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2024-07-19

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精选8篇)

1.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一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贵州融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印象黔北

二、工程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凉水326国道全长1.7公里

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设、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经氏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暂定6个月。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六、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总工程约1500-2000万方左右,一期300-500万左右,签定合同之日起乙方得响甲方交总工程的订金200万(贰佰万元)进场正常施工一个工作日后,再交300万(叁佰万元),合计500万(伍佰万元)作保证金。

七、在施工期间因甲方赔偿和搬迁导致停工三天以上,因甲方原因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挖机1000元/天,工程车500元/辆,人工200元/天,其余的停工甲方概不负责。

八、合同履约: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500元(伍佰万元),一期工程完后,返100万(壹佰万元);二期工程完200万(贰佰万元);三期工程完后200万(贰佰万元)。如到期不通返还,甲方每月支付履行金与用费5%。

九、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按时结算,执行《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和相关文件不上浮也不下调计费。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工程周边社会关系乙方协调。

十、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乙方全额垫资到印象黔北项目第一期工程内的土石方开挖完毕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0%,剩余尾款乙方提供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清。

十一、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30cm,垂直面无偏破。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虽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报甲方审核。最终确定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十二、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可以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程量20%的违约金。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2.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二

一、EPC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EPC工程总承包商的地位问题

E P C工程总承包的模式在我国一直面临着定位尴尬问题, 主要原因有:第一, 我国一贯采取传统的资质设置, 将工程的不同环节不断细分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和工程监理, 并采取分割审批的管理。这一制度设计不利于E P C工程总承包的形成与开展;第二, 我国对E P C工程总承包这一新生事物的认识不足, 甚至认为该模式仅仅是在施工费的基础上外加管理费, 是一种“扒皮式”承包模式;第三, 我国传统经济体制形成了各行各业都具备自己的基建队伍这一格局。这种行业分割的格局, 不利于总承包模式的开展;第四, E P C工程承包商的独立性不强, 很多情况虽然采用E P C模式, 在实施过程中往往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的工作职责难以区分。在工程的设计、采购与施工过程中, 业主往往超越合同规定的职权, 既选择总承包商, 在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也选择分包商, 使得总承包商难以择优选择分包商, 这使得总承包商不能充分发挥其统一管理、调度资源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 工程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 P C工程是指将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 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 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设计的内容涉及工程建设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的综合分析与论证, 是工程开展的蓝图, 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实施效果。在E P C工程设计过程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有: (1) 设计的局限性。由于传统建筑企业主要为施工企业, 其对设计的理解仅局限于施工图的设计, 而忽视了工程的设计与采购环节, 因此难以涵盖工程项目的整个流程, 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由设计院转型为工程公司的, 则会忽视采购的可获取性和施工的可实施性。 (2) 未实现动态设计。EPC工程要求设计方案能够不断优化, 鼓励合理变更, 控制不合目的的变更, 然而由于E P C是一个新生事物, 承包商尚处于摸索阶段。 (3) 总承包商的整合优势未充分发挥。大部分承包商积极性不高, 难以发挥其整合优势, 技术革新慢, 工程质量不理想。

(三) 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 P C工程的采购管理是工程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 采购管理的好坏直接决定总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采购管理工作应该按照E P C工程所需的数量和时间要求, 以合理的价格获取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总承包企业在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只注重价格, 忽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通常最关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价格高低, 而对产品的质量以及交货期限等问题放在价格之后加以考虑。虽然这种看重价格的方式能够为企业带来短期的利润, 但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2) 总承包上获取价格信息的方式单一。获取信息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决策的有效性, 价格渠道对于承包商来说是获取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3) 采购批量设置不科学, 造成采购成本的上升。由于工程起初的设计不科学, 导致后期多次进行采购, 从而使得采购成本上升。

(四) 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建设法》规定, 总承包企业至少要具有结构建设的能力, 然而由于工程项目涉及到各个专业领域, 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只要总承包企业能够严格把好招标这一关, 择优选择具有技术、资源以及人员优势的施工企业, E P C工程同样可以实现其经济效益。然而, 在招标过程中经常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招标机构的设立不齐全, 导致各项招标指标并不能实现, 使得有些原本并不符合招标标准的施工企业成功中标, 损害了总承包商的经济效益。 (2) 不认真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招标规定, 中标企业存在各种问题, 导致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无法保障。 (3) 招标活动中, 未充分实行监督, 忽视法律监督。

