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风者观后感

2024-08-23

听风者观后感(共9篇)

1.听风者观后感 篇一

听风者观后感

有周迅和梁朝伟的电影,还是比较值得期待的。看了预告片,服装、画面都很经典。1949年的上海,可以说算是中国的时尚之都了,各种新潮的发型礼服都从上海播撒至全国。剧中帅哥美女的造型好看,首先就是一大亮点。特别是周迅,剧中造型百变,无论哪一种风格,硬朗冷峻的,还是妖娆妩媚的,亦或是大家闺秀的,都表现的恰到好处,我很喜欢周迅的电影,因为觉得,只有她才能演绎出最完美的女人。 片中的周迅,既是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云鬓弯眉,一身旗袍步步生花;又是冷眼干练的谍报员,表情冷冽,风口浪尖如履薄冰。

然而,无论是团花的旗袍,还是笔挺的风衣,都被演绎的恰到好处。美丽聪慧的女人,加上神秘莫测的身份,本身就是给观众致命的诱惑。 有人曾评估过,说梁朝伟最有魅力的部分就是眼睛,一双勾魂的眼睛,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拒绝,当他望着你的时候,就如同陷进了深不见底的深渊,无法自拔。然而这部剧中,导演却别出心裁,让梁朝伟饰演一个盲人。 有人说是掩埋了光辉,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或许是给了观众更大的想象空间。因为有些光芒,永远是遮不住的,越是遮住,越是闪耀,越是能激起观众心底深处对它的.记忆,从而也就越能够得到认同。而剧中的梁朝伟扮演的何兵,性格也同样是捉摸不透,他不是谁可以轻易掌握的棋子,就如同他的眼睛,不是轻易可以掩盖的光芒。 在片中,周迅饰演的张学宁是梁朝伟饰演的何兵的上司。她受命将有听觉天赋的何兵“请”到701部队,但这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梁朝伟黑色墨镜下黑白相间的灰色瞳孔,总会让人感到看不清、捉摸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他来到701,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带着巨大威胁。要驯服这个不稳定的危险因素,是上级交给周迅的任务。 故事往往也就是这样开始的,女人聪慧,男人睿智,斗智斗勇的过程,也是感情衍生的过程。在那个硝烟四起的年代,爱情也随着硝烟一起,悄悄的来临。在预告片中,从周迅和梁朝伟的眼神里,有一种不一样的东西已经通过屏幕传到了观众的心里,勾起了大家深深的好奇心。虽然导演对此只有一句:未尝深爱已无情。但只要这一句,就已经足够唤起观众无尽的想象了。 最后的最后,她们到底怎样了?究竟是怎样的无情?是互相背叛,互相伤害?还是来不及相爱,就各自天涯,或者阴阳两隔? 这样乱世中隐忍的爱情,定是让人深深动容的。与其说这是一部谍战片,我更愿意说它是一部悲伤的爱情片。 “未尝深爱已无情”,没有波澜壮阔,没有轰轰烈烈,寂寂静静,无声却更比有声寂寞。

柳云龙版的电视剧《暗算》早就看过,王宝强演的盲人阿炳印象深刻,可以说天生一副吊丝面孔的傻根演的中规中矩,让我深受感动的是其他两部,听风者章节也不愧是茅盾文学奖得主麦家的作品,不仅是高智商的间谍剧,还写出了点儿反封建以及人性的内涵。 猛然间听说梁朝伟要演麦家的戏,而且是拍《无间道》的麦兆辉、庄文强执导,顿时惊愕。这个,这个,怎么拍,拍成什么样。“对不起,我是特工。”“其实我想做一个普通人。”呜呼,无法可想。

2.《听风者》 篇二

从题材来说,很多人会想当然地认为麦兆辉与庄文强又在“吃老本”,

毕竟《无间道》《窃听风云》都已经用足了类似元素。

但对《听风者》来说,窃听只是一种手段。

当“麦庄”遇上麦家

麦家觉得麦庄电影在气质上接近他的小说:“悬疑,智性,都是把人物逼入绝境,对人性进行残忍的深层次拷问,甚至我们在题材上都一起走进了窃听领域。这大概是我们能一拍即合的原因。”

巧的是,早在2003到2004年间,麦庄便已经拜读过麦家的原著,心下赞叹的同时,创作之心蠢蠢欲动。除了充满机智交锋、紧张刺激的剧情,《暗算》最吸引二位导演的地方还在于它的“传统”。对谍战小说颇有研究心得的庄文强显然最有发言权,在他看来,传统谍战题材分为美式与英式,前者比较多动作、枪战和大场面,后者则更多属于心战范畴,《暗算》的风格显然是英式的,而且它古典,比拼的器材是无线电,算分的技法是人工破译,这种复古的游戏玩法,为《听风者》最终的成色,披上了一层骨子里的厚重感。

至此,麦庄对《暗算》的电影改编做好了自己的定位与准备,谍战的壳,套上心战的核,悬疑感始终是牵制观众前行的诱饵,关于人心的暗战,则是全片深层次的情感基础。在美亚搞定一切版权问题,上门邀约时,麦庄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欣然应允,影片初版剧本的改编耗时仅一星期便宣告完成。两位导演表示有原著小说“珠玉在前”,给剧本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再经过全新的创作,《无间道》和《窃听风云》中的“摩斯密码”、“卧底”、“窃听”等元素在《听风者》中发扬光大,背景也换成了20世纪中叶的敌我关系紧张的时代,还融入了谍战小说里的悬疑元素。

遥想麦兆辉的首部作品(《追凶20年》),是部让人脊背发凉的悬疑经典;而庄文强哪怕写个喜剧剧本(《飞砂风中转》),也要一波三折波诡云谲。经过《无间道》和《窃听风云》两个系列的磨合历练,这对组合已经俨然成为国内最好的犯罪、悬疑电影导演了。而麦家的小说向来以风格诡秘、机关暗涌著称。夸张点说,这几乎是“中国丹·布朗”与“中国克里斯托弗·诺兰”的组合。

还原一个年代

小说《暗算》最大的价值在于,首次通过小说披露了神秘的特工世界。

比如小说中曾写到,老特工可以通过电码的特点分辨出彼端的敌人。两位导演跟专家求证了这个信息,竟然确有其事。小说细节之真实考究,可见一斑,毕竟麦家本人原来是在部队学无线电的。但过于考究的细节也无形中变成了影片拍摄的技术壁垒,好在窃听、谍战题材两位导演并不陌生。从早些年的《无间道》《大搜查》,到近年连创票房新高的《窃听风云》系列,无一不涉及侦查、反侦查,窃听、反窃听。麦兆辉导演笑言,我们都成了专拍“窃听”的导演了。

这是麦庄组合首次涉足年代题材,可在小说里,并未对那个阴霾尚未散尽的时代细节有过多描述。这看似难题,却给了两位导演极大的发挥空间。为了让戏好看,他们放弃了原小说的空间背景,换成了1949年的大上海。

