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

2024-08-17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共10篇)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 篇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工程造价超过30万元、层数超过三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3、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否则,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4、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

5、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

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02月27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 篇二

记者:山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2009年都有哪些值得总结的内容?

杨焕彩:总的说来, 2009年, 山东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力度大、反响强;力推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得民心、惠民生;住房保障措施扎实, 房地产市场调控得当;建设领域扩内需项目多、进度好;迎全运会、园博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面貌新;城市规划全覆盖;节能减排成果多;建筑业稳步发展;机构改革进展顺利;党风行风建设日益加强。这10多项工作均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成就。

记者:2009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亮点是什么?

杨焕彩:2009年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形成浓厚氛围。经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争取、精心筹备, 省委、省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解决了一些事关城镇化特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快速展开。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各地上半年编制完成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3年规划。三是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房地产市场调控得当, 建设领域扩大内需项目进展顺利。

2009年以来, 山东加快了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 共完成投资20亿元, 施工4.47万套, 竣工1950套;山东积极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共完成投资60亿元, 施工800万平方米, 竣工200万平方米、2.5万套;山东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也得到进一步的推进。2009年前3季度, 山东共改造棚户区200万平方米, 解决了3.5万户居民的住房难题;同时, 山东积极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地产开发和销售逐月回升, 投资和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良好。四是迎全运会、园博会,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据统计, 德州、淄博城市建设投资增幅超过了100%, 济南、青岛、泰安等市增幅超过50%。

记者:2010年, 山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将如何推进?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 篇三

健全法规和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面对2008年两次自然巨灾,全面强化并健全了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管理制度。首先,统筹考虑市政公用设施的防灾与抗震设防,出台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做出详细规定。其次,发布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要点》,对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

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对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与管理提出防灾要求。

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深化防灾减灾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结合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加大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监督,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开展《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研究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工程抗震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的研究;建立城乡建设抗震设防部际协商机制。

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完善了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标准体系。根据汶川地震实际情况,组织修订并及时发布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制定了《镇(乡)、村建筑抗震设计规程》,为配合规程的实施还组织编制了《农村民居抗震设计图集》,规程和图集综合考虑了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对砌体结构、木结构、石结构、生土结构等四类传统民居的关键抗震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组织编制的《镇(乡)、村防灾规划标准》已完成报批稿。支持各规范修订组做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及《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三个主要建筑抗震标准的全面修订工作,年底完成报批稿。组织编制《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和《城镇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在推进规划编制的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推动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开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培训,提高各地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水平。按照《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化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技术审查和实施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

强化新建工程监管

在对灾区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完成了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风景名胜区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灾后重建建筑节能规划等,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灾后损毁房屋权属相关课题研究,组织桥梁专家前往灾区现场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应急检测评估处置工作。

对于灾后农民自建房的技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出6批专家赴甘肃陇南,对灾后重建农房的选址、选图、选用建筑材料以及抗震设防等进行现场指导和帮助。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农民自建房设计图集》和《农村抗震节能住宅建设实用指南》。在甘肃和陕西两省受灾最严重的6个县和11个村开展了农民自建房屋过冬房示范项目,大规模组织开展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状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强防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风景名胜区制定《风景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制定并出台《建设系统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发布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专家库,组织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城镇桥梁、燃气热力设施和供排水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技术要点,推动地方建立重大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质量监管。

在2009年计划开展的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作为专项检查内容。加强对超限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委员会换届工作。同时,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推进镇、乡、村庄防灾规划工作,加强村一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对农村民居抗灾设防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民届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研究与应用,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抗震、抗台风等防灾减灾能力。

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

在应对和部署防灾减灾工作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瞻远瞩,全力支持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科学研究,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汶川地震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时成立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编制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进行技术审查,同时依靠委员会专家力量,指导各地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2008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国地震局在北京共同举办了第十四届世界地震工程大会,推动了中外相关领域专家的交流与合作。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篇四