二、加强对EPC工程管理与效益的审计思路

(一) 加强工程总承包相关立法工作, 建立完善总承包规章制度

E P C工程模式的开展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与保障, 然而我国在工程总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仍处空白阶段。我国在该方面的立法工作应从以下方面进行: (1) 起草《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以法律法规手段严格规范涉及总承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监理、招投标问题。 (2) 严格规范总承包工程涉及的法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合同等, 使得工程的管理更加规范, 实现有法可依。 (3) 以法律手段严格界定E P C工程承包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明确总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独立性地位, 实现总承包在调动经济资源的专业优势, 同时规范总承包企业操作规范, 明确其对业主的义务, 要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权负责。 (4) 规范EPC总承包单位的公司规章制度。由于传统的建设企业都是集团公司制度, 集团内部各个部门独自为政, 在本部门专业范围内制订了相应规章制度, 然而集团层面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 这导致工程项目业务的总体缺乏整体规划以及前瞻性, 然而E P C工程建设需要统一的公司规章制度, 才能充分发挥其规模效应, 因此加强公司规章制度能够有效提高E P C的资源整合效率。

(二) 加强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的结合, 加强对工程预算的审计

针对E P C在工程设计存在的问题, 总承包企业要做到: (1) 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并组织业务骨干至国外参观E P C模式的运行程序, 培养管理人员的国际眼光, 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2) 要加强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反馈机制。加强施工人员与设计人员的交流互动, 施工人员更加了解施工的自然环境、组织条件, 因此能够提出一些因地制宜地建议, 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3) 要加强对设计的风险审计工作。由于工程设计的风险种类多、时间跨越大等特点, 使得其风险难以预测, 在设计的过程中要予以充分考虑。要充分考虑工期的进度, 给足设计和施工周期, 还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明确、科学, 尽量做到业主和承包商的职责明确, 最后还要注意各种不可预测的因素对工程造成的影响。 (4) 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财务预算审核。工程成本控制是建设项目审核的核心任务。

(三) 加强采购管理工作, 建立全面有效的采购考核标准

完善采购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采购程序。首先, 要认真编制细致的项目采购计划, 在制定采购计划时, 应充分考虑E P C工程的设计, 并合理预判突发情况, 制定一份详细科学的项目采购计划书, 并提交监管部门审计, 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采购下一环节。其次, 在采购货物招标时, 制定全面有效的供应商选择标准, 不能单纯注重价格, 同时也要讲质量、交货期限等各方面纳入考核标准, 实现采购的商品质量与价格的有效平衡。再次, 要拓阔企业的价格信息渠道, 采购部门要成立专门团队对采购的商品信息做出全面详细的调查, 并做成报告形式, 上报主管部门, 防止个人吃回扣的现象。第四, 严格执行采购计划, 尽量集合需求、减少采购批次, 节省采购成本。最后, 对采购管理工作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将采购成本、采购的产品质量、采购的效率等指标纳入考核标准, 实现采购管理工作的科学进行。

(四) 加强工程各阶段成本严格的审计

3.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三

关键词: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5-0137-02

随着国内企业国际承包工程经验的积累、业务的扩展,我们逐渐具备了承担项目的实力,有些工程的组织和质量都很出色,但亏损和效益低比较普遍。中国公司在对外承包工程或国内的外资工程中大都负担了较多的风险,牺牲或影响了可能的效益。

建筑工程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应由合同双方合理地分担,这个分担的准绳和保障就是合同。在国际承包界已经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观念为基础的日常管理制度和专业人员构成的成熟的合同管理体系。下面结合笔者在理论学习和工作中的实践体会,谈谈加强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几个重要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

一、精确界定合同工作范围

我们的项目管理者通常缺乏对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的认真研究,忽视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本质区别。有些人甚至习惯性地认为业主和监理下达指令的工作不能不执行。实际上对于额外工作,承包商并没有义务一定执行,而需要重新协商、定价、并可以坚持重新签约;对于附加工作,也应区别几种不同情况,判定是属于合同清单已列的工作,还是合同清单未列出但又在合同范围内的。对于后者,应该定新的单价,核定新单价时,根据不同情况又有多条原则,这些原则在FIDIC标准合同中通常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区分在于判定该工作是否为原合同所必要的,没有这部分工作,原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是否可以发挥预期的作用。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一项大的土木工程总要有变更,因此也总是存在着索赔的可能。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和监理咨询工程师硬将事实上的变更工作挤入原工程清单中旧科目和单价的情况,或是只发出口头指令,却不以书面确认,使承包商蒙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目光敏锐、及时发现,据理力争,及时书面确认变更令,确认计价方案。只要是监理咨询工程师指示的施工方法、次序或质量要求、标准的改变,即便没有变更令,根据合同解释原则,也可以视为可推的变更令。我们在工地大量要处理的是工程变更,我们经常在项目结束发现亏损后一揽子提出的索赔,其内容有很多是应在发生当时以工程变更处理的。即便是总价合同,有时也允许计量设计变更并随之调价。如果盲目扩大索赔的范围,反而会使问题复杂化。

