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合作进展情况报告(通用7篇)
1.医疗合作进展情况报告 篇一
阿用乡人民政府关于
2010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
—2012年7月31日在阿用乡第九届人大主席团第32次会议上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李政兵
乡人大主席团:
我谨代表阿用乡人民政府向乡人大主席团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0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转情况
(一)报销情况
2010年全年,全乡报销医药费52.53万元,其中:住院补助21.36万元,门诊补助31.17万元,报销人数15355人;2011年全年,全乡报销医药费59.37万元,其中:住院补助16.18万元,门诊补助43.19万元,报销人数22163人;2012年上半年全乡报销医药费38.89万元,其中:住院补助13.57万元,门诊补助25.37万元。
(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情况
全乡共有7个定点医疗机构,乡村医生18人。目前开展合作医疗业务人员14人,其中阿用村委会2人,者兰村委会2人,那翁村委会3人,那来村委会3人。由于多种原因,其余3人尚未开展业务。
(三)主要措施
1、领导重视,完成体系建设。3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我乡新农合工作已步入规范化轨道并得到长足发展,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知程度逐年提高,满意度不断上升,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逐年下降,新农合资金最大地发挥了效益,我乡新农合现已覆盖六个村委会、118个村小组。新型医疗卫生保障服务体系已完全形成。
2、严格医疗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按照县合管办制订的相关要求,将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全部进入代理银行基金专户储存、管理,由县合管办负责审核汇总支付费用,做到乡合管办管帐不管钱,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高效运转。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的参与权、知晓权和监督权,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情况作为公开的重要依据,每月张榜公布一次,接受参合农民的监督。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使用和医疗服务过程管理,按照《富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住(转)院管理、药品使用管理、住院医药费用公示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依、科学规范运行。为增加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合管办报销费用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乡合管办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不定期地到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医疗服务
和药品监管。督促、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和完善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诊疗、用药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二、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收缴工作情况
为做好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制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全乡共完成农民个人自筹资金28500元,占任务数的3.2%。现还继续收缴,必须保证11月底完成任务。
三、存在问题
1、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等原因,部分群众没有得到实惠,群众报销率低。
2、医疗报销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3、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参合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1)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村委会卫生室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完全达到规范标准,仍不能满足临床需要,还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2)是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短缺,是困扰新农合长期稳固发展的严重问题。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村卫生室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5、外出务工人员和在校生参合率低,影响每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缴进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建立完善村卫生室制度,提高村卫生医务人员素质,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2、加强对乡合管办的管理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3、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收缴工作。
2.医疗合作进展情况报告 篇二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监督机制
从2003年起, 我国开始在部分省区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 并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实现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当前的新型合作医疗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但我们长期以来对计划经济时代的合作医疗作用是否有夸大?过去的合作医疗是在当时低价格水平和适宜技术的医疗卫生体系基础架构发展起来的, 今天离开配套的制度, 单纯地奢谈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否会有实际效果?曾经的重建努力为什么没有成功, 它们遇到了哪些困难?新型合作医疗如何推行, 真的给农民朋友带来了实惠吗?实施过程中制度存在哪些缺陷?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 我们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
一、调查目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市县试点, 到2010年基本实现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为让农民更了解这一新制度, 及时发现其缺点, 以进一步完善该政策, 让广大农民受益更多,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此次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方式
调查时间:2013年1月28号到2月7号。
调查对象: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里澜城镇。
调查方式:利用网络, 书籍杂志报纸等资源进行资料收集, 整理与分析发放调查问卷20个样本走访调查。
三、调查结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简称“新农合”, 是指由政府组织, 引导, 支持, 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 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 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 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 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门诊基金, 大病统筹基金, 风险基金。永清县住院补偿起付线及比例: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100元, 补偿比例 (扣除起付线以及资费部分后) 8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 (扣除起付线以及资费部分后) 65%;封顶线每人每年40, 000元。