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设

荆杰

本报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各项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要健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立的法律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文件。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抓紧制定本地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探索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研究制定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和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研究完善促进 城市节水的水价竹理办法和污水、垃圾处理费用征竹机制。加快北方地区供热计量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5.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篇五

绵竹市土门学校

乡村少年宫结对共建协议

为了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2010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中央文明办在山东临沂召开的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座谈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力推进我市乡村少年宫建设工作,促进我市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德阳市委办《关于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绵竹市文明办《关于加快我市共建“乡村少年宫”建设工程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校“乡村少年宫”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绵竹市土门学校结对共建绵竹市土门学校乡村少年宫,通过开展共建活动,实现把学校少年宫打造成乡青少年学校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活动基地和活动乐园,在活动中用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引领青少年学生实现自己的目标。为确保共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目标的实现,结合市建设局和土门学校实际,共建双方签订如下“共建协议”。

一、共建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努力提高乡村少年宫的建设质量和服务质量;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做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延伸教育,让更多的乡村少年宫儿童能积极主动加入到少年宫活动中来,让良好的、正面的、健康的、向上的思想引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二、共建内容、形式

1、组成共建领导小组

组长:王舟茂(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华蛟(绵竹市土门学校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光华(绵竹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组员:张岁梅 张天灵 张维体 邓公全 廖全明何成全 邓忠勇

2、本着学校为乡村少年宫建设的主体,学校负责制定乡村少年宫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活动的具体实施,负责资料收集、整理、组卷。绵竹市建设局先期为土门学校乡村文化宫的环境创设、设备添置、师资培训提供至少2万元的资金支持,活动开展以后每年根据学校开展活动需要提供适当资金支持,确保乡村少年宫活动的正常开展。

3、共建双方定期会商乡村少年宫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适时整改,提高乡村少年宫的活动质量。

4、绵竹市建设局为乡村少年宫辅导教师专业培训提供智力和资金支持。

5、绵竹市建设局为乡村少年宫进一步完善环境创建和设备添置提供资金支持。

6、绵竹市土门学校定期向市建设局汇报乡村少年宫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

7、绵竹市土门学校为市建设局开展党团员、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和志愿者报务提供基地。

8、结对双方经常相互开展上党课、团课活动,开展大手牵小手温暖同行活动。

9、积极在各级报刊、媒体宣传市建设局支持土门学校乡村少年宫建设的具体举措和感人事迹,以及共建取得的其它成效。

10、每年乡村少年宫要制定年初计划,年末要认真总结并上报市文明办。

三、共建时间

共建期限为三年,自2011年4月30日至2013年4月30日止。期满经共建双方协商,可续签协议。

四、未尽事宜由共建双方在活动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绵竹(盖章)绵竹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6.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篇六

今年以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纪委、监察局及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为主线的“五项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探索有效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为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建设而努力工作。

住建局近年来反腐倡廉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纪检监察工作就是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全面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总结近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主要经验有:坚持以思想教育预防为先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和宣传学习,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适应于经济建设工作需要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坚持加强对领导干部人员的监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照执行,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成效;坚持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查漏补缺,监督检查才能突出重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坚持纪检及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才能更有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形成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从而达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目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学习,加大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的力度

1、加强学习,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中、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执法水平。把讲学习贯穿于机关各项工作的始终,贯穿于服务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政治、学业务、学法律法规,还学习经济、科技知识,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工作的理念,开阔视野,提高自身素质。

2、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各单位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先后聘请市干部学院、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党校的教授授课,各单位业务骨干相互传授学习经验,局机关及各单位组织演讲比赛,举办学习专栏、专题讨论会,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并针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及干部任免的范筹。

3、加大廉政宣传、警示教育力度,在局机关一、二、三楼走廊创建廉政文化宣传长廊,制作宣传警示牌匾,并要求局属各单位在办公场所创办廉政文化宣传栏,悬挂宣传警示牌匾,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宣传廉政、勤政,规范警示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创建奋进,和谐廉洁的住建团队精神。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将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动向、新思路上报县纪委监察局。今年报送《工作简报》、心得体会、交流材料共6篇,廉政征文8篇,《廉政准则》考试卷80余份。

