回收各类垃圾的不同颜色的垃圾袋上也印有明显的各类图案,居民们对于什么时间该收什么种类的垃圾十分清楚。每年还可以设立一个月为“垃圾分类回收推进月”,为得到小区的理解与合作,每个推进月都进行广泛的普及教育活动。期间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对推进垃圾分类回收有功劳的人士加以表彰。

除了传统的做法外,因为当前是手机网络时代,我们完全可以利用手机应用推广垃圾分类回收。研发一款垃圾识别的手机应用,人们通过对垃圾进行拍照,再将图片放到垃圾分类识别库里,进行识别就可以获得当前垃圾的正确分类,从而不知道垃圾分那类的问题就迎刃而解。研发另外一款垃圾投放提醒应用,可以通过定位实时的向手机发送当天该小区的垃圾回收信息,比如当天自己所在小区在什么地点回收什么类别的垃圾,从而使用户不再为当天需要处理那些垃圾而烦恼。此外,还可以利用微信,微博的平台建立垃圾分类回收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让人们互相监督曝光不遵守垃圾分类的行为。

4.垃圾分类法规的规范

中国应该在依法治国的国策在指导下,对垃圾分类回收法律保障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有资料表明,国家环保部门也在积极地推动《循环经济法》的出台。这是令人鼓舞的良好开端。但是,仅仅一部《循环经济法》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学习日本在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方面的做法,制订更加具体的与《循环经济法》相配套且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比如有关生活垃圾的专项法规。

5.结语

通过细化垃圾分类,建立分类垃圾袋体系和建立规范的小区垃圾分类回收时间和地点从而建立小区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系统体系,运用宣传和法律规范推行小区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系统体系,中国的小区垃圾分类回收必将得到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宝平,杨展望.“垃圾分类”真的这般难?[N].山西日报,2007.7.19.

[2]沈颖青,我国垃圾分类现状及对策建议[J].北方环境,2011.1.07

[3]西伟力.日本垃圾分类及处理现状[J].环境卫生工程, 2007.

8.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责任书 篇八

责任单位: 法人代表: 电话: 工地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工地地址: 建设单位: 负责人: 电话:

为加强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责任签订如下:

一、施工现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围墙作业。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和公共场所,下同)施工作业。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建材和建筑垃圾。临街工地周围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施工用水按照规定排放,不得外泄污染路面。

处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渣土承运单位三方首先联合向县城管执法局申报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经县城管执法局现场核定并批准后方可实施。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和要求:一是施工工地出口须有30米硬化道路,上面铺设草袋并水冲,渣土车装载后车箱上面要拍实,以防车轮带泥和沿途泼撒。二是按县城管执法局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在路上安排专人清扫。三是建筑垃圾倾倒地须不造成污染且周边群众同意。

三、特种车辆管理规范:履带车、铁轮车等特种车辆进出工地要用平板车拖运,严禁直接行驶。禁止履带车、铁轮车、超重超高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四、法律责任:城市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特种车辆违反运输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 监督检查部门: 住建局

(签章)

县公安局

9.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篇九

相关法律法规

一、“违规无资质”非法运输的有关规定

(一)违法行为: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相关法则:《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臵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行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

相关法则:《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未经核准擅自处臵建筑垃圾的; 2.处臵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二、“抛洒滴漏”非法运输的有关规定

(一)违法行为:在道路上运输散装货物和废弃物的车

辆,未覆盖或覆盖不严密。

违反法则:《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

在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水泥等散装货物和废旧金属、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或者其他措施,避免泄漏、散落。

处罚法则: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未采取密闭、覆盖或者其他措施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密闭、覆盖不严密,导致泄漏、散落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乱倾倒”非法处置的有关规定

(一)违法行为:处置单位不按规定路线、时间清运,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

违反法则:《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款:处臵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不得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

处罚法则: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罚款;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可以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运输单位未按指定地点消纳,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台州“首法”)

违反法则:《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二)驶离现场的车辆清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三)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臵核准文件;

(四)按指定地点消纳,不得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

10.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篇十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合政[2010]11号),结合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全面推行公司化管理,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须具备相关条件并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委托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运输,并签定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渣土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个人和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第四条 申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符合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二)有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运输车辆,车辆核定总载重量不少于80吨;