(一) 了解程度。
在这次调查中, 对新农合了解一点的人占到了85%, 了解的人占10%, 不了解的占5%。可见大多农民对新农合有基本了解, 据调查, 农户主要是对医疗本的使用以及农户自己交的钱的支配比较了解, 是通过村委会广播所知。但是, 对于该制度涉及的报销比例以及报销程序没有经历过报销的农户仍是不知道, 主要是因为大部分农户平时不生重病故很少使用医疗证。
(二) 参保率100%, 并且所有农户一致认为将继续参保。
可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给农民带来了实惠, 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但是在走访中仍有一部分农户反应了一些问题:一是农合以后药费贵了, 最后算下来也报不了多少钱。主要是政府部门监督不力, 一些定点医院的医生看到医疗证会相应增加医药费用, 以抵和合作医疗报销的费用, 来增加医院的收入, 这就使原本不高的补偿水平“隐性”降低, 影响参合农民受益。二是国家设置的基本药品目录不能满足需要, 因为在此目录以外的必需药品仍占很大一部分, 如果目录以外药品花费占很大一部分, 农民是得不到优惠的。而且农民不是医生, 不了解医疗知识, 医生是否使用基本药品目录让农民感到质疑。三是仍有一部分农民对医生以及护理人员工作态度感到不满。总之参保的人群中对新农合的态度:很有帮助占25%;还可以占50%;没感觉, 很少用占25%。
(三) 对农民常去的报销地点进行调查。
在调查问卷中75%的农民选择到乡卫生院进行报销, 10%的农户选择到县级医院进行报销, 只有5%的农民选择到更高级的医院进行报销。主要原因:一是从医疗方面看, 受小病在村, 大病到县的影响, 从既方便又容易被接受的角度看, 人们更容易选择乡卫生院。二是从医疗水平让人放心的角度看, 人们更容易选择县医院, 乡镇卫生院占有的医疗资源有限, 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的就医要求。
(四) 报销比例。
在调查中, 农户们反应报销比例低起付线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 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不在医疗范围内, 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收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满意占15%;还可以占35%;不满意占20%;不知道占30%。
(五) 报销手续。
患者自出院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报销有效, 逾期作废。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是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二是农村合作医疗证;三是村委会证明;四是住院时门诊病历和住院记录;五是经当地乡镇合作医管办盖章的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复印件。此外, 独身子女户, 两女户, 五保户, 低保户, 特困残疾人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再一个就是, 虽然各类品种都有明细要求, 但农民根本不清楚报销的要求, 而且农民真正去医院的占极少数。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和积极性是比较高的, 这表明, 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很赞同的, 同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为保障农民健康,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 加大宣传力度。
村委会以及各级医院定时进行新农合政策的宣传, 让农民切实了解该政策。在城乡, 可以以宣传栏, 标语, 墙板, 村委会广播的传统宣传方式向农民宣传, 并在此基础上政府组织县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下乡宣传病理知识以及新农合制度, 这样也赢得农民支持。另外, 可以依托学生, 在各级学校开展宣传, 依靠学生传播力度对新农合制度进行宣传, 孩子对家庭影响较大, 同时也有利于让学生了解我国的社会政策。
(二) 完善监督机制, 制定相关法律。
新农合自实施以来只是出台了一些相关意见, 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因此政府应该加快制定相关法律保证制度的实施。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等来加以制约和引导,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是保证新增资金能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好处的关键, 要严格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监管, 降低医药费用。重新对药品进行审核, 制定出符合农民需要的药品目录。
(三) 加大对基层医疗队的投入。
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仍是农民的主要就诊机构, 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服务提供机构, 因此, 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政府要加大投入, 改革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 出台鼓励城市医疗卫生人员支援农村的政策卫生工作人员队伍, 确保参合农民得到优质的服务。
(四) 政府要提高报销比例, 增加农民信任度;
简化报销程序, 可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 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联网, 实现网上审核, 报销, 结算。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查报告 篇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自2003年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得到农民的普遍拥护。本文通过调查河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大庄村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对新农合实施过程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发展。
一、调查分析
(一)村庄概况
济源市是河南省新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自03年起就推行新农合政策,参合率以每年平均7个百分点的幅度递增,在河南省省率先实现了农业人口的全覆盖。河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大庄村位于坡头镇内部,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全村1300多人,共分为14个大队。村子整体经济水平较低,村民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左右。贫富差距较大,而且大队里的财产很少。全村有300多人外出打工,单纯靠务农维持生活的较少。全村参合率高达99%以上,群众支持率较高。
(二)调研目的及意义
本次调查以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大庄村为例,探究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施行现状,希望通过对河南省济源市大庄村的深入走访,获取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当地实施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掌握当地政府及医疗机构对新农合的统筹情况,切实反映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优点与不足,并根据所获得的资料提出具体的可行性建议,促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与提高。
(三)调研对象及方法
调研对象主要包括大庄村村民、村卫生所医生、村支书、坡头镇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并参照了济源市卫生局、坡头镇卫生院的有关信息。我们所用的调研方法有:深度访谈法、观察法、文献法、焦点小组等方法。
二、资料分析
(一)新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落实情况
08年新农合进行了改革,个人交费由10元增至20元,国家、当地财政补贴由20元增至40元,报销上限由2万元增至3万元。这些改革政策在坡头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在访谈过程中,大庄村村民基本上都知道08年改革的内容,对改革后相关政策的变动也有一定了解。农民从08年以来都改为交纳20元,并且年末到卫生所看病划价金额由8元增至16元。