二、对照《廉政准则》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1、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住建局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第三个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组织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要求党员、干部、职工牢记8个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并要立足本职,对照检查,抓好落实。并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积极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安排,结合各部门职责,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一岗双责”和“五个一”的规定落到实处。

3、积极推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建设,要求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述职述廉活动,将建设系统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事项公开,包括领导民主评议结果,公车使用、通信工具及费用开支情况,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出差费用支出情况,有无私设小金库现象,有无为配偶、子女提供违规便利条件等。

三、建立规范,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机制,促进廉政建设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转变机关作风,建立首问责任制,设立首问责任岗,落实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八项效能建设制度,近年来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63项,针对规划、建管、质量安全、招投标等重大事项成立四个领导小组,局里还成立了信访监察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查办群众投诉案件。

2、公开建设局的各项工作职能,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流程,制作桌牌、胸牌,以方便群众办事。

3、建立完善信访机制,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在局机关醒目位置悬挂《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公示牌》,将局领导的姓名、照片、职务、分工、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进行公示。同时明确信访受理范围,接访程序,以及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方便了群众信访,维护了系统稳定。

4、积极开展市政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积极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把工程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

四、重点实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领域清廉

1、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优化投资环境,发展县域经济。近年来,我们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密切关注规划管理、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建设管理、建设监察等局属与外界经济往来较多的单位,严查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较好的成效。

2、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针对近年来由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整改。

3、加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我局的招投标工作是在县纪委、监察局、局纪委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按法定程序进行的。

4、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质量、安全及资质审批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城乡规划中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建立投拆举报机制。

5、严格落实《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坚决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6、针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工程增减量审批,工作人员的不廉洁行为制定了《工程增减量变更审核、审批程序》以及《建设工程廉洁“十不准”》,努力把市政工程建设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做到工程优良,干部廉洁。

7、加大失职问责制度,对今后在规划、建设等手续审批过程中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加强协作配合,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和惩治腐败

1、针对建设局工作范围宽、资金大、项目多的特点,我局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首先在我局建立了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点,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职责,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督促检查考评制度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及时确定重点预防单位和岗位,实施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确保建设工程承包领域、房地产开发交易领域、城市规划审批、房屋拆迁等重点部位不发生职务犯罪。规范了市场秩序,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

2、积极探索和创新建设领域源头治腐工作,会同县检察院举办了工程建设法制培训会,对县域内的各建筑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各监理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法制培训,加大了法制宣传力度。率先实行施工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会同县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把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我县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在招投标中进行的必经程序。每次招投标中施工企业都必须出据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检察机关认定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2012年度住建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和打算

1、正确认识,全面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辨证关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住建系统的改革及各项工作中去。从住建系统实际出发,为加快城市建设,发展县域经济保驾护航,以阳光政务建设为重点,以规范从业行业为切入点,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2、正确处理好加快城市建设和加大惩防力度的关系。一方面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今后工作重中之中。另一方面要全力以赴支持配合重点工程建设。

3、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对群众举报、来信来访既要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又尽量不干扰住建工作及工程建设。同时,对确实存在的问题,也绝不估息,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4、结合年初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抓好落实,重点作好机关效能建设、投资环境整治、信访稳定及案件查办工作。

5、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

6、加大党风廉政信息报送工作,在局属各单位培养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对反腐倡廉建设所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大多单位只注重单项制度的建设,在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方面考虑不周。对制度的理解存在片面性,部分干部职工认为,制度是为领导干部制定的,是约束领导决策行为的,与自己的行为关系不大,缺乏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制度的执行上缺乏力度。对一些有形的制度只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面上,喊在口头上,而没有很好的落实在行动上。制度的监督上缺乏强制力。有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制度的执行缺乏较强的监督意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明显存在。对纪检工作的建议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要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解决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监督制约权力、惩治的治本功能来创新制度。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坚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为关键,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针对性和预见性,保证反腐倡廉制度切实发挥效力。抓好制度执行,坚决贯彻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7.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 篇七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 50289—2016, 自2016 年12 月1 日起实施。其中, 第4.1.8、5.0.6、5.0.8、5.0.9 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8.住房和城乡建设典范定稿 篇八