影片开场,张学宁漫步香港街头的戏份中,甚至能在街旁看见那时正上映的国片《太太万岁》的海报。影片中的很多戏份是在诸如和平饭店、上海邮政博物馆等老建筑里实景拍摄的。它们成就了影片想要营造的风华绝代,又带着淡淡的怀旧气息。与我们在过往影片里看到的上海不同,其实1949年的上海依旧是非常时尚、小资的。“只是大家惯性思维,认为解放后中国的每个角落都是军服与中山装罢了。《听风者》展现的,是完全不同的老上海,同时也是最真实的上海。”庄文强如是说。为了拍出有真实感的701内部,剧组甚至走访了很多当时的谍报人员。剧组使用的窃听器械,很多都是真正的古董;仿制道具则小到一枚旋钮亦与1949年相同。

大谍战与小清新

尽管麦、庄两位导演一再声明,《听风者》不是一部爱情戏,但爱情无疑还是该片最令人期待的元素之一。梁朝伟周迅以“熟男熟女”之龄,演绎了一段青涩朦胧之恋,堪称是大谍战背景下的“小清新”。

与《暗算》相比,《听风者》改动最大的是人物。梁朝伟饰演的何兵从一个“土包子”摇身一变成混迹十里洋场的小混混,而周迅饰演的张学宁,则干脆是一个新添的人物。按照导演看重的牺牲理论来说,周迅是个带戏的人,强调牺牲;梁朝伟则比较被动,负责回味牺牲。庄文强甚至笑称,这就是谍战版《雨人》组合。梁朝伟是《雨人》里的霍夫曼,而周迅则是克鲁斯。

庄文强开玩笑说,“梁朝伟很不习惯不用眼神演戏”,虽然已经在《东邪西毒》等片中扮演过盲人,但梁朝伟依旧对《听风者》的表演战战兢兢。每拍完一个镜头,他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导演身边问,我像不像个瞎子?这一次,梁朝伟的电眼将彻底“坏掉”。

戏中安排了梁朝伟进入701 “考试”的桥段,让他在其他“测试者”乃至观众毫无觉察的时候,轻松地报出“听见”的答案。“他真瞎假瞎的问题就像个谜团,他既能听到房间中的任何响声,能感觉出别人的存在,还能毫不费力地绕着别人走过去。这个人物身上兼具自卑与自大。”

影片中,导演特地安排了多个桥段展示梁朝伟的神奇“耳技”,让他的辨音能力胜似《闻香识女人》中的阿尔·帕西诺。他不仅可以找出敌台频率,还能辨别出对方报务员的性别、年龄乃至怪癖。在鱼龙混杂的街头一路,梁朝伟靠声音辨别方向,甩掉尾随在身后的情报工作者。

庄文强说,写何兵时,他和麦兆辉投射了最多个人的影子。“何兵因为特殊的技能,被邀请进701,得到了光荣的人生,但他也犯了一些错误。”二位导演自嘲为“北漂一员”,“得过一些奖励,得过一些好处,但有部戏没拍好,倒下来了”。拍片路上,他们同样顺流逆流皆有;荣誉惨败并存。他们说,“我俩会通过这部片重新出发”,何兵对特工使命的态度变化,也可以理解成两位导演对电影本身的态度。

《回到三国》

TVB开始堕落

近来TVB剧,几乎部部遭批,此次《回到三国》频遭网友吐槽,无数网友感叹:TVB生不如死。

撰文 | 丁丁

3.《最强大脑》选手:听风者艾晓娃 篇三

艾晓娃出生在辽宁渤海湾边的一个县级市。如果母亲怀孕期间没有感冒,或者感冒时没有服用药物,也许艾晓娃可以像其他普通小女生一样有着美好童年,长大后结婚生子。不幸的是,她一出生就是弱视,并且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八个月大就上了手术台,但视力还是一天天变差。好学又好强的艾晓娃希望能去读书,八岁时她去北京做了第二次手术,但左眼还是完全失明了,右眼也只能看到一米以内物体的大致轮廓。后来她在盲校插班上学,因为跟不上课程压力很大,哭了整整三天。而就是这三天,让她患上了严重的青光眼,13岁之后她的世界完全失去了光明。“那时候完全不敢动了,觉得去哪儿都会被撞到,很疼也很狼狈。我

的世界陷入了恐惧,压迫感无处不在,好像所有东西都在欺负我。”艾晓娃说,慢慢地她发现这些压迫感变成了保护她的一种能力,自己好像有了“第六感”一样,能预见前面的障碍物从而避开危险,这让她十分惊喜,觉得自己越来越接近一个健全人。

4.《且听风吟》读后感 篇四

村上春树用其干练不多余的文字,直接而通透地向我们讲述了他的青春。纵使文字简单,但当我走马观花般把整本书看完时,顿时惘然——我到底看到了什么?这本书的主题到底是什么?然后又像发了疯似地,匆匆浏览了一遍全书。恐怕是水平不够!

文字很亲近,但总是给我一种距离感。那是青春的所特有的多疑,即使单纯无邪,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猜透的。敞开心扉,又保留秘密。和你很亲近,但似乎又畏首畏尾地离你很远。无法捕捉,但又无处不在,轻盈散淡,又扣人心弦。那种微妙的关系很难描述,但我想大多数人都是有过这种感觉的。明明就在身边,但是琢磨不透,总是留有一种神秘感。

青春是多么的焦急,多么繁忙,多么自以为是孤傲地独自安排。以至于我们遗忘了很多,等到想要弥补的时候,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正如书中的个借唱片的女子。错过了,便是错过了。懊悔也来不及了。

这个年纪,我们认为自己长大了,渴望独立,渴望摆脱束缚。于是我们常常陷入寂寞,村上和他的朋友们在孤独中大肆地喝啤酒。我想这种狂欢的寂寞,也是青春所特有的吧。

并不是所以的人都能享受这般梦幻迷离的青春的。小说末尾那个得了脊椎神经症的17岁男孩的信:“从医院的窗口可以望见港口。我不禁想象:假如每天清晨我能从床上起来步行到港口,满满地吸一口海水的清香……倘能够如愿以偿——哪怕只有一次——我也会理解世界何以这般模样,我觉得。而且,如果真能够多少理解这点,那么纵使在床上终老此生,恐怕我也能忍耐。”

在不幸者面前,我们这些幸运者应该想些什么呢?我们是否要珍惜生命,珍惜自己的青春?村上把这段安排在这里恐怕也是这个用意吧!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借这个机会,和身边的家人朋友道声谢。这些道理我们都懂,但总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尝到苦头了才知道要悔改。不过我想说的是:因为我们年轻,所以错误我们犯得起;因为我们年轻,所以我们伤的起。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莽撞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逝。渐渐地,我们不再是愣头青,渐渐地,我们处事圆滑;渐渐地,我们不再单纯;渐渐地,我们不再年轻。

珍惜现在,珍惜青春。因为即使以后或许仍会有“谁道人生无再少,休将白发唱黄鸡”,但“这一切都宛如挪动过的复写纸,无不同原有的位置有着少许然而却是无法挽回的差异。”所以我们要为理想奋斗!不过,村上好像在提醒我们即使昼夜兼程,也要时常心怀感恩,留心身边的人和事:且听风吟……

《且听风吟》读后感(2)