但是改革中存在村民只了解改革后村民交费、在村卫生所划价金额的变动,对于国家、地方财政要缴纳费用、报销比例的变动并不了解的情况。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对新农合的政策宣传的力度较小,镇新农合办公室只对住院病人发放传单,村卫生所只负责收费;农民看到身边人确实受益,知道新农合是惠民政策,就响应参合,而自身对国家政策改革不主动了解。
个案A
大庄村村民,张金芬、王玉芬
张金芬和王玉芬是大庄村5队的两名妇女。王玉芬是一位农民,53岁,夫妻两人以种田为生,家庭经济水平中等;张金芬是一位73岁的老人,患白内障和高血压多年,常年用药,家境较差,常常因为经济问题而舍不得用药。
当我们问大庄村实行了几次医疗变革,每次变革的内容是什么时,她们回答:“04年以前没有医疗报销,花多少钱都要自己拿。04年到08年是每人交10元,村里补贴2元,国家、镇上交多少不清楚,能报销40%—60%。现在每人交20元,其他交多少不清楚,不知道报销比例怎么调整的。”
当我们问如果今年如果没有报销,交的20元钱能够挪用到明年累积使用时,她们回答:“一般20元钱到年底要花,去医疗队拿药可以抵20元钱。不知道来年能不能重复使用,因为人总会生点病,所以都去医疗队买点常用药。”
当我们问去镇级以上医院报销的程序时,她们回答:“去镇级以上的医院报销,把证件直接交给住院的医院就行。报销超过1000元的要拿到市里批准,10元钱的时候是300元以上的允许报,现在交20元报销的最低标准是多少还不清楚。”
我们发现她们只了解自己日常能用到的相关政策,而对新农合改革缺乏全面认识时,问她们“对新农合改革后的新政策不太了解,不去卫生所询问一下吗?”她们笑笑,回答:“村里的人都不问,国家政策已经颁布了,政府不会贪污这点钱,农民比较厚道。”
而当被问到对新农合政策满意不满意时,她们回答:“国家政策没有什么满意不满意的,不报也这样,报了更好些。国家的政策咋样都是会好一些的。”
(二)高参合率的背后:村民的态度与存在的问题
参合率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在新农合政策刚开始实施时,大庄村的参合率并不太高。很多农民看到刚出台的政策,都持观望态度。随着新农合的逐步开展,很多参合农民从中受益,这些受惠实例起到了定心丸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新农合是一个惠民政策,积极参合,09年大庄村的参合率高达99%以上。
但是在高参合率的背后,仍然有少数没有参加新农合的人。据我们了解,不参合的人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常年在外打工,觉得自身身体条件好,不会生大病,不愿参合;当我们问镇医院新农合办公室值班人员“为什么有少数人不参加新农合”时,值班人员回答:“可能年轻人觉得自己在身体好,很少得大病,不需要。”一种是极为贫困的孤寡老人,实在没有能力支付20元的费用,而无法参合。在与大庄村14队的村民刘新道、刘开亮访谈过程中,当我们问他们大庄村的参合率如何时,他们回答:“99%以上的人都参加新农合了。大庄村14队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杨西平,因为家里穷交不上钱所以没入。”
(三)各方对信息的掌握不一致、不全面
在访谈过程中,许多大庄村村民所说的报销内容中的费用与新农合办公室人员的回答不一致。对于报销手续是否繁杂,不仅村民内部的回答不一致,而且导致报销麻烦的原因,村民与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的解释也不统一。
村民原芬在接受采访时说:“报销最低限度是300元钱,检查费、医药费都不报销,住院费可以报销,报销比率是50%左右,不低。”但是当我们就报销哪些项目这一问题询问镇医院新农合值班人员时,她的回答与村民给出的答案不同:“医药费、检查费、手术费都能报销;急救费、车费、一次性用品的费用——比如注射器——等费用不能报销。”而镇医院新农合办公室的负责人李友芬的答案是:“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药物费用都能报销。新特药、试用药不报销。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药要与病人签订协议。”
至于报销手续是否繁杂这一问题,村民原芬反映说:“一般是将手续交上去,一个月左右才能拿到钱。有熟人能快一点。办理出院手续,然后交上费用条,一二十天才能结算。”而当我们问村卫生所医生报销程序是否麻烦时,村卫生所医生回答:“去省级医院的手续必须直接拿回来到本市或本县报销,交到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去市里领取报销费用;去济源市的医院,手续直接给大夫,就能够报销。”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宣传力度不够。据新农合办公室值班人员说,镇医院只给来住院的人发宣传单,不会派专人去各村宣传;村民自身也不主动了解新农合政策,而是盲目跟从国家政策,糊涂参合。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住院报销“封顶线”、“分级按比例报销”、“有些药品不能报销”等设置,村民并不清楚。即使是卫生所的医生,对新农合也缺乏主动了解的态度。当被问及新农合政策还需要哪些改善的时候,卫生所医生回答说:“国家很重视新农合改革,这都是国家制定的政策,我们不懂,配合就行了。”
(四)部分村民对新农合的报销政策不太满意
虽然大部分村民对于新农合政策都持支持态度,但是部分村民对新农合政策仍有一些意见。村民对新农合的报销政策意见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报销的起付线较高,能报销的钱太少;二,报销的上限相对于高昂的手术费而言,对家庭的帮助太小;三,新农合报销多为事后补救而不是事前预防。
村民李友芬反映:“新农合报销的不够。乡、县一级的都给报销,但是钱太少。自己得了肾结石,花了100多,因为没住院不给报销。只有住院、生大病才能报销,但是医疗花费主要在平常看病,这部分钱却很难报销,而且报销的起付线高能报销的钱少,并且在村医疗队看病不能报销。”
有的村民认为,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报销只能是在手术完成后,交上手术费用等相关材料才能报销,却没能解决有的家庭手术前没有钱交纳手术费、无法及时进行治疗的问题。而且由于新农合规定了报销上限2万元,(08年改革后上限改为3万元),对于手术费高昂的家庭来说,报销的钱相对帮助较小。
个案B
村民张春来,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自家开一个小面粉店,生活拮据,是贫困户,领政府补助金。妻子患脑出血,为了给妻子做手术家里四处借债,但是还是没有及时筹够手术费,妻子第一次脑出血后没能在病情较轻的时候进行治疗,导致第二次脑出血,不仅手术费用增长了数倍,而且由于病情加重、手术不及时,治疗效果很不理想。妻子如今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里也因为四处借债,成了特困户。
张春来在回忆给妻子治病的曲折经历时,情绪仍然很激动。他说:“新农合报销只能在妻子做完手术后报销,却不能在动手术前解决没钱付手术费的问题。况且新农合报销上限两万元,而住院及维持到现在已经花费将近二十万,报销的那些钱对于这么大的支出,帮助并不大。新农合报销这么迟,等给了钱了,自家也成了特困户了,妻子的病还耽误了。”他一再向我们提议:“新农合应该能提前报销才行。”
三、思考及建议
(一)科学有效地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尽可能多地受益。
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准确地测量农民疾病的风险,适当提前报销相应费用,以免出现没钱支付手术费无法看病的现象,让补助金真正能解参合农民的燃眉之急。落实“大病二次补助”政策,在帮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重、难以承担的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在宣传方式上注意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走村进户把道理讲清;把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相结合,从而增强农民自觉参合的主动性。医疗机构要与村委会加强合作,通过举办新农合知识普及讲座等方式,让农民清楚明白新农合政策内容,保障村民能有效地运用政策为自身服务,引导农民加强对新农合运作过程的监督。
(三)加强各部门协调,形成合力。
“新农合”工作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由卫生、财政、农业、食品药监、物价、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各部门要协调共进,互相配合,如卫生部门做好新农合的医疗服务;民政部门负责特困户、五保户农民的参合资金交纳等,从而在各部门之间形成一个高效的工作机构。
4.医疗合作进展情况报告 篇四
尊敬的李洪民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群众提供了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对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2003年9月,太康县被列为全省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试点县,项城市为第二批。目前我市已有六个县市(太康县、项城市、淮阳县、鹿邑县、沈丘县、扶沟县)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六县市总人口69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614.29万人;共有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873个。2007年参加新农合522.07万人,参合率84.98%。按照每名参合农民中央补助20元、省10元、市4元、县6元、个人10元的标准共筹集新农合基金26272.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587.2万元;省补助5398.7万元;市补助1732.4万元;县市补助3310.4万元,农民个人筹资5220.7万元)。截止2007年11月底,补偿人数183.3312万人次,农民共享受合作医疗补助16651.11万元。其中,享受住院补助30.2235万人次,补助13142.15万元;达到1万元补助封顶线的523人。