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身为湘西州建设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部门力量逐渐壮大,为建设湘西、发展湘西、助推湘西城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目前全局现有干部职工69名,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32人,硕士研究生5人;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住保科、建管科、城建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节能和科技设计科、财务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州规划处、州风景园林办、州房产局、州质安站、州造价站、州招标办、州劳保办和州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17个科室机构。主要牵头承担推进新型城镇化、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州城乡规划、提供住房保障服务、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指导和管理全州建筑活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监管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推动全州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州住建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形成了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和好的气势。全州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2010年我州城镇化水平达到37.2 %,人口突破100万,达到103.64万人,比2005年29.5%提高7.7个百分点,全州城镇集聚人口、转移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明显增强。城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十一五”期末,全州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从06年23.3 m²增加到34.7 m²,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2 m²,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0 m²,城市绿地率20.6%,燃气普及率60%,供水 1

普及率85%,全年供水量6818.6万吨,城镇人均供水156.93升/日,全州八县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县城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1%,生活垃圾处理率83.1%。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城乡规划体系日渐完善。“十一五”期间全州所有县市城镇完成了第二轮总规修改后的大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城镇控规编制59.81平方千米,规划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58.8%;完成《湘西州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完成一百个重点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新审批的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同时,根据新型城镇化需要,2010年将《湘西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工作纳入了“十二五”规划,并及时启动全州城镇第三轮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从整体上把握湘西州城镇发展大局,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引领调控作用逐步增强。住宅与房地产产业稳步发展。“十一五”期间,城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81.26亿元,累计完成房屋竣工面积124.7万平方米。住宅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主力军。我州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达到了11.5万平方米,竣工套数1515套;新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65.9万平方米,13181套,全州廉租住房累计保障户数达到17328户。同时,启动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共改造棚户区危旧房8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大幅改善,住房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筑业发展进步显著。“十一五”期间,我州建筑业处于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其规模不断壮大,2010年与05年相比施工企业个数增长20%,建筑业企业达到78家,2010年企业总产值实现22.98亿元,比06年9.87亿元提高了13.01亿元。建筑业还带动了其他与建筑业紧密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城乡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

2奔小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历史文化保护和风景园林建设取得新突破。2010年3月,龙山县里耶镇获批首批“全国特定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称号,是我省上榜的唯一名镇。年底,浦市镇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目前全州共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6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一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三个,对外开放景点达46个。全州风景名胜区规划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7%,超过全国的1%和全省的4%,是全省唯一的每个县市有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每个县市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州市。2010年全州景区共接待游客1255.5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3.48亿元,分别增长18.4%和25.3%,极大地推动了我州旅游事业发展。建筑市场管理逐步规范。“十一五”期间,全州5万元以上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率达100%,100万元以上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应招投标率99.7%;全州共受监工程1895个,受监总面积915.76万平方米,竣工工程1497个,竣工面积550.78万平方米,竣工工程共备案1377个,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一次性工程备案率92%。同时,“十一五”期间全州无重特大建筑工程、供水、供气安全和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2010年实现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零事故、零死亡,为全州建筑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9.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篇九

昆住建〔2011〕322号

关于明确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有关要求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自2011年6月13日《关于印发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下发以来,按照《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我局已受理并通过了多个A级不燃保温材料外保温系统的认定评审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暂行规定》第一条要求,凡在昆山市应用的建筑保温系统必须取得《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证明》。因目前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或B2级的有机保温材料的使用仍受到限

制,岩棉类保温系统的省级推广应用尚未开展,故对这些保温系统应用认定证明暂不办理。

二、关于新型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认定办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申报企业应先行填写《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申请表(复合发泡水泥板)》,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

2.申办人员应有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

3.提供申请企业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正本、副本;

4.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

5.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试验员上岗证或相应检验项目的培训合格证、社保证明;

6.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主要试验设备购置证明及计量检定证书;