三、现场自然条件及其变化

土木工程中不利的现场条件和条件的改变很常见,但这种风险应被合理的分担。业主通常会在合同中写入免责条款(如现场确认书中的描述等)或把勘探地质材料报告作为非正式文件。但这并不能真正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从法律上说尤其如此。尽管咨询咨询工程师一般都要“捍卫”原地质报告以维护其声誉,说这种条件承包商应合理地预见到,这确实会给承包商带来一定困难。只要承包商认真进行了现场考察,周密地估计、预测现场条件达到合理的程度,在极不利条件出现或原文件所述有重大改变时证明:这属于与图纸和勘探资料之中所描述的条件有本质不同的现场条件;或合同中未做描述,但即便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合理地预料,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附加成本就要由业主负担。

四、加强合同管理措施,抑制不公正行为

从合同上说,承包商必须执行咨询工程师在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指令;但同时,他可以不执行超出咨询工程师授权范围的指令。对于合同范围内的指令,他也有提出计量计价要求的权力,尤其是对工程变更。如果咨询工程师无视合同规定的计量计价程序,不经与承包商商议而诸事自己说了算或对变更不予计量,又属于违约行为。

有的咨询工程师习惯发口头指令而不予计量,承包商可以即以书面确认并申请计量计价,按合同规定(FIDIC和I .C.E都是这样)如咨询工程师不书面否认,在规定日期后(七日、十四日等)届时生效,如此办理,上述行为自然收敛。

有的咨询工程师为避免附加成本,保持预算不突破,当工程情况变化需要采取附加措施时不明确下指令,而是建议承包商如此这般。如果这种情况不是有经验的承包商可能合理预见到的而附加措施又是执行合同所必需的,根据法律原则解释合同的默示条款(Implied term),咨询工程师必须及时做出指示,否则又是违约,可以索赔。

五、停工、仲裁和终止合同

在国际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的原因或合同某一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情况并不罕见,严重的可能导致终止合同。暂停可能是由业主或其授权咨询工程师指令的,也可能是由于特别紧急状况所迫。还有一种情况是承包商提出的。这在FIDIC第三版及以前版本和I .C.E第五版及以前诸版都是没有的。FIDIC第四版69.4条规定当业主不按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而使承包商财源枯竭,无法继续施工时,承包商可主动提出暂停施工或放慢施工进度。

尽管在国际工程实践中,承包商提出暂停施工的权力有限,但我个人认为应充分利用这个权力以摆脱被动局面。例如:有一个项目,业主财政紧张,在支付上严重违约又无力改变,我承包公司举棋不定,勉强垫资支撑近一年,最后还是提出了暂停,而这个项目二年后才复工。回头来看,长期垫资还不如及时停工。

在业主违约的情况,果断暂停或以终止合同相威胁,对中国公司特别重要(终止的具体提法和策略应听取律师或专家的意见)。因为对于信誉本身就不太好的业主,“绥靖”可能导致更加被动。

仲裁通常不被认为是好的纠纷解决途径,但如果明知胜算较大,而且金额巨大,却无处讲理,另无他路,也该尝试。在发展中国家,“咨询工程师”通常被指定为业主的某一官员,而且监理咨询工程师在合同中的身份只是“咨询工程师代表”。这样,在合同管理实践中,我们应充分利用咨询工程师的争议调解权,还可以通过业主来制约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某些不公正行为。

正式仲裁前一般会先进行调解,有的国家和地区还有专门的调解机构。找一个中间机构来调解,如土木咨询工程师协会等,出于声誉等各方面因素,一般会比较公正,也经济得多。这时,聘请法律顾问、请著名律师出书面意见,引用所在国诉讼和仲裁安全,及时提到的仲裁威胁都是有效的手段。在这些综合措施下,一般显失公平的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就开始退让了。另外仲裁或调解也并非一定要对整个合同,而可以就某一项索赔或某一个问题,如不可预见的不良现场条件的判定等。总之,为了比较公正、合理地解决合同纠纷,应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方式和手段。绥靖的代价往往是利益。

加强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对于提高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的效益,都有重要作用。合同管理与其它工程管理环节丝丝相扣、互相影响。有些索赔提不出来,是因为成本核算精度不够;没有实施网络计划管理,许多延误就无法证明等。改进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中国承包公司共同面临的问题。

六、如何改进合同管理工作

(一)普及和加强法律观念、合同意识

凡事从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出发去考虑,项目负责人应时时牢记合同管理贯穿项目始终的原则,即便是做具体工作的咨询工程师也应把技术问题与合同条款联系起来考虑,以技术方案在合同上的影响经济效益作为评价可行性的重要指标。比如打桩遇到不良地质情况,应在准备技术方案的同时,分析是否已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情况;是否需动用超出预定方案的资源已并应告知合同管理人员,看是否属于业主应偿付的情况。