村上春树29岁写出了《且听风吟》,从此仿佛找到了一个宣泄口。村上说“写文章并非自我诊治的手段,充其量不过是自我疗养的小小尝试”,我很认同,正是这小小的尝试村上终于找到了真正的自我。在我29岁时重读这篇小说,仿佛看到了一种影子,更能引起一种共鸣。

文字是一种表达,而每个人的表达方式都不一样,村上正是发现并借助了小说这种表达途径。就像小说中所说,从小得了十几年自闭症,经过三个月不眠不休的讲话突然就好了,每个人都有最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我们要做的就是去寻找并坚持下去。

青春是什么,青春是一种迷惘。现代社会各种各样的信息从我们耳边呼啸而过,留下的也只是迷惘与孤独,我们无从选择。是这个时代选择了我们,而不是我们选择了这个时代,我们只能去面对,只能被这浩浩荡荡的潮流推着前进。然而生活终要继续,人也要逐渐长大,长大后我们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很喜欢乔布斯的一句话:“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唯有觉知自已,发现自己,实践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人要有勇气面对自己,并下决心排除自己的岔路。

29岁的自己也想像村上一样为了理想放弃所有,但事实是人总被束缚着,家庭、社会、环境。也渴望宗教般热忱的自我奉献,也羡慕飞蛾扑火般一无反顾,但我知道我不是。

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明白,我只是普普通通一个人,像世上大多数一样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我所追求过、热血过的终究熬不过时间的磨损。

我明白,我不是村上,我只是我,万千大众中的一个。

但我至少希望还能像村上一样,坚守自己的心灵。

《且听风吟》读后感(3)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几乎是不可能的,任何尝试都可能是徒劳的,甚至伤害对方。最为明智的做法就是痛对方保持距离,不要靠得太近,更不要动辄强加于人。在这个意义上,距离就是理解,就是温情,就是关心。

问题是,如果只能以这种保持距离的方式表达关心,那未尝不可以说现代人、现代社会的一种悲剧,一种矛盾。

距离产生自由,自由式最可贵的。

距离感或疏离感,连同虚无感、孤独感、幽默感,构成了他作品的基调。它无法捕捉,又无所不在,轻盈散淡,有叩击心扉,凉意微微,又温情脉脉,似乎轻声提醒在人生的旅途中昼夜兼程疲于奔命的我们:且听风吟……

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

心情抑郁的人只能做抑郁的梦,要是更加抑郁,连梦都不做的。

较之贫瘠的真实我更爱华丽的虚伪,任何人都肯定有他的心事。

死去的人一死了之而永葆青春年华。相反,苟活于世的我们却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地增加着年龄。

再也无须前思后想,一切岂非已然过往。

世上有的事情是奈何不得的。

没有一个家伙有超乎常人的自信,大家一个样,拥有什么的家伙生怕一旦失去,一无所有的家伙担心永远一无所有,大家一个样。所以早些觉察到这一点的人应该力争使自己多少怀有自信,哪怕妆模作样也好。什么自信之人,那样的人根本没有,有的不过是能够装出自信的人。

说谎是非常令人讨厌的勾当。不妨说,说谎与沉默是现代人类社会中流行的两大罪过。我们实际上经常说谎,也往往沉默不语。然而,倘若我们一年四季都喋喋不休,而且喋喋不休的无不真实,那么真实的价值势必当然无存。

一切都将一去杳然,任何人都无法将其捕获。

我们便是这样活着。

等到夏天回去,我便经常走那条同她一起走过的路,坐在仓库石阶上一个人放眼望大海。想哭的时候偏偏出不来眼泪,每每如此。

《且听风吟》读后感(4)

第一次接触村上春树先生的作品是读他的《挪威的森林》,那时候没有先特意去了解村上春树先生,也没有看过他人对村上春树先生作品的评价,反正拿起来就读。

一开始读完村上春树先生的作品后,我有点说不清村上春树先生表达的东西,不知道怎的就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读后内心的感觉。反正就是有点被卷进了一种莫名的情绪,年轻里头的孤独、无奈还有一点点的不安。后来是两年前又读了村上春树先生《且听风吟》一书,大致也还是跟读完《挪威的森林》一样的感觉,读后心里面的感觉很难用一个词语去形容,总的来说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大概是年轻的我内心对于这种孤独、无奈、不安以及似有非有的怀念是有点抗拒的,但没读明白最近又忍不住看了一些书评后再去读了一遍。

《且听风吟》是村上春树先生的处女作。村上春树先生用了很独特的方式去写作,读读其他的小说,就可以很明显看出二者之间的差异所在。正如村上春树先生本人所说的一样“……总的说来黏乎乎让人不好受……”,我理解的是除了在写作内容村上春树先生有所挑之外,语言表达方面村上春树先生也喜欢简明、清爽的方式。所以《且听风吟》一书内容也给人简明、清爽的感觉,句子不长,对话简单,故事也不繁冗。

可就是在这简明、清爽的句子里面,藏着村上春树先生关于年轻时期许许多多的回忆与情绪,也正是这许许多多的回忆与情绪让我记住了这本书。

读到书后面的几节,我才感受到前面所写的,我原觉得多么寂寥的一切是村上春树先生对过去如此深深的怀念。逝去的年轻时光就如“那位左手只有四个手指的女孩,我再也未曾见过。……在人的洪流与时间的长河中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等到夏天回去,我便经常走那条同她一起走过的路,坐在仓库石阶上一个人眼望大海”,但又如何?心里虽是还装着满满的怀念,但物还在人早已消殆。“想哭的时候却偏偏出不来眼泪,每每如此”,即使想再次靠近寻回年轻的时光与感觉,可是任凭自己怎么努力却还是扑了个空,反倒像是打翻了什么美好的东西,心里满满的不是滋味。

我们年轻的时光里头有太多太多的事物,在我们还很懵懂的时光里头出现,在我们还怀着一颗迷茫的心的时光里头出现,这一切充满了整个年轻时代,让人多么怀念。就像村上春树先生在《且听风吟》一书里写到的朋友“鼠”一样,一起喝酒一起谈天说地,到后来长大后有了各自的生活;还有那三个分别与作者有三段故事的女孩,以不同的方式走进他的生活,最后又各自以不同的方式离开他,初恋、流浪少女以及不明白为什么自缢身亡的她;还有在酒吧短暂出现过的有一对美胸的女人,作者的离开断了后面可能的交集;还有修学旅行中遇到的与《加利福尼亚少女》唱片有关的女生;以及在后面情节中透出满满情欲味道又出乎意料没有下文的四指姑娘。但这一切到后来统统都消失在作者的生活里面,好像不留痕迹一般。

我们总要接受出现在生活里面的一切,也得面对一些事物的离开。

是呀,谁不是这样呢?我们都留不住短暂的年轻时光,留不住短暂的年轻时光里头以任何方式出现在你生命中的某个人,留不住短暂的年轻时光里头某个时间出现的某一份感觉,到最后甚至留不住短暂的年轻时光里头你曾珍藏过的老照片。不是刻意不去留住,而是时间像滴水穿石一样慢慢地抹淡你的记忆,或许你也没有留意这一切怎么地就逐渐变淡了,甚至还有你对这一切的心。就像“我”在抱住四指姑娘的时候任凭怎么努力也想不起前三个女孩的面庞一样。这样的流逝在成长的过程里面还会不断的增加,只是在某天你想起来这一些的时候,还是会感觉到心里面有点重量,或许不会很沉,但大概也可以让你稍稍轻叹口气罢了。