7.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管理文件和试验室管理文件;

8.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的影像资料。该影像应从企业大门开始,全面记录厂容厂貌、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试验室、检测设备,全程影像记录不得停顿或断开。

9.产品系统及各组成材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

内,被检产品系统及各组成材料符合《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41-2011)有关要求。所有检测报告均为抽样送检,且为同一批次。

10.系统应用业绩证明。提供典型工程的系统应用情况说明,需有建设单位确认并附相应意见;已竣工项目需附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的节能分部验收意见。

注:除7、8条外,其他申请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便于核实。核对完毕,原件退还申请企业。如有需要,申请企业应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现场实地核查。

(二)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发放《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证明》。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暂停受理新提交的无机保温砂浆外保温系统的认定评审。已提交评审申请的无机砂浆外保温系统生产企业,应尽快完善相关评审材料,以便我局组织专家完成认定评审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证明》提供的性能参数,选用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

特此通知

1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 篇十

据记者了解, 这是建国以来首次召开的以住房为重要议题之一的全国性大会。从以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到现在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这不只是简单的会议标题变更, 它折射出全国建设系统工作重点发生了转变;它昭示着, 我国开始由重“建设”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并重转型, 全面推进我国住房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主题:

据了解, 今年,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主题是: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 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并重,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围绕这一工作主题, 制定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促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保持房地产投资规模适度增长;更大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深化改革, 加强住房政策等重大问题的研究, 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

为落实总体工作思路, 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以实物方式为主, 结合发放租赁补贴, 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80万户住在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30万套。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 (2008) 131号文件,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 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以合理价格促进销售;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形势的监测分析;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职责;继续深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要加快规划审批工作, 重点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完善城乡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 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力争建筑节能取得新突破。要制定建筑节能三年规划, 全面推进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加大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力度。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管水平。要完善质量安全责任机制, 强化对住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巡查监管, 完善招投标和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推动法制和工程标准建设。要抓紧研究和启动住房保障、城市房地产管理、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 加快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工作。

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 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并重,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维护建设领域社会稳定。要防止在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 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就业, 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增强建设领域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认真做好汶川地震灾区重建相关工作。要做好实施城乡规划、组织技术援助、加强工程监管等灾区重建工作。

要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住房:

以保障型住房建设为突破口,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据了解, 今年, 我国住房建设将“以全面推进保障型住房建设为突破口,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体来讲, 要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尤其要抓紧做好今年廉租住房项目申报工作。廉租住房建设以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 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 搞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多方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补助力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抓紧制定住房公积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试点方案。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保障性住房供应, 主要有三种类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

以前, 保障性住房的重点是经济适用房, 但在具体的操作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引起社会争议:从“数千人苦等了数十日排号”到“排到号的依然买不起房而转手房号”, 从“经济适用房被富人买了穷人买不到”到“经济适用房多数被骗购”, 从“建房面积失控”到“购房资格失控”等等, 经济适用房甚至一度被提升到废存的高度。事实上, 经济适用房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依然还是有它的现实意义与价值的, 关键是政策的严格落实与执行, 以及对政策漏洞的发现与及时修订完善, 使经济适用房真正为低收入家庭服务。

国家考虑到一些低收入家庭由于经济困难, 即使有了经济适用房指标, 也有可能依然买不起房的实际, 今后保障性住房供应的一个新的重要方面就是发展廉租房。

棚户区作为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是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主要集中居住区, 加大对其改造投入, 能快速有效地改善人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提升社会的整体住房保障水平。

据悉, 国家计划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 通过这三种类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基本解决我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商品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是我国解决广大人民住房问题的两大途径, 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行。

由于二者的适用对象不相同, 符合我国人口众多、需求复杂的特点。因此,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 要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为此, 国家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以合理价格促进销售;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企业和项目。这对于稳定市场, 继续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 国家促进房地产的发展, 绝不是要维护高房价, 而是要使房地产价格与人民的购房能力相适应, 挤出房地产虚高泡沫, 从而恢复经济肌体的健康, 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 中央强调地方政府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中的职责, 但同时又不得越权出台有关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