项目组碰到天灾人祸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同时想到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业主应负什么责任。在着手处理时及时做好记录并按时按既定方式向有关部门通知并提供有关的资料表格。其中某一步骤的不完整或不合理规定都可能影响风险的分担和承包商全部权利的实现。

合同和法律观念还涉及到签收发文、分类档案系统、同期工作记录和签认、书面证据和及时确认口头指令等等。这当中应避免可能由于因袭老经验和按习惯做法而忽视合同法律原则的情况。比如:不少人认为工程承包合同是协议签字后才生效的,但实际上按照合同法的原则,一个报盘(要约)被无条件接受(即承诺)时,合同就约束双方了。也说是说,从收到中标通知书起投标人就成为合同中的“承包人”了。从这个时刻起,业主有什么行为违背合同精神,就可以视为“违约”了。

(二)设置专人或组负责合同管理,编制有关规程手册,使合同管理程序化和制度化

在国际上,合同管理知识是项目管理人员的必备知识,并没有负责计量的Q.S专门归口管理。这种人学过工程,还学过法律,有合同管理的专门知识和经验,对合同的理解、解释、执行、纠纷等决策都要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些人利用已成熟的制度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保证了对合同正确理解、对已完工程的正确计量,对额外工作的准确判断和对额外成本的索偿。大的问题出现时,再聘请合同专家和律师加盟。

适当雇佣专业的合同管理和索赔公司也是应该考虑和比选的方案和选择,在许多情况下不是值得的,从学习、借鉴、提高的角度来说,尤其如此。

针对我国公司合同管理普遍偏弱的情况,建议多进行一些普及和研讨活动,特别是由有关专家编写出可操作的规程、手册等,再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同时,应争取设专人或小组专职或侧重合同管理,从合同角度影响和参与决策。项目签约、开工、接受变更令、停工、复工、纠纷都应尽量征求专门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见,以避免项目在合同管理上失控。

中国承包公司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与国际市场的差距客观上起到了限制和阻碍承包事业发展的消极作用,也大大影响了整体经济效益。我国的国际承包工程企业应积极培养合同管理的外向型人才,开展对合同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不断汲取、引进国外先进的体制和做法,不断提高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水平,加快我国承包工程事业的发展,带动国内工程市场的发育、项目管理体制的健全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4.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四

甲方:李增群郭昌龙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爆破、回填碾压、排土、场地平整和清於除表等全部工程。

二、工程地点:神木县朝源矿业有限公司拟建用地(孙家岔镇柳树峁村马连湾小组)。

三、合同工期:2012年12月1日到2013年6月1日。

四、工程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对回填部分采用压路机,按照1米一个平台进行逐层碾压。回填标高为:工业厂区+1156米,办公区+1171米。在施工过程中的机械、车辆及人员等一切安全事故、道路维修、洒水降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甲方责任:

1、乙方爆破所需炸药全部由甲方提供,单价按民爆公司价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爆破公司爆破,超出民爆公司价格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月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

方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甲方的工程标准进行施工。

2、排土场地及道路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使用,如乙方擅自改变、占用、损毁指定地点以外的,一切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实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爆破、回填碾压、排土、场地平整和清於除表等全部内容)。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和新增工程时,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后签定补充协议。排土地点施工现场土方堆积高度按规划设计规定的高度以内。

八、工程价格:本工程采用以实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爆破、回填碾压、排土、场地平整和清於除表等全部内容)。综合单价人民币元/m3(不含税价)。

九、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进场通知入场施工。每月到月底以工程进度付款80%。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在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后60日内甲方支付100%的工程款。

十、违约责任:

1、若甲方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或因排土场、道路等发生停工,导致乙方停工一星期后、甲方应承担乙方机械费用每天贰万元。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单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给对方。如有争议按国家《劳动法》和《经济合同法》执行。

3、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顺延,但应由甲方签证。

4、若乙方在施工期内,连续未完成施工进度的、不按照甲方要求或设计的规范施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电话:

5.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名称:陕西嘉越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华县蔬菜物流配送中心8#楼基础土石方平场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土方开挖、运输、素土回填夯实、3:7灰土回填夯实和场地平整等全部工作内容。

二、工程地点:华县蔬菜物流配送中心市场内。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搞好。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素土回填量和3:7灰土回填量计算。

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和新增工程时,经项目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后签定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素土回填量和3:7灰土回

填量分别计算为计量基础的单价包干(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碾压和场地平整等全部内容)。土方开挖单价人民币元/立方、素土回填夯实单价人民币元/立方、3:7灰土回填夯实单价人民币元/立方,乙方自负盈亏包干施工。

八、施工现场内的障碍物(含房屋搬迁、水电拆迁)由甲方负责清除,决不影响乙方施工。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若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以3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承包人处以2000 元的罚款)。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顺延,但应由甲方签证。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其停工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费。