最后,“鼠”继续创作他的小说,“我”也结婚了并生活在东京,日子算是安静平和。在收到的“鼠”的稿件首页里有给自己的生日祝福,或许这份记得在流逝的一切里面能带给“我”一丝的慰藉吧。作者在书的后部分写道,“如果有人问:幸福吗?我只能回答:或许。因为所谓理想到头来就是这么回事”。这大概就像是书中开头的那个句子所写的一样吧,“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我们大概也不会处于极端之处,极其完美或是极其绝望。

《且听风吟》读后感(5)

村上春树的第一本小说,写于1979年。因为这本小说,村上春树开始了作家的生涯。

一本青春回忆录。小说的语言很直白,情节也很简单,没有转折、没有起伏。语调谈谈的,但是却给人一种涩涩的感觉,它似乎在表达着什么。就像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曾有过的矛盾,不想为人所知的,但又渴望被人了解的东西。

故事的主人公和身边的朋友用喝啤酒来打发迷茫、寂寞、孤独。青春是挥霍的,因为没人想要去珍惜。渴望独立、渴望摆脱、渴望自由。即使是死亡,在的他们眼中,虽然无可奈何,但也并不沮丧,也不觉可惜。

电台的来电,让他开始想寻找五年前曾借给他唱片的女孩。“我一连忙花了三天时间查她的电话号码……第二天,我给几个高中同学打电话……第三天,我再次跑去母校,在办公室打听到她上大学的名称……”

错过了的东西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即使费尽周折去寻找,但仍然是徒劳。这遗憾,也许就永远存在了。

在酒吧里遇到的女孩,又在唱盘店里偶遇,这个左手少一根手指的女孩,他们的交往,似乎和主人公以前交往的女孩不同,亲密而又纯洁的相处,也许这就是作者当时眼里的爱情。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挥霍青春肆无忌惮。那个十七岁的孩子,得了“脊椎性神经症”在病床上躺了三年。他每天从医院的窗口可以看到港口,他的愿望是:“假如每天清晨我能从床上起来,步行到港口,满满地吸一口海水的清香……哪怕只有一次……即使在床上终老此生,恐怕我也能忍耐。”

世界上许多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生活着。一些人习以为常的事情,对另一些人却是梦想和奢望。在村上春树的书中总可以找到一种力量,他似乎在传达着什么,或者说是一种信仰。

“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也就是这句话开始了他的人生转折。岁月不能回头,寂寞时,且听风吟。

5.且听风吟读后感 篇五

村上春树用其干练不多余的文字,直接而通透地向我们讲述了他的青春。纵使文字简单,但当我走马观花般把整本书看完时,顿时惘然――我到底看到了什么?这本书的主题到底是什么?然后又像发了疯似地,匆匆浏览了一遍全书。恐怕是水平不够!

文字很亲近,但总是给我一种距离感。那是青春的所特有的多疑,即使单纯无邪,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猜透的。敞开心扉,又保留秘密。和你很亲近,但似乎又畏首畏尾地离你很远。无法捕捉,但又无处不在,轻盈散淡,又扣人心弦。那种微妙的关系很难描述,但我想大多数人都是有过这种感觉的。明明就在身边,但是琢磨不透,总是留有一种神秘感。

青春是多么的焦急,多么繁忙,多么自以为是孤傲地独自安排。以至于我们遗忘了很多,等到想要弥补的时候,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正如书中的个借唱片的女子。错过了,便是错过了。懊悔也来不及了。

这个年纪,我们认为自己长大了,渴望独立,渴望摆脱束缚。于是我们常常陷入寂寞,村上和他的朋友们在孤独中大肆地喝啤酒。我想这种狂欢的寂寞,也是青春所特有的吧。

并不是所以的人都能享受这般梦幻迷离的青春的。小说末尾那个得了脊椎神经症的17岁男孩的信:“从医院的窗口可以望见港口。我不禁想象:假如每天清晨我能从床上起来步行到港口,满满地吸一口海水的清香……倘能够如愿以偿――哪怕只有一次――我也会理解世界何以这般模样,我觉得。而且,如果真能够多少理解这点,那么纵使在床上终老此生,恐怕我也能忍耐。”

在不幸者面前,我们这些幸运者应该想些什么呢?

我们是否要珍惜生命,珍惜自己的青春?村上把这段安排在这里恐怕也是这个用意吧!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借这个机会,和身边的.家人朋友道声谢。这些道理我们都懂,但总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尝到苦头了才知道要悔改。不过我想说的是:因为我们年轻,所以错误我们犯得起;因为我们年轻,所以我们伤的起。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莽撞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逝。渐渐地,我们不再是愣头青,渐渐地,我们处事圆滑;渐渐地,我们不再单纯;渐渐地,我们不再年轻。

珍惜现在,珍惜青春。因为即使以后或许仍会有“谁道人生无再少,休将白发唱黄鸡”,但“这一切都宛如挪动过的复写纸,无不同原有的位置有着少许然而却是无法挽回的差异。”

6.伯纳德·詹姆斯 听风者 篇六

固执己见

或许你认为现在的NBA球员就该是流水装配线上的产物——从初中开始全国打比赛,在高中时期就家喻户晓,靠着毕业学校的评价和排名进入大学,然后进入NBA成为职业球员。但是,在伯纳德·詹姆斯身上发生的事情却是另一番景象。詹姆斯曾经是一名典型的问题少年,在还没修完自己的高中课程,他就从佐治亚州的温德瑟森林高中退学了,当时只有17岁的他为此和自己的父母闹僵了关系,一夜之间,他距离变成社会闲散人员也只有一线之隔了,很多黑人少年的人生都会从此开始走向堕落,但詹姆斯最终是幸运的,他在人生的关卡上作出了一个最正确的选择——参军。

詹姆斯之所以这样选择,是因为他来自一个军旅世家。继父达瑞尔·库克曾经应征入伍,之后也进过空军。他们一家人因此总是搬来搬去,从乔治亚的沙凡那港,到德国,再到纽约远郊,最后又回到沙凡那。詹姆斯是典型的那种年龄小但主意正的孩子,他把一切都藏在心里。有时他看似成熟,有时他又调皮捣蛋。这么多年过去了,家里人一直还在谈论当时妈妈贝弗利载着全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詹姆斯把妈妈的座位给突然往下放,之后靠背弹回来了的危险恶作剧。“他没有责任心,而且总是冒傻气。”哥哥舍纳德·雷迪克说。

詹姆斯有五个哥哥,都曾是沙凡那温莎森林高中的体育明星,但詹姆斯却不想沿着他们的轨迹前行,因为他觉得自己并不是练体育的料,就连走路时他那双笨重的大脚都经常会绊到自己。“他们都是各自队伍中最出色的运动员。”詹姆斯说,“我不想再做他们做到的一切,也不想超越他们,我要创造属于我的标志。”但詹姆斯那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标志是什么,在橄榄球上的一次失败经历证明了他并不适合这项运动。之后,他抱着极小的期望尝试加盟了一支篮球队,而那仅仅是因为朋友让他这么做而已。在了解到试训期的前10天就是不停地严格执行跑步训练的时候,詹姆斯便离开了。尽管他在第一堂球场训练时又回来了,但教练却将他拒之门外。