规划:

统筹城乡规划, 在城乡一体化规划、村镇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今年, 我们如何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据介绍,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 加快规划审批工作;二是重点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三是完善城乡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加强城市绿线、黄线、紫线和蓝线管理, 促进资源保护和利用。严格规划修改审批程序,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监测工作试点;四是根据国务院的部署, 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五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城市政府必须掌握城市地下管网情况, 必须高度重视地下空间管理。六是抓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力争全国36个重点城市今年底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要达到58%。其中, 在城乡一体化规划、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实施和监督方面要取得突破性进展。

加强城乡一体化规划实践。《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一年来, 全国各地的规划实践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当前,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是关键。特别是要加强城乡一体化规划实践, 加快城乡规划的审批工作。

对于什么是城乡一体化规划, 以前认为, 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城乡结合部的规划, 是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事实上, 城乡一体化规划有着更广泛的内涵, 它不仅是城乡结合部的规划, 更是统筹整个城乡整体协调、共同发展的空间体系。城乡规划一体化作为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动态过程, 是一种区域经济发展的概念, 它超越了传统的城市和技术范畴, 包含着产业和经济的支撑、基础设施的配套、公共事业的保障、村庄的整治建设等, 不再是过去狭义的城市规划。通过打破城乡分野的规划思路, 按“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概念, 来确定新的城乡空间体系以及近期行动策略是今年全国规划工作的重点。同时, 通过构建城乡一体的道路交通网络, 奠定城乡一体化基础。通过加快城乡规划审批, 促进全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提供规划基础。

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我国城市规划的编制质量总体来说是不错的, 但是村镇规划却存在较大的薄弱环节。当前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理论体系没有完全形成。目前, 村镇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不同内容的规划指导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在村镇规划实践中, 技术管理比较混乱。

村镇规划收费无依据。目前由于国家没有一个收费标准, 在很多情况下要参照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这给组织编制规划单位的付费和规划设计单位的收费都造成一定困难, 长此下去, 对村镇规划技术队伍的发展不利, 也影响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对村镇规划工作的重视和参与的积极性。

面对村镇规划中的薄弱环节, 我们在规划编制中要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做到通俗易懂, 立足于因地制宜, 不搞大拆大建;要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 形成“一镇一品, 一村一特色”, 使我国的规划编制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 要加大规划编制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要进一步探索规划编制的市场化道路, 打破地区壁垒, 完善规划编制的招投标和收费制度, 形成若干个具有村镇规划设计特色的专业规划设计集团公司, 在全国范围内竞争。这样, 我国的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就能实现新的跨越。

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监督。“城乡”理顺了城乡统筹的关系, 强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筹城乡规划的职责, 加大了城乡建设工作的力度, 从根本上结束了“城乡分治”的局面。当前, 不但每一个城市要搞好规划, 每一个镇、每一个乡、每一个村庄也都要搞好规划, 关键是要严格按规划建设, 注重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以规划为纲, 梯次推进我国小城镇和村庄的建设, 有助于城乡间住房政策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 改善村庄环境, 加强农房安全, 合理集约地利用农村的建设用地。如果缺乏科学的规划, 不仅会影响当前城镇化建设, 也会给未来留下很多遗憾。很多城镇的规划受到各种利益影响, 规划编制单位常随意更改规划, 从而造成极大损失和浪费。对此, 国家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 否则将会被通报批评或给予处分。截止去年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派出三批34个城乡规划督察员分赴各省市。今年, 将加大这方面的派出、监督与执法力度, 加快推进省级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建立, 通过创建科学的工作方法提高规划督察工作水平与质量。

建设:

常抓不懈,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灾区重建、建筑节能工作

常言道, 规划是龙头, 但是规划蓝图做得再好, 也需要通过建设来现实。在建设方面, 今年, 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灾区重建、建筑节能等方面的工作。