十一、付款方式: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即入进场施工。无预付款,乙方挖土工作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50%,以此类推,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监理验收后,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在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后7日内甲方支付85%的工程款。3个月内甲方付清乙方余款。

十二、保证金:在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5000元保证金给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十三、违约责任: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单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未违约方的一切损失,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给未违约方。如有争议按国家《劳动法》和《经济合同法》执行。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工程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6.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六

乙方:

按照《合同法》结合中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土方工程

二、 工程内容:******小区

三、 工程地点:*******

四、 工程量、单价及承包形式:

工程量以施工图基坑面积和瑞贝卡房地产开发公司方共同签认开挖深度进行计量决算,基底20cm作为主体施工单位清土工程量,不计入本次机械挖运工程量,本次挖运土方单价一次包死,土方挖掘、外运单价 元/M3,本工程单价为综合价,含各种可预见、不可预见的因素。

五、工程基槽验收完成,由****公司监理、甲方等相关人员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支付。

六、工期:

该工程工期暂定为 日历天,开工时间20xx年 月 日,竣工时间20xx年 月 日,挖土开工时间如有变动按甲方另行通知为准,不扣除节假日、雨雪天,该土方挖运工期每超过1天甲方罚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乙方每运挖总工程量的1/3时,工期最长不得超过1天。如当期总工程量的1/3运挖量超过1天,在下期总工程量1/3的运挖工期仍未将工期赶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偿乙方因逾期施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现场管理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和主体施工单位的指令,做到施工后的场地干净、平整等,为后续施工提供较好的环境。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在土方挖掘、运输过程中发现一次不服从管理或推诿、拒绝、扯皮现象,乙方除必须无条件服从外,甲方另处乙方20xx罚款。乙方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再支付所完工费用。乙方汽车出土路线根据甲方需走小区南门,汽车出土不能走庐山路小区出口。

2、乙方在挖掘过程中绝对保证按图示标准、标高开挖,决不允许超挖、少挖。如出现超图示基底标高下挖,乙方应无条件按补救措施施工到设计基底标高,并承担所有费用。

3、乙方运土车出入小区必须用水冲洗车轮,保持小区出入口内外干干净净,符合市政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无偿提供家天下场区内、外所有回填土(指回填用土不付已方任何费用,乙方负责将土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八、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挖土、外运土方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的规程,确保机械及人身安全。挖土、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事故责任及发生

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遇到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最大可能减少经济损失,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逐级上报。

九、其它

1、乙方服从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管理,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漯河仲裁委员会仲载。

十一、违约:

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7.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七

1)代建方风险的风险权重为28.41%,是风险因素中权重最大的。代建方选择的失败可能导致全局性的严重损失,甚至是项目全局的失败。很多时候,业主无法在事前对代建方行为进行实时的观察和监督,同时由于代建方业绩指标的可计量程度低等原因,业主无法在事后对代建方的行为后果进行准确的评价和控制。这样,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考虑到如何减弱合同关系不对称的程度,加强对代建方的控制[2]。首先,应从代建方选择入手,选用实力强,有大量成功项目经验的公司作为合作对象;其次,应该加强技术和必要的商务沟通。利用和管理好代建方,将对项目是极其有益的。2)决策风险的风险权重为15.25%,是风险因素中权重其次的。由于决策的常态性,所以决策风险发生的概率也是相对较大的。决策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是由工程项目本身的技术经济特点所决定的[3]。首先,应从决策者自身素质入手,加强团队决策,减少个人主观意见对项目不合理的影响;其次,应该对数据进行核实和验证,减少因决策数据不准确而影响决策成果;再者,还要加强决策工具和技术的学习和应用,对数据进行快速而正确的处理,形成正确的决策意见以指导项目实施。3)资金风险权重为11.15%,是重要的风险因素。对于项目资金管理来说,内部资金管理办法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资金计划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资金计划管理、资金支付管理在项目中最重要的风险便是预付款管理。资金计划管理是对项目上应该支付的款项做到提前一个月上报,以便财务部门根据上报资金计划来准备资金。4)合同风险权重为10.31%,是重要的风险因素。控制合同风险的主要措施应该包括: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市场价格动态要素;加强履约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采用转移合同风险措施,包括向对方转移风险和向第三方转移风险。比如:推行索赔制度、推行担保项目目标部分无法实现,严重的还可能产生项目目标的流产,出现烂尾楼,导致旷日持久的诉讼和纷争,损害一方或多方的利益,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项目施工合同进行正确的、全面的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的