“在沙凡那,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年轻人要么最终一生碌碌无为,在麦当劳或者杂货店干着没前途的工作。”詹姆斯说,“要么惹了麻烦,开始卖毒品,最终身陷囹圄,甚至被人开枪杀死了。大概在10年级的时候,我认识的很多人都正在堕落,但我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我不想进监狱,我要脱离那种环境。”渐渐地,詹姆斯远离了学校,逃学的频率达到了一周两到三天。但他并不是一个坏学生,每次考试他都能通过,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远离青少年犯罪。“我只是想远离那些。”詹姆斯说,“我不想周围都是老想恶心我的人,没有新的乔丹鞋并不会让我掉价,这就是我的初衷。我猜我是想找到自我价值,我不想每天到学校就是为了在精神上被击垮。”

詹姆斯喜欢学习太空探索方面的知识,并把所有时间扎在书店里读书,他的家人拿他毫无办法,就算学校打电话给库克告状,就算他的屁股被打开了花,詹姆斯依然我行我素。“他们还算是不错的家长。”詹姆斯说,“但他们也没有在精神上给予我全力支持。这种感觉就像是军旅生活,你得忍着,把该做的做完。我们就是这么成长起来的,与父母交流想法是很少见的,也很少有舒适感和被拥抱的感觉。”贝弗利·库克对詹姆斯的想法一无所知,但也无法辩驳。“他从不和我们说一个字。”库克说,“我是那种严厉的妈妈,得给他灌输正确的思想,这样他才能成为一位合格的美国公民。”

即便如此,詹姆斯还是拒绝回学校,而且他还需要重读10年级,这无疑恶化了整件事。就像我们身边很多辍学的孩子一样,17岁的詹姆斯为了远离这样的生活,于是继他的哥哥达瑞尔(同为17岁参军)之后,他也出现在了海湾战争的战场上。詹姆斯依旧记得当时母亲有多么担心,每夜守着电话,祈祷不要传来噩耗:“我可不愿每晚熬夜为年轻人担心,我不想再经历同样的事。”

但詹姆斯坚定不移,达瑞尔也是一样。“我曾做到过。”达瑞尔对贝弗利说,“他会一帆风顺的。他很聪明,做事也很得要领。在他找到真正想从事的职业之前,他可以在军队中做些有价值的事,还能游历全球并拿到薪水。”最终贝弗利只能签字妥协了——按规定,詹姆斯加入空军她必须签字,因为他还未满18岁。

军队篮球生涯

“一个个偶然交错,成就了现在的结果……”詹姆斯在拉斯维加斯夏季联赛中说到,他的职业生涯正式从这里起步了,“达到现在这一步,对我来说,是很多次对的时间发生了对的事。”

在来到军队之后,他的大块头立刻引起了教练埃里克·杜马斯的注意。杜马斯在刚成年的时候也进过空军,并且第一个驻扎地是菲律宾。他对于篮球的理解远远超出他的球技,当时他所在中队的球队教练发现了他这方面的才华,于是便让他成为了助教。之后,他便一直在加利福尼亚比尔空军基地的中队执教。有一天,他和妻子逛超市的时候,一位队员打电话告诉他军队里有个大个子新兵可以关注一下。杜马斯马上赶回去,观察了一下这位瘦高的青年,第一眼就看到了他的超大号球鞋,这也意味着他的身高还会长。

“你打篮球吗?”杜马斯问道。

“不常打。”詹姆斯如实回答道。

“现在你要打了。”杜马斯肯定地对他说。

完成在圣安东尼奥的基础训练几个月后,詹姆斯正式成为比尔空军基地篮球队的一员。“站在内线,把投篮盖掉。”杜马斯指导着詹姆斯,“抢篮板,全力防守。”詹姆斯不像那些有经验的球员会使用推人、顶人这些技巧,但他会听取教导,还对篮球有着教不来的天然感觉。杜马斯已经有足够多需要球权的队员,有些比詹姆斯都高的球员还坚持要打外线,所以詹姆斯成为球队惟一的内线。

詹姆斯非常听话,也喜欢站内线,在那里积极拼抢可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获得同样多的东西。但他还是当年那个在参加训练营半途而废的孩子,只不过现在他怎么也逃不了跑步训练了。“你没有选择。”詹姆斯说,“你不得不做这些,在这里就算有你做不到的,也还有其他的等着你做。”

詹姆斯在2003年三月份第一次被派往卡塔尔,在那儿他负责外围安全并保卫飞机库。那里白天温度一般高达48摄氏度,就算在夜间也有20摄氏度。颗粒状的沙子反射阳光,不带太阳镜根本就不可能看清楚东西。而距离他们的军事基地总部要45分钟的车程才能到,那里有一家麦当劳,童子军们常常去一趟就挥霍100美元。“你会见到一些人的柜子里放着两星期前的芝士汉堡,而他依然会把它吃掉。”詹姆斯说到。詹姆斯在这里打了几次内部的3对3比赛,并赢得了1000美元的基地商店代购券,他可从没想过能通过球技获得奖励。10个月之后,他回到比尔空军基地,开始崭露头角。一天,上士罗伯·格雷(詹姆斯的跑步搭档)见到了他一生所见中最给力的篮球——詹姆斯在篮下丢了球,之后引发了争抢,只见他从人群中横空而出,送出一个双手大灌篮。“他就是军队里的沙克。”格雷说,“其他人拿他没辙。”

之后,詹姆斯被训练为海关战士,并在2005年被派往科威特。在那里,除了看守缴来的禁品仓库之外,他的工作就是打球。那里有很多小分队,每个月都打巡回赛。那时他又长高了几厘米,身高达到了1.98米。在詹姆斯的带领下,他的球队战无不胜。当他回到美国的时候,他依然在成长。一位为巡回赛工作的ACC裁判惊叹于詹姆斯的篮球水平,并给几个教练打电话让他们关注一下詹姆斯。佛罗里达州大的伦纳德·汉密尔顿听取了这一建议,并在2005年的美国大兵全明星巡回赛上观看了詹姆斯的比赛。由于接到很多ACC球队的召唤,詹姆斯申请了Palace Chase项目,这个项目允许士兵在拥有很有前途的机会的时候结束服军役。但他的请求被拒绝了,2007年他最后一次被派往伊拉克的布卡营(美军在伊拉克最大的监禁基地)。

布卡营分为11个区域,总共关押了大概2000名囚犯,而且管理松散,詹姆斯和囚犯之间只以锁链相隔。只要他们想,他们随时可以冲出来,这就是詹姆斯当时的感觉。每个区域都有一位宗教领袖,每天军队都会与他们商谈以防止暴动。“在我们驻军的地方,其实依旧会有恐怖分子随时出现,生活是艰难的,每一天都有谋杀会发生。”回忆起在伊拉克时的经历,詹姆斯感慨道,“迫击炮的炮弹不断在我们身旁爆炸,最危险的一次,爆炸地点距离我只有20米,炮弹的碎片击中了我的屁股。天啊,那真的是太危险了。”