从总体情况看,我市新农合已基本形成良性运行态势,发展比较平稳,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镇,重病不出县”,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践证明,新农合制度的实施,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是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的民心工程。
二、运行特点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省新农合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新农合工作作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之一,列入政府重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也及时通过了追加财政预算的方案;自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一是领导重视,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深入调研,多次入村进户,了解和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各级各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始终把实施新农合作为“天字号”工程来抓,全力以赴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发挥了政府的组织、引导、支持作用。二是完善制度,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深入基层,认真做好宣传和基线调查工作,建立了规范的管理模式和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在省新农合办每季度督导一次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又建立了随机抽查暗访制和专家指导制,定期进行督察指导,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三是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扎实推动工作开展。为借鉴外地经验,避免少走弯路,市政府先后组织试点县市200多人次,分14批到江苏、湖北、山西和河南信阳、洛阳、安阳、焦作等地学习外地经验,积极探索出了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农合工作模式,有效地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六县市分别成立了新农合工作领导组、合管办、监督委员会、督导检查组,县市主要领导亲自担任领导组组长,明确职责,制定严格的监督措施,确保这项利国惠民的好政策得到落实,健康运行。市卫生局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家技术指导组,对各个县市的新农合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增强经办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级政府在经费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先后组织各试点县市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新农合专题培训数十次,参加人员达600余人,大大提高了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目前,我市新农合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职责分工明确,便民措施得力,工作运行平稳。
(三)宣传得力,方法灵活,农民参合热情高涨
为把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宣传到位,深入人心,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都要在宣传政策上狠下功夫,做到家喻户晓。一是印制宣传单和下发《致农民朋友一封信》;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三是制订宣传标语,村村都有固定标语、宣传横幅,县乡都张贴宣传标语;四是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集中时间专题宣传;五是在农民就诊本上印上宣传口号、就诊须知、便民措施及报销办法等;六是让得到医疗补助的参合农民现身说法以亲身经历宣传大病保障的优越性。由于方法灵活,宣传到位,农民参合热情高涨。2007年六县市参合率突破80%,个别县市的参合率达90%以上。
(四)强化管理,注重监督,新农合运行规范
各试点县市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新农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六条禁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好、用好基金,采取各种手段确保基金安全。一是“三权分离”(使用权、管理权、审批权)锁定基金支出关。基金支出实行“两盖章、一签字”(县合管办、县财政局盖章、县长签字),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二是坚持认真落实督导检查制度。在省新农合办每季度督导一次的基础上,市卫生局也经常督查并定期通报。县合管办对定点医疗机构、农民报销情况每月坚持一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安装举报箱,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几年来,先后查处违规违纪案件53起,处理46人;三是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对补助达封顶线的病人,每月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以乡镇为单位对享受大额补助的病人在全乡镇范围内每月公示一次;以行政村为单位对享受大额补助的病人在村卫生所每月公示一次;四是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县乡两级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参合农民的所有信息统一上网、一目了然,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便于监管,保证了新农合的规范运行。
(五)简化程序,规范服务,竭力方便参合农民
在参合农民就医方面采取简化程序、规范服务的措施,为农民就医提供方便。一是实行“一卡通”。参合农民在全县范围内可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保证了农民自主就医的权利。二是落实“五公开、一公示”制度。即方案、政策公开,用药目录公开,药品价格公开,医疗项目价格公开,结算程序公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公开;公示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三是制订便民措施。太康县坚持大额报销送款上门,补助达200元以上的,由乡镇合管办送款到户,对部分报销数额较大的,县领导亲自送款到户。四是实施医疗救助。市政府下发了农村医疗救助试点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体系,对参合的特困户、五保户由民政部门拿出10元给予救助。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六县市共救助特困户、五保户19万人,救助资金240万元。通过以上便民惠民措施,较好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达到了政府树形象、农民得实惠、乡村医疗机构得发展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差距较大。个别地方对新农合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新农合制度是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新农合推行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研究解决。部分群众对新农合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参与的热情,行动上有等待观望现象。