制度、推行保险制度。特别是重大分项的投标报价说明中要求承包人做出保险承诺。另外,在实际工作中,选择项目合同类型时主要考虑项目性质、复杂程度、环境、风险程度和甲乙方的兴趣及合作基础等多种因素[4]。5)经济风险权重为8.98%,是重要的风险因素。该风险属于环境风险。一个复杂的外部环境可能给项目带来较多的不确定性并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作为项目管理者,不能对此类风险进行控制,只能适应。应多与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对于该类风险应采取风险回避的措施或适当的风险自留。对于由于宏观调控和经济疲软等可以采取放弃项目或调整投资方向;对于材料涨价,可以动用涨价预备费进行处理。

工业项目本身风险管理内、外部环境极其复杂,整个项目周期内涉及到环境、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方面面。加上代建工业项目市场刚刚起步,也具有许多不成熟和有待改进的方面。另外风险管理和评价的方法种类繁多,但具有较高集成度和成熟灵活的风险评价方法却不容易找到,各类评价方法所建立模型的适用性极为有限并存在难以评估的缺陷。这些都期待今后的工作当中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王卓甫,谈飞,张云宁,等.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

水利电力出版社,2007.

[2]王卓甫,简迎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创新[M].北

京: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2006.

[3]李佳升.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4]刘荔娟.现代项目管理[M].第2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

版社,2003.

[5]龚敬.浅谈建设工程风险管理[J].山西建筑,2010,36

OnrisksofownersofagentindustrialprogramsbyanalysisofAHPmethod

W ANG Peng

Abstract:ThepaperadoptsthecommonAHPmethodintheriskanalysis,analyzestheproblemsintheriskmanagementoftheagentindustrial programs,andtheidentificationmethodsfortheprogram risks,andpointsoutrelativestrategies,soastoreduceoravoidrisks,toquickenthe

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合理应对措施,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笔者通过长期的《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的教学、研究以及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技术支持服务的探索,进行了一定的总结思考,认为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风险评估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合同的合法性评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具体应符合这几个方面的规定:

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评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主要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应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发包人对承包人,以及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主体资格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特别是邀请投标项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主体资格调查主要是调查发包人是否是法人或法人授权,是否具有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主体资格调查主要是调查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近三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企业的等级,生产能力及设备,企业的技术力量,企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用于投标工程的资金状况,企业的简历,承包类似工程的经验,企业的质量意识及质量保证体系,企业的履约情况,近两年介入诉讼的情况等。

2)合同形式的合法性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合同客体的合法性评估。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客体主要指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以及施工安装行为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和建筑物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4)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评估。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都是违法合同,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2 合同的完备性评估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一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词语定义及解释,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施工合同的监督与管理,信息管理,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与风险管理等。由于建设工程在建造过程中受到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人为因素等影响,建筑物结构复杂,体积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施工周期长,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除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外,还与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其他施工承包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因此合同很复杂。建议选用GF-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工程的特点加以取舍和补充,使得合同文件和内容更加全面和完备。

3 合同双方的责任、权益评估

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风险评估中,合同双方的责任、权益评估是重点中的重点,是合同双方关注的核心。发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有: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提供水、电、电讯线路到约定地点,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提供有关水文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有关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需要的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主持和组织工程的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等。承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用房及设施,发包人承担费用;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承担费用;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接受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的指令;负责工地安全,看管进场材料、设备和未交工工程;负责对分包的管理,并对分包方的行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持现场整洁;按时参加各种检查和验收等。对于部分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也可以通过专用条款约定,交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或部分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专用条款约定,交由发包人完成,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4 合同风险的评审、认定和评价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风险,在实际工程中,发包人往往利用本身的发包地位,将风险尽可能多地转嫁给承包人,而尽可能少地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例如工程款下浮较大幅度,工程量增加在一定范围内不调工程总价款,增加项目在一定费用范围内不增加工程总价款,要求承包单位垫资等,这些压缩承包人利润空间的做法,虽说从表面上看是减小了发包人的风险,而实质上是加大了发包人的风险,因为当承包人无利可图时或需要亏损时,必然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这必然对发包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例如解决垫资问题,通过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政府规定,给发包人施加压力,逼迫发包人提前支付工程款;例如利用农民工上访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造成社会关系紧张等;或将工程完成一部分后开始拖延,并寻找发包人的过错不断索赔,或停止施工与发包人诉讼解决纠纷,影响了发包人的生产和工作。

发包人应对合同风险认真进行评审、认定和评价,对承包人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价,分析承包人的财务状况、技术力量、劳动生产率水平,是否利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社会信誉度如何,有无被政府列入企业黑名单的经历等。发包人的工程技术难度如何,有无高支模、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大跨度结构的施工安装、高耸结构的施工安装等,以及需要特种技术施工安装的工程项目,分析承包单位有无承包类似工程的经历,有无对应的资质等级等。正确分析承包人的利润水平,在此评价的基础上,考虑承包人的承受能力,适当降低发包工程价款,转嫁部分