在伊拉克呆了近九个月之后,詹姆斯启程回到比尔。与此同时,佛罗里达州大的汉密尔顿依然在竭尽所能追逐詹姆斯。给军队打电话直接要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他只能经常找贝弗利谈,她再把信息传达给詹姆斯。“我真的从来没想过我会离开军队。”詹姆斯说,“我不想退出,也不想去上大学。在这里你会感觉到安全,你知道你能拿薪水,你也一直会有工作。这让平民的世界看起来有些恐怖,因为在外界你可没有这样的保障。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最终选择了重新入伍,因为他们害怕在外界找不到工作,使生活面临危机。离开熟悉的环境并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往往会给人带来不安的感觉。”

但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之后,詹姆斯对于人生的感悟和参军前已经大不相同,他处理事情更加坚定了。这是他的决定,这是属于他的成功或者失败。“我只是随心而行,我的直觉告诉我,我该退伍去接受教育。“他说道。

新的身份

2008年,詹姆斯成功通过了GED(高中同等学历考试)考试,终于在退伍后有机会重新走回校园之中。但因为并非科班出身,并没有哪所一流院校愿意接纳这位来自部队的“大龄青年”,于是塔拉哈塞社区学院成为了詹姆斯的落脚点。虽然只是一所社区学院,但妙处在于,这所学院的所在地是佛罗里达,而塔拉哈塞社区学院的校址,和佛罗里达州大几乎只有一墙之隔。如果他能成功完成两年学业,他就能上佛罗里达州大。“我想像不出,还有哪名球员在接触篮球的道路上会遭遇如他一般的曲折经历。但现在的他,已经有了非常强大的性格因子。”汉密尔顿教练说道。

詹姆斯在这两年中场均能拿下13.6分和9.8个篮板,在对阵西北佛罗里达州大的一场比赛中他甚至砍下了38分和16个篮板的大号两双。在带领球队拿下赛区冠军之后,詹姆斯正式与佛罗里达州大签了协定,奥卡罗·怀特也于同年加入了该校,他们一同训练还有不少相同的课程。没过多久,怀特就听说了詹姆斯是老兵的传闻。“嗨,兄弟。你都多大了?”一天,怀特这样问詹姆斯。而当他得知詹姆斯已经26岁的时候,怀特惊了。“哦,我的天啊,咱俩差9岁啊!”考虑到巴希尔·梅森以28岁年纪在瓦格纳大学上任,成为NCAA一级联盟最年轻主帅,詹姆斯作为球员实在是太老了,他的队友开玩笑地称他为“大兵”、“老爷爷”和“老年人”。

不过,詹姆斯的处子秀异常完美——替补出场28分钟,10投7中得到15分、10个篮板和3个盖帽,佛罗里达州大也以75比55大胜北佛罗里达大学;得分、篮板、前场篮板、盖帽乃至命中率,都排名全场最高。“伯纳德展现出了与年龄完全相符的成熟,佛罗里达州大主帅汉密尔顿连续9个赛季开门红的纪录才得以延续。”ESPN的赛后点评虽然有几分玩笑成分,但对詹姆斯的表现却非常认可。而在接下来的9场比赛中,他只有一场得分上双,在佛罗里达州大主场迎战俄亥俄州大的比赛中,他甚至一分未得。场馆总是被球迷围得水泄不通,汉密尔顿知道詹姆斯是第一次处于这样的环境中,他感觉到了詹姆斯的迟疑——他至今依然在怀疑自己能否在ACC联盟竞争,他真的属于这里吗?

“你和球场上的其他人一样出色。”汉密尔顿总是这样鼓励詹姆斯。“事实上,你更具天赋。放轻松,打好球就行了。”

“是的,长官。”詹姆斯回应到。

随后,詹姆斯迎来了NCAA生涯第一次首发,他再度拿下11分和10个篮板的两双,佛罗里达州大轻取哈特福德大学;不过直到20天后再度首发又拿下两双,帮助本队险胜拥有佩里·琼斯、昆西·埃西的贝勒大学(15号种子),詹姆斯才算坐稳了主力位置,而汉密尔顿也没有在詹姆斯的眼中再次看见那种疑惑与迷茫。“此前对阵两个高排名球队(佛罗里达大学和俄亥俄州大),我都打得畏首畏尾,但胜利给了我巨大的信心,我们证明了自己有实力与那些才华横溢的豪门球队一决高下。”詹姆斯说道。NCAA锦标赛的时候,詹姆斯在佛罗里达州大加时输给当年Final Four球队弗吉尼亚联邦大学的比赛中拿下8分、9个篮板和5个盖帽,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是属于ACC联盟的,而且第一次考虑在这项运动中更进一步的可能。“我对这项运动确实有天赋。”詹姆斯说,“如果事情早几年就发生了变化,我估计现在已经在NBA打球了。那样的话我也会很满足,那样的生活对我来说很不错,但一切发生了就发生了。只要知道有希望,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一切不再只是希望!大四的第二场比赛,对阵中佛罗里达,他拿下18分和11个篮板,随后对斯泰森又送出15分和11个篮板。两场比赛他一共17投15中。加时赛输给四号种子康涅狄格的比赛中,他摘下14个篮板,之后90比57击溃三号种子北卡,他又拿下8分和9个篮板。佛罗里达州大拿下首个ACC联盟冠军,之后他们在NCAA锦标赛的第三轮铩羽而归,詹姆斯赛季场均10.8分、8.1个篮板和2.3个盖帽,越来越多关注的目光投向了这位身份特殊的球员。尽管两年NCAA生涯他连一次单场20分都没拿到,但连续两个赛季盖帽过80个的数据,对于一个防守型中锋来说并不寒酸。事实上,2.08米、120公斤的詹姆斯被认为是2012年参加选秀的球员里,低位防守能力最好的球员之一,尽管27岁的年龄意味着已经不可能再有潜力可挖,但在此前的选秀预测中,他仍被认为有望在二轮末段被选中。

“如果伯纳德能够被NBA球队挑中,其意义远远大于一次选秀,可以想见那些退伍军人会因此而得到怎样的鼓舞。”就连美国媒体都没想到,用首轮17号签从骑士那里换到三个选秀权的小牛,居然舍得用33号签选詹姆斯——尽管没能得到与斯特恩在台上握手的机会,但对这位高龄新秀来说,这已经是不可思议的成绩了。更令人动容的一幕是,当NBA副总裁亚当·希尔沃念到詹姆斯的名字后,现场许多球迷主动站了起来,为这位空军出身的特殊新秀合唱国歌以示祝贺。