二是管理经费不能保障。《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基妇[2004]17号)明文规定“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严禁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我市六个试点县市的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除项城外均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只能靠要一点花一点,经费无保障,工作难开展。
三是人员编制尚未落实。目前,六个试点县市(除项城外)均没有统一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有的县人口在100万以上,管理人员却只有20-30人,难以承担新农合的监管重任,工作处于应付状态。甚至个别乡镇卫生院,在本院内抽调监管人员,自己管自己,监管形同虚设。
四是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在新农合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乡镇卫生院业务知识老化,技术水平落后。从执业资格上看,乡镇卫生院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仅占11%,而村卫生室具备医师资格的更是寥寥无几,这与新农合承担的繁重医疗任务要求很不相适应。
五是医疗设备落后陈旧。我市虽实施了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国债卫生院建设项目,但仍有一部分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和基本医疗设备还不能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需要。而一些村级卫生室更是设施简单、装备落后,很难承担新农合所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六是服务管理有待加强。经检查,目前个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只顾经济利益,乱开药、乱检查、乱住院,多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小病大治,医疗费用攀升,加重了农民负担,也扭曲了新农合惠民政策的初衷。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努力解决,也恳请各位领导及时帮助协调,争取尽快予以解决。
四、今后工作重点
(一)拓宽渠道,深入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合积极性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把参合办法、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认真研究,科学筹划,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出台新农合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降低筹资成本;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三)结合实际,积极协调,解决好新农合管理机构的困难和问题
要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制订统一编制和人员标准,健全机构、落实经费。把素质高、懂业务、能负责、善管理的骨干力量充实到合管办,按照《豫卫基妇[2004]17号》文件规定拨付足额经费,改善办公条件,以适应新农合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新农合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促进三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
新农合制度实施的好坏与否,规范化建设是关键。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规范。二是要加强硬件建设。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改善医疗设备条件;积极争取上级信息网络建设专项资金,逐步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宽带的衔接,实现“网上新农合”。三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首先从大专以上毕业生中考选,把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其次要实行市县乡医院协作制度,向基层倾斜卫生人才,提供技术支持。再次要通过组织基层医务人员轮训、进修等方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四是要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为病人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为新农合健康有序的开展夯实基础。
(五)注重监督,透明运作,提高对新农合的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定期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保证制度公开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六)提高认识,强化服务,推进新农合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卫生服务,逐步开展慢性病动态管理、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逐步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真正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5.医疗合作进展情况报告 篇五
近几年,在农村戏称“治病”三部曲——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即使得了大病,因看病有的债台高筑,有的倾家荡产,更有的无力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而不治等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屡见不鲜。许多农民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下,在勾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蓝图中,我国提出了建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对这一新政策产生了极大兴趣,同时也有一些疑问,我带着这些问题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走访了省试点县的3个乡镇医院,5所村卫生室和46个农民家庭。报告如下:
一,新型合作医疗的优势
(一).新型合作医疗让农民享受公共财政的实惠
被调查的46户农民全部知道合作医疗制,89%的被调查者回答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对合作医疗制度满意的新近75%,被调查者单位和个人一致认为:这一保障制度的建立满足了“人人享受卫生保健”的目标的需要;摆脱了当前农村“因病返贫”的因境。实现了健康体魄,创造幸福生活,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特别是我通过近半月的调查,耳闻目睹,深切感受到合作医疗温暖了农民的心田。不愧为新时代的民心工程。其深远意义远远超出了重视农村医疗事业,关心农民身体健康。国家替农民掏钱看病这一层面。它在更高一个层面释放出这样的理念——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让普通百姓在政府增长中直接受益。(二)新型合作医疗提高了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养痈成疾,小病拖成大病是以往农村常见现象,如今,医疗合作使这种现象悄然发生了改变。新型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模式基本上扭转了农民一些不科学的就医习惯,形成“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离乡,大病不出县”这样的有层次,有秩序的就医流向。充分发挥了农村卫生资源的效用。并将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起付线下调,降低了农民看病门槛,小病不再拖,有病快治,农民医疗消费和健康观发生了新变化,医疗卫生需求开始上升。农民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次明显增加。有实例可发揭示这一现象,被访的一姓王村民,患慢性支气管炎并上呼吸道感染,在农村这样的病大多是能拖则拖,现在有了合作医疗做后盾,及时到镇卫生院就诊,花钱不多就医好了病。还报销了近300元的医药费。有一组数据楞以证实这一结果,今年1——5月,新安县合作医疗己使11万农民获得门诊补助,补助金额达561万元。“参合”农民总受益达27%。可以推测,全年将有更多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三)新型合作医疗,减轻了农民因病至贫的压力