(三)承运车辆按规定安装GPS监控设备,喷印所属运输企业名称和放大车牌号;

(四)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安装GPS监控平台,具有健全的运营、安全、质量、保养、培训和监测等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论采取何种经营形式,其车辆和驾驶员必须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其驾驶、经营等证、牌均应转入企业管理,在签订车辆营运的合同(协议)中要明确管理职责、安全责任、保险及事故赔偿办法。

第六条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按规定缴纳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七条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在办理《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前,应当与城管部门签订道路交通安全卫生责任状,持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向市城市管理局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

本企业车辆不能满足运输要求的,可借用其他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由借用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责任。第八条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加强营运车辆的维护、保养,坚持定期综合检测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车辆安全技术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第九条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强化车辆安全保险管理,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实行全额保险,保齐险种。凡未参加保险或保险项目不全的车辆,企业不应安排营运。

第十条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与休息制度,因生产特点需要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应当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企业应当合理确定驾驶人的运输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其中计件工资在驾驶人劳动报酬中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30%。

第十一条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培训、考核、教育及其驾驶证、上岗证的管理工作;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服从管理,自觉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驾驶员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等制度,认真记录其安全运行、装载、遵章守纪等情况。

第十二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对所驾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认真做好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的自检自查,特别是制动、转向、传动系统及灯光信号装置检查。切实做到不违章开车,不冒险开车,不准开带病车,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第十三条 外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在合肥市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应当符合本办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运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第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制定的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11.建筑垃圾委托清运合同 篇十一

甲方:建设(拆除)单位 乙方:渣土运输单位 本渣土清运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渣土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甲方义务

具备施工条件,道路畅通,进出口道路硬化,有冲洗槽,存放土方要苫盖,施工现场有防尘措施;

三、乙方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对工程所产生的挖槽土方□、房屋装修垃圾□、拆除建筑垃圾□,进行消纳运输;

2、运输车辆符合“四统一”标准,密闭运输,不遗撒,不乱倒乱卸,按审批路线和场地消纳。

四、运输时限

施工运输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运输消纳渣土量

吨。

六、其他

1、每车600元,完工后按实际车数一次性支付;

2、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如发生争议,本着协商友好解决,一旦有重大争议,可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劳动仲裁。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12.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篇十二

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31号),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严格控制扬尘、遗撒、乱倒乱卸行为,现就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车辆须为绿标车且加装软质机械式全密闭装置,保证不扬尘、不遗撒。

二、车辆后箱板喷涂反光、放大车号,字体大小为车牌号的2.5倍,字迹颜色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示宽条为红白相间。

三、车辆驾驶室两侧车门喷涂运输企业(个体)名称,喷涂字迹端正,字号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颜色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

四、车辆驾驶室上方安装三棱体标识顶灯,规格为长90cm,底宽10cm,高20cm,灯身为白底红字,印有“渣土运输”字样,顶灯夜间保持开启状态。

本《通告》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通告》发布之日前,已加装硬质机械式全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可继续使用,但要确保不扬尘、不遗撒。建设施工(拆除)单位必须将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纳入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施工(拆除)单位和运输车辆,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惩处。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3.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协议 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相关要求,为了更好的治理建筑工地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现象,严格落实XXX要求,有效规范管理建筑工地渣土的运输,根据《XXX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xxx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一下协议:

一、乙方运输车辆须达到甲方拉运要求,方可进行建筑垃圾运输。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如乙方在拉运过程中产生以下违法、违章行为,甲方将给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

1、不平箱装载的。

2、沿途抛洒的。

3、运输车辆出工地未对车体及轮胎进行冲洗,带泥土上路。

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运输的。

5、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的。

6、未按审批期限进行拉运的。

7、车号与准运证号不符的。

四、拉运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审批的时限内完成拉运,超期拉运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遇雨雪天气或不可抗因素造成的超期拉运,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拉运。

五、如在拉运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且在同一工地违章三次以上的,甲方将上报上级部门,建议取缔其建筑垃圾运输资质。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 方:城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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