文章编号:1009-6825(2011)08-0240-02

广西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管理方法分析

黎宇黄超良

摘要:以平钟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为依托,针对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特点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通过对高速公路房建项目设计阶段和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预控,房建工程如期完工并非不可及的目标,业主管理中需加强主要制度、合同管理及奖惩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结合工程实际强化制度执行力。

关键词: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管理中图分类号:TU 712

广西桂林—梧州公路平乐—钟山段是全长110km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达27亿元,是广西通往粤、港、澳的便捷通道。项目全线房建工程主要集中在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区,共9个施工点,总建筑面积约11 000m 2。本人主持了该项目房建工程的招标工作,并作为主要人员参与了其建设管理和收尾审计决算工作,对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形成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结合平钟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建设期间的经验,本文按房建项目实施流程对管理工作要点进行了分析,以供其他类似工程借鉴和参考。

1设计阶段

高速公路房建设计需充分体现高速公路所经路段的文化风貌和建筑特点,在满足基本服务和远景预期需要的前提下,给上路者体验当地风土人情的机会,形成一定的感官及文化享受,提高其上路积极性,进而提高项目运营收益。因此,业主需始终要求设计单位根据上述目标进行设计,提高工程适用年限,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作为项目业主,需主动参与到房建设计的立项研究工作中,敦促设计单位对不同路段的房建工程,结合所处地区的地形地貌、民建特色及服务需要等,准确界定设计风格和远景用地范围。同时,安排房建专业人员随时督查初步设计方案是否

工程风险。

承包人应对合同风险认真进行评审、认定和评价,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认真加以分析,分析企业是否有对应的技术力量,是否有成熟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能够按规定完成该工程项目,根据合同,自己的利润空间有多大,能否达到自己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承包人要认真分析发包人的支付能力,有无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现状或趋势,发包人的融资能力如何,发包人的社会信誉度如何,对存在的风险自己有无应对措施,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在合同谈判时尽可能将风险性因素罗列出来,对自己不能承担的风险要坚决拒绝,对自己能够承担的风险从获益的角度和承接工程的角度认真考虑,积极承担。文献标识码:B

与立项意图相符、勘察资料是否翔实、设计深度是否有利于施工实际需要、工程投资是否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及设计方案能否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等等,敦促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投入设计人员履约,确保业主设计意图得以贯彻,并如期取得设计文件。

2施工阶段

2.1质量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业主需与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一起,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以利于现场管理人员有效的发挥质量监控作用。施工前准备时,承包人需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控制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监督承包人制定和执行有关施工规范和措施,尤其是工程质量控制规范和措施。监理工程师必须敦促承包人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强化对关键部位技术工作的审核工作。在重点工序施工前,还必须对关键检查项目进行复查,如建筑物设计轴线坐标、基础土质和三维坐标、混凝土配合比及其模板规格、主材检验等重要项目,杜绝重大差错质量事故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质量事故坚持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质量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整改不放过等原则,同时,敦促承包人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三道防线,即每道工序完后,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涉及内容多,关系复杂,时间长,任务重,合同风险有时难以识别和评估,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对待,不断总结,系统地加以完善,善意地按市场规律经营,认真评估合同的合法性、完备性,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益,合同风险评审、认定和评价,工程项目目标一定能实现,承发包双方一定皆大欢喜,合作共赢。

参考文献

[1]赵润山.谈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和风险及防范[J].山西建筑,2009,35(35):197-198.

8.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八

摘要:水利工程一般规模大,结构复杂,涉及专业广,多采用单价合同承包,对此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应该从工程量准确计算、补充合同外单价、及时办理签证、补充协议和调整材料价差等方面来把握。作为造价人员,为施工单位争取最大的效益的途径之一就是做好竣工结算。

关键词:收集资料工程量计算补充单价签证补充协议

1 概述

水利工程竣工结算一般由合同内清单项目、合同外清单增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部分)、合同外清单增加项目(签证未计图纸变更部分)、暂定金额项目(以补充合同协议确定)、材料价差调整等部分组成。 是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结算规定编制的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只有做好了竣工结算工作,才能为企业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单价承包合同的竣工结算。

2 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单价承包合同的竣工结算

2.1 基础资料的收集与熟悉

做好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的首要工作是收集与熟悉基础资料,这是前提。包括竣工图尺寸、承包合同技术条款中的计量与支付部分、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规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施工记录表、地质勘测报告、相关的规范和规定。