过去,农民有句口头禅: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改革前。说的是农民因缺乏医疗保障,因病至贫的现象。合作医疗执行后,65%的被调查者以为该制度可减轻农民因病致贫的压力。
以上是我此次调查得出有关合作医疗对农民,对农村医疗资源利用好的一面,是不可否认的,它使农民就医状况有了很大改变,给无保障并被疾病因扰的农民带来了希望。但不少农民还存在有困惑:
四)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困惑
1、对合作医疗认识不到位,持观望态度。首先是农民缺少健康意识他们以为生死由命,非人力可以挽回,持有这种观点的5%,有的年轻人认为自己身体好,不会生病,只原意给体弱的家人投保,而参加合作医疗以家为单位,全家都保才行,这促使他们放弃了参保的打算。这种占10%。还有部分常年在外打工,只留下老人,孩子的家庭,不愿参加,这样回答的占70%。其实是对政府不信任,过去许多向农民要我的“好事情”,如
信用社股金分红等都打了水漂,不了了之,农民伤了心。现在合作医疗又要钱了,农民心有余悸,坐视观望这种人占15%,更有人担心,农民交上去的我会被挪用或落入贪官腰包。部分农民反映,特别是对合作医疗中的“补偿起付线”和各类医院分段补助比例搞不清楚。
2、补助标准低,患者负担仍较重。被调查的46个农民中,有80%的农提出提高补助比例的要求,19个享受过合作医疗补助制度的农民有95%的人指出,患病住院补助率较低,在外县医院住院更低的问题。如一徐隆农民,在县医院住院,总费用1000元,实际补助70元。此外,住院才给补助,但有农民总有慢性病,一直在年历病吃药,花钱不少,但是不能补助或补助很少,因此对合作医疗产生怀疑。
3、目录内药品范围窄,部分药品价格提高。46个被调查农民近一半农民首先担心药价上涨,同时诊疗费用又高,因此部分农民误认为合作医疗是卫生部门搞行业垄断,赚取粗浅民利润,起不到实行合作医疗保护农民利益的初衷。
4、对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担心。在调查中40个农民普遍认为当前乡村一级医疗卫生水平落后,设施简陋,无法达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离乡”的要求。
以上所论述的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4大问题是相互影响,相互加强的。由于农民收入水平低,参保率低,所能获得的政府补贴就少,而筹集资金有限,能提供给农民的补偿就少,进一步削弱了农民的参保意愿,增加了筹资难度,提高筹资成本,加重了财政负担,而财政困难又降低了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资力度,最终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必须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所存在的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首先,可考虑采用非货币筹资的方式解决部分经济确实困难地区农民的筹资问题。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市场化程度较低,虽然资源丰富,农民的货币收入却很低。对于这些地区,若完全实施货币化的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往往难以缴纳个人筹资部分。因此,可考虑以实物换保障的方式。如允许农民以部分承包地换取医疗保障,由政府促进社会融资,对置换出的土地进行重新整合和再开发,用所获得的收入支付合作基金。
第二,调整筹资顺序,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在集体经济不发达的落后地区,政府的补助成了合作医疗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在现行的筹资顺序下由于中央财政对合作医疗的补贴是以参保人数为依据的,这样就出现了上面谈到的越是贫困的地区,农民参保越少,获得的补助就越少的政府补助累退效应。对于这种显失公平的情况,可以通过调整筹资顺序的方法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也即是先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有农村居民数按规定给予补助,中央政府再相应注入补助金。这样,一方面,避免了部分地方的政府因不愿把财政资源用于合作医疗的投入,打着“自愿”的幌子,对合作医疗推广不力;另一方面,也让参保农民获得更多资助,而没有参保的农民也会因“如果不参加,国家给我的好处就被别人占去了,等于自己吃亏了”这种心理的引导而更加积极地参加合作医疗。
第三,实行一定程度的强制,降低筹资成本。在自愿情况下要保持高参保率,政府就必须付出巨大的宣传成本,并且在保险领域,自愿也必然导致“逆向选择”(由于篇幅所限,暂不讨论这个问题)。因此,可考虑实行一定程度的强制。如规定以家庭为单位,每户必须至少缴纳一人的参保费,各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参保的人数。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合作医疗基金,提高保障能力,减少“逆向选择”。同时,对于一些思想顽固的农民,通过强制参保,让他们亲身感受合作医疗的好处,比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更具说服力。只要合作医疗做得好,真正起到了为农民防御疾病风险的作用,相信农民最终也会接受这种强制。第四,加强基层医疗单位的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真正实现对农民的帮助还要依靠基层医疗单位提供的服务。对于农民来说,就医首要考虑的是就近、便宜,因此村卫生室和
乡、镇卫生院应是他们最多选择的地方。抽样调查也显示:次均门诊费用,村卫生室最低,县医院最高;2周就诊率,村卫生室最高,县医院最低。因此,提高基层医疗单位的硬件设施,培养一批医务水平相对较高的医护人员是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要求。但是,仅依靠非常有限的合作医疗基金来实现这一目标是不可能的,还必须依靠各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对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各项激励措施。四.结尾
6.医疗合作进展情况报告 篇六
——2008年11月1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现状
本
次调查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分四个调研组重点对红椿镇、高桥镇、洄水镇、蒿坪镇、部分医疗机构、县合疗办进行了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到村、组座谈,到相关单位听汇报、查资料,全面了解我县新农合运行的现状。瓦庙、绕溪、界岭、燎原、双安、向阳、高滩8个乡镇人大分别就本乡镇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视察调研情况看,绝大部分农户认为新农合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有效缓解了农民就医难的问题,农民就医有了最基本的制度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宣传不够深入细致,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人口数据不实,政策惠及面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等因素,致使这一政策在落实中打了折扣,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群众满意度较低,参合积极性不高,干部垫钱较多,乡镇合疗办机制不健全等。在政策宣传方面,被调查的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一定的了解,不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乎没有,但对政策大都是一知半解,不知道参合、报销等一些运行程序和细节。在参合方面,被调查的农户中,占一半的农户认为是自愿参合的,30%的农户认为是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还有20%农户认为是乡村干部硬压才参加的。在看病就医选择上,一半以上农户想在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看病,一部分农户反映身体健康,一般不住院,住院也自己掏钱看,认为合疗报销手续繁琐、医药费高、少数人反映报销的钱不够车费。还有一部分农户不看病,能拖则拖,能扛则扛。在合疗政策受益面上普遍偏窄,实际受益的农户不多,受惠程度不高。如红椿镇2007年参合14340人,基金配套总额573600元,2007年实际报销205人,报销186243元,占基金总额32.4%,全镇总受益率为1.43%;高桥2007年参合17326人,基金配套总额693040元,2007年实际报销302 人,报销277835元,占40%,全镇受益率为1.74%。由于本次调查农户的样本量较少,实际各乡(镇)参合农户的受益面更小。
二、我县新农合在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细致。