贝弗利·库克很容易哭,但是大屏幕上的这一幕并没有让她落泪,她觉得这一切都那么地不真实。这么多年来这还是第一次全家人都聚齐了——詹姆斯老是缺席家庭聚会,总是在远离家乡的地方服着兵役,就好像这些地方是绕个大弯子进入NBA的最远点一样。当然,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27岁的詹姆斯真能在NBA站稳脚跟,像人们说的那样成为“穆托姆博第二”吗?为了在2013年追逐霍华德,达拉斯这个休赛期重组了自己的前场,新添了埃尔顿·布兰德和克里斯·卡曼。这已经不是两年前那支冠军小牛了,他们依然在寻找球员而不是重建,而如卡莱尔所说:“27岁是年龄偏大,但他依然年轻。”对于篮球生涯而言,詹姆斯还是处于年轻状态,如果他能持续进步,获得上场时间指日可待。“成熟是非常重要的。”马克·库班在一封邮件中写到,“而他都要熟透了。毫无疑问,他肯定会努力的。用一个二轮签,我们希望找来一个能做出贡献的球员,不管他多大。球队里能有他我们非常兴奋。”

7.《且听风吟》的读后感 篇七

这本书大约是我在高中时代收入,后来却迟迟未曾阅读,近日打扫之时却发现它已然在书架上落满尘埃。已然不记得当初是怎样的心情而选择了它,也许是名字,也许是装帧,也许是开篇的几行字句,记忆连同青春的尾巴,一起去而不返。但它或许是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吧,但不关乎于爱憎,只关乎于活着,那是停留在年轻时代的活着,似乎与许久的以后终究要有不同。

我不确定是否每个人都会喜欢这样的小说,没有情节的大起大落,没有出乎意料与情理之中,倒更像是一篇带着情节的散文随笔。故事里,有“我”的朋友鼠,有“我”曾遇过却再没遇见的女孩,有最后留给“我”的那片海。一切仿佛随时光而刻成胶片,但已然无法理出影像。

而随着作者的文字,我的脑海中似乎也出现了一幅又一幅的画面,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影片。在海面上漂浮着饮着酒的男女,一丝不挂的仅仅喝醉的女孩,还有没有尽头的大海与马铃薯……但其实村上春树的文字,描绘出的也并不只是电影一般的画面,它们也是关于“青春”的画面,没有大段大段说理的文字,也没有抱怨与刺痛。但全文阅读完毕后却达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诀别。这是让人恐惧的,也是让人莫名想要靠近的。其实作家操纵的不只是文字,还有读者的心。

8.《且听风吟》的读后感 篇八

这部小说作为文学文体的新颖之处主要表现它的文体或者说语言风格:简洁明快,爽净直快,节奏短促,切换快捷。我认为这部小说具有创新性,近乎透明,了无阻翳,可谓开一代新风,甚至认为其文体的新颖之处意味着他对世界的理解的新颖,并非语言的新颖。

有位评委,文学评论家丸谷才一称道:“总之才华甚是了得,尤其出色的小说的流势竟无全滞重拖沓之处。二十九岁的村上春村写出这样的作品,说明今日本的文学趣味开始出现大的变化。”

我认为这部小说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距离感。美国有位作家哈斯费尔德说:“我们认识的对象和实际认识的对象之间,总是横陈着一道深渊,无论用怎样的尺都无法完全测出其深度。”

距离感,连同虚无感,孤独感,幽默感,构成村上作品的基本情调。

它无法捉摸,又无所不在,轻盈散淡,又叩击心扉,凉意微微,又温脉脉,似乎轻声提醒在人生旅途中昼夜兼程疲于奔命的我们:且听风吟。

读了这部小说后,我才知道,村上是多么有才华。

其中还有一位著名作家古行淳之介写道:爽净轻快的感觉下有双内向的眼,而主人公又很快将这样的眼转向外界,显得那般漫不经心。能把这点不令人生厌地传达出来,可谓出乎不凡,不过,我觉得那不仅仅是技艺,也作者强调的品性融入其间,对我予以好评。

这部作品被译作之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世界各地深具影响。

9.听风者观后感 篇九

2014年2月18日,程皓鹏将一块白色的移动电源交给姐姐程皓月,说:“姐夫不是说他三星手机电池很不经用吗?我从网上拍了这个东西,就给姐夫吧!省得他总说手机没电,你找不到他。”程皓鹏说的姐夫就是程皓月的同居男友王云峰。时年33岁的王云峰是保定人。因家境困难,王云峰高中没毕业就辍学开始混迹社会。没学历又没手艺的他后经朋友介绍,到新市区阳光北大街的“唱将KTV”做保安。后因掌握了调音技能,成为该KTV的一名调音师。

2008年10月18日,王云峰一高中同学的女友过生日,到“唱将KTV”庆祝。仗义的王云峰利用工作间隙跑到包房为同学献唱助兴,因此被一位清纯安静淳朴的小女生所吸引。女生叫程皓月,河北阜平县城南庄人,时年21岁,是河北工商学院的大三学生。王云峰对她展开猛烈追求,两人很快成为一对恋人。程皓月本科毕业后,想继续攻读研究生,但程家父母以经济条件困难为由,希望女儿毕业先参加工作。王云峰宽慰女友,让她不要为学费担心,他能供她读研。在男友的支持下,2010年程皓月以优异成绩考取本校研究生。

可对姐姐的这个男友,程皓鹏却并不看好。

程皓鹏小姐姐5岁,2009年考入保定职业技术学院读书。得知王云峰的基本情况后,他劝姐姐分手,程皓月却批评弟弟:“你懂什么是感情吗?”程皓月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纠结。因为随着年龄增长和阅历的不断丰富,她越发感觉自己和王云峰之间的差距,后悔当时单纯无知的选择。然而,两人同居多年,自己已是他的人了,想分手确实很难。

2013年6月,程皓月在纠结中结束了研究生学业。父母再次要求女儿跟王云峰分手,否则就断绝关系。为此,程皓月一连一个多月没回家。最终母亲范秀英提出,如果王云峰能买得起房子和汽车,他们就同意这门婚事。可令范秀英万没想到的是,2014年1月,王云峰竟然把一辆中华H330轿车,和一套尚品溪畔小区98平米住房的按揭购房合同一起交给程皓月。范秀英老两口没想到错打了如意算盘,可又不能说话不算数。程皓月惊讶地问钱是哪来的,王云峰称是他买彩票刚中了30万大奖。但程皓鹏觉得事情有些玄乎:难道准姐夫真的有那么好的运气?况且他上网查了,保定那段时间无论福彩、体彩都无人中30万的奖项。这30万又不是王云峰借的,是否来路不正呢?不行,一定要帮姐姐把好关,绝不能让姐姐就这样稀里糊涂嫁了。

很快,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程皓鹏主动送给王云峰移动电源的一幕。王云峰归案后,警方也确认那个移动电源带有窃听功能。据程皓鹏女友回忆:1月27日的晚上,已经大学毕业在开发区华源科技公司工作的程皓鹏突然给自己打电话,说支付宝上余额不足,不方便充值,让女友先帮忙付个款。警方根据其女友提供的商品链接网址,找到程皓鹏在旺旺里和叫“观赏家”的店铺的卖家八哥的聊天记录。

原来,因为手机耗电量特别大,程皓鹏经常一天不到就要充电。那天,他上网搜索移动电源时无意中发现,很多移动电源除了正常的充电功能,还带有监听定位的套餐功能。在他和八哥的聊天记录中显示,当时程皓鹏喜出望外,他详细询问了监听功能的使用方法。八哥告诉他,具体操作是非常简单方便的,就是在移动电源里安装一张电话卡,如果对方的手机连上了移动电源,监听者可以用自己手机拨打移动电源里的电话卡卡号,实时启动监听功能。功能启动后,被监听者周边的声音能回传到监听者这一方,监听者可以通过自己手机的录音功能即时录音留存。程皓鹏在旺旺里激动地说:“太好了,我需要的正是这个神器。”他当即决定拍下这款带监听功能的移动电源。当日,程皓鹏在腾讯微博发表说说:自己太有才了,这神器可谓无坚不摧。