2.2 工程量的准确计量

实行单价承包合同的水利工程结算时,单价一般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际计算。由于水利工程技术结构复杂,工作面幅度大,合同清单项目数量多,需要大部分工作精力集中于结算计量工作。计算方法应按照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计量方法并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施工工艺进行计量,按实计算出该工程的所有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的关键是要懂得去分析,分析其工艺做法、计量方法和结构构成。例如其中的曲面模板与异型模板的项目划分要区别,分清定义,只有准确划分项目才能方便今后的准确对数,另外模板的计量要按照满足建筑物体型和施工缝要求所需的立模面计算,如消力池施工要分块浇注,其块与块间要设计沉降缝,该消力池砼的模板就应要按施工缝的工艺要求来计算模板;再例如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三个清单项目就需要利用开挖顶面图、底面图来绘制开挖断面图、回填断面图,从而计算断面积进行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的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的另一关键是要熟悉图集及相关规范。例如桩钢筋笼制安、钢筋制安和钢结构工程。前两项清单项目的工作量极大,不仅要熟悉图纸、《水工砼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而且还要灵活掌握《03G101钢筋平法标注图集》中对钢筋的配筋要求进行计量;后一项钢结构工程部分,更需要熟悉钢结构的常用图例及符号、材料及构件理论重量才能识图套量计算。

总之,工程量的计量要做到有依有据,心中有数,既不漏计也不多计,为今后与审计的对数工作打好基础。

2.3 合同外增加项目的补充单价

对于合同外增加的项目(如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缺项漏项等),施工合同一般会规定,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套用相同或类似单价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中无相同或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需补充单价,由施工单价按中介预算的相应计价依据编制,并按照中标承包价下浮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下浮后,报建设单价审批。

补充单价需遵守的一个原则是据实计价,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进行单价分析,按实际施工工艺套定额单价。例如混凝土单价需按照混凝土强度等级按不同部分不同厚度分水下混凝土,掺外加剂混凝土和普通混凝土;再如土石方工程应按土方的四类级别和石方的十二类类别、分清洞内洞外运输和运距计价等。

补充单价需遵守的另一个原则是提供资料应齐全,使得所得数据有据可查。应一并提交的资料有变更工程资料、计价规范、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等。

2.4 合同清单外项目施工现场签证

合同外施工现场签证是指对清单漏项项目或属合同风险外的需现场计费的项目进行的签证申报。现场签证灵活性大,且是参建各方争议最大的地方。要做好现场签证是一件集经验、技巧、方法于一体的工作。

办理现场签证的程序是首先要计算工程量和填报单价,其中工程量的计算和单价填报分别参考以上“工程量的准确计量”和“合同外增加项目的补充单价”相应方法执行。然后填写签证理由及签证内容,最后在签证表中汇总工程量及相应单价生成工程签证造价一览表,并将工程量计算简图和单价分析表附后,再由施工,监理,建设,设计等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办理现场签证一定要将变更部位及变更相关数量及尺寸在签证单详细注明,并附上必要的简图及图片,避免日后发生扯皮。现举例子说明:水利工程施工与自然环境关系密切,广东处沿海地区台风频繁,超强台风属于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超出施工单位所能预见,其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就应通过现场签证进行索赔。首先施工单位要进行损失统计,包括统计工程实体损失,材料、设备损失,恢复生产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抢险人员、材料和设备投入等数量及单价,并将其理由和依据写明,最后生成现场签证造价一览表,并将台风摧残的施工现场拍摄的图片、损失统计简图和申报单价分析表附后,最后一定要由设计,监理与建设单位等签字盖章确认。只有做到盖棺定论,才能防止日后业主单位不认账。

2.5 合同清单外项目设计变更签证

合同外设计变更签证是指施工单位对设计院的设计修改或者补充通知单中变更内容所编制的变更签证单。做变更签证单首先是制作工程量签证计价表,要注意认真核对实际变更的工程量与设计变更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有无出入,有出入的话就要做出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图纸计量;其次是填报单价,其原则也参考以上补充单价调整执行;最后生成变更签证单。变更签证单出来后要将有关此项变更的会议纪要、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等相关文件一同附后上报,以便监理与审计审核时查找方便。

2.6 补充协议签订

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经常需要与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如合同工期的变更,增减奖罚条款(如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增加或者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一定百分比、在原来的图纸内容外增加独立的工程和业主要求创建的永久或者临时项目等。对于造价人员来说此类工程应如何更好的结算呢?现举“建设单位为了便于现场工程管理及办公的需求,要在工程施工现场搭建临时的生活和办公设施”加以说明。关键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写明临时生活和办公设施的施工方法,包含内容,结算方式。应该在补充协议中注明:①采用活动板房施工,搭建数量,单独设置厨房及卫生间;②内容包括地面、板房、围墙、水电安装、室内装饰和给排水等项目;③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算。只有详细具体,做到无懈可击,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工程建完后临时板房拆除了,与审计对数时产生矛盾冲突。

2.7 材料价差调整

水利工程中材料费用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重是相当大的,近年来,主材价格同比上涨,大大的增加了施工单位的工程成本,故主材(钢筋、水泥、砂、石、柴油)调差工作自然成为了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的重点工作之一。造价人员应结合政府主管部分颁发的材料调差文件和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以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调差比例进行调差。

3 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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