一是宣传的主体不明确。在调研过程中乡(镇)合疗办工作人员反映,镇、村两级主要任务是按县上下达的收缴任务筹资,一些具体的合疗政策如报销的病种,报销比例,报销程序他们自己也一知半解,所以他们在农户收钱时也给群众说不清楚。然而实施合疗的主要“窗口”——医院,对合疗政策的宣传更少,只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有关政策,因此导致了看似都在宣传,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对合疗政策一知半解、含糊不清,给合疗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二是宣传口径不统一。在合疗证和参合发票上,明确写着群众有参合自愿的权利,但在执行上要求90%以上的参合率,这种参合自愿和高参合率之间的矛盾使乡村两级在工作中处于两难境地,甚至村干部在收钱时挨骂,说是政策在下面走了样,给基金的收缴带来了阻力。在宣传口径上,收钱时说的农民交10元钱看病可以报销,但乡村干部讲的又根本兑现不了,比如高桥龙潭村任支书反映去年讲的报销人均6元的门诊费,村卫生室垫了600多元,至今未核报,最后村卫生室不得不终止执行这一政策。
三是宣传的形式单一,力度不够。走访时农户普遍反映,只是在收钱时才给他们宣讲合疗政策,其次就是王县长致广大农户的一封信,再没有其他宣传途径和形式,造成老百姓对合疗政策抱过高的期望值,这种高期望值与以农村大病统筹为主的合疗制度之间的矛盾、加之基层干部政策宣讲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二)配套政策不够到位。乡镇合疗办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全是其他工作岗位的同志兼职,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无信息化设备,但合疗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广,在如此情况下,很难完成县合疗办按政策下达的各项任务。我们从合疗办了解到止9月底还有10个乡镇(城关、洄水、红椿、蒿坪、高桥、班桃、东木、绕溪、界岭、苗河)参合人员登记表、10个乡镇(焕古、双安、金川、燎原、城关、蒿坪、洄水、班桃、界岭、苗河)合疗基金票据都没有报上来,给合疗办在审核报销时增添了工作难度,也不利于今后全县合疗工作开展。
7.医疗合作进展情况报告 篇七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以下简称新农合) 信息公开的现状, 提出新农合信息公开制度的规范性建议, 特进行本项调查。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从2007年10月26日开始对全国第一批试点县 (西藏自治区除外) 和全国先进试点县共278个县经办机构进行函调, 截止2008年1月21日, 共收回76个试点县 (市) 调查表, 回收率为27.33%。在此期间赴安徽省岳西县、宁国市、南陵县、绩溪县对新农合相关利益者 (管理者、医疗机构负责人、农民) 共925人进行新农合信息公开的现场调查。
本调查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法:定量方法采用自制的两份调查表, 一份对经办机构进行新农合信息公开现状的函调, 一份在安徽省4个县 (市) 当地政府和卫生局帮助下对不同层次人群 (新农合运行利益相关者) 进行对新农合信息公开制度的意向调查, 调查内容涉及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和反馈的途径等;定性方法根据事先设计的访谈和座谈提纲, 采取半结构深入访谈、专题小组座谈会等形式对新农合相关利益者进行访谈, 了解相关经验做法及建议。
2 调查结果
2.1 全国第一批试点县函调情况
2.1.1 县乡村新农合公示现况
调查表明, 90%以上的县乡村均设立了公示栏, 县、乡、村三级公示的内容排在首位的是补偿报销的总体情况和补偿病人的详情, 见表1。
2.1.2 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公示现况
调查表明, 90%以上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均设立了公示栏, 86%以上的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均公开了新农合的就诊补偿程序与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见表2。
2.1.3 县、乡、村三级公示栏举报投诉电话的设置与受理及反馈
83%以上的县乡经办机构和76.47%的村级公示栏设立了投诉电话, 但对于举报投诉电话的受理与反馈处理机制的建立, 在乡、村两级显得较为薄弱, 见表3。
2.1.4 农民反映意见和建议途径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反馈民意, 是农民参与监管的必要条件, 调查可知, 目前各样本县农民反映意见和建议途径首推举报电话, 其次为村委会。
2.2 安徽省四县调查结果
2.2.1 信息公开的方式
意向调查显示, 人们认为, 最有效的信息公开方式的依次为各级各类公示栏、电视、宣传单与报纸、电话服务热线、广播和网络。
2.2.2 农民意见或建议的反馈途径
本次调查显示, 样本县农民意见或建议的反馈途径主要有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箱、村民委员会、定期座谈会、满意度调查、村监管员制度、专项检查、信访等。
2.2.3 县、乡、村三级公示的信息内容
对于县、乡、村三级公示的信息内容, 调查者认为:县级主要是新农合相关政策 (79.37%) 、基金使用情况 (66.78%) 与全县新农合受益人群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61.45%) , 乡镇级依次为新农合相关政策 (76.41%) 、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情况 (64.89%) 和新农合受益人群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58.80%) , 村级分别为辖区内新农合受益人群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89.862%) 、新农合政策 (82.22%) 和筹资情况 (68.59%) 。关于三级公示内容意向调查有效问卷数分别为921、920、917。
2.2.4 定点医疗机构公示的信息内容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内容受关注的依次是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基本诊疗项目与价格、就诊与报销流程、新农合相关政策和本院病人门诊/住院补偿情况。该项问题有效回答数为920份。
2.2.5 各级公示投诉的受理与反馈
意向调查表明, 当农民对县合管办、乡镇合管中心、村级公示有投诉时, 排在首位的应受理与反馈的部门分别为县合作医疗管委会与监委会 (63.89%) 、县合管中心 (46.75%) 与乡镇合管中心 (53.59%) 。以上三个问题的有效问卷数分别为914、922和920。
2.2.6 各地典型的经验与做法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岳西县将新农合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为评比村民自治示范村的内容, 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公示制度:各样本县 (市) 均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 公示主体分为县、乡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村委会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参合农民满意度调查制度:宁国市自2005年起实施参合农民满意度调查制度, 在政务中心和医疗机构的窗口、合管站放置调查表, 设立回收箱, 定期开箱收集、整理与反馈;开办新农合信息网:南陵县开办了新农合信息网, 通过网络及时发布信息, 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新农合服务热线与村民服务信箱:南陵县、宁国市与电信合作设立了新农合服务热线和村民服务信箱, 接受群众的咨询、建议、投诉等;建立村监管员制度:岳西、南陵、绩溪县均设立了村监管员, 充分发挥其在新农合政策宣传、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3 讨论
3.1 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规范
新农合信息主要包括参合信息、基金信息、就医信息、偿付信息、管理信息和政策法规信息等[2]。从调查结果来看, 县、乡、村三级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侧重于偿付信息, 其他公开的新农合相关信息不尽统一, 而定点医疗机构主要侧重于新农合的就诊补偿程序与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可见各地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尚未形成制度加以规范, 各级各类信息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 因此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规范, 确保其满足接收者的需求。
3.2 信息公开与反馈的形式较单一