把这个礼物送给准姐夫后,程皓鹏一连监听了几天,因为王云峰只是在手机没电的情况下带上移动电源,所以程皓鹏对他的监听也非常有限,他也只能凭此捕捉蛛丝马迹。

鉴于当事人已经被害,警方从后面的调查中基本还原了当时的情况。

案发后,警方在程皓鹏的手机中找到他保存的两段监听录音——第一段是2月26日的录音,内容是王云峰跟程皓月吵架的声音。接受警方问询的程皓月想起了那天发生的事情:那天,程皓月下班很晚回家,单位一男同事正好顺路开车送程皓月回家。谁知,正好被王云峰撞见,结果王云峰醋意大发,两人大吵一架,程皓月半夜跑出家门。不一会,弟弟就打来电话,问自己在哪儿。程皓月不想跟弟弟说吵架的事,谎称自己在家。哪知程皓鹏根本不信,还一直追问到底在哪里,直到她说出在同学家借宿一晚,程皓鹏才很难过地说“当初我不支持你们,现在你尝到苦头了吧”,便挂了电话。当时程皓月就感觉奇怪,弟弟的话怎么这么无厘头?可她脑子只是闪念一想,也没在意。当天程皓鹏在自己的QQ空间中写道:“准确定位,不一般的神奇!”

但3月23日,程皓鹏的日志中记录的心情突然大变,他写道:“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太恐惧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警方随后从程皓鹏存在手机录音文件中另一段重要录音中找到了答案——

警方回放监听录音显示——3月21日早上6点多,王云峰就接到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只听王云峰在电话中说:“力哥,我真的已经金盆洗手了。”录音里听不清对方说了什么,只听王云峰一直在电话里求饶让对方放过自己,说自己现在只想尽快结婚过安稳日子。不想和对方见面。原来王云峰自从辍学后,一直跟着名叫迟大力的人混迹社会,经常出去喝酒打架。但王云峰和这个叫迟大力的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3月23日的一段录音彻底让程皓鹏明白:王云峰竟然还参与过一起命案!

案发后,王云峰的交代也证实了这一点——2012年冬天,山西太原一金矿老板金启泰想灭掉合伙人韩超,想雇凶杀人,找到曾经在自己公司的保安迟大力。迟大力曾到太原,保定打工,经常去王云峰所在的KTV唱歌。两人关系非常好,于是他找王云峰合作。11月22日,韩超被他以谈生意为名骗到保定,带到了KTV。晚11点多钟,王云峰按迟大力安排给韩超喝下带有安眠药的饮料,半小时后,他们开车将昏迷的韩超带到了北三环距离107国道大概500米远的一处枯井处,将其勒死后推入枯井中……事后,王云峰拿到了三十万元封口费。但此后,他因怕东窗事发,有意疏远迟大力等人。这些钱始终没敢动,直到前段时间程家父母逼着买房,他才决定拿出来。可没想到迟大力却再次联络上他要他再干一票。他更没想到,这一切全被那天偶然监听的程皓鹏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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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姐夫可能身负命案?!一个用别人献血打造自己婚车和婚房的人怎能让姐姐托付终身?!程浩鹏惊得不知所措。姐姐又在外面出差,他该怎么办呢?他在一个叫做“秘密”的社交网里写下了当日的困惑——“无意中发现姐姐的男友竟然是一名杀人犯,真不知该如何是好。”谁知,正在惊悚中的程皓鹏3月25日晚,却接到准姐夫王云峰的电话。

据案发后王云峰交代,因程家人一直不同意这门婚事,他总是有意拉拢讨好小舅子。25日晚,女友出差,在家闲得无事的王云峰给程皓鹏打电话,请他吃饭。程皓鹏推托了很久,但在王云峰热情邀请下,最终还是接受了姐夫的约请。当晚,程皓鹏却表现得魂不守舍。王云峰问他是不是遇到难事了,程皓鹏只顾摇头喝酒,结果不多会就显出醉意。程皓鹏的怪异表现,让王云峰觉得诧异。特别是看到程浩鹏喝高了,王云峰便拉着他上了自己家里。回到家后,醉醺醺倒在沙发上的程皓鹏突然对王云峰说:“你跟我姐分手吧,我姐不能嫁给你。”然后语无伦次地说:“我什么都不说。你不能娶我姐,不能。”王云峰觉得特别奇怪,问他为什么。谁知,程皓鹏酒后吐真言:“我姐不能嫁给杀人犯。”王云峰不禁脑袋翁的一声,他把一杯水泼在程皓鹏脸上,紧张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此时的程皓鹏突然被吓醒了,他慌忙辩称不知道自己刚刚说了什么,都是醉话。但王云峰哪里肯信,他顺手抄起茶几上的水果刀,逼问道:“你再不说,我就杀了你。”程皓鹏完全吓醒了。在王云峰的威逼下,他不得不瑟瑟发抖地道出自己送他的移动电源里安有定位监听器一事。王云峰一听,怒火中烧。而此时的程皓鹏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他恐惧地祈求王云峰放过自己,并答应如果他和姐姐分手,自己绝对替他保守秘密,连姐姐也不会告诉。

王云峰正在思索对策。谁知,程皓鹏趁他转身之际试图逃走。心慌意乱的王云峰一把揪着程皓鹏的后脖领,举起手中的水果刀,向程皓鹏凶狠刺去……直到程皓鹏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王云峰才回过神来,换掉身上的血衣,慌乱地逃出家门。

第二天,程皓月出差回家,发现躺在血泊里的弟弟,吓得魂飞魄散。慌乱中,她拨打王云峰的手机。可对方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程皓月慌忙报警。三天后,王云峰在满城县青鸟网吧被捕。

归案后,在警方的缜密侦查后,铁证面前,王云峰不得不如实交代了2012年伙同迟大力制造的那起杀人案。根据王云峰的交代,新市区警方调取了王云峰和迟大力的最后通话记录,迅速锁定了迟大力所在的区域,很快将没有任何设防的迟大力抓捕归案。迟大力归案后交代:当年他为了钱,被金启泰雇佣除掉韩超。因韩超经常在外面和各种女人鬼混,行踪不定。有时候突然回了家;有时候竟然一年半年都不回家。妻子也管不了在外逍遥的他。而正想除掉韩超的金启泰想即使杀了他也无人知晓。韩超失踪后,其家人还以为他在外面逍遥呢。见丈夫长时间没有行踪,妻子也没有报警,一直恨不得他早死的妻子乐得接手了金矿的部分财产。因此,韩超被害一案,始终没人报警。直到迟大力归案,才大白于天下。在迟大力的指认下,警方很快在那口枯井中,挖出尸骨,经法医DNA鉴定比对,确定是韩超的遗骸无误。此案新市区警方立案另处。等待他们的也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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