狠抓工程质量安全不放松。去年10月以来, 全国接连发生了四起建筑施工重大事故, 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 吸取事故教训,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全面落实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管责任, 督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等具体措施成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今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进一步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并完善相关机制, 加大对住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巡查监管力度。不仅在全国各城市和重点建设项目, 在包括村镇建设在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都要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强化工程建设申报制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通过科技进步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改善和提高, 并把依法治理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以及15个城市在建地铁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 要推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 为用户在工程竣工一定时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提供风险保障。同时, 加强合同履约监管, 依法治理建筑市场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认真抓好灾区重建。据姜伟新部长介绍, 今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继续认真做好汶川大地震后灾区重建相关工作, 重点做好实施城乡规划、组织技术援助、加强工程监管等灾区重建工作。

要求灾后重建的所有规划工作要立足灾区实际, 在获取第一手规划资料的基础上, 根据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普通百姓利益的重建要求来进行, 做到“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镇化相结合、与生态旅游相结合”, “处理好原地重建与迁建的关系、规划与先行项目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要积极倡导以就地重建为主的策略。就地重建的优势是场景熟悉、文化的联系、自然资源的利用、基础设施的低成本恢复, 还有老百姓的心理情结等等。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少数村镇才可异地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要组织好技术援助工作。必须按照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加强技术指导, 落实工作责任。灾区各级政府与有关建设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和帮助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全国各地方要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要把修复重建城乡居民损毁住房摆在突出位置, 重视优先安排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

在灾区重建中, 要通过加强监管保证灾区工程建设的质量。重建住房要科学选址、规范建设, 做到安全、经济、适用、省地。交通、通信、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 要把恢复功能放在首位, 并根据地质条件和城乡分布合理调整布局, 与当地城乡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 增强保障能力。要整合资源, 优化布局, 推进标准化建设, 提高抗震设防标准, 确保工程的建筑质量。

全面推进新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突出抓好的三大重点节能领域之一。为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今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制定建筑节能2009年至2011年三年规划。

今年的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是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 积极稳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切实做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力争全面推进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加强设计、施工及验收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着力提高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 要达到90%。同时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加大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力度, 建立个人热费帐户。

据记者了解, 今年, 各地将根据不同的气候特征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北方采暖地区将结合供热体制改革工作, 推动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确保完成国务院提出的改造任务。夏热冬冷地区及夏热冬暖地区应结合地区实际, 稳妥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并在改造中优先采取遮阳、改善通风等措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要同步考虑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管理:

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 搞好建筑市场监管、法制和工程标准建设工作

当前面临大规模的投资和建设工作, 这对建设领域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管理方面, 今年重点是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加强法制和工程标准建设、确保建设领域的社会稳定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重点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目前我国仍处于建设高峰期,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未来三年内国家出台4万亿投资计划, 带动实际总体投资达十多个亿。可以说, 建设规模大、建设任务重, 建筑业企业多、从业人员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筑市场的主要特点。市场监管工作必须适应这一特点, 不断加强监管力度, 适应投资不断增长的要求。

建筑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全国诚信体系的建立。目前, 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已经开通一年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也及时公布全国各地的事故快报, 以及安全许可证暂扣、吊销信息, 这种信息公开对于解决当前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薄弱和信用缺失的问题, 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 推动建筑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 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对于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重的, 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 依法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于发生事故的, 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尤其是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 该暂扣的暂扣, 该吊销的吊销, 该终身不予注册的终身不予注册。要通过严厉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切实起到震慑和警戒作用, 提高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法制和工程标准建设重点突出住房保障法的制定和公积金条例的修订。为推动法制和工程标准建设, 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研究起草住房保障法, 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配合有关部门, 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燃气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起草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 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通过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建设, 为我国的建设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特别是加强住房领域的法制建设, 对于人民依法解决居住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领域的社会稳定必须重点落实好。建设领域的社会稳定是全社会的整体稳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重点落实好。在金融危机进一步加深, 中国经济面临困难的情况下, 要特别重视建设领域的社会稳定工作, 要防患于未然, 将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来讲, 今年要特别注重防止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要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就业, 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增强建设领域各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同时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监察执法, 严厉打击以各种名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 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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