现代信息论认为信息的流程首先由信息的主体通过一定的渠道将信息输入到客体, 再由客体通过一定的途径输出反馈至主体, 在此过程中信道的畅通是确保接收者能及时有效获取和反馈信息的重要因素。通过对全国函调的结果显示, 虽然90%以上的县均设立了信息公开栏, 但也是各地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而农民反映意见和建议途径主要为举报投诉电话、村委会、上访和意见箱, 总体来讲方式较为单一, 信息公开与反馈的渠道不够多样, 尚未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因此不能确保新农合的相关部门与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能够及时有效获得信息。这与各地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能力, 以及一些客观条件有关, 如大部分试点县尚未开通专门的新农合的信息网络平台、拓宽信息公开与反馈的渠道需要考虑到设备成本问题等。
3.3 信息公开的反馈处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从认识论的信息反馈模式来看, 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与处理机制是实现循环与闭合, 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 提高信息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3]。而调查表明, 88.24%的县经办机构公示栏、83.1%以上的乡经办机构和76.47%的村级公示栏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 但对于举报投诉电话的受理与反馈机制的建立, 在乡、村两级显得较为薄弱, 仅有57.89%的乡镇和60.52%的村级公示栏落实了举报投诉电话的受理与反馈部门。这说明部分地区对新农合信息公开的反馈与处理机制还未建立, 不能有效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相关部门没有真正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有的工作还只是流于形式。
3.4 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 各试点县均已开展关于合作医疗的信息工作, 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各地采集数据和信息的标准与方法各不相同, 这不仅难以保证需要所收集信息的质量, 同时也为建立统一的合作医疗信息交换平台设置了障碍。同时各地的计算机应用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形成了互相不能交流与沟通的信息孤岛, 即不利于了解各地的情况、实现信息的即时共享、合理披露与相互沟通[4], 更难以使新农合工作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因此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
4 政策建议
4.1 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 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
明确新农合信息公开的主体, 将信息公开这一工作列入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加以明确。目前在新农合运行中拥有大量信息, 且具备信息发布能力与条件的主要是县乡村三级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 因此首先应从县、乡、村三级管理机构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 县级为县合管办, 乡级为乡镇合管办, 村级为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或村委会;其次是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 同时应将新农合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级各类信息公开主体的工作职责予以明确。
新农合的各利益相关者均应是信息公开的客体, 不同客体的需求虽不同, 但总体来讲主要包括新农合政策、补偿与就医等信息, 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与范围对以上信息有侧重并加以规范。作为县、乡、村三级管理机构应将新农合相关政策与制度、所辖区参合农民的补偿信息、基金信息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进行定期公示, 而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基本诊疗项目与价格、就诊与报销流程、新农合相关政策和本院病人门诊及住院补偿情况等进行定期公示。
4.2 建立机制, 畅通信息发布与反馈的途径
保证信道畅通, 能有效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及所带来的影响, 确保信息的接受者及时有效地获取信息。在新农合信息管理中, 为确保信息有效的传递, 应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选择合适的信息公开方式, 可利用各级各类公示栏、电视、宣传单与报纸、电话服务热线、广播和网络等方式进行信息的发布, 同时畅通民意反映的渠道, 是保证农民参与监管的必要条件, 可利用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箱、村民委员会、定期座谈会、满意度调查、村监管员制度、专项检查、信访等途径进行信息的反馈。
建立信息反馈与处理机制, 使得新农合信息在信息公开的主体与客体 (信息的接收者) 之间双向流动, 信息公开的主体除了向客体输出必要的信息之外, 还要积极主动接受和鼓励对方给自己反馈相关的信息, 从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因此应建立起新农合信息的反馈与处理机制, 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公布相应的举报投诉电话, 确定各级各类信息公开的反馈与处理相关部门与责任人, 当农民对县合管办、乡镇合管中心、村级公示有投诉时, 可分别由县合作医疗管委会与监委会、县合管中心与乡镇合管中心负责受理与反馈, 做好举报投诉的登记与反馈工作。同时应出台相应的奖惩措施, 县合作医疗管委会与监委会、县经办机构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的新农合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对不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的, 将给予通报批评, 限期整改。
4.3 加强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 实现统一平台、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
加强新农合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 可实现统一平总之, 建立新农合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新农合相关信息指标, 将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提高农民对于新农合的认知[5], 保障农民的知情权, 调动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 同时使相关利益者产生自律心理, 约束其行为, 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 有利于新农合的监管与公开、公正、公平, 规范操作, 便于社会的监督、关心与参与。此外通过信息的反馈, 能使决策者发现问题, 及时调整政策。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 满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和评价的要求。在新农合信息公开的实施中, 新农合信息系统作为接受、分析、存储、传输、应用和反馈信息的专门系统, 将加快信息传输与反馈的速度, 增加信息公开内容的透明度与可信度, 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通过新农合信息网络,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 实时了解新农合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 参保农民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相关信息, 参与新农合的监督与管理。
总之, 建立新农合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新农合相关信息指标, 将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提高农民对于新农合的认知[5], 保障农民的知情权, 调动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 同时使相关利益者产生自律心理, 约束其行为, 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 有利于新农合的监管与公开、公正、公平, 规范操作, 便于社会的监督、关心与参与。此外通过信息的反馈, 能使决策者发现问题, 及时调整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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